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屠宰试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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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屠宰品质检验流程

畜禽屠宰品质检验流程

畜禽屠宰品质检验流程《条例》宣贯教材执法人员屠宰厂经营行为部分执法人员掌握国家标准的意义·一是能够确保国家相关标准的贯彻落实·二是能够提升我省肉品质量卫生安全·三是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条例》屠宰厂经营行为具体包括三方面1、畜禽屠宰的技术规程2、肉品品质检验的规程3、屠宰厂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第一,畜禽屠宰畜禽屠宰包括以下技术规程:生猪:《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1998)、《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程》(GB/T19479-2004)牛:《牛屠宰操作规程》(GB/T19477-2004)肉鸡:《肉鸡屠宰操作规程》(GB/T19478-2004)、《肉用仔鸡加工技术规程》(NY/T330-1997)其他畜类:《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17237-1998)《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12694-90)以生猪为例简单介绍屠宰工艺流程·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规定:生猪屠宰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入场接收——停食静养——签发《准宰证》——赶猪——淋浴——致昏——放血——清洗——浸烫脱毛(剥皮)——开膛——净膛——内脏整理——去头蹄——劈半——修整复验——出厂屠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宰前管理·淋浴·麻电·放血·畜禽产品落地情况·三腺摘除宰前管理按标准要求,宰前管理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充分静养休息:12_24小时;二是停食静养,充分喂水至宰前3小时;三是应当善待畜禽,减少外伤.·没做到以上三条的,可按违反《生猪屠宰操作规程》4.2和4.4条,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淋浴管理淋浴,也是畜类屠宰的必须经过的一道程序。

在《生猪屠宰操作规程》明确规定了宰前应当进行淋浴的要求。

宰前淋浴的意义有三点:一是清除屠畜体表的污物,以防止污染车间;二是有利于麻电,由于畜体体表的湿润,有利于导电,从而有利于麻电;三是有利于放血。

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1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练市湖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术语和定义、宰前检验及处理、宰后检验及处理。

本规程适用于练市羊的屠宰产品品质检验检疫。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393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3术语和定义GB 1839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宰前检验及处理4.1主要内容和方法4.1.1宰前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待宰检验和送宰检验。

4.1.2宰前检验应采用看、听、摸、检等方法。

4.2验收检验4.2.1卸车前应索取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并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时准予卸车。

4.2.2卸车后应观察羊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管理。

4.2.2.1合格的羊送待宰圈。

4.2.2.2异常羊送隔离圈观察,通过饮水、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并入待宰圈。

4.3待宰检验4.3.1待宰期间检验人员应定时观察。

4.3.2 4.4待宰羊送宰前应停食静养12h~24h、宰前3h停止饮水。

送宰检验4.4.1羊送宰前,应进行一次群检。

4.4.2羊可以进行抽测。

4.4.3经检验合格的羊,由宰前检验人员签发《宰前检验合格证》,见附录A,注明畜种、送宰只数和产地、屠宰车间凭证屠宰。

4.4.4 4.4.54.5机械性伤残、无病态的,送急宰。

异常羊由检验人员签发急宰证明,送急宰间处理。

急宰羊的处理4.5.1急宰间凭宰前检验人员签发的急宰证明,及时屠宰检验。

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难于确诊的病变时,应请检验负责人会诊和处理。

4.5.2死畜不得屠宰、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宰后检验和处理5.1主要内容与检验方法5.1.1宰后检验包括头部检验、内脏检验、胴体检验和复检盖章。

5.1.2 5.1.35.2宰后检验采用视、触、嗅等感官检验方法。

头、屠体、内脏和皮应统一编号,对照检验。

肉羊屠宰流程规范

肉羊屠宰流程规范

肉羊屠宰流程规范为进一步提高肉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羊只交易平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一、适用范围县内肉羊养殖各企业、合作社、农民养殖户及中盛屠宰场。

各企业、合作社及农户确定屠宰需求后,应向协会报备,经协会统一安排后进入屠宰车间。

二、级别及标准三、收购价格县内自产及保护价收购的羊只:育肥公羊在市场价未高于60元/公斤的情况下,育肥母羊在市场价未高于57元/公斤的情况下,屠宰场均按保护价收购。

当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取消保护价收购,按正常市场价格收购。

四、宰前检疫1、乡镇兽医站检疫羊只屠宰前,应向所在乡镇兽医站申报检疫,乡镇兽医站主要针对一、二、三类传染病及对动物肉制品有安全危害的疾病进行检测,经乡镇兽医站检验检疫人员确认羊的健康状况后,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屠宰场检疫(1)进行瘦肉精三项(即: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检疫,一旦发现阳性则该批次羊只全部拒收,指标全部呈阴性方可屠宰。

此检疫以尿检结果为主。

(2)进行睾丸炎、极瘦、杂牙羊、痘羊(育肥羔羊公羔)检疫,此检疫结果由屠宰场质检部确认,动监所全程参与。

五、胴体检疫1、降级羊:由于羊只胴体受到机械损伤,导致胴体大面积淤血,或羊只肺炎严重无法成产品,对此类型羊只降低等级收购。

2、乳突羊:显羊痘症状,此情况降级收购,情节严重时拒绝收购;3、脓包羊:每只扣称1公斤后,按正常收购;4、肺粘连:肺粘连羊胴体需完全修净不可食用部分,在修割中造成胴体损伤的由羊主自行承担。

修割后根据损伤胴体情况进行降级或扣称收购。

①轻度粘连(1-4根肋)扣称:1-L5kg②中度粘连(4-7根肋)扣称:2-3kg或降级收购③重度粘连(7根以上)拒绝收购。

5、黄羊:屠宰过程中发现胴体脂肪颜色为黄色或淡黄色时,告知羊源部、官方检疫人员和品管部相关人员确认后,将黄羊放置在排酸库静置12小时后待胴体中心温度达到7℃左右时,再次观察胴体脂肪颜色,颜色恢复正常的羊胴体正常收购,如依然为黄色或淡黄色时拒绝收购,同时通知驻场官方动检人员进行检验检查,并由官方动检人员填写无害化处理单,并告知羊只户主。

羊屠宰检验检疫流程图

羊屠宰检验检疫流程图

羊屠宰检验检疫流程图
适用范围 宰前按标准检疫 检疫标准 进场查验 羊进入屠宰场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记录。

检疫对象 口蹄疫、痒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布鲁氏病、炭疽、肝片吸虫病、棘球蚴虫病。

1、入场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按规程检测、检疫结果合格。

羊进





疫 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了解运输途中情况;临床查验羊群精神状况和体征。

不合格按国家规定处理
合格的回收《证明》按产地、批次分类待宰。

不合格按国
家规定处理 合格的,准予屠宰
按国家规定,实施同步检疫 屠 宰 不合格的按规定处理 合格的出具《证明》加检疫验讫印章,库存或销售 检疫记录存12个月。

羊屠宰检疫规程

羊屠宰检疫规程

羊屠宰检疫规程(征求意见稿)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羊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屠宰同步检疫以及检疫结果处理的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羊屠宰检疫活动。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2.1 屠宰检疫官方兽医对动物从入场查验到屠宰之前进行临床健康检查,对宰后动物的肉尸和内脏按规定的程序和部位进行检查的过程。

2.2 胴体经屠宰放血,去掉毛、头、尾、蹄、内脏后带皮或不带皮的肉体。

2.3 同步屠宰检疫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动物的头、蹄、内脏、胴体等进行统一编号实施的现场检疫。

2.4急宰经检疫确认为不妨碍肉食卫生的普通传染病及一般疫病而有死亡危险的动物,在急宰间进行的紧急屠宰。

2.5 禁宰经检疫确认为一、二类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采取不放血的方法扑杀后作工业用或无害化处理,严禁屠宰。

2.6生物安全处理通过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将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或附属物进行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

3.检疫对象本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为口蹄疫、小反刍兽疫、蓝舌病、炭疽、绵羊痘、山羊痘、痒病、狂犬病、副结核。

4.检疫合格标准4.1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4.2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规定;4.3按本规程要求履行全部检疫程序,且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5.入厂(场、点)查验环节5.1查证验物查验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对检疫证明与运载的羊数量是否相符;查验畜禽标识及相关信息是否相符;5.2询问了解途中运输情况;5.3 临床检查实施临床健康检查;5.4结果处理5.4.1经入厂(场)查验,检疫证明有效、证物相符、有畜禽标识、临床检查合格的,准予入场屠宰;5.4.2经入厂(场)查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入场;5.4.3疑似患有一类动物疫病的,禁止入厂(场),限制人员、车辆流动,并国家有关规定处理;5.4.4消毒对运载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5.5记录记录羊的数量、产地、货主、运输车辆车型及车牌号等情况。

羊屠宰检疫规程

羊屠宰检疫规程

羊屠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羊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羊的屠宰检疫。

2.检疫对象口蹄疫、痒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炭疽、布鲁氏菌病、肝片吸虫病、棘球蚴病。

3.检疫合格标准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4.1 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羊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

4.2 询问了解羊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4.3 临床检查检查羊群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4.4 结果处理4.4.1 合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羊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羊只不得混群。

4.4.2 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5 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清洗消毒。

5.检疫申报5.1 申报受理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

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5.2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6.宰前检查6.1 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6.2 结果处理6.2.1 合格的,准予屠宰。

6.2.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6.2.2.1 发现有口蹄疫、痒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畜禽屠宰品质检验流程

畜禽屠宰品质检验流程

畜禽屠宰品质检验流程《条例》宣贯教材执法人员屠宰厂经营行为部分执法人员掌握国家标准的意义· 一是能够确保国家相关标准的贯彻落实· 二是能够提升我省肉品质量卫生安全· 三是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条例》屠宰厂经营行为具体包括三方面1、畜禽屠宰的技术规程2、肉品品质检验的规程3、屠宰厂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第一,畜禽屠宰畜禽屠宰包括以下技术规程:生猪:《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 17236-1998)、《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程》(GB/T 19479-2004)牛:《牛屠宰操作规程》(GB/T 19477-2004)肉鸡:《肉鸡屠宰操作规程》(GB/T 19478-2004)、《肉用仔鸡加工技术规程》(NY/T 330-1997)其他畜类:《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 17237-1998)《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 12694-90)以生猪为例简单介绍屠宰工艺流程· 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规定:生猪屠宰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入场接收——停食静养——签发《准宰证》——赶猪——淋浴——致昏——放血——清洗——浸烫脱毛(剥皮)——开膛——净膛——内脏整理——去头蹄——劈半——修整复验——出厂屠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宰前管理· 淋浴· 麻电· 放血· 畜禽产品落地情况· 三腺摘除宰前管理按标准要求,宰前管理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充分静养休息:12_24小时; 二是停食静养,充分喂水至宰前3小时; 三是应当善待畜禽,减少外伤. · 没做到以上三条的,可按违反《生猪屠宰操作规程》4.2和4.4条,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淋浴管理淋浴,也是畜类屠宰的必须经过的一道程序。

在《生猪屠宰操作规程》明确规定了宰前应当进行淋浴的要求。

宰前淋浴的意义有三点:一是清除屠畜体表的污物,以防止污染车间;二是有利于麻电,由于畜体体表的湿润,有利于导电,从而有利于麻电;三是有利于放血。

羊屠宰试验

羊屠宰试验

• 眼肌面积:
– 倒数第一和第二肋骨间脊椎上的背最长肌的横 切面积,因为它与产肉量呈正相关。测量方法: 用硫酸纸描绘出横切面的轮廓,再用求积仪计 算面积。 – 如无求积仪,可用公式估测: 眼肌面积(cm2) =眼肌高(cm)×眼肌宽(cm)X0.7
头重
• 剖腹取内脏
– 剥皮后应立即开膛取出内脏,最迟不超过30 min,否 则因内脏易腐败变质对脏器和肌肉质量均产生不良影 响。肺重 心脏重 瘤胃重 肠重 – 胴体重:放血后除去头、尾、皮、蹄(肢下部分)和 内脏所余体躯部分(包括肾脏及其周围脂肪) 的重量。 – 羊屠宰率:指羊胴体重与羊屠宰前活重(宰前空腹24小 时〕之比,用百分率表示。 – 肾重
倒悬放血时间:5~6min,平卧式放血需延长 2~3min。
若羊取得其活重3.2%的血液则可计为放血效果良好。
血重
屠宰-剥皮
• 手工剥皮:采用手工方法先剥四肢皮、头
皮、腹皮,最后剥背皮。
• 机械,再剥腹皮,然后机械剥去 背皮。
屠宰-开膛解体
• 割颈肉
– 由颈部向耳根处割一刀,然后由放血口入刀,沿下颌 骨向上割到耳根。同样方法割另一侧,使颈部皮肤在第 一颈椎处与肉体分开。
宽度测定
最大腿宽
深度测定 总胸深:通过第3肋骨的水平线,起点包括棘突上部及 胸骨下部的肉厚。
胴体形态测定
1、胴体长 2、后腿长 3、眼肌长 4、胸深 5、总胸深 6、半胸围 7、最小腿宽 8、最大腿宽 9、最大腿围 10、臀部轮廓
• 净肉重 – 胴体除去剥离的骨、脂后,所余部分的重量。 – 要求在剔肉后的骨头上附着的肉量及耗损的肉 屑量不能超过300克。 • 净肉率 – 指胴体净肉重占宰前活重的百分比。 • 骨肉比 – 指胴体骨重与胴体净肉重之比。

山羊屠宰测定方案

山羊屠宰测定方案

屠宰测定方案1、屠宰要求:a 宰前进行健康检查,观察其行为是否正常,有无呼吸困难,有无传染病等。

b 屠宰前24小时停止喂料;宰前2小时停止饮水,以保持有效活体重,放血充分,容易剥皮。

c 屠宰时尽量不让羊只惊慌和过于挣扎,以免引起血液流入肌肉,造成内脏和尸体放血不全。

宰杀时,将羊固定在宰羊的槽形凳上,用利刀在下颌附近割断颈动脉血管,并挑断气管,充分放血,应避免刺破食管。

放血时注意把羊固定好,防止血液污染毛皮。

放血完毕后即行剥皮。

剥皮时,将羊四肢朝上放在清洁平整的地面上,用尖刀沿腹中线挑开腹皮层,向前沿胸部中线挑至嘴角,再沿腹中线向后经肛门切至尾尖,然后从两前肢和两后肢内侧,垂直于腹中线向前肢和后肢各挑开两条横线,前肢到腕部,后肢到飞节进行剥皮。

剥完皮后,将躯体从枕环节处切断,去头。

前肢至挠骨以下,后肢至胫骨以下去蹄。

然后顺腹中线开膛,除留肾及肾周围脂肪外,全部内脏出膛,胴体静置30-40分钟后称重。

2、本次屠宰采取5块分割法,即胴体分为颈部、前肢部、胸肋部、腰腹部、腿臀部5大块。

颈肉:第一颈椎到最后一颈椎;前肢肉:在肩胛部与胸部连接处切割;胸肋肉:在第一对肋骨到第十二肋骨处切割;腰腹肉:从最后一个腰椎至第十二肋骨处切割;腿臀肉:由最后腰椎处切割。

3、各屠宰指标的测定方法及计算公式如下:胴体重1 指屠宰放血后,剥去毛皮,去头,去全部内脏及前肢膝关节和后肢趾关节以下的部分后,整个躯体(包括肾脏及其周围脂肪)静置30分钟后的重量。

胴体重2 指屠宰放血后,剥去毛皮,去头,去腹腔内脏及前肢膝关节和后肢趾关节以下的部分后,整个躯体(包括胸腔脏器、肾脏及其周围脂肪)静置30分钟后的重量。

屠宰率1 指胴体重1与宰前活重(宰前空腹24小时)之比,用百分率表示。

屠宰率1(%)=胴体重1/宰前活重*100屠宰率2 指胴体重2与宰前活重(宰前空腹24小时)之比,用百分率表示。

屠宰率2(%)=胴体重2/宰前活重*100净肉重指将温胴体精细剔除骨头后余下的净肉重量(要求在剔肉后的骨头上附着的肉量及耗损的肉屑量不能超过300克)。

羊屠宰分割操作规程

羊屠宰分割操作规程

羊屠宰分割操作规程1、宰前检验1.1验收检验:1.1.1卸车前应索取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并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时准予卸车。

1.2.2卸车后应观察羊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管理。

a)合格的羊送待宰圈。

b)可疑病畜送隔离圈观察,通过饮水、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并入待宰圈。

2、卸羊赶羊过程:2.1根据装羊车的高低选择合适的卸羊方式,严禁乱踢、乱打造成人为的损伤。

2.2屠宰车间安排专人及时把待宰圈内清理干净,在赶羊过程中要用鞭子赶羊,不准用棍棒、铁器打羊。

以免出现淤血或损伤2、待宰检验2.1待宰期间检验人员应定时观察,发现病畜送急宰间处理。

2.2待宰的羊只宰前应停食静养12~24h、宰前3h停止饮水。

3、送宰检验3.1羊送宰前,应进行一次群检。

3.3经检验合格的羊由宰前检验人员签发《屠宰场准宰通知书》。

4、急宰羊的处理4.1急宰间凭宰前检验人员签发的急宰证明,及时屠宰检验。

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难于确认的病变时,应请检验负责人会诊处理。

4.2死畜不得屠宰,应送非食品处理间,及时处理。

5、挂羊5.1启动提升机械。

5.2挂羊人员将链套入羊右后腿趾关节处扣紧,然后将羊倒挂在滑道的吊钩上。

6、屠宰6.1按伊期兰教屠宰方式进行屠宰。

6.2掌头人员另一手托住羊的下颌,一手按住羊后脑壳,适当用力使面部向西,羊脖呈伸直状态,等待阿訇下刀,断三管。

6.3对羊品种进行区分,并且做好标识及记录。

7、沥血宰后沥血时间5~6min。

8、下头本岗位操作人员从放血创口处入刀,切开枕关节和颈部肌肉,割下羊头,并将头放置于具有沥血功能的筐内。

9、预剥9.1预剥右后小腿,右臀部皮。

9.1.1本岗位操作技术人员,左手抓住趾关节处,右手握刀,刀刃向下,横向用刀从跖骨离趾关节最近皮肤处下刀转割一圈,割开皮肤。

9.1.2左手抓住开口处皮肤,右手握刀,刀尖向下,刀刃朝外,自开口处入刀挑开皮肤,朝跗关节方向贴跟骨一侧到阴囊(会阴)处。

山羊的屠宰实训报告

山羊的屠宰实训报告

一、实训目的本次山羊屠宰实训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山羊屠宰的基本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学生对屠宰行业的认识,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实训时间2022年X月X日三、实训地点XX屠宰场四、实训内容1. 实训前的准备工作(1)了解山羊屠宰的相关知识,包括屠宰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2)熟悉屠宰设备、工具和材料的使用方法。

(3)了解山羊屠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实训过程(1)健康检查:对山羊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无疾病,符合屠宰条件。

(2)宰前处理:宰前12-24小时停食,宰前2小时停止饮水。

(3)放血方法:采用割颈放血法,将山羊头部放低,从颈下靠近咽喉处横向切断皮肤、肌肉、颈动脉和气管,使山羊迅速放血致死。

(4)剥皮技术:将山羊放血死之后,使其仰卧,用刀尖从颈下切口处沿腹部中线向后挑开皮肤,直至肛门,从四肢内侧各切一直线至腕关节和飞节,然后从颈下发口处沿枕骨割下头,从腕关节和飞节处割下前后肢。

(5)胴体剖分:将剥皮后的山羊开膛分类取出内脏,清除胃肠外层脂肪及内容物。

将胴体取出内脏后切割成5块或8块,分成三个商品等级。

(6)质量检验:对分割后的胴体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3. 实训总结(1)实训过程中,严格遵守屠宰操作规程,确保屠宰过程安全、卫生。

(2)通过实训,掌握了山羊屠宰的基本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3)了解了山羊屠宰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五、实训心得体会1. 通过本次实训,我对山羊屠宰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认识到屠宰行业的重要性。

2. 实训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正确使用屠宰设备和工具,提高了自己的实践操作能力。

3. 在实训过程中,我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重安全、卫生,培养了良好的职业素养。

4. 通过实训,我认识到自己在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方面还有待提高,需要在今后的学习中不断努力。

5. 本次实训让我对屠宰行业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为我今后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六、实训建议1. 加强对屠宰行业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羊屠宰工艺流程图及工艺完整版

羊屠宰工艺流程图及工艺完整版

羊屠宰工艺流程图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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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田农牧(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羊屠宰工艺流程图及工艺
具体羊屠宰工艺流程图:
具体羊屠宰工艺说明如下:
活羊以宰前处理和宰前检验后淋洗干净,接着由阿訇按穆斯林教规宰杀、放血,沥血时间不少于5min。

然后预剥羊皮,割去羊头及前后蹄,留下背部的皮由扯皮机扯下。

而后开膛、取出内脏,进行必要的修整和冲淋。

再对胴体、头、蹄和内脏进行同步检验,合格胴体经称重后进入冷却间冷却并排酸。

羊胴体在室温为0℃的冷却间内冷却、排酸20hr 后,其中心温度达到7℃时即可在室温为8~10℃的分割间内进行剔骨、分割,分割下来的净羊肉装铁盒,在冻结间内冻结,然后装入纸箱入库待售。

该项目拟将不合格胴体与羊骨一起送入急宰化制间化制成工业油、肉骨粉等产品。

由以上牛及羊的屠宰加工生产工艺说明可知,该项目在屠宰加工过程中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冲圈废水、冲淋屠体时产生的废水以及剖腹时产生的含有胃内容物的废水。

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活畜粪便产生的恶臭、剖腹工序中肠胃处理时产生的恶臭。

噪声主要来自牛、羊待宰圈内牲畜的鸣叫声。

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牲畜的病胴体、病内脏和粪便等。

羊屠宰工艺流程

羊屠宰工艺流程

羊屠宰工艺流程羊屠宰工艺流程羊屠宰工艺是将活体羊进行屠宰、分割和加工的流程。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羊屠宰工艺流程。

1. 筛选: 首先,对即将屠宰的羊进行筛选。

只有健康的羊才适合屠宰。

病羊、发烧羊或者有传染病的羊应该被剔除。

2. 饲养: 羊在屠宰前一天通常会被喂养高品质的饲料,以提高屠宰后的肉质。

3. 准备设备: 屠宰前,准备设备如屠宰台、刀具、水槽、斩肉车等。

4. 麻醉: 将已经筛选好的羊一只只地放置在屠宰台上,然后使用电击器麻醉羊,以避免它们在宰杀过程中感受到疼痛。

5. 宰杀: 在麻醉后,将羊的脖子置于刀刃上,用一刀快速而准确地割断喉咙。

这样可以迅速地切断颈部大血管,使羊失去意识的同时尽量减少痛苦。

宰杀后,羊的血会流入准备好的水槽中。

6. 剥皮: 宰杀后,将羊吊起,剥去羊皮。

这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技巧和力量,以确保完整地剥离羊皮。

7. 清洗: 在剥皮后,用水冲洗羊身体表面,以清除血液和污垢。

8. 分割: 清洗完毕后,将羊的身体分割成不同的部位,如肩膀、胸肉、腿肉等。

这个过程需要一定的刀工技巧和经验。

9. 包装: 将分割好的羊肉放入适当的包装材料中,如聚乙烯袋或聚氯乙烯薄膜袋,以保持新鲜度,并防止污染。

10. 运输和存储: 羊肉包装完毕后,将其运输到零售商或销售商,或存储在适当的环境中,如冷藏库,以确保羊肉的品质和卫生。

羊屠宰工艺流程是一个需要谨慎操作的过程。

它需要工人们具备专业的技术和经验,以确保生产出高质量的羊肉产品。

在这个过程中,重要的是要确保屠宰过程的卫生条件,以避免肉制品受到污染和传染病的危险。

同时,还需要关注动物福利,尽量减少羊在屠宰过程中的痛苦和压力。

总之,羊屠宰工艺流程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

只有在合理操作和严格控制后,才能生产出高质量的羊肉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羊肉屠宰实验报告

羊肉屠宰实验报告

一、实验目的1. 了解羊肉屠宰的基本流程和操作方法。

2. 掌握羊肉屠宰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控制要点。

3. 体验羊肉屠宰的现场操作,提高实践操作技能。

二、实验时间2023年X月X日三、实验地点XX农业大学畜牧兽医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四、实验材料1. 羊只:成年绵羊2只2. 实验设备:屠宰台、屠宰刀、电锯、止血钳、剪刀、秤、量杯等3. 实验药品:酒精、碘伏、肾上腺素等4. 实验记录表格五、实验步骤1. 准备阶段- 检查羊只健康状况,确保无疾病。

- 对羊只进行编号,以便记录屠宰过程。

- 准备实验设备和药品,确保其完好。

2. 放血阶段- 将羊只固定在屠宰台上,确保其安全。

- 在羊只颈部进行麻醉,使其失去意识。

- 用电锯从羊只颈部切断气管,使其放血。

- 观察羊只放血情况,确保血液充分流出。

3. 剥皮阶段- 待羊只放血后,用剪刀沿羊只腹部切开皮肤。

- 沿着羊只的四肢和颈部,将皮肤剥下。

- 注意剥皮过程中避免损伤羊肉。

4. 开膛阶段- 用剪刀沿羊只腹部中线切开腹部,暴露内脏。

- 小心地将内脏取出,注意保持内脏的完整性。

- 清理腹腔,去除污物。

5. 分割阶段- 将羊肉分割成不同的部位,如羊排、羊腿、羊肩等。

- 用秤称量各部位羊肉重量,记录数据。

- 对分割后的羊肉进行检验,确保无病害。

6. 处理阶段- 对分割后的羊肉进行清洗,去除血水和污物。

- 用酒精和碘伏对羊肉进行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 将消毒后的羊肉进行包装,并存放在冷藏柜中。

六、实验结果与分析1. 在放血阶段,羊只放血顺利,血液流出充分。

2. 在剥皮阶段,皮肤剥取完整,无破损。

3. 在开膛阶段,内脏取出完整,腹腔清理干净。

4. 在分割阶段,羊肉分割准确,重量记录准确。

5. 在处理阶段,羊肉清洗、消毒、包装到位。

七、实验总结本次羊肉屠宰实验,使我们对羊肉屠宰的基本流程和操作方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通过实验,我们掌握了以下要点:1. 羊只放血、剥皮、开膛、分割等操作要熟练、准确。

屠宰具体方案

屠宰具体方案

屠宰具体方案一、屠宰性能指标测定饲养试验结束后,从每个试验组中随机选取 3 只羊进行屠宰,所有被屠宰的羔羊在屠宰前 24 小时停止喂料,宰前 2 小时停止喂水,屠宰后的胴体沿背中线分半,右半部分进行常规屠宰指标测定,左半部分按下图进行分割操作:羔羊屠宰后,取背腰最长肌PC存2°C冰箱中熟化保存。

在 24 小时立即进行肉质测定。

分割方法肩颈肉由肩胛骨前缘至第五、六肋骨垂直且下的部分。

肋肉由第四、五肋骨间至最后一对肋骨间垂直且下部分。

腰肉由最后一对肋骨间,腰椎与荐椎间垂直且下的部分。

后腿肉由腰椎与荐椎间垂直切下的后腿部分。

头重、蹄重、心重、肺重、肝重、瘤胃重、脾重,均按屠宰试验常规方法测定,各个切块部分称重测量。

宰前活重待宰羊在宰前的体重。

胴体重羊屠宰放血后,剥去毛皮、除去头、内脏、及前肢膝关节和后肢趾关节以下部位后,整个躯体(包括肾脏及其周围脂肪)静置 30min 后的重量。

屠宰率指胴体重与羊屠宰前活重(宰前空腹 24h)的比值,用百分率表示。

屠宰率(%)=胴体重/宰前活重×100净肉重指用温胴体精细剔除骨头后余下的净肉重量。

要求在剔除肉后的骨头上附着的肉量及耗损的肉屑重量不能超过 300g。

净肉率一般指胴体净肉重占宰前活重的百分比。

若胴体净肉重占胴体重的百分比则为胴体净肉率。

净肉率(%)=净肉重/宰前活重×100胴体净肉率(%)=净肉重/胴体重×100骨肉比指胴体骨重与胴体净肉重的比值。

眼肌面积测量倒数第 1 与第 2 肋骨之间脊椎上眼肌(背最长肌)的横切面积,它与产肉量呈高度正相关。

测量方法:一般用硫酸绘图纸描绘出眼肌横切面的轮廓,再用求积仪算出面积。

GR 值指在第 12 与第 13 肋骨之间,距离背脊中线 11cm 处的组织厚度,作为代表胴体脂肪含量的标志。

本实验利用游标卡尺测量胴体的 GR 值。

二、肉品质测定肉质性状的测定pH 值:测定方法:用PH记进行直接测定,要求在室温下切开的肌肉面用金属棒从切面中心刺一个孔,然后插入PH计电极,使肉紧贴电极球端后读数。

羊屠宰试验流程

羊屠宰试验流程

羊屠宰试验流程羊屠宰试验流程1.实验前选取()只适中羊只,屠宰前禁食24小时,禁水2小时(第一天)。

2.屠宰前称活重。

3.(第二天)早上8:00颈静脉采血,每只采2管,在试验羊颈静脉用真空采血管采血约2ml,用于血液生理指标分析;另采血约10ml(割断羊颈动脉时,用采血管去接血样大概10ml),3500r/min离心10min;制备血清,血清-20度保存,用于测定血清生化指标。

4.将羊只绑定,脸盆称重。

放血入脸盆称重(注意血不要污染到羊毛)5.将羊皮剥下称重。

6.将前肢至挠骨以下和后肢至胫骨以下的关节处切断,去掉蹄子;割掉羊头、内脏,从胴体分离并分别称重,然后称胴体重,计算屠宰率。

7.找出膀胱,取全部尿加100ml 7.2N硫酸,混合后用50ml离心管取尿样,-20°C保存,测总能值,去尿后称膀胱重。

8.将内脏中的心脏、肝脏、肾脏、肺+气管分离称重,并生殖系统总重,称消化道+内容物总重。

9.取瘤胃液装入50ml离心管,4°C保存待测其他指标。

(取瘤胃液时,将瘤胃划开一个开口,用50ml离心管直接伸到瘤胃里面去灌瘤胃液)10. 从消化道中将食道、瘤胃、网胃、瓣胃、皱胃分离,清洗除去内容物后称重。

11.从直肠取粪样,-20°C保存,测干物质和总能值,然后将小肠、大肠分离清洗再称重,分离出脾、淋巴、腹脂称重。

12.胴体沿背中线分为左右两半,分别称重后,将右侧胴体的骨、肉和脂肪分离,分别称重并记录各自的重量。

13.取背部脊骨肌肉5cm长,用酸度仪测定背部里脊肉的PH,后退肉500g,待测肉羊立即放入-4°C冰箱备测肉色,嫩度,失水率,熟肉率。

14.测定眼肌面积(倒数第一与第二肋骨之间脊椎上眼肌的横切面积)。

15.取肉羊测蛋白质、脂肪、灰分、水分、矿质元素(钙、磷、铁、锌)、氨基酸、脂肪酸。

附:常规养分:左半胴体股二头肌,粗脂肪、粗蛋白质、水分、灰分矿物元素:左半胴体股二头肌,锌、钙、镁、铜、铁氨基酸左半胴体1-2腰椎处背最长肌,GB/T5009.124-2003法测定,除色氨酸外的17种氨基酸。

羊屠宰检疫规程之欧阳理创编

羊屠宰检疫规程之欧阳理创编

羊屠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羊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羊的屠宰检疫。

2.检疫对象口蹄疫、痒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炭疽、布鲁氏菌病、肝片吸虫病、棘球蚴病。

3.检疫合格标准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4.1 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羊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

4.2 询问了解羊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4.3 临床检查检查羊群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4.4 结果处理 4.4.1 合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羊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羊只不得混群。

4.4.2 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5 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清洗消毒。

5.检疫申报5.1 申报受理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

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5.2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6.宰前检查6.1 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6.2 结果处理6.2.1 合格的,准予屠宰。

6.2.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6.2.2.1 发现有口蹄疫、痒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羊屠宰检疫规程之欧阳与创编

羊屠宰检疫规程之欧阳与创编

羊屠宰检疫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羊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羊的屠宰检疫。

2.检疫对象口蹄疫、痒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炭疽、布鲁氏菌病、肝片吸虫病、棘球蚴病。

3.检疫合格标准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4.1 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羊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

4.2 询问了解羊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4.3 临床检查检查羊群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4.4 结果处理 4.4.1 合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羊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羊只不得混群。

4.4.2 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5 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清洗消毒。

5.检疫申报5.1 申报受理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

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5.2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6.宰前检查6.1 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6.2 结果处理6.2.1 合格的,准予屠宰。

6.2.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6.2.2.1 发现有口蹄疫、痒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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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屠宰试验流程
1.实验前选取()只适中羊只,屠宰前禁食24小时,禁水2小时(第一天)。

2.屠宰前称活重。

3.(第二天)早上8:00颈静脉采血,每只采2管,在试验羊颈静脉
用真空采血管采血约2ml,用于血液生理指标分析;另采血约10ml(割
断羊颈动脉时,用采血管去接血样大概10ml),3500r/min离心10min;
制备血清,血清-20度保存,用于测定血清生化指标。

4.将羊只绑定,脸盆称重。

放血入脸盆称重(注意血不要污染到羊毛)
5.将羊皮剥下称重。

6.将前肢至挠骨以下和后肢至胫骨以下的关节处切断,去掉蹄子;割
掉羊头、内脏,从胴体分离并分别称重,然后称胴体重,计算屠宰率。

7.找出膀胱,取全部尿加100ml 7.2N硫酸,混合后用50ml离心管取
尿样,-20°C保存,测总能值,去尿后称膀胱重。

8.将内脏中的心脏、肝脏、肾脏、肺+气管分离称重,并生殖系统总
重,称消化道+内容物总重。

9.取瘤胃液装入50ml离心管,4°C保存待测其他指标。

(取瘤胃液时,
将瘤胃划开一个开口,用50ml离心管直接伸到瘤胃里面去灌瘤胃液)
10. 从消化道中将食道、瘤胃、网胃、瓣胃、皱胃分离,清洗除去
内容物后称重。

11.从直肠取粪样,-20°C保存,测干物质和总能值,然后将小肠、
大肠分离清洗再称重,分离出脾、淋巴、腹脂称重。

12.胴体沿背中线分为左右两半,分别称重后,将右侧胴体的骨、肉
和脂肪分离,分别称重并记录各自的重量。

13.取背部脊骨肌肉5cm长,用酸度仪测定背部里脊肉的PH,后退肉
500g,待测肉羊立即放入-4°C冰箱备测肉色,嫩度,失水率,熟肉率。

14.测定眼肌面积(倒数第一与第二肋骨之间脊椎上眼肌的横切面
积)。

15.取肉羊测蛋白质、脂肪、灰分、水分、矿质元素(钙、磷、铁、
锌)、氨基酸、脂肪酸。

附:
常规养分:
左半胴体股二头肌,粗脂肪、粗蛋白质、水分、灰分
矿物元素:
左半胴体股二头肌,锌、钙、镁、铜、铁
氨基酸
左半胴体1-2腰椎处背最长肌,GB/T5009.124-2003法测定,除色氨酸
外的17种氨基酸。

肌肉脂肪酸
左后腿鲜肉2g左右,研钵内,加入体积比为1:1的石油醚和苯混合溶
液3ml,研磨提取脂肪酸,提取液转入10ml容量瓶,加入0.4mol/L KOH-
甲醇溶液2ml,酯化10min后,加蒸馏水至瓶颈,使有机相漂浮至离瓶
口约1-2cm处,若有乳化现象,可用1-2滴无水乙醇使之澄清,取上部
澄清液,作高效气象色谱仪测定。

胴体脂肪含量(GR)
游标卡尺测量,第12和第13肋骨之间,距背脊中线11cm处的组织厚
度。

16.将羊头进行分割,头皮、头肌肉、头骨分别称重。

17.将右侧前后蹄分别称重,剥皮后称皮重,称4个蹄骨重。

18.将皮毛分离分别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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