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九届辽宁省大学生田径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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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高中一、二年级:为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以增强同学们的身心健康,培养团结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于2010年10月16—17日举行潢川一中第九届田径运动会。

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望你们按竞赛规程要求,积极组织训练,踊跃报名参加。

请各单位据此抓紧时间,认真准备积极参加。

组委会全体成员和全校上下要通力合作,保证本届运动会圆满成功。

附件:1.潢川一中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筹备小组2.潢川一中第九届田径运动会规程3.潢川一中第九届田径运动会报名表及号码对照表潢川一中2010-09-16附件1潢川一中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筹备小组组长:任传义副组长:盛勇秦英凯胡宗成祝长城宋有功魏泉堂成员:阮池全陈俊贤王昌斌孟祥欢余波雷前君郭庆忠苏俊杰周岩阎旭龙(学生会主席)王浩然(学生会文体部长)附件2潢川一中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潢川第一高级中学二、承办单位:潢川一中政教处、团委、体育组。

三、竞赛时间与地点:2010年10月16、17日潢川一中体育场四、参赛单位与竞赛分组1.参赛单位: 高中一、二年级各班2.竞赛分组: 高中一年级组高中二年级组五、竞赛项目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4X100m接力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男:6kg; 女 4kg:)铁饼(男1.5kg;女1kg;) 标枪(男:700g;女:600g)六、参赛办法田径运动会:各班限报一队,每队运动员8人(男、女各4人).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各班班主任任领队, 各班文体委员任教练.七、竞赛办法及资格1.采用新竞赛规则。

2.参赛队员必须是本班学生(要求身体健康).弄虚作假取消所有名次.3.每项均取前六名.八、报名: 各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9月28号下午6:30前)将参加本届运动会的运动员报名表,高一交到王昌斌主任处,高二交到吴作强主任处.九、录取名次和计分1.各单项均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不足6名 (含6名)运动员参赛:减1录取,计分不变:只有3人参赛取2名,按4、2计分:只有2人参赛取1名,计3分.2.田径运动会参赛单项比赛的运动员,达到二级运动员加10分,超过县中学生记录、市重点高中记录加10分,在某一单项中同时获多次加分者,按最高一次加分,不累计.接力按单项名次加5分,破记录不加分.只有1人参赛达到加分因素时可加分,但不计名次.3.团体名次按组别运动员得分总和排列,各取前六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在前,如再相等以单项获第一名多少排列,多者列前,以此类推.本届运动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2年第九届运动会秩序册

2012年第九届运动会秩序册

主办单位:银川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承办单位:银川大学体育教研室二O一二年四月目录一、竞赛规程 (2)二、运动员.裁判员守则 (5)三、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名单 (6)四、竞赛日程 (8)五、学生组径赛.田赛分项分组表 (11)六、学生组运动员号码姓名对照表 (20)七、开幕式.闭幕式程序 (30)八、运动会作息时间表 (31)九、校田径运动会最高记录 (32)一竞赛规程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检阅我校体育成绩,推动学校体育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提高我校体育运动水平,决定召开“银川大学第七届体育运动会”具体规程如下:一.时间:2010年4月28日—30日二.地点:校田径场三.参赛单位及分组1.各学院以辅导员为单位报名参加各项目的比赛;2.大专组,中专组。

四.比赛项目1.个人项目大专组:100 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生)5000米(男生)铅球跳远跳高三级跳远标枪(大专男子)垒球中专组:100 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女生) 3000米(男生)铅球跳远跳高垒球2.集体项目a)4×100米接力(男、女各1队)b)20×60米负重迎面接力(男女生各10人)c)20×60米绑腿接力(男女生各10人)五.入场式1.各学院写一百字左右的演讲稿,主要介绍各学院的特点和成绩,演讲稿于4月26日交团委马麟书记处。

各学院以48人的运动员方队入场,如本学院的运动员人数不足48人,可和其它学院的运动员混合组成。

2. 彩旗方队由机械学院承担并负责训练,人数60人。

3.对入场式及表演节目进行评分,加入学院总积分。

4.入场式由各学院院长指定专人负责,对组织不力的学院扣团体总分2--5分。

六.参赛办法1.各学院以辅导员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

2.各单位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

(除集体项目)3.如发现比赛项目人数报名超过两人或每人报名超过两项者,取消比赛资格,扣除单位总分10分,如报名无故不参赛者扣除总分3分。

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男子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男子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男子足球比赛竞赛规程一、竞赛时间和地点时间:2014年7月24日至30日地点:丹东二中体育场、丹东机电学院体育场二、参加单位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营口市。

三、运动员资格(一)参赛运动员年龄甲组:199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乙组: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二)参赛的辽宁省籍运动员,首先在辽宁省足球管理中心注册备案,其次完成中国足球协会的运动员注册(沈阳、大连两市运动员在所属市足协完成中国足协的注册)。

(三)2011-2014年度注册第一阶段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在第二阶段各市注册的省内其他市未注册过的运动员,可代表本市代表团参加比赛。

(四)各市从我省未参赛城市选招的运动员,须在代表城市完成《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的注册后,方可代表该市代表团参加比赛。

(五)转会至外省市的运动员,须转会双方单位签署的转会协议中具有“全运会代表辽宁省参赛”的条款,同时与辽宁省签署《全运会代表权协议》,方可代表其原单位参赛。

(六)各市从外省市选招的非辽宁省户籍运动员,代表辽宁省足协(或沈阳市足协、大连市足协)在中国足协完成注册且取得全运会代表资格的运动员,可代表本市代表团参加比赛。

(七)参加2014年省十二运会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至少参加一次省级竞赛。

(八)参赛运动员不允许交流。

(九)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足协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辽宁省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比赛;甲组运动员必须通过骨龄检测合格者方可参赛。

(十)运动员须经市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者方可参赛。

(十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得参赛。

(十二)比赛实行“捆绑式”报名、计分办法,即参加甲组(乙组)比赛,必须同时报名参加乙组(甲组)比赛。

(十三)凡不参加辽宁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指派的参赛任务和省全运会队集训及拒绝调入队的运动员,辽宁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将取消其参加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二、承办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三、协办单位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四、运动会日期、地点2014年 8月 18 日至23 日在上海市举行五、参加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六、比赛设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武术、健美操、乒乓球七、竞赛项目(一)田径1.男子组(共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5000米竞走、110米栏(栏高1.0米、栏间距8.9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千克)、铁饼(1.5千克)、标枪(700克)、七项全能(110米栏、跳高、标枪、400米、跳远、铁饼、1500米)。

2.女子组(共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5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五项全能(100米栏、跳高、铅球、跳远、800米)。

(二)游泳(男子、女子组各13项)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三)篮球、排球、足球分设男子组、女子组。

(四)武术(男子组、女子组各8项)1.男子、女子拳术类项目:太极拳、南拳、长拳;2.男子、女子短器械项目(不含太极类):刀术、剑术;3.男子、女子长器械项目(不含太极类):枪术、棍术;4.男子、女子对练项目。

2024年秋季运动会方案

2024年秋季运动会方案

2024年秋季运动会方案一、概述2024年秋季运动会是为了促进全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展示学生体育才能,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而举办的大型体育盛事。

本次运动会将涵盖多项体育项目,并设置不同等级的比赛,以满足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的参与需求。

同时,还将组织各项文化活动,提供全方位的学生发展机会。

二、日期与地点1. 日期:2024年10月中旬2. 地点:学校体育场三、组织机构1. 组委会(1)主席:校领导(2)副主席:学生主席团成员(3)秘书长:学生会主席(4)成员: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各学生社团代表、班级代表、教师代表等2. 分赛区组织按照年级划分,设立不同的赛区,由各赛区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赛区的比赛,评选出代表队参加总决赛。

四、项目设置1. 田径项目(1)跑步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2)跳远项目:立定跳远、三步跳远(3)跳高项目(4)铅球项目2. 游泳项目(1)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2)蛙泳:50米、100米(3)仰泳:50米、100米(4)蝶泳:50米、100米(5)接力赛:4x50米混合泳接力3. 球类项目(1)足球:男子组、女子组(2)篮球:男子组、女子组(3)排球:男子组、女子组(4)乒乓球:男子单打、女子单打(5)羽毛球:男子单打、女子单打五、竞赛规则1. 田径项目参照国际田径联合会(IAAF)的规则进行比赛。

2. 游泳项目参照国际泳联(FINA)的规则进行比赛。

3. 球类项目参照各项目国际、国家的主要规则进行比赛,如足球比赛采用国际足球联合会(FIFA)的规则,篮球比赛采用国际篮球联合会(FIBA)的规则。

六、奖项设置1. 个人奖项(1)各项目前三名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牌;(2)个人全能奖:根据个人在不同项目的综合成绩评选出的前三名,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牌。

2. 团体奖项(1)各项目前三名分别颁发金、银、铜奖杯;(2)全校总成绩前三名的班级分别颁发奖杯。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9.07.31•【文号】体竞字〔2019〕121号•【施行日期】2019.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体竞字〔2019〕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张凯电话:(010)87182439体育总局办公厅2019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体育改革,充分发挥全运会的多元功能和综合价值,服务奥运备战,培养和发现竞技体育人才,提升我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水平,为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竞赛项目游泳(游泳、马拉松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射箭、田径、羽毛球、篮球(五人制篮球、三人制篮球)、拳击、皮划艇(静水、激流回旋)、自行车(公路、场地、山地、小轮车)、马术(三项赛、盛装舞步、场地障碍)、击剑、足球、高尔夫球、体操(体操、蹦床、艺术体操)、手球、曲棍球、柔道、现代五项、赛艇、橄榄球(7人制橄榄球)、帆船、射击、乒乓球、跆拳道、网球、铁人三项、排球(排球、沙滩排球)、举重、摔跤(自由式、古典式)、棒垒球(棒球、垒球)、空手道、滑板、攀岩、冲浪、武术(套路、散打)。

各竞赛项目小项设置详见《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项目设置》。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2021年在陕西省举行。

三、参加办法(一)参加单位1.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为参赛单位。

校园2024年秋季运动会比赛规则与细则

校园2024年秋季运动会比赛规则与细则

校园2024年秋季运动会比赛规则与细则一、运动会宗旨本次校园秋季运动会旨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竞争意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二、运动会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 年具体月份具体日期2、地点:学校操场三、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学生四、比赛项目设置1、田径项目(1)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仅限男生)、5000 米(仅限男生)(2)110 米栏(仅限男生)、100 米栏(仅限女生)(3)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4)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2、集体项目(1)拔河比赛(2)跳长绳比赛(3)4×100 米混合接力(2 男 2 女)3、趣味项目(1)两人三足(2)背靠背运球(3)踢毽子比赛(4)定点投篮比赛五、参赛办法1、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班级每个项目限报人数按照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2、每名运动员限报 2 个单项(不含集体项目和趣味项目),每个班级每个集体项目和趣味项目限报 1 队。

六、比赛规则1、田径项目(1)运动员必须在规定的跑道内比赛,不得串道。

(2)起跑时,运动员不得抢跑,违反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3)中长跑比赛中,运动员必须沿着规定的路线跑完全程,不得走捷径或借助外力。

(4)在投掷项目中,运动员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投掷,投掷动作要符合规则要求。

(5)在跳高和跳远项目中,运动员必须单脚起跳,不得双脚起跳。

2、集体项目(1)拔河比赛:每队参赛人数为具体人数,男女不限。

比赛采用淘汰赛制,每场比赛 3 局 2 胜。

比赛开始前,双方运动员站在绳子两端,裁判员哨声响起后,双方开始用力拉绳,将对方拉过中线者为胜。

(2)跳长绳比赛:每队参赛人数为具体人数,其中 2 人摇绳,其余人跳绳。

比赛时间为具体时长,跳绳队员依次进入绳内跳绳,成功跳过一次计 1 分,失误不计分,比赛结束后,得分高者为胜。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11.30•【字号】湘教发[2009]58号•【施行日期】2009.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湘教发[2009]58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推动我省高校体育事业的发展,迎接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的召开,决定于2010年举办湖南省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

本届运动会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承办,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和湖南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协办。

运动会设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和定向越野等10个竞赛项目。

现将《湖南省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各高校按照本竞赛规程,认真做好组队、集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引导大学生关心和参与大运会,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努力将湖南省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办成“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盛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湖南省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一、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二、承办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三、协办单位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湖南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四、竞赛项目(共10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和定向越野。

五、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与比赛日期田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0年11月18日-21日游泳湖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09月03日-05日篮球湖南大学 2010年10月31日-11月06日排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0年11月02日-08日足球湖南农业大学 2010年11月01日-07日乒乓球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2010年11月10日-13日羽毛球长沙学院2010年11月10日-13日武术湖南师范大学 2010年11月09日-11日健美操吉首大学 2010年09月10日-12日定向越野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0年09月24日-27日六、参加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七、竞赛分组与设项(一)田径1、大学男子组、学院男子组、高职专科男子组(共20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3000米障碍、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高、铅球、铁饼、标枪、十项全能2、大学女子组、学院女子组、高职专科女子组(共19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高、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二)游泳大学男子组、大学女子组、学院男子组、学院女子组、高职专科男子组、高职专科女子组均设19项: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女子组)、1500米自由泳(男子组)、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4×200米自由泳接力(三)篮球、排球、足球大学男子组、大学女子组、学院男子组、学院女子组、高职专科男子组、高职专科女子组(四)乒乓球、羽毛球大学组、学院组、高职专科组均设7项: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女混合双打(五)武术大学组、学院组、高职专科组男、女均设12项:1、拳术类项目:自选长拳、自选太极拳、自选南拳2、短器械项目:自选刀术、自选剑术、自选南刀(女子组)、太极剑3、长器械项目(不含太极器械类):自选枪术、自选棍术、自选南棍(男子组)4、对练项目5、二十四式太极拳(高职专科组)、四十二式太极拳(大学组、学院组)(六)健美操大学组、学院组、高职专科组均设8个项目选7项:男子竞技单人操、女子竞技单人操、混合竞技双人操、竞技三人操、竞技六人操、六人轻器械操、12人技巧啦啦队或8-12人舞蹈啦啦队任选1项(七)定向越野大学组、学院组、高职专科组男、女均设4项:百米定向、短距离、长距离、接力赛八、参加办法(一)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团。

辽宁省体育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辽宁省体育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辽宁省体育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14.03.20•【字号】辽体办字[2014]43号•【施行日期】2014.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辽宁省体育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辽体办字〔2014〕43号)各市体育局:现将“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各项目年龄规定2、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项目设置辽宁省体育局2014年3月2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一、竞赛日期和地点总决赛定于2014年8月22日至30日在丹东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足球、篮球、排球(含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曲棍球、垒球、手球、七人制橄榄球、田径、游泳、体操(含艺术体操、蹦床)、举重、射击、射箭、击剑、柔道、国际式摔跤、拳击、自行车(含小轮车)、武术(含散打)、赛艇、皮划艇、帆板、跆拳道、速度滑冰、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U型场地单板滑雪空中技巧计29个大项。

三、参加单位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

四、运动员资格1、符合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的各项规定。

2、参赛的辽宁省籍公民,必须于2011-2014年在辽宁省体育局各项目管理中心注册;2011-2014年度各项目注册第一阶段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在第二阶段各市注册的省内其他市未注册过的运动员,可代表本市代表团参加比赛。

3、各市从外省选招的非本省户籍的运动员,与辽宁省体育局各项目管理中心签订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并代表辽宁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成功的,可代表本市代表团参加比赛。

4、参赛时必须持有辽宁省体育局颁发的《辽宁省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比赛。

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附件2014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第四十四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一、竞赛时间:拟于2014年10月底举办。

二、竞赛地点:本校主体育场。

三、参加单位:学生以各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国防生单独组队参加比赛。

四、竞赛项目:(1)男子组:(共16项)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10M栏(0.84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铁饼(2kg)、气贯长虹(2kg)、双手头上持球助跑向前投掷实心球(2kg)、4×100M接力、4×400M接力;(2)女子组:(共16项)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00M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气贯长虹(2kg)、双手头上持球助跑向前投掷实心球(2kg)、4×100M接力、4×400M接力;(3)男、女混合健身项目:8×100米混合接力、50米蛇形折返跑混合接力;五、参加办法:1、凡本校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按规定在本单位报名,在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参加各归属学院队报名参赛。

2、学生组每学院限报一队,每队报领队1人(领队为大会组委会委员)、教练员1人、运动员60人,其中男或女运动员均不得超过40人。

另:各学院报名参赛二年级以上学生需达到本单位全部报名运动员人数的50%(其中大三、大四不少于20%,达不到报名要求的单位,组委会将酌情在其赛会总分中相应扣分)。

3、学生组为每项限报5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接力项目各单位限报一队(各单位运动员相应号段分配见附件1)。

另:各单位需再报16名(8男、8女)无号码运动员,并注明参加男女混合接力具体项目,赛中携学生证参赛备查。

(已报名参加前述各竞技项目的运动员不可参加各单位的男、女混合接力项目。

)4、电子报名表中应包括两个内容:①、Word文档,②、两个Excel表(具体填表方式见附件2)。

辽宁省田径记录(截止2012年)

辽宁省田径记录(截止2012年)
1987年3月
兴隆
5公里竞走(公路)
21:51
鞠宏涛
辽宁省少年竞走比赛
2004年9月
本溪
10公里竞走(公路)
44:23
刘飞
辽宁省少年竞走比赛
2004年9月
本溪
〔少年男子乙组(13—14)岁〕
60米
7.20
刘冰
辽宁省少年乙组田径比赛
1980年8月
抚顺
100米
10.65
付洋
辽宁省第九届运动会
2002年9月
2012年5月
捷克
标枪
56.68米
李秋
辽宁省第六届运动会
1992年9月
营口
五项全能
3993分
常素云
全国田径锦标赛
1980年10月
武汉
七项全能
△6249分
吴淑玲
第七届全国运动会
1993年9月
北京
5000米竞走
20:37.70
金冰杰
全国竞走锦标赛
1990年3月
合肥
10000米竞走
41:37.90
高红苗
全国竞走锦标赛
1988年9月
鞍山
400米栏
△52.34
徐秀林
辽宁省第九届运动会
2002年9月
鞍山
2000米障碍
△5:48.74
周尊宝
全国青少年田径锦标赛
2004年4月
江西
4×100米接力
41.34
鞍山队
辽宁省第九届运动会
2002年9月
鞍山
4×400米接力
3:18.29
鞍山队
辽宁省第九届运动会
2002年9月
鞍山
跳高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等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等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等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3.03.22
•【字号】浙教办体〔2013〕29号
•【施行日期】2013.03.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
田径等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
浙教办体〔2013〕29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校体育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省级学生体育竞赛和培训计划的通知》(浙教办体〔2013〕25号)精神和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现将浙江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排球、武术、羽毛球、定向运动等5个项目的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准备、认真组织,进一步推动学生体育运动的普及和运动水平的提高。

附件:1.浙江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2.浙江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3.浙江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4.浙江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5.浙江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定向运动比赛竞赛规程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

田 径 - 辽宁省体育局

田 径 - 辽宁省体育局
3:40.12
冷国敏赵飞
尤凤娥孙建军
第六届全国运动会
1987年11月
广州
4×800米接力
8:16.20
刘东陈玉梅
曲云霞刘丽
全国田径冠军赛
1991年10月
上海
跳高
1.97米
金玲
日本国际田径赛
1989年5月
滨松
撑竿跳高
4.45米
张英宁
全国田径大奖赛暨冠军赛
2006年10月
长沙
跳远
6.86米
关英楠
第八届全国运动会
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89年9月
沈阳
△10.64
蔡卫国
第二届全国青少年运动会
1989年9月
沈阳
200米
△21.12
杨辉
辽宁省第九届运动会
2002年9月
鞍山
21.50
高洪宾
辽宁省少年田径比赛
1993年7月
鞍山
400米
△46.91
郭钟泽
辽宁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
2013年7月
大连
800米
△1:49.57
丁维峰
亚洲青年田径锦标赛
10.40
刘玉良
全国田径分区赛
1979年5月
天津
△10.29
崔会
第七届全国运动会
1993年9月
北京
200米
21.20
修朋信
广州“健力宝”田径邀请赛
1987年2月
广州
△20.80
王成梁
全国田径锦标赛
2009年5月
玉林
400米
46.46
张云鹏
全国田径锦标赛
2012年9月
昆山

运动会筹备工作细则

运动会筹备工作细则

第九届学生田径运动会工作细则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磨练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增强学生体质,进一步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新高潮,我校定于10月24/25日在校田径场举办第九届学生田径运动会、学生趣味运动会,为使运动会全面顺利进行,现将赛前的一些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校长办公室组长:叶青成员:刘波王艳李伟工作职责:1.督促体育组拟定运动会通知、方案并下发年级组、各班级。

完成时间:10月22日(已完成)2.组织召开赛前准备会,通知开会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初一、初二班主任、裁判员、工作人员)、会议内容。

开会时间:10月22日晚上6:30在报告厅。

3.大会音响设备及条幅的安装,音响安装在田径场西侧中间跑道外(主席台)。

条幅悬挂于主席台后两侧面,条幅内容为“沭阳如东实验学校第九届体育节”。

完成时间:10月23日16:30之前。

4.安排办公室相关人员开展运动会期间音像资料采集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整理好传给杨毅老师存档。

5、运动会场氛围营造,校园电子屏及网站信息发布。

二、德育处组长:黄国雨成员:王辉司舒怀杨毅主要职责:1.计划与安排运动会的开幕式工作,并向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下达通知,明确时间、地点、参与人员。

完成时间:10月23日下午17:00之前。

2. 确定并负责培训小记者团人员,以便顺利组织大会期间的播音、宣传、采访报道、竞赛公告等工作。

完成时间:10月23日下午17:00之前。

3. 确定裁判员、运动员代表宣誓人员(定人、誓词)。

完成时间:10月23日17:00之前4. 根据规程要求,把运动会成绩纳入班级考核工作。

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量化。

5. 负责运动会期间环境卫生、会场秩序、班主任等工作的督查。

完成时间:10月24-25日。

三、教学处组长:杨超成员:年级部主任、班主任、裁判员、工作人员主要职责:1.督促各年级、班级认真学习和落实规程要求,积极组织运动员训练,准备参加比赛。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21•【字号】通政办发〔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南通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将于2021年5~10月份举办。

现将《南通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1日南通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南通市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以下简称“市十二运”)各项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体育强市建设,以“全民健身、激扬江海”为主题,按照“精彩、热烈、圆满、节俭”的办会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努力把市十二运办成“体育的盛会、人民的节日”,进一步培养和发现体育后备人才,完善更高水平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展示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全市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励全市上下奋力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不断把“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推向前进。

二、主办和承办单位市十二运由南通市人民政府主办,由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市体育总会承办。

国家体育总局足球中心关于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决赛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足球中心关于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决赛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足球中心关于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决赛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3.08.08•【文号】足球字[2013]365号•【施行日期】2013.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足球中心关于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决赛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足球字〔2013〕365号)全运会足球项目各有关参赛单位: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足球项目决赛将于8月26日至9月11日分别在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盘锦市及葫芦岛市举行,现将男女足球四个年龄组别决赛的相关事宜下发通知(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二届全运会男子足球18岁以下年龄组决赛补充通知2.第十二届全运会男子足球20岁以下年龄组决赛补充通知3.第十二届全运会女子足球18岁以下年龄组决赛补充通知4.第十二届全运会女子足球成年组决赛补充通知。

足球中心2013年8月8日附件1:第十二届全运会男子足球18岁以下年龄组决赛补充通知各有关参赛单位:根据《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竞赛规程》相关规定,现将男子足球18岁以下年龄组决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二、比赛时间:2013年8月26日-9月4日三、比赛地点:大连市金州体育场(A组)大连市体育中心(B组)四、报到:(一)报到时间:2013年8月23日。

(二)报到地点:大连市金元大酒店(大连市开发区金马路143号)。

(三)请各参赛代表队按时报到、离会。

对提前到会、离会或延期离会的,赛区不予接待。

五、参赛队接待标准(一)赛区接待每队27人,在编人员每人每天自交伙食费100元(西部地区参赛代表队在编人员除外),伙食费不足部分及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

(二)赛区为每支参赛代表队在编人员提供2间单人标准间、13个双人标准间。

(三)超编人员(经组委会核定,持有比赛注册证件的人员)伙食费标准为240元∕人∕天;住宿标准为双人间380元∕间∕天、单人间380元∕间∕天、行政单人房500元∕间∕天;超编人员另需交纳管理费130元∕人∕天。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2.04.1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体青字〔202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现将《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讨论,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于2022年5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小项和年龄设置另行通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邮编:100763电话:(010)87182341、87182076传真:(010)87182037体育总局办公厅2022年4月18日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致第三十二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的XXX》、《中共中央国务院致北京第二十四届冬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的XXX》有关精神,落实《提高为国争光能力以赢的目标做好巴黎奥运会备战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以“赢”的目标强化青训改革创新。

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优势,通过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龙头和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广大城市在抓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质量,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根基,为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不断提升我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提高为国争光能力打好坚实基础。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至8月在广西举行(冬季项目时间另定)。

三、竞赛项目夏季项目:射击、射箭、自行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马术、帆船、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体操、蹦床、艺术体操、手球、曲棍球、高尔夫球、橄榄球、足球、篮球、三人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冲浪、滑板、攀岩、街舞、棒球、垒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蹼泳、技巧、泰拳(表演项目)。

运动会比赛日程表

运动会比赛日程表

关于学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的补充通知各部门、各系部:根据《学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的精神,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学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于2013年10月24日~25日举行,10月24日下午15:20开始比赛,10月25日上午8:00举行开幕仪式。

入场式彩排时间定于23日下午4:00举行,请各系、各部门严格按照运动会日程安排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日程安排具体如下:第九届田径运动会日程安排时间内容地点参加人员10月23日16:00运动会入场式彩排院东田径场工作人员,各系代表队(领队、教练、运动员),引导员等10月23日15:20裁判员、志愿者、工作人员培训院东田径场全体裁判员全体学生志愿者(负责人:侍勇、马鸣)10月24日15:20运动会比赛院东田径场工作人员、裁判员及参赛运动员10月25日8:00运动会开幕式、比赛院东田径场组委会、工作人员、裁判员、全体学生10月25日16:00运动会比赛、闭幕式院东田径场组委会、工作人员、裁判员、全体学生附:裁判员名单与竞赛日程附件一:裁判员名单总裁判长:程淮中副总裁判长:傅遐龄刘其生侍勇径赛裁判长:马鸣终点主裁判:王军终点裁判员:周峰崔立功朱兆军冯建春王冲翟龙余计时主裁判:季宵磊计时员:姜南李光正殷君芳左传桂曾磊安静董菁吴芳王茜薛相马燕丁胜利志愿者3名学生检查长:周长江检查员:王怀友田小燕王素舟检录长:徐晓娟检录员:刘春晓志愿者3名学生发令长:庞建民助理发令员:朱亮志愿者3名学生联络员:志愿者3名学生田赛裁判长:章晓伟跳部裁判长:章晓伟(兼)裁判员(远度):章晓伟张媛媛志愿者2名学生裁判员(高度):张亚平陈晓兰志愿者2名学生投掷部裁判长:高洪飞裁判员:1)高洪飞胡健志愿者2名学生2)陈伟辉孟英伟志愿者2名学生编排、记录、公告:徐敏志愿者3名学生场地器材:章晓伟王军马鸣庞建民朱亮季宵磊张玉华志愿者2名学生志愿者:25名附件二:竞赛日程2013年10月24日下午径赛1.女子200米预赛 5 组 27人 15:202.男子200米预赛 4 组 23人 15:403.女子1500米预决赛 2 组 25人 16:004.男子800米预决赛 2 组 23人 16:205.男子4×100米预赛 2 组 9队 16:406.女子4×100米预赛 2 组 9队17:00田赛1.男子三级跳远预决赛 1 组 24人15:202.女子跳高预决赛 1 组 22人15:203.男子铁饼预决赛 1 组 19人15:204.女子标枪预决赛 1 组 23人15:205.男子标枪预决赛 1 组 20人16:206.女子铁饼预决赛 1 组 20人16:202013年10月25日上午开幕式全体人员 8:00径赛1.女子100米预赛 5 组 27人 8:402.男子100米预赛 5 组 27人 8:553.男子400米预赛 4 组 20人 9:104.女子400米预赛 5 组 27人 9:255.女子100米决赛 1 组 6人 9:456.男子100米决赛 1 组 6人 9:507.女子400米决赛 1 组 6人 10:008.男子400米决赛 1 组 6人 10:109.男子4×100米决赛 2 组 8队 10:2010.女子4×100米决赛 2 组 8队 10:50田赛1.男子跳高预决赛 1 组 19人 8:202.女子跳远预决赛 1 组 23人 8:203.男子铅球预决赛 1 组 24人 8:202013年10月25日下午径赛1.女子200米决赛 1 组 6人 14:002.男子200米决赛 1 组 6人 14:053.男子1500米预决赛 1组 25人14: 154.女子800米预决赛 1 组 27人 14:355.女子4×400米预决赛 1 组 8队 15:006.男子4×400米预决赛 1 组 8队 15:30田赛1.女子三级跳远预决赛 1 组 23人14:002.女子铅球预决赛 1 组 19人14:003.男子跳远预决赛 1 组 20人14:00闭幕式全体人员16:00。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大会学生组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大会学生组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大会学生组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13.11.11•【字号】教体卫艺[2013]1002号•【施行日期】2013.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大会学生组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教体卫艺〔2013〕1002号)各省辖市教育局、体育局,省直管试点县教育局、体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体育局、河南省教育厅、中共河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大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豫体〔2013〕46号)设立学生组竞赛的要求,将分别设立大学生组和中学生组竞赛。

其中,大学生组设: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啦啦操)、跆拳道、桥牌11个比赛项目;中学生组设:田径、篮球、足球、软式排球、乒乓球、毽球、跳绳、健美操、啦啦操、航空模型、航海模型共11个比赛项目。

比赛时间为2014年4月下旬至9月。

为保证各项比赛顺利进行,现将《河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学生组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本届运动会主办单位将视参赛报名情况和省拨经费情况,给于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适当经费补贴,请各地、各高校根据各自体育设施情况和接待能力,积极申报各项比赛承办权,并于2013年12月30日前将承办申请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0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D座827房间,邮编:450018,联系人:高翔、聂世忠,联系电话:*************)。

附件:1.河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大学生组竞赛规程总则2.河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中学生组竞赛规程总则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体育局2013年11月11日附件1河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大学生组竞赛规程总则一、主办单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体育局二、承办单位各相关高校三、协办单位河南省学生体育总会高校分会及各单项协会四、比赛日期与地点比赛日期:2014年4月20日-8月31日(健美操9月在焦作比赛),其他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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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文件
学体中心【2013】 09号
关于下发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九届辽宁省大学生田径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决定》提出的要求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同时结合《辽宁省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辽教发〔2013〕47号)和《2014年辽宁省学生体育竞赛计划》(辽教办发〔2013〕377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省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

由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体育局共同主办的辽宁省第十二届
运动会暨第九届辽宁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将于2014年7月在沈阳农业大学举办。

现将《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九届辽宁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本规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及集训参赛工作。

附件:《辽宁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暨第九届辽宁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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