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写作素材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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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与风筝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一个颇有名的风筝迷。著名的《南鹞北鸢考工志》是一部记录他数十年放风筝和制风筝的经验体会的专著,这部书系统地介绍了风筝的扎、糊、绘、放等工艺的技法,并配有彩图和歌诀,堪称是一部难得的风筝史料。

戏曲家李渔也是一位放风筝的高手,他不仅喜欢放风筝,而且还写了一部以风筝为题材的《风筝误》,写的是詹氏两女,一美而才,一拙且陋,却因风筝题诗各就姻缘。

“横空欲纵又遭擒,挂角高瓴月影沉。安得娥宫里去,碧海晴天活素心。”这是郭沫若同志在散文《断线风筝》中的一首《咏风筝》。这首诗借物喻人,情意深长。

著名作家梁实秋是一个非常喜爱玩风筝的人。他说:“我对风筝有特殊的癖好,从孩提时起直到三四十岁,遇有机会从没有放弃过这一有趣的游戏。”梁实秋认为,放风筝是一件极有趣的事,手里牵着一根线,看风筝冉冉上升,然后停在高空,这时仿佛自己也跟着风筝飞起了,俯瞰尘寰,怡然自得。那风筝就好像是载着自己的一片心情上了天。

诗人徐刚也是一个喜爱风筝的人,他常常在闲暇的时候去天安门广场观赏别人放风筝。每当他看到一只只在空中飞舞的风筝时,便觉得心里跳动着一种童年的活力。仿佛自己也变作一只风筝似的。他说:“风筝是很美的,不仅是可以制作得美,它那随风而动的姿态也很美。倘若安上芦哨,还会在天上唱歌。”

《兰亭序》拾趣

兰亭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西南14公里的兰渚山下。晋穆帝永和九年三月三日,大书法家王羲之与其好友谢安等41人,兴会于此“修祓禊之礼”,并将众人诗作集册,由王作诗序,因名《兰亭序》。

据唐何延之《兰亭记》云:王羲之在挥毫作序时,“乃有神助,及醒后,他日更书数十本,无如祓禊所书之者”,并“传掌至七代孙智永”,智永临终前,又将其授于弟子辩才。

当唐太宗得知《兰亭序》去向内情后,便派人请永欣寺之僧辩才进宫,且备加殷勤款待。几天后,“醉翁之意”方显。辩才诡称昔日侍奉禅师智永时确曾有幸目睹之,但禅师圆寂后,此序则不知去向。经过如此三次追问,均未能如愿,太宗遂谋于侍臣们。侍臣们一致推举萧翼“出山”。此人颇具才干和韬略,他在去永欣寺与辩才晤谈中,谎称是从北方来买蚕种的商人。彼此谈得颇为投机,乃至饮酒赋诗,居然成为莫逆之交。

萧伺机而动,说其携有王书真迹,辩才终被引诱上钩,萧不禁暗喜,并一本正经地说:几经丧乱,《兰亭序》早已不复存在,即使有也不过是临摹本!

辩才哪知这是“激将法”,遂而从房梁的龛中将其真迹取出,并坦言此乃禅师临终前亲授之。然萧仍伪称不是“真迹”。此后,辩才每每临写后便不再放藏龛中。一日,萧趁辩才外出之际,终将其真迹裹携而去??

唐太宗李世民酷爱王羲之的书法,曾命侍臣临摹《兰亭序》,而其真迹则随唐太宗殉葬。

天安门城楼的历史

追溯天安门城楼的历史,不能不提到古都北京的历史与演变。

北京,唐为幽州,辽为燕京,金代为中都城,元代改为大都,明、清称北京。在中国数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上,先后有燕、前燕、大燕、辽、金、元、明、清8

个朝代以北京为都城。各个朝代在

北京大兴土木,建造了各具特色的古建筑。最早对天安门建筑有间接影响的是元代的元大都。

元大都从1267年开始兴建,到1285年才全部建成,历时18年之久。元大都略呈长方形,南墙位置在今长安街南侧,北墙在今德胜门和安定门以北的北三环路附近。大都城从里至外分别是宫城、皇城和大城。其中大城南面三门正中的门为丽正门;皇城的南门则叫灵星门,在今午门一带。灵星门与丽正门之间有一“T”形宫廷广场,后来明清两代的宫廷广场基本沿用其旧址,并在中间建造了今天的天安门。

公元1368年,元朝统治被推翻,明太祖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建立了明朝。同时,明大将徐达统率军队攻克元大都,更名为北平。朱元璋驾崩后,其四子、燕王朱棣起兵北平,夺得皇位,并于永乐元年正月将北平改称北京,把明朝首都从南京迁到北京。永乐十五年,大规模营建北京的工程正式开始,至永乐十

八年方告完工,永乐十九年,朱棣颁诏正式迁都北京。

明北京城是在元大都城基础上,吸取历代都城规划的优点,又参照南京规制营建而成。它外城包着内城南面,内城裹着皇城,皇城又包着紫禁城,全城形成一“凸”字形。其中皇城的中门,根据明南京城的名称改称承天门。

明天顺元年,承天门遭雷击起火被毁,当时没能立即恢复,直到成化元年,才由工部尚书白圭主持重建。这次重建,奠定了今日天安门的形制。

戒指漫话

《现代汉语词典》里说:戒指,套在手指上做纪念或装饰用的小环,用金属、玉石制成。而在生活中,关于戒指的风俗和意义要比这书面释义广泛得多,丰富得多。

戒指又名“指环”,史书中称“约指”、“手记”、“代指”等。《三余赘笔》记载:“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从字面分析,“戒”字含有禁戒之

意。十分明显,女子在当时戴指环,并非为了炫美和装饰,而是以示谨慎,起着禁戒作用。

《五经要义》载:“古者,后妃群妾御于君,作当御者,以银环进之,娠则以金环退之。进者著右手,退者著左手,本三代之制,即今之戒指也。”可见戒指是宫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种特殊标记,当有了身孕或其他情况不能接近君王时,皆以金指环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平常则用银指环,套在右手———这也许就是“戒指”一物的由来吧!到了后来,戒指不知怎么传到了民间,去其本义,以为美观,久而久之,蔚然成风,戒指便从宫廷中解放出来了。

戒指一物究竟属于哪一国家的发明创造,至今为止还尚无定论。据记载,世界上一些古老的国家如罗马、希腊、埃及等国也早就使用戒指,有些国家的君王还将它作为君权的象征并以此为煊赫。在中国,戒指的使用至少也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大量的文献来看,秦汉

时期,我国妇女已普遍佩带戒指。

戒指传到民间,其作用就不仅仅是简单的装饰品了。男女相爱,互相赠送,山盟海誓,以此为证,戒指成了情人间的信物。唐人韦皋出游江夏,在客栈中结识了婢女玉箫,两人萌生爱意,韦皋以戒指相送,约定七年再会??是为戒指史上的一段佳话。

在国外,戒指戴在各个手指上所含的意义是不同的。这是一种沉默的语言或标志。戴在食指上,即表示求婚;戴在中指上,已在恋爱中;戴在无名指上,已订婚或结婚;戴在小指上,我是独身的;大拇指一般不戴戒指,这是一种风俗。

结婚戒指不能用合金制造,必须用纯金、白金或银制成,表示爱情是纯洁的。双方的姓名,一定要刻在戒指上,因为这是永久性的信物和纪念物。据说,古希腊、罗马的新郎在新娘左手中指上戴上一枚戒指,是因为当时人们认为那只手指直通往心脏的主动脉。套上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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