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教师志愿者管理规定
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施行《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施行《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6.12.04•【文号】汉办志字[2006]385号•【施行日期】2006.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施行《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汉办志字[2006]3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各直属院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17号)文件精神,为缓解海外汉语师资严重不足的问题,应海外要求,我国将对外逐步派出更多的汉语教师志愿者。
为了加强志愿者教师派出和派出后管理工作,使对外派遣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保障志愿者教师在国外教学和人身安全,依据《“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实施办法》,特制定《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实施办法3、“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简介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12月4日附件1: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者教师派出和派出后管理工作,保证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志愿者教师在国外的教学工作和人身安全,根据《“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实施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汉语教师志愿者”指派出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志愿服务的中国志愿者。
第三条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汉办”)设立“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中心”(简称“志愿者中心”)负责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二章需求编报与分配第四条国家汉办根据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派出5年规划编制志愿者年度派出计划。
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计划

一、前言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提高汉语国际传播能力,我国政府实施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
作为一名汉语教师志愿者,我深感责任重大。
以下是我制定的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学生的汉语水平,帮助他们掌握基本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
2. 传播中华文化,让学生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
3. 增进中外文化交流,促进国际友好关系。
4. 完成项目任务,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三、工作内容1. 制定教学计划:根据学生的汉语水平和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进度等。
2. 课堂教学:认真备课,确保教学内容丰富、生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课堂上,注重学生的口语练习,提高他们的听说能力。
3. 课后辅导:关注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为学生提供课后辅导,解答他们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 文化活动组织: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中国传统节日庆祝、汉语角、文化交流等,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中华文化。
5. 与当地教师交流:与当地教师保持良好沟通,共同探讨教学方法和技巧,提高教学质量。
6. 反馈与总结: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和同事的反馈意见,对教学效果进行总结,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四、工作措施1. 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汉语教学能力和中华文化素养,为教学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 创新教学方法: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探索适合当地学生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3. 落实教学计划: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4. 注重课堂互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5. 丰富课外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汉语。
6. 加强与当地教师、家长的沟通:了解学生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策略,确保教学效果。
五、工作预期1. 学生汉语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能够进行日常交流。
2. 学生对中国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增进对中华文化的兴趣。
3. 与当地教师、家长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汉语教学事业的发展。
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

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管理工作,保证志愿者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汉办选派的志愿者。
第三条国家汉办负责志愿者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每年定期发布下一年度志愿者工作实施计划,国家汉办设立“志愿者中心”,专门负责志愿者工作。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部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选派单位”)受国家汉办委托,负责本地区和本学校志愿者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选派单位须与国家汉办签订《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执行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志愿者主要从在职教师、在读研究生、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中选拔。
优先派出具有教学经验人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
志愿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 无犯罪记录;(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三)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四)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五)年龄一般在22岁至50岁之间。
确属工作必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志愿者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志愿者选派单位应严格遵守《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执行协议书》中规定的选拔程序,认真做好选拔工作。
第六条志愿者派出前须接受综合能力培训和拓展训练。
培训工作由国家汉办直接或委托选派单位组织,参照国家汉办制定的《国际汉语教师标准》和《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大纲》,结合志愿者派往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实施。
培训结束后,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对志愿者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汉办颁发《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证书》。
第七条志愿者派出前,选派单位须与志愿者签订《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024国际中文志愿者岗位要求

2024国际中文志愿者岗位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一、关于国际中文志愿者项目国际中文志愿者项目是一个由国际组织和中国政府合作举办的志愿者项目,旨在推广中文教育和文化交流。
每年,数以万计的志愿者来自世界各地参与该项目,为中国的中文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岗位要求1.语言要求(1)具有流利的中文口语和书写能力,能够进行中文教学和交流;(2)具备良好的英文能力,可以进行基本的英文交流。
2.学历要求(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语言教育或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2)专业背景不限,但对中文文化和教育有浓厚兴趣者优先。
3.教学经验(1)有中文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2)乐于传播中文文化,具有教学热情。
4.沟通能力(1)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2)能够适应国际环境和多文化交流。
5.责任心(1)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2)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
6.其他要求三、工作内容1.开展中文教学活动,包括课堂教学、文化体验等;2.协助组织中文文化活动和交流项目;3.参与志愿者培训和团队建设活动;4.协助处理项目相关事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福利待遇1.提供食宿和交通补贴;2.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个人能力;3.获得国际志愿者证书和奖励。
五、申请流程1.填写志愿者申请表格,上传个人简历和证明文件;2.参加面试和笔试,通过选拔者签署志愿协议;3.参加培训和准备赴华工作。
六、结语国际中文志愿者项目是一个提供给有志于推广中文文化和教育的志愿者们的平台,通过参与该项目,不仅可以为中国的中文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还可以拓宽自己的国际视野,认识更多来自世界各地的志同道合的朋友。
希望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到这个美好的团队中,一起为中文教育事业努力奋斗!第二篇示例:2024年国际中文志愿者招募工作即将展开,作为国际交流活动的一部分,志愿者们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志愿者在项目中发挥最佳作用,我们将给出一份关于2024国际中文志愿者岗位要求的指南。
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介绍

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介绍
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是一个以推广汉语学习和跨文化交流为目标的非盈利性项目。
该项目由一群热爱汉语教学和文化传播的志愿者发起,旨在帮助有意学习汉语的外国人提供免费的汉语教学服务,并加强中外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项目的志愿者们经过专业培训和严格选拔,具备扎实的汉语教学能力和良好的国际交流能力。
他们将根据学生的需求和水平,开设个性化的汉语课程,包括口语、听力、阅读、写作等方面的训练。
志愿者们还会与学生分享中国传统文化和当代社会状况,帮助他们更深入地了解中国。
该项目面向全球范围内的汉语学习者,无论是初学者还是进阶者,都可以申请参与。
参与该项目的学生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只需自愿参与学习和交流活动。
志愿者们将尽全力提供最优质的教学服务,帮助学生达到他们的语言学习目标。
欢迎有志于推广汉语和中华文化的教育工作者、学生和其他热心人士加入我们的行列,一同为世界上更多的人们带去汉语的魅力!
如果您对该项目感兴趣,请通过其他途径与我们联系,获得更多详细信息。
《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2024

引言: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提升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工作质量和效果,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和义务,确保汉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进行详细阐述:招募与选拔、培训与指导、工作安排与管理、志愿者权益与保障、绩效考核与奖惩,并在文末进行总结。
正文:一、招募与选拔1.制定招募标准:根据汉语教学的要求和志愿者工作的特点,明确志愿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特殊要求。
2.多渠道宣传招募:利用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发布招募信息,吸引更多具有汉语教学热情和能力的人士参与。
3.选拔流程设计:设立选拔环节,包括面试、试讲、考核等,并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和流程。
4.籍贯与异地招募:将招募范围扩大至汉语使用地区以外,实现更广泛的招募和选拔。
二、培训与指导1.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志愿者的不同能力和经验,制定不同层次的培训计划,包括汉语教学知识、教学方法和跨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内容。
2.丰富培训形式: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如集中培训、在线培训、实地观摩、经验分享等,提高培训效果。
3.指导与辅导:为志愿者提供教学指导和反馈,帮助他们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提升教学质量。
4.交流与学习平台建设:建立志愿者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平台,促进相互之间的学习和成长。
三、工作安排与管理1.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根据志愿者的实际情况和教学需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教学任务,确保工作量的合理和公平分配。
2.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志愿者的工作责任和目标,划分教学任务和管理职责,形成科学的工作制度和分工合作机制。
3.监督与督导工作:建立完善的监督与督导机制,对志愿者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改进。
4.工作记录与报告:要求志愿者做好工作记录和汇报,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成果,为工作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志愿者权益与保障1.权益保障机制:确保志愿者的基本权益和工作条件,包括薪酬待遇、工作环境、保险福利等方面的保障。
2.解决问题机制:建立志愿者问题反馈与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志愿者提出的问题和困难,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国际汉语志愿者志愿者赴任须知

志愿者赴任须知注意事项:㈠请志愿者和项目负责老师保持联系,护照和签证办理好后及时告知项目负责老师。
㈡中国银行本外币活期一本通(用来发放津贴):1.办理中国银行账户时,建议存折和卡同时办理,如果只能办理其一,优先办理存折,只有存折不能在国内异地取款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卡;2.发送银行卡扫描件同时,需亲笔写一份账户名、账户号码、开户行名称的证明信,并署名;3.委托家人办理时,须亲笔写一份委托说明,与存折扫描件一同提交;4.扫描件须保证清晰。
㈢志愿者信息统计表:1.请仔细填写志愿者信息模板中的内容,尤其是身份证号码及帐户信息,如有错误,责任自负;2.请将此表连同中国银行本外币活期一本通账户扫描件一并发送;3.为确保赴任前能够及时为志愿者上保险、预领津贴,请至少提前2周提交此表。
㈣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1.请在拿到签证后赴任前来汉办报到,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并领取资源包等教学用具;2.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汉办报到的志愿者,请提前和项目负责老师沟通,需要邮寄协议的请在邮件中注明邮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邮编等信息。
协议一式两份,我们会将盖章后的协议邮寄给您,填好后请寄回汉办一份。
3.委托他人来汉办代签协议的志愿者,请提前和项目老师沟通,代签者需提供志愿者本人亲笔手写的委托函及代签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㈤预定机票:1.志愿者可先在信息模板“赴任时间”栏中填写一个大致的出发日期,票务将参照您填写的时间、护照等信息为您预定机票,待和项目负责老师沟通确定赴任时间后,再出票;2.请至少提前一周联系,确定出票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我们也会及时通知您。
㈥津贴预领:1.赴任前汉办会为志愿者预领部分生活津贴,一次性派遣补助及安家费;2.任教期间,志愿者可根据离任时间申请第二次津贴预领,如无特殊情况,可预领到离任前2个月,(例如:志愿者离任时间为2010年8月15日,最多可以预领到2010年6月15日),剩余部分回国结算时补给志愿者;3.志愿者如有特殊情况可在国外办理新帐户,并将填写好的国外帐户信息表提交给项目负责老师,但是汇往国外账户的汇款手续费由志愿者本人承担。
教师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

教师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教育的高度重视,越来越多的教师志愿者加入到教育公益活动中,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教师志愿者服务,教师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二、目标和原则教师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的制定目标是为了规范教师志愿者服务的行为,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增强其社会影响力。
在制定办法时,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充分尊重志愿者的权利和意愿。
三、志愿者服务岗位教师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应规定志愿者可参与的教育服务岗位,包括校内辅导、社区教育活动、义务讲座等。
同时,应明确不得参与教师正式教学和考试工作,以确保正常的教育秩序。
四、招募与申请为了确保教师志愿者的能力和品质,招募过程应设立一定的门槛,如志愿者资格条件、简历和面试等。
志愿者申请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查。
五、培训与考核在志愿者服务开始前,应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和完成任务。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教育理论、法律法规、心理辅导等方面,并通过考核评估志愿者的能力水平。
六、服务期限和服务时间教师志愿者服务的期限应该有一定的限制,以便更好地管理他们的数量和质量。
同时,应根据志愿者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志愿服务的时间和地点。
七、激励与奖励为了激励教师志愿者更好地参与服务,可以设置一些激励和奖励机制,如表彰优秀志愿者、提供奖金或奖品等,以鼓励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八、安全与保护在教师志愿者服务期间,应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规定,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并加强与其他组织的沟通合作,共同维护志愿者的权益。
九、监督与评估为了确保教师志愿者服务管理规范的落实和效果的评估,应设置相应的监督机制和评估方法。
可以通过定期检查、问题反馈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十、信息公开与交流教师志愿者服务的信息应当及时公开,并通过官方媒体和社交平台等渠道,积极宣传和推广。
同时,要鼓励志愿者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资源共享,形成良好的互助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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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教师志愿者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加强汉语教师志愿者管理,保障志愿者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汉办”)发布的招募岗位,符合条件的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候选人须登陆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并生成PDF 格式的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签字后提交选派单位。
第二条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汉办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候选人选拔考试成绩,选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
第三条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汉办统一组织的储备陪训,成绩合格者获得《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证书》。
汉办根据外方最终岗位需求、学员培训表现、结业考试成绩确定志愿者人选。
参加培训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志愿者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取消其申请志愿者资格。
第四条体检合格是志愿者派出前提条件之一。
志愿者应于每个任期赴任前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体检,并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根据要求接种相应疫苗。
由选派单位审核其体检结果并报汉办备案。
留任不回国的志愿者应于下一任期开始前,在派往国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由驻外使领馆或孔子学院(课堂)审核其体检结果并报汉办备案。
第五条志愿者自行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签证和中国银行借记卡。
选派单位为其提供指导和帮助,汉办可根据需要提供英文派遣函、签证保险和机票预订单等。
获得签证后,志愿者须告知汉办和选派单位。
汉办向选派单位提供《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任通知单》,为志愿者办理生活津贴预领、国际机票订购和境外意外伤害保险购买等。
第六条志愿者须于赴任前与选派单位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第七条任教期间,志愿者须接受我驻外使领馆、汉办驻外代表处和志愿者管理教师的管理、指导和帮助,服从国外任教机构的管理。
第八条志愿者应每学期一次或半年一次,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汉办和选派单位提交工作总结。
第九条任教期间患重大疾病的志愿者,须及时告知汉办和选派单位,如情况严重应申请回国治疗。
任教期间怀孕
者应于怀孕之日起三个月内通知汉办和选派单位。
第十条志愿者任教期间如需请假,须填写《汉语教师志愿者请假申请表》,经任教机构、驻外使领馆、选派单位和汉办审核通过后方可请假。
未经上述机构审核的志愿者不得擅自离岗,否则后果自负。
志愿者任期内未经批准不能回国或赴第三国。
第十一条志愿者任教期间因客观原因需提前离任或延期回国,须提交提前离任或延期回国申请, 经任教机构、驻外使领馆、选派单位和汉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提前离任或延期回国,生活津贴等待遇按照实际任教时间核发。
第十二条志愿者任教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财产损失、意外伤害等,不在理赔范围内的,汉办和选派单位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第十三条申请留任的志愿者应在任期结束前3个月向任教机构提交《汉语教师志愿者留任申请表》、《汉语教师志愿者履职考评表》,经任教机构、选派单位、驻外使领馆和汉办审批后方可留任。
志愿者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批准留任的志愿者不得无故退出,否则取消申请汉办志愿者和其他职务的资格。
第十四条志愿者应于任期结束后7天内回国。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国,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任教机构、驻外使领馆、选派单位和汉办同意。
否则,回国机票不予报
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五条如志愿者自行购买机票,须购买从任教城市到国内的最捷径路线经济舱联程机票并垫付机票款,回国后凭相关票据报销。
第十六条志愿者应在回国后1个月内向汉办提交离任材料。
包括《汉语教师志愿者履职考评表》、《汉语教师志愿者信息统计表》、《汉语教师志愿者离任证明》、《汉语教师志愿者津贴结算表》、机票报销材料、《光荣岁月》征文和《给下一任志愿者的交接信》。
第十七条汉办为完成志愿服务的志愿者颁发《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为表现优秀的志愿者颁发《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
第十八条志愿者生活津贴按照《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出国待遇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志愿者优惠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浯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