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工商局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的若干意见(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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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
的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大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改善投资创业环境,优化服务发展方式,现就服务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做大做强,助推民企提升发展
1、鼓励组建集团。鼓励生物、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现代服务业、海洋产业等战略性新兴行业的企业组建集团,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2、支持民企重组。企业可以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存续分立、解散分立等多种形式进行合并分立。企业可自主选择合并分立的公司类型,自主约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和出资份额。企业可以同时办理新设、变更和注销登记以及多个登记事项变更和分公司隶属关系变更登记。
3、支持民企上市。推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培育期专人联系辅导制度,公司章程可以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修改或备案。公司领导班子可以设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等职务,为民营企业上市提供便利。
4、推进商标战略。制定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梯次培育计划,充实完善各级品牌培育库,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列入名单。深入开展驰著名商标企业回访服务活动,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支持做大品牌经济。
二、放宽准入条件,优化民企发展环境
5、下放登记权限。对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以及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但属招商引资引进的民营企业,可由公司所在地工商分局登记注册,为民营企业就近登记提供便利。
6、放宽准入限制。凡在母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的,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可超过母公司经营范围。对同一经营场地需重复办理营业执照的,经属地工商所实地调查该场地已无原企业的,在准入系统中作好警示,可在原场地新发营业执照。允许未逾期出资的企业变更出资方式。
7、实行特色服务。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开设咨询专窗,开通绿色通道,根据需要提供延时服务、跟踪服务、全程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化服务项目,运用辅导、提示、协调等行政指导方式,为企业提供规范、便捷的准入服务,积极助推民营企业创业创新。
三、盘活股权债权,拓宽民企融资渠道
8、鼓励多种出资。允许企业以其持有的境内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既可新设公司,也可向已设立的公司增资。支持企业以知识产权出资,企业以商标专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出资的,非货币出资金额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70%。
9、扩大债权出资。除了以公司经营中产生的合同之债出资外,还可以“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和“公司破产重组或者
和解期间,列入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两类新的债权出资。简化登记程序,取消审计环节。降低股东表决权要求,以债权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只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0、开放信用查询。向金融机构开放工商信用评价结果查询,为企业与金融单位牵线搭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贷款难。将小额贷款公司使用的借款合同纳入格式合同备案范围,保护企业利益。
四、减轻费用负担,缓解民企发展压力
11、减免相关费用。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的第一产业企业(农、林、牧、渔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第二产业企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和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的第三产业企业,均免收注册(变更)登记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年检费。此外,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免征注册(变更)登记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免收所有分支机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在上一年度办理过变更登记的企业年检费。
12、暂免吊销执照。对于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新设企业和连续停业六个月以上的现有企业,只要企业及时提出书面申请且有正当理由的,暂不吊销营业执照。
13、深化行政指导。推进基层行政服务指导工作,重点做好民营企业生存状态分析、政策运用指导等服务。对除危害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等以外的一般性违法行为,未造成直接危害后果或无主观恶意,事后能够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的民营企业,一般先进行提示、警示、告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再依法处罚。
五、加强培训维权,服务民企持续发展
14、构建护权机制。充实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体系,丰富知名民营企业品牌维权信息库,完善护企维权的企业工商协作联动机制,特别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商业秘密、知名商号、知名商品保护力度。开展上门指导、联手打假、联合保护等多种形式的服务。联合协会组织为民营企业提供义务法律援助,共同做好维权工作。
15、加强信用建设。加强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信用建设示范行业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培育,引导和改进企业信用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帮助企业积累信用资产,服务企业管理转型,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16、抓实培训服务。建立新设企业当年义务培训机制,对于新设立的民营企业,当年度组织安排一次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免费培训,帮助其尽快步入正常经营轨道。启动全市民营企业“三年普训”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全市近10万家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不同的行业、规模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全面提升我市民营企业经营者的能力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