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形势下地方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探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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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新形势下地方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探究与思考

发表时间:2019-07-15T08:58:19.437Z 来源:《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9年第2期作者:刘云沈洁

[导读] 经济新形势下,融资性担保行业由高速发展逐步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受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的影响,贵州省融资性担保行业面临着巨大压力和挑战。

刘云沈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金融学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 2017级金融班贵州贵阳 550001

摘要:经济新形势下,融资性担保行业由高速发展逐步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受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的影响,贵州省融资性担保行业面临着巨大压力和挑战。融资性担保行业需要始终牢牢把握促进资金融通、支持实体经济和普惠金融发展的本质,坚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正确方向,创新服务机制,加强全面监管,优化担保体系,提高服务质效,引导和疏通资金流入“三农”、小微企业及实体经济领域,助力“脱贫攻坚”重大任务。

关键词:新形势;融资性担保;探究与思考

一、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历程

1.1 全国担保行业发展历程

中国融资担保行业兴起于1998年,正值东南亚金融危机,日本等周边国家担保体系受到金融危机的破坏性影响;我国借鉴了当时周边国家的经验,提出关于共同发展商业性担保和政策性担保的概念。2009年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决定建立由中国银监会牵头,发改委等部委参与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1]。2010年3月,为了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中国银监会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据《公司法》《担保法》等法律规定,联合发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融资性担保业的规范和发展产生了现实和长远的积极影响[2]。2014年7月15日,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出台了《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担保机构的监管、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有效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成本,为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屏障[3]。2015年7月,财政部联合3部委制定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为积极持续推进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夯实了基础。2017年5月,财政部联合3部委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通过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支持“三农”建设,以期能解决“三农”发展中遇到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2017年8月,为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资金融通,规范担保公司行为和防范担保业务风险,国务院发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8年4月2日,银保监会会同发改委等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配套制度的发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行为,促进融资担保行业稳健运行,更好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资金融通[4]。

1.2 贵州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历程

1994年3月,贵州省成立了第一家融资性担保机构“贵州长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贵州省融资担保行业开始起航。2010年10月,贵州省政府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了《贵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贵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审批、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了融资性担保行为[2]。2012年9月12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意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改善外部环境,增强和提升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整体实力,重点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能力,推动担保行业运营稳健和发展可持续。2016年4月27日,为提升政策性担保机构服务能力,推进贵州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与《贵州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政银担风险分担实施细则》,省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建立风险补偿金,对不同的融资担保产品进行分险。

二、贵州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2.1贵州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现状

据统计,截止2018年末全辖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2.46万亿元,同比增长17.87%,各项贷款呈稳定增长态势;全辖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305.89亿元,同比增长16.76%,融资性担保贷款增速普遍低于银行业各项贷款,2018年四季度首次超过各项贷款增速。全辖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同比下降12.77%;融资性担保不良贷款余额50.21亿元,同比增长2.62%,全辖融资性担保贷款不良率、应代偿责任比例远高于银行业不良贷款率,2017年以来分别高于15%和20%,近1/5处于不良或待核销状态。

据统计,截止2018年末全辖融资性担保注册资本共394.92亿元,同比增长6.50%,增速呈下降趋势;融资性担保行业贷款平均放大倍数为0.77,同比增长9.64%,增速呈增长态势;开展银担合作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共543家,同比下降2.86%,增速放缓;开展银担合作的银行(含分支机构)330家,同比增长10.37%。以上数据说明融资性担保机构行业向“优胜劣汰”发展,银行在选择合作的担保机构时更加注重合作质量,而不再简单追求金额和数量的增长。

2.2贵州省融资性担保行业存在问题分析

贵州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由于起步晚、规模小,竞争力较弱,大部分机构仍处于初创期或“混沌期”,融资性担保行业面临机构管理不规范,管理团队不专业,市场运作能力不足,银行缺乏共同合作的内生动力,担保有效需求不足等问题:

(一)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管理团队专业能力不足、整体业务素质较低。一是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管理不善,高管履职能力较差。部分担保机构高管利用银行的信任,教唆借款人向银行套取超出实际需求的信贷资金,用于投向房地产、高利贷等高风险行业甚至个人挥霍,无法及时归还贷款时就将责任推脱给担保机构,对银行信贷资金安全造成了较大影响。二是岗位设置不恰当,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较低。辖内大多数融资性担保机构未建立“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审批”的专业流程和队伍,业务人员缺乏金融、法律知识,对担保业务风险的认识和监督管理不到位,以致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资信状况、资金用途等把控不足。三是反担保物或抵质押物变现难度大。借款人提供的反担保物中,大多数证照不齐或合同不完善,无法办理抵质押登记。四是未严格执行反担保程序,逆程序操作严重。有些金融担保机构只与借款人签订《反担保协议》,反担保物无法办理抵质押登记,存在反担保物虚假或重复抵质押等问题。

(二)大规模代偿引发连锁反应,对存量续贷或重组产生较大影响。一是借款人贷款逾期后,部分担保机构未如约代偿,合作银行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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