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等级的划分
动火区域等级划分标准(一)
动火区域等级划分标准(一)动火区域等级划分标准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生产活动需要使用明火。
因此,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使用明火的区域进行划分和等级划分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动火区域等级划分标准。
一、动火区域的分类1.一级动火区域: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固体等物质的場所,如油罐区、气体站、乙炔厂等;2.二级动火区域:液体、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和使用场所,如油池、化工管道等;3.三级动火区域:粉尘易燃易爆场所,如面粉、木粉、化工、粮食等行业;4.四级动火区域:易燃易爆固体存储、制造、使用场所,如药品制造、危险化学品厂等。
二、动火区域的等级划分1.一级动火区域:应选用防爆等级为ExdⅠBT4的电器设备,并应设置防火墙和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施;2.二级动火区域:应选用防爆等级为ExdⅡBT4的电器设备,并应设置防火墙和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施;3.三级动火区域:应选用防爆等级为ExdⅡCT6的电器设备,并应设置防尘等级为IP65的设施;4.四级动火区域:应选用防爆等级为ExdⅡCT6的电器设备,并应设置防火墙、防火卷帘门、防爆门等消防设施。
以上就是动火区域等级划分标准。
在实际生产活动当中,我们一定要根据区域等级的不同选用相应等级的电器设备,并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动火操作的安全措施除了区域等级划分和防火设施配置之外,我们在进行动火操作的时候,还需要遵循以下安全措施:1.明确动火工作人员,制定好动火作业计划,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并制定安全方案;2.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穿戴防爆防火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指令;3.确保动火工作现场的通风良好,排除易燃、易爆等物质,禁止烟火等火源;4.严格控制移动式火焰等明火灼烧的高温,一旦发现,应立即进行处置;5.在动火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泡沫炮等,并指定专人负责。
如果大家注意以上安全措施,并按照区域等级划分选择相应的电器设备,遵循操作规程,就能够保障动火操作中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避免或者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动火作业的分级
动火作业的分级
根据火灾的危险程度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动火作业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 一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对易燃易爆物质进行明火或明火与非明火同时使用的动火作业,风险较大。
该级别的动火作业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
2. 二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是指对易燃物质进行非明火动火作业,风险较一级动火作业为低。
该级别的动火作业一般需要管理人员审核和批准,并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
3. 三级动火作业:三级动火作业是指对非易燃物质进行非明火动火作业,风险较低。
该级别的动火作业一般需要操作人员自行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动火,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行业要求,动火作业的分级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
动火等级划分标准(一)
动火等级划分标准(一)动火等级划分标准动火作为一种常见的工作方式,却也伴随着极高的安全风险,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动火等级划分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动火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呢?1. 动火等级划分根据安全生产标准的要求,动火等级划分为1-4级,具体如下:•一级动火:不需审批,仅在安全技术措施得到落实的情况下进行;•二级动火:需要进行审批,主要用于一些高风险场所;•三级动火:需要进行专家评估和设计审查,主要用于特殊高风险场所;•四级动火:需要进行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有专业公司提供安全保障,主要用于对环境和安全要求非常高的场所。
2. 动火等级划分标准动火等级的划分标准首先是按照施工范围和作业环境来进行划分的,再根据施工的影响程度、安全风险等来加以区分。
具体可按照以下因素进行划分:•作业环境:施工环境是否开放,是否易燃易爆;•施工范围:施工范围的大小、施工难度等;•作业的风险:是否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施工工艺:工程实施的精细程度;•施工周期:施工周期对安全的影响程度。
3. 如何保障动火安全•做好动火前的安全准备工作,检查动火器材是否完好,安全设备是否齐全;•采取适当的动火措施,例如喷水、机械堵漏等;•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加强安全意识和技能;•注重现场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计划和应急措施。
4. 总结动火等级划分标准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只有按照要求进行划分,并严格执行动火安全措施,才能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同时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因此,做好动火的安全管理,必须得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重视和认真对待。
5. 动火等级划分标准的意义动火等级划分标准的制定,不仅有利于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避免动火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同时,制定动火等级划分标准的过程中,可以进一步加强对火灾安全管理的认识,不断完善防火安全措施,提高防火安全的水平。
6. 动火等级划分标准的实施过程在动火等级划分标准的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从现实情况出发,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和工程施工环境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和调整动火等级的划分标准,制定详细的管理措施和应对措施,确保施工全程的安全。
动火等级的划分:一、二、三级动火的情况划分
动火等级的划分:一、二、三级动火的情况划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动火审批程序:
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动火等级的划分:一、二、三级动火的情况划分
动火等级的划分:一、二、三级动火的情况划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动火审批程序:
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动火分级标准
动火分级标准动火分级标准是指根据火灾的危险程度和对火灾的控制能力,将动火行为划分为不同的级别,以便对动火行为进行合理管理和控制。
以下是动火分级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1. 一级动火:一级动火是指对易燃物进行明火焚烧、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高危动火行为。
例如工地上使用明火焚烧垃圾、进行大面积焊接、切割等。
一级动火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必须事先进行详细的安全预控和事前告知,同时要配置完善的消防安全措施和扑救设施,并有专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
2. 二级动火:二级动火是指对易燃物进行加热、焚烧等中危动火行为,但不使用明火。
例如在实验室中使用电炉进行加热、进行小规模焚烧等。
二级动火需要进行安全预控,保持动火现场的通风良好,避免产生有毒气体,同时要配置适当的灭火设备,以便随时扑灭火灾。
3. 三级动火:三级动火是指对易燃物进行操作、使用电器、照明设备等低危动火行为。
例如在办公室使用电脑、打印机等电器设备、在餐厅进行烹饪等。
三级动火需要进行基本的安全预控,保持动火现场的整洁和通风,避免可燃物堆放过密,并定期清理灰尘和杂草等易燃物。
4. 四级动火:四级动火是指对易燃物进行操作、使用低功率电器、吸烟等较低危动火行为。
例如在家居环境中使用电视、电扇等电器,吸烟等。
四级动火需要进行基本的安全预控,保持动火现场整洁,避免可燃物过密堆放,并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安全性能,特别是防止电器过载引发火灾。
5. 五级动火:五级动火是指对易燃物进行操作、使用低功率电器等极低危动火行为。
例如在家庭日常生活中使用电饭煲、电热壶等电器。
五级动火需要进行基本的安全预控,避免可燃物过密堆放,并根据使用说明进行正常使用,定期清理设备,避免引发火灾。
动火分级标准的制定是为了对动火行为进行安全管理和控制,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不同级别的动火行为,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控措施和消防设施,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控制火势,减小火灾的危害程度。
动火级别分类
动火等级得划分一、一级动火。
ﻫ(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与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得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得辅助设备、ﻫ(3)各种受压设备。
ﻫ(4)危险性较大得登高焊、割作业、ﻫ(5)比较密封得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ﻫ(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与易燃物质得场所。
二、二级动火、ﻫ(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得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ﻫ(2)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
ﻫ(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ﻫ三、在非固定得、无明显危险因素得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ﻫ动火审批程序: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与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与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工业用火作业(以下简称“用火作业”),就是指非固定区域得临时性用火作业与固定区域(固定用火区与固定用火点)得连续性用火作业。
用火作业包括下列作业项目:(一)焊接、切割作业;ﻫ(二)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煨管、熬沥青、炒沙子等明火作业;(三)易燃易爆区域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与可能产生火花得作业;(四)易燃易爆区域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ﻫ(五)机动车进入正在生产得炼化装置或罐区、生产区域设置自带动力源发电机与自带动力源空气压缩机;ﻫ(六)使用雷管、**等得爆破作业。
ﻫ特殊危险用火,就是指在处于运行或使用状态得易燃易爆设备上得用火作业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得用火作业。
ﻫ一级用火,就是指下列区域内除特殊危险用火外得用火作业:ﻫ(一)运行或开、停车过程中得生产装置区;ﻫ(二)各类易燃易爆生产区、罐区、库区、液化气站;ﻫ(三)有可燃气体与可燃液体、液化烃得泵房; (四)油品、液化烃及有毒物质装卸区;ﻫ(五)工业污水厂、工业下水与下水系统得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得区域);ﻫ(六)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七)产生易燃易爆粉尘得场所;(八)可燃固体得库区、堆场内或可燃固体正上方得用火作业。
动火等级的划分和审批程序
动火等级的划分和审批程序
一、动火等级的划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二、动火审批程序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
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负责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动火证当日生效,如动火地点发生变化,则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最新]动火分级范围划分
动火分级范围划分
一、特级动火的范围:
1. 1#、2#、3#原油线、4号柴油线、5号汽油线、6#原油线、7#原油线、含油污水管线、生活污水管线、各罐区单位承运危险品的管线、锅炉房天燃气管线、含油污水罐,以及上述管线上的附件(仪表、排污、排空等装置)的动火维修;
2. 输油臂、管线阀门房、装卸平台、吹扫器的主体以及附件的动火维修。
3. 含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线的阴沟、地坑、锅炉内部等密闭空间和所有带压的容器及设施的动火维修。
4. 已废弃时间较长的储运管线、储运管沟、密闭容器、压力容器和管道、载运有毒有害液体物品的容器等。
二、一级动火的范围:
1. 在用非作业的危险品管线(已吹扫和清洗过)、油漆物资仓库、设备电气控制柜的表面的除锈打磨作业;
2. 在用非危化品管线的除锈防腐作业,若其与在用危化品管线的任意点的直线距离不足5米的,视同一级动火。
3. 罐区在港区内的所有新建管道及其附件安装的施工动火作业。
4. 特级动火涵盖的管道作业中,若动火方式为手动切割方式时,动火等级可以降为一级动火,电动切割方式时等级不变。
三、二级动火的范围:
1. 固定动火区内的维修动火作业(非储运管道和特级、一级动火所界
定的管道和设施);
2. 无船舶作业时码头隔离区内非管线和储运设施上的动火作业。
动火等级的划分:一、二、三级动火的情况划分
动火等级的划分:一.二.三级动火的情形
划分.
1.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
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衔接在一路的帮助
装备.
(3)各类受压装备.
(4)安全性较大的登高焊.割功课.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合.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资的场合. 2.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必定安全身分的非禁火区域内进
行暂时焊:割等用火功课.
(2)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功课.
(3)登高焊.割等用火功课.
3.在非固定的.无显著安全身分的场合进
行用火功课,均属三级动火功课.
动火审批程序:
一级动火功课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然技巧计划,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然治理部分审查同意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功课由项目义务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然技巧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然治理部分和项目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功课由地点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义务工程师和项目安然治理部分审查同意后,方可动火.。
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动火做业等第区分之阳早格格创做1、特级用火做业(1)戴有可焚或者有毒介量的容器、设备、管线.(2)节假日功夫举止的检建做业(二、三级用火天区除中). (3)正在20时至次日8时功夫的死产运止的关键拆置要害部位检建做业(二、三级用火天区除中).(4)正在运止的液化气球罐区防火堤内检维建.(5)已裁撤易焚挖料的凉火塔内动工等用火做业2、一级用火做业(1) 正正在运止的工艺死产拆置区(2) 可焚气体、液化烃、可焚液体及有毒介量的泵房战机房(3) 百般可焚气体、液化烃、可焚液体充拆站及可焚液体罐区防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启关管制区内.(4) 可焚气体、液化烃、可焚液体、有毒介量的拆卸做业区、洗槽站.(5) 工业污火处理场、易焚易爆的循环火场、凉火塔战工业含火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讲(包罗距上述天面12米以内的天区)(6)切出运止、经吹扫、处理、分解合格(不包罗沉油)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7)伤害化教品库战空分的杂氧系统等用火做业.3、二级用火做业(1)竣工检建经吹扫、处理、化验分解合格的工艺死产拆)(2)工艺系统管网(3)经吹扫、处理、化验分解合格,并取系统采取灵验断绝、不再释搁有毒有害、可焚气体的大建油罐的罐内大建战喷砂防腐做业(4)从易焚易爆、有毒有害拆置或者系统裁撤的,经吹扫、处理分解合格,且运到仄安.(5)死产拆置、灌区的非防爆场合及防火间距以中的天区(包罗支配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6)铁路做业站、固体产品站台、堆栈、木料加工厂等禁火区(7)厂区主搞讲二侧绿化动工等用火做业4、三级用火做业(1)正在以厂区主搞讲二侧路基为界的非明火做业(2)正在厂区禁火区内,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畴以中的其余百般临时用火5、牢固用火区是正在厂区内,不火灾伤害性的天区划出的牢固用火做业天区.正在二级以上用火天区内,不该设牢固用火区.。
2024年发电厂动火作业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发电厂动火作业管理办法发电厂易燃、易爆工作场所较多,为避免危控区域内盲目动火所造成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结合电厂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动火等级划分1、一级动火区域:发电厂所有生产用煤气管网设施,包括煤气管路,沿途水封,锅炉房外检修水封,末端放散水封,锅炉燃烧系统等。
2、二级动火区域:发电厂生活茶炉用煤气设施,汽轮机油系统管路区域、厂用配电室及电缆铺设区域、临时存放油品,如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
3、三级动火区域:其它因检修或其它工作需要动火的工作场所。
二、一级动火区域的日常管理1、设备副厂长,负责一级动火区域内,动火管理工作,动火项目负责人为本项动火作业的责任人,动火区域内车间负责人,对动火过程中安全措施的采取实施监督。
2、根据电力行业生产特点和部颁标准有关规定,在电厂从事动火作业严格按照“热力机械工作票和热力机械操作票”的有关程序执行。
3、在煤气区域从事检修涉及动火作业,由运行车间负责人,按照设备缺陷办理程序,填写设备缺陷单,送检修专业,检修负责人,根据热力机械工作票办理程序,办理工作票。
4、工作票逐级办理签字认可后,由当班值长安排运行车间,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运行车间根据“热机操作票”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
5、现场安全措施采取完毕,由运行、检修负责人共同现场确认“安全措施确已逐项采取”后,检修负责人安排检修人员作业。
6、涉及煤气区域直接明火作业可能造成爆炸、火灾等严重后果的动火作业,设备副厂长必须召集检修、运行专业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察看,分析现场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相应的应急予案,并拿出书面的检修方案,经审核批准后遵照执行。
7、工作票上动火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执行措施不到位,不允许动火作业。
三、二级动火区域的日常管理1、二级区域内动火作业,动火场所负责人,为本项动火作业的安全监护人,动火项目负责人为本项作业责任人。
2、二级区域内动火作业,仍然按照“热力机械工作票”和“热力机械操作票”的有关程序招行。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制度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制度
施工现场的三级动火制度是指根据动火作业的风险等级,将动火作业分为三个级别,根据不同级别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
一级动火是指风险较低的动火作业,可以由作业单位自行负责进行,主要包括一些简单的动火作业,如焊接、切割等。
在进行一级动火前,必须制定动火作业方案,明确动火区域和范围,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并配备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和联络。
二级动火是指风险较高的动火作业,需要经过专业人员评估、审批才能进行,主要包括较大规模的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
在进行二级动火前,必须制定更为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包括动火前的现场检查、安全布置和风险评估等,同时必须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监护和指导。
三级动火是指风险最高的动火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主要包括易燃易爆物质的动火作业,如油罐、油库等。
在进行三级动火前,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安全评估和审批,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措施,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监护和指导。
通过三级动火制度的实施,可以合理评估和管控动火作业的风险,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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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等级划分及审批程序
动火等级划分及审批程序
动火等级的划分:一、二、三级动火的情况划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动火审批程序:
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安全生产动火作业等级
安全生产动火作业等级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权益的重要任务,其中动火作业的安全等级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
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使用、储存的物体中进行的明火作业,如焊接、切割、电焊等。
动火作业如果不加以控制和管理,很容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对动火作业进行等级管理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一种重要措施。
动火作业等级的设立是根据作业物质的易燃性、易爆性以及动火作业的危险性程度来进行的。
动火作业等级的划分一般分为四级,分别是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三级动火作业和四级动火作业。
不同等级的动火作业具有不同的危险性和安全要求,以此来指导和执行动火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是指作业现场的物体具有严重火灾和爆炸危险,并且动火单位和个人都无法采取措施来减小危险的动火作业。
这种等级的动火作业必须由专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来进行。
二级动火作业是指作业现场的物体具有较大火灾和爆炸危险,但可以通过采取一些措施来降低危险的动火作业。
这种等级的动火作业需要由具备动火作业资质的单位和人员来承担,并且需要提前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措施。
三级动火作业是指作业现场的物体具有一定的火灾和爆炸危险,但可以通过一些简单的措施来保证安全的动火作业。
这种等级的动火作业可以由具备一定动火作业经验的单位和人员来承担,但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要求进行作业。
四级动火作业是指作业现场的物体的火灾和爆炸危险相对较小,可以通过一些常规的措施来保证安全的动火作业。
这种等级的动火作业可以由普通单位和人员来承担,但同样需要按照安全要求进行作业。
无论是哪个等级的动火作业,都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动火作业;二是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覆盖保护、局部隔离、通风排气等措施,降低火灾和爆炸的危险;三是采取适当的个人防护措施,如戴上防火服、防护手套等。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动火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动火作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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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一、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具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装置、输送管道、储存容器、存放场所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1.2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项目接待运行区域进行的动火作业。
1.3 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1.4 凡设备停止运行、项目停止接待,存有易燃易爆装置经排空清理,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保安部、消控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1.5 遇节假日、接待旺季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二、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2.1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2.1.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2.1.2存有易燃易爆油品场所、管道的设备及设备间、库房应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2.1.3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
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2.1.4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2.1.5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2.1.6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2.1.7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2.1.8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2.1.9 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2.1.10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2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一、二级动火作业规定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2.2.1 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动火作业时,部门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部门主管、保安部、消控中心或主管项目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2.2.2 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部门要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使之在异常情况
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