2018年民事和解协议书
肖珠敏、光山县四方植物油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肖珠敏、光山县四方植物油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3.29【案件字号】(2022)豫15民终97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胡晓峰徐宏邰本海【审理法官】胡晓峰徐宏邰本海【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肖珠敏;光山县四方植物油有限公司;向勇;易红义【当事人】肖珠敏光山县四方植物油有限公司向勇易红义【当事人-个人】肖珠敏向勇易红义【当事人-公司】光山县四方植物油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高明玉河南兴原律师事务所;卢磊河南紫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高明玉河南兴原律师事务所卢磊河南紫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高明玉卢磊【代理律所】河南兴原律师事务所河南紫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肖珠敏【被告】光山县四方植物油有限公司;向勇;易红义【本院观点】该案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对借款本金及逾期还款责任达成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对其民事权利的处分。
(2018)豫1522民初1592号民事调解书第二项中的“如逾期未按上述约定还款,按月利率30‰计息”的内容,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条的强制性规定,故一审法院再审予以变更符合法律规定。
【权责关键词】无效社会公共利益撤销代理民事权利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财产保全诉讼请求法院调解维持原判申请再审抗诉审判监督终结执行(执行终结)执行和解迟延履行金强制执行冻结【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基本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2018)豫1522民初1592号民事调解书第二项中的“如逾期未按上述约定还款,按月利率30‰计息”的内容,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条的强制性规定,故一审法院再审予以变更符合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和解赔偿协议参考模板(精选5套)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甲方:________证件号码:乙方:证件号码:2018年月日,甲方驾驶的车牌号为的车辆与乙方驾驶的车牌号为的车辆在路段发生碰撞,导致乙方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后经交警认定, 甲方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书写)就本次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车辆已经向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赔偿限额为万元的商业险(如未投保商业险则删除)。
除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理赔款外,甲方自愿另行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乙方医药费元)。
甲方支付的赔偿款不计入保险公司赔偿款范围。
二、本协议签订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向保险公司理赔。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赔偿款元后,不得再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所剩余的赔偿款元,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书面的收条。
四、若乙方收到赔偿款后仍向甲方主张其他赔偿,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付的款项,并支付违约金元。
五、本协议是在甲乙双方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本协议提出反悔。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赔偿款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系双方庭外和解签订的协议,若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书,则本协议书中的内容不作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构成自认。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指模):乙方(签名盖指模):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交通责任事故和解协议书甲方(受害人及亲属):乙方(驾驶人或亲属):年月日时,司机(证件号: )驾驶豫号小型越野客车于省道路段与驾驶的牌两轮轻便摩托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不慎与甲方发生交通事故致受伤死亡的交通事故。
现甲乙双方就补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自愿一次性补偿本人、亲属共计元整;甲方同意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补偿款,并放弃对乙方其它一切追究责任的权利,不再要求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最新2018】自诉,不做和解协议书-word范文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自诉,不做和解协议书篇一:刑事和解协议书刑事和解协议书甲方:乙方:【律师提示】:本《刑事和解协议书》仅用于刑事自诉案件【律师提示】:对于符合“和解”法定条件的公诉案件,《刑事和解协议书》由司法机关分别主持制作。
甲方:性别 :年龄:民族:工作单位:身份证号 : 住址 :电话 : 传真 :邮政编码:乙方:性别 :年龄:民族:工作单位:身份证号 : 住址 :电话 : 传真 :邮政编码:【律师提示:协议双方主体通常为被告人和被害人,在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或者被害人已死亡、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等的情况下,协议主体应变更为被告人或被害人的近亲属,并且在本部分注明,与本案当事人的身份关系。
】鉴于:1、年月日,在,被告人实施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了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
2、目前本案已诉至人民法院。
乙方作为被告人的,根据被告人的请求和委托,代其向本案被害人表过达真诚歉意,并就甲方遭受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请求甲方谅解。
有鉴于此,现甲方与乙方就本案的赔偿等相关事宜,经过诚恳、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信守履行:一、乙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并致以诚恳的道歉,请求甲方予以宽恕。
二、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人民币(大写)元,甲方户名:开户行:账号:三、乙方应在付清上述赔偿款项。
四、乙方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甲方与乙方因本案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
甲方也不再追究乙方的任何民事责任。
甲方在此之后发生的任何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日后因此出现的后遗症、复查等)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甲方本着化解矛盾的态度,对乙方的行为给予谅解,并同意请求人民法院对本案作调解处理,请求人民法院不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黄耀保、蔡艺彬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黄耀保、蔡艺彬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5.13【案件字号】(2021)闽06民终86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邹燕文叶维文洪碧蓉【审理法官】邹燕文叶维文洪碧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蔡艺彬;黄耀保【当事人】蔡艺彬黄耀保【当事人-个人】蔡艺彬黄耀保【代理律师/律所】陈惠海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惠海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惠海【代理律所】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蔡艺彬【被告】黄耀保【本院观点】案涉借款尚未清偿,蔡艺彬上诉主张通过银行转账63100元,是用于归还案涉借款,依据不足,不能成立。
【权责关键词】催告代理实际履行第三人证据不足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财产保全诉讼请求维持原判迟延履行金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另查明,2018年9月22日黄耀保(甲方)与蔡艺彬(乙方)、蔡贤玉(乙方)、杨涌鑫(丙方)就(2018)闽0623民初3097号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并共同签订《债务承担协议书》,约定“二、乙方将上述债务395907元转移给丙方承担。
三、甲方自愿将上述债权395907元折合为本金350000元,并由丙方承担清偿义务,丙方具体的清偿方式为每月由丙方清偿甲方本金人民币20000元及以未清偿本金按月利率1%计付的利息款,同时于每月公历23日前由丙方清偿甲方本金20000元及利息【第一个月,丙方应清偿的款项未本金20000元、利息款3500元,小计为人民币23500元,第二月,丙方清偿甲方的款项未23300(本金20000元及利息3300元);第三个月,丙方清偿甲方的款项未23100元(本金20000元及利息3100元)……以此类推直至还清全部本息】”。
法院解封房产申请书范本
法院解封房产申请书范本尊敬的XX人民法院:您好!我是XXX,性别: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我现在就一起房产纠纷案件向您提出解封房产的申请。
一、案件背景2018年,我与XXX(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共同购买了位于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房产证号为XXXXXXXXXXXXXXXX。
按照购买协议,该房产应归我们共同所有。
然而,在2019年,被申请人未经我同意,私自将该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
我得知此事后,立即向银行提出异议,并报警处理。
随后,该房产被公安机关查封。
二、和解情况在公安机关的调解下,被申请人同意解除对该房产的抵押,并将房产归还给我。
近日,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了相关协议,将房产钥匙交付给我。
因此,我现向贵院申请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以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三、申请理由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查封的财产应当及时解除查封,以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目前,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了相关协议,将房产归还给我,因此,应当及时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
2. 查封房产会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不便,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我被申请人非法抵押的房产已被公安机关查封,给我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现在,被申请人已经将房产归还给我,我迫切需要贵院解除查封,以便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3. 解除查封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如果房产长期被查封,不仅会影响我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引发更大的纠纷。
及时解除查封,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申请事项基于以上理由,我恳请贵院尽快审查并解除对位于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的查封,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将积极配合贵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7年11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5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8〕3号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和解,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三)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第三条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四条委托代理人代为执行和解,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第五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执行和解协议,并向人民法院提交变更后的协议,或者由执行人员将变更后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条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第七条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过程中,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情形的,债务人可以依法向有关机构申请提存;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给付金钱的,债务人也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提存。
第十一章 法院调解
第一节 法院调解概述
• 三、法院调解与相关制度的关系
• (一)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
第二节 法院调解的原则
• 四、不公开原则
• 法院调解遵循不公开原则。调解注重以协商方式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而在不公开的场合 下往往更容易达成调解协议。因此,《民诉解释》第14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调解过程不公开,但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 此外,根据《民诉解释》的规定,除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外, 主持调解以及参与调解的人员,对调解过程以及调解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应当保守秘密。
• 三、合法原则 • 合法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活动和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符合法 律的规定,即程序上的合法和实体上的合法。 • (一)程序上的合法 ‒ 程序上的合法,是指人民法院的调解活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 (二)实体上的合法 ‒ 实体上的合法,是指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 性规定,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15
问题与思考
• 1、如何认识法院调解的性质? • 2、试述法院调解的原则。 • 3、简述法院调解的效力。 • 4、张某和李某是邻居,某日二人因门前排水沟的走向问题产生了争议。在双方争吵过程中,张某将李某打伤,李
某住院治疗20天才出院。李某出院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1万元。法院受理本案后由王法官独任审 理。在审理中,王法官决定先行调解。调解时王法官单独对被告说,原告要你赔偿1万元太少了,我完全可以判你 赔偿3万元。张某担心如果由法院作出判决自己损失更大,于是同意了王法官提出的赔偿8 000元的调解方案,并 在调解协议上签字。问: • (1)法院调解应坚持哪些原则?本案中王法官的调解活动是否符合法院调解的基本原则? • (2)哪些民事案件在审理时应先行调解? • (3)法院不予确认的调解协议包括哪些情形? • (4)如果在诉讼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除赔偿1万元医疗费外,另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诉讼费用由原 告承担。对此协议,法院能否准许?
如何制作人民调解卷宗
➢ 调解申请书应载明当事人申请事项。调解申请书既可以由申请人本人 填写,也可由他人代写,由申请人签名后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证据材料(实例)
借款条 今借王某某壹万元整(10000元),年 息壹仟元(1000元)。一年后若王某某需要 钱时,可以随时向张某某追要本金及利息。
借款人:张某某 二0二0年四月一日
六、人民调解记录
➢ “人民调解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疏导规 劝,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过程的文字记录。
➢ 实例如下
当 事 人 王某某
人民调解回访记录
调解协议编号 2020004
回访事由 协议履行情况
回访时间 2020年4月27日
回访情况: 张某某已于2020年4月13日前还给王某某伍仟元钱。同时张某某
➢ “人民调解申请书”与“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二者选一 填写,不可重复填写。
➢ 实例如下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2020 年 4 月 1 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当事人申请
(或经当事人同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调解 王某某 、 张某某 之间的借款纠纷。
纠纷类型: 经济类
案件来源:①当事人申请 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 张某某于2018年4月1日借王某某人民币壹万元整 。2019年王某某因需要买房子需要钱,多次向张某某要钱,张某某 以各种借口不还。
当事人申请事项 1、 归还借款壹万元
2、 支付三年来的借款利息
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反洗钱处罚案例分析及启示
系统的工作人员经过充分培训、有 足够的权限和技能履行职责。
73 2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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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金融论坛 inance Forum
流程、审计或独立测试及培训评估。 (2)应包括对纽约中行 BSC/
AML 和 OFAC 风险的综 制 措施的充分性。具体包括 :①对 纽约中行及其联邦兄弟行每一业 务条线的 BSC/AML 和 OFAC 风 险的书面评估,及 BSC/AML 和 OFAC 风险较高的产品、客户和 服务的评估。该评估应包括但不限 于对与外国代理行、贸易融资、保 险箱、现金密集型业务、远程存款 获取、第三方支付处理、货币工具 和其他高风险产品、服务、客户或 地区相关的风险评估。②对该分行 目前使用的方法进行评估,以量化 其 BSC/AML 和 OFAC 风险水平 及与特定客户的关系,尤其是量化 新 客 户 和 存 量 客 户 的 BSC/AML 和 OFAC 风险。风险量化应涵盖 纽约中行及其联邦兄弟行的客户, 并考虑诸如账户实际交易情况(交 易笔数和金额)、客户的业务领域、 地 区、 客 户 使 用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类 型,以及 2014 年《联邦金融机构 检查委员会银行保密法 / 反洗钱 检查手册》中列举的其他事项 ;③ 识别 BSC/AML 或 OFAC 风险水 平 与 控 制 措 施 不 相 称 的 业 务、 地 理位置信息、产品或流程 ;④对 纽约中行的业务及其横跨所有联 邦 兄 弟 行 的 交 易 和 产 品 的 BSA/ AML 和 OFAC 风险进行评估 ;⑤ 风险评估应定期更新,时间间隔不 得超过 12 个月,每当 BSC/AML
调解笔录(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用)
调解笔录(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用)调解笔录(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用)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审判人员:书记员:被邀协助调解人员:调解经过和结果:(首先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调解时使用。
本样式不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也不适用于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二、本笔录经当事人校阅后,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三、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26日)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1月26日)第一百九十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00243民事诉讼法学真题及答案201810
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民事诉讼法学试卷(课程代码00243)本试卷共7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
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
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8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
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内容来看,其属于A.公法 B.私法 C.部门法 D.程序法2.甲公司诉乙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乙公司为了拖延诉讼,在明知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
乙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哪一原则—A.平等原则 B.处分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 D.辩论原则3.以下关于合议制度适用的表述,正确的是A.再审案件一律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D.中级以上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4.以下关于反诉的表述,正确的是~A.反诉只能由被告提出 B.反诉只能由原告提出C.原告与被告均可以提出反诉 D.案外入提出的诉为反诉5.申请人对法院作出的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A.提起上诉 B.申请再窜 C.申请复议 D.提出舞议6。
以下关于诉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种权利B.诉权是原告享有的一种权利C.诉权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一种基本权能]D.诉权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7.林某出售伪劣奶粉,被消费者起诉,林某应诉答辩后突然失踪。
对此法院应当A.中止诉讼 B。
终结诉讼C.缺席判决 D.延期审理8.某法院对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了判决,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
2018民事诉讼法全文【最新版】
2018民事诉讼法全文【最新版】2018民事诉讼法全文【最新版】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民事和解协议书范本
民事和解协议书范本
甲方:XXX 公司
地址: 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
乙方:YYY 先生/女士
地址: YYY
甲、乙双方自愿通过友好协商,为了解决XXX事项,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约定,以解决双方在XXX事项上发生争议。
第二条和解事项
甲方要求乙方支付 XXX 元整作为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提供书面致歉信。
第三条协议履行方式
1. 乙方同意支付损失赔偿金额 XXX 元整至甲方指定账户,并在收到款项后立即提供甲方书面致歉信。
2. 甲方在确认收到损失赔偿款项后,对乙方提供的书面致歉信表示满意。
第四条免责声明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各方保证不存在其他与本协议内容相抵触的约定。
第五条解决争议
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提交本协议签订地XXX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协议变更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补充、修改或变更后的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X 公司
日期:
乙方(签字):YYY 先生/女士
日期:。
执行过程中和解的后果
执行过程中和解的后果一、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3-1,简称《执行和解规定》)第二条:“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三)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二、裁定中止执行的后果1、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2、可以变更执行和解协议;3、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执行结案;4、一方不执行协议,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三、相关法条1、《执行和解规定》第三条:“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第五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执行和解协议,并向人民法院提交变更后的协议,或者由执行人员将变更后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3、第八条:“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
”4、第九条:“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5、第十条:“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
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6、第十一条:“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四)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以民事调解书形式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以民事调解书形式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能否排除强制执行以民事调解书形式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不能排除强制执行阅读提示当事人除了以自行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的方式进行以物抵债以外,还有通过法院介入以执行和解的形式进行的以物抵债。
当事人之间自行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在未进行变更登记或交付前,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所以案外人不能主张排除对于该抵债物的强制执行程序。
那么,在民事诉讼中,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约定以物抵债的,能否直接产生物权变动,债权人依据民事调解书能否直接主张排除法院在另案中对于抵债物的强制执行呢?裁判要旨民事调解书是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以物抵债调解协议的确认,而以物抵债调解协议的本质属于债的范畴,只能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以物抵偿债务的利益安排,产生的直接后果是债权人取得要求债务人转移抵债物所有权的请求权,此时创设物权仍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物权变动规则进行。
案情简介2014年2月25日,姚某起诉鸿某来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姚某与鸿某来公司在庭外自行达成以物抵债协议。
鸿某来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价520万元抵偿对姚某负担的部分欠款。
驻马店中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该调解书已生效。
2014年6月25日,因郭某与鸿某来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驿城公证处作出执行证书。
在该案执行程序中,驻马店中院根据郭某的申请,裁定查封鸿某来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
姚某以民事调解书已将该土地使用权抵偿给其所有为由,提出书面异议。
2015年1月12日,驻马店中院认为案涉土地使用权系鸿某来公司所有,裁定驳回案外人姚某的异议。
姚某遂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驻马店中院一审认为,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不产生抵债物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判决驳回姚某的诉讼请求。
姚某不服,上诉至河南高院。
河南高院二审认为姚某通过民事调解书这一法律文书享有案涉土地物权,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不得执行案涉土地使用权。
郭某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8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撤销河南高院作出的二审判决,维持驻马店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11.18•【分类】其他正文第一批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目录案例1:龚某不服执行和解协议信访案案例2:侨胞金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信访案案例3:陈某某等124名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劳动报酬信访案案例4:宋某申请强制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款信访案案例5:曾某某申请强制执行交通事故赔偿信访案案例6:艾某申请强制执行工伤赔偿信访案案例7:胡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办证信访案案例8:杨某某申请强制执行企业偿还欠款信访案案例9: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村小组支付工程款信访案案例10:某电梯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货款信访案案例1龚某不服执行和解协议信访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龚某不服应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江西法院“院领导接访”制度促化解。
【基本案情】龚某与王某英、涂某借款合同纠纷案,2018年4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由王某某偿还83万元及利息,涂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某、涂某未履行判决义务。
2019年7月,龚某申请法院立案执行。
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约还款90万元。
2021年7月,龚某不服执行和解协议,以该案未执行到位为由信访。
江西高院通过院领导接访,耐心倾听其诉求,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发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龚某不服执行和解协议的诉求应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江西高院立即督促指导下级法院对该案加大调解工作力度。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迅速行动,上门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
经过不懈努力再次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该案成功化解。
【典型意义】本案是江西法院“院领导接访”制度成功化解涉执信访,减轻群众诉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的典型案例。
关舒文与谭某、魏丽霞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关舒文与谭某、魏丽霞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审理法院】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03【案件字号】(2021)吉04民终4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爽温桂杰鲁银辉【审理法官】李爽温桂杰鲁银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关舒文;谭某;魏丽霞;丁利;刘立志;王丽影【当事人】关舒文谭某魏丽霞丁利刘立志王丽影【当事人-个人】关舒文谭某魏丽霞丁利刘立志王丽影【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关舒文;魏丽霞【被告】丁利;刘立志;王丽影【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为丁利、刘立志、王丽影是否应对关舒文、谭某、魏丽霞主张的损失240653.48元承担赔偿责任。
【权责关键词】撤销法定代理过错无过错产品责任第三人法定代理人新证据关联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丁利、刘立志、王丽影是否应对关舒文、谭某、魏丽霞主张的损失240653.48元承担赔偿责任。
一、关于丁利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本案中,谭俊泽在使用QL-380型便携式冷水清洗机清洗车辆过程中触电身亡,后经鉴定该清洗机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涉案清洗机的生产者台州市天博电机厂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生产者台州市天博电机厂已与关舒文、谭某、魏丽霞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涉案清洗机缺陷系销售者丁利的过错所致的情况下,原审判令丁利不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民事和解协议书
民事和解协议书
甲方:(甲方名称)
乙方:(乙方名称)
鉴于甲、乙双方在以下民事纠纷事项上存有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
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自愿达成和解,解决双方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
权益。
二、甲乙双方同意和解的事项为:(具体描述纠纷事项)
三、甲乙双方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不再追究对方责任,并且永久放弃在任何场合追索对方的权利。
四、甲乙双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立即履行和解协议的相关义务。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六、本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友好协商,若无法解决,则提交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撤诉申请书-庭外和解撤诉申请书【范本模板】
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刘XX,男,1972年3月25日生,汉族,住XX市XX区XX路XX花园C1号楼1单元501室,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第一被申请人:郑XX,男,1973年7月15日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XX路30号,现通讯地址:XX市XX区XXX会所,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第二被申请人:XX市XX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执行董事,地址:XX市XX区XX 路XX办事处综合服务楼.
请求事项:撤回(2018)苏XXXX民初XXXX号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郑XX和XX市XX置业有限公司XXXX纠纷一案,贵院已以(2018)苏XXXX民初XXXX号立案受理。
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庭外和解协议,故向法院申请撤诉,请予批准为感!
此致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代理人:
2018年X月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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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和解协议书
甲方:XX,性别XX,民族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乙方:XX,性别XX,民族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乙方于20XX年11月18日因工作时被机器损伤右手臂,甲方于当日送乙方住马龙县人民医院,后转至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乙方于20XX年12月12日出院,共计住院24天。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主持调解下,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民事和解协议:
一、在乙方住院期间,甲方已支付费用如下:
马龙县人民医院医疗费1500元,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费22000元,护理费2400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1000元,交通费300元,共计27200元。
二、事后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再给付乙方务工费、医疗补助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小写:XX)。
三、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收到甲方给付的款项之日起,此事便一次性解决,今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