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项目-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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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措施
1、防火灾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防火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防止火灾发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1.1、建立各项防火制度,健全消防机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检查,及时消灭火灾隐患。
1.2、设立多个防火安全责任区,并有工区管理人员分区负责。
1.3、电工人员须熟知电气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及电器防火安全规则。
1.4、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电工人员方可施工,不得任意增设电源和电气设备。
1.5、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严禁超过安全负荷。照明灯炮的安装要距离可燃物30厘米以上。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发现不安全情况要立即修理。
1.6、认真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防火间距离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工棚防火措施中的规定执行。及时清除库房周围杂物及可燃物资。
1.7、库内各类物资应根据其防火特性、存储方法、物资堆码高度、通道间距等规定、分类、分库存放,不得混存。
1.8、库内禁止使用日光灯和60W以上的白炽灯,对易燃、易爆库房的通风设备要每日检查;照明设备每次用完后,应立即切断电源。
1.9、管库员上岗前应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达到“三懂三会”,并熟悉水源装置和消防设施情况,熟知仓库防火规定后,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10、管库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遵守仓库保管、领取、发放、交接班等项制度。严禁在库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将可能引起火灾的危险品带入库内。库房要设备醒目的防火标志,配齐相应的消防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
1.11、管库员负责仓库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维护好消防器材;发现隐患,除及时报告外,应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1.12、油料必须分类存放,禁止温存。汽油桶必须使用铜制开桶器。
1.13、库房内禁止安装、使用非防爆照明装置和其它电器设备,库区严禁烟火,禁止穿带铁钉鞋人员和携带能产生火源的器具进入库区。
1.14、库房周围10米以内禁止堆放可燃杂物,并设立防火警告标志。配备相应的避雷、防火设施。库区内保持整洁。
1.15、库房要明确防火责任人,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1.16、要设置工棚防火员,负责检查、督促防火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1.17、爱护工棚的灭火器材,不得移作他用,并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工棚实行“一盆水”制度。
1.18、工棚的电器设备和照明线路必须经领导批准后,由专职电工安装,其他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源插座,禁止点60W以上大灯泡和长明灯。
1.19、工棚内禁止烧油炉、火炉、电炒锅等电炊具和电热器具。禁止吸“倒床烟”及乱丢烟头、火柴梗。
1.20、应积极检查、督促防火制度和“一盆水”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火险,除立即报告外,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21、木工房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并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
1.22、木工房内的废料(刨花、锯沫、木屑)每天下班前必须彻底清扫,及时清除。
1.23、木工房内应配有足够的各种灭火设备、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
1.24、每天下班或交接班时,对电源、火源细致检查,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木工房。
2、防爆炸安全防范措施
爆破作业是一项有一定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的作业。在整个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根据工程要求和爆破的具体条件,严密组织好施工防护,严格控制爆炸能源释放过程和介质破碎过程,将爆破范围及爆破危害控制在规定的安全限度之内。
2.1、基本要求
2.1.1在进行路基施工爆破时应严格按照土石方爆破的安全生产规程办理。如:严禁使用打火机、传呼机、手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配置电器、照明设备等。
2.1.2存放爆破品库房、装炮区;严禁吸烟、点火。
2.1.3检查、试验时,应远离施工地点,并禁止在炸药库房附近进行
试验。
2.2、爆破施工作业劳动安全
2.2.1爆破作业应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选用爆破专业队伍。
2.2.2爆破施工前,应根据工程要求和爆破点的具体情况制定爆破方案,防护措施(减震,防冲击波,防飞石,防噪声)和具体的施工方法。
3、防坍塌安全防范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防止桥梁施工坍塌事故的发生,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结合本标段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3.1、桥台、基坑开挖
3.1.1、坚持先支护(强支护)、后开挖(短进尺、弱爆破)、快封闭、勤量测的原则。
3.1.2、严格控制超欠挖,加强测量工作。
3.1.3、认真做好边坡防护工作,及时处理危石。
3.1.4、在遇到断层和不良的情况下作业时,必须指派人员在一定位置上观察险情,避免发生事故。
3.2、边坡支护
3.2.1、支护宜随挖随支护。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围岩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
3.2.2、不得将支撑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支撑柱应加设挡板,并加木楔塞紧。
3.2.3、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临时支护失效时,应
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
3.2.4、在喷射混凝土作业中,在喷射开始前,应详细检查围岩受喷面的情况,应彻底清理危石、浮石。
3.2.5、对脚手架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扭曲、压屈等现象和征兆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应使其他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4、防洪安全防范措施
4.1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指南》、项目部下发的《雨季施工安全方案》及国家有关防洪法律、法规进行防洪工作管理。4.2、实行防洪工作领导总负责,逐级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岗位负责制,技术负责制,做到统一指挥,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各负其责。
4.3、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汛期不安排危及边坡稳定的工程项目,做好工地排水,维护路基设备的抗洪能力。
4.4、加强检查,及时发现险情,以便采取加固措施,力争少坍方,不(少)断道,确保施工安全。
4.5、做好抢险的人力物力准备,熟知各种灾害的抢险方法,以最快速度抢通施工线路。
5、高空作业防人员坠落安全防范措施
5.1、高空作业防范措施:
5.1.1、作业前必须检查安全带(绳)、网及设备是否完好;
5.1.2、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带(绳)、帽,按规定设置防护网;
5.1.3、重叠施工时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5.1.4、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