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围街道2019年初中小学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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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围街道2019年初中小学招生公告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公开公平、规范有序地做好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及《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37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7〕77号)、《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19〕2号)、《关于萧山区2019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萧教〔2019〕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宁围街道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报请区教育局、钱江世纪城管委会、宁围街道办事处备案同意,现对宁围街道2019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明确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本意见中所指的杭州市区包括萧山、大江东、滨江、上城、下城、西湖、拱墅、江干、余杭、富阳、临安。

第一类:宁围街道有户籍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及居住情况,分为三批:

A批:本人或父母在宁围范围内(包括钱江世纪城区域,下同)拥有自

建房、拆迁安置房、过渡房等且实际居住的;本人或父(母)在宁围范围内拥有独立产权房且房户一致、实际居住的;

B批:户籍与(外)祖父母一致,(外)祖父母在宁围范围内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一起;

C批:本人和父母宁围范围内无独立产权房。

户籍迁入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前。产权房要求:①《房产证》办理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之前;②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以下同)第二类:非宁围户籍,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宁围,本人或父(母)在宁围范围内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与居住情况,分为三批:

A批:杭州市区户籍的新生;

B批:非杭州市区户籍,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宁围范围内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生;

C批:非杭州市区户籍,本人尚未持有居住地在宁围范围内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生。

第三类:非宁围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宁围,本人和父母在宁围范围内无独立产权房的新生。根据新生户籍和持证情况,分为四批:A批:杭州市区户籍,父母双方在宁围实际居住满三年(凭社区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时间以2019年8月31日为准,下同),在宁围工作连续满三年(凭萧山社保、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同时在宁围范围小学连续就读满三年(凭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籍证明)的新生;

B批:非杭州市区户籍,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宁围范围内的有效《浙江省

居住证》,且父母双方在宁围实际居住满三年(凭社区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时间以2019年8月31日为准,下同),在宁围工作连续满三年(凭萧山社保、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同时在宁围范围小学连续就读满三年(凭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籍证明)的新生;

C批: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宁围范围内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生。

D批:父(母)持有居住地在宁围范围内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生。

二、报名时间与要求

今年是杭州实施公办民办同步招生的第一年,2019年需要申请就读萧山区范围内各民办初中和申请就读杭州市范围内各民办小学的家长,可分别登录萧山教育信息网(/)“城区初中和区内民办初中招生报名系统”和“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https://),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可登录萧山教育信息网查询,也可咨询相关学校。

宁围范围内的学校(包括随迁子女民办学校),2019年仍采用学校现场报名方式。请家长在规定时间,随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

(一)公办小学:宁围小学、万向小学、盈丰小学、世纪实验小学

第一类新生:采取学校现场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星期六一天),报名地点为各学区所在学校。

第二类新生:采取集中报名预登记及资格审核。预登记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星期日一天),集中报名预登记的地点为宁围小学(建设四路与

宁东路交叉口)。

(二)公办初中:宁围初中、万向初中

第一类新生:采取学校现场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一天),报名地点为学区所在的初中学校。

第二类新生:采取学校报名预登记及资格审核。预登记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一天),报名预登记地点在房产小区所对应学区的初中学校。

第三类新生A、B批:采取学校现场报名预登记。预登记时间为2019年6月1日(星期六一天),报名预登记的地点为小学对应的各初中学校。

(三)民办学校:新华学校(含小学和初中)、阳光学校(含小学和初中)。

第三类新生:初中新生于2019年6月1日起、小学新生于2019年6月22日起,符合条件的新生家长可以自行选择到新华学校(新华村)、阳光学校(顺坝村)等民办学校报名点报名登记。民办学校(初中)按A、B、C、D批依次招生,民办学校(小学)按C、D批依次招生。具体按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

报名(预)登记当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三、招生录取办法

1.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新生。

2.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根据新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一类新生:按照A、B、C批依次招收,一般按户籍学区划入相应的公办小学、初中。

第二类新生:在规定的招生计划内,公办小学、初中在招收了第一类新生后还有多余名额时,按照A、B、C批依次招收,同一批次按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若学校班额已满则统筹安排到街道内有能力接受的其他学校。

《房产证》办理时间在2017年4月30日后的二手房,三年内只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入学。(如2019学年入学,将查验其作为学区房在2019、2018及2017学年其他家庭子女就读义务段学校的情况)。

第三类新生:在规定招生计划内,公办初中招收了第一、第二类新生还有多余名额时,可以按A、B批依次招生,招满为止。未被录取的A、B批新生和C、D批新生可自行选择到新华学校(新华村)、阳光学校(顺坝村)或区内其他民办学校报名就读(详见各校的招生简章),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四、报名(预)登记应携带的材料

第一类新生:凭学区学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同时持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不作退还)。

1.《户口簿》(复印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

2.《出生证》、《计划免疫接种证》(复印首页);

3.宁围范围内的独立产权房证明(分批材料要求):

A批:购房入户的新生需提供其本人或父(母)实际居住的独立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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