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与经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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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3.18•【字号】鲁自然资规〔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3月18日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是指纳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

本办法所称人工繁育,是指在人为控制条件下,为保护、研究、科学试验、展览及其他经济目的而依法进行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活动。

本办法所称经营利用,是指依法从事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

第四条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种类和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野生动物保护、人工繁育、利用技术标准,规范开展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活动,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第五条大熊猫、朱鹮、虎、豹类、象类、金丝猴类、长臂猿类、犀牛类、猩猩类、鸨类等十种(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批;经营利用活动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并经审批。

上款所述种类以外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省政府调整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制度

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制度

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制度
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制度是指为了加强对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合法、可持续和可追溯的原则,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与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建立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对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标识,实现对其来源、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全程监管。

具体来说,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标识种类:根据不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标识形式,例如图案、图章、标贴等。

2. 标识申领:经营者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获得颁发后方可进行相关经营活动。

3. 标识使用:经营者在从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中,必须使用专用标识并妥善保管,确保标识的完整性和清晰可辨认。

4. 监管与执法:相关部门将加强对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环节的监管,对未使用专用标识或存在违规行为的经营者进行处罚和取缔。

通过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遏制非法野生动物贸易,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资源,促进可持续利用和健康发展。

同时,该制度也有助于提高消费者对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认知和选择,推动公众形成更加环保、文明的消费习惯。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法律制度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法律制度



1996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提出: “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
一 自然保护区的概念 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 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 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 体或者海域,依法规定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 理的区域。
一 自然保护区的概念
自然保护区的立法是随着自然保护区工作的兴起而逐 步发展起来的。1979年,国务院环境资源保护领导小组等联 合发布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区划和科学考察工作 的通知》;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自然保护区条例》。 除此之外,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 法》、《森林法》等对此有相关规定。
2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制度
①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②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入境的, 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③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我国参 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须经国 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
一 野生植物保护的概念 与野生动物相似,野生植物也是指非人工培植、
在自然状态下生存的各种植物,包括藻类、菌类、
地衣、苔藓、蕨类和种子等植物。
一 野生植物保护的概念
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 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国务院于1996年制定了《野生植物保
护条例》。在中国境内从事野生植物的保护、发展和利用活
二 野生植物管理的法律制度
1.野生植物采集许可制度。 2.野生植物的收购、销售管理制度。 3.野生植物保护的监督管理体制。 4.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或者考察野生植物的制度

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格控制野生动物经营利用

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格控制野生动物经营利用

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格控制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活动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
【发文字号】林发明电[2003]34号
【失效依据】国家林业局公告2012年第9号――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03.04.29
【实施日期】2003.04.2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格控制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活动的紧急通知
(林发明电[2003]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根据当前我国一些地区“非典型性肺炎”蔓延的严峻形势,为协助配合抗击“非典型性肺炎”的斗争,有效防止疫病在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相互传染和蔓延,经商卫生部,现决定对野生动物猎捕、出售、收购、运输、进出口和驯养繁殖等环节全面实行严格控制措施,具体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除科学研究需要外,暂停一切猎捕、出售、收购、运输、进出口和在市场上摆卖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的虎纹蛙暂除外)活体、死体的活。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19.03.08•【文号】林护发〔2019〕21号•【施行日期】2019.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林护发〔2019〕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最近,陕西侦破秦岭地区猎杀野生动物重大案件。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加强保护、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秦岭地区非法猎杀野生动物重大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部分地区在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形势十分严峻。

为切实强化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严防非法猎杀贩卖野生动物恶劣事件再次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野生动物保护的重大政治意义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声誉。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大熊猫、东北虎豹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切实维护我国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建立的良好国际形象和声誉。

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野生动物保护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的重大政治意义,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好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管职责,坚决遏制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犯罪行为,守护好来之不易的保护成果。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野生动物是自然界中珍贵的资源,它们拥有独特的生态价值和保护价值。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干扰和盗猎等不法行为,许多野生动物种群面临威胁。

为了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加强保护工作并规范相关经营行为,国家法律法规对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实施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持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一、申请条件1. 具备良好的公民道德、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2. 具备从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相关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备相应的固定资产、场地和设施,满足野生动物合理饲养和管理的需求;4. 有良好的信誉和经济实力,能够保证合法合规运营。

二、申请程序1. 提交申请: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审查评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评估;3. 批准颁发:经过严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三、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管理1. 有效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5年,逾期需重新申请;2. 监督管理:持证经营者须接受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经营活动;3. 罚则处罚:对违反许可证规定、未经许可或擅自超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四、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范围和限制1. 经营范围:持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开展符合许可证规定的养殖、繁育、驯养等经营活动;2. 限制措施:许可证规定了野生动物数量、品种、来源等一系列限制措施,以确保野生动物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五、许可证的重要意义1. 规范经营行为:许可证的颁发可以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避免非法捕捞和盗猎等违法活动;2. 促进可持续发展:许可证有效促进了野生动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六、结语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颁发,为保护野生动物、促进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泰安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经营利用现状

泰安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经营利用现状

泰安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经营利用现状姜 莉 徐广明 张 鹰 项颖颖(泰安市林业局,山东泰安 271000)摘 要 通过介绍山东省泰安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情况,并对近几年泰安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和经营利用现状进行概述,分析泰安市野生动物保护和利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为今后制定野生动物保护和利用措施提供依据。

关键词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是指生存在自然状态下,未被驯化或虽已经短期驯养但未产生进化变异的各种动物[1-3]。

野生动植物资源具有很高的价值,不仅为人类提供了许多生产和生活资料,提供了科学研究的依据和培育新品种的种源,而且是自然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4-5],对维持生态平衡、促进人类生存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1 泰安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现状泰安市位于山东省中部的泰山南麓(东经116°20′~ 117°59′、北纬35°38′~36°28′),地处中纬度暖温带中心地区,属于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寒暑适宜,光温同步,雨热同季。

泰安市春季干燥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晴和气爽,冬季寒冷少雪。

据资料记录(1997年),泰安市野生动物中兽类11种,爬行两栖类6种,鸟类35科140种,鱼虾蟹类207种,昆虫类873种[6]。

2000年后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数据统计结果显示,泰安市现有保护的野生陆生脊椎动物230种,其中鸟类197种、两栖类7种、爬行类10种、兽类16种。

泰安市境内森林、湿地等远离人类活动的区域珍稀濒危动物丰富,其中有国家Ⅰ级保护鸟类2种,为黑鹳、东方白鹳;国家Ⅱ级保护鸟类25种,山东省重点保护动物43种。

2 泰安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情况近年来,为科学、有效保护泰安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障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栖息地,维护良好的生存生态环境,泰安市通过多种措施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

2.1 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地,有效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 为保护泰安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泰安市建立各级各类林业类型自然保护区6处,其中省级3处、市级2处、县级1处,分别为泰山、徂徕山、太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腊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宁阳县汶河南岸白鹭栖息地县级自然保护区。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2〕2号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2〕2号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2〕2号佚名【期刊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22()9【摘要】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3月18日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工作。

【总页数】5页(P78-8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2【相关文献】1.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0]6号)2.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海洋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资环[2020]19号)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工信化工[2020]141号)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1]9号)5.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2]1号)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法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法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法野生动植物是大自然的宝贵资源,它们在维持生态平衡、保护地球生物多样性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人类的活动和环境破坏的压力下,野生动植物正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和灭绝的危险。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国也不例外。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的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法,并探讨其意义和实施情况。

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法的背景和意义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法是我国专门针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利用问题制定的一项法律法规。

该法于2005年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的重视,并为相关行为规范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法针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利用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包括野生动植物物种的保护、栖息地的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利用以及相关行政管理等内容。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法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法的主要内容1. 野生动植物物种的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法对于野生动植物物种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对濒危物种、珍稀物种、特有物种的保护措施,禁止买卖、捕猎和破坏这些受保护物种。

2. 栖息地的保护野生动植物依赖于其适宜的栖息地生存和繁衍。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法规定了栖息地的保护措施,包括对关键栖息地的保护、对栖息地变化的监测和调查等。

3. 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法规定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要求。

这些保护区可以是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划定保护区等,它们的建设与管理需要符合相关要求和程序。

4. 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利用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法对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利用进行明确规定,包括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野生动植物产品的经营和交易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8.11.08【实施日期】1989.03.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88年11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1988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本法各条款所提野生动物,均系指前款规定的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渔业法的规定。

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

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划和措施。

第七条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自治州、县和市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01年5月31日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7月29日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等十项法规中有关行政许可条款的决定》修正根据2012年1月9日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七项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野生动物保护第三章野生动物猎捕管理第四章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第五章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驯养繁殖、开发利用、科学研究等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规定的保护野生动物,包括:(一)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或者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前款规定的保护野生动物,是指野外生存的和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个体或群体。

本条例所称野生动物产品是指野生动物的肉品、骨骼、皮张以及其他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四条县级以上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协助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统一安排。

第五条县级以上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分工协作,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

进入集贸市场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作,并有权查处;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运输、携带、邮寄、贮存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由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0.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施行日期】2018.10.26•【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第三章野生动物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培育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五条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标识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标识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标识随着社会的发展,野生动物的保护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标识作为野生动物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

那么,什么是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标识?下面将从保护与利用、管理、营销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从生态保护与利用的角度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标识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中珍贵的重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的生态环境是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前提。

对于野生动物的经营利用,人类应该秉持“遵循自然,保护生态,科学利用”的理念。

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标识就是在保证野生动物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价值的前提下,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和规定的利用行为,确保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在生态保护与利用方面,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标识可以提高人类对野生动物生态保护的意识,促进野生动物保护的发展与进步。

同时,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标识的出现也可以推动野生动物全面科学的利用,保证自然生态系统能够得到自然的平衡和协调,有助于野生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从管理方面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标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标识是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一种具体形式,通过与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配合实现野生动物保护和经营利用的管理和监督。

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产品的经营利用需要严格遵循政府行政管理,具有严格的许可制度、资格考试、标识标注等各种规章制度。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标识的管理,需要各级野生动物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并进行相应的惩罚和处罚措施。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标识的管理可以从多个方面来实现,比如对野生动物的开发数量、采集方式、运输方式等进行严格规定,避免野生动物捕杀、非法采集、非法买卖等问题。

同时,对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实行许可证制度,经过专业人员培训并通过考试后获得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从而达到安全利用野生动物的目的。

三、从营销角度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标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标识不仅可以提高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也可以推动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市场的发展。

经营利用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药材品种管理要求

经营利用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药材品种管理要求

主要涉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药材品种一、虎骨、豹骨、羚羊角、犀牛角。

此类野生的禁止使用。

(目前暂无繁殖驯养成功)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取消其药用标准。

鼓励使用代用品。

二、牛黄及其代用品使用的管理采用牛黄代用品,即人工牛黄、培植牛黄和体外培育牛黄。

三、梅花鹿茸、马鹿茸此类野生的禁止使用。

使用品种为非野生的、人工繁育的1、生产厂家收购时需要收取以下任一资质文件为:A类:驯养繁殖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明《野生动物保护法》人工繁育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明《野生动物保护法》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B类: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和材料,包括特许猎捕证、进出口许可证、执法查没物品处理文书、购销发票、个体谱系证明等相关材料+检疫合格证明。

C类:经营利用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明2:批发企业需要收取资质文件为:2.1 从生产企业购进:厂家资质+加盖厂家公章的上述A类或B类或C类等品种资料2.2 从收购者处直接做药材收购(地产收购):上述A类或B类或C类等品种资料2.3从批发企业购进:供货商资质+加盖供货商公章的上诉2.1或2.2类品种资料。

例:【参考文件1:2020年0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3号文我部制定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二、特种畜禽梅花鹿、马鹿、驯鹿、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等。

】备注:《目录》属于畜禽养殖的正面清单,列入《目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

人工繁育的梅花鹿和马鹿不再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参考文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五条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可以依法自愿成立行业协会,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成员和行业利益。

第六条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义务,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陆生野生动物,是指依法受保护的珍贵、濒危、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所称野生动物产品,是指陆生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三条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自治州、县和市人民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野生动物保护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可以确定适当时间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第七条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为制定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发展方案、制定和调整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提供依据。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是指为了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确保合法合规的利用方式,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而推行的一种管理手段。

通过标识的使用,可以让人们更加直观地了解野生动物产品的来源、特点和合规程度,促使公众选择和支持正当合规的野生动物产品,减少非法贸易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应用范围涵盖了涉及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各个环节,包括野生动物捕捉、饲养、繁殖、贸易、加工、运输等。

标识的生成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并经过专业机构的认证和监管,以确保标识的信义度和权威性。

这种专用标识的推行对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标识的使用能够提高人们对野生动物的认识和了解,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同时,标识还能够增加野生动物产品的可追溯性,使消费者能够明确产品的来源和制造过程,减少非法野生动物产品的购买和消费。

其次,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推行,可以促进相关行业的规范发展。

只有在合规的前提下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才能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标识的使用使得合法经营者能够获得更多的信任和支持,同时也为不合规者敲响警钟,减少非法经营行为。

最后,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推行还可以促进国内外的合作和交流。

通过标识的统一使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以共同维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减少非法贸易活动的发生。

此外,标识的推行还为国际间的野生动物产品贸易提供了一种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为国际间的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总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推行对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相关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标识的使用,人们可以更有效地了解和选择野生动物产品,从而减少非法经营行为,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标识的推行还可以促进国内外合作和交流,共同维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阐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管理对策

阐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管理对策

阐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管理对策摘要:通过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有利于维持生态系统平衡与生物多样性,为社会经济、自然生态、野生动物间的友善、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关键词: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引言:面对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自然生态环境反而受到了较大影响,这迫使人们开始关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

所以,本文将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管理对策进行分析。

(一)野生动物价值与保护迫切性1.野生动物价值大自然包罗万象,野生动物成为了自然界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同时,野生动物也对人类的发展产生了影响,诸如一些产业和野生动物均有紧密关联,常见的包括特种皮革、传统医药等,它们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效助力,而野生动物资源的价值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消耗应用价值,野生动物为人类生活中的某些物品提供了原材料。

二是,商用价值,主要是野生动物产品在市场中交换或贸易产生的经济价值。

三是,游乐观赏价值,比如动物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利用野生动物招揽游客,而且在一些马戏团中也有野生动物表演。

[1]四是,生态价值,即野生动物能够满足生态系统对能量流的需求,为生态系统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五是,在科教、医疗等诸多领域,野生动物均具有实践利用价值。

2.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迫切性由于生态环境问题越发严重,而且野生动物资源、自然环境也成为了人类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所以,合理协调、统一三方可持续发展,方可打造适宜家园、推动社会发展、确保自然生态及野生动物资源作用得到充分利用,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既定战略目标。

所以,做好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势在必行、十分关键,更属于新时代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野生动物资源接近灭亡的原因1.认知匮乏自然生态系统中的野生动物资源是重要的、不可缺失的,在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时要依靠所有人类共同努力。

但是,现如今诸多的人对野生动物资源重要性缺乏认识,即没有有力的支持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工作,还在不经意间阻碍了保护工作的开展,从而使野生动物灭绝形势越发严峻。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与经营利用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与经营利用
筹建中
86
语言文字
汉语语音与拼音、汉语语汇、汉语语法与语篇、汉字、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少数民族语言、境内外语应用及中文信息处理
筹建中
87
民族医药
民族医药技术和管理
筹建中
88
针灸
针灸术语、操作、临床研究、常见疾病诊疗及针灸器具
筹建中
89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结合技术与管理
筹建中
90
参茸产品
参茸种植及其深加工产品
筹建中
128
醇醚燃料
醇醚燃料及催化剂
筹建中
129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检测设备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检测设备筹建中Fra bibliotek130
石油天然气
石油地质、石油物探、石油钻井、测井、油气田开发、采油采气、油气储运、油气计量及分析方法、石油管材、海洋石油工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筹建中
131
燃烧节能净化
燃烧设备与燃烧方式(不包括锅炉、工业电热设备)
筹建中
98
金属餐饮及烹饪器具
直接与食品接触的金属制餐饮及烹饪用器具及家用食品设备
筹建中
99
食品用洗涤消毒产品
食品用洗涤消毒产品,如清洁剂、消毒剂及饮用水处理剂
筹建中
100
桑蚕业
种茧、种卵、农业生防用茧、工业加工用茧及蚕蛹、蚕蛾
筹建中
101
天然彩色棉
天然彩色棉
筹建中
102
生物芯片
生物芯片的基础、产相关产品及检测方法
筹建中
136
民政信息化
民政信息化,包括民政基础数据、交换、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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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共享
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共享及相关组织机构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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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过程监控及信息
电站过程监控和信息术语,电站过程自动监控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可靠性、技术规范、验收测试、系统功能和性能、运行维护,电站信息管理系统,发电成本、报价和竞价上网技术,电站仿真系统
筹建中
147
电网运行与控制
电网运行与控制的术语,电力系统运行可靠性,接入系统和并网调试,电网安全运行,电网稳定和运行方式,继电保护和安控装置运行,自动化系统运行,电力通信系统运行,水电调度运行,电网的负荷-频率控制,电网的无功-电压控制,电力市场运营
筹建中
83
林业信息数据
负责林业政务信息、数字林业、专题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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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气象防灾减灾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
筹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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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基本信息
气象数据管理、档案管理、气象计算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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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语言文字
汉语语音与拼音、汉语语汇、汉语语法与语篇、汉字、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少数民族语言、境内外语应用及中文信息处理
填料密封、静密封(不含管路垫片、橡胶材料及制品、石棉材料及制品)
筹建中
110
化工机械与设备
化工用金属制塔、塔内件、填料、合成炉、反应釜、干燥、搅拌等化工机械与设备、零部件及其专用特殊材料、试验方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要求等
筹建中
111
人工晶体材料
人工晶体(医用除外)
筹建中
112
城镇燃气
城镇燃气管理及相关产品
筹建中
141
图书馆
图书馆管理、服务,图书馆不同类型文献存放与服务设备,数字技术在图书馆专业的应用等
筹建中
142
美术馆
美术馆技术、服务、管理等
筹建中
143
非物质遗产保护
非物质遗产的调查、发掘研究、存贮、保护、展示、利用、数字化技术等
筹建中
144
文化馆
文化馆技术、服务、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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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娱乐场所
歌厅、迪厅、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技术、服务、管理等
筹建中
168
往复式内燃燃气发电设备
固定往复式内燃燃气发电设备
筹建中
169
城镇供热
城镇供热系统(不含锅炉、暖通空调)
筹建中
170
机床数控系统
机床数控系统
筹建中
醇醚燃料
醇醚燃料及催化剂
筹建中
129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检测设备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检测设备
筹建中
130
石油天然气
石油地质、石油物探、石油钻井、测井、油气田开发、采油采气、油气储运、油气计量及分析方法、石油管材、海洋石油工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筹建中
131
燃烧节能净化
燃烧设备与燃烧方式(不包括锅炉、工业电热设备)
筹建中
162
生物基材料及降解制品
降解制品及生物基材料
筹建中
163
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
矿物类、岩石类、粘土类非金属矿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非金属原矿及其开采)
筹建中
164
饲料机械
饲料加工机械
筹建中
165
建筑构配件
建筑构配件
筹建中
166
社会保险
社保领域服务、评估、管理等
筹建中
167
光电测量
光电测量系统名词术语、通用技术、应用技术、光电器件、光电材料特性、光电系统性能参数的校准与测量方法,还包括光电器件与光电测量系统的光学要求、环境要求、机械要求与安全性要求,光电测量系统功能接口
筹建中
136
民政信息化
民政信息化,包括民政基础数据、交换、业务流程
筹建中
137
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共享
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共享及相关组织机领域技术、服务、管理等
筹建中
139
金融机具
金融机具的技术、性能和测试要求等
筹建中
140
网络文化服务
网络文化产品、技术、服务,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等
筹建中
105
农作物保护
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防治技术、农药和农药器械的使用技术等
筹建中
106
蔬菜
蔬菜
筹建中
107
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
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
筹建中
108
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重点产品(已有标委会归口和食品及相关产品除外)的通用及快速检验方法
筹建中
109
填料与静密封
筹建中
158
文房四宝
毛笔、墨汁、纸宣、石砚、中国画颜料、书画印泥等产品
筹建中
159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服务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技术、服务、管理等
筹建中
160
设备监理工程咨询
设备监理工程咨询
筹建中
161
实验室仪器及设备
动力测试仪器、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实验室离心机、应变测量仪器、噪声与振动测量仪器、铸造测试仪器与装置、真空检测仪表与装置、实验室高压釜等实验室仪器与装置
筹建中
119
数码影像材料与数字印刷材料
数码影像材料和数字印刷材料
筹建中
120
光固化材料
光固化工业材料
筹建中
121
生化检测
基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技术的生物体化学物质和生物体化学过程的生化检测方法和涉及生化检测的相关材料、标准物质;天然产物纯化产品;生物酶;核酸、氨基酸及其衍生物;生物材料蛋白
筹建中
122
筹建中
94
乳制品
原乳(生鲜乳)经加工制成的工业产品(包括液体乳门类、乳粉门类、乳脂门类、炼乳门类、干酪门类、其他乳制品门类,不包括原乳或生鲜乳)等
筹建中
95
糖果和巧克力
糖果和巧克力等
筹建中
96
饮食加工设备
直接与食品接触饮食加工设备,包括超市、餐馆、食品店、面包房、肉食店等商业企业、医院、工矿企业单位的食堂用面类饮食加工机械、蔬菜加工机械、肉类饮食加工机械、清洗消毒设备等饮食加工设备
125
城镇公共交通
城镇公共交通,包括公交场、站,调度系统,公共交通运营、运营管理等
筹建中
126
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
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包括术语、分类、图形符号、识别标志、统计指标及统计信息系统、计算方法、回收利用技术、环境要求、管理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等
筹建中
127
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管理
筹建中
128
筹建中
87
民族医药
民族医药技术和管理
筹建中
88
针灸
针灸术语、操作、临床研究、常见疾病诊疗及针灸器具
筹建中
89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结合技术与管理
筹建中
90
参茸产品
参茸种植及其深加工产品
筹建中
91
酿酒
饮料酒(不包括白酒)
筹建中
92
饮料
饮料
筹建中
93
肉禽蛋制品
禽畜肉制品门类(腌腊制品类、酱卤制品类、熏烧制品类、干制品类、油炸制品类)和蛋制品门类(再制蛋类、蛋粉类、冰会蛋类、蛋黄类)等
筹建中
113
城镇风景园林
城镇风景园林分类、评定、保护、监测和管理等
筹建中
114
建筑幕墙门窗
建筑幕墙、门、窗
筹建中
115
城镇环境卫生
城镇环境卫生
筹建中
116
黄金
黄金原料、黄金产品、黄金综合利用资源、黄金生产污染物排放、黄金生物技术
筹建中
117
磁记录材料
磁信息记录材料
筹建中
118
光学功能薄膜材料
光学功能薄膜材料
筹建中
132
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产品、材料、建筑节能管理、评价及方法
筹建中
133
燃料喷射系统
燃料喷射系统
筹建中
134
颗粒学
颗粒学名词术语、颗粒分级与测定,颗粒基本形态、特性及对环境影响风险评估,颗粒在各行业应用
筹建中
135
仪表功能材料
仪器仪表领域的测温材料、精密电阻合金、仪表用磁性材料、仪表用弹性材料、电真空材料、贵金属材料及制品、仪表结构材料、仪表复合材料、半导体材料及仪表用耐腐蚀合金等仪表功能材料
筹建中
97
食品加工机械
直接与食品接触的大型食品加工机械,如食品加工用油炸设备、蒸煮设备、发酵设备、浓缩设备、分离设备、杀菌设备、搅拌设备、膨化设备、焙烤设备及生活饮用水处理设备等
筹建中
98
金属餐饮及烹饪器具
直接与食品接触的金属制餐饮及烹饪用器具及家用食品设备
筹建中
99
食品用洗涤消毒产品
食品用洗涤消毒产品,如清洁剂、消毒剂及饮用水处理剂
筹建中
76
殡葬
殡葬设备、服务
筹建中
77
二手货
二手货即旧货的基础术语、技术要求及流通、服务规范
筹建中
78
草业
草地资源管理、保护、恢复和利用,草种生产、草皮生产和饲草料生产方面的栽培
筹建中
79
减速机
减速机
筹建中
80
紫外线消毒
紫外线消毒设备
筹建中
81
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
筹建中
82
四轮全地形车
四轮全地形车
筹建中
100
桑蚕业
种茧、种卵、农业生防用茧、工业加工用茧及蚕蛹、蚕蛾
筹建中
101
天然彩色棉
天然彩色棉
筹建中
102
生物芯片
生物芯片的基础、产相关产品及检测方法
筹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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