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适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同意登记机关将本
承诺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
请仔细阅读承诺条款,并亲笔抄录“我已知晓以上承诺条款”
。
□□□□□□□□□□
承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
年月日
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涉及“先照后证”登记。 2、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合伙事务执行人)签署;申请变更登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指导意见》
(苏政发, 2015? 113 号)等有关规定,在申请企业注册登记中,本人以企业法定代
表人 ( 合伙事务执行人或代表 /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的身份郑重
承诺:
1、本企业已经具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设立 ( 开业 ) 、住所变更登记条件,本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住所 ( 经营场所 ) 详细地址
房屋用途
□住宅(□城镇非独立住宅 □商业及其他非住宅
□城镇独立住宅
□农村住宅)
产权所有人
是否属于公告 拆迁征收范围内 是否实行住所与实 际经营场所分离
□是 □否 □是 □否
实际经营场所
申请人已阅读 《苏州市政府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 (以
身份郑重承诺:
本企业已知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告知的《江苏省
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
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
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告知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告知承诺书〔〕号一、基本信息(一)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名称(含拟设立):市场主体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湖南省市(自治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房屋权属情况房屋性质房屋使用期限联系方式:(二)登记机关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二、登记机关告知(一)证明事项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二)证明用途用于市场主体办理设立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登记。
(三)设定证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第十六条“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告知内容及相关要求1.采用告知承诺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文件和《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
下列情形不适用告知承诺制:①不属于《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证明的;②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信用未修复的;③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④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其他情形。
2.本承诺书应当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3.在登记机关作出登记决定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告知承诺申请,撤回申请后可以按照提供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方式办理。
4.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应当已依法取得使用权,且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应当与实际一致。
5.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房屋、被征收房屋、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等依法不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
6.申请人不得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不具有确认房产权属、认定房屋使用属性的效力。不作为其他许可、征收补偿等的依据。
申请人对上述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若违背以上承诺,相关法律后果及责任由申请人及企业承担,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企业名称(或经营者姓名)
住所(经营场所)地 址
申请说明
申请人已依法取得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
该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非规划为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等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申请人承诺在取得有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本文书适用于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及变更住所登记。
2.企业申请设立登机构的,由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我,(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承诺以下内容:
1. 我将租赁或购买符合法律法规及建筑安全要求的场所作为经营场所,并确保场所的合法所有权;
2. 经营场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备案,并确保所在地的行政部门可以查实经营场所的真实情况;
3. 我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卫生环境、环境保护等方面达到相关标准;
4. 经营场所的地址、电话、营业时间等信息将向相关部门及消费者公示,并及时更新变更信息;
5. 我将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经营场所的检查和监管,并按要求整改不合规的问题;
6. 如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或关闭,我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向相关部门和消费者做出公告;
7. 如经营场所出现法律问题或引起纠纷,我将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并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特此承诺。
经营者签名:日期:。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
记承诺书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
1.申报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为:安徽省
2.市、县(市、区)(乡镇、村)
(道路名)
3.(门牌号)(小区楼栋号、房间号)。
4.该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人
是,其证件号码为: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为
(自有/租赁/无偿提供)使用,属性为(住宅/商铺/其他)。
5.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真实,符合国家安全性规定,不属于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和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的行业。
6.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等规定,遵守公序良俗,产生争议的主动消除不良影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不以本次注册登记作为今后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依据。
8.注册登记部门已经告知相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签名:(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
1.申报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为:安徽省
2.市、县(市、区)(乡镇、村)(道路名)
3.(门牌号)(小区楼栋号、房间号)。
4.该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其证件号码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为(自有/租赁/无偿提供)使用,属性为(住宅/商铺/其他)。
5.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真实,符合国家安全性规定,不属于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和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的行业。
6.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等规定,遵守公序良俗,产生争议的主动消除不良影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不以本次注册登记作为今后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依据。
8.注册登记部门已经告知相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签名:(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盖章)。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样式)(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1.申报注册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为:安徽省市、县(市、区)(乡镇、村)(道路名)(门牌号)(小区楼栋号、房间号)。
2.该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其证件号码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为(自有/租赁/无偿提供)使用,属性为(住宅/商铺/其他)。
3.已经依法取得使用权,该住所(经营场所)合法、真实,符合国家安全性规定,不属于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和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的行业。
4.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等规定,遵守公序良俗,产生争议的主动消除不良影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以本次注册登记作为今后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依据。
6.注册登记部门已经告知相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签名:(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单位盖章)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承诺书”参照使用,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所有类型市场主体,适用于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申请人需如实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权属和使用方式等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对违法建筑,经鉴定的危房,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注册登记负面清单的,申请人不得申报为住所(经营场所)。
4.新设立的公司由全体股东(发起人)签字;变更登记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分支机构新设立的,由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的,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分支机构印章。
其他类型的市场主体,以此标准类推执行。
5.申请人提交的“承诺书”应当使用A4型纸。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六、自觉接受有关许可审批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许可审批部门要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备案。
七、自觉接受登记机关、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备案)、使用情况的监督,并承担违反本承诺及相关法规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1.新设市场主体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合伙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2、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人为市场主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Βιβλιοθήκη )签字。本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并严格遵守《德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以上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所提交的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三、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被拆迁房屋等情形。
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房屋所有权人
□自有□租赁,所有权人名称:
房屋性质
□非住宅
□住宅,申请人承诺:已经征求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意见,同意将住宅改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规定,保证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保证不开展对利害关系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生产经营活动。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甲方:(甲方全称)乙方:(乙方全称)鉴于本协议涉及的事项,甲方承诺如下:第一条住所(经营场所)情况1、甲方住所(经营场所)位于(详细地址),产权性质为(产权性质),租赁合同编号为(租赁合同编号),租期为(租期)年/月/日至(租期结束日期)年/月/日,租金为(租金金额)元/年/月/日,房屋面积为(房屋面积)平方米。
2、甲方已经取得了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许可证,并已经交纳了相关的手续费用。
3、甲方保证其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第二条住所(经营场所)用途甲方承诺其住所(经营场所)仅用于(使用用途),不从事任何与其用途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法律责任1、甲方保证其住所(经营场所)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如发生违反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承诺在合同期限内不擅自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用途,若需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离开该住所(经营场所)。
2、甲方对于乙方因甲方违约导致的一切损失,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其他约定1、本协议自(起始日期)起生效,至(终止日期)止,届时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迁出住所(经营场所)。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解决。
文档注释:1、产权性质:指住所(经营场所)的所有权归属情况,包括自有、租赁等。
2、租赁合同编号:指甲方与房屋所有人(或代表)签订的租赁合同编号。
3、手续费用:指甲方在取得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相关许可证时需要缴纳的手续费等。
4、使用用途:指甲方租用该住所(经营场所)的具体用途。
法律名词及注释:1、违约责任:指违反合同的一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损失赔偿:指违约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范本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范本引言概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确认租赁人将其住所或经营场所提供给他人使用,并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协议。
本文将介绍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的范本,旨在帮助租赁双方确保租赁关系的合法性和保护各方的权益。
正文内容1.承诺提供住所(经营场所)的背景1.1租赁人将其住所/经营场所出租的意愿和目的1.2租赁人对于租赁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拥有权确认1.3租赁人对于住所/经营场所的基本信息描述2.签署的法律义务和责任2.1租赁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符合当地相关法规2.2租赁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不存在债权纠纷或法律纠纷2.3租赁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适用于租赁目的2.4租赁人承诺住所/经营场所的质量和安全问题2.5租赁人承诺提供住所/经营场所的争议解决方式3.使用承诺的期限和条件3.1承诺期限的具体时间范围3.2租赁期满后的续约条件3.3租赁人和使用人应遵守的额外规定和条件3.4住所/经营场所的日常维护责任和义务4.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4.1承诺书的解除条件和程序4.2一方违约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4.3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4.4法律适用和司法管辖区5.审阅和签署5.1审阅的时间和地点5.2租赁人和使用人的签署方式和要求5.3相关证明文件的提供和认证文末总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确认租赁人将其住所或经营场所提供给他人使用,同时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协议。
租赁双方应仔细审阅并确保理解并遵守承诺书中的各项条款和条件。
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通过签署承诺书,租赁双方可以达成共识并确保租赁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园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填写说明
1.未核定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名称”栏应填写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姓名。
2.市场主体的类型为企业的,其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全体出资人,由全体出资人盖章或签字;市场主体的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其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全体设立人,由全体设立人盖章或签字;市场主体的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其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由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签字;市场主体为分支机构的,其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所隶属企业,由所隶属企业盖章。
3.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由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签字;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所隶属企业,由所隶属企业盖章。
4.申请人提交的承诺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市场主体承诺书
市场主体承诺书市场主体承诺书三篇市场主体承诺书篇一: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全体股东承诺如下:石家庄亮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租的位于长安区广安街1号棉三宿舍46-2-501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
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3、该房屋属于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4、该房屋不属军产。
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划用途进行虚假记载或者股东进行虚假承诺的,由股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全体股东签字:年月日市场主体承诺书篇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承诺如下: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的位于号室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
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3、该房屋不属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4、该房屋不属军产。
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划用途进行虚假记载或者股东进行虚假承诺的,由(或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市场主体承诺书篇三: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书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文件和有关规定,由出资拟成立,现郑重做出如下准入前信用承诺:一、严格先照后证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须经审批方可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凭相关材料向有关审批部门申请并取得批准文件、许可证书后,方可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二、依法公示即时信息企业(公司)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以及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向社会公示。
三、依法公示年报信息企业(公司)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1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现申请将位于市区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特做出如下承诺:1、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承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约;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4、本住所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索要经营性等补偿。
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投资人(股东)签字:房屋提供者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2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申请设立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
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特此承诺。
声明:承诺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相关说明》的详细内容。
承诺人签字(盖章):20__年12月8日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3承诺如下: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的位于号室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
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3、该房屋不属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4、该房屋不属军产。
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划用途进行虚假记载或者股东进行虚假承诺的,由(或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4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申请设立(变更)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
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注:1、设立登记时的承诺人为公司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
2、变更登记时的承诺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_2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11、__X承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人对企业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使用权,该经营场所住所(经营场所)不属于非法建筑房屋、危险建筑房屋、被依法征收即将实施拆除的房屋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住所(经营场所)的其他建筑。
3、申请人承诺,在经营场所不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申请人承诺,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5、登记机关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年月日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2一、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河南省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___村(路/社区)______________号三、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四、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居民住宅:是□否□五、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是否还登记有其他企业(一址多照):是□否□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取得方式:□自有房产□租赁、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偿使用,提供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承诺内容1、本企业承诺已取得申服所在地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不属于依法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的房屋,地址表述真实无误。
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告知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一、市场主体(申请人)基本信息市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时不填):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地址(注:一般应当按照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街(路)、门牌、房号申报。
无门牌号的,应当对地址所处的具体位置进行必要的文字描述):房屋权属情况(在□里勾选):□自有□租赁□无偿使用□其他房屋性质(在□里勾选,“其他”选项据实填写):□工业或商用□住宅□其他使用期限:二、行政机关告知(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市场主体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证明事项(证明材料)内容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三)证明事项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2〕8号)等关于市场主体设立、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定。
(四)告知承诺适用对象对于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仍然按照正常申请程序提交证明材料。
(五)承诺方式1.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市场主体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签字盖章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市场主体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本承诺书由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市场主体在线完成电子验签后提交。
— 1 —2.市场主体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参见市场监管总局制发的《市场主体登记申请文书规范》规定的有权签字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
3.市场主体申请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在“承诺人”处加盖市场主体公章。
4.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由隶属市场主体加盖公章。
5.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本人(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住所(经营场所)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住宅、商业用途的法律
法规要求,不存在任何违反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本人(单位)保证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性质、用途符合国家
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性质和用途。
三、本人(单位)承诺在住所(经营场所)内进行的经营活动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
四、本人(单位)保证住所(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符
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本人(单位)承诺在住所(经营场所)内不从事任何扰民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噪音污染、光污染、空气污染等,维护邻里和谐。
六、本人(单位)保证在住所(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任何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确保住所(经营场所)的安全。
七、本人(单位)承诺在住所(经营场所)内不进行任何违反社会公
序良俗的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八、本人(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其提出的整改
要求及时响应和执行。
九、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承诺人(单位):_______
身份证号(单位代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承诺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尊敬的[管理机构名称]:本人/本公司[承诺人姓名或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现居住于[详细地址],特此向贵机构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一、住所(经营场所)合法性承诺:1. 本人/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真实、准确,无虚假陈述。
2.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已依法取得相关产权或使用权,且无权属争议。
3.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住所(经营场所)安全承诺:1.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符合安全标准。
2.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不用于任何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会、非法经营等。
3.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状况良好。
三、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1.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仅用于[具体用途],不擅自改变用途。
2.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 本人/本公司承诺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社区管理规定。
四、其他承诺:1. 本人/本公司承诺如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发生变更,将及时通知贵机构,并办理相关手续。
2. 本人/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贵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一份,管理机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管理机构名称](盖章):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仅为模板,具体信息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
市场主体住所承诺书
致:[相关部门名称]
本单位(个人)名称:[单位或个人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住所地址:[单位或个人住所详细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单位(个人)就住所登记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单位(个人)所提供的住所地址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且符合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的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个人)承诺住所地址用于市场主体登记,不用于任何非法活动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本单位(个人)承诺住所地址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将遵守国家有关市场经营的法律法规,保证合法合规经营。
四、本单位(个人)承诺住所地址信息如有变更,将及时向[相关部门名称]申请变更登记,确保住所信息的持续有效性。
五、本单位(个人)承诺对于因住所信息不实或变更未及时登记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单位(个人)承担。
六、本单位(个人)承诺遵守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本单位(个人)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行政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单位(个人)留存,另一份提交给[相关部门名称]备案。
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字:
日期:[填写日期]
[单位或个人公章]
[单位或个人签字]。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详细地址
房屋用途
□住宅(□城镇非独立住宅□城镇独立住宅□农村住宅)
□商业及其他非住宅
产权所有人
是否属于公告
拆迁征收范围内
□是□否
是否实行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分离
□是□否
实际经营场所
申请人已阅读《苏州市政府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符合规定,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该住所(经营场所)符合建筑安全、生产安全的要求,符合国家对相关行业的特定要求,不属于违章建筑、非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依法不能用作住所(经营场所)的建筑物。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该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3.使用城镇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不从事《实施意见》第七条范围内的经营项目;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6.知晓《苏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不在禁设区域内从事禁止项目。
7.知晓营业执照不作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凭证,以及不作为房屋征收的补偿依据。
8.提交的文件、证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盖章)
年月日
注:1.本承诺书适用于所有市场主体设立(开业)登记、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变更经营范围登记;
2.设立登记时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同时还需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无论设立、变更(经营场所)均需同时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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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该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3.使用城镇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不从事《实施意见》第七条范围内的经营项目;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附件1: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详细地址
房屋用途
□住宅(□城镇非独立住宅 □城镇独立住宅 □农村住宅)
□商业及其他非住宅
产权所有人
是否属于公告
拆迁征收范围内
□是 □否
是否实行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分离
□是 □否
实际经营场所
申请人已阅读《苏州市政府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符合规定,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6.知晓《苏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不在禁设区域内从事禁止项目。
7.知晓营业执照不作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凭证,以及不作为房屋征收的补偿依据。
8.提交的文件、证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承诺书适用于所有市场主体设立(开业)登记、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变更经营范围登记;
2.设立登记时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同时还需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无论设立、变更(经营场所)均需同时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4.使用城镇非独立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从事的经营项目不超出《实施意见》第五条所列十类经营项目;使用城镇独立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在办理增加经营项目登记前应再次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5.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使用城镇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从事的是无污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