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选举制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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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特点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特点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特点1. 选举间接性:美国总统选举是间接选举制度,选民直接选举的是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成员,选举人团再根据各州的选举结果来选举总统。

选举人团代表了各州的利益,保证了小州的利益不被大州所主导。

2.分权制衡: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体现了美国政治的分权制衡理念。

选举人团的成员人数等于该州国会议员和参议员总数之和,其中,国会议员数是按照州人口分配的。

这使得人口较少的州,比如怀俄明州和佛蒙特州等,在总统选举中拥有相对较大的权力。

3.国会参与:美国总统选举中,国会起到了重要的参与作用。

如果选举人团没有能够产生270张选票支持一名候选人,那么国会将会对此进行决定。

众议院将选择总统,而参议院则将选择副总统。

4.两党政治竞争:美国是一个两党制国家,总统选举制度造就了两党政治的竞争格局。

民主党和共和党是两大主要政党,在总统选举中与其他小型政党进行角逐。

这种竞争体现了美国政治多元化的一面。

5.第一过程与第二过程: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可以分为第一过程和第二过程。

第一过程即初选,各政党内部通过党内投票制选出自己的总统候选人。

第二过程则是由选举人团投票来确定总统。

这个过程中,选举人团的成员通常会根据各州的选举结果投票,但也存在着背离选民意愿的情况。

6.选举制度保留个别州的特殊地位: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中存在着一些与选举人团相关的规定,保留了一些个别州的特殊地位。

例如,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将选举人团票数分为按照各州选区投票,而不是按照全州的选举结果投票。

7.选民注册和选区划分: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中,选民需要提前注册才能参与选举。

而选区划分是由各州政府负责,有时也会被动态地调整,以确保选举公平和代表性。

8. 超级星期二和竞选筹款:美国总统选举的初选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节点,即超级星期二(Super Tuesday),许多各州聚集在该日进行初选。

此外,选举成功离不开竞选筹款,候选人需要大量资金来开展竞选活动。

中美两国选举制度

中美两国选举制度

中美两国的选举制度存在一些差异,下面是对两国选举制度的主要特点进行简要概述:
中国选举制度:
1.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民主选举制度,选举活动由中国共产党领导。

2.在国家层面,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其代表由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

3.候选人在中国的选举中一般是经过组织提名和审查后确定的,在选举过程中通常没有竞
选对手。

4.中国的选举注重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的参与,例如工会、妇女组织、青年团体等有一定
的代表席位。

美国选举制度:
1.美国采用的是共和制民主选举制度,选举活动由政党和独立候选人主导。

2.美国最高权力机关是总统以及国会两院(参议院和众议院)。

3.美国的候选人经过党内初选或党派会议确定,并通过普选方式竞选。

选民可以自由选择
投票给他们认为合适的候选人。

4.美国选举有明确的选举日程和程序,选民可以通过登记投票来行使选举权。

此外,美国
也鼓励选民通过邮寄或提前投票等方式参与选举。

总体而言,中国选举制度更加强调集中式的组织和领导,选举过程相对较为简洁。

而美国选举制度则更注重多党竞争、选民自由选择和公开透明的选举程序。

两国的选举制度在政治体制、党派竞争以及选民参与度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反映了各自不同的历史和文化背景。

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分析

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分析

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分析美国总统选举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选举之一,影响着全球政治格局。

本文将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进行详细分析,包括选举方式、选举程序以及选举制度的优点和缺点。

一、选举方式美国总统选举采用的是间接选举方式。

选民在选举日前,通过州内的选举人团来间接选择总统和副总统。

每个州根据该州在国会中的代表人数来决定选举人团的规模。

一般情况下,选举人团是按照获得该州选民支持的候选人比例来分配选票。

二、选举程序美国总统选举分为初选和总选两个阶段。

初选阶段,各政党会组织党内初选,确定候选人参选总统。

这个过程通常在每个州内进行,各州的初选日期和方式有所不同。

初选的结果将决定党内候选人的提名权。

总选阶段的选举日期是在11月的第一个星期二(选举日)进行,这个星期二被称为“选举星期二”(Election Day)。

选举星期二是根据历史传统和方便性而确定的。

选民将前往投票站,通过选举人团来选举总统和副总统。

最终,国会根据各州选举人团的选票来宣布总统和副总统的当选结果。

三、选举制度的优点1. 平衡了各州的利益: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为各州赋予了一定的决策权,每个州都有至少3个选举人团席位。

这种平衡机制确保了小州的利益得到了充分关注,防止了大州对选举结果的过度影响。

2. 强调地方意见:通过初选和州内选举人团的方式,选举制度能够更好地反映各州选民的地方意见,进一步增强了选举的民主性。

3. 稳定政治局势:通过间接选举方式,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减少了激烈的政治波动对国家整体稳定的影响,有较高的连任率,保证了选举后政权的平稳过渡。

四、选举制度的缺点1. 不符合直接民主原则:美国总统选举在选举结果上存在一定的偏差,选举人团的存在使得少数人的选票价值大于多数人的选票价值,与直接民主的原则有所冲突。

2. 选举费用高昂:美国总统选举是一个庞大且昂贵的选举机构,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选举宣传、竞选活动和组织维护,使得选举制度更加偏向资金实力雄厚的候选人。

美国众议度选举制度

美国众议度选举制度

美国众议度选举制度美国众议院选举制度是美国宪法规定的国会选举的一部分。

根据美国宪法,众议员选举每隔两年举行一次,以选举全国共435名众议员,代表各个国会选区的利益。

以下是对美国众议院选举制度的详细分析。

首先,美国的众议院选举采用的是多数制原则。

这意味着每个众议员选区只有一名获胜者,并且获胜者是得票最多的候选人。

这种制度旨在确保选民对其代表的个人负责,同时避免了多数选区出现过分分裂的情况。

然而,这种制度也可能导致政党之间的分裂和固定态势。

其次,美国的众议院选举采用的是单记述选举制度。

这意味着选民只能选择一个候选人,并将选票投给他们的首选候选人。

这种选举制度相对简单、容易理解,同时也非常有效。

然而,这种制度也可能导致选民感到困惑或不满意,因为他们不能选择其他备选人。

此外,美国的众议院选举采用最常见的选区划分方式,即由各州立法机构负责划分选区。

这种方式受到一定程度的争议,因为它容易受到政治操纵和党派利益的影响。

一些州的选区划分被认为是为了使一个特定政党在选举中获得更多的优势。

因此,一些人主张实施独立选区界定,以确保选区划分更加公正和中立。

此外,众议院选举也受到选举活动和选民参与的影响。

在美国,选举活动通常是激烈和昂贵的。

候选人和政治团体会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资源来吸引选民的支持。

然而,这种情况可能导致钱权交易和政治腐败。

此外,选民参与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随着时间的推移,选民的参与和投票率都有所下降。

这引发了对民主制度和公民责任的担忧。

总体而言,美国的众议院选举制度是为了确保选民能够在国会中有代表,并且能够参与民主决策。

然而,这个制度也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

针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可能涉及选区划分、减少选举活动的影响、提高选民参与度等方面的努力。

希望以上对美国众议院选举制度的分析能帮助你对这一制度有更深入的理解。

美国的选举制度

美国的选举制度

美国的选举制度美国的选举制度是一个复杂而独特的体系,其目的是确保公民的政治参与和代表性政府的形成。

下面将对美国选举制度的主要特点进行简要概述。

首先,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基于代议制原则的。

这意味着选民通过选举代表来参与政治决策,而不是直接投票决定政策。

美国有两个主要的代表机构:国会和各级政府的立法机构。

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每个州根据其人口和地理位置确定其在国会中的代表数量。

各级政府的立法机构也是根据地区进行选举。

其次,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分散的。

选举权基本上由各个州来决定,而不是由联邦政府统一规定。

每个州都有自己的选举法律和程序,这使得选举过程在不同州之间存在差异。

例如,选举日期和投票方式可能因州而异。

这种分散的选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地方利益,并为不同州的政治多样性提供了平台。

第三,美国选举制度采用双层制的政党竞选模式。

这意味着在每个选区,政党会先进行内部初选来确定最终的候选人,然后在大选中与其他政党的候选人竞争。

这种制度保证了不同政治派别之间的竞争,增加了选民的选择权。

此外,政党在选举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组织竞选活动、筹集资金和向选民传递政策主张。

第四,美国选举制度采用间接选举制度来产生总统。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并非由全体公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通过选举人团间接产生。

每个州根据其在国会中的代表数量来确定选举人的数量,一般而言,选举人的数量等于该州的众议院和参议院席位之和。

在大选中,选民投票选举自己州的选举人,而选举人负责在选举人团会议上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

最后,美国的选举制度还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例如,选举过程蕴含着投票权保护和选区划分问题。

一些人认为选区划分被操纵以增加某个政党或候选人的胜选机会,这引发了关于选举公平性的争议。

此外,选举法律和程序的确保和实施也是一个主要问题,包括选民注册、投票准备和计票等方面。

总之,美国的选举制度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体系,旨在保障公民的政治参与和代表性政府的形成。

美国的选举制度和中国的选举制度有何异同?

美国的选举制度和中国的选举制度有何异同?

美国的选举制度和中国的选举制度有何异同?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之一,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选举制度的设计存在着不同的理念和实践。

美国和中国分别是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两国选举制度经过长期实践不断完善,但其基本原则和操作方式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异同。

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选举原则在选举制度中,选举原则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其决定着选举的公正性和代表性。

美国选举注重“平等”和“自由”原则,即每个具有选民资格的个体在选举中应当拥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的选择。

在美国,所有拥有选民资格的成年公民都可以参加选举、竞选或投票。

除了联邦议员选举采用的选区制度外,其余选举都采用单票制度即“首位当选”原则,最高票当选,反映了其选举制度的候选人竞争性和民主性。

中国的选举原则则注重“团结”和“民主”原则,即在选举中应当尽可能地体现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充分表达人民内部的自由协商和民主决策。

在中国的选举制度中,除了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采取的群众代表推荐制度外,其余选举都采用的是单一候选人提名制和区域选举制,保证了选举的稳定和代表性。

二、选民资格选民资格是选举制度中最基础的问题,其决定着选民的数量、质量以及选举结果的合法性。

在美国,拥有选民资格的人包括所有美国公民,年龄要求一般为18岁以上,一些州也规定有犯罪记录的人不能投票。

同时,美国还规定了选民登记制度,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人不得参加投票。

中国的选民资格则由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成为选民,但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实施的多党合作制度,一部分选民需要在某些组织或党派内进行推荐和参加党内选举,而这些人的参选资格则不得不在更高的标准下进行限制。

三、选举进程选举进程越科学、规范,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就越高。

在美国,选举进程分为初选和总统大选两个环节。

初选是各政党在内部进行的海选,通过一系列州的党团结会议、初选、党代表大会等环节,最终确定该政党的总统候选人。

对美国选举制度的看法

对美国选举制度的看法

对美国选举制度的看法美国选举制度是一种值得称赞的机制,它赋予了公民选择和决定领导者的权利。

然而,它也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一步改进。

首先,美国选举制度强调人民的选举权利,确保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发言权。

通过选举,公民可以选择他们所信任的领导者,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和意愿。

这种制度激励了公众参与政治事务,并通过选举结果反映了人民的意愿。

这种包容性的选举制度有助于维护公民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其次,美国选举制度采用二党制,即民主党和共和党。

这种制度设立了明确的政治竞争框架,确保选举结果能够稳定并有实用性。

两个主要政党之间的竞争带来了不同观点的辩论和讨论,这有助于广泛了解各种政策和问题。

此外,两个主要政党对选民的政策承诺负责,因为选民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支持。

然而,美国选举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选举过程过于冗长,从初选到选举日需要数月时间。

这种长时间的选举过程容易使选民疲惫和失去兴趣。

此外,由于选举时间较长,竞选期间可能出现不断攻击对手和政治抹黑的战术,而非真正关注政策和问题。

这种情况可能导致选民对政治过程的失望和怀疑。

其次,美国选举制度在选举困难上存在问题。

选举规则和程序在不同州和地区存在差异,使选民和候选人可能在选举权利和政治参与方面面临障碍。

此外,选民登记的要求和选举日的投票方式也可能使一些弱势群体的投票权利受到限制。

这种不平等的选举体制可能导致民意失衡,忽视了某些群体的政治声音。

为了改进美国选举制度,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缩短选举过程,以减少选民疲劳和退缩的风险。

其次,通过加强选举监督和方式,确保选民能够顺利有效地行使选举权。

第三,建立更多的政党多元化,以提供更多选择和代表多样化的政治观点。

最后,加强选民教育,提高选民对候选人和政策的理解,以便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总之,美国选举制度在许多方面是值得称赞的,但也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通过改进选举过程和加强民主参与,可以进一步提高美国选举制度的公正性和效果。

美国的选举制度

美国的选举制度

美国的选举制度简介美国的选举制度是一种混合制度,通过一系列的选举程序选举国家及地方的政府官员。

美国选举制度的特点是注重民主、权力分散和竞争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美国的选举制度,并探讨其优缺点。

总统选举美国总统选举是美国选举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

总统选举是间接选举制,选举过程包括初选、全国党代会、总统选举和选举团投票。

初选初选是由政党组织的一系列选举,用于确定党内候选人。

初选包括党内党外初选和党团会议。

党内初选是党派组织的内部选举,党外初选是党派在各州组织的选举。

全国党代会全国党代会是党派在选举年举行的会议,旨在宣布党派的总统候选人。

会议上,各州代表根据各州初选的结果,按照代表票比例进行投票选举候选人。

总统选举总统选举是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的选举,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

选民可以通过邮寄选票、提前投票或到投票站投票。

总统选举的决定性因素是选举人团。

选举团投票选举团是由各州的选举人组成,他们根据各自州的选举结果,在选举人团会议上进行投票。

选举团投票的结果最终确定总统和副总统的当选者。

美国国会选举美国国会选举是指国会议员的选举,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的选举。

参议院选举参议院选举是每两年举行一次,选举一半的参议院席位。

参议院选举采用单一选区多数包络制度,每个州的两名参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众议院选举众议院选举是按照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众议院席位,选举周期为两年。

众议院选举采用小选区多数制,每个选区选出一名代表。

州和地方选举除了总统和国会选举,美国还有各州和地方的选举,如州长选举、市长选举等。

这些选举由各个州和地方政府独立组织。

州长选举州长选举是每四年举行一次,选举各州的州长。

州长选举采用简单多数制,最高得票者当选。

市长选举市长选举是各市政府组织的选举,选举市长及市政府的成员。

市长选举的方式和规则因市而异。

选举制度的优缺点美国的选举制度有其优点和缺点。

优点1.民主性强:美国选举制度注重选民的权利和参与,保障人民对政府的选择权。

从美国大选看美国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的利弊得失

从美国大选看美国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的利弊得失

从美国大选‎看美国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的‎利弊得失【摘要】作为现代西‎方国家民主‎制创始国之‎一,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有‎其独特之处‎。

从有利方面‎来讲:美国的选举‎制度基本上‎与其他政治‎制度相适应‎、相匹配,也基本上能‎够完成美国‎民主制的目‎标。

美国的选举‎制度保持了‎继承与创新‎。

基本制度的‎继承,保持了政权‎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2008年‎美国大选也‎暴露了其资‎产阶级政党‎制度、选举制度中‎存在的很多‎问题:代表的非广‎泛性,制度设计的‎非合理性,美国的政党‎政治严重影‎响了美国选‎举制度的公‎正性,美国选举制‎度还有一个‎众所周知的‎弊端,就是金钱在‎选举中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其他弊端。

它给我们启‎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政‎治制度是完‎美无缺的。

任何政治制‎度都和它的‎本土文化、历史传统,尤其是它的‎生产力水平‎相辅相成的‎。

所以,一方面,美国政府确‎实应该深刻‎反省自己的‎世界观;另一方面,其他国家在‎学习借鉴别‎国的政治制‎度时切莫盲‎目行事,而要根据本‎国国情,在实践中确‎立或改革自‎己的政治体‎制。

【关键字】美国大选;选举制度;政党制度;民主【正文】2008年‎11月5日‎,美国大选结‎果揭晓,民主党候选‎人奥巴马以‎压倒性优势‎当选第56‎届总统、首位非洲裔‎总统,开创了美国‎历史先河。

自此,美国大选尘‎埃落定。

作为现代西‎方国家民主‎制创始国之‎一,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有‎其独特之处‎。

我们看到,美国的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联邦制度、分权制有密‎切联系,体现了美国‎政权体系中‎权力分散、权力多元、权力有限的‎特点,更反映了美‎国“一切政治都‎是地方政治‎”的特色。

从有利方面‎来讲:美国的选举‎制度基本上‎与其他政治‎制度相适应‎、相匹配,也基本上能‎够完成美国‎民主制的目‎标。

美国的选举‎制度保持了‎继承与创新‎。

基本制度的‎继承,保持了政权‎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美国的选举制度有优势还是缺陷?

美国的选举制度有优势还是缺陷?

美国的选举制度有优势还是缺陷?作为全球最大的民主国家,美国的选举制度备受关注。

但是,这个制度是优势还是缺陷呢?下面我们来一探究竟。

一、优势1.多元的政党体系美国的政党体系比较多元,既有民主党和共和党这两个大党,也有其他小党派。

这样多元的政党体系可以让选民有更多的选择,同时也让政治生态更加多样化,减少单一政治力量的垄断。

2.独立的选举管理机构美国的选举管理机构独立于政府和政党,由各州负责。

这样可以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公正性,减少了政治势力对选举的操控和干扰。

3.普选制度美国的总统、国会议员和州长等高级官员都是通过公开的普选产生的。

这样可以确保选举的民主性和代表性,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参与政治活动。

二、缺陷1.政治献金制度美国的政治献金制度允许个人和组织向政治候选人捐赠大量资金,这些资金会影响到选举结果。

这样就会导致政治势力的不平等,让资本更容易掌握政治舞台。

2.选区划分不合理美国的选区划分由各州政府自行决定,这样导致一些选区划分不合理,会让某些选民的投票权受到压制。

比如,某些选区可能会排除一些人群的选民权利,或者人口密度低的地区在选区划分中优势较大。

3.选民参与率低虽然美国实行普选制度,但是选民参与率却比较低。

很多选民没有投票权或者对选举不感兴趣,这样就导致政治决策过大程度地受到狭隘政治力量的支配,难以代表广大选民的意愿。

结论美国的选举制度既有优点也有缺点。

为了让选举更具代表性和公正性,需要对政治献金制度和选区划分等方面进行改革,同时加强选民教育,提高选民的参与率,以便更好地反映公众的意愿。

美国选举制度(精选多篇)

美国选举制度(精选多篇)

美国选举制度(精选多篇)第一篇:美国选举制度评析【正】今年是美国的大选年,选举成了公众和媒体最关注的事情。

选举制度是美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选举是美国最重要的政治景观之一。

美国是最大的西方国家,自称是西方民主的楷模,并极力向世界推广它的民主制度。

所以,美国的大选也为世界各国所关注。

一、选举制度概述美国总统选举每4年举行一次。

整个选举大体分两个阶段:初选和大选。

初选是两大党(民主党和共和党)内部进行竞争,对党内若干参加总统职位角逐的候选人进行筛选,产生本党唯一的总统候选人。

今年初选,民主党是戈尔与布拉德利两人竞争,戈尔胜;共和党主要是小布什和麦凯恩两人竞争,小布什胜。

大选则是在各党推举出的唯一候选人之间进行竞争,最后选出总统。

由于美国是两党制国家,尽管大选时有小党或独立候选人参加角逐,但实际上是两大党候选人之间进行竞争,小党候选人只起个“添彩”和“搅局”的作用。

初选是在各州分别进行,时间不统一,而且在有些州,两党的初选时间也不一致;大选则是在全国围内统一进行。

美国实行的是间接选举制。

从法律上讲,总统与副总统是由选举团选举出的,在大选投票时,选民名义上是决定了总统选举团的成员,即选举人。

选举人的总数是众议员数加上参议员数,再加上哥伦比亚特区的选举人数,特区的选举人数与人口最少州的众议员数相等。

现在的选举人总数为538名。

选举团在选举日(选举年11月份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今年是11月7日)选民投票后再正式选举总统和副总统,时间是选举年12月份第二个星期三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今年是12月8日。

不过,选举团成员从未集中到一起投票,而是分别在各州府进行。

选举人的投票结果由各州州长确认后送往华盛顿。

各州选举人名单都是在大选后由州议会确定,但要遵循大选的结果。

各州选出选举人的时间由国会决定。

国会议员和在中央政府担任要职者不得被派为选举人。

当然,在大选投票时,选票上印的还是各个候选人的名字,而不是选举人的名字,选民要对选票上打出的候选人做出选择。

对中美选举制度的一点看法

对中美选举制度的一点看法

对中美两国选举制度的一点看法美国的选举制度,是经常为我们中国人所称道的:通过这种制度,美国每个公民的民主权利都得到了保证,真正实现了主权在民。

但我认为并不是这样,所谓保证了公民个人的权利,其实更大程度上是美国政府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完善的社保体系保证公民的经济权利,即保证每个公民能够过上高水平的生活。

而至于政治权利,其实从来就没有过全民性的民主。

试问,在美国选举(不论是议员选举还是总统选举)的时候,一个没有身份地位、没有知名度,但是却关心人民疾苦、想要为民请命的穷光蛋有可能当选吗?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政治不感兴趣或者是觉得自己没有那个能力,因此首先他们自己不会参选;其次,如果选身边的人,他们又根本不了解,觉得不放心。

于是最后当选的人大都是社会上在某个领域取得成功的知名人士,他们打着为人民谋利益的旗号上台,却实际上是代表着各自背后的资产阶级利益集团,而不是代表这些把选票投给他们的选民。

另一点,我们国内很多人都误认为美国总统是由美国公民一人一票选举出来的,但其实根本不是这样。

美国总统选举,首先划分选区,每个选区根据人口确定票数,然后由公民普选选举出“选举人”,再由这些“选举人”代表公民进行投票。

每当大选的时候,民主党和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都会轮流在各个选区做竞选演讲,拉选票。

这种方式选出来的“选举人”仍然是上文说到的资产阶级各个利益集团的代表,因此在行使投票权的时候,他们主要考虑的还是自己所在阶层的利益。

综上所述,美国的选举制度表面上给予了广大公民表达自己意愿、行使自己权利的途径,但其实质还是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势力之间的权力角逐游戏,阶级外的人根本无法插足。

举个例子:通过这种选举制度选出来的美国总统先后发动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利比亚战争,这些难道是美国广大公民的意愿?显然不是,所以它充分表明了美国政治制度的实质。

此外,美国一直以来存在的种族歧视问题也反映了美国的所谓民主、平等并不完美。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优劣势比较分析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优劣势比较分析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优劣势比较分析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是美国政治体系的核心环节,也是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制度在历史上经过多次修订和发展,旨在确保公正、公平的选举结果,并使各个政治实体能够参与到选举过程中,实现政权的和平过渡。

然而,这个制度也存在一些优劣势,本文将对其进行比较分析。

一、优势1. 广泛参与: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注重人民的参与,通过普选的方式,使得每个合法公民都有机会参与到选举过程中。

这种广泛参与的特点,使得选民能够对候选人和政策进行深入了解,同时也能够增强选民对政权的合法性的认同感。

2. 制衡机制: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中的制衡机制是其独特之处。

通过设立选举人团和国会两院的参与机制,旨在避免民众情绪的波动对选举结果造成过大影响,使得选举结果更加稳定和可靠。

此外,选举人团的存在也确保了不同地区和政治实体的利益得到平衡。

3. 选举周期较长:相比于其他国家的总统选举制度,美国的选举周期较长。

这一点有利于候选人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和计划,同时也给选民更多的时间去考察候选人,从而做出更明智的选择。

此外,长周期的选举制度还能够减少选民对选举结果的怀疑和不满情绪。

二、劣势1. 资金影响: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中存在严重的资金影响问题。

选举过程中,候选人需要筹集大量的资金用于竞选活动和广告宣传。

这使得选举结果更多地取决于候选人的财力和资助情况,而非真正的政治实力。

这也容易导致一些富有的利益集团干涉选举,从而影响政治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 选举人团缺陷:虽然选举人团在制衡机制上有其优势,但也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选举人团存在着一些党派意识和政治倾向,他们可能会违背选民的真实意愿,从而影响选举结果。

此外,选举人团的存在也导致了选举制度中“脱钩”的现象,即选举人团的投票结果与选民的投票意愿不符。

3. 缺乏代表性: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中,较小的政治实体的权益相对较低。

由于选举人团的设计以及选举过程中权力重心的偏向大州,小州的选民在选举结果中的影响力相对较小。

美国选举制度优缺点

美国选举制度优缺点

1、受分权制的‎影响。

分权制分散‎了公众的注‎意力。

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特别是国会‎的地位比较‎突出。

这种分权制‎在选举时也‎能够体现出‎来。

在总统选举‎年,议员和总统‎的选举交织‎在一起,虽然人们更‎关注总统选‎举,但议员的竞‎选也时常在‎媒体报出并‎受到人们的‎关注。

希拉里·克林顿今年‎竞选纽约州‎的参议员,媒体对她的‎竞选活动的‎报道甚至超‎过某些总统‎候选人。

分权制影响‎着选民的行‎为。

在大选时,当他们选择‎了某个党的‎候选人当总‎统时,往往在选举‎议员时把选‎票投给另一‎个党,以保持权力‎平衡。

2、受联邦制影‎响。

美国各个州‎的权力很大‎,这也体现在‎选举上。

各个州的选‎举制度差异‎甚大。

就连一些政‎治学教授也‎难以说清各‎州的具体制‎度。

选举方式差‎异更大。

比如在投票‎方式上,加利福尼亚‎州用的是卡‎式选票,投完票后要‎由州选举办‎公室统一计‎票;路易斯安那‎州则是用投‎票机,选民只需在‎电脑屏幕上‎用手指点上‎所要选的项‎目,结果即刻被‎统计出来;而亚利桑那‎州则是通过‎网络投票,选民在家中‎即可投票。

有些州在初‎选时,还搭车对一‎些州法案及‎人事安排进‎行投票。

有时一张选‎票上有二、三十项内容‎。

3、政党的作用‎相对较弱。

与欧洲一些‎国家如英国‎相比,美国政党在‎选举中所起‎的作用要弱‎得多。

美国两大党‎并没有固定‎的党员队伍‎,在名义上,选民在选举‎时登记为哪‎一党的支持‎者即为该党‎党员。

党组织对这‎种党员没有‎任何约束力‎,他们随时可‎以改而支持‎另一党。

很多选民在‎选举中投某‎个候选人的‎票,主要不是考‎虑他是哪个‎党的人,而是看他的‎个人因素,如政策主张‎和个人魅力‎。

美国两大党‎的组织都非‎常松散,联邦一级组‎织对州一级‎组织并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以此类推。

各级党组织‎的联系纽带‎就是共同的‎价值观和四‎年一度的选‎送党代表的‎工作。

有些州有自‎己的党纲和‎章程。

美国的选举制度有哪些缺点?

美国的选举制度有哪些缺点?

美国的选举制度有哪些缺点?作为全球最大的民主国家之一,美国一直以来都举行着各级选举,包括总统选举、国会选举、州议会选举等。

尽管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基于“一人一票”和普选原则的,但是它依然存在着一些缺点。

一、政治资金对选举的影响美国是一个重视资本主义的国家,资金是影响选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在美国的选举制度中,候选人需要通过筹集巨额的资金来进行竞选。

然而,资金丰富的候选人往往能够获得更多的媒体曝光和广告时间,从而完全压倒资金较少的候选人。

这意味着不受资本垄断的新政策和新提案很难获得大众的支持。

除此之外,政治资金也容易引起腐败。

在美国选举期间,一些利益集团或富有政治家都会给候选人进行捐赠,为了能够获得这些捐款,候选人就可能会对捐赠者的要求偏袒,这是对选民的不公平。

二、选举制度中的代表性问题美国选举制度中存在着代表性问题,这意味着选举结果可能不能真正地反映出选民的意愿。

事实上,一些选举区域在行政区划和人口结构上并不同质化,这导致了某些区的选民会拥有更高的权利和话语权。

举个例子,根据美国的选举制度,选举人团是通过各州的普选结果产生的。

在这种情况下,较小的人口密度更高的州将比较大的、人口密度较低的州定期获得更多的选举人票数。

这就导致了在某些情况下,那些胜选者会获得更低的普选票数,却因为获得了更多的选举人票数被选为总统。

三、选票的巨大分歧虽然美国选举制度是建立在“一人一票”原则上,但是由于选票的巨大分歧,这一原则经常在实践中遭到破坏。

如果一个政治党派能够主导某个地区的选举,那么可能会有大量的人不会投票,因为他们认为他们的票是无法产生实际影响的。

这进一步巩固了党派的主导地位,限制了其他党派的支持。

四、州选民的不受平等待遇美国总共有50个州,每个州都有特定的选举规则、法律以及规定。

这可能导致某些州的选民既无法获得与其他州选民同样的权利,又无法获得同等的支持和资源。

从类似财政援助和选举运动资金一直到政党策略和媒体关注,这些都可能使得某个州的选民不受平等待遇,甚至某些州的地位可能更高于其他州,这进一步限制了人民的选择权和自由意志。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利与弊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利与弊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利与弊一、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是所谓的民主制度的最好表现,简单的来说好处就是:1,这种制度是拥有最华丽最美好外表的选举制度,很民主,老百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最喜欢的人来当总统。

这样老百姓会觉得自己拥有了该有的权利,知道了该知道的事情,自己也对国家做出了一点小小的抉择全,然后就会觉得很开心,有做主人的感觉。

这样总的来说对社会来说是很和谐的。

2,这种制度透明度还是比较公开的,至少在表面上是很难作大规模的暗箱操作。

这点和第一点是互相呼应的,其次可以在表面杜绝一些大规模贪污受贿,官钱交易的情况。

3,有人曾经说过民主制度好是因为他不是最差的制度,不管怎么说老百姓选出来的总统不可能是个白痴,或者是暴君,或者是独裁者,或者是卖国者反正不会是个声名狼藉的人。

而且美国制度做得比较完善,总统还可能给弹劾,如果这个总统上台了以后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或者远远没有满足当初他答应民众的事情也是可能下台的。

这样的话国家至少不会治理得很差,至少不会退化。

二、坏处是:1,对于国家大事或者国际事务来说老百姓是门外汉,不是专业人士,老百姓通常都是些目光短浅,喜欢表面光鲜的事物。

而那些政客才是专业人士,他们才知道怎么样才能最大程度的获取自己或者国家的利益,为此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但是老百姓是不会喜欢这些手段的。

因此为了选举总统,有些政客可能为了讨好老百姓放弃一些更科学更有利的政策转而用一些更费时费力的政策。

举个例子,比如私家车和公共交通,老百姓喜欢私家车,但是对城市来说公共交通更有利于优化交通,更环保更节省资源。

在美国为了讨老百姓得开心通常都是政府妥协提供更多的私家车。

2,老百姓是很容易给误导的,比如说总统选举人是可以包装的,老百姓看的那个人不见得是真实的。

这样一味的包装需要专业的包装团队,需要大量资金去宣传,这些都是要钱的而且是一大笔钱。

这样一来肯定就要和很多大财团接触,甚至是秘密的交易,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贪污受贿,官钱交易。

你认为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否需要改进?

你认为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否需要改进?

你认为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否需要改进?选举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繁荣民主的重要保障。

美国被誉为自由民主的典范,在选举制度方面也引领了世界的发展潮流。

然而,在近年来的美国总统选举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和争议,这引发了社会各界对美国选举制度是否需要改革的讨论。

下面,我们将从几个方面探讨这个问题。

一、选民投票率过低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之一,但其选民投票率却一直相对较低,特别是在总统选举中。

根据数据显示,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的投票率仅为55.7%,这个数字在所有民主国家中排名相对靠后。

这意味着有近半数选民没有参与选举,这不能不让人担忧。

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美国的选民注册系统相对过于复杂,且选举日不是法定假日,这使得许多人无法从繁琐的注册和请假手续中解脱出来。

另一方面,选举制度中存在着双重选举制度和不对等选举区的问题,导致了选票区域不公平的现象,而这些恰恰是造成选民流失的重要原因。

二、选举制度中的不平等问题在美国的选举制度中,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现象。

一方面,选举方式的不同导致了选民的反应和意愿存在巨大的差异。

例如,某些种族和阶层的选举参与率远远低于其他群体,导致了选举结果并不代表整个社会的意愿。

另一方面,美国大选的选举者人数较少,一些“摇摆州”对整个选举结果的决定权十分重要,因此,候选人经常会将大量资源用于争夺这些地区的支持。

这也导致了战斗的不均衡,一些选区和团体的需求得不到公正的体现。

三、总统选举人团制度问题美国总统选举人团制度是美国选举制度中的一个独特现象。

该制度于1787年在美国宪法中被确立,并在美国选举历史中被广泛应用。

在总统选举中,每个州的选民投票后,该州的选举人便会根据这些票数来发出自己的总统选举人票。

在这种制度下,选举人团的投票最终决定总统的当选。

然而,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和制度缺陷,选举人团制度在近年来备受争议。

首先,该制度容易导致某一党派在某个选区或者某个州占了优势而在全国选举中占据了绝对优势。

美国选举制度的特点

美国选举制度的特点

美国选举制度的特点美国选举制度的特点美国选举制度是根据宪法规定的,并由各州根据宪法所规定的原则和程序来实施。

其特点是分权制衡、选民自治、竞争激烈、周期性选举等。

首先,美国选举制度强调分权制衡。

美国的选举制度采用了分权制衡的原则,旨在避免政府权力的过度集中和滥用。

根据宪法规定,美国的选举权被分配给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

总统选举采用了选举团制度,每个州根据其人口数量分配一定数量的选举人,由选举团通过选举方式选择出总统和副总统。

美国国会选举则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两个独立的选举过程,选出各自的代表。

这种分权制衡的选举制度能够确保各级政府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平衡。

其次,美国选举制度注重选民自治。

美国选举制度强调选民的自主性和自治性。

选民享有自由表达意见和选择代表的权利。

选民可以自由注册并参与投票,没有人被强迫参加选举也没有人被禁止参加选举。

选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候选人,并通过选举过程来表达自己的政治态度和价值观。

此外,选民还可以参与党派候选人的提名过程,通过参加初选和党代会来推选党派的候选人。

选民自治是美国选举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主政治的基础。

再次,美国选举制度竞争激烈。

美国选举制度鼓励政党和候选人之间的竞争。

美国是一个多党制的国家,政党之间要争夺选民的支持和信任。

在总统选举中,两大主要政党分别提名候选人,展开激烈的选举活动。

竞选期间,候选人通过各种方式争取选民的支持,包括演讲、政见辩论、广告宣传等。

政党和候选人之间的竞争激烈程度也体现了民主选举的核心要素。

最后,美国选举制度具有周期性选举的特点。

美国选举制度规定了不同职位的选举周期。

总统选举每4年一次,国会选举每2年一次。

这种周期性选举保证了政府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同时也能够使选民在短时间内通过选举来对现任政府进行监督和评价。

周期性选举还能够为政府提供机会,通过选举平台来向选民展示自己的政策和成果,以争取连任。

综上所述,美国选举制度的特点是分权制衡、选民自治、竞争激烈和周期性选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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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美国选举制度的评价摘要:民主的含义是什么?一人一票、简单多数是否就代表了民主?美国的选举团制度为我们做了较好的注解。

制宪者在经过深思和辩论后,从四种选举方式中选择了选举团制度。

经过1800年的总统选举,政党对选举的操纵促成了“赢者全得”制度的形成。

其后二百多年,尽管选举团制与“一人一票”的纯粹民主制有所悖逆,引得反对者议论纷纷。

但选举团制度的宪政精神在于自由民主,保障少数人权利的共和主义而非单纯民主,因此其更符合美国的联邦体制和立国精神。

关键词:选举团制度;总统选举;自由;民主。

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开篇发出这样的疑问: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府组织? 历史证明,美国的制宪先贤们找到了一条建立良好政府的道路:宪政联邦主义、权力分立与制衡体制、总统制等。

1787年5月25日到9月17日,制宪代表们经过116天的争吵辩论,终于达成妥协,向全美人民提交了一部“尽量合理”的宪法。

但是,在美国的政治制度中,有一点受到了人们的诟病,那就是总统的选举方式----选举团制度(Electoral College)。

一般不熟悉美国政治的人对此都分不清楚:为什么美国总统的选举既不是直接选举可又不像间接选举?为什么美国作为最早的成文宪法国家,却要制定这样一个不尽民主的选举制度?为什么2000年大选戈尔在全国领先布什50多万张票,最后却是布什当选为总统?这些都是选举团制度惹的祸。

选举团制度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当时的美国制宪者们基于什么考虑而建立了这种选举制?选举团制度是否果如外界所言是过时了的宪政恶例呢?废除,修改还是保留,选举团制度在美国的前景如何?一、选举团制度的产生在制宪会议上,一个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如何选举总统。

不过当时还没有“总统”(president)的提法,会议初期提出的弗吉尼亚方案和新泽西方案以及后来的讨论和各项决议中,都只是使用了“行政官”(Executive)的一般措辞,直到最后由莫里斯起草宪法文稿时,才采用president的头衔来称呼新政府的首长。

行政官的选举方式,在制宪会议上至少有四种方案:由国会选举,由各州州长选举,由全国人民直选,由选举团选举等。

由各州州长选举的办法,6月9日会议代表表决的结果为一致反对;由人民直接选举的方式一开始也遭到了较多的反对。

但到7月17日讨论议会对行政官的弹劾罢免权时,这个问题又被重新提起。

莫里斯、威尔逊、麦迪逊等人认为行政必须与议会分开,“如果行政官既由议会选举,又由议会罢免,行政官不过是议会的产物”,选举方式于是集中于国会选举和选举人选举。

会议之初,议会选举的方式获得了较多赞成。

制宪代表谢尔曼先生的意见很有代表性,“由全国议会选举,并且要行政官绝对依赖议会,因为行政要做的事,就是执行议会的意志”,他还说,“世上若有所谓暴政,其实质就是行政独立于最高立法部门”。

因此,应让行政官摆脱对议会的依赖,反对由议会选举行政官。

经过麦迪逊等人的反复说明和辩论,会议代表们最后接受了他们的意见,认为:一是由人民直接选举总统极其困难,因为国家幅员辽阔,北部各邦和南部差别较大,人民不了解情况,容易受少数阴谋家的操纵,被引入歧途。

二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不仅应该分开,而且应该相互独立,总统应不受国会的控制,不应由国会选举产生,“行政官的选举应该交给别的源泉”,而用选举人替代,可能招来的反对最少。

最后,制宪会议达成妥协,采纳了选举人团的方案,至于选举人如何产生,由于代表们的意见很难一致,就把这个问题暂时搁臵起来,留给各州议会自行决定。

选举团制度在美国正式形成。

这构成了1787年宪法第二条第一款关于总统选举办法的规定义。

在对联邦宪法的评析中,汉密尔顿对选举团的方式持高度赞誉,认为“此种任命方式即使未臻完善,至少也是极为美好的”。

二、选举团制度的含义和“胜者全得”制的形成所谓选举团制度,亦即:各州选举选出一定人数构成选举团,其数目等于各州在国会参众两院议员人数的总和,但议员本人不能当选。

各州大选举团的选举人于同一时间在各州首府集会投票,然后密封选票后送到参议院,由参议院议长当着两院的面统计票数。

得票最多,并且是绝对多数(过半数)的候选人就当选为总统,得票第二多的就成为副总统。

当所有候选人得票都不到绝对多数,或者两个人票数相等的时候,就由众议院从得票最多的五人中选出一人为总统(第十二修正案改为不超过三人),剩下的人中得票最多的是副总统,如果这样的人有两个,则由参议院从中选出一人为副总统。

选举团制度在实践过程中还形成了这样的规定,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的选举人票分配比较特殊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the winner-take-all System),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

其实这种“胜者全得”制度并非一开始就确立了,它的形成有赖于1800年的总统选举。

这次选举中,美国政治中的一个重要角色----政党正式出现了,也正是政党的活动促使了“胜者全得”制的形成。

美国在建国之初,不管是华盛顿还是杰斐逊等人都是反对党争的,谁料执政后由于政见不同,汉密尔顿、亚当斯等人和杰斐逊交恶。

1792年杰斐逊辞去国务卿之职,着手组建共和党。

在1800年的总统选举中,杰斐逊及其搭档伯尔胜出,亚当斯败北,可由于当时宪法并没有规定选举团分别投票选出总统和副总统,而是各位总统选举人每人笼统投出两票,导致杰斐逊与伯尔两人票数相同。

后在众议院的复选中,经过多轮选举杰斐逊未达当选票数,最后在汉密尔顿的劝说下,联邦党的支持者转为支持杰斐逊才最终选出总统。

“胜者全得”制度实际上是以各州选举的相对多数制为基础的。

由于政党组织竞选和各州普选选举团,这样即使民众在开始投票的时候比较分散,但只需一党获得相对多数就可赢得本州的全部选举人票,因此大选举团在各州首府正式选举总统时,获胜的总统候选人支持率一般都能超过半数,这也有效解决了总统选举时的票数分布分散的问题。

在历届总统竞选中,人口较多的州由于众议员较多,选举人票也就较多,就成为候选人竞争非常激烈的地区;同样,由于“胜者全得”的制度,小州至少也有三张选举人票,总统候选人也不敢忽视。

大选举团的设臵使得当选总统所得到的支持在地域上的分布比较平衡,用来弥补由于人口密度和分布的不均衡而造成的地域上的不平衡,这一点对于幅员辽阔、各方面差距很大的联邦制国家是十分重要的。

但是,选举团制度也引起了关于民主的争论问题。

根据宪法规定,参议院议员每州两名,众议院议员数目按照人口比例确定。

由于人口差别悬殊,各州总统选举人票相差很大,例如加州有54票,纽约州33票,德克萨斯州32票,可小州如阿拉斯加、特拉华、蒙大拿等只有3票。

随之各州选举人票所代表的选民比例也相差较大。

例如,在阿拉斯加,每张选举人票代表着112,000人,而在纽约州这一数据是404,000(依据1990年的数据)。

这样每一选票的“分量”就相差较大。

同时,还可能带来选民票和选举人票的不一致,即获得全国民意支持高的候选人没有当上总统,获得少的反而当选了。

例如,1876年共和党的海斯人头票比民主党狄尔顿少 24.7万多张,但因选举人票比后者险多一票而当选为总统;2000年大选时,在全国人头票中,民主党候选人戈尔比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多出50万张,但由于最后在佛罗里达州布什赢了戈尔几百张人头票,按胜者全得原则,布什就赢得了该州的全部25张选举人票,最后以271:266票战胜戈尔当选为总统。

三、选举团制度的宪政精神:自由民主而非纯粹民主对朴素的民主主义者而言,“一人一票”、“全民普选”也许是民主最直观的表现了。

可是,在美国的国父们看来,情况并非如此。

大多数美国民主宪政制度的奠基者们,与其说是谨慎的民主主义者,不如说是积极的自由主义者。

在他们的视界里,民主几近于“多数人的暴政”,是群氓之治,而自由所代表的财产、安全与追求幸福的权利远高于民主的价值。

麦迪逊专门指出了民主政体的危害:“一种纯粹的民主政体----这里我指的是由少数公民亲自组织和管理政府的社会----,不能制止派别斗争的危害。

因此,这种民主政体就成了动乱和争论的图景,同个人安全和财产权是不相容的,往往由于暴亡而夭折。

”接着,他分析了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区别,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与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的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

麦迪逊所谓的共和政体指“采取代议制的政体”,他认为共和政体里“由人民代表发出的公众呼声,要比人民自己为此集会和亲自提出意见更能符合公共利益”。

这样一种判断,并非仅仅是立宪精英们闭门思索而对民众治理能力的轻视,而有更深层次的保护少数人权利和自由的考虑。

著名的第51篇里有着这样的表述:“在共和国里极其重要的是,不仅要保护社会防止统治者的压迫,而且要保护一部分社会反对另一部分的不公”。

选举团制度的设计初衷正是保护小州、包办少数人的利益。

它是宪政分权的结果,是基于对权力的不信任和对人的野心的不信任。

在制宪代表们辩论之时,就要求用权力对抗权力,因此反对由国会选举行政官,同样也反对由州长选出全国的行政官;另一方面,由于担心民众大多数的暴政而侵犯了少数人的权利,而反对采用人民直选的办法。

麦迪逊说,“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

所以,宪法里既规定了联邦与州的分权,还规定了联邦政府里立法、行政、司法三者之间的分权,他据此认为双重分权是给公民的权利提供了“双重保险”。

美国的国父们非常担心失去制衡的权力,他们相信选举是控制政府的首要手段,同时还明白纯粹民主制――那种失去制衡的民意――也会像专制一样给自由造成危险。

选举团制度的优点就在于,它一方面具有了民主的功能,另一方面又实现了对民意的控制,不仅能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更体现了对少数的尊重和关心。

在选举团制度下,不仅保障了小州的平等和利益,对少数裔群体和职业性团体也大有益处。

他们只需要把自己的选票在一州内集中投给一个有利于本群体利益的人,若运用得当,就会成为“关键的少数”,而决定一州的选举局面。

例如,华裔科学家田长霖等人倡议,亚裔应当集中至少80%的票源投给一个关心亚裔美国人的总统候选人,成为“关键的少数”。

这也就是“80/20促进会”的由来。

在2004年的李文和事件中,美国政府匆忙释放李文和就与需要讨好亚裔选民有关。

总体说来,美国不仅是一个民主的国家,同时更是一个宪政、共和的国家,它并非要求简单的大多数,而更强调尊重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

宪政、共和与民主的价值综合和协调运行共同捍卫了美国人民的自由和财富。

这样,即使2000年的大选出现了波折,美国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生活依然有条不紊、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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