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等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审核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审核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1.申请单位或个人的书面申请报告;2.《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4.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身份证复印件);5.野生动物来源证明材料(双方供货协议);6.供货方在有效内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并经该单位加盖公章确认;7.供货方企业营业执照(附企业法人身份证明);8.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场所的基本情况及设施的报告(包括驯养繁殖的固定场所、笼舍、隔离墙、隔离网等面积、规格及安全性说明和照片);9.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及资金、人员、技术保证、饲料来源等情况;10.驯养繁殖场所的土地使用权或租赁合同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1.资金储备证明(如:银行存款复印件等);12.如申请单位尚未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没有公章),以上材料需要申请单位盖章的,由申请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13.《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54种名录》以外的物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办理程序申请——林业站受理——审核材料——现场核实情况——上报省林业局四、市本级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附件: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允许进出口的审核一、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条;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1.欲从事上述活动单位的申请文件和正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或“国家濒管办ΧΧ办事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审批表”,同时附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贸合同和报关单复印件;以及进出口目的的书面说明材料;2.CITES证明或产地证明(进口、再出口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需提交原出口国CITES部门核发的出口许可证或相关文件;进口、再出口《公约》附录Ⅰ所列物种[不含人工繁殖(培植)所获以及《公约》规定予以豁免的标本],还需提交原出口国《公约》管理机构出具的同意出口(再出口)的函件;出口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的,需提交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地证明书;引进国外种源的,需提交由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引种审批单》和《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出口含野生动植物成份的中成药或保健品的,需提交省级以上医药主管部门批准的中成药成份表和外包装说明);3.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个人携带进出口者提供个人申请、身份证、护照、购物凭证。
申请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材料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见附表3);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见附表4);
3、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4、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
5、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6、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
7、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8、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
9、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
10、申请增加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
附表3
附表4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个人)名称(姓名):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
地址:
邮编:
身份证明号:
相关资格证明文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序号
申请驯养繁殖物种学名
(中文名、拉丁学名)
数量及单位
驯养繁殖场地面积
(平方米)
兽舍或笼具高度和面积
(高度(米)/面积(平方米))
2、驯养繁殖的固定场所、笼舍、隔离墙、隔离网等面积、规格及安全性说明。
3、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材料
4、54种名录以外的物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5、增加驯养繁殖的,提交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原有驯养繁殖的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说明材料。
来源证明文件及文号
1
2
3
驯养殖目的
○科研
○育种
○展览
○出售
○其他(写明具体目的):
资金来源:
资金储备总额(万元):
本单位(个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及附件均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和侵权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个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
1、驯养繁殖固定场所使用权证明;资金储备总额证明;饲养人员技术能力等证明文件;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19.05.21•【字号】林法〔2019〕51号•【施行日期】2019.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林业主管部门:《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省林业局2019年第1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林业局2019年5月21日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内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单位和个人,除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以外,应当依法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
没有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活动。
本办法所称野生动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
人工繁育许可证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和《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分别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局统一印制。
人工繁育许可证由作出行政许可的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
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领取人工繁育许可证:(一)野生动物的种源来源合法;(二)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三)有与野生动物习性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四)不得虐待野生动物;(五)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驯养繁殖许可证
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主席令第24号,2004年8月28日)第十七条:“国家鼓励驯 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 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条:“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办理程序
(一)申请单位(个人)备齐上述材料,向所在地的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报材料经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申报;
(三)驯养繁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经省林业厅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批准并核发驯养 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经省林业厅批准,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银行收费窗 口缴纳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工本费;
(四)《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林护通字48号)
(五)具体省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施办法。
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 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处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没收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 。
申报材料
2.经营利用许可证
(1)《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2)当年首次申请的,需提交证明申请人及相关经营利用者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以及从事相关活 动的背景材料或年度报告;
(3)证明国家二级或省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和材料,包括特许猎捕证、驯养 繁殖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执法查没物品处理文书、购销发票、个体谱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注册资金(元)
固定资产(元)
流动资金(元)
场地面积(M*M)
核算性质
从业人员
申
请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种类(品种)
申
请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种类(品种
备注
申请从事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供:
1.经营场地、资金、动 物技术人员资料
2.获得野生动 物及其产品渠道(来源)证明资料;
3.填写本“申请登记表”一式五份。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年 月 日
县级林业行政
部门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市级林业行政
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省级林业行政
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目
林 业 部
审 核 意 见
年 月日
批准经营 的许可证编 号
单位变更
情 况
经营许可证许 可 证
申请表
申请表 编号:( ) 野经()号
申请单位名称:
申 请 日 期:年 月 日
四川省林业厅 制
申请单位全称
照片
申请单位在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单位负责人姓名(法人代表)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经营性质
技术人员
主管上级单位名称
经营方式
动(植)物及其产品来源(获得方式、渠道)
穿山甲养殖要求些什么文件?穿山甲养殖成功的案例分析
穿山甲养殖要求些什么文件?穿山甲养殖成功的案例分析【常见问题】穿山甲养殖要求些什么文件?穿山甲养殖成功的案例分析【专家解答】●穿山甲养殖要求些什么文件?养殖穿山甲需要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养殖穿山甲需要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图:穿山甲养殖一、养殖户当地省林业厅行政许可申请书;二、申请报告;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五、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六、对方养殖证复印件及引种合同;七、土地使用证明;八、资金来源证明;九、技术人员证明;十、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 (1)项目背景与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市场预测与分析; (3)建设条件分析; (4)野生动物物种生态适应性分析; (5)饲料来源、配制技术及加工设备设施情况; (6)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动物种类配置、建设布局、功能区化、饲养设施设备; (7)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8)项目综合效益评价等。
十一、饲养场地照片;十二、当地市林业局审核意见。
穿山甲养殖要求以上所有材料一式四份,提交通过后,即可发展穿山甲养殖。
●穿山甲养殖成功的案例分析在闽中山区的福建省尤溪县,今年已75岁高龄的毛重光,用他自己多年的亲身参与科学实验,终于获得了成功。
填补了尤溪历史以来人工科学驯养野生穿山甲的这一空白,他也成了福建人工科学驯养野生穿山甲的第一人。
毛重光从尤溪县医药公司退休的第二年,根据自己掌握的市场信息,就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申报了“人工驯养野生穿山甲”这一项目。
在福建省药材公司和该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管理站的支持下,获得了批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拨给他15万元,作为这一项目的实验经费。
毛重光在尤溪县城关镇的音坑建立了人工驯养野生穿山甲养殖实验场,几年来,他个人还投入了几万元的退休金,对野生穿山甲进行了人工科学驯养。
如何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和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如何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和驯养繁殖许可证人工养殖首先需要办理陆生野生动物繁殖驯养许可证,达到可以经营利用以后,还需要办理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凭以上两证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到畜牧局办理动物检疫证。
办理驯养证和经营许可证,各省各地区林业部门都是根据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根据各省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所以办证的方法和所需要递交的材料也各有不同,但大体上相同,以下是办证的基本流程,希望能帮到各位养殖爱好者解答心中的疑问。
审批事项:省一般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颁发及年检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办理程序:1、接件受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须补齐的全部内容。
2、科室负责人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提出准予申请的审核建议,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予申请的审核建议,报分管局长复核。
3、分管领导复核:分管局长在 2 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
4、局长审批:局长在2 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对准予申请的,颁发“批复”;不予申请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过程图释:1:受理2:审核3:复核4:审批5:办结申报材料:1、各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2、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3、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4、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5、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6、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7、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8、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9、申请增加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承诺时间:10(工作日) 时限说明: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梅花鹿养殖条件地区,一天能配几次种
梅花鹿养殖条件地区,一天能配几次种养殖前提:梅花鹿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要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场址条件:选择地势干燥、向南或偏向东南、有5°坡的沙质或少石的地方建养殖场所。
饲料条件:建场前要对地下水位、自然水源、水量、水质进行勘测。
交通条件:距电源处较近。
社会条件:不要在被牛羊传染病污染过的地方建场。
一、梅花鹿养殖条件地区1、养殖前提条件(1)梅花鹿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驯养梅花鹿应当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2)需要具备相关材料:①《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③证明申请单位或个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④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
⑤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2、场址条件梅花鹿养殖应选择地势较干燥、向南或偏向东南、有5°C坡的沙质或少石的场所建场,山区要选在不受山水威胁、避风及排水良好的地方。
3、饲料条件梅花鹿每年每只平均需要精饲料350-400公斤,需要粗饲料1750-2000公斤,因此要求一年四季牧草繁茂。
4、水源条件梅花鹿建场前要对地下水位、自然水源、水量、水质进行必要的勘测和调查,并注意水中的无机盐含量,要避免使用江河等地上的自然水源或场地附近被污染的水源。
5、交通条件(1)梅花鹿建场地点应以距离公路1.0-1.5千米,距离铁路5-10千米为宜,以便于设备、饲料的供应及产品的发送,便利职工生活。
(2)需要充足的电力,距离电源处较近。
6、社会条件(1)梅花鹿场不应选择在工矿区和公共设施附近,不要在被牛羊传染病污染过的地方或畜牧场上建场。
(2)要注意场址附近的资源条件如建材是否方便、劳力是否充足等。
二、梅花鹿一天能配几次种1、一般情况下,进入性成熟时期的梅花鹿每天可以配一次种(次数取决于梅花鹿的体力)。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1
2பைடு நூலகம்
3
人工繁殖目的
○科研
○育种
○展览
○出售
○其他(写明具体目的):
资金来源:
资金储备总额(万元):
本单位(个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及附件均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和侵权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个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申请单位名称
地址、邮编及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明类型及号码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个人)名称(姓名):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
地址:
邮编:
身份证明号:
相关资格证明文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序号
申请人工繁殖物种学名
(中文名、拉丁学名)
数量及单位
人工繁殖场地面积
(平方米)
兽舍或笼具高度和面积
(高度(米)/面积(平方米))
申请
事由
注:包括事项目称,涉及野生动物种类及其制品数量、规格、经营利用方式、地点、合作方等内容。
涉 及 物 种
中文名
拉丁学名
我国保护级别
公约保护级别
附
件
材
料
注:列明本申请所附的各项材料。
申请单位领导签字及盖章: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实验猕猴运输前的准备及途中的兽医护理
实验猕猴运输的准备及兽医照护猕猴作为实验动物,属于II级野生保护动物。
实验猕猴驯养繁殖场在为科研单位提供实验用猕猴的时候,达成供需协议时,既要遵照到实验动物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要符合II级野保动物的相关法规。
在扑捉、长途运输等操作环节要充分考虑动物的福利进行照护,避免造成损失与对动物的不人道(非常重要)。
一、运输前的准备1、依照规定申请使用许可按照供需双方的约定,双方分别向各自林业主管部门申请使用及动物运输许可,办理国内运输许可证。
2、合格实验猕猴的挑选按照实验猕猴需要者的要求,挑选合格动物是非常关键。
一般来说,驯养繁殖场的动物是群养的,在确定动物运输前,需要从群养间挑选合格的动物到检疫单笼(单笼要求符合动物福利标准),进行适应性训练与兽医检疫,据调查挑选动物的时间最好是在动物运输前45天(最好不要让动物在单笼的时间太短,没有适应性训练的群养动物,运输途中容易发生死亡),挑选过程中,被挑选的动物要用氯胺酮(一般地,4-7kg的猕猴用量约0.4mg即可,这个剂量对灵长类动物的安全系数很高)进行适当深度的全身麻醉,由有经验的兽医(至少从事灵长类临床工作3年以上,有资质)全面进行临床检查动物身体有无外伤、肿块、脓包等不良状况,同时采集血样及粪便进行实验室检查。
对于合格的动物进行30天隔离观察治疗,对于常见的体内外寄生虫的治疗,常用药物:依维菌素(IVERMECTIN)0.2mg/Kg,驱虫两次和一次阿苯达唑(Albendazole)25mg/kg进行体内外寄生虫驱虫,至少一次药浴;发现沙门氏菌或志贺氏菌通常的治疗方法是用恩诺沙星或拜有利,连续用药3天到7天。
用量参见说明书。
最终确认合格的、适合运输的动物(一般不健康的动物不允许运输),制作动物个体与群体档案,备随货同行。
3、CITES相关文件的准备与申请出口的动物需要办理CITES,CITES证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
材料准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事项申请表《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出口合同(即销售合同Sales Contract)复印件代理合同(即代理出口合同)复印件拟出口动物来源的有效文件或材料(预出口某品种的芯片标识标号对照表)关于动物驯养繁殖情况的说明(某品种的驯养、繁殖统计表,芯片标识使用情况说明) 驯养单位营业执照和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地方、国家(保护司、濒管办)申请函(所有文件一式四份)。
如何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和驯养繁殖许可证
(一)如何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和驯养繁殖许可证人工养殖首先需要办理陆生野生动物繁殖驯养许可证,达到可以经营利用以后,还需要办理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凭以上两证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到畜牧局办理动物检疫证。
办理驯养证和经营许可证,各省各地区林业部门都是根据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根据各省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所以办证的方法和所需要递交的材料也各有不同,但大体上相同,以下是办证的基本流程,希望能帮到各位养殖爱好者解答心中的疑问。
审批事项:省一般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颁发及年检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办理程序:1、接件受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须补齐的全部内容。
2、科室负责人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提出准予申请的审核建议,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予申请的审核建议,报分管局长复核。
3、分管领导复核:分管局长在 2 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
4、局长审批:局长在2 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对准予申请的,颁发“批复”;不予申请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过程图释:1:受理2:审核3:复核4:审批5:办结申报材料:1、各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2、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3、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4、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5、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6、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7、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8、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9、申请增加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承诺时间:10(工作日) 时限说明: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驯养繁殖本重点保护森林野生陆生动物许可
办理时限:审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发送、校核、核发时限:10 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图: (见附图 03) 办理方式:网下办理:书面申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 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有关 决议、决定; 《国家林业局公告》 (2013 年 12 号) 。 办理程序:
办事指南
一、受理 (一)受理范围: 1.进口鳄类、鹿类皮张原料进行加工并再出口其加工产品的行政许可事项。 2.进口列入“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管理范围的野生动物皮 具(限利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陆生野生动物的皮张加 工制作的皮包、皮鞋、皮带、皮表带)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申请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 2.当年首次申请的,需提交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以及 从事相关活动的背景材料或年度报告; 3.商业性进出口的,提交进出口合同或协议,属于委托进出口的,还应提供 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4.科学研究等非商业性进出口的,提供合作研究等相关协议、工作方案、证
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受国家林业局委托审批事项)
事项名称 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办理机构: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收件地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政务服务厅 办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 3 号大森林酒店五层 联系电话: 84236675 62029695 62025619(FAX)
表格下载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目的、内容、期限、地点、技术路线、组织方式、权益分配方式等; 5.证明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来源的有效文件 或材料,包括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明、进出口证明书、执法查 没物品处理文书、发票、个体谱系等; 6.产品说明,包括产品成分、构成等; 受理标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时限: 5 个工作日 二、审核 审核标准: 1、属于局管辖权限范围内的申请 2、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合法 4、可根据需要组织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 审核时限: 8 个工作日 三、审定 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 审定时限:7 个工作日 四、发送、校核、核发 发送、校核、核发标准: 1、全套申办材料规范、完整。 2、 《行政许可审查记录》规范、完整。 3、受理、审核、审定人员在《行政许可审查记录》上的签字齐全。 4、核发行政许可各项文书及《行政许可决定书》无错误。 5、核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无错误。 发送、校核、核发时限:10 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审批
审批指南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审批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人所在县、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注意应逐级申请,原件)
2.《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申请表》;(表格需机打不可手填,签字可手写,原件)
3.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申请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4.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如增加种类,需提交原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复印件和现存栏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引种协议或引种证明、身份证、引种方的营业执照副本、驯养证副本一套;协议、营业执照、驯养证三者单位需一致)
5.证明对其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本人的土地证或租地合同,需村里出证明盖公章,基本农田和住宅禁止养殖)
6.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银行凭证或银行流水应加盖银行章,有效期三个月内)
7.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聘用证书或合同)
8.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可研报告内容需详细,饲料来源说明单独写)
9.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
(应有笼舍、安全性的说明材料)
表格可从河南省林业厅网站下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在加盖的公章上写“与原件一致”,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等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说明:1、采集地点需注明至村或林班。
2、采集数量填写株数、枝数或重量(kg)。
野生植物进出口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注:本表各项目填写内容及需附具的有关申请材料见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名称(个人)”要求填写申请单位的法定名称或申请人姓名;“申请单位地址”要求详细到县区、街道、门牌;“联系人姓名”要求填写此次申请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2、物物种(或亚种)的中文名称要求一律填写该种(亚种)植物在植物分类学中的中文学名。
3、保护级别”要求分别填写国家保护I级、Ⅱ级,CITES附录I、附录II或附录III;如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珍贵树木名录物种,则将对应栏中的“□”改成“□√”。
4、请者应在“来源”一栏注明该种货物所含植物或其成分是人工培植、野外获得或其他方式。
5、“货物类型”分为“活体”——活的植物全株或其新鲜的根、茎、叶、花、果、籽等各个部分;“原料”——物理形态发生改变,化学成分未发生变化的植物全株或其根、茎、叶、花、果、籽等各个部分;“加工品”——利用或含有该种野生植物成分的加工产品。
6、果货物类型为“加工品”,则要求在“植物原料含量”一栏注明该种货物中该种野生植物的含量百分比及其所含重量。
7、“货物进出口目的”一栏要求按照“科学研究”、“文化交流”、“进出口贸易”等目的填写。
8、附件”一栏应把所需附件名称前的“□”改成“□√”并附具体文件于申请表后,如有其他附件也在此栏注明。
9、“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及盖章”一栏要求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本表中“联系人”可与单位法定代表人为不同自然人。
野生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申请人基本情况备案表。
江苏省重点和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及兽医聘请合同书
江苏省重点和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内容较多,本表填写不下的,可另附表。
江苏省林业局制
兽医聘请合同书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让乙方担任甲方养殖厂的技术顾问,为加强疫情管理,提高养殖成效,本着合作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次共同遵守。
一、聘请内容:甲方决定让乙方担任甲方养殖的技术顾问。
二、聘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时按质来养殖公司(养殖场)工作。
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任何有利于养殖公司(养殖场)的方案以及工作所需的费用。
乙方必须做好防疫工作,定期育苗和消毒。
四、工资待遇:甲方按每年的销售额的百分之五作为乙方的工资待遇,年终结算。
五、合同解除:乙方违反规定,甲方在十日内纠正不改正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申请表(新办)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申请表(新办)填表说明1.“经办人”:填写此次申请行为的直接负责人2.“申请事由”:⑴“申请事项”—①“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制品”②“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制品”③“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④“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开展公众展示活动”或“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制品开展公众展示活动”⑵“来源”—填写来源单位及来源说明文件⑶“方式”—①“向**单位出售**(陆生野生动物/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数量及单位)”②“从**单位购买**(陆生野生动物/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数量及单位)”③“**(数量及单位)****(陆生野生动物/陆生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加工制成中药饮片**(陆生野生动物/陆生野生动物制品)(规格**)**(数量及单位),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枚”④“****单位利用**(陆生野生动物/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数量及单位)在****地方开展公众展示活动”⑷“用途”—填写“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和公众展示,药用,公众展示”等⑸“展示时间”—只限于“申请事项”为“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制品开展公众展示活动”填写3.“保护级别”:分别填写“一级、二级,附录Ⅰ、附录Ⅱ”。
在我国有原产分布或曾经在我国有原产分布的填写“一级或二级”;非我国原产分布或有明确来源说明是国外引进的,填写“附录Ⅰ或附录Ⅱ”。
4.“附件材料”:按照5项材料提供;纸质申报材料按照此顺序提交。
5.“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及盖章”: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6.“申请表”:要求A4纸双面打印,无涂改等痕迹。
附表**********销售********清单。
孔雀养殖:养孔雀需要什么证件
孔雀养殖:养孔雀需要什么证件国家并不禁止私人饲养蓝孔雀,但不倡导老百姓在家里面养殖孔雀。
如果市民要养殖孔雀,还需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才可饲养,且每年还要对证照年审。
那么养孔雀需要什么证件?养孔雀需要什么证件1、野生动物训养繁殖许可证:由于蓝孔雀是省级保护动物,所以只需由当地县级林业部门就可审批,有了此证就可以合法对蓝孔雀进行孵化繁殖。
2、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这个证也是在当地县级林业部门审批,有了这个证你就可以对孔雀合法进行销售及开发相应的产品。
3、动物防疫合格证:这个证的审批是在当地县级农业局下属的畜牧部门。
这个证是用于孔雀销售后的合法运输。
方便防疫部门对禽类流动进行追查,以免出现疫情传播。
4、营业执照: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也可以办成人体户,不一定要办成公司。
5、税务登记证:到当地税务局或税务所办理。
6、机构代码证:到统计局办理。
以上证件较多,其实现在都可以直接在当地政务中心集中办理,不用到处跑了。
办理程序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一、实施机关国家林业局。
二、承办机构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
三、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三)《林业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策字[1991]6号);(四)《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林护通字[1993]48号)。
四、条件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见附表3);(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见附表4);(三)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四)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五)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六)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七)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八)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九)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十)申请增加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
动物园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加项请示
动物园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加项请示
申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报告
主要设及以下内容:场所、驯养种类、资金、技术、饲料来源等。
1、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情况;
2、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情况、饲养人员和技术人员情况;
3、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情况;
4、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情况;
5、申请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防逃逸和应急预案说明。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xx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申请增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审核所提交的下列材料:
1、县级林业部门审核意见;
2、申请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请示;
3、行政许可申请书;
4、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5、人工繁育许可证申请表;
6、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源涞源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协议/引种意向书);
7、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
8、兽医资格证书(协议/聘用合同);
9、野生动物防疫、饲料、逃逸、隔离墙(网)等设施图片等材料;
10、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孟x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机关专用印章)
20xx年xx月xx日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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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说明:1、采集地点需注明至村或林班。
2、采集数量填写株数、枝数或重量(kg)。
野生植物进出口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注:本表各项目填写内容及需附具的有关申请材料见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名称(个人)”要求填写申请单位的法定名称或申请人姓名;“申请单位地址”要求详细到县区、街道、门牌;“联系人姓名”要求填写此次申请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2、物物种(或亚种)的中文名称要求一律填写该种(亚种)植物在植物分类学中的中文学名。
3、保护级别”要求分别填写国家保护I级、Ⅱ级,CITES附录I、附录II或附录III;如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珍贵树木名录物种,则将对应栏中的“□”改成“□√”。
4、请者应在“来源”一栏注明该种货物所含植物或其成分是人工培植、野外获得或其他方式。
5、“货物类型”分为“活体”——活的植物全株或其新鲜的根、茎、叶、花、果、籽等各个部分;“原料”——物理形态发生改变,化学成分未发生变化的植物全株或其根、茎、叶、花、果、籽等各个部分;“加工品”——利用或含有该种野生植物成分的加工产品。
6、果货物类型为“加工品”,则要求在“植物原料含量”一栏注明该种货物中该种野生植物的含量百分比及其所含重量。
7、“货物进出口目的”一栏要求按照“科学研究”、“文化交流”、“进出口贸易”等目的填写。
8、附件”一栏应把所需附件名称前的“□”改成“□√”并附具体文件于申请表后,如有其他附件也在此栏注明。
9、“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及盖章”一栏要求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本表中“联系人”可与单位法定代表人为不同自然人。
野生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申请人基本情况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