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003]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版
1总则1.1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作业行为;保证人身、设备等安全;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工作”;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1.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4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1.5*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1.6坚持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与反违章并重..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1.7*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有责任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1.8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系统电力、热力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安装技改和调试等工作;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1.9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或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但补充条文不得与本规程条文相抵触..2一般安全措施2.1工作人员2.1.1具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正确态度..2.1.2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凡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疗机构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从事其他工作..2.1.3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符合电力生产人员健康要求.. 2.1.4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检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2.1.5所有参加电力生产的工作人员应按其岗位和工作性质;掌握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2013年版的相关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生产人员调换岗位、因故间断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学习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1.6所有新入厂公司的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厂公司、车间部门和班组岗位三级相应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按本规程和其他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2.1.7外来承揽各类工程施工单位的全体人员和临时参加现场工作的人员进入现场前;应经体格检查合格;经相关安全知识和本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对于生产厂家的技术指导、安装调试、试验等人员;各单位应按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告知;确认其已掌握全部内容后;在有关人员带领下;方可进入现场..上述各类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1.8对外来参观、学习、检查、指导等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危险有害因素、应急事项等的告知;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现场..并履行入厂、离厂书面签字确认手续..2.1.9*所有工作人员均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应学会紧急救护方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见附录1、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等;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会使用现场消防器材;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电伤、气体中毒、溺水等急救常识.. 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使用易燃物品乙炔、氢气、油类、天然气、煤气等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其特性、操作方法及防火防爆规定..使用有毒危险品氯气、氨、汞、酸、碱等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其特性及应急处理常识;防止不当施救..从事有放射性物质钻、艳、媚等的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放射防护及应急处理常识..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2.2个人防护2.2.1*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着材质合格的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着装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设备绞住的部分或可能卡住的部分;禁止戴围巾、穿着长衣服..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以防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裙子、短裤、拖鞋、凉鞋、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帽内..从事酸、碱作业;在易爆场所作业;必须戴专用的手套;穿着防护工作服..接触带电设备工作;必须穿绝缘鞋..2.2.2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帽带必须系好..2.2.3工作人员进入噪声超标的作业区域;应正确佩戴耳罩、耳塞等防护用品..2.2.4从事高温、低温环境下作业人员的防护应符合下列一般规定..2.2.4.1接触高温物体时;作业人员必须戴专用手套、穿专用防护服和防护鞋..2.2.4.2*在高温环境工作时;应合理增加作业人员的工间休息时间;工作人员应穿透气、散热的棉质衣服..现场应为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饮水、清凉饮料及防暑药等防暑降温物品..对温度较高的作业场所必须增加通风设备..2.2.4.3从事低温环境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寒衣物;佩戴防寒安全帽等防护用品..2.2.5从事涂漆作业时;应保持现场通风良好;工作人员应戴口罩或防毒面具;并采取防火防爆措施..2.2.6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规范进行配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2.2.7火灾、地震、台风、洪水、江海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如需对设备进行巡视;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2.3工作场所安全要求2.3.1*厂区选址应经过安全条件论证;总平面布局合理..竣工后;安全设施应经过竣工验收..2.3.2*生产厂房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完整;进出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地面有油水、泥污等时;必须及时清除;以防滑跌..2.3.3*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的盖板;盖板上的把手不得高于盖板平面..在一些较大的孔、洞口上还应加装部分横梁;使盖板承受力符合规范要求..主要通道上的盖板;应经计算后专门制作;必要时还应设置安全警示标示牌..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装设牢固的硬质围栏和明显的“当心坑洞”、“当心坠落'’等安全警示标示牌;必要时在夜间应设置安全警示灯;在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将盖板恢复..临时打的孔、洞四周也应设置牢固的硬质围栏和明显的“当心坑洞”、“当心坠落”等安全警示标示牌;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2.3.4*所有升降口、吊装孔、大小孔洞、楼梯、平台以及通道等有坠落危险处;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扶手等设施..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05m;踢脚板高度不低于100mm;横杆间距不大于38Omm;立柱间距不大于lm..安装在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20m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m..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牢固的硬质遮栏;并设置明显的“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示牌;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恢复..2.3.5*生产现场需经常检查和操作的设备不应设在高处;所有高出地面、平台1.5m;需经常操作的阀门;必须设有便于操作、牢固的梯子或平台..2.3.6*所有楼梯、平台、步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现场步道的梯蹬应平整;间距应一致;栏杆不准焊在铺设的铁板上面..铁板、格栅板必须铺设牢固、平整..铁板表面应有纹路或其他的防滑跌设施..室外楼梯、步道宜采用格栅板..在楼梯的始级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2.3.7厂房外墙、烟囱、冷却塔等处应设置固定爬梯;爬梯必须牢固可靠;高出地面2.4m以上部分应设护笼..高度超过100m的爬梯中间应设置休息平台;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上爬梯必须逐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时必须抓牢;禁止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禁止手中携物上下爬梯..2.3.8*楼板、平台应有明显的允许荷载标志..2.3.9在楼板和结构上开凿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设备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起重设备的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设备底座、支吊架等作为起吊支承点悬吊重物和起吊设备..2.3.11设备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防护罩必须坚固并牢靠固定;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厂房内设备、材料、工器具的放置应整齐、有序;标识清楚;按定置要求规范管理.. *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并保持畅通..现场经常有人通行的通道上不准设有临时电缆、管道等;地面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电缆、管道等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当心绊倒”安全警示标示牌..当过道中存在高度低于2m的物件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当心碰头”安全警示标示牌..*工作场所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照度的照明..在主控制室、重要表计如水位计等、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必须设有事故照明..工作地点应配有应急照明..高度低于2.5m的电缆夹层、隧道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2.3.15巧生产区域以及其他人员物资集中的地方;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具;如消火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以上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严禁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现场消防器材或设施确因需要而移动、拆除时;应采取临时防火措施;事先通知主管部门并得到批准..工作完毕后及时恢复..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消防用砂应保持充足和干燥..消防砂箱、消防桶和消防铲、消防斧把上应涂红色..*主控制室、化验室等必要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应根据生产实际存放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不宜用汽油洗刷机件和设备..生产现场各类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及时回收处理;严禁随意倾倒..生产现场的热管道、电缆等部位不应积煤粉、灰尘..煤粉、灰尘应及时清扫干净.. 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如汽油、煤油、酒精、稀料、油漆等..运行中所需的少量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枪;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专门管理.. *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抹布和棉纱等;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废棉纱箱内;含有毒有害工业油品的废弃擦拭材料;应设置专用箱收集;定期清除..现场应保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及系统必须保温齐全;保温层应按工艺要求施工..当环境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不宜超过50℃..油系统周围的热管道或其他热体;为了防止漏油而引起火灾;应在热体保温层外面再包上金属皮..不论在检修或运行中;如有油渗漏到保温层内;应立即将保温层更换..2.3.24油系统管路不宜用法兰、接头连接;如必须采用法兰连接时;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石棉纸垫;禁止使用平口法兰;法兰盘应内外烧焊..在热体附近的阀门、法兰、接头等附件外必须装设金属罩壳..油管道的法兰、阀门以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渗油..如有漏渗油现象;应及时消除;油迹应及时拭净..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并在封堵处的电缆两端按规定刷防火涂料或其他阻燃物质..控制室、档案室、配电室、电子间等房间内不准有水、汽、油等管道通过..必须通过时应使用钢管道;并不应设置接头、阀门..*生产厂房的取暖用热源;应有专人管理;使用压力应符合取暖设备的要求..如用较高压力的热源时;必须装有减压装置;并装安全阀..安全阀应定期校验..*冬季室外作业采用临时取暖设施时;必须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高处作业的场所必须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厂房、烟囱、冷却塔、栈桥等处的冰溜子;应及时清除..如不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厂房建筑物顶部的排汽门、水门、管道应无因漏汽、漏水而造成的严重结冰;以防压垮房顶..*厂房屋面板上不许堆放物件;积灰、积雪、积冰等应及时清除..龙门架、架空线路、杆塔、主厂房、煤场干煤棚等建筑物需要人工清除覆冰或清理积雪时;应采取可靠的防触电、防滑、防倒塌、防坠落、防冰砸等安全措施;随时检查除冰建筑物受力情况;防止发生倒塌事件..厂内道路包括.上部有效空间应随时保持畅通..在厂区主要路段应设置限速等交通标识..消防道路应建成环形;设环形道路有困难时;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消防等应急通道不得随意占用和封闭..室外设备的通道上、厂区道路上有积雪时;应及时清扫..易滑的作业场所应铺撒防滑砂或采取其他防滑措施;必要的地方设置防滑标志..*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高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污染的设备、设施、场所;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应远离人员聚集场所..工作场所的噪声、粉尘、毒物等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噪、防尘、防毒通风等措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说明..厂房等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不得渗水、漏水..厂房的结构应刀项斜、变形、裂纹、风化、下塌的现象..钢结构厂房使用的螺栓等应无明显锈蚀..门窗及锁扣、落水管、化妆板等附着物应完整无缺损、固定牢固..所有室内沟道、隧道、地下室和地坑等应有可靠的防水、排水设施..当不能保证自流排水时;应采用机械排水并防止倒灌..严禁将电缆沟和电缆隧道作为地面冲洗水等其他排水的排水通*进入煤粉仓、引水洞、汽包等受限空间以及地下厂房等空气流动性较差的场所作业;必须事先进行通风;并测量氧气、一氧化碳、可燃气等气体的含量;确认不会发生缺氧、中毒方可开始作业..作业时必须在外部设有监护人;随时与进入内部作业的人员保持联络..进出人员应登记..2.4安全设施基本要求2.4.1应对生产现场所有的设备、设施、建筑构筑物等进行名称标识;并根据其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的不同;分别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各种安全警示标示牌必须字迹清晰、内容齐全、固定牢固..2.4.2危险区域周围必须标识安全警示线..2.4.3现场各类管道应用识别色来识别管道内的介质种类;管道上应标示介质流动方向和管道名称..2.4.4*生产场所盖板格栅、栏杆、楼梯、平台等需临时变更拆除或移动时;应办理安全设施异动审批手续;并应设置牢靠的安全补偿设施硬质围栏..工作结束后及时恢复;必要时履行验收手续..2.5进入生产场所的基本要求2.5.1进入生产现场前;应了解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并熟悉有关防范措施..2.5.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2.5.3禁止在生产现场吸烟..禁止酒后进入生产现场..2.5.4*任何人在生产现场使用移动式通信设备时必须确保自身安全..2.5.5*作业前;应辨识并消除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当作业环境的安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对现场环境重新进行危险辨识;采取必要措施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继续工作..2.5.6在设备转动时或在设备断电隔离之前;禁止拆除联轴器和齿轮的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2.5.7*在设备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检修工作..设备检修前应做好防止突然转动的安全措施..2.5.7.1切断电源电动机的开关、刀闸或熔断器应拉开或取下;开关控制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DCS系统操作画面应设置“禁止操作”..2.5.7.2切断风源、水源、汽气源、油源等;关闭有关闸板、阀门等;必要时;应加装堵板;并上锁..“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安全警示标示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强制制动措施;防止设备突然转动..2.5.7.4检修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必须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到位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2.5.8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设备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严禁将手或其他物体伸入设备保护罩及栅栏内..清扫、擦拭运转中设备的固定部分时;严禁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使用..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里加油..2.5.9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联轴器上、防护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需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应尽可能避免靠近或长时间地停留在可能受到烧伤、烫伤、有毒有害气体、酸碱泄漏、辐射伤害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例如: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附近;煤粉系统和锅炉烟道的人孔及检查孔和防爆门、安全阀附近;除氧器、热交换器、汽包的水位计以及捞渣机等处..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这些处所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设备、系统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按运行规程规定停止设备、系统的运行..在设备、系统停止运行前;必须采取保证人身安全的可靠措施;禁止冒险作业..无关人员不准接近该设备或在该设备附近逗留..雷雨天气禁止在室外高压设备附近及可能遭遇雷击的地方停留..严禁在循环水进水口附近区域、喷水池或冷却塔的水池内游泳..2.6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2.6.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应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2.6.2设置在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2.6.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必须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应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2013年版的有关规定..2.6.4严禁用湿手去摸触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2.6.5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缆、电线绝缘必须保持完好;有缺陷时禁止使用..2.6.6*生产现场如有裸露的电线;应认为是带电的;不准触碰..对可能触到的裸露电线;应在检修工作开始前由电气人员拉开电源和上锁;并将该线挂上接地线接地..生产现场严禁有裸露的电线头..2.6.7*厂房内应合理布置检修电源箱;宜采用插座式接线方式..电源箱及其附件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分级配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并应定期检验合格;电源箱箱体接地良好;接地、接零标志清晰..2.6.8发现有人触电;应首先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处工作;抢救时必须采取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2.6.9*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同时立即报告..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旋转电机发生火灾时;禁止使用干粉灭火器和干砂直接灭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CO2灭火器、六氟丙烷灭火器等灭火;对油断路器、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六氟丙烷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应视为带电设备..2.7临时用电安全规定2.7.1接、拆临时电源的工作应由具有电工资质的人员进行..2.7.2临时电源线应正确接线;压接牢固..严禁将电源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2.7.3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橡胶软电缆..严禁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2.7.4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经常检查、维护..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离工作面2.5m 以上;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2.7.5电源线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严禁直接架设在脚手架上..2.7.6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线..2.7.7临时电源线一般应架空布置;室内架空高度大于2.5m;室外大于4m;跨越道路时大于6m..若需放在地面上;应做好防止碾压的措施;对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2.7.8现场检修箱、临时电源箱必须上锁;并能在箱外实现紧急断电..临时电源用电负荷应合理分配;禁止超负荷使用..2.7.9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熔体;熔体容量应与熔断器、被保护线路设备的规格容量相匹配..在坑井、沟道、沉箱内及独立高层构筑物上的警示灯应使用独立的电源..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3.1在热力和机械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3.1.1工作票制度..3.1.2动火工作票制度..3.1.3设备停送电制度..3.1.4操作票制度..3.1.5动土作业票制度..3.2工作票制度3.2.1*在热力、机械和热控设备、系统上进行安装、检修、维护、试验等工作;需要对设备、系统采取安全措施或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工作时;必须使用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基本内容参见附录2.. 3.2.2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工作..3.2.2.1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或气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放水、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本规程所称热力系统包括汽、水、氢、油、煤粉、燃气、烟、风、压缩空气以及输煤、脱硫、脱硝、除尘、除渣、除灰等发电生产设备系统..12.2.2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的安全措施等工作..3.2.2.3负压系统、油系统、温度超过50℃或带压设备上测量仪表的检修和校验工作..3.2.23.2.3.1在热控电源、通信、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连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使用热控工作票格式参见附录3..3.2.3.2在工程师站、上位机或编程器进行组态、参数修改及代码传送数据下载等工作..3.2.3.3需要停运或局部停运计算机控制系统、独立监测和控制系统及其所属设备含操作显示装置、计算控制装置、接口、电缆、电源、就地执行装置、测量装置和传感装置等设备的检修或局部检修工作..3.2.3.4在线热工试验工作..3.2.4各单位应每年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安全规程、运行和检修规程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经厂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公布..3.2.5合同期一年及以上的承担发包单位检修、维护、施工、安装任务的承包单位的有关人员;符合本规程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但发包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资格;并予以公布..3.2.6临时承担发包单位大小修、临故修任务的发电单位、电力检修单位的有关人员;符合本规程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1. 规程目的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电力工作的安全性,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并规范电力工作的流程和操作步骤,促进电力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与电力相关的工作,包括发电、输电、配电和用电等环节,并适用于所有电力工作的参与者,不论是内部员工还是外部承包商。
3. 安全责任3.1 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和修改本规程,并监督实施情况。
3.2 总经理负责落实安全部门的决策,并为电力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部门的电力工作,并确保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
3.4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规程的要求,并积极参与电力安全管理的实施。
4. 安全培训与资质要求4.1 所有参与电力工作的员工,在参与工作前必须接受与工作相关的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4.2 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员工的安全培训,并确保培训内容的及时更新。
4.3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审核和颁发员工的资质证书,并确保证书的有效性。
5. 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5.1 发电环节5.1.1 发电前,必须对发电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1.2 发电期间,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5.1.3 发电后,必须对发电设备进行清洁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2 输电环节5.2.1 输电前,必须对输电线路和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线路和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2.2 输电期间,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5.2.3 输电后,必须对输电线路和设备进行清洁和检修,确保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3 配电环节5.3.1 配电前,必须对配电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3.2 配电期间,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5.3.3 配电后,必须对配电设备进行清洁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第二章用电安全第二条员工在使用电力设备和电器设备时,应按照安全作业规程操作,切勿随意更改、拆卸设备,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第三条电力设备的线路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电压稳定、线缆无损坏等。
对于出现问题的线路,应立即停电检修,检修结束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员工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应确保设备接地良好,防止电气泄漏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电气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维护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故障并予以修复。
第三章火灾防控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严禁吸烟,明火禁止进入电力生产区域。
第七条电力生产区域内设置灭火器、灭火栓等消防设备,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能及时灭火。
第八条电力生产区域内应保持通道畅通,防止阻碍人员疏散。
对于易燃物品应严格限制存放,并定期清理。
第九条发生火灾时,员工应迅速报警,采取安全撤离措施,切勿慌乱,确保自身安全。
第四章作业安全第十条进入电力生产区域的员工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静电服、绝缘手套、安全鞋等。
第十一条作业前应认真查看工作场所,确保无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避免因操作不规范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作业前应组织员工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三条作业结束后物品应归位整理,场地清理干净,确保下一批员工的安全。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对于事故发生的紧急情况,员工应迅速报警,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最小化。
第十五条对于发生的轻微事故,员工应立即做好记录,报告上级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电力安全工作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第十七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和设备,应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处罚措施第十八条对于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人员,根据违法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一、概述为了保障电网公司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保证电力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二、安全管理制度1.电力工作岗位管理(1)各工作岗位均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确保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2)对于新员工需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考核,达到标准后才可上岗;(3)对于非电力从事人员进入电力设施区域时,需有电力监护人员陪同并签署协议,确保其安全。
2.电力设施管理(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设施档案,定期检查和维修设施,并详细记录设施维护情况;(2)设备维保人员要持有相应证书,并按照规定分类管理设施,确保各设施的运行安全和业务顺畅。
3.安全用电管理(1)电力设备所有配电线路要正常使用,并对无用线路进行完全的封闭;(2)按照规定,对电力设备进行差电保护,严禁违规开启电力设备相关设施;(3)严格设定及执行安全用电的各项操作规程,对用电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严格监管及预控,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和用电人员的人身安全。
4.应急处置管理(1)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定义各类电力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2)在事故发生后20分钟内启动应急演习,展开隐患排查并采取紧急措施制止电力事故的发生及蔓延;(3)对于重大电力事故进行汇报及公开,确保相关部门及人员对事故情况有充分的了解。
三、电力安全培训(1)对电力岗位人员,特别是新进员工要开展专门的电力安全知识培训;(2)参加安全培训不得少于3个小时;(3)每年至少一次全员排查和培训。
四、评估要求(1)每月对全公司的设施、线路、用电安全进行总体评估;(2)各电力工作人员的评级需按照安全管理条例、职业资格管理法等级标准进行;(3)每年进行1次全员安全考核及评级;(4)清楚记录电力事故的发生以及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后复盘”及事故追踪。
五、最终规定(1)对于违反本规程规定的电力工作人员,对其处以一定的安全行为纪律处罚,并引导其进行安全行为修正;(2)对于造成对公司经济利益造成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电力事故和行为,需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和报告;(3)本规程的修改、更改及解释权归电网公司所有。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一、前言。
电力是现代社会的重要能源,但同时也是一种潜在的危险。
为了确保电力设备和电力使用的安全,制定和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是至关重要的。
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电力工作人员的安全,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电力设备的安全操作。
1. 在进行电力设备操作之前,必须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操作。
2. 在操作电力设备时,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
3. 在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使用专用工具和设备,严禁在带电状态下进行维护和检修。
4.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进行故障排查和处理,严禁擅自继续运行。
5. 在设备停运时,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三、电力使用的安全规范。
1. 电力使用单位必须设立专职的电力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力使用的安全。
2. 电力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用电安全。
4. 电力使用单位必须做好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5. 在发生电力事故时,必须立即停止用电,并及时报警,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四、电力事故的应急处理。
1. 一旦发生电力事故,必须立即停止电力供应,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处理。
2.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操作,确保事故不会扩大。
3. 对于电力事故的原因必须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制定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对于因电力事故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必须进行赔偿和处理,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五、总结。
电力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2)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1. 目的和范围本规程的目的是确保电力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本规程适用于全体参与电力工作的员工,包括电力维修、检修、安装等相关工作。
2. 术语和定义•电力工作:指涉及电力设备和电力系统的维修、检修、安装、拆卸等相关工作。
•电力设备:指各类发电、输电、配电设备以及与其相关的配套设备。
•电力系统:指由发电、输电、配电设备组成的电力供应网络。
•安全措施:指为保障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而采取的预防、检测、监控和保护措施。
•安全程序: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电力工作的过程。
3. 电力工作的准备工作3.1 工作前准备•了解工作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检查所需的工具、设备、材料是否齐全。
•确定工作地点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检查是否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在工作区域内。
•确保各类工具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3.2 环境检查•检查工作环境是否存在电力危险。
•检查是否有电力设备存在故障或损坏。
•检查是否存在其他危险因素,如水、火等。
•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环境改造或临时措施。
4. 电力工作的安全措施4.1 人身安全措施•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等。
•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电力安全知识和技能。
•遵守电力工作操作规程,禁止擅自操作或未经授权进行操作。
4.2 电气安全措施•进行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采取适当的绝缘措施,避免触电和电气短路。
•确保电力设备的接地良好,防止漏电和火灾的发生。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和测试,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3 灭火和救援措施•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扑灭。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灭火和逃生能力。
•确保有足够的逃生通道和应急疏散设施,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5. 电力工作的操作规程5.1 操作许可•在进行电力工作前必须获得相应的工作许可。
•工作许可应由经过电力安全培训的人员签发。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1-2章(热力和机械部分)
1 总则1.1通则1.1.1为了加强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1.2各级人员应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树立“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竞争力”的华能安全理念。
1.1.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群众性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1.1.4本规程适用于华能集团公司生产性企业。
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程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并严格贯彻执行。
热机系统管理和工作人员对本规程每年应考试一次。
1.1.5企业必须对所有新进入员工和新入厂外来作业人员进行厂(公司)、车间(部门)、班组(岗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按本部分和其他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调整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学习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于中断工作连续1个月以上人员,必须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对外来参观、检查、指导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危险有害因素的告知,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现场。
1.1.6各级领导应组织、教育职工学习和遵守本规程,督促检查规程中规定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用具的完整齐全。
班组长及以上岗位人员应负责和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1.1.7各级领导人员不准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
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
如发现有违反本规程者,应立即制止。
1.1.8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对造成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标准编号Q/HN-1-0000.08.012-201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2014-04-12目录1 总则 (6)1.1通则 (6)1.2 生产区域和工作场所 (6)1.3 工作人员的条件和个人防护 (8)1.4 设备的维护 (9)1.5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9)1.6 工具的使用 (10)2 热力机械工作票 (12)2.1 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填用 (12)2.2 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责任 (13)2.3 外包工作票 (14)2.4 工作票填写 (15)2.5执行安全措施的要求 (15)2.6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16)2.7 工作票管理 (17)3 贮运煤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17)3.1基本规定 (17)3.2 厂内铁道、汽车运输与卸煤码头 (18)3.3 煤车清扫与煤船清舱 (19)3.4 储煤场、储煤筒仓 (20)3.5 各式卸煤、运煤机械 (20)3.6 皮带运输机 (21)3.7 原煤斗 (22)3.8 除铁、筛煤与碎煤机 (23)3.9 给煤机 (23)4 燃油及燃机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23)4.1 基本规定 (23)4.2 卸供油工作 (24)4.3 燃油的储存管理 (25)4.4 燃油设备的检修 (25)4.5 燃气轮机及其系统的运行与检修 (26)5 锅炉和煤粉制造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32)5.1 基本规定 (32)5.2 吹灰 (32)5.3 排污 (33)5.4 除焦 (33)5.5 除灰、渣 (33)5.6 煤粉制造设备的维护 (34)6 锅炉设备的检修 (35)6.2 燃烧室的清扫与检修 (35)6.3 烟道及受热面、空气预热器的检修 (36)6.4 煤粉仓 (36)6.5 锅筒内部的检修 (37)6.6 转动机械的检修 (37)6.7 水压试验 (37)6.8 安全门的校验 (38)6.9 电除尘器检修 (38)6.10 气力输灰系统运行与检修 (38)6.11 袋式除尘器运行与检修 (39)6.12 水力除渣系统运行与检修 (39)6.13 锅炉烟气脱硫系统运行与检修 (39)6.14 锅炉烟气脱硝系统运行与检修 (40)7 汽轮机的运行与检修 (42)7.1 基本规定 (42)7.2 汽轮机的检修 (42)7.3 凝汽器的清洗 (44)7.4 热交换器的检修维护 (44)7.5 在井下和沟内的工作 (44)7.6 喷水池、冷水塔及空冷塔的维护 (44)8 管道、容器的检修 (45)8.1 汽、水管道和可燃气体、油管道的检修 (45)8.2 地下管道 (46)8.3 容器内的工作 (47)9 化学工作 (47)9.1 化验工作基本规定 (47)9.2 取样工作 (48)9.3 水处理药品的使用 (48)9.4 强酸性或强碱性药品的使用 (48)9.5 磷酸酯抗燃油的使用 (49)9.6 液氯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50)9.7 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和运行 (50)10 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的运行与维护 (51)10.1 基本规定 (51)10.2 制氢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52)10.3 储氢罐与气瓶 (52)10.4 发电机氢系统 (52)11 水轮发电机组的检修 (53)12 水工建筑物及水库的运行与维护 (54)12.1 一般要求 (54)12.2 水工建筑物的运行与维护 (55)12.3 水工金属结构的运行与检修 (55)12.4 输水系统的检修 (56)12.5 钻孔与灌浆 (56)12.6 野外作业 (57)13 风电机组的运行与检修 (58)13.1 基本规定 (58)13.2 风电机组运行 (59)13.3 风电机组检修 (59)13.4 其他 (60)14 电焊和气焊 (61)14.1 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61)14.2 电焊 (62)14.3 气焊 (62)14.4 氩弧焊 (64)15 高处作业 (65)15.1 基本规定 (65)15.2 脚手架 (66)15.3 炉膛内脚手架 (68)15.4 移动式脚手架 (69)15.5 悬吊式脚手架、炉内升降平台与吊篮 (69)15.6 脚手架的拆除 (70)15.7 斜道与跳板 (70)15.8 梯子 (70)15.9 悬崖陡壁上工作的特殊规定 (71)16 起重和搬运 (71)16.1 基本规定 (71)16.2 各式起重机 (72)16.3 钢丝绳、纤维绳(麻绳、棕绳、棉纱绳、合成纤维绳)、吊钩、滑车、千斤顶和手拉葫芦 (75)16.4 桅杆、缆索起重机 (77)16.5 人工搬运 (78)16.6 车辆和船舶运输 (78)16.7 码头工作 (79)16.8 卸船机和推扒机 (80)17 土石方工作 (80)17.1 基本规定 (80)17.2 挖土 (82)17.3 打眼工作 (83)17.4 爆破工作 (83)18 水银和潜水工作 (84)18.1 水银工作 (84)18.2 潜水工作 (85)附录A 紧急救护法 (87)附录B热力机械工作票格式 (96)附录C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格式 (97)附录D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格式 (98)附录E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格式 (99)附录F事故紧急抢修单格式 (100)附录G动火作业措施票格式 (101)附录H特殊作业措施票格式 (102)附录J热力机械工作票(附页) (104)附录K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附页) (105)附录L停电联系单格式 (106)附录M送电联系单格式 (106)附录N 储油罐防火间距 (106)附录O脚手架委托单格式 (107)附录P脚手架验收合格牌格式 (108)附录Q脚手架验收单格式 (108)附录R起重设备的检查与试验参考标准 (109)附录S白棕绳及合成纤维绳的承载计算 (113)附录T手拉葫芦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项目 (113)附录U 风电机组工作票格式 (115)附录V 外包风电机组工作票格式 (117)附录W 水电厂机械工作票格式 (115)附录X 水电厂外包机械工作票格式 (117)1 总则1.1通则1.1.1为了加强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第2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第4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第5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三、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G),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第6条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第7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第8条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华电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华电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华电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为了确保华电电力公司生产安全,保障员工和设备安全,该公司制定了一份电气部分的安全工作规程。
这份规程包含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维护、运行和紧急处理等方面内容,下面就这些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1. 安全负责人的责任:公司应当设立电气安全管理机构,由安全负责人领导具体实施。
安全负责人需要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2.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公司应当建立并执行电气设备的管理制度,明确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责任。
3. 设备检修和运行制度:公司应当制定并执行电气设备的检修和运行制度,明确检修责任与规范化作业流程。
4. 日常巡检及定期检查:公司应当安排专业人员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巡检和检查,避免设备出现隐患。
二、电气设备的安全维护1. 维护内容:公司应当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包括清洁、紧固、润滑、更换易损部件等。
所有维护操作人员应当按照维护作业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性和正确性。
2. 维护程序:公司应当根据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制定维护计划并按计划执行,避免设备出现故障。
3. 维护记录:维护人员应当及时记录设备维护情况,并按要求进行归档。
三、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1. 设备穿戴:操作人员应当根据岗位要求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以保障人身安全。
2. 运行方式: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设备安全操作程序进行运行,并严格掌握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
3. 安全防护措施:公司应当为有触电、爆炸、火灾等风险的电气设备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措施。
四、电气设备的紧急处理1. 应急预案: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电气紧急情况,公司应当制定满足要求的应急预案。
2. 电气紧急处理措施:公司可以依据应急预案,采用隔离、停电、接地、消防、排烟等措施,避免和减轻电气事故的影响。
3. 紧急处理人员:公司应当为电气紧急情况配备应急处理专业人员,按照预案进行紧急处理,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用电单位安全工作规程
用电单位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单位是指从事电力生产、传输、供应和使用的企业或机构。
电力单位的安全工作规程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电力安全事故,保障电力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与正常运行,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电力单位的安全工作规程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安全管理制度首先,电力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责任制和处罚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与义务,规定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标准和步骤。
此外,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2. 设备安全管理电力单位的设备是生产和使用电力的基础,因此设备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电力单位应制定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和检修维护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并及时修复和更换老化、损坏的设备。
3. 用电安全管理电力单位的用电安全管理主要包括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全使用和维护,以及用电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
电力单位应检查和维护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性,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使用过程中不存在漏电、过流和短路等安全隐患。
同时,还应对用电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安全操作指南,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操作电力设备。
4. 火灾防护措施电力单位是火灾事故的高风险场所,因此应采取各种火灾防护措施。
包括建立有效的火灾防护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保持消防设备的完好状态,加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员工具备灭火技能和逃生知识,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5. 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电力单位应建立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包括建立安全事故预警系统和监测手段,制定安全事故预防计划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提供适当的安全设备和应急物资,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机制。
除了以上几点,电力单位的安全工作规程还应具体考虑其特殊性和实际情况,例如对于电力生产企业,应重点关注发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的安全管理;对于电力供应企业,应注重配电线路和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对于电力使用单位,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和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1.引言电力安全工作是为了保障人们生活和生产的安全,确保电力设备和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本文档旨在介绍新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详细说明电力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2.目的和范围本文档的目的是为电力工作人员提供一份详细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帮助他们了解电力系统的安全要求和工作流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与电力工作相关的人员,包括电力系统的设计、建设、运维和维护人员。
3.电力安全工作要求3.1 电力设备安全要求•所有电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电力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和验收,确保其安全性能达到要求。
•电力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电力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必须被清楚地标明在设备附近,并且供工作人员参阅。
3.2 电力施工安全要求•电力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电力施工必须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编制,并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施工环境安全。
3.3 电力运行安全要求•电力运行必须进行规范的操作流程,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运行人员必须熟悉电力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确保正确操作。
•对于电力系统的异常情况,运行人员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电力设备和人员安全。
•电力系统的监测和巡检必须定期进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4 电力维护安全要求•电力设备的维护必须按照维护计划进行,并记录维护工作的内容和结果。
•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经验,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维护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维护后的电力设备必须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收,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电力安全工作措施4.1 安全培训和教育•所有与电力工作相关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情况处理等方面。
电力安全操作规程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载波产品的安全运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各分公司、办事处的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第2条各分公司、各部门、各办事处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监管,对存在隐患,可预测危险等应坚决杜绝现场作业人员违规操作.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对造成安全事故的相关领导,应坚决采取措施,做相应的违规惩处.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东软相关产品的安装、调试与维护工作中.以及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各分公司、各部门、各办事处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总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第4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第5条电力品质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年一次.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具有经国家权威机构考试合格并颁发的电工证同时熟悉用电环境中的各种作业危险.三、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第6条电力品质部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现场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新参加现场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现场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第7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第8条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第9条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必须符合附录E、附录F的要求.第10条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严禁作业人员近距离接触或做相关的操作并必须保持表1的安全距离.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第二章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第11条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一、工作前安全检查制度;二、工作许可制度;三、工作监护制度;第一节工作前安全检查制度第12条在现场工作之前,现场人员必须详细了解作业现场情况与环境,在确保设备不存在安全隐患,周边无危险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作业区域.第13条在现场作业之前,应确认带好绝缘手套,如条件允许,应佩戴安全帽.第14条现场人员应对现场作业条件进行评估,对高度、站立条件等不能达到安全要求的,应转由专业人员或高空作业人员代为操作.第二节工作许可制度第15条现场工作人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一、会同甲方、厂家等工作负责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测电笔检测等证明检修设备确无漏电等危险因素;二、确定设备悬挂箱、悬挂设备等坚固、安全、无漏电等现象;三、设备箱内无危险动物、如马蜂、蛇等;四、借助登高设备时,保证登高设备旁有人看管,保持稳定;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第16条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现场人员不得擅自对220V及以上的电线进行接线或更改接线方式.操作应由甲方及专业人员进行.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第17条现场技术人员在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如工作需要,必须向上级部门汇报,饮酒后严禁到达现场进行工作,对因饮酒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相应的责任人承担后果.如上级部门或上级领导允许的,由上级部门与领导承担责任,必要时承担法律责任与刑事责任.第三节工作监护制度第18条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甲方工作人员必须向东软工作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甲方工作人员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东软现场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如甲方不在现场或无相关监护人的同时,严禁工作人员接触220V以上的电力设备.第19条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若工作需要如低压设备,电表,终端等在配电室内的,且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允许时,可以准许现场工作人员在低压室进行工作,但应向甲方人员详细了解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指示.并由甲方人员陪同进入室内工作.第20条现场人员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停电设备的相关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第21条现场工作人员应要求甲方工作人员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第22条工作期间,甲方工作人员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要求甲方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第23条现场人员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甲方相关人员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第24条现场工作完成后,必须保证调试设备不具备相关的安全隐患,如电线裸露易触及,悬挂易摔落等.发现后应要求甲方工作人员改正,如甲方未改正的,东软工作人员应向本公司上级领导汇报.第四章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第25条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一、停电;二、验电;三、装设接地线;四、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上述措施由甲方工作人员执行.第一节停电第26条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一、检修的设备;二、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2规定的设备;第27条将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第28条所有的停电等相关操作,必须由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东软现场工作人员不允许参与,同时在工作人员断电时,应远离变压器等需停电的设备,避免被电弧等危险击伤.第二节验电第29条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构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甲方负责人许可.第30条严禁东软现场人员对设备的高压进行验电,在电压高于220V以上的,应由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验证.第三节装设接地线第31条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这是保护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时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亦可因接地而放尽.第32条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第十三节低压带电作业第33条低压带电作业应由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严禁东软现场人员带电对电压设备接线,改线,拆除,安装等工作.第34条调试设备前应先分清火、地线,选好工作位置.连接调试设备时应先断开测试设备,线夹先接地线,再接火线,断开时应先断开火线再断开地线.。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作者:————————————————————————————————日期:清佑杨家店光伏电站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目录1 总则 0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2.1 一般安全要求 (2)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3)2.3 倒闸操作 (3)2.4 高压设备工作 (6)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7)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7)3.2 工作票制度 (7)3.3 工作许可制度 (11)3.4 工作监护制度 (11)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2)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3)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13)4.2 停电 (13)4.3 验电 (14)4.4 接地 (14)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15)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17)6 带电作业 (18)6.1 一般规定 (18)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19)6.3 等电位作业 (20)6.4 带电断、接引线 (21)6.5 带电短接设备 (22)6.6 带电水冲洗 (23)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24)6.8 感应电压防护 (24)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25)6.10 保护间隙 (25)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 (26)6.12 低压带电作业 (26)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26)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30)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32)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34)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35)11 电气试验 (38)11.1 高压试验 (38)1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39)1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39)11.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40)12 电力电缆工作 (41)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41)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41)13 一般安全措施 (44)附录 (45)附录A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 (45)附录B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45)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49)附录D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54)附录E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56)附录F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58)附录G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60)附录H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 (62)附录I 标示牌式样 (63)附录J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65)附录K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 (69)附录L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 (71)附录M 紧急救护法 (72)1 总则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3)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1. 引言为了保障员工的电力安全,防范电力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员工以及外来人员在公司内进行电力相关工作的所有环节。
2. 安全责任2.1 公司安全责任公司作为用电单位,要负起保障员工电力安全的责任。
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电力安全规程。
2.2 部门安全责任各部门应设立电力安全联络员,负责安排并监督部门内电力工作的安全。
每个部门应制定电力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2.3 个人安全责任每个员工在进行电力工作时,应自觉遵守电力安全规程,不得私自更改或绕过安全设备。
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主管报告。
3. 电力工作准备3.1 工作前准备•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有问题应及时报修。
•确认所需工具和设备齐全并正常工作。
3.2 个人防护•在进行电力工作时,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具,如绝缘手套、安全鞋等。
•禁止穿着松散的衣物,以免被卷入旋转设备中。
3.3 安全设备使用•对于使用带电工具的工作,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测。
•在使用充电设备时,应注意充电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火灾隐患。
4. 作业操作规范4.1 施工现场规范•施工现场应设立周界安全警示标识,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杂物必须及时清理。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4.2 电力设备操作规范•在进行设备操作前,必须断开电源,并使用电离指示器检测设备是否带电。
•禁止在设备操作过程中使用带有金属制品的工具。
4.3 临时用电操作规范•临时用电线路应按照相关标准布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源。
5. 事故应急处理5.1 应急预案每个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电力安全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流程、紧急停电操作等内容,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5.2 事故报告任何电力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采取紧急措施并进行事故调查。
5.3 事故调查与处理对于重大电力事故,公司将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1. 安全意识在公司使用电力设备时,所有员工必须牢记使用电力设备的危险性,并采取预防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2. 工作流程2.1. 电力设备管理公司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电力设备管理制度。
对整个电力设备进行统一管理,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2. 电力设备维护公司必须保障对电力设备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维护。
所有电力设备维护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实施。
2.3. 电力设备运行监测公司必须保障对电力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
一旦发现电力设备出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查和维修。
2.4. 电力设备使用员工必须按照电力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不得超出电力设备的承受范围。
在使用时必须正确接线,使用安全措施,如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带等,确保自身的安全。
2.5. 电力设备储存所有的电力设备必须储存在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的场所。
所有的电力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清洁和维护,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稳定。
3. 危险防范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好危险预防工作,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
3.1. 电击危险防范在使用电力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保险带,并确保使用的电线是符合标准的。
在使用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避免出现电击事故。
3.2. 烧伤危险防范在接电线时,必须确保电线的温度不高于手感温度。
避免触碰高温元件。
同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出现短路或电源反压等问题,避免烧伤事故的发生。
3.3. 火灾危险防范在使用电力设备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护措施,避免设备发热过高或起火。
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设备周围通风良好,保持室内干燥,防止火灾发生。
4. 应急措施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事故或故障,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4.1. 电击事故应急在出现电击事故的情况下,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第一时间的急救。
如果员工的生命体征不正常,必须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4.2. 火灾事故应急在出现火灾事故时,必须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并进行紧急撤离。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考试题库(GB 26860-2011)一、填空题1、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2、低压是指用于配电的交流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高压通常指超过低电压的电压等级;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3、交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可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4、变更工作班成员或工作负责人时,应履行(变更)手续。
5、直接验电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验电器在设备的(接地处)逐相验电。
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确证验电器良好。
6、工作中应确保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且仅有一点)保护接地。
7、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人员进入接地点(4m)以内,室外人员进入接地点(8m)以内,均应穿绝缘靴。
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还应戴绝缘手套。
8、雷电天气时,不宜进行(电气操作),不应(就地电气操作)。
9、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高压断路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和断路器,均应(戴绝缘手套)。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10、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1、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交(工作许可人)。
12、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0.7)米。
13、35KV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1)米。
14、110KV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是(1.5)米。
15、人员工作中与10KV及以下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是(0.35)米。
16、人员工作中与35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是(0.6)米。
17、人员工作中与110KV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是(1.5)米。
18、在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不应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
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前言电力作业是一项高危工作,涉及高电压电流等危险因素。
为了保证电力作业的安全和有效性,我们需要制定电力安全作业规程。
本文档就是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的详细说明。
作业前准备任何电力作业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作业计划在进行电力作业前,必须要制定作业计划。
作业计划需要明确作业的内容,所需材料和设备,人员分工以及作业时限等。
作业计划必须在作业前得到批准,并在作业现场公示。
安全检查在进行电力作业前,必须要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要对作业现场进行详细检查,查找安全隐患,明确施工班组,梳理施工流程,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内容:•检查工作场所、电站、输配电设备、电工作业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电站、输配电设备及作业用具的地线、零线和保护接地是否正常;•判断天气条件是否适宜作业;•根据作业计划确定施工分区、管控要求、临时用电等情况。
人员培训电力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电力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培训应包括电力安全常识、操作规程、紧急处理等内容。
如果不具备电力作业资质的人员,不得参与施工作业。
作业执行个人防护在电力作业中,承担各项任务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其中包括:•安全帽•硬帽•绝缘手套•防静电鞋•绝缘鞋注: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应标准化,保证正确佩戴。
输电线路作业输电线路作业是非常危险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保施工、接地、通电等安全。
在进行输电线路作业时,我们要:1.检查输电线的情况,确保基础设施的稳定和使用平稳。
2.安排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标识并保证可见性3. 做好短路和接地预备工作。
3.协调施工人员形成整体配合,切实做好配合。
变电站作业在进行变电站作业时,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预设计启动、检修、维护和停机等方案;•确定工具使用和检修质量等基础规范;•严格管理现场进出口,根据作业计划计划原则盘绕进场及处理物资;总结本文档主要介绍了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的细则和步骤,任何进行电力作业的人员都必须按照上述规程进行操作。
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一、填空题1、目前,我国发点企业目前执行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是由原电力工业部在1994年4月颁布的。
2、凡独立担任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或调动到新的工作岗位的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学习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
对外厂来支援的工人、临时工、参加劳动的干部,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但补充条文不准与本规程条文相抵触。
4、各级领导人员都不准发出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命令。
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
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如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5、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
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的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
6、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7、油管应尽量少用法兰盘连接。
在热体附近的法兰盘,必须装金属罩壳,禁止使用塑料垫或胶皮垫。
8、寒冷地区的厂房、烟囱、水塔等处的冰溜子,若有掉落伤人的危险时,应及时清除。
如不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9、生产厂房内应备有急救药箱,存放消过毒的包扎材料和必需的药品。
10、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在使用前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制订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制度。
11、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热力和机械生产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生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作其他工作。
12、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13、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
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14、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 ,必须戴安全帽。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4)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1. 引言为了确保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以及员工的人身安全,本规程旨在规范电力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操作流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电力设备、遵循操作规范,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
所有从事与电力相关工作的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程的要求。
2. 安全责任2.1 企业责任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安全工作的组织架构,并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分工。
企业应制定安全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并确保这些目标和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2.2 管理责任电力企业应指定专门负责电力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管理人员应制定和执行各项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3 个人责任每位电力工作人员都应对自身安全负责,并按照规程要求执行工作。
在执行工作时,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设备,并参与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演练。
3. 电力设备安全要求3.1 设备保养与检修电力设备的保养和检修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
企业应建立设备保养和检修的制度,并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查。
在进行检修和维护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使用专门的工具和设备。
3.2 电气接地电力设备的电气接地是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
企业应确保电力设备的接地良好,并定期检查和测试接地装置的性能。
在进行接地操作时,必须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采取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3.3 电气绝缘电气绝缘是防止电击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绝缘材料,并定期检查绝缘材料的性能。
在进行电气绝缘操作时,必须保持设备的绝缘性能,并防止人员接触到带电部分。
4. 安全操作流程4.1 作业前准备在进行电力工作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确认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以及确保工作人员装备齐全。
4.2 操作流程在进行电力工作时,必须按照标准的操作流程执行任务。
操作流程应包括清晰的指导步骤和安全要求,并需要有专门负责人员进行记录和监督。
4.3 紧急处理在发生电力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必须迅速执行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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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编制说明(2010年8月8日)一、编制概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年下达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标制定计划(-Q-524)编制。
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考虑到其适用范围不仅只局限于电力行业,因此将标准名称改为《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2、编制过程接到国家标准委下达的标准制定任务后,标委会秘书处开展了准备工作,包括确定编写原则和适用范围;到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发电公司等单位开展调研。
在制定工作过程中,适逢750kV输变电工程投运和特高压交直流工程启动、建设并投运。
为了将750kV、特高压交直流工程的安全技术以及近年来的新设备、新技术纳入到本标准之中,体现当前的电力安全管理水平,相关电力企业结合特高压工程的建设进行了科研、试验、理论计算等专项工作。
经过几年的建设、运行的经验积累,到2009年底, 750kV、特高压交、直流的相关安全要求,包括安全距离、作业工具绝缘长度等已形成相关技术文件,体现适应目前形势下电力安全管理水平的条文也经过了实践和验证。
具备了国家标准制定的基础。
2010年3月,标委会正式启动了国标制定工作。
2010年5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编制工作会议。
会议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成。
会议明确了标准的编制原则、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
2010年6月,标委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工作组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安规》(初稿)第一稿的起草思路及条款主要内容,对框架层面的意见达成一致。
2010年6月至7月,工作组内部对《安规》(初稿)第二稿进行了反复地意见征求和反馈。
并形成了《安规》(初稿)第三稿、第四稿。
2010年7月标委会在云南组织召开了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对《安规》(初稿)第四稿进行了逐条讨论,初步形成了安规征求意见稿。
2010年8月初,标委会在浙江组织召开了第四次工作会议,对《安规》(征求意见稿)的格式和文字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会后,工作组向标委会提交了《安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2010年8月,标委会和中电联分别向标委会委员、电力企业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标准起草单位及人员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二.标准编制原则和适用范围(一)标准编制原则国标《安规》的编写,是在原能源部颁发的DL 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总结实践经验并结合近年来电力工业装备的进步、电力经营和用电现状、电力技术发展、安全状况以及电力体制改革的实际编制。
工作组经过反复研究和讨论,确定了如下编写原则:1.应结合目前电力行业的发展现状和管理模式,充分吸收电力工业的技术发展成果,体现技术和管理的进步。
2.由于涉及具体操作的安全要求,技术规定应具体,可操作性强。
3.管理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突出共性,有较强的通用性和指导性。
4.编写格式应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 / T 1 .1 -2009 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单位和电气工作人员在电力工作场所中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发电企业单位的所有电力工作场所,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的输、变(配)电力企业单位的所有电力工作场所,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施用电单位的电力工作场所。
其他电力企业单位和用电单位的电力工作场所也可参考使用。
三.标准主要编写内容本标准共设12章,合计290条,设有10个附录。
主要编写内容说明如下:【说明】明确本标准按照GB/T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及标准的提出、归口、起草单位。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引言3、术语和定义本章重要内容说明:电压等级(原为:250V)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下者。
【说明】根据GB/T 电工术语发电、输电及配电通用术语的规定对低压的定义作了修改,用于配电的交流电力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为低压,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为高压,4、总则(本章6条)本章主要内容: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生产条件、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健康状况、必要的电气知识、业务技能、安全生产知识。
)其他要求(明确各类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等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参照本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明确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实施细则和补充条款、在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确认合格。
)本章重要内容说明: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参照本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说明】明确了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参照本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是由母线、开关柜或由母线、开关柜、变压器组形式组合的配电装置。
5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本规程30条)本章主要内容:现场勘察制度(明确了应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和现场勘察过程的要求)工作票制度(1、明确在在电气线路上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形式有4种,并明确填用工作票的内容及填用抢修单的条件和要求;与变电不同的是还明确另一种许可工作方式:口头或电话命令。
2、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的要求。
3、明确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
4、工作票的使用规定。
5、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规定。
6、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安全责任)。
工作许可制度(1、工作许可人的工作内容和许可要求。
2、配合停电的线路许可要求)工作监护制度(明确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的监护内容和职责以及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变更的要求)。
工作间断制度(工作间断的安全要求)。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1、完工后的工作内容及安全要求。
2、工作终结后的报告方法和内容。
3、明确已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应保存1年)。
本章重要内容说明:1、现场勘察制度。
【说明】根据线路作业特点、现场工作经验和事故多发教训,现场勘察制度在线路作业上是必需的,故增加了现场勘察制度。
进行电力线路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作业,施工、检修单位均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明确了现场勘察的范围和条件、现场勘察要点和编制“三措”作业项目要求。
2、修订完善工作票制度5.2.1在电气线路上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
工作票形式如下,格式见资料性附录A-D。
a) 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A)。
b)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B)。
c)填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C)。
d) 填用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D)。
e) 口头或电话命令。
【说明】行业标准DL 409 —1991 只提供了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和口头或电话命令三种组织措施,但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满足供电企业针对不同工作特点实际工作需要,本次修订增加电力线路带电作业票、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
可供供电企业根据线路作业特点和安全要求选用,并提供了工作票推荐格式。
3、5.2.4 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3 规定的工作。
【说明】明确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3规定的工作,以及低压带电作业应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并强化了带电作业安全措施,以适应日益增多的带电作业工作的需要。
4、新增事故应急抢修单5.2.5 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事故应急抢修工作应使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说明】目前大多数单位在事故抢修过程采用无票作业或口头电话命令,工作许可和安全措施实施随意性强,不利于抢修现场作业安全,本次修编明确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目的是为了确保抢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规程明确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并明确事故应急抢修的定义。
5、5.2.6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内容【说明】增加了“低压带电工作”与“低压带电作业”的概念,即:接户、进户装置上的带电工作可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其它主干线和分支线上低压带电工作应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
6、5.2.7.5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
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
【说明】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需要,达到减人增效,新增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
7、5.2.7.6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形式。
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说明】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形式。
主要适用于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在全国调研中,有许多单位已采取该种签发形式。
这种形式可使承、发双方的安全责任更加明确。
8、5.2.8.5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
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可使用工作任务派工单。
【说明】此种“一票多班”的作业方式主要适用于长线路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上多个班组的共同作业,由调度统一发令,同时停、复役,主安全措施一次完成的工作。
采用这种方式,由总工作负责人统一向调度办理许可和汇报,有利于提高现场安全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9、配合停电安全措施的执行要求5.2.8.6一回线路检修(施工),其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进行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措施。
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线路的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接地。
【说明】为适应配电工作需要,或邻近交叉、平行线路停电做安全措施实际需要,使安全责任和执行程序更加明确,10、5.2.9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说明】明确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明确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的延期只能办理一次。
11、 5.2.10.3、专责监护人的资质和安全责任要求【说明】由于线路作业许多工作均需增设专责监护人,故本次修编明确专责监护人的工作的安全责任和资质要求。
与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一样要求和管理。
6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本章26条)本章主要内容:本章是保证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包括停电、验电、接地、使用个人保安线和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