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问题说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组织成立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7人以上),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意见,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公示评议推荐结果;

(四)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明确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并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

(七)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八)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必须签署“经审核,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同意推荐。”的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九)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十)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确职材料(含卫生类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呈报。其中对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认定,须出具申报确职专业技术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或《东营市职工劳动合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证明。

二、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评审人员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型纸正反面打印,左侧粘贴,不允许用订书机装

订,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手写)。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型纸正反面打印,申报高级职称的必须手写)。

3、《一览表》一式20份(中、初级的A3型纸打印,高级的按第四个问题的要求办理)。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原件。申报高级的请注意留存论文论著、获奖和成果等的复印件,以备填报职称软件中刊号、提纲、观点、字数等内容时使用)。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备案表(原件)。

7、申报中高级的需提交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其中工程、卫生系列职称外语考试的类别分别为理工、卫生类;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该表3年内有效;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单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该表当年有效。

8、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证明(原件),对符合计算机免于考试、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提供免考依据(原件)和免考登记表。免考登记表要按规定如实填写具体申请事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提出明确意见并签字盖章。免考登记表三年内有效。

9、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如丢失,须出具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的证书或开具的证明。

10、东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

11、任现职以来的《奖惩考核手册》或《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12、《“六公开”监督卡》1份。

13、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申报时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

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14、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或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或事业单位中管理岗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申报确职人员须提报的材料类别、数量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3、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总结一份;

4、《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或《东营市职工劳动合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或《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认定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1、符合《东营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并明确签署意见,加盖印鉴。

2、需委托评审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的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3、呈报部门根据样表填报《××××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并用EXCEL制表报数据盘(实行网络化申报的按第四个问题第一款要求办理)。

4、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材料袋下封口处注明:申报职称、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5、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三、填表说明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必须使用法定全称,否则一律不予受理。“所从事专业”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三)“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且后学历专业须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学历。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