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仲马《基督山伯爵》读后感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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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仲马《基督山伯爵》读后感范文(精选3

篇)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十九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被公认为是通俗小说的典范。小说出版后,很快赢得了广大读者的青睐,被翻译成几十种文字出版,在法国和美国多次被拍成电影。100多年来,这本书拥有了难以数计的读者。

小说记叙了主人公爱德蒙·邓蒂斯被陷害至身陷囹圄,在获得一笔以外的巨额财产之后,巧妙地回到了巴黎的上流社会,成了巴黎社交圈最走红的人物,没有人知道他的确切身份,只知道他叫“基督山伯爵”。他向自己的三个仇人分别进行了复仇,使他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小说具有相当浓厚的扬善惩恶、伸张正义的色彩。还显现了作者作为浪漫主义文学家所特有的浪漫色彩。作者对复仇阶段的爱德蒙的塑造,显示出了作者自己呼风唤雨,支配一切的梦想。爱德蒙运用自己的财富与头脑精心策划,心机重重,一步一步将自己的仇人逼向绝境。所有人都成了他操作下的玩偶。“基督山伯爵”简直成了上帝的化身。小说结尾埃德蒙在一封信中写道“人类的一切智慧是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的:等待和希望。”使读者受到了很大触动。爱得蒙在伊夫堡黑牢里曾经想到过绝食而死,但法利亚长老对自由的期待感染了

他,在长老为他指明仇人后,他把复仇当做了生存的希望。在忍辱负重十四年后,他终于有机会把自己所忍受的痛苦一点点还给他们。

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故事脉络清晰,人物性格鲜明。爱德蒙由一个活泼外向的青年变成了心思缜密的成熟男子;不名一文的弗南、邓格拉斯都成为了伯爵;美丽善良的维尔福夫人为使儿子富有毒杀其他家人;只有摩莱尔船长的儿子玛西米兰继承了父亲诚恳优秀的品德,获得了基督山伯爵的财产赠与。

但是因为作者深处的社会环境使书中宣扬了有钱就能主宰一切、支配一切的错误思想,写出了对金钱的崇拜与追求。虽然爱德蒙是通过大笔钱财的帮助才惩罚了坏人,但这和他自身的努力十分不开的,在监狱的十四年间他与法利亚长老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也学习了很多知识,这些在他复仇的过程中起到了很大作用。

除了情节起伏跌宕外,小说还有一些有“奇幻色彩”的内容,爱德蒙入黑牢与法利亚长老的相识是偶然;法利亚的特殊身份与巨额财产的偶然。大仲马将现实与非现实相融合,读者却没有受骗的感觉,反而得到一种想象力超越现实的满足感,而这正是浪漫主义文学的特色之一。

总之,《基督山伯爵》是一部叙事主义杰作。它糅合了浪漫传奇、故事新奇等多种叙述题材元素,成为了一部离奇曲折、充满艺术魅力的作品。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2

昨天终于读完了《基督山伯爵》。第一感觉是很过瘾,或者说很

痛快,这也许是每一个读这本书的人的想法;再深一层的感觉,就是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了,也许和我目前的所见、所闻所感有关。好久没写过读后感了,几乎不知从何写起,那么就先由浅入深吧,先说其”形”,再说其”意”,最后才能”得意忘形”。

首先是情节特别吸引人。从一开始唐泰斯入狱,巧遇地牢里的法里亚神甫学习知识,到后面他摇身一变,成了基督山伯爵后那一个个设计巧妙、天衣无缝的复仇计划的实施,都让读者欲罢不能。我在湖北婆家发现了这本书,读了四分之三回到辽宁娘家,实在是太想读了,又去书店自己买了一本,终于很过瘾的看了全书,其情节的吸引人程度,不亚于金庸小说啊。

语言和叙述方式上,因为最近看外国名著的汉译本少了,细微处已经体会不到。只能说语言很流畅,叙事方式是那种西方小说成熟期的典型叙事方式,现在我已经是比较习惯了。说到语言,就不能不说译本。我在湖北看的前四分之一,是韩沪麟、周克希译,上海译文出版的,书名译为《基督山伯爵》。这个版本我觉得很不错;回来去书店买时,没找到这个版本,于是找了个语言风格和人物姓名音译都和那个很接近的版本:祁万连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书名译为《基度山伯爵》。书名上,我喜欢前者,因为有明显的宗教意味,和书中的内容相扣。语言上都很好,几乎没有感觉到风格差异,不知这两个译本是什么关系,不敢擅评。

接着说说思想内容。我读后的最大感受,套用《红楼梦》里众人评价薛宝钗螃蟹诗的话,就是讽刺世人未免太毒了些。但我读的时候,

很明显的感觉到,讽刺之毒,也许正说明写书的人受伤害之深。

要是在以前,可能我会觉得好夸张,怎么里面的人那么虚荣、那么唯利是图,害人害得那么彻底。记得其实我并不是第一次接触这本书。七八年前,我上大一的时候在图书馆结果这本书,大概是分四册的一个版本,我看完第一册,后面的一时没有借到,以后竟然也没想到把这本书看完。可如果是现在,我看了那样的开头,一定不会不看下去。因为毕竟我已经25岁,阅历要丰富一些了,而且近期以来虽没有被伤害的经历,但却也目睹了身边的亲人被伤害的事情,以前怎么也想不到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边,这对我看问题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有了这样的所见、所闻、所感,《基督山伯爵》中的那些事情,倒显得不那么夸张了。而且正因如此,反倒觉得主人公那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复仇方式,让人格外的痛快。到最后,觉得不免过头了些,但好在主人公本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在最后一步复仇时有所宽恕。

我总是喜欢把读的书和我自己的想法结合得很紧密。其实这本书让人思考的远远不止这些。中国的武侠小说常有一个观点,而且应该也是中国文化的一种正统观点吧:”冤冤相报何时了。”是的,这个观点已经渗入我的内心了,当我看到那个思想丰富、内心正直的主人公那么处心积虑的报仇报恩,报恩当然没说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报仇也报得那么彻底,总觉得心里有点不舒服。我有些困惑了:究竟该不该这样报仇?主人公唐泰斯总说自己在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我不懂基督教,不知道上帝是不是不太讲宽恕?至少我知道,

佛教是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但就是这八个字,现在也不得不让人思量思量。想起金庸的《天龙八部》里天山童姥说过的一句话,大意是说:”你们出家人作了错事,求佛祖原谅,我们呢,做错了就遭报应,不得超生?”另外,有很多人,如果你劝说,是根本不会悔改的,一定要想书中那样,被复仇者弄得很惨,才会”幡然悔悟”,无话可说。这样看来,这样的复仇不也很有意义吗?也许这就是作者想告诉读者的事情之一吧。

写得有点乱。说到主题,我不想先看别人怎么说,先说我自己的理解。我觉得主要还是讽刺世事。基督山伯爵的复仇过程,从长度和精彩程度来说,都是全书的主体。主人公复仇的计划,完全是利用了贵族社会人们的那种弱点来展开的。他先利用了人的贪婪,确认了自己的仇人,然后又利用了上流社会对有钱人的敬仰,充分利用了神甫留给自己的宝藏,大摆排场,引人注意,利用了女人的虚荣,男人的无能,设了一个又一个圈套,把那些丑陋的人们耍得团团转,怎能不大快人心!不管复仇计划之严密是不是让人觉得夸张,我觉得这样的情节设计,其实是寓言式的、神话式的,刻画尽了人性百态,淋漓尽致。当然,书的结尾充满了光明。认为希望和等待,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但这个结尾好像转折的比较牵强了,这么一点希望来结尾,怎能抵得过前面那么辛辣的讽刺带给读者的冲击呢。这是我初读此书的看法,可能有不同意见。如果说作者也想要光明,那么这种全书前后冲击程度的不同,只能归因于他自己所受的伤害和痛苦了。还是那句话:讽刺之毒,足见受伤之深。从书中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作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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