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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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大纲

第一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概述

根据集团总部关于2009年4月2日粤珠投(2009)114号文件的精神,各层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必须承担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公司,以及总承包三方面的工作职能,尤其是在现场的工程生产管理中应以工程监理的职责为主。为此根据这一特点和重大人员架构的变革,给安全生产的管理、控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表现在缺少专职的安全监理人员,现有监理人员大部分以前都是从事建设方(甲方)工作的对安全监理规程、规范、标准,以及相关的各方面的安全规程、规范了解掌握甚少,为此对安全各专项方案的审核及现场安全隐患的检查水平能力均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和压力。为此根据这一特点,北京地区工程中心领导决定再次对北京各项目监理部的人员开展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二章培训的主要内容(见附表)

第三章加强法律法规的意识

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特点与交通、矿山工厂等行业有着不同的特性,但建筑行业的每年所发生的事故仅次于交通、矿山行业。引发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很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生产的单一性,类型的多样性,施工过程的复杂性,劳动力人员的流动性,都决定了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难以避免。工作环境的

多变状态,容易引发事故的发生,另外建筑施工露天作业,高空作业多,手工劳动和繁重的体力劳动多,而劳动者的素质又相对较低,这些都是会增加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为此,我们国家政府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国家财产不受到损失,本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特别是这十几年的我国政府不断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如: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8次会议通过的“建筑法”,同年3月14日第八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在建筑法中第五章第44条、45条中明确提出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和应进行的义务。第44条指出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第45条指出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

我国的刑法在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五次会议,通过并进行了重新的修订,将安全生产事故列到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渎职罪。特别是在刑法第134条、第135条中提到:134条中说工厂、矿山、林业、建筑业或者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35条中指出工厂、

矿山、林业、建筑业或者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提出或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是国家的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下面我们来学一学北京市的一些我们需要掌握了解的相关法规。首先我们监理人员要了解和掌握的什么叫特种作业?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是指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环境设施带有一定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那什么又是特种作业人员呢?在我们本行业中长出现的有以下几类:

特种作业人员:

1、建筑电工:

2、建筑架子工分两种:

建筑架子工分(P、F)两种,P是指普通脚手架;F是指附着升降脚手架

3、建筑起重机类别分七类:

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T)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S)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W)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T)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S)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W)

4、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以上这些人员工种的资格证书必须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其它工种还有一些,在这里没有提到,如焊接工、内驾工(是指厂区内部驾驶的车辆,如铲车、挖掘机等),这些工种的证件可由安监局等其它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颁发。

以上所出现的这些特种作业人员,如何去管理,北京市政府早在1989年12月21日颁发了41号令,1997年12月31日12号令修订文件,近两年2008年建质75号文,同年北京市建委也发布了关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由此看出特种作业人员在我们这个行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第四章安全监理规程主要意义

北京DB11/382-2006是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此规程是安全监理人员执行的唯一的监理法规性文件之一。同时也是北京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为促进本市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向程序化、规范化、科学标准化发展,指导和督促工程安全监理责任的落实,对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化,使其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第五章监理人员的职责

一、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1、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7、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

8、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

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11、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

12、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当前在我们各项目,对安全监理工作重视程度是不够的,在本规程4.2.4条款中说,本专业工程师要对本专业危险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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