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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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201509修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2]3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2]64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副书记、研究生教务员、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组,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等级进行评定。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参评对象及条件
1、参评对象:学校文件规定的可参选人员,包括新生,但必须有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获奖),且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2、评选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申请人基本标准:
1)学习成绩无补考课程;
2)博士生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学校科研部门认可的SCI论文,或者在本专业研究领域具有同等贡献;硕士生应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自入学起至参加评审截止日期前,曾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
请时,申请材料的有效期从上一次申请时间之后开始计算,科研成果中论文和专利必须是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排名第一(申请人排名第二);
3)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参加劳动、卫生等公益活动,所在宿舍卫生状况好;
4)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锻炼活动、研究生科技论坛、“创新杯”、“挑战杯”、数模竞赛等科技学术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关心集体。

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积极参与和支持研究生会工作,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运动会等体育活动,身心健康,表现出色。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
2)在校期间,在考试、论文写作和就业过程中有违诚信行为;
3)所在宿舍卫生状况较差或违章使用电器。

(四)评审程序
采用现场答辩与科研奖励分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评定。

四、研究生科研及社会活动分值计算办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中,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综合考核论文发表、科研获奖、专利申请、社会活动等方面,其中论文发表情况和申请专利作为重点评价指标,且同一内容以最高得分计一次,综合得分排序按∑(公开发表论文+科研获奖+发明专利+附加分)由高到低排列。

1、学术论文分值
表1学术论文分值计算标准表
序号发表场合分值
1 SCI刊物影响因子≥1 影响因子*50 SCI刊物影响因子<1 50
2 EI刊物30
3 核心刊物、EI刊物增刊20
4 一般学术刊物、核心刊物增刊15
5 SCI检索国际会议30
6 EI检索国际会议25
7 ISTP检索国际会议20
8 其他国际会议10
9 全国性学术会议[公开发行会议论文集(包括全国博
士生论坛)]
6
10 全国性学术会议(没有公开发行,有论文集) 5
11 省级创新基金(资助/立项)20/15
12 校级创新基金(资助/立项)10/5
13 实名参与专著编写并注明章节20分/10万字
14 实名参加教材编写并注明章节10分/10万字
说明:
(1)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南京理工大学”;
(2)论文第二作者仅限于导师是第一作者,该学术论文分值按60%计算;
(3)所有论文以正式发表为准(doi号可查)
(4)除位列第一者,其他共同第一作者不列入第一作者范围。

2、科研获奖分值
表2科研获奖分值计算标准表
获奖类别获奖排名第一排名第二排名第三排名第四排名第五
国家级奖一等奖100 80 60 30 10 二等奖80 60 40 10 5 三等奖60 40 20 5 0
省部级奖一等奖60 40 20 10 5 二等奖40 30 10 5 0 三等奖30 20 5 0 0
市厅级奖一等奖30 20 5 0 二等奖20 10 3 0 0 三等奖15 5 2
3、发明专利分值
表3发明专利奖分值计算标准表专利类别得分发明专利授权40分/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0分/项
发明专利申请10分/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5分/项
说明:入学以来为主获专利授权(前三名,且知识产权归学校);前三名内如有多名学生时,由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排名分解,确定学生个人得分。

4、附加分分值
表4 个人及集体获奖计分表
内容
加分
等级党团表彰、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实验技能、科技竞赛、科技
学术活动等
个人集体类队员加分
国家级特等奖16
主要组织者1-2人,在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上加4分;
参与组织者1-2人,在对应的获奖级别的个人上加3分;
其他成员,与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相等。

一等奖14
二等奖12
三等奖10
省市级特等奖12
主要组织者1-2人,在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上加3分;
参与组织者1-2人,在对应的获奖级别的个人上加2分;
其他成员,与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相等。

一等奖10
二等奖8
三等奖 6
校级
特等奖 4 主要组织者1-2人,在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上加1分;
参与组织者1-2人,在对应的获奖级别的个人上加0.5分;
其他成员,与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相等。

一等奖 2
二等奖 1
三等奖0.5
注:1)上学年三好表彰和专项奖学金获奖不在加分之列;
2)党内表彰无等级按一等计分,团内表彰无等级按二等计;
3)同一学年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等级只加一次分;
4)同一成果跨学年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加分减去已加分加分;
5、社会活动情况
社会活动情况是指研究生必须参加新生入学教育活动、学校与学院组织的各
项课外活动(包括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运动会、其他活动)等。

考核采取逐项加分方式。

(1)研究生参加新生入学教育活动和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每项加10分(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负责考核)。

研究生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并获
奖,每项活动加10分(需提供获奖证明)。

(2)研究生干部加分
担任辅导员助理、学院研究生会干部、党支部委员和班委的研究生,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考核合格,按以下标准加分。

研究生干部类别加分标准
辅导员助理、党支部书记、学院研究生会主席、校
20
研究生会部长以上
研究生会部长10
党支部委员10
班委10
研究生干部身兼数职的,按照较高级别加分。

社会活动得分=参加集体活动得分+研究生干部得分
五、评审程序
1、名额分配:学院根据学校名额分配下达具体可申报指标。

2、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

请各研究生在发表文章的后面标上SCI、EI或者核心字样,是SCI检索的论文请标明影响因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并明确是否同意推荐。

3、学院初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院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等额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后,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后,评审委员会将评定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六、表彰与奖励
1、学校对获奖研究生予以表彰,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存入研究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学校将国家奖学金按奖励标准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七、申诉程序
研究生对于评定的等级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学院或研究生院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果情况较为复杂,
可适当延期答复,但是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且需预先通知研究生。

八、附则
1.排序按∑(公开发表论文+科研获奖+发明专利+附加分)由高到低;
2.本规则解释权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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