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8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2018山东年退休养老金调整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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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从2940元提高到3125元

2018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从2940元提高到3125元

2018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从2940元提高到3125元2018年6月19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表示下月起至2019年6月30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去年度的18171元上调到19935元,缴费下限从2940元提高到3125元。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

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太高的参保职工,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缴费基数。

这个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相挂钩。

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9935元,缴费工资下限为3360元。

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受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影响的还有企业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省人社厅当天发布的消息显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645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9741元。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纠正不到位的地区,将扣减省级调剂金并予以问责。

附通知原文内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8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645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9741元。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4.16•【字号】苏人社发〔2018〕107号•【施行日期】201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07号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人事、财务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新进人员、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升降人员缴费工资基数问题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当年缴费工资基数按起薪当月工资标准确定。

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发生升降的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当年不调整,次年再调整。

二、关于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计发问题过渡期内退休的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以其退休时实际执行的基本工资标准对应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确定其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和计算新办法待遇的视同缴费指数。

三、关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待遇问题改革后,机关工人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现行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其中,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由单位和个人按其退休(退职)时的缴费工资基数和相应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费(含职业年金)至满15年。

上述人员中,办理退休手续的,计发基本养老金,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办理退职手续的,参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待遇,过渡期内参照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并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今后,国家出合新的规定后按新的规定执行。

四、关于机关及参照管理机关(单位)中工龄30年以上的“老科员”退休时的视同缴费指数确定问题机关及参照管理机关(单位)中2014年10月1日至当地实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前退休的工龄在30年以上的“老科员”(比照苏人通〔2000〕26号文件规定确定),其退休时视同缴费指数按当地副主任科员的视同缴费指数确定。

2018年最新退休人员涨工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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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最新退休人员涨工资计算方法来源:华律网整理发表时间:2018-03-15浏览:515125次退休人员涨工资有什么计算方法吗?退休人员涨工资有一套标准,按照这个标准就可以计算出涨工资的幅度,下文要为您介绍的就是退休人员涨工资计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退休人员涨工资计算方法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

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

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年指数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你自己都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延伸阅读:。

退休金计算表(2018最新)

退休金计算表(2018最新)

退休⾦计算表(2018最新)基本养⽼⾦=基础养⽼⾦+个⼈账户养⽼⾦+过渡性养⽼⾦:1、基础养⽼⾦基础养⽼⾦是指从基本养⽼保险统筹基⾦中⽀付给退休⼈员的养⽼⾦,退休时的基础养⽼⾦⽉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基础养⽼⾦=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2×缴费年限×1%;2、个⼈账户养⽼⾦个⼈账户养⽼⾦,是指根据参保⼈员退休时其基本养⽼保险个⼈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个⼈账户养⽼⾦个⼈账户养⽼⾦ = 个⼈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数;3、过渡性养⽼⾦国发[1997]26号⽂件实施前参加⼯作、国发[2005]38号⽂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员属于“中⼈”。

由于他们以四川省为例:过渡性养⽼⾦=(退休时上⼀年全省在岗职⼯⽉平均⼯资+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2×1退休⾦计算表(2018最新)休时的基础养⽼⾦⽉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平均⼯资和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费⼯资)/2×缴费年限×1%;额计算出来的养⽼⾦,个⼈账户养⽼⾦=个⼈账户储存额÷计发⽉数。

计发⽉数不是指某个退休⼈员实际领取基本养⽼⾦的⽉数休的参保⼈员属于“中⼈”。

由于他们以前个⼈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和个⼈账+本⼈指数化⽉平均缴费⼯资)÷2×1995年12⽉31⽇及以前未建⽴个⼈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某个退休⼈员实际领取基本养⽼⾦的⽉数(因为在退休时⽆法预计),⽽是根据城镇⼈⼝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个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和个⼈账户养⽼⾦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

过渡性养⽼⾦发放办法按所在省、直辖市、费年限×1.3%(计算系数)。

素测算出来的⼀个假定的指标。

放办法按所在省、直辖市、⾃治区具体制定的办法执⾏。

2018年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

2018年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

2018年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导读】我国职工退休年龄调整有什么最新政策?无疑就是延迟退休政策了,根据报道我国将实行每年延迟3个月的渐进式退休年龄方案,新政策实施后,男女职工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都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2018年职工退休年龄调整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最新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建议延迟退休分“两步走”:第一步,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

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这意味着:2018年前还没退休的人都会受到影响,而且,1990年(含1990年)以后出生的女性、以及1985年(含1985年)以后出生的男性都将在65岁退休,分别比原来延长了10年和5年。

二、人事部实行渐进式退休方式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

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三、退休年龄将影响养老金调整幅度今年养老金继续上调,将实现“13连涨”。

这对广大退休人员来说是一颗定心丸,意味着今年拿到手的养老金又会变多,生活也就更有保障。

但今年的调整比例确定为5.5%左右,他是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统筹考虑了经济发展状况、职工工资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人口老龄化等多方面的因素后确定的调整幅度。

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在经历了11年连续以10%左右的幅度上涨以来,从2016年起涨幅下降至6.5%,且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职工并轨上调,这不得不让人认为养老金调整幅度与退休年龄有着莫大关联。

山东历年退休工资调整比例表

山东历年退休工资调整比例表

山东历年退休工资调整比例表【最新版】目录1.概述2.山东历年退休工资调整情况3.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式4.历年退休工资增长表5.结语正文一、概述本文将详细介绍山东省历年退休工资调整比例表的相关情况,包括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方式以及历年退休工资增长表等内容。

二、山东历年退休工资调整情况山东省自 2005 年开始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至今已经实现连续上涨 19 年。

其中,2005 年至 2015 年的调整比例为 10%,近几年的调整幅度分别为:2020 年上调 5%,2021 年上调 4.5%,2022 年上调 4%,2023 年上调 3.8%。

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式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方式主要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

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四、历年退休工资增长表以下是我国历年退休工资增长表的部分数据:- 2005 年至 2015 年:调整比例为 10%- 2016 年:调整比例为 6.5%- 2017 年:调整比例为 5.5%- 2018 年:调整比例为 4%- 2019 年:调整比例为 5%- 2020 年:调整比例为 5%- 2021 年:调整比例为 4.5%- 2022 年:调整比例为 4%- 2023 年:调整比例为 3.8%五、结语总之,山东省自 2005 年开始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至今已经实现连续上涨 19 年。

调整方式主要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旨在体现社会公平和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通过历年退休工资增长表,我们可以看出退休工资的调整幅度与年份无关,而是采用定额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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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退休金上调方案】江苏省退休金2018年的实施方案终于于7月11日出台

【2018年退休金上调方案】江苏省退休金2018年的实施方案终于于7月11日出台

【2018年退休金上调方案】江苏省退休金2018年的实施方
案终于于7月11日出台
【--节日演讲稿】
江苏省2018年的实施方案,终于于7月11日出台。

江苏省是属于变化不多的地方。

江苏省2018年的调整仍然是按照国家要求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部分进行调整的。

首先,定额调整,下降了四元,有原先的每人每月增加38元,变为了34元。

第二,按缴费年限调整。

这个金额是按照去年的,完全一样。

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7元,最低增加25.5元。

15年至25年的部分,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的部分,每年增加3.9元。

这是对缴费时间较长的老工人的照顾。

符合我们国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第三,按上年度的月基本养老金调整。

下降了0.4%,有原先的2%,降为了1.6%。

其实我们可以大体推算,对于交费15年养老金一千元左右的低收入人群,增长幅度仅仅降低了6.7元。

xx年底养老金一千元,xx年增加38元+25.5元+20元,合计增加83.5元,养老金变成1083.5元。

2018年增加养老金,再增加34元+25.5元+17.3元,合计增加76.8元,养老金变成1160.3元。

总体来看,变化是不大的。

江苏省这次调整将有820万老人受益,而且本次调整江苏省重点向企业退休人员倾斜,整体增长幅度达到了5.5%,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长幅度不超过4%。

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距进一步缩小。

养老金调差工作将于7月底前补发到位,希望大家耐心等待。

本文:
内容仅供参考。

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2018最新政策.doc

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2018最新政策.doc

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2018最新政策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2018最新政策更新:2018-11-27 20:07:10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2015一、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2018年退休工资标准

2018年退休工资标准

2018年退休工资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退休工资标准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早在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条例》中就规定了退休工资的相关政策。

根据该法规定,在中国,每年的退休工资标准都会有相应的调整。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8年的退休工资标准。

一、退休工资标准的调整2018年,我国退休工资标准有所提高,进一步保障了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公告,退休工资标准的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二是退休工资的个人账户的调整。

1.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基本养老金是退休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退休人员最主要的生活来源之一。

根据国家规定,2018年退休工资标准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为每月增加10%。

这意味着,相同条件下,2018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较2017年有所提高。

2.个人账户的调整除了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外,2018年退休工资标准还将根据个人账户情况进行调整。

个人账户是每个退休人员在工作期间缴存的养老保险金所积累的一部分。

根据个人账户的积累情况,退休人员可以获得额外的退休工资。

二、退休工资标准的影响退休工资标准的调整对于广大退休人员具有积极的影响。

首先,提高退休工资标准可以增加退休人员的收入。

随着物价的上涨,退休人员的生活成本也在不断增加,调整退休工资标准可以帮助他们缓解生活压力。

其次,调整退休工资标准还可以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退休人员是国家工作的重要一部分,他们为国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适当提高退休工资标准可以让他们充分享受晚年生活,也是对他们付出的一种尊重和回报。

三、退休工资标准的未来发展趋势面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退休工资标准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的工作。

未来,我国退休工资标准还将继续调整和完善。

首先,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国家将有更多的财力投入到养老保障事业中,进一步提高退休工资标准。

其次,随着社会的进步,养老保险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

退休工资标准将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适应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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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职工2016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全国企退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2016年退休职工是否增加养老金,尚无消息。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文件规定,各地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基本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

2015年在职职工工资在增长,退休职工养老金应当有所增加。

按照以往的惯例,一般都在2015年底或者2016年初,国务院才会对增加办法作出决定。

劳模退休不再提高退休金根据《办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费比例为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免征利息税。

记者了解,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建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机制和调整机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上。

2016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方案一览表《退休人员2016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的步骤步骤1.试点省市2015年9月底之前完成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的核实,包括“文化大革命”之前的高中生、中专生、大专生、大学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校期间为视同缴费年限;还有核实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

2018年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山东企业退休职工2018养老金调整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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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山东企业退休职工2018养老金调整消息【导语】大为大家“山东企业退休职工2018养老金调整消息”以供参考,更多内容大金融频道,感谢大家的阅读与支持,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2018山东养老金上调消息:暂时还没有公布,目前可以参照xx 山东养老金上调消息。

关于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__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 __关于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xx〕2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各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__》(人社部发〔xx〕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 __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xx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

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1.按xx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定月增加额。

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

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

xx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2018年退休金上调方案

2018年退休金上调方案

2018年退休金上调方案根据题目要求,我将为您写一篇关于"2018年退休金上调方案"的1000字文章,采用合同的格式来呈现。

下文为正文内容。

2018年退休金上调方案甲方:政府/养老保险机构乙方:退休人士鉴于:退休人士在国家的建设与发展中作出了辛勤劳动和贡献,为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及福利待遇,甲方制定了2018年退休金上调方案,旨在提高退休人士的生活质量。

一、方案背景1. 国家经济发展情况2018年,随着国家经济不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物价总体稳定。

政府积极推动各项社会保障措施,关注退休人士的养老福利待遇。

2. 养老保险基金状况养老保险基金持续增长,财务状况稳健。

养老保险机构根据国家政策和财务状况,制定了2018年退休金上调方案。

二、退休金上调方案1. 退休金上调幅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状况,甲方决定将2018年退休金上调幅度设定为每月基础养老金的X%。

2. 具体实施时间2018年退休金上调方案将于X月X日开始实施,实施期为2018年X月至X月。

三、其他条款1. 方案调整机制甲方将根据国家经济形势和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状况,定期评估退休金水平,并根据评估结果酌情调整退休金。

2. 方案公示甲方将通过媒体和养老保险机构的官方网站等途径,公示退休金上调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时间。

3. 方案告知与咨询甲方将通过养老保险机构向退休人士告知退休金上调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操作细则,并设立咨询热线,解答退休人士的疑问。

4. 方案合规性与监督甲方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退休金上调方案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相关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可对甲方制定的方案进行监督,如有问题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甲方:政府/养老保险机构签字:日期:乙方:退休人士签字:日期:本方案于签署后即时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并执行。

以上为合同正文,以确保退休人士在2018年享受到合理的退休金上调方案。

双方应共同履行合同约定,确保退休人士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77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决定适当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和对象全省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2018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8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24%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三、有关人员的待遇处理(一)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 按照浙委办〔2004〕3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二)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办发〔2007〕88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2018全国各省养老金上调标准统计快来看看哪个地方最高

2018全国各省养老金上调标准统计快来看看哪个地方最高

2018全国各省养老金上调标准统计快来看看哪个地方最高目前,已经有多个省市公布了2018养老金上调方案,公布具体的上调细则。

那么,在已经公布的地区中,哪个地方养老金调整幅度最大呢?笔者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全国各地养老金上调标准,供大家参考。

2018全国各省养老金上调标准统计一、北京市1、定额调整: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为贯彻多缴多得的原则,2017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与调整前个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将退休人员2015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355元(含)~4855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

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二、陕西省1、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77元。

2、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4%。

3、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2018退休工资新规定

2018退休工资新规定

2018退休工资新规定近日,国家发改委、人社部、财政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8年退休工资的新规定。

这一新规定将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当调整,以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根据新规定,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按照退休工资的70%来计算。

这一调整与以往每年调整基础养老金的方式不同,以前是根据社平工资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整,而今年则改为按照退休工资来计算。

这样一来,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将更贴近他们退休时的工资收入,能更好地满足他们的生活需求。

新规定还规定了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

首先是确定个人退休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如果个人退休前12个月中含有工资增长较快的月份,可以按照其相应月份工资的1.5倍计算。

然后,根据个人工资总额和退休前工作年限的乘积,确定个人的退休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定强调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老龄化程度逐年加深,退休人员人数逐年增加,如果每年都大幅提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给国家财政造成巨大压力。

因此,新规定中还明确提出,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劳动生产率提高幅度、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等因素。

除了调整退休工资,新规定还提出了其他一些措施,以保障退休人员的待遇。

一方面,要加强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付管理,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另一方面,要加强退休人员的服务保障,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照料和社会支持。

这些措施的出台,将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总之,2018年退休工资新规定的出台,将提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促进老年人的幸福感。

同时,该规定考虑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不会给国家财政带来过大压力。

加强退休人员的服务保障,也将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相信随着这一新规定的实施,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将充满温暖和幸福。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7.05•【字号】苏人社发〔2018〕169号•【施行日期】2018.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集团公司: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两部批准,现就2018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对象和时间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一)普遍调整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

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

计算额见分进角。

(二)适当倾斜1. 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省属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58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省属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58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省属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有关事项
的通知
正文: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省属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4]358号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省属企业:
为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管理与参保管理的衔接,方便企业办事,经研究,决定将在市、县参保的部省属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下放其属地办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1月1日起,凡在市、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由省厅负责职工退休审批的部省属企业,其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除从事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休审批由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外,其他职工的退休审批均由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二、各有关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工退休审批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部省属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服务。

三、各有关部省属企业要及时与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联系,了解当地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的具体规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情况。

四、各有关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各有关部省属企业在办理职工退休审批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厅养老保险处联系。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1月13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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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8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2018山东年退休
养老金调整细则
【导语】江苏2018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大为大家以供参考,更多内容大金融频道,感谢大家的阅读与支持!
2018江苏养老金上调消息:暂时还没有公布,目前可以参考xx 江苏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 __
关于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__
(苏人社发〔xx〕224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__》(人社部发〔xx〕30号)精神,经 __同意并报两部批准,现就xx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xx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xx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
3.9元。

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增加。

计算额见分进角。

(二)适当倾斜
1.xx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xx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2.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 __,根据国家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资金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事项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xx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xx年7月1日起,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五、组织实施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增加倾斜对象。

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增加倾斜对象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省级调剂补助资金。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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