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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龙村矿业有限公司响水洞煤矿

二〇一一年五月

安全培训教案

第一课时:教肓培训

一、为什么要培训

《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新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肩培训并考试合格后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实习。

二、培训的目的

提高知识水平,掌握操作技术,执行法律,法规而采取的教肓培训制度。

三、培训的内容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及矿山灾害防范措施。

安全知识

[安全是矿工的希望,安全是亲人的期盼,]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安全是永恒的主题。]

第二课时:安全生产方针

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

1、安全第一:是指安全对生产而言,必须始终把安全目标放在首位,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产。

2、预防为主:是指安全工作要从防范着手,从教肓培训,工程技术,组织管理,安全设备等方面采取措施,把一切事故控制在萌芽之中。

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1、安全生产:为使生产要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防

止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行动。

2、劳动保护:对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动者采取安全与健康保护的措施。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如若出事故,两者全都抛。]

第三课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一、安全事故

凡是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都是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二、事故的类别

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其他。

三、事故分级

1、一般事故:一次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2、较大事故: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重大事故:一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特别重大事故:一次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要按规定逐级上报。

五、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

1、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安全的有力保障。

2、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生产安全漠不关心,甚至抱着侥幸心理。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能使生产效率和生产的安全性得到极大的提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会导致严重的后果,轻者受伤,重者丧命。

4、违反劳动纪律:不遵守劳动纪律,就会造成事故的发生。[少伤一个工人,幸福一个家庭,少出一起事故,保护一批干部。]第四课时:煤矿员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一、煤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的十项权利

1、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

2、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

3、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

4、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

5、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

6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

7、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员、瓦检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

8、检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

9、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开工。

10、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开工。

二、安全生产的权利

1、安全生产知情权:企业安全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情况,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交接班作业地点安全情况,跟班干部检查并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2、安全生产管理权: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制度,办法,技术措施和规章的制定。对不符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3、安全生产监督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安全生产法规及管理制度情况,管理干部行为,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4、事故隐患整改权:职工发现事故隐患,要求有关部门整改,提出整改建议并积极参加整改。

5、安全教育培训权:未接受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6、停止作业避险权:作业现场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危及人身的现象必须停止作业并立即向矿领导报告。

7、拒绝违章指挥权:干部指挥错误,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有权制止,干部擅离岗位有权报告。

8、检举,控告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场不安全的管理因素。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隐瞒事故真相不报。

9、工伤保险赔偿权:有享受工伤和社会保险的权利。

三、安全生产的义务

1、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协助公务,提供信息方面。

2、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种规程,岗位职责,劳动纪律方面。

3、爱护设备: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是安全生产的保障。

4、及时报告:危及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报告并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5、改善环境: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6、有正确配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

[安全生产你管我管大家管,事故隐患你查我查人人查。]

第五课时:入井须知

一、入井应具备的条件

1、男性成年人,《矿山安全法》29条。

2、健康检查,《煤矿安全规程》744条。

3、安全培训,《煤矿安全规程》6条。

4、了解本企业矿井的基本情况:生产能力,开拓方式,通风系统,通讯方式,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入井前的准备

1、吃饱,睡足,休息好。

2、严格遵守三禁止,“喝酒,化纤衣,烟火”。

3、严格遵守三带,“安全帽,矿灯,自救器”。

4、自觉参加班前会,明确自己的工作地点及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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