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热碳化(济宁)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30•【字号】济政发〔2022〕24号•【施行日期】2022.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22〕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济宁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30日济宁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和《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用水总量,是指在一定区域和期限内可以开发利用的地表水、地下水、区域外调入水量等的总和。
将再生水、雨水、苦咸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
本办法所称取用水户,是指依法办理并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市、县(市、区)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把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第五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水文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用水总量控制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应当遵循全面规划、科学配置、统筹兼顾、以供定需的原则,优先利用区域外调入水、合理利用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科学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济宁二号煤矿热害治理与余热利用改造项目
济宁二号煤矿热害治理与余热利用改造项目济宁二号煤矿是山东省济宁市的一座重要煤矿,其生产能力和产量一直居全省前列。
随着煤矿开采的不断深入,煤矿地下热害问题日益突出,给矿工的生产安全和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济宁二号煤矿热害治理与余热利用改造项目应运而生。
济宁二号煤矿热害治理与余热利用改造项目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包括矿井通风系统改造、矿井降温系统建设、余热利用设施建设等内容。
通过这个项目的实施,既可以有效治理煤矿地下热害,保障矿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又可以充分利用煤矿的余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对于煤矿热害治理方面,我们需要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改造升级。
通过增加新风量,提高通风系统的效率,有效降低矿井的温度,减轻煤矿地下热害。
还可以在矿井地面建设降温系统,利用地下水进行循环冷却,将冷却后的地下水再次输送到矿井地下,循环利用,从而降低矿井的温度,改善地下的工作环境。
对于余热利用方面,我们可以在矿井地面建设余热利用设施。
煤矿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余热,这些余热如果得不到有效利用,将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在矿井地面建设余热利用设施,利用余热进行发电或供热,不仅可以提高矿井的自给自足能力,减轻企业的用能压力,还可以将余热转化为可再生能源,降低矿井的环境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济宁二号煤矿热害治理与余热利用改造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带来经济效益,还可以带来社会效益。
一方面,通过改善矿井的生产环境,保障矿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使得煤矿的生产能力得到有效保障,进而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通过充分利用煤矿的余热资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化,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这个项目的实施对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31•【字号】济政字〔2022〕76号•【施行日期】2022.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2〕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济宁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31日济宁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130号),扎实推进济宁市“无废城市”建设,结合济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推进济宁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打造美丽幸福典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系统谋划。
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系统谋划固体废物领域各项任务。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将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衔接,推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循环化。
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手段单一等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源废物和农业废弃物等固废源头减量与末端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完善“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济宁市太阳能资源分析
2 山东省太阳能资源
山东省各地年总太阳总辐射量在 4542.61~5527.32MJ/m²之间, 其中成武站年总辐射量最小为 4542.61MJ/m²,蓬莱年总辐射量最多, 为 5527.32MJ/m²,相差约 1000MJ/m²。
2
山东省各地太阳总辐射量因地区差异较大,其中胶东半岛南部太 阳总辐射量较小,北部蓬莱、龙口一带较大,呈现出南少北多的特点, 鲁北垦利、河口一带太阳总辐射量较大,鲁西南、鲁西一带较小,该 地区夏季云量较多,对太阳总辐射的影响显著。鲁东南和鲁西南年太 阳总辐射量较接近,山东西部年太阳总辐射量呈现出明显的南少北多 特征。山东省太阳能分布图见图 1。
多 1394.8mm,最少只有 285.6mm。夏季降水量最大,平均 441.7mm,占年降水量的 2.5%。冬季降水量最小,只有 27.8mm, 仅占年降水量的 4%。平均年降水日数为 61~85 天。历年初雪日最 早在 11 月上旬,终雪日最晚在 4 月中旬。降雪日数平均为 6.6~ 12 天。平均降雪量 20mm,最多 40mm~50mm,最少不足 0.5mm。 日照,历年平均日照数 2406.8h,年均 2272.3h。年内夏季日照最 长,冬季最短。日照长短的月际变化是 6 月最长,2 月最短。历年 平均日照百分率为 53%~56%。霜期,历年平均初霜日为 10 月 28 日,终霜日为 4 月 11 日,无霜期 199 天。历年平均土壤冻结日为
图 1 山东省太阳能分布图
山东全省各地太阳总辐射量的年变化规律是一致的,从 1 月开 始至 5 月,太阳总辐射呈现逐月上升的趋势,5 月各地的太阳总辐 射达到全年的峰值,之后下降,12 月降至低谷,成为全年太阳总辐 射量最小的一个月。
3
山东省年平均日照时数的分布从北往南减少,变化梯度大致呈西 南~东北走向,全省变化范围为 2200h~2800h。半岛中东部和鲁北的 大部分地区在 2600h~2800h 之间,鲁南最少,多数在 2200h~2400h 之间变化,其他地区多在 2400h~2600h 之间,蓬莱以 2807h 居全省 之首鲁西南的成武只有 2148h。日照时数季节分布特点是春季最多, 夏季次之,冬季最少。 3 济宁市太阳能资源分析
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济宁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济宁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02•【字号】济政字〔2021〕47号•【施行日期】2021.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济宁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字〔2021〕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济宁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2日关于加快推进济宁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河水运是综合运输体系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优化产业布局、推动转型升级、促进对外开放、带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内河航运发展纲要》(交规划发〔2020〕54号)精神,充分发挥济宁内河水运资源优势,建设现代化大港口、畅通标准化运输大通道、推动港产城发展大融合,全面打开济宁通江达海、连接全国、通向世界的对外开放大格局,形成市县联动、权责分明、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推动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结合济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交通强国战略为引领,以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提高港航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驱动、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多规融合、协同发展,加快补齐发展短板,积极发展现代航运业,提升运输服务水平,构建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内河航运体系,着力打造中国北方内河航运中心,为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支撑,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好先行。
木质素水热碳化
木质素水热碳化木质素是植物细胞壁的主要成分,也是一种含有大量芳香族结构的高分子有机物。
这种有机物可以被转化为水热碳材料,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一、木质素水热碳化的过程木质素水热碳化是一种将木质素在高温高压水环境下转化成水热碳材料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木质素的芳香族结构会发生碳化反应,形成碳质的结构,并且木质素的酚基团会发生缩合,形成多环芳香烃。
二、木质素水热碳化的优点与传统的碳化方法相比,木质素水热碳化具有以下几个优点:1. 环保:木质素水热碳化过程中不需要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品,所以是一种相对环保的方法。
2. 低耗能:木质素水热碳化的反应温度和压力都比较低,可以在相对较小的能源消耗下完成碳化过程。
3. 高产率:木质素水热碳化的产率比传统的碳化方法要高,这是因为水的存在可以提高碳化反应的速率和产率。
4. 足够稳定:由于水热碳化过程是在高温高压水环境下进行的,所以会形成非常稳定的碳化产物。
三、木质素水热碳化的应用1. 催化剂载体:木质素水热碳化产生的碳材料在表面上具有较高的孔隙度和纹理,这使得它可以作为催化剂的理想载体。
2. 电池电极材料:木质素水热碳化产生的碳材料具有较高的比表面积和较好的导电性质,这使得它可以应用于电池电极材料。
3. 环境清洁:木质素水热碳化产生的碳材料具有吸附气体、去除水中污染物质的能力,可以应用于环境清洁领域。
4. 材料强化:应用木质素水热碳化后的木质素碳材料可以用于强化纤维材料,提高材料的机械性能。
四、木质素水热碳化的发展前景木质素水热碳化已经成为一种有前途的技术,其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
目前已有许多研究者在探索木质素水热碳化的机理和应用,相信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应用领域会越来越广泛,相关产业也会得到快速的发展。
济宁市商业中心项目清洁能源供热制冷方案研究
济宁市商业中心项目清洁能源供热制冷方案研究
孙玉亮
【期刊名称】《能源与节能》
【年(卷),期】2022()11
【摘要】地热能作为五大非碳基能源之一,是国家实现“双碳”目标不可或缺的能源。
通过对济宁市商业中心项目供热制冷、洗浴热水需求及地热地质条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的方案。
结果表明:采用地热能供热制冷方案,运行费用低,供热制冷年节省费用1.43×10^(6)元,洗浴热水年节省费用0.3973×10^(6)元,地热能供热制冷系统、洗浴热水系统相比氟供热制冷系统、电锅炉洗浴热水系
统增量静态投资回收期分别为9.6a和4.1a,长期经济和环保效益显著。
研究为济宁市区域内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提供了基础依据。
【总页数】3页(P27-29)
【作者】孙玉亮
【作者单位】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83
【相关文献】
1.第十五届中国国际(石家庄)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博览会第十三届中国清洁能源采暖、供热制冷产品采购节
2.第十六届(2019)中国国际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品牌博览会
暨清洁能源采暖、供热制冷产品及配套部件采购节3.清洁能源在南方地区集中供
热制冷应用的浅析4."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课题二:太阳能供热、制冷、通风系统与建筑接口技术研究5.“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课题二:太阳能供热、制冷、通风系统与建筑接口技术研究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济政字〔2019〕66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氢能作为绿色、高效能源,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世界能源结构与产业生态重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发挥济宁优势,推动传统能源基地转型升级,打造山东乃至全国领先的氢能产业基地,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大氢能项目引进力度(一)鼓励引进企业总部。
鼓励涉及氢能产业的境外跨国公司和平台型企业设立地区总部,总部法人企业在我市新购、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建房核算成本或购房合同价格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在我市设立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等汇总纳税功能性机构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二)降低企业落地成本。
对确定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氢能产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按不低于所在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70%执行。
(三)支持企业整合上下游产业。
全力支持企业通过开展兼并收购等活动,重组、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市相关产业基金可共同参与。
二、加快氢能企业培育发展(四)支持企业培育壮大。
对氢能产业中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山东省“准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市财政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20•【字号】济政府通知〔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市VOCs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任务目标。
到2020年,重点行业工艺装备、设施治污水平显著提升,全市VOCs污染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臭氧污染加重态势得到遏制。
(二)防治路线。
源头控制:采用先进的工业设备,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低光化学反应活性的原辅料。
过程控制:所有涉VOCs排放的工艺环节应密闭操作,VOCs应进行集中收集。
末端控制:配套建设VOCs复合式收集处理设施,末端处理原则上采用燃烧法、冷凝回收等。
(三)治理重点。
重点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印刷、纺织印染、木材加工等工业行业,协同推进汽修、干洗、餐饮、畜禽养殖、生活垃圾等VOCs排放行业。
二、实施步骤第一阶段: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治理,培育一批领航样板企业。
第二阶段: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VOCs排放行业提标治理。
三、治理任务(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低小散”涉VOCs企业综合整治,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模式对涉VOCs排放的“低小散”企业开展综合治理。
在煤化工、工业涂装等传统行业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对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的列入全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予以淘汰。
(二)重点行业无挥发或低挥发性原料替代禁止新改扩建涉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
积极推进交通工具、家具制造、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等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92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9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巩固提高流域治污成果,保障水环境质量和水质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辖区水环境责任。
按照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河长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形成水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
二、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对南水北调调水沿线水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对涉水排放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外排达标情况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偷排、超标排污以及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持续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各县(市、区)要组织对湖区、河道影响水质的畜禽养殖点等进行清理,全面取缔违规渔业养殖,取缔非法小码头,清理沿湖沿河垃圾,减轻面源对湖泊河流水质造成的影响。
四、深入排查环境应急防控体系运行情况。
各县(市、区)要立足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切实完善企业、污水处理厂、园区、县界、入湖口五级拦截防控系统,层层设防,建立全方位环境安全防控体系。
对园区、河流、闸坝等的安全防控设施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出现环境应急情况时,各种安全防控设施能够发挥防控功效。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04•【字号】济政字〔2022〕24号•【施行日期】2022.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的通知济政字〔2022〕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济宁市“十四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4日济宁市“十四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前言“十三五”期间,济宁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把治水兴水作为事关全市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着力破解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水安全问题;2019年成立济宁市城乡水务局,组建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与深化改革“两大任务”,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切实提升了水利基础设施支撑和保障、水生态建设与保护、水利管理和公共服务“三大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支撑。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转型振兴、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历史交汇期。
新的历史时期,对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明确发展定位、全面提升标准,在解决好水资源紧缺、水旱灾害突发问题的同时,着力解决好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等方面的美好需求,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支撑,为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力保障。
济宁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炭黑废气余热利用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济宁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炭黑废气余热利用热电联产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济宁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四年十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环境质量状况
评价适用标准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结论与建议。
济宁二号煤矿矿井水处理及应用
济宁二号煤矿矿井水处理及应用温建东 王素霞 尹清标 高光谱(济宁二号煤矿山东邹城272100)摘要:针对济宁二号煤矿矿井供水、排水、水处理3大系统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地面和井下水处理及供水系统进行改造,实现了矿井水的全面综合应用,节约了水资源。
关键词:矿井水;循环水;水处理中图分类号:P641.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98(2006)04-0038-031 概述济宁二号煤矿位于济宁市东南,是一座设计产量400万t/a的大型现代化矿井。
1997年11月投产。
目前矿井最大涌水量276m3/h,正常涌水量211.8m3/h。
随着矿井的不断开拓,矿井水的疏排量和地下水抽排量日益增多,若不及时解决水的循环利用,将破坏井下水及地表水自然平衡,造成地表沉降等一系列灾害。
因此,将抽排矿井水水源作为井上、井下生产主要重复用水,不仅能维持水的自然平衡,保护周围环境,还可以节省深井水的水资源费用、外排费用,同时节省深井泵房的建设和相应运行管理费用,避免地下水资源的极大浪费及污染。
2 问题提出济宁二号煤矿地面、井下的供水、净水、排水3大系统,本质就是水相互转化的问题。
水既是生命之源,也是矿井维持生产的必备资源。
井下缺水,将影响采、掘生产和巷道降尘;地面缺水,既影响所有地面水冷却设备的运转,同时影响职工基本的生活、生产活动。
近几年来,经常反复出现如下问题:①井下排水量较大,而地面净化水系统处理能力不够,造成水质严重超标,不仅影响井下用水,还污染当地环境。
②地面水源井有限,在正常用水情况下仅能满足地面需要,一旦井下缺水采取紧急补水或选煤厂、电厂、注浆站大量补水时,地面、井下出现严重缺水。
水源井水水位由1997年的-4m下降至现在的-20m。
饮用水源告急。
③井筒供水管径和供水流量一定,若增加采掘工作面,将出现供水压力不足等情况,若增设井筒管路,须停产10天。
④选煤厂在井下拉仓及处理环境设备卫生时,造成富裕水增多,且排入系统浓度达到40g/L,远超过净水厂的处理(800mg/L)能力的40~50倍,导致恶性循环,既影响选煤厂正常生产,又影响矿井生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第13500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提案)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第13500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提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0.06.03•【字号】济环字〔2021〕30号•【施行日期】2020.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济环字【2021】30号、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第13500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提案)卫宏图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把南四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民生工程,以“治水”为核心,坚决保护好、管理好“一湖秀水”,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2020年,20个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国控地表水考核优良水体数量全省最多,南四湖及周边河流入湖口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超额完成了2020年和“十三五”考核任务,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构建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格局。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对南四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下设11个专班,分别由市级领导同志牵头组织实施。
印发《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暨南水北调东线水质保障工作方案》,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责任体系,将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问责办法》和10项水污染防治行业导则,每月进行考核排名,各行业按照导则进行整治;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全市共设置市、县、乡、村各级河湖长6187名,分别每季、每月、每旬、每周开展一次巡河,建立问题“发现、整改、销号”闭环机制,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水污染防治大格局。
二、高标准立法《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济政办发〔2016〕7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济政办发〔201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精神,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顺利完成水资源结构调整,我市确定加快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工作。
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海绵城市是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方向,对恢复我市良性水循环、解决城市内涝、治理黑臭水体等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我市煤矿塌陷区治理和水资源结构转变的重大需求,通过规划引领、统筹建设、完善支持政策等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的有序实施和组织落实。
二、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一)基本原则1.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
优先利用自然的力量控制雨水径流,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自然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及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和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
2.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
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系统地融入到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相关专项规划,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统筹提高城市防灾减灾、防污控污能力。
3.坚持安全为重、因地制宜。
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综合采用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提高海绵城市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的防灾减灾能力。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01•【字号】济政办字〔2017〕85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济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日济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直接影响城镇居民饮水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保护饮用水水源是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
为切实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饮用水水源地现状(一)水源地基本情况2015年12月31日,《济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经省政府批复,并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省政府批复我市的城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37个,其中,在用水源地33个,备用水源地4个,水源地类型均为地下水型,供水能力17016.3万吨/年,服务人口296.43万人。
(二)水源地水质情况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进行评价,2016年有4个水源地水质未达标,分别为鱼台县谷亭镇水源地、金乡县王丕水源地、金乡县化雨水源地和泗水县何家庄水源地,超标因子主要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超标原因是由地质原因造成的地下水天然背景值超标。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以《济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指导,以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保障为核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创新机制、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强水源保护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污染源综合整治,提升水源地监测监控水平和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济宁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分析
济宁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分析宋淑启【期刊名称】《中国热带医学》【年(卷),期】2008(8)11【摘要】目的了解济宁市城区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方法按照GB5749-85、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50-85、GB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及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进行进行水质全分析和结果评价。
结果2003~2007年共检测水样1661件,总合格率为96.8%,5年中合格率较稳定。
各类生活饮用水的合格率分别为:集中式供水为98.1%,二次供水为96.4%,自备井水为95.1%,各类生活饮用水合格率差异显著(P<0.05)。
检测项目中以总硬度、溶解性总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合格率最低,分别为98.4%、98.3%、98.2%、98.3%。
结论济宁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整体较好,但部分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严重;自备井水的卫生状况存在较大隐患,需加以改善。
今后应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水质监督监测。
【总页数】2页(P2062-2063)【关键词】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作者】宋淑启【作者单位】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123【相关文献】1.吉林铁路地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结果分析——沈阳铁路局吉林铁路地区2009年至2011年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结果分析 [J], 林平2.2014年济宁市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与分析 [J], 韩冰;李杰;张吉芳3.保定市满城区2014—2016年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分析 [J], 宫海玉4.济宁市任城区2000~2003年学校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分析 [J], 王兆杰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