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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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组织与运作制度

委员会组织与运作制度

委员会组织与运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的整治和决策本领,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

第二章委员会的设立和构成第三条委员会的种类依据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可设立下列委员会: 1. 管理委员会:负责订立和执行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管理政策; 2. 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 3. 员工福利委员会:负责订立和管理员工福利政策; 4. 质量掌控委员会:负责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掌控并提出改进看法。

第四条委员会的构成1.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2.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批准任命;3.每个委员会由一名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并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4.委员会可以依据需要设立专家顾问构成员,供应专业支持和建议。

第五条委员会成员的职责1.委员会成员应乐观参加和组织委员会的相关工作;2.提出建议和看法,帮助订立相关政策和计划;3.负责执行委员会的决策和任务,并对执行情况负责;4.定期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委员会工作进展。

第三章委员会的职权和义务第六条委员会的职权1.管理委员会:–订立和执行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管理政策;–监督和评估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运作情况;–提出重点决策的方案和看法。

2.生产安全委员会:–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订立和执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生产安全培训和演练。

3.员工福利委员会:–订立和管理员工福利政策;–组织开展员工关怀活动;–解决员工的问题和困难。

4.质量掌控委员会:–订立和执行产品质量掌控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提产出品质量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第七条委员会的义务1.委员会成员应提高工作技能和素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2.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不得推诿和懈怠;3.委员会应保守企业经营和管理的商业秘密;4.委员会应定期评估和改进自身工作效果。

职代会实施细则

职代会实施细则

职代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职代会(职工代表大会)是指企事业单位中由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大会,是一种民主管理机制,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

为了规范职代会的运作和管理,制定职代会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职代会的组织形式和选举程序1. 组织形式职代会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代表职工的利益和意愿,行使职代会的权力。

2. 选举程序(1)确定选举委员会:由职代会主席团或企业工会主席团组织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监督选举活动。

(2)选民资格确认:选民应符合法定的选民资格,如年满18周岁、在职工作满一年等。

(3)选举公告:选举委员会发布选举公告,明确选举的时间、地点、程序和要求。

(4)提名候选人:选民提名候选人,并通过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候选人资格。

(5)候选人宣讲:候选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宣讲,向选民介绍自己的经验、能力和提案。

(6)选举投票:选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选举产生职代会代表。

(7)选举结果公示:选举委员会公示选举结果,并在职代会成立后将选举结果报告给职工。

三、职代会的职权和职责1. 表决权职代会有权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如企业发展规划、财务预算、人事任免等。

表决结果以多数票通过。

2. 监督权职代会有权监督企业的管理层,确保企业依法合规运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代会可以要求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和报告,并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建议权职代会有权向企业提出建议和意见,包括改善职工福利待遇、提高工作环境、改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建议。

企业应认真对待职代会的建议,并及时作出回应。

四、职代会的运作机制1. 定期召开职代会应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定期召开,一般为每年一次。

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职代会。

2. 议程安排职代会的议程应提前公布,包括议题、时间安排和讨论顺序等。

职代会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或调整议程,但应提前通知职工。

3. 决议执行职代会通过的决议应及时执行,企业管理层应认真对待职代会的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落实。

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职权

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职权

中共济宁市任城区委党务公开栏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职权一、区党代会职权1.听取和审查区委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选举区党的委员会;4.选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6.评议区委、区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7.审议和决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8.听取和审议区委提请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区委全委会职权区委全委会在区党代会闭会期间是全区党组织的领导机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区党代会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区工作。

1.重大问题决策权。

对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民生事业、党的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党的决议决定执行权。

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区党代会决议、决定的措施。

3.对区委常委会及其他成员行使监督权。

听取和审议区委常委会工作报告,监督和评议区委常委会成员及其工作。

4.主要干部任用表决权。

选举区委常委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通过区纪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对重要干部任免进行表决。

5.召开党代会表决权。

决定召开区党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

6.其他重大事项决策权。

对区委常委会提请决定的问题或必须由区委全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三、区委常委会职权区委常委会在区委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区委职权,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区委全委会的决议,主持经常工作。

1.党的决议决定实施权。

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指示精神;实施上级党委指示和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部署的措施。

2.代表区委行使领导权。

审议以区委名义向上级党委报送的重要请示和报告;研究、决定需以区委名义向下级党组织发布的涉及全局的政策性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审议有关党代表大会、区委全委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政治协商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事项;听取重要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3.重要事项先行审议权。

行政管理本科 全国-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及答案

行政管理本科 全国-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及答案

行政管理本科全国-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及答案总分:100一、单选题(共30题,共30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隶属于()(1分)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D:总参谋部2、在中国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1分)A:国家权力机关B:国家行政机关C:国家审判机关D:国家检察机关3、复合制国家的主要形式是()(1分)A:多元制B:联邦制C:邦联制D:混合制4、中国共产党党员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1分)A:1年B:2年C:3年D:4年5、全国的3个警备区为上海、重庆和()(1分)A:天津B:武汉C:成都D:西安6、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1分)A:基层群众自治制度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7、人民法院合议庭成员()(1分)A:固定不变B:长期不变C:临时组成D:短期固定8、2004年以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1分)A:2年B:3年C:4年D:5年9、中国城市政府体系中的骨干和主体是()(1分)A:地级市政府B:直辖市政府C:县级市政府D:副省级市政府10、我国县级及县级以下负责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的机构是()(1分) A:县级人民代表大会B:县级人大常委会C:村委会或居委会D: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11、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委员各自总数的()(1分)A:1/5B:1/4C:1/3D:1/212、街道办事处的性质是()(1分)A: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B:一级地方人民政府C: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D:城市居民自治组织13、义务兵服役期满后转为志愿兵的批准单位是()(1分)A:连级以上B:营级以上C:团级以上D:师级以上14、现行《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的法定人数为()(1分) A:全体代表的过半数B:出席代表的过半数C: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D:出席代表的2/3以上多数15、民族自治地方的补充形式是()(1分)A:自治区B:自治州C:自治县D:民族乡16、《香港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缺位时产生新的行政长官时间是()(1分)A:2个月以内B:4个月以内C:6个月以内D:1年以内17、纳入西部大开发的自治区有()(1分)A:2个B:3个C:4个D:5个18、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政治机关设在()(1分)A:连或连以上单位B:师或师以上单位C:团或团以上单位D:营或营以上单位19、新中国成立初期行使国家元首职权的是()(1分)A:政务院总理B:中共中央主席C: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20、提名国务院副总理人选的是()(1分)A:全国人大主席团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总理D:国家主席21、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出比较全面、系统规定的行政法规被称为()(1分) A:“规定”B:“条例”C:“办法”D:“意见”2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任免()(1分)A:国务院副总理B:国务委员C: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D:驻外全权代表23、开除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共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党籍的决定权属于()(1分) A:中共中央组织部B:中共中央办公厅C: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D:中共中央政治局24、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的候选人,其联名推荐的选民应在()(1分)A:5人以上B:10人以上C:20人以上D:50人以上25、决定居民委员会的建立、撤销和规模调整的机构是()(1分)A: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B: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大常委会C: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D:街道办事处26、原选区选民提出罢免县级人大代表的联名人数为()(1分)A:10人以上B:20人以上C:30人以上D:50人以上27、提议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的法定人数为()(1分)A:1/3以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B:1/3以上全国人大代表C:1/5以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D: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28、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1分)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D:国务院29、近几年来省级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的一个新动向是()(1分)A:实行市管县B:撤并乡镇C:市县合并D:扩权强县30、1954年第一部《宪法》颁布以来县级政府的任期变化是()(1分) A:2年、3年、5年B:3年、4年、5年C:3年、5年D:4年、5年二、多选题(共5题,共10分)31、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处分包括()(2分)A:警告B:严重警告C:撤销党内职务D:留党察看E:开除党籍32、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行使的职权主要包括()(2分)A:主持会议B:决定议程和开会日期C:在休会期间召开特别会议D: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澳门可直接召开紧急会议)E:立法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33、我国司法工作制度包括()(2分)A:审判制度B:检察制度C:侦查制度D:执行制度E:律师制度34、决定一个国家采用单一制或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因素有()(2分)A:国家利益B:经济发展C:历史传统D:民族问题E:宗教因素35、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后,属于地方固定收入的有()(2分)A:营业税B:地方企业所得税C:房产税D:增值税E:契税三、文字题(共7题,共50分)36、简述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物业管理规章: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职权

物业管理规章: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职权

一、引言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协调解决小区业主的生活和管理问题。

选举和职权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基本规范,本文将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职权进行详细介绍,帮助业主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从而实现良好的物业管理。

二、选举程序1.候选人资格条件必须是小区内的合法业主;必须自愿参选;未受到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2.选举公告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前,物业公司应发布选举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选举时间和地点;候选人资格条件;投票程序和规则。

3.提名程序业主可自愿报名成为候选人,并提出相关申请资料;物业公司应组织业主进行候选人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候选人将列入选举名单。

4.选举程序选举应在设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物业公司应组织和监督选举过程,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业主可通过投票选择候选人。

5.选举结果选举结果应当立即公示;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将成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三、委员会职权1.制定小区管理规定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制定小区的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使用和维护规定;小区内违规行为的处罚细则。

2.协调解决业主的问题业主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咨询和投诉管理问题;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并解决业主的问题,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监督物业公司的运营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监督物业公司的运营状况;如发现物业公司存在违规行为或管理不善的情况,可对其提出批评和建议,甚至终止合同。

4.组织居民活动小区业主委员会有权组织小区内的居民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凝聚力;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居民座谈会等形式的活动,听取和反馈居民意见。

5.管理小区财务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小区的财务;在会费收支、费用审批等方面拥有决策权。

四、职权限制1.法律合规原则: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限制和规定;2.民主原则: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策应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尊重多数业主的意愿;3.公开透明原则: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业主的监督和监察。

中国的会议制度(三个会议的区别)

中国的会议制度(三个会议的区别)

中国的会议制度(三个会议的区别)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两会指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全党的最高领导权力机关,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负责召集。

其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

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此外,中国共产党在中央一级还设有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策研究室等部门。

党的会议叫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早期党代会的时间是不确定的。

现在党代会不是每年都开,除了二分之三的代表同意,或者是紧急情况重大情况,可以提前,否则一律按党章五年举行一次。

几月份开也不一定,现在的惯例是九月十月左右。

宪法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宪法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宪法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国家基本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2] 。

机构设置: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

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

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

府;一部宪法;一种国籍; 1、权力中心不同: 统一领导。
议会 2、政府产生办法不同:前者由议会产生,并对 2、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管理形式。 制共 代表 中国、法国、意大利、日本、 美国、德国、瑞士、俄罗斯、缅甸、巴西 议会负责。后者由总统产生,并对总统负责。 3、都由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性质 和制 3、政党上台的关键不同:前者是取得议会中多 决定并都维护资产阶级利益。 匈牙利、波兰、蒙古。
(二)人民代表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1、人民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人民代表的权利:
3、人民代表的义务:
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 1、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制定、 修改基本法律;行使最高任免权、 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 2)行使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 其它职权。
4)法官的职责。
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 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 2、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1)人民检察院的基本任务。 打击犯罪;保护合法权益。 打击犯罪保护合法权益
2)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
3)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利, 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利,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 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 4)检察官的职责。 和个人的干涉。 体和个人干涉。
3、国家公务员制度
1)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指通过法律和法 规,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 国家公务的人员,实行科学管理。
2)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意义。
暂行条例
享有的权利
职位保障权 执行职务权 工资福利权
3)国家公务员的任用。

列举我国主要国家机构的职权 -回复

列举我国主要国家机构的职权 -回复

列举我国主要国家机构的职权-回复我国主要国家机构的职权——中国国务院及其各机构具体职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各机构具体职责、中国共产及其各机构具体职责、中国联邦政府及其各机构具体职责一、中国国务院及其各机构具体职责中国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行政管理、政策制定和执行,具有广泛的职权。

以下是中国国务院及其各机构的具体职责:1. 国务院总理:执行国务院的决定和命令,召集和主持国务院的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负责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2. 国务院常务副总理:辅助总理工作,协助处理国务院的重大事务。

3. 国务委员:负责国务院分工管理的部门的工作,领导和协调所分管的领域。

4. 国务院机构:国务院下设了多个具有不同职能的机构,如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这些机构负责支持国务院的工作和执行国务院的决策。

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各机构具体职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立法权、监督权和决定权。

以下是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各机构的具体职责: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宪法、法律,选举国家主要领导人,决定重大问题和国家发展方针政策。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行国家法律和大会决议,解释法律,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负责研究、审议和提出相关法律和政策建议,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策提供支持和指导。

4.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和政策,选举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

三、中国共产及其各机构具体职责中国共产是我国执政,对于政府决策和国家治理具有重要影响力。

以下是中国共产及其各机构的具体职责:1. 中共中央:的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和监督的方针政策,选举和决定的各级领导机构。

2. 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员和的各级组织的纪律,查处和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3. 的各级组织:根据的方针政策,负责领导和管理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并负责执行的决策。

2015最新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2015最新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最高监督权
四个“权力”的区分关键是看内容
1、如果是关系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则是立法权;
2、如果是对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进行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 权; 3、关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上年度工作情况报 告的审查则是监督权; 4、关于国家大政方针、重大事项、年度计划规划的通过 是决定权。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 常委会。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 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2)职权:本行政区内人民行使国 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内的一切重 大问题,都有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 督实施。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统一行使管 民主 组成 国家权 代表 理国家的权力, 人民 选举 人大代表 力机关 人民 决定全国和各 级地方的一切 对 受 产 注意: 重大事务 其 其 生 人民:间接行使国家 负 监
权力 人大代表:直接行使国 家权力 责 督
行政、审判、 检察等机关
具体行使管 理国家和社 会的权力

作为农民工代表,刘丽是充人数的吗?
二、肩负着人民的重托
人 大 代 表
产生方式: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任期 五年
法律地位: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二、肩负着人民的重托

刘丽说身边的朋友们并不是特别懂人大代表的意义是什么, 当她走进人民大会堂的时候,同时意识到责任的重大。这位 被人们称为‚最美洗脚妹‛的代表,一年来为了提出最有意 义的议案和建议,走访了上千户农民工家庭,并公开联络方 式,尽可能多地了解工友们的困难和需求。春节前她还连续 蹲点一些工厂和车站,亲眼看到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购票难的 情况还是十分突出。 两会期间她带来一份加大农民工权益的议案,建议在廉租房、 农民工子女异地就学以及社保方面,有关部门能够向广大农 民工出台优惠政策,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使得他们能够 更好的融入到城市当中。会议期间,她同各位人大代表一同 审议了众多代表提出的议案,并且对一些决定进行了举手表 决。 网友的赞誉:‚为农民工说出心里话!为农名工办实事‛、 ‚这样才是实事求是的好代表,如果对自己不了解的领域提 议案,就难切中要害了。‛

如何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

如何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

如何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2011年2月17日星期四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一般各有十几项。

把这些职权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四大类,即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通常指的就是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的四项主要职权。

一般的市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只有三类,它们没有立法权。

人大“四权”的划分是相对的,没有穷尽人大的所有职权,并有交叉性,如人事罢免撤职权,属人事任免权,也属监督权范畴;有些法律性的决定,既可作为立法权的内容,又可作为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1)修改宪法。

(2)监督宪法的实施。

(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7)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8)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9)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0)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1)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12)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13)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14)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1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此外,还有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委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权力。

会议中的“届”“中”“次”.

会议中的“届”“中”“次”.

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看到我国一些重大会议的名称中有“届”、“中”、“次”等字眼,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人大十届三次会议等。

这些会议名称极其相似,容易混淆,不便记忆。

如果从性质、职权及任期等多方面来了解会议,就比较容易记忆了,对会议中“届”、“中”、“次”的含义就比较容易区分了。

1、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为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机关。

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其职权主要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修改党章;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名称是:中国共产党第N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中共“N大”。

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中共“十六大”。

(2002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2、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即每届中央委员会在任期内最少召开五次会议)会议名称是:中国共产党第N届中央委员会第N次全体会议,简称党的“N 届N中全会”。

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简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2004年9月16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即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任期内共召开五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常设机关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最高权力。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有: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三、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四、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五、监督国家机关。

会议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N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N次全体会议,简称人大“N届N次会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05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简称人大“十届三次会议”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国务院职权对比表

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国务院职权对比表
③罢免权:上述选举和决定人员的罢免
①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②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
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级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宪法和法律
解释权
①解释宪法;
②解释法律。
人事任免权
①选举权: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②决定权: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员的人选;
①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②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③监察监督
④审计监督
行政管理权
《宪法》第89条第三至十二、十五、十六、十七项。
提出议案权
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
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其他职权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⑤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国家重大
事项决定权
①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③批准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建置;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2017·01·D代表AIBIAO 履职知识问答1.立法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2.监督权。

包括:(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各级人大常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并向社会公开。

3.重大事项决定权。

包括:(1)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2)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4.人事任免权。

包括:(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两会”有什么区别?各自的内容和职权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两会”有什么区别?各自的内容和职权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两会”有什么区别?各自的内容和职权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党代会”,是党的会议,一定要党员才能代表参会。

比如参加二十大的就是各个地区选举产生的2296名代表。

而两会则是自1959年以来历年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统称,简称“政协、人大会议”。

由于这两场会议会期基本重合,而且对于国家运作的重要程度都非常的高,故统称做“两会”。

目前,党代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一般在秋季举行。

党代会的职权包括: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和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年当中,主要是由中央委员(含候补委员)每年集中召开1-2次会议,称之为*届*中全会,比如前段时间大家学习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等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要职能则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人大和政协的委员每届任期5年,也就是五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

会议呢,则是每年都会举行一次全体会议,一般在每年的三月份召开。

并且政协会议提前1-2天召开,代表列席参加全国人大。

参加这两个会议的代表可以是党员,也可以不是党员。

从这三次会议选举领导人角度看,党代会换届在先,“两会”换届在后,主要为国家和政府(部门)提供候选(领导)人,这是中国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

党建知识100问答

党建知识100问答
16、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如何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这样的党支部因为党员人数不多,活动方便,对一些重大问题,可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不能由支部书记个人决定。至于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并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
17、正式党员人数减少至3人以下的党支部是否撤销?
15、什么是临时党支部?
外出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或者参加短期学习或会议,或者被抽调参加某一个临时机构的工作,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党组织,只是临时在这个支部过组织生活,待任务完成后,党员仍回原单位的党组织。临时党支部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临时党支部不能发展党员,也不能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但可以接受要求入党的人的入党申请书,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并在临时党支部任务完成后,将申请入党人的情况向有关党组织介绍。对于在完成临时任务过程中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临时党支部要负责了解党员的错误事实,并向有关党组织提供情况。
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由中央委员会负责主持召开。
4、党内选举中哪些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哪些人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2.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对行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群众团体怎样实行领导?
在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是领导核心。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对行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群众团体实行领导的主要方式是: (1)向这些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协调这些组织的关系,支持和保证它们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3)向这些组织推荐干部,加强对在这些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和监督。 (4)定期听取这些组织的工作汇报,对它们村党支部书记应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勤政,艰苦奋斗,具有奉献精神。 (3)能统揽全村工作,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顾全大局,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 (4)熟悉党的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请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回忆知识点
我国的国家性质(即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本 质
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又是怎样当 家作主的呢?
是不是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是不是直接管理国家?)
×
人民
直接/间接
人大代表
对 组 其 成 负 责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
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 统一行使 人民代表大会 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思考感悟
1、是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有立法权? 县、乡人大没有立法权 2、有立法权的机关就是立法机关? 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如何区分决定权和监督权?
如: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是决定 权;下年度计划是否批准属决定权,而审议 通过上年度工作报告是监督权。
议一议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的 直接行使者,决定国家重大 事务。
四个“权力”的区分关键是看内容
1、如果是关系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则是立法权;
2、如果是对国家机关干部进行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 3、关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年度报告的审查则 是监督权;
4、关于国家大政方针、重大事项、规划的通过是决定权。 5、审议通过上年度的工作报告是 监督权 ,批准本年度的 工作报告(将要执行)属决定权。
人大代表的地位、产生及权利和义务是怎样的?
三、肩负着人民的重托
法律地位 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1、人大代表
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2、人大代表的产生和任期 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间 接 选 举 直接选举
(选出代表产生)
省、市人民代表大会
(选出代表产生)
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谈会议中的“届”“中”“次”

谈会议中的“届”“中”“次”

谈会议中的“届”“中”“次”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看到我国一些重大会议的名称中有“届”、“中”、“次”等字眼,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人大十届三次会议等。

这些会议名称极其相似,容易混淆,不便记忆。

但是,如果从它们的性质、职权及任期等方面正确认识会议中“届”、“中”、“次”的含义,就能正确区分了。

1、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为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机关。

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其职权主要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修改党章;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名称是:中国共产党第N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中共“N大”。

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中共“十六大”。

2、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即每届中央委员会在任期内最少召开五次会议)会议名称是:中国共产党第N届中央委员会第N次全体会议,简称党的“N届N中全会”。

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简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2004年9月16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即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任期内共召开五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常设机关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最高权力。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有: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三、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四、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五、监督国家机关。

会议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N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N次全体会议,简称人大“N届N 次会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简称人大“十届三次会议”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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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该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主持。
• 二、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名额及分配 • 1、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分配 • 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不得超过3000人 • 香港36人;澳门12人;台湾13人 • 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1人 • 2、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分配。 •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350名 •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240名
第四章 当代中国选举制度
1 2 3 4
第1节 当代 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第2节 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原则 第3节 直接选举的组织机构和程序 第4节 间接选举的组织机构和程序
拓展
“选举是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的直接的、 不是单纯想象的而是实际存在的关系。因 此,显而易见,选举构成了真正市民社会 的最重要的政治利益。” ——马克思
二、选区的划分 1、选区的含义 2、选区划分的三个基本要求 三、选民登记 《选举法》规定,“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 期有效”。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由选委会公 布。 有不同意见的,选举委员会3日内作出处理; 不服可在选举日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与确定
(1)按选区推荐候选人 ①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或者联合推荐; ②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 (2)确定代表候选人 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到一倍。 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选举日 的15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5日前公布。 (3)介绍候选代表人
区一 划人 分一 平票 等制 。; 选
原无 则记 。名 投 票 的
第三节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一、主持选举的机构
①在我国县级及县级以下主持直接选举的机 构是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 ②选举 委员会是主持选举的机关。
选举委员会的职权
(1)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2) 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 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做出决定。 (3) 划分选举本级人大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 代表的名额。 (4) 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 选人的名单。 (5) 规定选举日期。 (6) 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 • • • • • • •
7.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 D ) A.5年有效 B.10年有效 C.20年有效 D.长期有效 8.我国《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公布选民 名单应在选举日的( C ) A.10天以前 B.15天以前 C.20天以前 D.30天以前 9、简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 被选举权的条件。 10、试述秘密投票原则的基本内容。
• 4.原选区选民提出罢免县级人大代表的联名人数 为( D ) • A.10人以上 B.20人以上 • C.30人以上 D.50人以上 • 5.最早出现选举制的国家是(B ) • A.中国 B.雅典 • C.意大利 D.英国 • 6.规定县级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是( C ) • A.1953年颁布的选举法 • B.1954年颁布的《宪法》 • C.1979年颁布的选举法 • D.1982年颁布的《宪法》
第一节 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选举
选举:是指人们根据公认的规则,从所有人或一些人中选择几
个人或者一个人担任一定职务的行为。
我国选举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 法剥夺政治权力的人除外。
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是指由选举法规定的有关选举国家民意代表机 关或者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其内容包括选举的基 本原则、选举的机构、选举程序、选举方法等。
• 五、投票选举和当选 无记名投票方法 每一名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但是几种情况除 外。
第四节 间接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 一、主持选举的机构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的选举;
②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 举;
• 三、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候选人的提名、确定和正式选举 • 1、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10人以上联名, 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 2、台湾:台湾代表到北京协商选举产生 • 3、特别行政区:主席团主持选举会议 • 4、解放军团以上的单位成立选举委员会指导 选举工作
第五节 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职权 及监督、罢免 • 一、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职权及保障 人大代
二、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949年《共同纲领》规定实行普选制度 1953第一部选举法 1979第二部选举法
1982、1986、1995、200制 度的原则
普遍原则
平等原则
直接选举 与间接选 举相结合
代基 表层 选直 代接 表选 。举 ;
秘密投票 原则
治年 条龄 件的 的限 限制 制; 。政
表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分为会议期间 (5项)和闭会期间(2项)两大部分。 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保障 和义务(P65-66)
• 二、对人大代表的监督、罢免及人大代表的辞 职和补选
1、对人大代表的罢免 ①对直接选举的罢免:对于县级人大代表,选 区选民的50人以上联名;对乡级人大代表, 30人以上联名。 ②对间接选举的罢免:会议期间主席团或者十 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闭会期间常委会主任 会议或常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
• 2、人大代表的辞职 • 3、人大代表的补选
历年真题
• 1.直接选举中,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的时间应在 选举日的(A ) • A.5天以前 B.10天以前 • C.15天以前 D.20天以前 • 2.我国县级及县级以下负责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 公布选民名单的机构是( D ) • A.县级人民代表大会 B.县级人大常委会 • C.村委会或居委会 D.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 • 3.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民代表的候选人,其联名推荐的 选民应在(B ) • A.5人以上 B.10人以上 • C.20人以上 D.5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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