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和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有关制度_
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建设”考核评分标准(打分表)
5、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廉政教育宣传,工作不扎实的扣2分;纪工委归口管理部门要建立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签字背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写实记录,少一项扣3分;加大政风肃纪力度,对受到通报批评的扣2分,受到机关工委以上处分的扣4分,基层党组织党员被开除党籍及撤销党内职务的扣5分,党内留党察看的扣3分,党内严重警告扣2分,党内警告扣1分。
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建设”考核评分标准(打分表)
项目
内容
工作内容及评分办法
分值
扣分
换算后
机关
党建
加强机关
党的规范
化建设,
全面提高
机关党的
工作水平
1、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无安排文件的扣3分,无活动记载的扣3分;部门党组重视支持机关党的工作,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全年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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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入开展“三创三增”和“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开展“双强双优”先锋工程、爱岗敬业先锋工程、志愿服务先锋工程和勤廉担当先锋工程;以“五查四整三提升”为抓实,扎实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全面落实市委“三项机制”《实施办法》,运用“三项机制”推动中心工作。有安排、有活动、有记载。无计划安排的扣3分,活动开展较差的扣3分,一项未开展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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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Biblioteka 党建加强机关党的规范
化建设,
全面提高
机关党的
工作水平
6、不断提升工会工作水平。加强基层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并选好基层工会配强领导班子;积极开展“三争一创”、“健步走环保行”、“渭水之缘”等品牌活动;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做好生日祝福、扶贫帮困送温暖、送清凉和关爱女职工等工作;落实机关干部职工带薪休假、健康体检制度。应设而未设群团组织的扣5分,有组织但活动不经常的扣2分,有关工作任务和制度未落实的扣3分。
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本文共有4657字,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自查报告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对各项重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落实情况及主要做法(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精神2019年《条例》颁布后,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实施办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每年的专项学习任务、督查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
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对《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进行组织和部署;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对《条例》和《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和辅导;利用工作宣传栏、政务平台和局系统QQ群、微信群等平台,以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
(二)强化领导,把握机关党建重点1、党委书记带头抓机关党建工作。
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把手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
胡斌同志既是党组书记、局长,也是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局属各支部书记与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也是一肩挑。
作为机关党委书记的胡斌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机关党建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检查,坚持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关于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定期讨论、研究和指导各支部的党建工作。
在党组织经费的保障上,实行实报实销,确保了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
2、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局直属机关党委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职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胡斌同志作为机关党委书记在年初与各支部书记、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党支部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三项目标责任书,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个目标一起订、两项工作一起抓、两个责任一起担、两个成果一起要,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二是目标责任书内容具体实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有督办,年末有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先进单位评先内容,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淄博市委关于实行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的规定(试行)
中共淄博市委关于实行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的规定(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1.22•【字号】淄发[2004]22号•【施行日期】2004.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淄博市委关于实行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的规定(试行) (淄发[2004]22号2004年11月2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省、市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行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第三条实行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部门党组(党委)是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机关党组织负有指导职能;要建立健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组(党委)书记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组织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四条党组(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党组(党委)在机关党建工作中具体承担以下责任:(一)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
要把机关党的工作作为党组(党委)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党组(党委)工作议程,通盘考虑、统筹安排。
重视并支持机关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管理办法
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以下称专职副书记)的管理,切实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职副书记按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选拔任用的意见》(湖机工 39号)规定的职数、条件、程序和方法选拔任用,由市直机关工委发文任命。
第三条专职副书记在市直机关工委、部门机关党组织书记的领导和部门党委(党组)的指导下,主持机关党组织日常工作: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作用,协助党委(党组)和行政负责人改进工作、完成任务。
2.根据市直机关工委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谋划全年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指导所属支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阶段性工作安排。
3.及时掌握上级精神,做好机关党组织与机关工委、部门党委(党组)和所属支部的协调工作,确保上级精神的落实。
4.加强对“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党员队伍实际,建立健全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有关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
5.坚持探索创新,在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创新党内活动方式、拓展党建工作领域、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带好机关党员队伍等方面,不断提出新思路新办法。
6.按照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第四条专职副书记应加强理论特别是党务、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能力素质。
机关工委应及时为专职副书记配发学习资料,办好机关党建网站,提供学习交流平台;适时组织集中培训;视情安排新任职专职副书记到机关工委有关处(室)挂职锻炼,时间为1—2个月。
第五条机关工委应建立完善专职副书记关心关爱机制:1.建立联系制度。
工委领导分别联系一定数量的专职副书记,定期走访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机关党组织书记,适时约谈专职副书记,及时掌握情况,帮助协调解决专职副书记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
党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局直属党委有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结合全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党支部是组织教育党员实践“三个代表”,完成党章规定的任务和团结带领群众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保证执法、监管、服务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
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二章党支部的责任第四条党支部是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其基本责任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直工委和局党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的状况,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每年向局党组全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二)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制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业务学习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机关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按照规定设置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并按期、规范地做好换届工作。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政治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完善机关党支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以及缴纳党费的情况。
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工作。
党支部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工作。
(四)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按照规定的监督内容和方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如实向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反映群众意见,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党员干部思想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干部的任免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建基础知识问答题及答案
党建基础知识问答题及答案 提⾼党的建设科学化⽔平,是中国共产党⾯临的时代课题和重⼤挑战。
那么你对党建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党建基础知识问答题的内容,希望⼤家喜欢! 党建基础知识问答题及答案 1、什么是党建? 答:党建是指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纯洁性建设等,具有鲜明的党性和实践性,指导党在不同时代、不同情况下的⼯作与活动。
2、党的组织由哪三个部分组成? 答:由党的中央组织、地⽅组织、基层组织三个部分组成。
3、什么是基层党组织? 答: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总⽀部委员会和⽀部委员会。
4、什么是党员⼤会? 答:党员⼤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总⽀部委员会或⽀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
5、什么是党组? 答:县直部门党组是县委设在⾮党组织领导机关的⼀种领导组织,是该部门的领导核⼼,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问题;团结⾮党⼲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作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作。
6、县直机关⼯委、部门党组、机关党组织的相互关系是什么? 答:县直机关⼯委与县直机关单位党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与县直单位党组是协调配合关系。
县直单位党组同本单位机关党组织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7、机关党组织是怎样设置的? 答:在⼀般情况下,党员⼈数超过100⼈的基层单位,经机关⼯委批准,可以设⽴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数超过50⼈的,经机关⼯委批准,可以成⽴党的总⽀部委员会;正式党员3⼈以上不⾜50⼈的基层单位,经机关⼯委批准,可成⽴党⽀部;正式党员⼈数不⾜3⼈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部。
8、⽀部委员会是怎样产⽣的? 答:由⽀部党员⼤会选举产⽣,每届任期两年。
9、党⽀部委员会分⼯是多少? 答:党⽀部委员会可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根据⼯作需要还可设群⼯、保密、保卫⼯作的委员等。
党建知识试题(带答案)
************ 党建知识竞赛试题一、判断题:1、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应当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或者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
( √)2、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 年。
( ×)3、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市直工委批准。
( × )4、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 √)5、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 √)6、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 √)7、机关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可以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 × )8、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定期向部门党组( 党委) 和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9、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工作实效。
( √)10、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 × )11、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不应列入机关行政编制。
( × )12、机关工作委员会要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
( √)13、入党宣誓仪式包括:第一,宣布仪式开始,奏《国歌》; 第二,党组织负责人致辞; 第三,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第四,宣誓。
( 错,奏《国际歌》)14、党员没有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的权利。
( ╳)15、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某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16、预备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
( 错,首先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17、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预备党员站在党旗下宣誓之日算起。
( ╳)18、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 √)19、党的各次选举必须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机关党建工作“五个一”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五个一”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荆直发…2012‟3号为实现机关党建职能职责、目标任务与“中国农谷”和“四个荆门”建设发展战略的有效对接,切实把“虚”功做“实”,进一步提升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实施“五个一”目标管理,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目标任务1、提出一条被市委市政府决策采纳的建议。
围绕部门工作职能,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努力当好参谋。
全年至少有1条工作意见或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或有关工作研究成果被上级部门、有关领导肯定。
2、抓好一项推进“中国农谷”和“四个荆门”建设、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成效明显的工作。
围绕“中国农谷”和“四个荆门”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全年至少有1项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市委市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可和表彰。
3、办好一件为基层群众服务的实事。
加强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经常深入基层一线,为基层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在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方面,全年至少为基层群众办1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4、实施一个丰富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项目。
着眼于探索机关党建工作规律、解决党建工作实践中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进一步探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
全年至少有1个机关党建工作创新项目正式立项并有效实施,形成特色和品牌。
5、培育一名可信可学的优秀党员干部典型。
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挖掘、培育一批身边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全年在系统和部门内部至少树立1个综合表现好、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党员干部典型,并通过一定形式开展宣传典型、学习典型活动。
二、推进措施1、细化目标任务。
各部门把实施“五个一”目标管理与部门本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结合起来,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对每个“一”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
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的建议
关于调整部分市直一级单位、街道党组织设置的建议按照“五个基本”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市直一级单位、街道办事处党组织设置,理顺市直一级单位、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加强和巩固党的基层组织,现就调整市直机关、街道党组织设置提出如下建议:1、将没有设置党组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市直属事业单位统一设党组。
党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
当前,我市政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中部分设党组,还有部分设党委(或党支部),一则设置不规范,二则职责不清,不利于推进机关党建工作。
因此,建议将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血防办、市接待办、市民宗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建委、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棉花总公司(产业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水产局、市城投公司、市城管局、市广电台、市文广新局、市报社、市交通局等25个设党委(或党支部)的单位变更为党组,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更好地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具体设置情况附后)党组成员数一般3-7名,原则上按各单位“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
党组书记一般由是党员的行政正职担任,根据需要设党组副书记,人数较少的只设党组书记。
变更为党组的单位,要同时设立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较多、对本系统实行统一领导的市直一级单位设立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委书记原则上由党组书记兼任,班子成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2、将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党委改为街道党工委。
主要原因:一是落实中央、省委组织部要求的需要。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中,没有“街道办事处党委”的概念,只有“街道党工委”的概念。
《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各街道党委原则上改为党的街道工作委员会(简称党工委)”。
二是组织设置规范的需要。
市党建工作的制度
拟稿人:时间:市党建工作的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党建工作,不断规范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通知》、《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省属在酒单位党建工作报告联系制度(试行)的通知》精神以及党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报告制度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应定期不定期向市委汇报党建工作.市委将采取调研、座谈、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各党组织党建工作状况,切实加强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1、全年工作计划。
每年3月底前,各乡镇党委、市直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应根据市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要求,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并以正式文件向市委报告,同时抄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部门.2、半年工作汇报。
每年7月底之前,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向市委组织部书面汇报半年党建工作情况,同时报送市纪委和市委有关部门.内容为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党建工作的创新做法、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措施.3、全年工作总结.每年元月底之前,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市直企事业单位和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组织就上年度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向市委作出书面总结报告,同时报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部门.内容包括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和体会、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年度主要打算.同时,乡镇党委、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要向党员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报告。
4、其他工作.各乡镇、市直部门和单位、市直企事业单位以及党的关系在敦的中央、省属单位党建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重大活动,应及时向市委及市委组织部报告。
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与指导
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与指导一、党组与部门党委、机关党委的区别(一)从性质上看。
党组是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如财政局党组。
部门党委是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如公安局党委、教育局党委。
机关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如市委机关党委。
(二)从地位作用上看。
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部门党委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机关党委在本单位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
(三)从产生方式上看。
党组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设立。
部门党委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或者上级单位党委批准设立。
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从权力来源上看。
党组一般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授权,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
部门党委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或上级单位党委授权,向本级党的委员会或者上级单位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授权,向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五)从成员产生上看。
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决定。
部门党委委员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决定。
机关党委委员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六)从职权职责上看。
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
部门党委讨论和决定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问题。
机关党委领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七)从相互关系上看。
党组一般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指导本单位机关党委的工作。
部门党委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领导本单位机关党委的工作。
机关党委受上级党组织和部门党委的领导,受本单位党组的指导。
二、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并加强对机关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的指导。
(一)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党委)工作议程。
党组(党委)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专题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单位)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和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有关制度_
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和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有关制度一、定期交流党组领导抓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为加强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和基层党组织之间的联系,及时总结交流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含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下同)和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做法、经验,研究和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特制订本制度:(一)交流的内容1.机关党建工作阶段性做法体会。
2.机关党建专项工作做法经验。
3.机关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
4.试点单位的做法经验。
5.机关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二)交流的方式1.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会。
主要是由兼任市直党工委书记的市委领导直接听取有关单位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
2.每年召开一次情况交流会。
分为若干片交流机关党建工作的做法,研讨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分类指导。
3.每年召开一次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典型,推广经验。
4.市委组织部、市直党工委每年开展1-2次调研,适时召集存在共性问题的单位党组领导座谈,专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
二、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列席党组有关会议的制度为有助于机关党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本单位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决定、决策,使机关党的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于大局,更好地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列席党组有关会议的范围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指示、文件或重要会议精神的会议。
2.讨论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会议。
3.讨论研究业务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季、月工作安排的会议。
4.讨论研究有关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
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6.党组(党委)认为需要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的会议。
(二)注意事项1.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要根据会议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1
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本办各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机制,不断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机关党的各级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满意,为政府法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办党组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遵循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1、组织坚强有力。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党员作用突出。
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3、工作得到促进。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1、办党组书记、主任是本单位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副主任是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2、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
3、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党支部有效开展工作。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6、关心爱护党务干部,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关于调整市直单位党组织设置及管理关系的建议
关于调整市直单位党组织设置及管理关系的建议关于调整市直单位党组织设置及管理关系的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中央《条例》)、《湖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委《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市直单位党组织设置及管理关系提出如下调整建议:一、调整市委党组织设置,理顺管理和隶属关系(一)保留市委设置的5个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市高新区工委、市临空经济区工委、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工委、市驻外流动党员党工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委于2008年2月成立市驻外流动党员党工委,挂靠市委组织部(孝文[2008]7号文件)。
(二)新成立2个工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1号文件):“县以上地方党委一般要有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统筹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具备条件的,可单独为实体工作机构,并内设纪检机构”。
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试行意见》:“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党组(党委)要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两新’组织较多的地方,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2010-2012年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鄂办发 [2010]27号文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难点,在市州、县落实机构和人员,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协调指导。
”建议按照上述规定,成立中共孝感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和中共孝感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社会组织党工委)。
1、成立中共孝感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设在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商会),工委书记由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兼任,根据工作需要设工委委员若干名,分别由市高新区、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联等单位各一名党组成员兼任。
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主持词
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主持词
同志们: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委实施固本工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推动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市直机关工委决定今天在市国税局召开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现场会,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市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党总支部、市直机关直属党支部的主管党建工作主要领导,中央、省、江门属、双管单位的政工领导,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主管党务工作的领导。
这次会议得到了市国税局的重视和支持,为会议的顺利召开提供了很好的场地和其他有关的准备工作,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个现在会的主题就是:总结和交流今年市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党支部工作达标活动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布置下一阶段的机关党建工作。
会议的安排如下:
1、由市国税局,市统计局,市市政局三个单位党组织分别介绍他们在实施固本强基工程,进一步落实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做法和经验。
2、由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赵清波同志总结今年以来市
直机关各党组织实施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3、观看市国税局开展党建工作的有关资料
现在请市国税局纪检组长**同志介绍他们抓党建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①请市统计局局长**同志介绍他们的做法和经验。
②请市政局副局长**同志介绍他们的做法和经验。
③请**副书记总结布置工作。
④观看市国税局开展党组织活动图片和有关资料介绍。
中共xx市xx局党委工作规则
中共xx市xx局党委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加强市xx局系统党的建设,规范党委工作制度,究善党委决策机制,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市xx 局落到实处,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中共xx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市xx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xx局党委在中共xx市委领导下工作,是市xx 局及局属各单位的领导核心和领导机关。
第三条局党委工作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委管党治党责任;(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委的活力和团结统一;(四)坚持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行政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行政领导班子的决定;(五)坚持服从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谋划和推进市xx局各项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四条局党委履行领导机关的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局落实中共xx市委决策部署,增强政治坚定性,提高理解力执行力落实力,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五条贯彻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中共xx市委加强“三支队伍”建设重大部署,坚持“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综合素质高能干事的人吃亏,不让长期在一线埋头苦干的人吃亏”的用人导向,究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中共xx市委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第六条加强对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中共xx市委、市人民政府交给的任务。
第七条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管理办法
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以下称专职副书记)的管理,切实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职副书记按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选拔任用的意见》(湖机工 39号)规定的职数、条件、程序和方法选拔任用,由市直机关工委发文任命。
第三条专职副书记在市直机关工委、部门机关党组织书记的领导和部门党委(党组)的指导下,主持机关党组织日常工作: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作用,协助党委(党组)和行政负责人改进工作、完成任务。
2.根据市直机关工委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谋划全年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指导所属支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阶段性工作安排。
3.及时掌握上级精神,做好机关党组织与机关工委、部门党委(党组)和所属支部的协调工作,确保上级精神的落实。
4.加强对“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党员队伍实际,建立健全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有关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
5.坚持探索创新,在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创新党内活动方式、拓展党建工作领域、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带好机关党员队伍等方面,不断提出新思路新办法。
6.按照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第四条专职副书记应加强理论特别是党务、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能力素质。
机关工委应及时为专职副书记配发学习资料,办好机关党建网站,提供学习交流平台;适时组织集中培训;视情安排新任职专职副书记到机关工委有关处(室)挂职锻炼,时间为1—2个月。
第五条机关工委应建立完善专职副书记关心关爱机制:1.建立联系制度。
工委领导分别联系一定数量的专职副书记,定期走访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机关党组织书记,适时约谈专职副书记,及时掌握情况,帮助协调解决专职副书记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
机关党内监督意见
机关党内监督意见2019-08-10机关党的建设,是整个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机关各项任务,促进机关两个⽂明建设的重要保证。
为认真落实党章关于党组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作的规定,切实加强党组对机关党组织⼯作的指导,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现就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作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作的主要任务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作的主要任务是:1、指导机关党组织根据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市委的总体部署及市直机关⼯委的⼯作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全⾯履⾏机关党组织的职责,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机关党建⼯作的新路⼦,提⾼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吸引⼒和战⽃⼒。
2、指导机关党组织搞好党员、⼲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学⽂化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和引导他们⽤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平建设有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作。
3、指导机关党组织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针、政策、教育和组织党员、⼲部积极投⾝改⾰,协助⾏政领导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政令畅通,做贯彻执⾏党和国家各项⽅针政策的模范,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4、指导机关党组织建⽴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严格党的组织⽣活,加强对包括本单位⾏政负责⼈在内的每个党员的监督,协助⾏政领导搞好勤政廉政,克服官僚主义,提⾼⼯作效率。
5、指导机关党组织配合⾏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作和统战⼯作,加强对机关⼯、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调动⼀切积极因素,促进本机关的两个⽂明建设。
⼆、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作的主要做法在贯彻执⾏中发[1998]3号⽂件过程中,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在指导机关党的⼯作⽅⾯进⾏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些经验。
党组指导机关党的⼯作的主要做法是:1、将机关党的建设作为党组总体⼯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作议程,每年⾄少听取机关党组织两次⼯作汇报,讨论机关党的⼯作,研究机关党建⼯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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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和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有关制度一、定期交流党组领导抓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为加强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和基层党组织之间的联系,及时总结交流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含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下同)和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做法、经验,研究和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特制订本制度:(一)交流的内容1.机关党建工作阶段性做法体会。
2.机关党建专项工作做法经验。
3.机关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
4.试点单位的做法经验。
5.机关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二)交流的方式1.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会。
主要是由兼任市直党工委书记的市委领导直接听取有关单位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
2.每年召开一次情况交流会。
分为若干片交流机关党建工作的做法,研讨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分类指导。
3.每年召开一次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典型,推广经验。
4.市委组织部、市直党工委每年开展1-2次调研,适时召集存在共性问题的单位党组领导座谈,专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
二、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列席党组有关会议的制度为有助于机关党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本单位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决定、决策,使机关党的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于大局,更好地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列席党组有关会议的范围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指示、文件或重要会议精神的会议。
2.讨论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会议。
3.讨论研究业务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季、月工作安排的会议。
4.讨论研究有关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
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6.党组(党委)认为需要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的会议。
(二)注意事项1.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要根据会议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2.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列席会议要向党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3.严格组织纪律,严守机密,不得擅自将会议内容外传。
三、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议事制度实行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目的是为了加强党组对机关党建的领导和对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把机关党的工作摆上党组的议事日程,使机关党建与各单位的中心工作、经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一)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1.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精神,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讨论并提出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以及阶段性工作意见。
2.讨论机关党组织提请研究的工作。
3.适时总结机关党建工作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二)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1.每年召开一次总结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的会议。
2.党组根据本机关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具体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
3.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4.会议可吸收本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协助做好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
5.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组责成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和反馈。
四、党组定期检查机关党建工作的督查制度(一)督促检查的目的和原则实行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定期检查,目的是推动工作,促进和保证机关党建各项任务的落实。
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督查应该遵循如下原则:1.实事求是,全面了解情况,特别要注意检查薄弱环节,督促抓好整改。
2.突出重点,检查机关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的重大活动任务落实情况。
3.注重实效,推动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建各项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二)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1.机关党组织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情况。
[1][2] [3] 下一页;2.机关党组织执行党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3.机关党组织的组织、作风建设,尤其是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
4.机关党组织围绕党组的中心工作,协助搞好组织、发动、协调工作的情况。
5.党员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抓的情况。
6.党组有关机关党建工作抓落实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的具体方法1.党组要经常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党组要把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与经济、业务工作一并分解、立项,一起检查、落实。
同时把党员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作为考核评优的依据。
3.党组在讨论研究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时,应对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工作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五、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指导制度建立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指导制度,保证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按期换届选举,确保新一届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人选质量。
(一)机关党组织的任期。
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
各单位机关党组织不得任意提前或延迟换届选举。
(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素质。
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应是党性强、作风正、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热心党的工作的同志担任。
市直党工委对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人选要严格把关,坚持“三个不批”原则,即素质不具备的不批,职级不到位的不批,年龄不能任满一届的不批。
(三)委员候选人的结构。
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应坚持德才兼备和班子整体结构合理的原则。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委员候选人的梯次年龄结构、文化知识结构和男女比例,既要有党组和主要业务部门的领导,又要有工、青、妇的代表,使委员会班子成员达到整体优化组合。
(四)机关党组织任届期满,党组应及时听取机关党组织关于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的专题汇报,在时间、人员、经费等方面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按时进行。
(五)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机关基层党组织要按以下规定承办:1.必须按《党章》和《暂行条例》规定,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要求延期进行换届选举的单位党组织要确定具体延长期,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3.上级党组织正式批复同意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后,单位党组织应将上级党组织关于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决定,通知全体党员。
六、机关党务干部岗位交流制度(一)党务干部的岗位交流,是指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管理干部的双向交流,以及党务干部在系统内不同岗位之间的交流。
党务干部的岗位交流要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必须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坚持相对稳定、合理流动、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二)交流、提拔、使用干部时,担任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三年以上、专职党务干部五年以上,且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效显著的,应优先考虑。
(三)各单位要建立党务后备干部队伍,拓宽渠道,有计划地推选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工作岗位进行锻炼。
(四)各单位党组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重视做好党务干部的培训,在工作和生活上关心他们。
七、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一)经费保障的范围1.机关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而开展工作、组织活动的经费。
2.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购买学习材料,添置必要电教设备的经费。
3.机关党组织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干部、优秀纪检干部、先进党组织的经费。
4.党务干部必要的学习、培训、考察费用。
5.机关党组织调查举报、信访和查办违纪案件的经费。
6.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
(二)保障措施1.各单位要把党建经费列入行政预算,逐年增加投入。
2.机关党组织必须根据党建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提出新的一年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经本单位财务审核后,报单位领导批准执行。
3.开展重大党建活动,应及时向党组报告计划和专项经费预算,经批准后执行。
4.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建经费的管理,合理使用经费,每年年终要在党内适当的范围公布一次经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
八、机关干部考核调动任免征求机关党组织意见的制度(一)目的和内容机关干部考核调动任免奖惩征求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是进一步上一页[1] [2][3] 下一页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其目的是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维护党规党纪,选好用好干部,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机关干部考核调动任免征求机关党组织意见的主要内容范围是: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组织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二)实施办法1.吸收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参与本单位的干部考核工作。
2.在对机关干部进行调整任免的酝酿阶段,机关党组织应根据本单位党组的要求认真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吸收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列席党组研究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听取机关党组织对干部考核、任免、调动、奖惩的意见和建议。
4.机关党组织通过机关党的日常工作及干部职工的反映,了解掌握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积极向党组推荐优秀后备干部人选。
(三)注意事项1.机关党组织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2.增强组织观念,确保人事机密,切实做到不跑风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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