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销售电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2009)-发改价格[2009]292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2009)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25号)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川、重庆省(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华中电监局,郑州、长沙、成都电监办,华中电网公司:为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一)为合理反映燃煤电厂投资、煤价、煤耗等情况变化,适当调整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水平。
江西省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2分钱,现行上网电价低于标杆电价的机组,同步上调;四川省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分钱;重庆市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4分钱,其他燃煤机组同步调整;河南省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3分钱,现行上网电价高于标杆电价的机组,同步下调。
(二)为合理补偿燃煤机组脱硫成本,将重庆市统调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加价标准由每千瓦时1.5分钱调整为2.0分钱。
(三)为促进水电站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缓解水电企业亏损严重、更新改造资金不足等问题,适当提高部分水电企业的上网电价。
湖北省水布垭电站3号机组上网电价暂按照1、2号机组上网电价执行;江西省上犹江、洪门、江口、廖坊、柘林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3分钱,万安水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四川省水牛家、洛古、硗碛、瓦屋山、大桥、仁宗海、狮子坪、紫兰坝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葛洲坝电厂送湖北基数电量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18元,其余上网电量执行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4元。
重庆居民用电收费标准2022
重庆居民用电收费标准2022为贯彻稳住经济大盘,保能源安全的部署,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引导商业用户错峰用电,经重庆市政府同意,2022年6月1日重庆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商业夏季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679号)。
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电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电力保供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发展大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安全和电力保供,多次对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推进节能减排、深化电价改革等工作作出决策部署。
为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加快将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扩大到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的要求,须进一步扩大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
由于重庆市气候特点,电网夏季最高负荷是春秋季负荷的两倍以上,最大峰谷差率超过50%,但电力装机调峰能力不强,电力保供存在一定压力。
今年迎峰度夏期间,若出现极端连晴高温天气、来水持续偏枯、机组出力受阻和非计划停运等因素,电力供应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为助力电力供应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重庆市在今年1月1日起实施完善后的大工业、普非工业动力用电分时电价机制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部署和文件精神建立商业夏季分时电价机制,有利于引导用户错峰用电,保证居民生活用电,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助力保市场主体保民生和稳定经济大盘。
二、政策主要内容(一)执行时间:7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
主要基于以下考虑:7、8月份是每年最热的月份,空调负荷最大,电力缺口最大,电网运行面临巨大挑战。
在此期间,商业夏季分时电价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引导更多用户树立节能意识,参与错峰用电。
(2)实施范围:10千伏及以上、电力变压器容量100千伏及以上的商业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等。
)谁执行工商业电价。
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该部分用户用电总量、负荷占比较高,对电网负荷影响较大;二是10千伏以下或变压器容量100千伏安以下的商业用户数量较多,但用电量、负荷占比较小,本次暂不纳入;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理应在节能减排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采取更智能、更精细化的节能措施节约用电。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16•【字号】渝发改规范〔2021〕15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修订后的《重庆市定价目录》已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渝价规〔2018〕5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12月16日重庆市定价目录说明:1.本目录不包括中央定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凡涉及中央定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一律按中央定价目录执行。
2.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
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进展,定期修订本目录。
3.列入本目录的定价内容,包括定价项目的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以及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
对涉及民生的价格和收费,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监管,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4.授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由本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本目录所称中心城区包括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5.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在市内消纳的水电、气电等电量上网电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中央另有规定的除外。
居民、农业等优先购电电量的销售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定价原则和总体水平,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价格水平。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 ...............................1.1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1.2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 2.销售电价 .......................................2.1新疆 ..............................................2.2青海 ..............................................2.3甘肃 ..............................................2.4江苏 ..............................................2.5内蒙 ..............................................2.6安徽 ..............................................2.7山东 ..............................................2.8河南 ..............................................2.9江西 ..............................................2.10山西 .............................................2.11云南 .............................................2.12黑龙江 ...........................................2.13吉林 .............................................2.14辽宁 .............................................2.15天津 .............................................2.16河北 .............................................2.17陕西 .............................................2.18宁夏 .............................................2.19上海 .............................................2.20浙江 .............................................2.21福建 .............................................2.22湖北 .............................................2.23湖南 .............................................2.24四川 .............................................2.25重庆 .............................................2.26广西 .............................................2.27广东 .............................................2.28贵州 .............................................2.29海南 .............................................2.30北京 .............................................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重庆市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标准
重庆市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标准
重庆市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标准
一、执行范围
在100KVA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普非工业用户动力用电中试行。
100KVA
以下的普非工业用户,以及执行照明、非居民照明、农业生产用电、农业排灌、商业用电的用户,仍按现行电价制度执行,不实行丰枯峰谷调峰电价。
二、季节性和分时段划分
丰枯季节的划分(重庆):
6-10月丰水期,1-4月、12月枯水期,5月、11月平水期
峰谷时段划分:
平段:7:00—8:00 12:00—19:00
尖峰:19:00—21:00
高峰:8:00—12:00 21:00—23:00
低谷:23:00—7:00(次日)
季节性电价制度
一年12个月分成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三个时期。
平水期执行现行电价,丰水期目录电价在平水期基础上下浮10%,枯水期目录电价在平水期基础上上浮20%。
分时电价
基准电价实行峰谷浮动,除平段8小时不实行浮动外,尖峰时段的电价在夏季7、8月,冬季12、1月在平段基础上上浮70%,其他月份上浮50%。
高峰时段的目录电价在平段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在平段基础上下浮50%。
浮动要素
大工业用户(两部制):
实行丰枯、峰谷调峰电价的范围包括市场交易电费和输配电费中的电量电费、线损电费,不包括基本电费和代收基金及附加。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价差传导):
实行丰枯、峰谷调峰电价的范围为市场销售电费,不包括代收基金及附加。
重庆电费2023分时段收费标准_重庆电费
重庆电费2023分时段收费标准_重庆电费重庆电费2023分时段收费标准温馨提示:居民用户可以根据家庭用电情况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
不选择执行的用户,用电价格仍执行现行电价政策,不受分时电价政策的影响;选择执行的用户,执行满一年后可申请退出,退出后仍可再次申请执行。
分时电价1.高峰时段:11:00—17:00、20:00—22: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提高0.10元/千瓦时。
2.低谷时段:00:00—08: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降低0.18元/千瓦时。
3.平段:08:00—11:00、17:00—20:00、22:00—24:00,平段电价为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
阶梯电价标准1.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2400度(含)以内收费标准:不满1千伏0.52元/千瓦时,1-10千伏0.51元/千瓦时2.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2401度-4800度(含)收费标准:不满1千伏0.57元/千瓦时,1-10千伏0.56元/千瓦时3.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4801度(含)以上收费标准:不满1千伏0.82元/千瓦时,1-10千伏0.81元/千瓦时4.居民合表用户收费标准:不不满1千伏0.54元/千瓦时,1-10千伏0.53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53元/千瓦时,110千伏0.53元/千瓦时5.趸售居民生活用电收费标准:不1-10千伏0.3340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0.3340元/千瓦时,110千伏0.3340元/千瓦时怎么读电表1、一般的直进式的单相电表和三相电表可直接读取数字,减去上次的读数就为这一阶段的电量。
2、三相电表通过电流互感器连接方式连接的三相电表,电表的接线有10根接线,要观察连接的电流互感器的电流比,电流互感器的名牌上有,都是一个数字比5标出的,例如 100/5 150/5 等,电表上读取的数字乘以电流比就是计量的电量,精确的还要加上变损和线损。
3、单相电表计量三相电的电量,电量读取方式是直进式的连接电表的方式,读取电表上的数字乘以3,若通过互感器连接的电表要读取电表数字乘以互感器电流倍数再乘以3。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修订稿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至今,已经有22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的燃煤标杆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调整情况。
这22省的燃煤标杆电价提高了分/kWh,如下表所示。
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未调整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如下表所示。
2.销售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省份的销售电价有所调整,调整电价省份见下表。
截止到目前(8月17日)未调整销售电价省份见下表。
新疆2015年4月1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5〕610号)。
自2015年4月15日执行。
青海青海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6〕7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甘肃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6〕510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江苏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内蒙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95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安徽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皖价商[2016]1号)。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附件三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注:1、对重庆市电力公司(母公司)直供区,上表所列价格,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7厘;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 均含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2 分: 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 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以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8.8 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1厘,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2分,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每千瓦时3.84分,非普工业、大工业用电每千瓦时22分(其中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镇磷肥、电炉黄磷、中小化肥用电每千瓦时1分)。
2、重庆市电力公司所属各控股供电公司供区, 上表所列价格中, 农网还贷资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仍按与国家电网同价前的规定执行。
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8.8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l厘。
3、根据原国家计委计交能[l996]583 号文件规定,对己下放地方的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减征农网还贷资金,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l.7分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和原化才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磷、钢、复合肥企业生产用电免征农网还贷资金,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
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按本表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执行。
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doc
附件三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建设基金每千瓦时7厘;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 , 均含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 2 分 : 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 , 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以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8.8 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1厘,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2分,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每千瓦时3.84分,非普工业、大工业用电每千瓦时22分(其中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镇磷肥、电炉黄磷、中小化肥用电每千瓦时1分)。
2、重庆市电力公司所属各控股供电公司供区, 上表所列价格中, 农网还贷资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仍按与国家电网同价前的规定执行。
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8.8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l厘。
3、根据原国家计委计交能 [l996]583 号文件规定,对己下放地方的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减征农网还贷资金,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l.7分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和原化才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磷、钢、复合肥企业生产用电免征农网还贷资金,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
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按本表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执行。
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至今,已经有22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的燃煤标杆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调整情况。
这22省的燃煤标杆电价提高了分/kWh,如下表所示。
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未调整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如下表所示。
2.销售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省份的销售电价有所调整,调整电价省份见下表。
截止到目前(8月17日)未调整销售电价省份见下表。
新疆2015年4月1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5〕610号)。
自2015年4月15日执行。
青海青海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6〕7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甘肃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6〕510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江苏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内蒙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95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3分钱。
20省市电价调整情况汇总
20省市电价调整情况汇总继之前17个省市调整电价结构后,又传出有3个省市调整了电价,分别是福建省、海南省和上海市,至此,全国已有20个省市下发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
福建福建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适当降低销售电价,进一步推进全省工商业用电同价,简化销售电价分类。
2017年7月1日起,全省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下同)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95分钱。
调整后福建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932元(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
进一步明确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全省峰谷时段划分。
海南海南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调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海南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下调1.97分钱/千瓦时。
海南省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提高1.0分钱/千瓦时(含税,下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从0.4198元/千瓦时调整为0.4298元/千瓦时。
上海上海市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自7月1日起,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降低4.08分钱、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降低3.5分钱(不含农副动力用电和排灌动力用电)。
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分别按照每千瓦时3.78分钱和3.5分钱。
自7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07分钱(含税),调整后本市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55元。
河南7月9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统一提高2.28分/度,未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燃煤机组同标准提高。
电力企业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价标准,按调整后的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
在统一提高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同时,河南省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分别降低1分/度;电网企业按照1分/度的标准,在7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代理售电的售电公司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全部)
2
2.2
0.88
0.4
电铁牵引力用电免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35千伏
57.6
40
26
52.12
47.73
4.39
2
2.2
0.88
0.4
110千伏
56.1
40
26
50.62
46.23
4.39
2
2.2
0.88
0.4
220千伏及以上
55.1
40
26
49.62
45.23
4.39
2
2.2
0.88
0.4
其中
1.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电石生产用电
10千伏
52.6
40
26
48.32
43.93
4.39
2
1
0.88
0.4
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
35千伏
50.1
40
26
45.82
41.43
4.39
2
1
0.88
0.4
110千伏
48.6
40
26
47.62
43.23
4.39
2
2.2
0.88
0.4
110千伏
51.6
40
26
46.12
41.73
4.39
2
2.2
0.88
0.4
220千伏及以上
50.6
40
26
45.12
40.73
4.39
2
2.2
0.88
重庆市民用电收费标准
重庆市民用电收费标准重庆市民用电收费标准是指重庆市政府规定的居民家庭和个人用户用电的收费标准。
电力是现代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而电费作为电力使用的费用,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和经济负担。
因此,了解和掌握重庆市民用电收费标准对于每个市民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
首先,重庆市民用电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制定的。
根据国家能源管理部门的规定,电力价格分为居民生活用电和非居民生活用电两大类。
居民生活用电是指家庭和个人用户的日常生活用电,其收费标准是按照国家规定的阶梯电价来执行的,即按照不同用电量的不同阶梯来确定不同的电价。
而非居民生活用电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等其他用户的用电,其收费标准则根据用电性质和用电量来确定。
其次,重庆市民用电收费标准也受到地区和季节等因素的影响。
由于重庆市地处西南地区,夏季气温高,用电量增加,因此夏季的电费支出也相对较高。
而冬季由于取暖用电等原因,电费支出也会有所增加。
此外,不同地区的电力资源和供应情况也会对电费标准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市民在了解用电收费标准时,需要考虑到这些因素。
再者,重庆市民用电收费标准的调整也会受到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影响。
随着能源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国家能源政策的调整,电力价格和收费标准也会相应做出调整。
因此,市民在使用电力时需要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电费收费标准的调整情况,以便做好相应的预算和安排。
总的来说,重庆市民用电收费标准是一个直接关系到市民生活的重要问题,市民需要了解并掌握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以便合理使用电力资源,节约用电成本。
同时,也需要在政策和标准调整时及时调整自己的用电计划,以适应新的电费收费标准。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市民的用电权益,促进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
2023年最新电费价格表
2023年最新电费价格表2023年最新电费价格表2023分时电费收费标准每个地区不一样,可根据所在地发布的公告为准。
这里列举重庆市分时电费收费标准:2023年5月16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机制有关情况的通告,其中通告了《重庆市居民分时电价机制》。
(一)执行范围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且具备分时表计计量条件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和居民充电设施用户。
(二)分时电价1.高峰时段:11:00—17:00、20:00—22: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提高0.10元/千瓦时。
2.低谷时段:00:00—08: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降低0.18元/千瓦时。
3.平段:08:00—11:00、17:00—20:00、22:00—24:00,平段电价为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
(三)执行方式用户自愿选择执行。
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的用户,执行满一年后可申请退出,退出后仍可再次申请执行。
政策实施初期,为进一步增加居民的可选择性,2023年8月31日前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的用户,2023年9月30日前可选择退出。
2023年9月30日前未申请退出的,执行满一年后方可申请退出。
(四)执行时间本政策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深圳电费收费标准20232023年深圳电费收费标准如下:第一档:夏季(5-10月)0-260度/非夏季(11-4月)0-200度,电价为0.68元/度。
第二档:夏季(5-10月)261-600度/非夏季(11-4月)201-400度,电价为0.73元/度。
第三档:夏季(5-10月)601度及以上/非夏季(11-4月)401度及以上,电价为0.98元/度。
以上为2023年深圳电费收费标准,江苏电价调整7月1日最新消息从7月1日起,每年7、8月期间,每日用电高峰时段调整为16:00-24:00;低谷时段调整为0:00-9:00;9:00-16:00为平段。
其他月份每日9:00-12:00、17:00-22:00为高峰时段;23:00-次日8:00为低谷时段,其余时间为平段。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2]181号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渝价〔2012〕181号)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关系,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和《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23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行范围重庆市境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
二、电量分档及电价标准第一档月用电量200度(含)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第二档月用电量201-400度(含),每度提高 5分;第三档月用电量在401度(含)以上,每度提高0.30元(详见附表)。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每度提高2分。
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标准执行。
三、其他事项(一)对城乡“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度免费电量。
(二)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三)“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阶梯电价,供电企业抄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抄表周期为一个月的,按月分档电量标准确定当期分档电量;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按月分档电量标准乘以2确定当期分档电量。
重庆水电气费收费标准
重庆水电气费收费标准重庆市水电气费收费标准。
在重庆市,水电气费是市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支出,因此了解相关收费标准对于合理安排家庭开支至关重要。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重庆市水电气费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看看重庆市的水费收费标准。
根据重庆市自来水公司的规定,居民家庭的水费收费标准是按照每立方米水的用量进行计费的。
具体来说,月用水量在30立方米以下的,水费单价为2.5元/立方米;30-60立方米的,水费单价为3.5元/立方米;60-90立方米的,水费单价为4.5元/立方米;90立方米以上的,水费单价为5.5元/立方米。
而对于非居民用户,水费收费标准则有所不同,按照不同行业和用水性质进行分类收费。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重庆市的电费收费标准。
重庆市的电费收费标准是由重庆市供电公司制定的。
居民家庭的电费收费标准是分为阶梯电价和单一电价两种方式。
阶梯电价是指按照不同阶梯用电量分段计价,超过每个阶梯用电量的部分按照不同的电价进行计费。
而单一电价是指按照整体用电量进行统一计价。
具体的电费收费标准可以通过查询重庆市供电公司的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来获取。
最后,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重庆市的燃气费收费标准。
重庆市的燃气费收费标准是由当地燃气公司制定的。
一般来说,燃气费是按照每立方米的用气量进行计费的。
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通过查询当地燃气公司的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燃气营业厅来获取。
综上所述,重庆市的水电气费收费标准是由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公司制定的,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用量而有所不同。
因此,建议市民在使用水电气时,要合理安排用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支出。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重庆市的水电气费收费标准,合理安排家庭开支。
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标准
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标准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万州、黔江开发区物价局,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物价办,重庆市电力公司,市水电局: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治理乱收费现象,规范供电企业的收费行为,根据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六部委《关于整顿电价秩序坚决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及原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供电企业收费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电安生[1994]381号)文件精神(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除外),结合我市供电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现予颁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所有从事电力供应的企业(含国家电网和地方电网)。
二、鉴于收费标准与各地的物价水平、劳动生产率有关,因此,本办法所定的收费标准为重庆市国家电网供电企业收费标准,各地方电网的收费标准可由当地物价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标准并报市局备案。
三、电力企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管理权限在省级及其以上有权部门。
今后凡与电力有关的收费项目,国家已规定有标准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由我局制定统一收费标准.国家立有收费项目尚无收费标准的,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供电部门提出方案,报我局批准后执行。
四、为了维护广大用户和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市物价检查所和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检查所要加强对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管理权限擅立名目或超范围、超标准向用户收费的,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一、编制说明(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端正行业作风的要求,规范供电企业的收费行为,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电力部电安生[1994]581号文印发《供电企业收费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收费项目,结合近年来我市电力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收费标准。
重庆市电力公司执行的电价标准
重庆市电力公司执行的电价标准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1、对重庆市电力公司(母公司)直供区,上表所列价格,均含我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原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0.4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其中:居民生活用电2分钱,非居民照明、商业用电3.84分钱,非普工业、大工业用电2.2分钱(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电石、中小化肥生产用电1分钱)。
2、重庆市电力公司所属各控股供电公司供区,上表所列价格中,农网还贷资金、我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原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仍按渝价(2022) 408号的规定执行。
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0.4分钱)。
3、抗灾救灾用电和氮、磷、钾、复合肥企业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采纳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执行。
电气化铁路牵引力用电免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我国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0.7分钱(我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原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二:
注:
2.上表所列价格,重庆市电力公司所属各控股供电公司供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与重庆市电力公司(母公司)直供区相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征收范围不变,统一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征收标准,其他类别用电仍按原征收标准执行。
3.上表所列价格,抗灾救灾用电和氮、磷、钾、复合肥企业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执行。
电气化铁路牵引力用电免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国家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0.7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执行。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1.上表所列价格,重庆市电力公司(母公司)直供区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0.8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其中:居民生活用电2分钱,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2.5分钱(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电石、中小化肥生产用电1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