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卸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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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柴油库卸油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对柴油的特性及卸油的联系规定、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
2.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 卸油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3.2 卸油联系:
3.2.1 辅控运行部向燃料管理部门及发电部提出进油计划。
3.2.2 燃料管理部门负责柴油种类、进油量的计划联系,在油种变化时通知发电部和辅控运行部,并提出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
3.2.3 辅控运行部得到燃料管理部门进油通知后,方可进行有关的联系和卸油准备工作,并汇报值长。
3.3 卸油安全管理规定:
3.3.1 卸油工作原则在白天进行。
3.3.2 柴油库卸油时必须由专业负责人、消防、安监部门三方到场共同监护。
3.3.3 送油罐车时站后,卸油员立即检查油罐车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引导罐车至计量场地。
3.3.4 连接静电接地线,按规定备好消防器村,将罐静置15min经计量后准备接卸。
3.3.5 卸油前应先确认卸油软管完好,接头处牢固严密后方可卸油。
3.3.6 燃料入库,柴油库值班员及时联系化验部门取样化验,核实油种。
3.3.7 新入库燃料应先脱水,再进入燃油罐。
3.3.8 卸油完毕后,柴油库值班员应详细记录卸油、取样的时间及进油种类,并核算进油量。
3.3.9 卸油过程中,如油区上空遇雷击或附近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卸油。
3.3.10 严格控制罐内油温在10—40℃。
3.3.11 严禁向一个油罐同时进行卸油和供油操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制度由辅控运行部负责检查和考核。
4.2 本制度所列内容的考核,结合《辅控运行部月度经济考核管理办法》进行。
附加说明:
1、本制度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2、本制度由辅控运行部负责起草
3、本制度由辅控运行部负责解释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