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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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通用3篇)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通用3篇)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通用3篇)商品纠纷案代理词篇1审判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的委托,指派、律师代理李某与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代理律师结合本案的事实及庭审情况,发表以下代理意见,敬请法庭考虑并予以采纳为盼。

关于李某与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李某与某公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年月日协议的有效成立、合同履行的事实情况等案件事实部分没有争议,该案主要争议在于对年月日协议第三条部分关键词语的理解,即“房屋的产权证”以及“办理”应当如何理解。

年月日协议第三条约定:“业主李某所购房屋的产权证力争在两年内办理完毕,如果两年内未办理,赔偿业主李某人民币伍千元整”。

代理律师认为:一、“房屋的产权证”应当指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完毕就应当指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

只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办理齐备,才符合该合同约定的“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完毕”的意思表示。

本案中,被告截止20__年12月31日才办到李某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20__年才办到土地使用权证。

明显超过双方约定的办理完毕房屋权属证书的时间范围,已经构成违约。

代理律师将具体的法律依据与理由陈述如下:1、“房屋的产权证”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只能按照人们通常的理解及有关法律规定来解释,应当指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

“房屋的产权”指对房屋这一不动产的所有权,这一所有权应当包括对房屋所有权与房屋土地使用权这两方面的权利,那么“房屋的产权证”应当指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

2、我国法律在提到房屋权利或权利证书时,常常是同时提到“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

在理解“房屋的产权证”这一提法时,应当理解为指“房屋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

特别是以下引用的法律条文中有与“房屋的产权”相近的提法,都是指包括房屋所有权与房屋土地使用权在内的权利,如“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屋权属”、“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等。

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模板

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模板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您好!我是X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依法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在此,我代表原告向贵庭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一、案情概述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XX市XX区XX路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争议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XX万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购房款,但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争议房屋。

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交付房屋,但被告始终未予履行。

鉴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请求贵庭判决被告履行合同义务,交付争议房屋,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事实和理由1.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效力规定,应视为有效合同。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支付了购房款,履行了合同义务。

2. 被告作为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然而,截止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尚未交付争议房屋,构成违约行为。

3. 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交付房屋,但被告始终未予履行。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原告的购房计划,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在本案中,合同约定被告应当将争议房屋交付给原告,但未明确交付地点。

根据交易习惯和合同有关条款,争议房屋的交付地点应当为争议房屋所在地。

5. 鉴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请求贵庭判决被告履行合同义务,交付争议房屋,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诉讼请求1. 判决被告交付争议房屋给原告;2. 判决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3.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综上,原告认为,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原告有权请求贵庭依法判决。

敬请审判长、审判员充分考虑本案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公平的判决。

房屋买卖合同(模板)纠纷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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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一、引言
二、背景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

然而,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常常发生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例如虚假宣传、商品房质量问题等。

三、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法院/调解委员会的仲裁员/法官/调解员:
您好!我是原告(被告)X的法定代理人,我在此代表当事人向您提交本次纠纷案件的代理词,望您予以审慎考虑和公正裁决。

本案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现将我方的主张及相关证据向您展示:
1.事实背景及合同内容:
(在此简要叙述合同的签订过程、主要条款等事实背景)
2.标的物瑕疵:
(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据,例如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照片等)
3.合同违约责任:
(指出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房屋信息、交付入住相关手续或其他违约行为,并附上相关证据,例如邮件往来记录、短信截图等)
4.经济损失及索赔要求:
(详细陈述我方因对方违约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并提出相应的索赔要求)
5.请仲裁/法院/调解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我方提供的证据,依法公正裁决我方的权益。

我们坚信,根据我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律的公平公正性,我们的主张将得到仲裁/法院/调解委员会的支持和维护。

最后,我们对仲裁/法院/调解委员会的公正裁决表示衷心的感谢!
正文告完。

附: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证据材料清单
3.代理人联系明
原告(被告)法定代理人:X 联系方式:X
注:此代理词仅作为范本参考,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拓展。

在使用代理词前,请向专业律师咨询确认。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_合同范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_合同范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相对于其他诉讼文书,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大体上仍然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首部、尾部的写法与辩护词大体相同。

那么商品房纠纷代理词具体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欢迎参考阅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一审判长、审判员:作为本案被告(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参加了整个庭审,进行了质证、辩论,对本案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

针对本案,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以下代理意见,请合议时予以采信。

一、被告要求法院撤销该争议的2个条款,自认为是欺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签订的,没有法律依据,且与事实不符。

按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行为。

按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第72条规定:“双方签订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也就是说该协议条款不但明显违反公平原则,而且也得必须明显违反等价有偿原则,才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其主要构成要件:该合同必须是双务合同,并且必须是等价有偿的,没有等价有偿就不存在显示公平。

本案中被告是无偿代为收取安装费用的,并没有获利一分,故不存在什么显失公平。

按《合同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39条第一款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那么,原被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原告一次性同时所签。

而补充协议又是作为附件同时所签,均充分说明被告也作到了独立提示和说明义务,并充分证明了原告绝对知道、绝对注意道该补充协后才签订该协议的。

而该争议的二个条款,其文字也并不复杂,而是通俗语言,又好理解,原告签订合同之前和同时被告对合同的每个条款,包括补充协议都向每个购房者进行了解答和说明。

如果说原告没有注意到该补充协议内容,请问为什么要签字?如果说被欺诈、被胁迫,其被欺诈的证据又是哪些?如果说原告被欺诈、被欺骗,为什么没有将“安装费”签字时交清?作为一个普通一般善良人,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因涉及大量资金,在购房时会一定多处看房进行比较和鉴别的,特别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肯定是比较慎重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尊敬的法官、各位评审官:大家好!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律师,今天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

本次诉讼案件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我将就此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阐述。

首先,我想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性质和法律规定进行说明。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开发商或房地产公司与购房者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涉及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一种特殊合同,具有合同自由、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等基本原则。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然而,本案中涉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却是由于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或者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原因引起的。

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购房者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本次诉讼中,我的当事人作为购房者,与被告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

然而,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并且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在购房者多次协商和催促无果的情况下,我代表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

针对本案,我想重点阐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当在某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

然而,被告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购房者无法按时入住。

这严重影响了购房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

其次,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入住后不久就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如墙体渗水、地板开裂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购房者的居住环境,还对购房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威胁。

购房者多次向被告反映问题并要求解决,但被告未能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整改。

最后,购房者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未能按时交付房屋,且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已构成违约。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

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尊敬的法官:我代表原告李先生,在本案中作为原告的代理人,现就2023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法庭提交以下代理词。

首先,我要重申原告的合法权益,并指出被告在本案中的违法行为。

根据大量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条款,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原告受到了重大经济损失。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李先生于2023年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了购房款项。

然而,在交房之后,原告发现被告提供的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房屋的结构不稳固,存在漏水、墙面开裂等多种问题,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和使用。

根据我了解,这些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原告对该房屋的正常使用,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已经支付了购房款项,相关款项的支付是原告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然而,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导致了合同的不能履行。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其次,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商品房销售者应当向购房人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房。

而被告提供的房屋明显存在质量问题,严重违反了该法律法规的规定。

被告应当对质量问题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根据我调查的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认为原告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在本案中存在明显的过错,并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已经重大经济损失,应当获得经济赔偿。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对案件的调查和分析,我们请求法庭判决如下:1. 判决被告履行合同义务,修复房屋的质量问题,确保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2. 被告应赔偿原告因购房无法正常使用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维修费用、生活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

3. 请求法庭根据法律规定对本案进行追加赔偿,以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代表原告请求法庭判决被告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原告范文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原告范文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原告范文#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原告方)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本案原告[原告姓名]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经过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审查相关证据,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就是一场被告不按套路出牌的闹剧。

咱们这个案子啊,就像是一场本来规划得好好的旅程,结果有人半道突然变卦,把大家都给整懵了。

原告和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这就好比是双方达成了一个神圣的约定,要一起朝着房屋买卖这个目标前进。

可被告呢,却在途中玩起了花样。

二、合同是双方的约定,可不是被告想违反就能违反的。

1. 合同的有效性。

这个房屋买卖合同可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的。

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那都是神志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合同里对房屋的基本情况,像房子的位置、面积这些重要信息,还有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等关键条款,都明确约定好了。

这就像我们出门前看的地图,路线都规划好了,大家就得按照这个走。

所以这个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 被告违约的事实清晰得就像大白天的太阳。

按照合同约定,原告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比如说,在付款方面,原告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该付定金付了定金,该准备房款也都准备好了。

可是被告呢?被告就像一个突然耍赖的小孩,到了交房的时候,他竟然拒绝交房。

这就好比是我们在旅行中,有人负责开车,有人负责订酒店,原告把自己该做的都做了,结果被告说酒店他不给住了,这哪行呢?这是明显的违约行为啊。

三、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1. 经济上的损失。

原告为了买这个房子,那可是做了很多准备的。

可能有的钱是自己辛辛苦苦攒了好几年的,有的是找亲戚朋友借的。

现在因为被告的违约,原告面临着房价上涨的风险。

如果重新去市场上买房,那得多花不少钱呢。

就像本来我们可以用一百块钱买到的东西,因为被告捣乱,现在得花一百五十块钱了,这多出来的五十块钱的损失,被告得负责啊。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代理词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代理词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本案原告的代理人,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恳请法庭予以审慎考虑,并依法作出公正裁判。

一、案件基本事实本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将普通商品房住宅1套出售给原告,房屋总价为XX万元。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交付时间,并由被告负责办理房产证。

然而,在约定的时间内,被告未能按期交付房屋,且至今未能协助原告办理房产证,导致原告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严重损害。

二、关于房屋交付问题的代理意见1. 被告未按时交付房屋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合同双方应当依约履行合同义务。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明确约定了房屋的交付时间,但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已构成严重违约。

被告的无故拖延给原告带来了居住、租赁收入等方面的直接损失。

2. 房屋交付延迟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因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被告未按期交付房屋,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居住成本增加、租金损失、利息损失等。

3. 房屋交付条件的争议若被告主张已交付房屋,需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交付的标准应包括房屋具备居住条件、房屋权属证明文件齐全、配套设施和基础设备达到使用条件等。

若被告的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即便其声称已交付,该交付行为也不具备法律效力,应视为未履行交付义务。

三、关于房产证办理问题的代理意见1. 被告未能及时办理房产证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本案中,双方明确约定由被告负责协助原告办理房产证,但被告至今未能提供必要的文件,导致原告无法获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2. 房产证办理迟延的法律责任被告未按时办理房产证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尊敬的法官:我作为被告甲方的代理律师,针对原告乙方起诉甲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谨向贵庭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一、事实与理由:1. 合同订立的真实性:合同是双方完全自愿、平等地依法订立的,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合同订立的虚假、欺诈等行为。

双方均已认真阅读并对合同中的条款充分了解并明确表示同意。

2. 履行义务的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在合同中明确承担了相关的义务并保证其履行。

乙方缺乏证据证明甲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中承诺的义务。

3.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方应承担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乙方在诉讼中未能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甲方是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4. 乙方的过失:乙方未依约履行合同中的概念义务,导致合同不能顺利履行。

乙方应对自身行为负责,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 无合同不合法违约行为:乙方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请求返还定金,但未提供证据证明甲方对合同的违约行为。

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了合同条款,乙方并未提供证据证明甲方存在违约行为。

二、维权建议:根据上述分析,我认为原告乙方的起诉基于无效的主张,且未能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甲方存在违约行为。

因此,我在此建议贵庭做出如下裁定:1. 驳回原告乙方的起诉请求:鉴于原告乙方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甲方存在违约行为,请求法庭驳回乙方的起诉请求。

2. 维持合同的有效性:甲方已履行了合同中的约定,应维持合同的有效性。

乙方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定金。

3. 定金的处理:根据合同的约定,乙方提供的定金应作为甲方的违约金。

因此,甲方有权将定金作为对乙方违约的赔偿。

4. 乙方承担诉讼费用:乙方的起诉基于无效的主张,并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诉讼请求,应当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以上是本人对原告乙方的起诉意见及维权建议,请法庭审慎考虑并作出公正的裁判,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甲方的合法权益。

特此陈述,谢谢!代理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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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受原告XXX的委托,指派担任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本案提出以下代理意见,敬请合议庭予以考虑。

一、案件基本情况原告XXX与被告XX于XX年XX月XX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号的房屋一套,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XX万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购房款,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导致原告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解决,但被告始终未予理睬。

因此,原告诉至贵院,请求判令被告履行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原告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二、代理意见1.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

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 被告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已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原告因被告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应依法得到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原告因被告违约行为未能取得房屋产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被告应赔偿原告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尊敬的仲裁委员会:我代理被申诉方公司X,就该案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申诉方公司Y与被申诉方公司X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Y公司购买X公司的一套房产。

但是,后来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

首先,是因为房产证尚未办理完毕。

Y公司认为,在签订合同时X公司已经承诺完成房产证的办理,但是至今已经超过合同约定交付时间,房产证仍未出具。

在此过程中,Y公司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却无法实现物权的转移。

因此,我方认为X公司在房产证的办理问题上存在违约行为。

其次,是因为房屋交付期限的问题。

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X公司应该在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房屋的交付。

但是在该房屋实际交付时,X 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而是迟延了一个多月。

再加上交付房屋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如房屋的装修未完成、未通电、未能正常供暖等,严重影响了Y公司的居住。

在此过程中,X公司也存在明显的违约行为。

再次,是关于质量问题。

房屋的质量问题在销售过程中非常重要,Y公司在购买房屋时就对房屋的质量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但是在交房后,事实证明X 公司未能按照双方的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

房屋出现了很多明显的质量问题,如房屋墙面开裂、装修材料质量低劣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购房者正常的居住需求。

在此背景下,X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X公司在该交易过程中存在着多次违约行为,已经导致了Y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

因此,我方提出以下申诉请求:1. 请求仲裁委员会认定X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请求仲裁委员会对双方合同进行解除,并要求X公司退还全部房款;3. 请求仲裁委员会要求X公司承担因违约行为而导致Y公司的经济损失;4. 其他应当由X公司承担的相应责任和惩罚。

最后,我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对此案进行公正、合法和客观的处理,并且能够保障Y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谢谢您们的耐心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原告范文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原告范文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原告范文#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原告方)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本案原告[原告姓名]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经过对本案深入的调查了解,以及参与庭审过程中的各项事实调查与证据质证,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基本事实阐述咱这事儿啊,其实特简单明了。

原告和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原告那可是诚意满满,按照合同约定,又是筹备房款,又是积极配合办理各种手续。

就盼着能顺利住进自己买的房子,开始新的生活。

二、被告的违约行为1. 逾期交房合同里明明白白写着交房日期,可被告呢?就跟把这事儿给忘了似的。

到了交房那天,啥动静没有。

原告左等右等,等来的是被告的各种借口,今天说还没收拾好,明天又说家里有点事儿耽搁了。

这就好比您订了个外卖,送餐员告诉你马上到,结果您等了好几个小时还没影,您说气人不?这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活计划啊,原告可能都已经计划好了什么时候搬家、怎么装修,结果全被被告这么一搅和给打乱了。

2. 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当初看房子的时候,被告说这房子啥问题没有,可等原告再仔细查看的时候,发现这房子有不少毛病。

就像您去买个苹果,看着光鲜亮丽的,咬一口发现里面是坏的。

合同里约定的房屋设施,有的也不齐全,这就相当于被告卖给原告的东西缺斤少两啊。

三、原告的合理诉求1. 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原告还是希望被告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尽快把房子交给原告,并且把房屋存在的问题解决好。

毕竟原告买这个房子是真心实意的,不是为了跟被告闹别扭。

大家都按照合同办事,皆大欢喜不是?这就像大家玩游戏得遵守游戏规则一样,签了合同就得执行啊。

2. 赔偿损失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不少损失。

比如说,原告因为不能按时入住,还得继续租房子住,这多花出去的租金难道不应该由被告来承担吗?还有原告为了这个房子可能已经提前购买了一些家具、电器之类的东西,没地方放只能找地方寄存,这寄存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尊敬的法官:我代表甲方,就本案向法庭提出如下陈述:一、案件基本情况1.甲方和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订立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编号为xxxxxxx。

2.根据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房款xxxxx元,并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产权证、房屋漆面验收书等相关证件和文件。

3.合同规定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并向甲方交付房屋。

合同规定房屋交付无误后,甲方应在xxxx年xx月xx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房款。

二、甲方履行合同义务1.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于xxxx年xx月xx日向乙方支付了xxxxx元房款。

2.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了产权证、房屋漆面验收书等相关证件和文件。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转移手续。

三、乙方违约情况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房屋转移手续,导致产权证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到达。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也未向甲方说明原因和延期交付的时间。

四、本案纠纷分析根据以上陈述,本案主要涉及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的问题。

因此,本案纠纷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1.乙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2.甲方是否存在故意违约或者恶意逃避支付房款等情况?五、本案解决建议鉴于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甲方应享有相应的赔偿和补偿权利。

对于此类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据此,本案建议法庭对以下问题进行判决:1.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xxx元作为赔偿;2.乙方应当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交付给甲方。

六、甲方认为,本案的纠纷主要集中在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问题。

甲方已按时付清房款,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转移手续,履行了合同义务。

因此,甲方呼吁法庭依法公正地判决本案,并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谢谢法庭!。

202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

202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

202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尊敬的法庭,尊敬的审判长,尊敬的陪审团成员:我代理原告在此就202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向法庭作陈述。

在此之前,我要感谢法庭给予我表达的机会,也感谢审判长和陪审团成员在此案件上的公正审理和审判。

本案的涉案双方是原告(以下简称为“买方”)和被告(以下简称为“卖方”)。

在2024年,买方与卖方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方购买卖方位于XX小区的一套房屋。

然而,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并且在交付后房屋的质量也存在严重问题,给买方的正常居住和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买方作为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履行了购房合同中的其他义务。

然而,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买方,严重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根据我所掌握的证据,卖方在该小区的房屋交付上存在严重的拖延问题,这不仅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也严重侵犯了买方的权益。

其次,关于房屋质量问题,买方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如墙体渗水、管道漏水、电线老化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买方的正常居住和生活,还给买方带来了经济损失。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商品房质量的规定,卖方有义务提供符合标准的商品房给买方,并为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我要强调的是,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有义务在房屋交付后提供售后服务,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修复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

然而,卖方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对买方的投诉和要求置之不理。

根据我所掌握的证据,买方多次与卖方沟通要求解决房屋质量问题,但卖方始终没有给予积极的回应和处理。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买方迫于无奈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卖方退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买方作为购房人,在购房过程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付出,合理地期待得到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然而,卖方的违约行为严重侵害了买方的合法权益,给买方带来了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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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要求,我们为您提供以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以便您在处理相关纠纷时参考使用: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鉴于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未能就特定条款达成一致
意见,因此需要进行纠纷代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将代表您
进行以下纠纷处理:
1. 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和执行,我们将对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
进行逐条解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2. 纠正对方违约行为,如果对方存在违约行为,我们将依法向
对方发出正式通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在必要时代表您向法
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3. 协商和解,在法律程序之外,我们也将积极寻求与对方的协商和解,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尽可能避免长期的诉讼纠纷,减少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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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合同范本专家。

(您的姓名)。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学习啦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学习啦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篇1】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为自愿购买该房屋。

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甲方交人民币__________元给丙方作为物业交接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物业交接完毕后______日内(遇节日顺延),由丙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形式交付;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用于办理过户、贷款手续;3、乙方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于过户当日,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由乙方于__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贷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贷款银行直接打入甲方账户)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房屋过户、贷款、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为: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第五条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居间信息及咨询服务,促成本合同依法签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金融贷款、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乙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如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2)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2)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2)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三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和反诉人陈*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开庭前,本代理人提供了证据,查阅了案卷材料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案纠纷事实以及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有了清楚的认识和了解。

本代理人认为,根据本案客观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和我国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

反诉人的反诉请求合理合法,依法应予支持。

现就本案的焦点问题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一、关于原告(反诉人)与被告(被反诉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

本代理人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解除或违背合同约定。

首先,该合同书签订双方主体合格。

原告作为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各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认可,开发**花园***别墅项目。

被告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原被告双方都具有主体资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其次,该合同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原被告双方为了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经过多次咨询、协商和谈判,充分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再次,合同书内容合法。

从合同内容来看,原告投资开发房地产,原告出资向被告购买商品房,整个合同书的内容完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最后,合同书形式完备。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有关规定,到**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了商品房预售登记,取得政府管理部门认可,形式完备。

根据《合同法》第8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案原被告依法均应严格遵守合同,履行合同义务,而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违背合同的约定。

二、本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争议的主要焦点问题。

(一)、被告向原告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带有地下车库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8篇

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8篇

房屋买卖合同代理词8篇篇1尊敬的法官大人:您好!我代表原告XXX,就房屋买卖合同一案,向您提交以下代理词。

一、案件基本情况本案涉及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为原告XXX,卖方为被告XXX。

合同标的物为位于某市的房屋,合同金额为XX元。

合同签订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约定交付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

二、主要内容和焦点1. 合同约定内容: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应在XXXX年XX月XX日前将房屋交付买方,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同时,卖方需保证房屋权属清晰,无其他纠纷。

2. 交付情况:截至起诉之日,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也未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买方多次催促卖方履行合同义务,但卖方一直未予回应。

3. 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卖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即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

同时,买方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法律适用和理由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卖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以及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证据材料1. 房屋买卖合同:证明双方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

2. 交付凭证:证明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

3. 沟通记录:证明买方多次催促卖方履行合同义务,但卖方一直未予回应。

4. 损失证明:证明买方因卖方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

五、诉讼请求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XXX向贵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XXX立即交付房屋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2.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XXX赔偿原告XXX因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3.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XXX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我接受XXX(原告或被告)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与此次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诉讼活动。

在深入了解案情、查阅相关证据和进行必要的法律研究后,我谨代表我的委托人,发表如下代理词。

一、案件基本情况概述本案涉及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现有证据及案情,简要概述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纠纷的产生及发展的过程。

二、代理观点我方认为,本次买卖合同纠纷的关键在于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履行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适用。

我方坚持以下观点:(一)关于合同内容的理解1. 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2. 合同条款明确,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二)关于合同的履行情况1. 买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

2. 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构成违约。

(三)关于法律条款的适用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合同约定。

2. 卖方未按约定时间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

3. 我方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证据支持为支持上述观点,我方提供了以下证据:1. 买卖合同:证明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2. 付款凭证:证明买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3. 通讯记录:证明买方曾多次催促卖方交货,而卖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货物。

4. 其他相关证据:如发票、检验报告等,以证明卖方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四、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买卖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合同约定。

卖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货物,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请求基于以上观点及证据,我方请求法院判令:1. 卖方继续履行合同,立即交付货物。

2. 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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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审判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的委托,指派汪志国、钟长汉律师代理李某与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代理律师结合本案的事实及庭审情况,发表以下代理意见,敬请法庭考虑并予以采纳为盼。

关于李某与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李某与某公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及2000年12月28日协议的有效成立、合同履行的事实情况等案件事实部分没有争议,该案主要争议在于对2000年12月28日协议第三条部分关键词语的理解,即“房屋的产权证”以及“办理”应当如何理解。

2000年12月28日协议第三条约定:“业主李某所购房屋的产权证力争在两年内办理完毕,如果两年内未办理,赔偿业主李某人民币伍千元整”。

代理律师认为:一、“房屋的产权证”应当指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完毕就应当指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

只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办理齐备,才符合该合同约定的“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完毕”的意思表示。

本案中,被告截止2002年12月31日才办到李某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2004年才办到土地使用权证。

明显超过双方约定的办理完毕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时间范围,已经构成违约。

代理律师将具体的法律依据与理由陈述如下:1、“房屋的产权证”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只能按照人们通常的理解及有关法律规定来解释,应当指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

“房屋的产权”指对房屋这一不动产的所有权,这一所有权应当包括对房屋所有权与房屋土地使用权这两方面的权利,那么“房屋的产权证”应当指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

2、我国法律在提到房屋权利或权利证书时,常常是同时提到“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

在理解“房屋的产权证”这一提法时,应当理解为指“房屋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

特别是以下引用的法律条文中有与“房屋的产权”相近的提法,都是指包括房屋所有权与房屋土地使用权在内的权利,如“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屋权属”、“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等。

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六十二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把“房屋的产权证”理解为只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一项是违背本案当事人商品房买卖的意思表示的。

只有房屋所有权证而没有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的产权是不完整的。

根据我国法律,一项商品房的完整权利包括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屋土地的使用权两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这两项权利的买卖。

在本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商品房买卖就包括了这两项权利的买卖,这可以从出卖方已经履行的义务推断。

如果把“房屋的产权证”理解为只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一项,这违背了当事人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可能造成一方权利的不完整。

4、由于法律没有直接规定“房屋的产权证”的具体内容,双方当事人对这一约定的理解产生了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按照人们一般对房屋产权的理解,房屋产权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

本合同的目的也是为了买受人取得完整的对该房屋的权利,包括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两方面,按照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这里的“房屋的产权”应当理解为包括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

二、“办理”房产证应理解为办理完结并由房屋买受人实际取得房产证1、被告认为在与原告的约定中所谈的”办理”应理解为过程意义,而非结果意义,即只要被告着手进行了,就算履行了义务,而不管结果如何,也就是说,在履行”办理房产证”这一义务上,只要被告在两年内着手为原告办两证即意味着被告合理的履行了义务。

我们认为被告的这种理解显然不符合本协议上下文的文意,也不符合合同目的,更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从协议的上下文的文意传承上看,“办理”二字出现在“办理完毕房产证”的义务约定之后,其目的显然是对该义务的补充说明,其意义也与前文的“办理完毕”一脉相承,也就是说“办理”与“办理完毕”具有相同的意义。

从本协议的目的上看,是为解决原告久久得不到房产证的情况而进行的约定,其目的显然是敦促被告尽快为原告办证并使原告在合理的时间内取得两证,如果在这里将”办理”理解为过程意义,则这个协议的约定两年期限将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在过程意义上,被告早在本协议签署前就已在为原告”办理”两证,只是没有“办理完毕”而已,显然如果仅将”办理”理解为着手进行,则被告将绝对不可能违约,本合同的目的也就无从实现。

从法律规定上看,”办理”通常也是从结果意义上加以规定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根据该司法解释,商品房的出卖人承担的办理两证的义务应为“在约定的期限内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并使买受人取得”。

在本案中,被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为2002年12月31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时间为2004年,均已超过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两年办理期限。

应按照《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被告称在为原告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积极为原告办理相关手续,即应认为被告遵守了与原告的协议,而没有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被告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为原告办理完毕产权证,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所以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就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原告预交给被告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税费及其它费用共计6606.50元,而被告给原告的发票总额仅为2351.96元。

原告多交部分被告理应退还。

被告多收取原告的费用,于法无据,对被告而言属于不当得利,而造成了原告利益的损失,故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返还原告。

综上所述,代理律师认为:“房屋的产权证”应当指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房屋产权手续的办妥就应当指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两证。

本案中,被告明显超过双方约定的办理完毕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时间范围,已经构成违约,理应按照2000年12月28日协议的约定赔偿业主李某5000元。

另,某公司多向原告收取的费用,属于不当得利,理应退还原告。

篇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代理词代理词(2012)惠湾法民一初字第xxxx号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受本案被告的委托,就其与原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考虑:一、贵院依职权追加深圳市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为本案被告,程序不合法,且依据不足。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规定: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

但是,贵院追加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为本案被告时,并未通知我方当事人,故程序不合法。

2. 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不属于本案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与本案的诉讼标的并不具有共同性或不可分性。

案外人李某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我方当事人与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在本案中不存在连带责任关系,故贵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追加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为本案被告,依据不合法。

3.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原告在庭审中明确提出,不要求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承担责任,贵院依职权追加被告,剥夺了原告的处分权。

二、经贵院要求,我方当事人补充提供的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与我方当事人签订的《营销顾问合同》,与本案无关。

该证据不能作为我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的依据。

1. 上述《营销顾问合同》中的法律关系与本案争议的标的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和买受人为我方当事人与原告,故《营销顾问合同》与本案并不存在直接关联。

且案外人李某并非该合同的一方,我方当事人与李某也不存在代理关系,故该证据不能作为我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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