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草案)》的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d0616e6d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0e.png)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1990.10.25•【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草案)》的说明(1990年10月25日)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各位委员:我受国务院的委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草案)》作如下说明:根据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和广大残疾人的要求,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立法计划,民政部会同有关部委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草案)》。
一、立法的必要性残疾人是数量相当大的一个群体据1987年国务院组织的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有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等五类残疾人5,164万,占全国人口总数的4.9%,有残疾人的家庭占全国家庭总数的18.1%。
此外,还有麻风病、侏儒等其他类别的残疾人未统计在内。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群体残疾人在参与社会生活时,除具有公民的共性,还存在特殊性。
例如,在交往中辅以盲文、手语和其他工具,在教育中辅以特殊教育手段,在生产中使用必要的辅助工具,在体育中采用专门的方法和规则,在艺术中具有独特的表演方式等等,逐步形成了特殊点字、特殊手势语、特殊教育、特殊艺术、特殊体育、特殊职业技能、特殊器具的概念、规律、方法和辅助手段。
残疾人是一个困难群体由于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处于某种不利地位,正常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
例如,受教育程度低,文盲占68%,盲、聋和弱智儿童入学率不足6%;就业机会少,49%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尚未就业;缺乏必要的康复,有490万白内障患者、124万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和171万聋童有待治疗和语言训练;婚姻状况差,46%的成年残疾人没有配偶;生活低于社会平均水平,靠个人劳动收入维持生活的占30.2%,靠亲属供养的占67.1%,靠国家和集体救济、补助的占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https://img.taocdn.com/s3/m/077828681711cc7931b7167a.png)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1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公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已由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月2 0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同时废止。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12月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工作,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有关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第四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服务。
第五条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备残疾人联络员,负责联系辖区残疾人,建立工作档案,及时反映残疾人需求,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其工资或者工作补贴等待遇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保障残疾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应当有残疾人候选人。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应当积极培养、选拔、任用残疾人干部。
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残疾人职工代表的比例,应当与本单位残疾人职工所占比例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法律知识竞赛题库100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法律知识竞赛题库100题](https://img.taocdn.com/s3/m/2d5cafc4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9c.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法律知识竞赛题库100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哪一年颁布的?(2分)2. 残疾人保障法共有多少章节?(2分)3. 第一章中心内容是什么?(2分)4. 残疾人是指具有什么身体、智力、精神或者其他残疾,长期处于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困难状态的人?(2分)5. 残疾人的保障权益是国家的基本政策吗?(2分)6. 什么是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未实施普及的地区?(2分)7.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包括哪些方面?(3分)8.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了残疾人的哪些基本权益?(3分)9. 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主要是指什么?(3分)10. 残疾人的劳动权益保障包括哪些方面?(3分)11. 禁止歧视残疾人的措施主要包括哪些方面?(3分)12. 高度重视残疾人教育事业,实行哪种教育?(3分)13. 残疾人就业的主要措施有哪些?(3分)14. 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的具体措施包括哪些?(3分)15. 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康复教育的措施主要有哪些?(3分)16. 精神残疾人的康复教育措施包括哪些方面?(3分)17. 残疾人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主要包括哪些方面?(3分)18. 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要履行哪些职责?(3分)19. 残疾人事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3分)20. 残疾人福利性就业单位有哪些优惠政策?(3分)21. 什么是视力残疾人的多功能阅读服务?(3分)22. 残疾人的文化权益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哪些方面?(3分)23. 残疾人扶残基金主要用于什么方面?(3分)24. 残疾人辅助器具的提供主要依靠什么?(3分)25. 残疾人生活起居的自助设施有哪些?(3分)26. 残疾人生活起居的辅助设备有哪些?(3分)27. 残疾人生活起居的安全设施有哪些?(3分)28. 残疾人就业的启动资金主要通过什么方式提供?(3分)29. 残疾人宿舍的建设主要通过什么方式进行?(3分)30. 什么是社区康复服务?(3分)31. 制定治疗残疾人的技术标准的主要部门是什么?(3分)32. 残疾人康复教育的实施单位是什么?(3分)33. 重度残疾人生活照料服务主要通过什么方式提供?(3分)34. 制定并完善聋哑残疾人的康复服务设施标准的单位是什么?(3分)35. 残疾人独立生活能力的培训主要通过什么方式进行?(3分)36. 制定并完成瘫痪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标准的单位是哪个?(3分)37. 制定并完善智力残疾人的康复服务设施标准的单位是哪个?(3分)38. 制定并完善精神残疾人的康复服务设施标准的单位是哪个?(3分)39. 残疾人职业培训的实施单位是什么?(3分)40. 残疾人文化和艺术活动的组织单位是什么?(3分)41. 残疾人救助的主要渠道有哪些?(3分)42. 残疾人的纳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哪些方面?(3分)43. 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的具体政策是什么?(3分)44. 残疾人就业手工业等生产经营项目所需设备、器具购买所需资金补贴的具体政策是什么?(3分)45. 鼓励残疾人参加什么类型的经营活动?(3分)46. 残疾人租赁、购买住房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方面?(3分)47. 动态调整残疾津贴标准的具体要求是什么?(3分)48. 残疾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享受的特殊待遇包括哪些方面?(3分)49. 什么是触觉地面引导设施?(3分)50. 为什么必须建设无障碍环境?(3分)51. 残疾人社会参与主要包括哪些方面?(3分)52. 残疾人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3分)53. 残疾人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的措施主要有哪些?(3分)54. 残疾人演艺节目的表演机构是什么?(3分)55. 残疾人儿童的教育保障主要通过什么措施实施?(3分)56. 残疾人青少年的教育保障主要通过什么措施实施?(3分)57. 残疾人少年青年的职业培训措施主要有哪些?(3分)58. 残疾人组织的设立由谁进行审批和颁发证书?(3分)59. 残疾人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主要通过什么方式进行?(3分)60. 残疾人就业援助基金主要用于什么方面?(3分)61.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哪些方面?(3分)62. 建设和利用什么来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3分)63. 鼓励残疾人开展什么样的文化和艺术活动?(3分)64. 残疾人社会参与能力开发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3分)65. 残疾人轮椅专业技术操作人员的培训措施主要有哪些?(3分)66. 残疾人就业援助机构的具体职责是什么?(3分)67. 什么是多媒体资料制作与服务轮椅客户端?(3分)68. 残疾人就业观察员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什么?(3分)69. 残疾人就业援助基金的使用方法主要有哪些?(3分)70. 什么是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3分)71. 残疾人扶贫基金用于支持什么方面的工作?(3分)72. 残疾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具体职责是什么?(3分)73. 残疾人脱贫工作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3分)74. 纳税优惠政策适用于具备什么条件的残疾人?(3分)75. 残疾人生活居住环境的要求有哪些?(3分)76. 残疾人社区服务示范单位的设立标准包括哪些方面?(3分)77.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建立要符合哪些条件?(3分)78. 残疾人就业援助机构的立项条件是什么?(3分)79. 聋哑残疾人康复的重点是哪些方面?(3分)80. 精神残疾人康复的重点是哪些方面?(3分)81. 瘫痪残疾人康复的重点是哪些方面?(3分)82. 智力残疾人康复的重点是哪些方面?(3分)83. 将残疾人的康复单位进行分类属于哪一类管理?(3分)84. 研究什么是触觉地面引导设施的专业单位是哪个?(3分)85. 残疾人交通工具的设计要符合哪些规定?(3分)86. 残疾人就业援助机构与哪些机构有配合协作关系?(3分)87. 残疾人康复教育制定的具体要求是什么?(3分)88. 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要符合哪些条件?(3分)89. 残疾人扶贫基金的主要来源是什么?(3分)90. 残疾人脱贫工作的具体措施有哪些?(3分)91. 残疾人信息化服务系统的建设要求达到什么标准?(3分)92. 残疾人社区服务示范单位的标志是什么?(3分)93. 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的建设要符合哪些条件?(3分)94. 残疾人居住环境的无障碍设计要求达到什么标准?(3分)95. 残疾人生活自理技能培训的重点包括哪些方面?(3分)96. 残疾人生活起居辅助设备的提供要符合什么条件?(3分)97. 残疾人生活起居安全设施的建设要符合什么条件?(3分)98. 残疾人宿舍建设的具体要求是什么?(3分)99. 制定治疗残疾人的技术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3分)100. 残疾人康复教育的成果评价主要通过什么方式实施?(3分)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法律知识竞赛题库中的一部分题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https://img.taocdn.com/s3/m/7afb1371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c4.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答案已经超过了Assistant的最大允许字数,无法完整展示。
我将首先为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章节目录,然后为您提供一个较为详细的最新模板范本,字数在2000字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章节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残疾人基本保障第三章残疾人康复第四章残疾人教育第五章残疾人就业第六章残疾人组织与活动第七章残疾人服务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残疾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残疾人基本保障第四条国家建立并完善残疾人基本保障制度,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生存权、发展权、参预权、平等权。
第五条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纳入国家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统一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制度,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国家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医疗保健权益,提供残疾人专用的医疗服务和康复辅助器具。
......第三章残疾人康复第八条国家依法保障残疾人康复权益,提供残疾人康复服务,提高残疾人的康复能力和生活质量。
第九条残疾人康复服务包括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辅助器具、职业康复和社区康复等内容。
第十条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提供必要的康复辅助器具和康复咨询指导。
......第四章残疾人教育第十一条国家依法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残疾人平等参预教育。
第十二条残疾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有接受普通教育的权利,也有接受特殊教育的权利。
第十三条残疾人接受普通教育的,享受与非残疾人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第五章残疾人就业第十四条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采取措施确保残疾人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第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社会工作法规对残疾人权益的保护
![社会工作法规对残疾人权益的保护](https://img.taocdn.com/s3/m/76b2d923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98.png)
社会工作法规对残疾人权益的保护社会工作法规对于残疾人权益的保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些法规旨在确保残疾人的平等权利,促进他们的自主性,并为他们提供适当的支持与帮助。
本文将探讨几个主要的社会工作法规,以及它们如何促进残疾人的权益保护。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中国政府出台的重要社会工作法规之一。
该法规的主要目标是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该法规规定了多项保障措施,包括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
首先,该法规明确规定了残疾人的康复权益。
根据法规规定,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康复服务和设施,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支持。
此举有助于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并促进其身心健康的提升。
其次,该法规强调了残疾人的教育权益。
根据法规规定,政府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并提供必要的特殊教育服务。
这有助于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充分发展自己的潜能。
另外,该法规还涉及了残疾人的就业权益。
根据法规规定,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残疾人的就业,鼓励雇主为残疾人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这可以帮助残疾人实现自立和自主,改善他们的经济状况。
最后,该法规强调了残疾人的社会参与权益。
根据法规规定,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促进残疾人的社会融入,加强对残疾人组织的支持。
这有助于提高残疾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与声音,并推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与理解。
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除了国内的法规外,国际上也存在着一些重要的社会工作法规,对残疾人权益的保护起到了关键作用。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该公约于2008年通过,旨在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与参与。
公约明确规定了残疾人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就业、政治参与、健康和社交保障等方面。
首先,公约强调了教育权益。
根据公约规定,残疾人应当享有平等的教育权益,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
此外,公约还要求国家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可及且质量高的教育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https://img.taocdn.com/s3/m/adb4db7b804d2b160b4ec0c4.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读2008年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下文简称《残疾人保障法》)。
修订后《残疾人保障法》共分九章六十八条,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背景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于1990年,并于1991年5月施行,标志着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步入法治化轨道,使我国成为世界上最早进行残疾人专门立法的国家之一。
《残疾人保障法》自实施以来,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使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但在实施的十七年中,残疾人事业还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和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障碍,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因此,及时修订残疾人保障法,使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趋势相适应,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修订要点(一)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在第三条中明确规定:“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
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将原来法律规定的“禁止歧视残疾人”修改为“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实际上扩大了“歧视残疾人”的内涵:“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对残疾人在教育、就业、文化生活等各方面的歧视;不仅包括作为的歧视,也包括不作为的歧视,如拒绝为残疾人提供合理的帮助、合理的便利等情形;不仅针对残疾人本人,也包括对残疾人家庭的歧视。
这项修改使《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权益保护更加充分。
这项修改还体现了与《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衔接。
2006年12月13日,第61届联合国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一下简称公约)。
2007年3月30日,公约开放供各国签署和批准,我国参加了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开放签署仪式并签署了公约。
公约将在第20个国家批准后的第30天开始生效。
随着厄瓜多尔于今年4月3日成为第20个批准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国家,公约将在一个月后、既2008年5月3日生效。
残疾人保障法宣讲
![残疾人保障法宣讲](https://img.taocdn.com/s3/m/fc389d6b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2a.png)
残疾人保障法宣讲一、导言残疾人保障法是我国关于残疾人权益保障的一部重要法律。
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残疾人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为残疾人实现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享有基本权利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下面我将从相关法律原则、法律责任、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几个方面进行宣讲。
二、相关法律原则1.平等原则残疾人保障法坚持“平等享有基本权利,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原则。
这就意味着残疾人在国家政策和社会资源分配中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项权益。
2.优惠待遇原则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社会和家庭应当给予残疾人适当的优惠待遇,包括优先就业、优先教育、优先医疗等措施,以确保残疾人在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3.配套服务原则为了确保残疾人享有基本权利,残疾人保障法还规定了相关的配套服务措施,包括残疾人康复、康复辅具、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等服务,以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法律责任1.国家责任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在残疾人保障工作中的责任。
国家应当建立健全残疾人保障制度,加强对残疾人的救助、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支持,确保残疾人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
2.社会责任社会是残疾人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残疾人保障法要求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到残疾人保障工作中,给予残疾人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帮助他们融入社会。
3.个人责任每个人都有责任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每个人都应当尊重残疾人的权利,不歧视残疾人,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四、残疾人权益保障1.教育权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残疾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应当建立健全残疾人教育制度,提供适合的教育资源和环境,确保残疾人能够接受平等的教育。
2.就业权残疾人保障法要求企业和社会单位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采取有利于残疾人就业的措施,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利。
3.医疗权国家和社会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康复辅具,确保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新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新修改)](https://img.taocdn.com/s3/m/76a2d9176edb6f1aff001f90.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8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康复第三章教育第四章劳动就业第五章文化生活第六章社会保障第七章无障碍环境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
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第四条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中国的残疾人保护法权益与保障
![中国的残疾人保护法权益与保障](https://img.taocdn.com/s3/m/0414e0e8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3766c6d.png)
中国的残疾人保护法权益与保障残疾人是社会的一部分,保护他们的权益与保障是一个文明社会应尽的责任。
中国的残疾人保护法权益与保障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完善,为残疾人在各个方面的生活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一、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基础中国的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等。
这些法律文件规定了残疾人的基本权益与保障措施,指导和鼓励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提供平等、参与、就业、教育、医疗、文化、休闲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二、残疾人就业与培训中国的残疾人保护法权益与保障体系中,注重残疾人就业与培训的问题。
通过建立残疾人就业与培训机构,提供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和就业市场。
同时,政府还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招聘残疾人,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这些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的增加,提升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质量。
三、残疾人教育与辅助保障残疾人的教育权益是残疾人保护法权益与保障系统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国注重残疾人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为残疾人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
此外,政府还设立了特殊教育学校和资源教育中心,专门为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提供特殊的教育指导和辅助服务。
这为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
四、残疾人医疗与康复中国的残疾人保护法权益与保障体系中,将残疾人的医疗与康复纳入重点关注的范畴。
政府投入大量资源建设残疾人康复设施和机构,提供医疗和康复服务。
同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残疾人享受医疗和康复服务的权利,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康复工作。
这一举措有效地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加强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五、残疾人文化与体育为了促进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和体育锻炼,中国承诺为残疾人提供平等发展的机会和条件。
政府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的创作和演出活动,推动残疾人文化事业的发展。
同时,相关机构和社会组织举办残疾人体育比赛和活动,倡导残疾人积极参与体育运动,提高身体素质和生活品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释义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释义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b6cc7c440740be1e640e9a11.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释义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通过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切实保障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和社会保障等基本权利,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为了帮助社会各界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联特编辑此稿对有关条文进行解读。
一、《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和施行的重大意义对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是惠及全国八千多万残疾人的一件大事,对于发展我国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残疾人保障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发展残疾人事业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基本法律。
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情况,总结了十七年来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内外残疾人立法的最新成果,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
《残疾人保障法》不仅对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的实现、促进残疾人全面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和施行,不仅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人权保障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二、《残疾人保障法》的立法宗旨《残疾人保障法》的立法宗旨一是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发展残疾人事业;三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四是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三、《残疾人保障法》的主要内容《残疾人保障法》共分九章六十八条,分别为总则,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法律责任,附则。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关于残疾人教育问题的阐述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关于残疾人教育问题的阐述](https://img.taocdn.com/s3/m/904db238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cd.png)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关于残疾人教育问题的阐
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教育问题的阐述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将残疾人与非残疾人进行歧视。
2. 提供特殊教育服务:法律规定,国家应当建立特殊教育体系,为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服务。
特殊教育包括对各类残疾人实施教育、康复、训练和辅助设备的提供。
3. 确保适应残疾人需求的教育环境:法律要求,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的具体需求,提供适应其残疾特点的教育环境,确保其平等接受教育。
4. 提供辅助设备和技术支持:法律规定,学校、教育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所需的辅助设备和技术支持,帮助他们参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活动。
5. 提供专业教育培训:法律要求,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残疾人教育专业教育培训,提高教师、教育工作者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残疾人教育水平。
6. 鼓励普通教育的开展:法律提倡并鼓励在普通教育中纳入残疾人学生,为他们提供包容、适应的学习环境,促进残疾人融入普通社会。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了残疾人教育方面的权利和保障措施,旨在确保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以促进残疾人的教育发展和融入社会。
残疾人保障法竞赛试题
![残疾人保障法竞赛试题](https://img.taocdn.com/s3/m/125981aa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41e48b4.png)
残疾人保障法竞赛试题残疾人保障法是中国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而制定的法律。
本竞赛试题旨在测试参赛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了解和掌握程度。
一、选择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自何时起施行?A. 1990年12月28日B. 2008年6月1日C. 2011年1月1日D. 2016年7月1日2.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享有以下哪项权利?A. 受教育的权利B. 劳动的权利C. 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D. 所有以上权利3.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以下哪项不是国家对残疾人的保障措施?A. 保障残疾人的劳动就业B. 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C. 限制残疾人的出行自由D. 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二、判断题1.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有权平等地享受社会福利。
(对/错)2.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在就业时不得受到歧视。
(对/错)3.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有权享有文化生活,但不需要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
(对/错)三、简答题1.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立法目的。
2. 描述残疾人保障法中对残疾人教育权利的保障措施。
四、案例分析题某市一家企业在招聘过程中,明确表示不招聘残疾人。
请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分析该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五、论述题论述残疾人保障法在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方面的作用和意义。
答案一、选择题1. B2. D3. C二、判断题1. 对2. 对3. 错三、简答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2.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社会和家庭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教育条件和帮助,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鼓励和支持残疾人通过各种途径接受教育,提高文化和技能水平。
四、案例分析题该企业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禁止基于残疾的就业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立法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立法精神](https://img.taocdn.com/s3/m/316f310e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6a.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立法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针对残疾人群体的一部重要法律。
它的出台,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以及推进残疾人的融合发展。
下面,我将分步骤阐述该法律的主要精神。
第一步,建立基本的保障制度。
残疾人保障法确立了“基本生活保障、康复服务、教育、就业、文化活动、辅助器具和改建住房”六大保障,这是残疾人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
这些保障是制定政策和安排服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步,争取社会支持。
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应当尊重残疾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保障他们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以及平等的机会和条件,使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有尊严的地位和充分的发展空间。
同时,也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提供支持,共同推进残疾人的融合发展。
第三步,强制执法。
残疾人保障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强调了立法、执法、司法三位一体的宏伟目标,为全面落实和维护残疾人的权益奠定了法律基础。
同时,为了确保法律的有效性和实践效果,也要保证执法部门的有效执行,加强对各服器环节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最后,该法律的精神,旨在保障残疾人群体的基本权益,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并推进社会的融合与进步。
同时,该法律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正视自身福利问题与责任的方式,引导我们从更广阔、更高层面上看待我们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契合了我们国家“建设人类共同体”这一愿景。
残保金减免政策的法律法规分析
![残保金减免政策的法律法规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4cdf6c09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a35c26f.png)
残保金减免政策的法律法规分析残保金减免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在实施残保金减免政策的过程中,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下面对其进行详细分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我国最重要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之一。
该法对残疾人的基本权益和社会保障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残疾人有权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其中,残保金减免政策是其中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由国家、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
国家对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经济援助,并对特困残疾人给予特别救助。
在残保金减免政策方面,该法规定国家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对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条例》《残疾人社会保障条例》是我国残保金减免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
该条例对残疾人社会保险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条例,残疾人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障、康复保障、生活保障、就业保障等多个方面。
在残保金减免方面,该条例明确规定了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评定的标准和程序,并提出了不同等级的残疾人应享受的减免比例。
按照该条例的规定,残疾人社会保障基金可以用于补贴残保金,并通过减免方式来减轻残疾人的经济负担。
三、地方性法规和政策除了以上的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外,各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来支持和实施残保金减免政策。
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主要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残疾人的需求制定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层面的残保金减免政策。
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主要涉及到残保金减免的具体操作细则、申请流程以及相关的扶持政策等内容。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残保金减免的申请和审批办法,要求残疾人家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过评估后确定减免比例。
总之,残保金减免政策是我国为残疾人家庭提供经济援助的重要措施之一。
全面详细解读《残疾人保障法-》-课件
![全面详细解读《残疾人保障法-》-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84c23a2f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12ddc18.png)
养的占67.1%,靠国家和集体救济、补助的占2.7%。
第三讲
残疾人保障法的 立法宗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DISABILITY LAW
第三讲
第一讲
残疾标准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2011年4月28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 合发布《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该标准于5月1日起正式实 施。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推荐性国家标准是残疾人领域关于残疾种类 和等级划分的首个国家标准。规定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的术语和定 义、残疾分类和分级及代码等, 适用于残疾人有关的统计、管理以及对残 疾人的服务、保障等方面。
第一讲
残疾分级
分级原则: 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
残疾一级
残疾二级 残疾三级 残疾四级
极重度
重度 中度 轻度
第二讲
残疾人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DISABILITY LAW
第二讲
残疾人普遍困难
交往中辅以盲文、聋人手语和其他工具 教育中辅以特殊教育手段 在生产中使用必要的辅助工具 在体育中采用专门的方法和规则 在艺术中具有独特的表演方式 出行以及参与社会生活需要无障碍环境
言语残疾人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 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 障碍,经治疗一年以 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 年,而不能或难以进 行正常的言语交流活 动,以致影响其日常 生活和社会参与。
第一讲
肢体残疾人
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 结构、功能损伤造成 四肢残缺或四肢、躯 干麻痹(瘫痪)、畸形 等而致运动功能不同 程度丧失以及活动受 限或参与局限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正)](https://img.taocdn.com/s3/m/5c5a38e4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e9.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0.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施行日期】2018.10.26•【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康复第三章教育第四章劳动就业第五章文化生活第六章社会保障第七章无障碍环境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
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第四条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章来源:/Content-3304.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8年4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康复第三章教育第四章劳动就业第五章文化生活第六章社会保障第七章无障碍环境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
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文章来源:/Content-3304.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第四条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第六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
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残疾人服务。
第八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九条残疾人的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
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
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
第十条国家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残疾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十一条国家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母婴保健和预防残疾的知识,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针对遗传、文章来源:/Content-3304.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疾病、药物、事故、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
国家建立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残疾人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
第十二条国家和社会对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员以及其他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致残的人员实行特别保障,给予抚恤和优待。
第十三条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第二章康复第十五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并分阶段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第十六条康复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发展符合康复要求的科学技术,鼓励自主创新,加强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组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残疾人教育机构、福利性单位和其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
残疾人在专业人员的指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志愿工作者及亲属的帮助下,应当努力进行功能、自理能力和劳动技能的训练。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在医疗机构设立康复医学科室,举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科学研究等工作。
第十九条医学院校和其他有关院校应当有计划地开设康复课程,设置相关专业,培养各类康复专业人才。
政府和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对从事康复工作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向残疾人、残疾人亲属、有关工作人员和志愿工作者普及康复知识,传授康复方法。
第二十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康复器械、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修服务。
第三章教育第二十一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文章来源:/Content-3304.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第二十二条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第二十三条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按照下列要求实施:(一)在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身心补偿和职业教育;(二)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三)特殊教育的课程设置、教材、教学方法、入学和在校年龄,可以有适度弹性。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等因素,合理设置残疾人教育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
第二十五条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
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
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
第二十六条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育机构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
初级中等以下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机构、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和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高级中等以上文化教育、职业教育。
提供特殊教育的机构应当具备适合残疾人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七条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对残疾人开展扫除文盲、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其他成人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第二十八条国家有计划地举办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培养、培训特殊教育师资。
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或者讲授有关内容,使普通教师掌握必要的特殊教育知识。
特殊教育教师和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文章来源:/Content-3304.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第二十九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盲文、手语的研究和应用,特殊教育教材的编写和出版,特殊教育教学用具及其他辅助用品的研制、生产和供应。
第四章劳动就业第三十条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三十一条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第三十二条政府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第三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