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使馆工程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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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批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审批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审批办理程序基本流程:一、公司成立的手续(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二)批复文件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四)办理营业执照(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及IC卡(六)国税、地税登记证(七)外汇登记证(八)开立帐户(九)海关备案(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暂缓)二、公司取得土地的手续(十)土地挂牌(十一)立项批复(合资企业)(十二)环评批复(十三)安评批复(十四)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十五)办理土地证三、开工前的手续(十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十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十八)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通知书(十九)招投标(二十)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二十一)消防审核意见书(二十二)避雷设施检测表(二十三)建筑劳务团体计划生育协议书(二十四)项目经理、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二十五)建筑工程劳务监督登记表(二十六)保障金、定额测定费、担保金(二十七)施工企业税务登记备案证明(二十八)人防易地建设意见书(二十九)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三十)工程到位资金银行证明(三十一)抗震设防要求意见书◆项目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及费用第一部分公司成立的手续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办理部门:工商局所需材料: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所需费用:100元二、批复文件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办理部门:外经贸局所需材料:1、企业呈批章程(或合同)的请示;2、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然后到当地的中国大使馆认证);3、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份;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4份,法人简历;6、可行性研究报告;7、公司章程3份(投资者盖章、法人签字);8、经营场所证明(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当地证明)。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06]664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06]664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06〕664号)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新形势的要求,依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有关配套规定,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制定《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申请书的示范文本2.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批复的示范文本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六年四月三十日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一、为贯彻依法必须招标制度,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有关配套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市各级政府投资项目和实行核准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将招标方案报市或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招标方案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方面的采购细项,每个采购细项是否招标,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

三、核准项目招标方案的条件与标准(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已经获得批准(核准)。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申请不招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4.国内外民间组织或个人全额捐赠的;5.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提供者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6.有效投标或投标人不足3人,经依法重新招标后仍不足3人的;7.项目单位自身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或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设备、材料的生产条件和能力,不需要另行采购的;8.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9.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项目设计可以不招标;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宜招标的其他情形。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2.07•【文号】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施行日期】2012.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已经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管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活动,保障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以投标或议标方式承包合同报价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在对外投标或议标前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以下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是指中国的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工作。

商务部建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五条国家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申请融资、办理保函等业务。

开展上述业务应当符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第六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北京工程项目审批制度规定

北京工程项目审批制度规定

北京工程项目审批制度规定一、审批机构北京市工程项目审批机构主要包括市建委、市规划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

市建委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市规划委负责工程项目的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工程项目的用地审批和土地规划管理工作;市房管局负责工程项目的房屋预售许可和销售管理工作。

二、审批流程1.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管理办法》,向市规划委递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材料,并按期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合格后,市规划委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方可开始项目的前期工作。

2. 建设项目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向市建委递交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材料,并接受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完成设计文件的修订,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3.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向市建委递交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报材料,并接受审查后批准颁发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始进行工程施工。

4.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向市建委递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报材料,并接受竣工验收后方可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工程项目得以交付使用。

三、审批标准1. 审批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规划。

2. 审批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核,确保设计方案合理、施工方案安全、材料质量可靠。

3. 审批项目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证书、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等。

四、审批监督1. 市建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审批过程的监督,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审批结果合理。

2.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主体要依法履行审批手续,不得私自施工或变更设计方案。

3.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处罚,确保审批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度。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项目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二0一一年一月目录1.总则 (2)2.工程签证内容 (3)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4)3.1承包单位职责 (4)3.2监理单位职责 (4)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5)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6)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9)6.附表及附图 (12)1总则1.1为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申请、审批流程及费用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1.3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须遵守“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事实,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工程签证的支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1.5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工程签证费用,可作为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只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签证费用才能纳入工程结算内容。

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6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他变更。

1.7工程签证:在工程变更执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费用增减而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经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的凭证。

1.8工程签证必须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承包单位须在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报送的,指挥部有权不予受理。

1.9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之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处理。

2工程签证内容2.1可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2.1.1因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不符,或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工作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工程建筑产品指南中国建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工程建筑产品指南中国建筑标准

3 建筑铜管【产品选用要点】牌号、供货状态、精度等级、化学成分、尺寸及允许偏差、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卫生要求。

3.1 概述1)定义用铜制成的半成品,拉制成型的无缝的,具有圆的横截面,均匀的名义壁厚,连续的圆面,其成品呈直条或盘卷的形态。

2)分类管材的牌号、状态、规模,见表3.1–1。

表3.1-13.2 主要技术性能1)牌号选用TP2。

2)供货状态硬态;半硬态 DN≤25mm。

3)精度等级选用高精级。

4)管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加工铜及铜合金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GB/T 5231中TP2和TU2的规定,其中TP2成分见表3.2–1。

表3.2-1(1)管材的尺寸系列见表3.2–2。

壁厚不大于3.5mm的管材壁厚允许偏差应为管材名义壁厚的±10%,壁厚大于3.5mm的管材壁厚允许偏差为±15%。

(2)管材的外径允许偏差见表3.2–3。

(3)长度不大于6000mm的管材长度允许偏差为+10mm,盘管长度应比预定长度稍长(+300mm)。

直管长度为定尺长度、倍尺长度时,应加入锯切分段时的锯切量,每一锯切量为5mm。

表3.2-2 管材的外形尺寸系列2mm2。

2 加工铜的密度取8.94g/cm2,作为计算每米铜管重量的依据。

3 客户需要其他规格尺寸的管材,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表3.2-3 管材的外径允许偏差 (mm)注:a 包括圆度偏差。

b 软态管材外径公差仅适用于平均外径公差。

(4)外径不大于Φ108mm硬态和半硬态直管的直度见表3.2–4,外径大于Φ108mm管材的直度由供需双方协商。

表3.2-4 管材的直度 (mm)(5)直管的端部应锯切平整,切口在不使管材长度超出允许偏差的条件下,允许有不超出表3.2–5规定的切斜。

表3.2-5 管材端部的切斜 (mm)表3.2-6 管材的力学性能7)工艺性能(1)扩口(压扁)试验外径不大于54mm的软态和半硬态管材(硬态管经退火)进行扩口试验时,采用45°的锥,其扩口率应为30%。

驻华大使馆基坑工程施工方案

驻华大使馆基坑工程施工方案

目录第一章工程概况 (2)第二章基坑降水、支护方案设计 (2)第1节设计依据 (2)第2节基坑降水方案的设计 (3)第3节基坑支护方案的设计 (4)第三章施工总体布署 (6)第1节施工程序及进度(各工序的综合协调) (6)第四章基坑降水工程 (15)第五章基坑支护工程 (17)第六章土方挖运工程 (20)第七章质量保证措施 (22)第八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31)第九章雨期施工措施 (34)第一章施工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该工程为文莱驻华大使馆。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第三使馆区内。

基底埋深为5m。

局部电梯井6m。

二、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参考附近的马来西亚驻华使馆地质勘察资料)(一)工程地质条件拟建场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北侧第三使馆区内。

地形平坦。

根据钻探结果。

拟建场地在15m 勘探深度内的地质构成为:地表为人工填土。

以下为第四纪冲击层。

自上而下分述如下:1.杂填土:本层厚度0.50~2.70m。

层底标高34.84~37.57m。

2.素填土:本层厚度0.40~1.80m。

层底标高33.94~36.83m。

3.质黏土:本层厚度9.60~10.80m。

层底标高26.12~27.53m。

(二)工程水文地质情况1999 年12 月上旬勘探时。

遇到两层地下水。

第一层为上层滞水。

静止水位埋深0.80~3.20m(相应于标高34.90~36.06m);第二层为潜水。

静止水位埋深14.00m(相应于标高24.22m)。

近年最高地下水位标高为36.00m 左右(上层滞水)。

第二章基坑降水、支护方案设计第1节设计依据施工一、该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部分设计图纸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三、《建筑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第2节基坑降水方案的设计一、降水方法的选择根据场地含水层的分布、组织结构和水力性质。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规定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规定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XXXXXXXX二○一一年二月目录一、立项报批(一)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工程选址、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的必要性等)。

2、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

3、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具有以下附件:1)、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及条件的初审意见;2)、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3)、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4)、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消防、劳动安全、地震的审查意见;5)、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注:所有附件需以业主方的名义向各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1、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直接上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

2、总投资在1000 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5 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 万平方米的基建和房地产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立项申请文件一起上报。

3、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企业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4、市计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5 个工作日内,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般小型建设项目,批复预备建设项目。

5、属上级发展部分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市计委在审查符合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拟文转报省计委。

6、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市计委有权否决,不予批复或转报。

(三)主管部门1、社会发展处(1)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汇总编制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协调人口、教育、劳动、卫生、体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档案、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的发展政策;负责社会事业方面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审查上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或审查上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招生计划;参与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综合平衡。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09.03.03•【字号】京公交字[2009]215号•【施行日期】2009.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京公交字〔2009〕215号)局属各单位: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北京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表〉的通知》(京政法制发〔2008〕30号)要求,局结合公安部新修订的部门规章及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经市政府重新确认,对由交管局负责实施的10项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规范进行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工作规范2.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规范3.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工作规范4.机动车驾驶证定期检验工作规范5.非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6.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7.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工作规范8.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工作规范9.外省市长途客运车辆通行许可工作规范10.旅游客运汽车旅游通行许可工作规范北京市公安局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附件1: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工作规范许可事项名称: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

许可事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二款:“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在道路上堆物、施工作业以及开辟通道,设置台阶、门坡、广告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占用道路行为,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北京工程项目审批制度

北京工程项目审批制度

北京工程项目审批制度一、北京市工程项目审批制度的基本情况1.审批依据北京市工程项目审批制度的依据主要是《北京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其中,《北京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条例》明确了工程项目的申请、审批、监督和管理的程序和内容,规定了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为北京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供了法律依据。

2.审批范围北京市工程项目审批制度的范围涵盖了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市政公用设施、环境保护工程等。

在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都需要进行审批,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3.审批机构北京市工程项目审批的主要机构包括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这些机构各司其职,协同合作,共同参与项目审批流程,保证项目审批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4.审批程序北京市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立项阶段的预审、设计阶段的审查、施工阶段的验收等环节。

各个阶段都有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审批工作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确保项目能够及时推进和完成。

二、北京市工程项目审批制度的特点和优势1.科学性北京市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建立了科学的项目审批流程和标准,明确了审批的内容和要求,使审批工作更加规范和有序。

各个审批环节都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参与,确保审批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2.公正性北京市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注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公正。

审批机构和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谋取私利,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3.高效性北京市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建立了快速、高效的审批机制,提高了审批效率和质量。

审批机构和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进行审批工作,确保项目能够及时推进和完成。

4.服务性北京市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注重为建设单位和项目申请人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审批服务。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项目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二0一一年一月目录1.总则 (2)2.工程签证内容 (3)3.工程签证管理职责 (4)3.1承包单位职责 (4)3.2监理单位职责 (4)3.3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职责 (5)4.工程签证申请与审批流程 (6)5.工程签证资料规定 (9)6.附表及附图 (12)1总则1.1为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签证申请、审批流程及费用管理,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1.3参与工程签证的人员须遵守“守法、公正、科学”的准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事实,工程签证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1.4工程签证的支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说明详尽、文字表述无异议、图示尺寸准确。

1.5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审批通过的工程签证费用,可作为办理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的依据,具体计量支付还须符合相关合同规定;只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程签证费用才能纳入工程结算内容。

工程签证费用的最终审定以政府广发行结算审核终审部门审定为准。

1.6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工程变更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他变更。

1.7工程签证:在工程变更执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费用增减而发生的,且在竣工图中无法反映,经监理单位和指挥部确认的工程(作)量,按规定办理的凭证。

1.8工程签证必须要“一事一签、随发生随签”,承包单位须在本办法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签证,逾期报送的,指挥部有权不予受理。

1.9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签证的归口管理部门,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之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处理。

2工程签证内容2.1可办理工程签证的内容2.1.1因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条款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不符,或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必须由承包单位承担的费用(风险)以外而发生的工作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协议纪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协议纪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协议纪要文章属性•【缔约国】巴基斯坦•【条约领域】外交•【公布日期】2000.05.16•【条约类别】其他•【签订地点】北京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协议纪要(2000年5月16日)为进一步发展两国经济、贸易、科学和技术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经济、贸易、科学和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0年5月15日-16日在北京举行。

中国政府经济贸易代表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石广生部长阁下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组成见附件1。

巴基斯坦政府经济贸易代表团由巴财政部部长肖克特·阿齐兹阁下率领。

巴基斯坦政府代表团组成见附件2。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财政部肖克特·阿齐兹阁下在访华期间,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吴仪阁下接见。

本次会议是在热情友好和相互谅解的气氛中进行的。

双方全面介绍了各自国家的经济情况,回顾了自第十次联委会以来两国间的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的进展情况,同时就进一步促进双边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广泛地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协议纪要如下:一、贸易部分1.双方回顾了第十次联委会以来双边贸易的发展,并对此表示满意。

同时,双方认为进一步扩大双边贸易存在很大潜力。

2.自上届联委会以来,双方采取了积极措施,使两国间贸易不平衡状况得以改善。

巴方对此表示赞赏,同时对贸易不平衡问题仍表示关注,希望中方继续努力采取措施改善贸易不平衡状况。

巴方并提出如下商品,可供中国进口:原棉、棉纱、棉布、其他纺织品、皮革和皮革制品、石油产品、铬矿砂和铬矿、芒果、柑橘、糖制品、大米、鱼、糖蜜、饮料、大理石及产品、纺织工业半成品、聚酯切片、古尔胶和古尔胶产品、PTA产品、体育和外科手术产品等。

中方表示将积极鼓励中国公司优先考虑进口上述商品。

具体交易条件由买卖双方自行商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8.04.29•【文号】银发[2008]162号•【施行日期】2008.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4月29日银发[2008]162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等规定,现就规范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各驻华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驻华机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

(一)各驻华机构已在银行开立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但未确定基本存款账户的,应指定其中一个账户作为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其他已开立的账户均作为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各驻华机构指定或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文件为《各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名录》(以下简称《机构名录》,见附件),账户名称应与《机构名录》记载的机构名称全称一致。

各驻华机构指定或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应纳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录入系统时,证明文件种类选择“批文”,证明文件编号为《机构名录》上各驻华机构的编号。

(二)新设立的驻华使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证明文件为外交部礼宾司出具的证明其合法成立的书面文件。

新设立的驻华领事馆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证明文件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其合法成立的书面文件。

新设立的驻华机构申请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应纳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管理,账户名称应与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机构名称全称一致。

对外援助成套施工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对外援助成套施工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对外援助成套施工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指导手册(初稿)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目录1 总则2验收条件和验收依据3验收专家组4验收工作方案5验收工作流程6现场验收工作7 中止验收8 验收专家组工作要求9验收工作配合要求1 编制说明1.1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以下简称经济合作局)为规范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以下简称成套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指导手册。

1.2成套项目施工验收工作坚持“过程控制、分级验收、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

1.3 本指导书适用于以中方代建项目方式实施的成套项目的施工中期验收和竣工验收2 验收条件和验收依据2.1 成套项目满足下列条件时,经济合作局可组织进行中期验收:(1)主体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工,施工企业自检合格;(2)项目管理企业已组织完成分部工程中期验收,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或优良;(3)施工技术资料和过程管理资料已按《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技术资料归档整理与移交办法》的有关规定整理完毕;(4)项目管理企业会同总承包施工企业已正式向经济合作局提交成套项目中期验收申请。

2.2成套项目满足下列条件时,经济合作局可组织进行竣工验收:(1)项目全部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工,主要工艺设备或配套装备经联运负荷试运行达到功能要求或形成生产能力,工程总承包企业自检并经项目管理企业检查合格;(2)施工技术资料和过程管理资料已按《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技术资料归档整理与移交办法》的有关规定整理完毕;(3)竣工图、维护指导手册(双语)已编制完成;(4)项目管理企业已组织完成对项目的预验收并做出合格或优良结论,工程总承包企业已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5)已完成现场清理和保洁;市政供水供电或现场水电条件满足验收工作要求;(6)项目管理企业会同总承包施工企业已正式向经济合作局提交成套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分别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规定

北京展览馆施工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展览会施工搭建的管理,确保在北京展览馆举办的各类展览会或其他大型活动[以下统称(展览会)]安全顺利的进行,施工单位进馆施工应严格遵守《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展览会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主办单位及北展展览分公司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展台及人身安全。

特制定展览会施工管理规定如下:∙施工资质要求凡进入北京展览馆施工的施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营业执照)。

2、历年在北京展览馆施工搭建中,未出现任何施工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北京展览馆取消施工搭建资格的施工单位见北京展览馆网站)3、企业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下的,施工押金增加一倍,并出具参展商(或委托施工搭建单位)的担保函及参展商单位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展会主场搭建单位须持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营业执照),展会租馆面积在壹万伍仟平米以下的,施工押金须交纳30万元,另押空白支票一张。

展会租馆面积在壹万伍仟平米以上的,施工押金须交纳50万元,另押空白支票一张。

展会结束后,三日内与场馆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未能结清账目的,场馆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划转主场所抵押的支票及押金。

∙办理施工手续(一)、施工单位须在进馆施工前一周到北展展览分公司办理施工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1、施工单位办理展览会施工的介绍信、施工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施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标注尺寸的彩色设计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电路图。

4、施工单位与参展商签订的展台搭建承揽合同书的复印件或参展商委托搭建书。

5、各施工人员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特殊工种(如电工)有效证件复印件。

6、由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定《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并加盖公司印章。

7、填写施工申请表。

(二)、交纳相关费用∙施工管理费、施工证件费、电源接驳费费等。

收费标准见参展手册。

境外嘉宾报批要求

境外嘉宾报批要求

境外嘉宾报批要求签署场地协议时务必向场地咨询清楚,是需要进行专门的公安报批,还是仅以场地方进行常规报备即可,两种方式耗时耗力程度简直是天壤之别!想要在北京举办一场海外(港澳台及国外)艺人的(大型)演出,行政流程真的是一件很熬人的事。

在签署场地协议时,务必向场地咨询清楚,是否需要进行专门的公安报批,还是仅以场地方进行常规报备即可,两种方式耗时耗力程度简直是天壤之别!以下,以在北京市海淀区举办一场台湾艺人的演唱会,并且需要进行完整的公安报批手续为例:首先,你的公司要具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在两年内完成三场国内演出报批,才具备报批海外艺人的资质。

如果没有,那么你可以选择一家具备资质的承办方来合作。

请务必为市文化局报批(20个工作日)、外事办工作签证(7个工作日)、公安报批(20个工作日),总共需留足47个工作日,加上中间筹备资料约需3个工作日,总共需留足50个工作日即十周(两个半月)!完成所有行政手续后才可以正式开始售票!千万不要存有任何侥幸心理!无论别人多么顺利,你也要防备会遇到各种天灾人祸:你的合作方资质不齐全、合作单位老板出差不能签署确认函、法定节假日、办事员调科室交接工作等等,以及群星逆行再持续水逆,都可能使时间拖延再拖延!在进行后面的一系列工作前,请按如此步骤再梳理一遍:1.时间留充足:以确保先完成所有策划,越细致越好!再根据策划内容去进行报批工作!开票时间留够!2.预算留充足:反正项目一开始就只有花!花!花!买!买!买!老板砍预算的方式一般都是超脱现实的。

当梦想照进现实,一定要备足钱!3.人员留充足:没啥可解释了,现在人是最贵的,但至少跑腿的也要留足。

第一步:在北京市文化局进行文化报批,获得北京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需准备资料:1.演出内容:项目名称、演出日期及准确开始时间、演出场地(这三项内容会贯穿项目始终,需严格记清);2.主/承办方公司证照: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主/承办合作协议;4.参加演出人员证件:身份证(正反面)、外籍人士护照复印件、或港澳回乡证/台胞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满18岁成员需监护人出具同意书;5.演出团队登记表,需注明工种;6.演出人员合约;7.演出人员确认函;8.演出人员介绍;9.演出节目内容及试听材料:1)中文节目单、2)歌词、3)所有曲目的音/视频资料-刻录成光盘;(宁可多报不演,也不少报多演);10.场地租赁合约及确认函;11.银行资金证明;以上,是主办方必须准备的基础材料。

工程签证流程

工程签证流程

工程签证流程工程签证是指外国人在中国从事各类工程项目的签证。

工程签证主要包括A类、B类和C类工程签证。

下面是工程签证的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要在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交签证申请。

申请人需要填写签证申请表格,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及拟在中国从事的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

此外,申请人还需提供有效护照、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工程项目合同或派遣函、担保函等文件,以证明其从事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其次,使领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使领馆会仔细核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核过程中,使领馆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补充说明。

如果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使领馆会发出工程签证通知书,并将其转交给申请人。

第三,申请人收到工程签证通知书后需要到中国驻外使领馆领取工程签证。

申请人需要携带有效护照原件,以及其他使领馆要求的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使领馆进行签证的领取。

使领馆会对申请人的签证材料再次核验,并在通过核验后将工程签证贴在申请人的护照上。

最后,申请人在获得工程签证后需要进行入境申报。

申请人在入境中国时,需要向边检部门申报并出示有效的工程签证。

边检部门会对申请人的签证进行核验,并在通过核验后才允许申请人入境。

一旦获得入境许可,申请人即可开始在中国从事其申请的工程项目。

总的来说,从申请到获得工程签证的整个过程需要申请人提供真实合法的材料,并经过使领馆的审核和核验。

只有通过所有流程的申请人,才能获得工程签证并入境中国从事工程项目。

申请人在办理工程签证时要积极配合使领馆的要求,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同时,申请人在入境后也要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操作,确保合法合规。

使馆工程项目规划设计至工程开工的工作程序

使馆工程项目规划设计至工程开工的工作程序

使馆工程项目规划设计至工程开工的工作程序使馆工程项目规划设计至工程开工的工作程序使馆工程项目是外交工作中重要的一环,其建设规划和设计过程需要高度的专业性和系统性。

以下是从规划设计阶段到工程开工阶段的具体工作程序。

一、规划设计阶段1. 收集资料首先需要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土地、法律法规、建筑标准、环保要求、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状况等方面的资料。

同时也需要了解外交工作需要、预算、时间等方面的要求。

2. 规划设计在以上资料基础上,进行规划设计,包括建筑总体布局、建筑面积、楼层数、用途等方面的设计。

对于外墙材料、内装饰、建筑基础等细节也要进行详细的设计。

3. 费用估算根据规划设计结果,进行费用估算。

费用包括建筑物本身的费用、配套工程费用等方面的估算。

同时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项目预算。

4. 环保评估对于使馆工程项目,环保评估至关重要。

在规划设计阶段,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确保规划设计方案符合当地环保法规的要求。

5. 相关部门审批完成规划设计、费用估算和环保评估后,需要向国内外相关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和申请审批,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招标阶段1. 招标编制招标编制包括制定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和预算等方面的内容。

需要根据项目建设要求,细化招标标准及技术规格。

2. 发布招标信息招标方案制定完毕后,需发布招标信息,吸引合适的招标人参与。

招标信息应该包括项目概述、招标人要求、投标要求、竞标文件要求等方面的信息。

3. 评标纪要招标结束后,需要进行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包括资格审查、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等方面的内容。

评标前需要制定评标办法及标准,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标。

评标结束后,需要制定评标纪要。

三、建设阶段1. 签订合同在评标纪要出炉后,需要与投标单位进行合同签订。

合同内容应包括建设工程实施合同、质量监督合同、验收合同等方面的内容。

2. 建设实施在合同签订后,开始建设实施。

建设实施包括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方面的内容。

北京使馆工程审批手续

北京使馆工程审批手续

北京使馆工程审批手续外交人员服务局网站资料1、外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使馆)须将拟建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的情况正式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以下简称外交部)。

2、使馆就该工程的管理和监理事宜与外服局签订管理协议和监理协议[外服局提供协议草稿,使馆缴纳管理费和监理费]。

3、使馆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中国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进行该工程方案的初步设计[使馆支付设计费]。

4、由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以下简称外服局)代使馆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申报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意见:工作周期:自市规委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后出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意见书(以下简称规划意见书)。

报批所需资料:⑴、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和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它事项申报表”;[服务局提供]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服务局提供]结构基础证明文件;[1⑸、在基础测绘基本比例尺(1:500,1:2000)图纸上,用铅笔划出用地范围或位置的地形图1份(远郊地区2份) ;[服务局提供]⑹、依法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需持经相应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⑺、产生无线电波辐射和可能对无线电台(站)造成有害干扰的建设项目,需要有无线电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意见;⑻、拟搬迁广播电视设施的建设项目及在已有广播电视信号空中专用传输通路内建设的项目,需要有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意见;⑼、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

5、在获得建设工程规划意见书之后,按照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规定,到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办理勘察设计招标手续[使馆支付招标费用]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分为:招标登记阶段、资格预审阶段、招标文件审核阶段、招投标备案阶段。

招标工作共需三个月时间完成,其中不包括使馆确定方案的时间。

6、外服局代使馆委托地质勘察单位进行该工程场地的地质勘察,并向设计单位提供该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使馆支付地质勘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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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人员服务局网站资料
1、外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使馆)须将拟建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的情况正式照会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以下简称外交部)。

2、使馆就该工程的管理和监理事宜与外服局签订管理协议和监理协议[外服局提供协议草稿,
使馆缴纳管理费和监理费]。

3、使馆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中国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进行该工程方案的初步设计[使
馆支付设计费]。

4、由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以下简称外服局)代使馆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申报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意见:
工作周期:自市规委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个工作日)后出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意见书(以下简称规划意见书)。

报批所需资料:
⑴、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和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它
事项申报表”;[服务局提供]
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服务局提
供]
结构基础证明文件;[
1
⑸、在基础测绘基本比例尺(1:500,1:2000)图纸上,用铅笔划出用地范围或位置的地形
图1份(远郊地区2份);[服务局提供]
⑹、依法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需持经相应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

⑺、产生无线电波辐射和可能对无线电台(站)造成有害干扰的建设项目,需要有无线电
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意见;
⑻、拟搬迁广播电视设施的建设项目及在已有广播电视信号空中专用传输通路内建设的项
目,需要有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意见;
⑼、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

5、在获得建设工程规划意见书之后,按照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规定,到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
处办理勘察设计招标手续[使馆支付招标费用]
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分为:招标登记阶段、资格预审阶段、招标文件审核阶段、招投标备案阶段。

招标工作共需三个月时间完成,其中不包括使馆确定方案的时间。

6、外服局代使馆委托地质勘察单位进行该工程场地的地质勘察,并向设计单位提供该工程的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使馆支付地质勘察费]。

7、设计单位根据审定方案通知书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纸(以下简称施工图)的设计工作,并经使馆向外服局提供该工程的消防系统、交通布置和绿化设计等图纸和资料。

8、由外服局代使馆向北京市消防局、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环保局和北京市园林局
等部门征求对该工程的审查意见[但需使馆协助出具办理相关手续的照会,如:消防自负照会等]。

9、使馆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

10、由外服局向外交部和市建委申请将该工程项目列入本年度的施工项目计划之中。

11、由外服局至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办理该工程的竣工档案备案登记手
续(该工程竣工后将由使馆向外服局提供该工程的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以送交档案馆验收存档)。

12、由外服局代使馆向市规委申报该工程的规划许可证:
工作周期:自市规委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个工作日)后出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规划证)。

报批所需资料:
(1) 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和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它
事项申报表”; [服务局提供]
(2)、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各1份(含复印件);以及规划意见书注明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需准备的关文件、协议、图纸及模型;
(3)、市项目计划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文件或其它批准文件(300平方米以内的建筑工程,3000平方米以内的翻建工程及施工暂设工程、构筑物不需此项。

其中翻建工程需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服务局提供]
(4)、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的绘制的设计方案图2套(以A3规格(横向)和A4规格
(竖向)装订成册)。

总平面图应是以现状地形图为底图绘制的蓝图,单体建筑比例尺为1/500,居住区方案比例尺为1/1000,并标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1/100或1/200)各1份;[设计单位转使馆提供]
(5)、依法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需持经相应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服务局办理]
(6)、消防主管部门对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决定。

[服务局办理]
(7)、在道路两侧开辟通道,设置台阶和门坡,需要有市交管部门的审查同意意见。

[服务局办理]
(8)、需要进行日照影响评价的建筑,附日照影响分析报告1份;[设计单位提供]
(9)、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应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1份。

[服务局办理,使馆交纳报告编制费]
(10)、按A4规格(竖向)装订成册的建设工程施工图纸1套(施工图纸包括:图纸目录、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剖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平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各1份);另再附相同总平面图2张;[设计单位转使馆提供]
(11)、工程档案登记证明。

[服务局办理]
(1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要求。

13、由外服局至园林局办理该工程场地内的伐树手续[使馆缴纳伐树费用]
14、由外服局至市建委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15、依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招投标管理办法),由外服局代使馆至北京市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标办)申请办理招投标手续:
⑴、使馆可以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中国招标代理公司[使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⑵、使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承包商;
⑶、使馆与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其中要注明外服局是该工程的监理单位)。

发生费用:招投标交易服务费、合同印花税[均由使馆缴纳]。

16、由外服局至北京市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质监总站)办理该工程的报监手续。

17、由外服局至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办理计划统计注册手续。

18、由外服局代使馆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缴费手续[使馆缴纳此两
笔费用]。

19、由外服局办理该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施工图纸的审查手续[设计单位转使馆提供审查所需的
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部分申报资料由外服局提供;使馆缴纳地勘报告审查费和施工图审查费]。

20、由外服局至质量监督部门办理该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承包商提供报审所需的资料]
21、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险凭证提供给服务局。

22、由外服局办理该工程项目资金保函及证明的备案手续[使馆出具承担该工程施工费用的照会]
23、由外服局执上述各项批件至市建委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开工证)。

24、由外服局至各市政部门办理手续,使馆则向外服局提供报批所需的图纸和文件等资料(各
市政部门接用手续包括:上水、雨水、污水、天然气、城市热力、电话通信、卫星电视和城市
电力等的报装登记手续)[根据不同情况由外服局、使馆或承包商分缴不同项目的技术服务费、
施工管理费等]。

25、该工程获得开工证后承包商方能开始动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镇一般建设项目)(规划委员会网站资料)
(一)受理条件: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
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者相关文件;
4、前期规划管理文件,包括: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重大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应当提交经过审查的建设工程扩大初步设计方案,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5、前期规划管理文件注明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需要提交的相关文件;
6、使用国有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7、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前期规划管理文件要求绘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图中的主要部分(按A4规格(竖向)装订成册)1套,另再附相同设计总平面图5份(建设单位为多个的需按增加的单位个数增加图纸份数);
(施工图纸的主要部分包括:图纸目录、无障碍设施设计说明、设计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剖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平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各1份);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审查、决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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