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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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房屋建筑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标准

北京地区房屋建筑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标准

北京地区房屋建筑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标准
北京地区房屋建筑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标准通常是以建筑面积为基础来确定的。

对于安全员这一岗位,具体要求是: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
-随着建筑面积增加,安全员等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如施工员、质量员的数量也会相应增多。

具体的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可能如下(但请注意,以下数据仅为示例,并非最新官方发布信息,请以当前北京市住建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项目负责人:按照工程规模固定配置,不随建筑面积变化。

-技术负责人:同样按工程规模固定配置。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随着建筑面积增大而递增配置,例如在一定区间内每增加一定平方米数就增加一名管理人员。

若要获取详细和准确的标准,请查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发布的最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等相关文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二)说明:1、本配备标准是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57-2013 编制;2、表中所列*标注为可兼任的岗位;小计为专职岗位人员配备数量;3、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人员证书备案按DBJ50-157-2013 标准执行;4、土石方工程参照标准(以合同造价)执行,配备施工员、安全员;5、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同时具备上岗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资格。

专业承包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 准技术工人配备要求现场施工所有工种(含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必须 100%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 10%,一般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5%。

现场施工从业人员数量及岗位检查表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工程名称: 工种类别: 工程结构类型:施工面积:总工期:填写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现场施工主管理人员统计表填写日期: 年 月 日特种作业人员统计表(把增加的特殊工种加入)般作业人员统计表工人数量市场计算式房屋建筑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N=S X 2 TN工人数量(人)S建筑面积(MT工期(天)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A=(小型工程);一(中型工程);一(大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N=S X A- TN工人数量(人)S建筑面积(M2)T工期(天)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取值按;特大型桥梁及隧道和施工条件复杂的大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5—;其它大中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一;其它桥涵及隧道工程,结构工程取一;机电安装取一;道路、广场、园林绿化、综合管网及其它附属工程取一。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监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监理的主要责任是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而监理现场从业人员的配备标准,对于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维护工程质量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探讨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现场从业人员的配备标准。

1. 监理现场从业人员的角色与职责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现场从业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他们需要全面掌握工程的设计图纸和合同条款,熟悉相关施工规范和标准。

他们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1 施工现场监督:监理现场从业人员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督,确保施工按照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进度合理,材料符合规范。

1.2 质量控制:监理现场从业人员需要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施工质量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1.3 安全管理:监理现场从业人员需要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措施,预防和应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1.4 合同管理:监理现场从业人员需对合同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各方履行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纠纷和变更等事宜。

2. 监理现场从业人员的配备标准为了保证监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监理现场从业人员的配备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标准和要求:2.1 专业背景与技能要求:监理现场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专业(如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等)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

他们需要具备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2 相关证书和资质:监理现场从业人员应持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书和资质,如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这些证书和资质能够证明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3 数量配备:监理现场从业人员的数量配备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复杂度和工期来决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1. 引言嘿,大家好!今天我们聊聊一个话题,那就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听上去可能有点枯燥,但放心,我会尽量让它变得轻松有趣。

毕竟,谁说工程管理不能聊得愉快呢?在这片广阔的建筑天地里,管理人员就像是飞翔的“建筑天使”,带领着团队,确保每一块砖、每一根梁都能稳稳当当地落到位。

所以,今天就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哪些管理人才是必不可少的。

2. 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2.1 专业素养首先,咱们得说说专业素养。

想要在这个行业里混得开,基础知识可得扎实。

就像盖房子,没个好地基怎么行?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得懂得工程图纸,了解施工工艺,甚至得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光会喊“开工”,还得知道什么时候“关工”。

你想啊,万一施工时碰到法律问题,那可真是“如同蜀道一般艰难”!所以,找个专业的,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绝对是重中之重。

2.2 领导能力接着,领导能力也很重要。

施工现场可不像课堂,管理人员要有带领团队的能力,能把一群“大老粗”变成“精英团队”。

有些小伙伴可能会问,领导能力是啥?简单来说,就是能把大家的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比如说,碰到突发状况,领导要能及时做出决策,指挥大家“开足马力”,可别让工期拖沓,那可是会丢了面子的!要是能有“以人为本”的管理风格,那简直就是“锦上添花”。

3. 管理人员的具体角色3.1 项目经理说到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自然不能忽视。

他们就像是施工现场的“大管家”,负责整个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等。

项目经理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要有很强的沟通能力。

大家知道的,沟通不畅,问题就像是“雪崩”一样接连而来。

项目经理得时刻关注各方面的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可千万别让现场一片“乌烟瘴气”的样子,那样施工队伍可会很难受。

3.2 施工员然后是施工员,虽说他们在项目部里名头不大,但却是整个施工现场的“主力军”。

施工员不仅要执行项目经理的指令,还得把技术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上。

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一、引言天津市作为中国的四个直辖市之一,其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展迅速,成为国家重要的经济中心和现代化城市。

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从业人员的配备标准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进行深入探讨。

二、概述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是指针对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场地等,根据具体施工规模和项目性质制定的从业人员人数、专业技术水平及责任的标准。

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配置施工人员,对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减少事故隐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的制定依据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的制定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劳动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职责,对建筑施工中从业人员的配备提出了基本要求。

2. 地方政府规划和标准天津市需要根据自身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展情况,结合地方政府的规划和标准来制定和调整相应的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这些标准应当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衔接,同时还需考虑地方特色和实际情况。

四、不同施工类型的从业人员配备标准1. 房屋建筑工程对于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配备标准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性质来制定。

一般而言,小型房屋建筑工程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工地操作人员、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而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则需要配备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环境卫生等相关工程。

针对不同类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业人员的配备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对于桥梁工程,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理人员;对于给水排水工程,需要配备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和水务管理人员。

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

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

《施工现场八大员配置的规定》(征求意见稿)2015年10月1总则1.0.1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配备工作,推进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促进专业人员素质持续提高,提升施工企业的综合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

(对小型工程的要求可在条文说明中说明)1.0.3 本标准中的专业人员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

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可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等子专业。

1.0.4 现场施工专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及人数配备,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 专业人员的配备标准3.1 一般规定3.1.1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组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一个承包合同(标段)应当建立一个项目管理机构。

3.1.2 本标准所规定的项目管理机构中岗位设置和人员数量属于最低要求,施工企业可制定高于本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

3.1.3 特大型工程可按实际情况配备人员,但不得低于本标准中最大工程规模的人员配备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可配备副职若干人协助工作,副职不应对外行使应当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行使的职权。

3.1.5 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施工员、质量员应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配备相应专业的人员。

3.1.6 同一岗位专业人员超过3人(含)时,施工企业应明确其中一人为该岗位的负责人。

3.1.7 本标准中带“*”的表示该岗位人员可兼职其它岗位,但每人兼职不得超过1项,且每个岗位兼职人员不得超过1人。

3.1.8 本标准的工程规模划分应符合附表X的规定。

标准中的建设工程面积、金额均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值。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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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主要管理⼈员配备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主要管理⼈员配备标准(⼀)(以建筑⾯积测算)(优先选择项)员、安全员、质检员各1⼈;住宅⼩区或建筑群体⼯程建筑⾯积10万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增加配备施⼯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主要管理⼈员配备标准(⼆)注:⼯程合同造价在1亿元以上时,每增加5,000万元,增加配备施⼯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

说明:1、本配备标准是根据重庆市⼯程建设标准DBJ50-157-2013编制;2、表中所列*标注为可兼任的岗位;⼩计为专职岗位⼈员配备数量;3、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员证书备案按DBJ50-157-2013标准执⾏;4、⼟⽯⽅⼯程参照标准(以合同造价)执⾏,配备施⼯员、安全员;5、项⽬负责⼈、专职安全员须同时具备上岗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资格。

技术⼯⼈配备要求现场施⼯所有⼯种(含特种作业⼈员)技术⼯⼈必须100%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员⾼级⼯及以上的⼈员⽐例不得低于10%,⼀般作业⼈员⾼级⼯及以上的⼈员⽐例不得低于5% 。

现场施⼯从业⼈员数量及岗位检查表企业名称:资质等级:⼯程名称:⼯种类别:⼯程结构类型:施⼯⾯积:总⼯期:填写⼈姓名及联系⽅式:现场施⼯主管理⼈员统计表填写⽇期:年⽉⽇⼯⼈数量市场计算式房屋建筑⼯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N=S×A÷TN⼯⼈数量(⼈)S建筑⾯积(M2)T⼯期(天)A 每平⽅⽶平均⽤⼯数(⼯⽇);A=1.8---2.2(⼩型⼯程);1.6—1.8(中型⼯程);1.4—1.6(⼤型⼯程)市政基础设施⼯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N=S×A÷TN⼯⼈数量(⼈)S建筑⾯积(M2)T⼯期(天)A 每平⽅⽶平均⽤⼯数(⼯⽇);取值按;特⼤型桥梁及隧道和施⼯条件复杂的⼤型桥梁及隧道⼯程取5—7.5;其它⼤中型桥梁及隧道⼯程取6.25—9.38;其它桥涵及隧道⼯程,结构⼯程取7.5—11.25;机电安装取6.25—9.38;道路、⼴场、园林绿化、综合管⽹及其它附属⼯程取9.38—12.5。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履职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履职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履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履职一、引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和发展一直备受关注。

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及履职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对这一主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在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性和影响。

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1. 工地总负责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工地总负责人是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和出色的领导能力。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规定,工地总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通过相关的考核。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需要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环境的安全。

3.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他们需要对工程技术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保障施工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关键岗位人员履职1. 工地总负责人的履职工地总负责人需要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协调施工各方的关系、监督工程进度及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

他们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 技术负责人的履职技术负责人需对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总结与展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及履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建规范〔2020〕8号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我厅制定《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1月16日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优化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提高施工现场管控水平,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参照住建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住建行业主管部门)是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监督实施工作,各市(地)、县(区)住建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所辖区域本办法的监督实施工作。

第三条施工单位(包括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应组建与拟承揽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应按本办法确定的标准配置人员。

第四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专业管理人员。

第五条施工员、质量员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四个子专业,施工单位应按照不同施工阶段配备专业人员。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主要职责第六条项目负责人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任命,全面负责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参与各方组织协调等工作。

第七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由法定代表人任命,负责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编制、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等工作。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
配备标准
一、施工人员人数。

根据项目规模和类型,建议施工人员数量为不低于项目总人数的15%-30%。

二、技术员和管理人员。

1.施工现场技术人员人数应不低于工人总数的5%-10%。

2.根据施工队伍规模确定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的数量。

三、施工工人。

1.主要包括熟练工、半熟练工和学徒工,其中熟练工应不低于施工总人数的60%。

2.根据项目特点和组织分包情况,可适当较低或增加熟练工比例,但不得低于总人数的50%。

四、安全人员。

1.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建议配备不少于2名安全员,其中至少1名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

2.如项目处于复杂施工环境或周围环境条件较差的地区,需要增加配备安全员的数量。

五、其他工种及配备标准。

1.如有特殊工种等,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适当增设。

2.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配备,如吊装、焊接、切割等人员。

3.根据不同项目的情况,确定机械设备、车辆、材料等配备标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以建筑面积测算)(优先选择项)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二)说明:1、本配备标准是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57-2013编制;2、表中所列*标注为可兼任的岗位;小计为专职岗位人员配备数量;3、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人员证书备案按DBJ50-157-2013标准执行;4、土石方工程参照标准(以合同造价)执行,配备施工员、安全员;5、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同时具备上岗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资格。

专业承包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技术工人配备要求现场施工所有工种(含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必须100%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0%,一般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5% 。

现场施工从业人员数量及岗位检查表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工程名称:工种类别:工程结构类型:施工面积:总工期:填写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现场施工主管理人员统计表填写日期:年月日一般作业人员统计表工人数量市场计算式房屋建筑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N=S×A÷TN工人数量(人)S建筑面积(M2)T工期(天)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 A=1.8---2.2(小型工程);1.6—1.8(中型工程);1.4—1.6(大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N=S×A÷TN工人数量(人)S建筑面积(M2)T工期(天)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取值按;特大型桥梁及隧道和施工条件复杂的大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5—7.5;其它大中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6.25—9.38;其它桥涵及隧道工程,结构工程取7.5—11.25;机电安装取6.25—9.38;道路、广场、园林绿化、综合管网及其它附属工程取9.38—12.5。

云建标[2014]678 号《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云建标[2014]678 号《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3. 1
General Requirement
E吨ineering
3. 2. Building
3. 3 3. 4
….........……. (5) …...........................….........…. ( 5) ........………..........……........…. (9)
复杂程度高低及从业者掌握职业技能所需培训时间的长短,合理
设定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结构。
2.0.7
项目负责人
project manager
又称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上的授权委
托代理人。负责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
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生产活动。
2.0.8
项目技术负责人
2.0.4 2.0.5
组织。
专业知识
professional knowledge
p叫树t management team
完成专业工作应具备的系统化知识。
项吕部
在工程总承包企业支持下由项目经理组建并领导的项目管理
2. 0. 6
职业等级
professional level
通过对职业的分析与评价,根据执业范围的宽窄、职业技术
主要起草人:杨成陈鉴王剑非 周麟李梦君王晓燕暂Ii
勇孟应磊
林边疆
陈宏玲杨应祥孙延荣宁云华
牟村明杨昆
主要窜蛮人:江富刘玉林玉树顶陈晓d碟周云东
杜杰马占臣李琪碎俊伟
2
自次
1 总员4 ……........…·········…··················…………….
(1) (5) (9)
2
术语………………………………………………………(勾

闽建建【2013】43号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工作的意见

闽建建【2013】43号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工作的意见

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3】43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备案制度,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施工管理主要人员(以下简称“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根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登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中“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栏,填报《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附件2),并下载纸质备案表按要求盖章后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二、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附件1)。

建设(代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以及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对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最低标准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及数量应当与该工程项目投标时承诺的一致。

三、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一)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

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必须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由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建造师担任。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以建筑面积测算)(优先选择项)注:工业、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二)注:工程合同造价在1亿元以上时,每增加5,000万元,增加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

说明:1、本配备标准是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57-2013编制;2、表中所列*标注为可兼任的岗位;小计为专职岗位人员配备数量;3、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人员证书备案按DBJ50-157-2013标准执行;4、土石方工程参照标准(以合同造价)执行,配备施工员、安全员;5、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同时具备上岗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资格。

专业承包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技术工人配备要求现场施工所有工种(含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必须100%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0%,一般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5% 。

现场施工从业人员数量及岗位检查表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工程名称:工种类别:工程结构类型:施工面积:总工期:填写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现场施工主管理人员统计表填写日期:年月日特种作业人员统计表(把增加的特殊工种加入)工人数量市场计算式房屋建筑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N=S×A÷TN工人数量(人)S建筑面积(M2)T工期(天)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A=1.8---2.2(小型工程);1.6—1.8(中型工程);1.4—1.6(大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N=S×A÷TN工人数量(人)S建筑面积(M2)T工期(天)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取值按;特大型桥梁及隧道和施工条件复杂的大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5—7.5;其它大中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6.25—9.38;其它桥涵及隧道工程,结构工程取7.5—11.25;机电安装取6.25—9.38;道路、广场、园林绿化、综合管网及其它附属工程取9.38—12.5。

dbj61∕t 179-2021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

dbj61∕t 179-2021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

DBJ61∕T 179-2021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一、引言为了规范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专业人员配备,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内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专业人员配备。

三、专业人员配备要求1.施工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施工工艺,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

2.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

3.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能够有效地对施工质量进行监控和管理。

4.材料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材料管理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材料采购、储存、使用和检验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能够有效地对材料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

5.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管理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能够有效地对机械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

四、配备比例要求1.施工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比例: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一般不应低于1:50。

2.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比例: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一般不应低于1:100。

3.质量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比例: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一般不应低于1:50。

4.材料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比例: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一般不应低于1:20。

5.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比例: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一般不应低于1:100。

五、其他要求1.专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2.专业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各项事务。

3.专业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重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重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重庆推行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发布日期:2013-06-15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157—2013(以下简称《配置标准》)已发布,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近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就《配置标准》执行事项下发通知要求:一、本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按照《配置标准》的要求,配备施工现场从业人员。

二、施工现场从业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技术工人均应取得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

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配置严格按照《配置标准》的要求实行持证上岗;特殊作业人员严格实行100%持证上岗;钢筋工、混凝土工、防水工、模板工、结构焊工等关键工种应实行100%持证上岗;一般技术工人的持证上岗率,2015年应达到75%级以上,2017年应达到85%及以上。

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机械员除《配置标准》5.0.3中规定的情况外,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五、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应积极做好标准员、试验员和劳务员培训与考核的基础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员、试验员和劳务员培训和考核工作。

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并应保持相对稳定。

如确需变更,人员变更须经建设单位同意确认,并由施工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报原报备单位登记变更。

变更后的人员持证水平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持证水平。

七、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不按规定配备到位的,应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拒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不良行为记录,并纳入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以建筑面积测算)(优先选择项)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

重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重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重庆推行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发布日期:2013-06-15重庆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157—2013(以下简称《配置标准》)已发布,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近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就《配置标准》执行事项下发通知要求:一、本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按照《配置标准》的要求,配备施工现场从业人员。

二、施工现场从业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技术工人均应取得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

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配置严格按照《配置标准》的要求实行持证上岗;特殊作业人员严格实行100%持证上岗;钢筋工、混凝土工、防水工、模板工、结构焊工等关键工种应实行100%持证上岗;一般技术工人的持证上岗率,2015年应达到75%级以上,2017年应达到85%及以上。

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机械员除《配置标准》5.0.3中规定的情况外,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五、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应积极做好标准员、试验员和劳务员培训与考核的基础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员、试验员和劳务员培训和考核工作。

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并应保持相对稳定。

如确需变更,人员变更须经建设单位同意确认,并由施工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报原报备单位登记变更。

变更后的人员持证水平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持证水平。

七、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不按规定配备到位的,应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拒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不良行为记录,并纳入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以建筑面积测算)(优先选择项)员、质检员各1人;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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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以建筑面积测算)(优先选择项)
注:工业、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配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二)
注:工程合同造价在1亿元以上时,每增加5,000万元,增加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

说明:1、本配备标准是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57-2013编制;
2、表中所列*标注为可兼任的岗位;小计为专职岗位人员配备数量;
3、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人员证书备案按DBJ50-157-2013标准执行;
4、土石方工程参照标准(以合同造价)执行,配备施工员、安全员;
5、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同时具备上岗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资格。

专业承包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技术工人配备要求
现场施工所有工种(含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必须100%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0%,一般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5% 。

现场施工从业人员数量及岗位检查表
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工程名称:
工种类别:工程结构类型:施工面积:
总工期:填写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现场施工主管理人员统计表
填写日期:年月日
特种作业人员统计表(把增加的特殊工种加入)
工人数量市场计算式
房屋建筑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
N=S×A÷T
N工人数量(人)
S建筑面积(M2)
T工期(天)
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 A=1.8---2.2(小型工程);1.6—1.8(中型工程);1.4—1.6(大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
N=S×A÷T
N工人数量(人)
S建筑面积(M2)
T工期(天)
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取值按;特大型桥梁及隧道和施工条件复杂的大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5—7.5;其它大中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6.25—9.38;其它桥涵及隧道工程,结构工程取7.5—11.25;机电安装取6.25—9.38;道路、广场、园林绿化、综合管网及其它附属工程取9.3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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