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执业药师工作概况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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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执业药师工作概况与展望
医院药学部是医院负责本院药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科学技术职能部门,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而药师是医院药学部的重要组成成员,从广义上讲,药师是指具有高等药学院系毕业的从事各种药学工作的人员,目前我国的药师分为药师和执业药师,其主要职责是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向医务人员、患者等提供药学服务,保证药物使用的安全、合理、有效。随着新版GMP、新医改、新版GSP等规章政策颁布并陆续实施,许多岗位均要求配备执业药师审核处方、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体现了执业药师在药学服务中起着越来?d重要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技术力量;然而目前医院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的人数较少,笔者随访了赣州市区的几家三级以上医院,发现药学部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只有19.9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严重制约了医院药学事业的发展,据此现状,笔者就此问题与同
行进行相应探讨并对医院执业药师工作概况及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执业药师更好地为医生、患者服务。
1医院执业药师工作现状况
1.1执业药师工作单一,服务模式陈旧《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指出,执业药师的工作职责为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而笔者通过走访本市的三级以上医院,发现执业药师的工作主要从事于窗口处方的审核及调配药品,而像开展药学评估和咨询,确保合理用药;和临床医生一起共同参与临床用药过程的咨询和决策;进行
治疗药物血药浓度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参与个体化给药方案制定等方面的药学服务内容得不到实施[1]。
1.2医院执业药师缺乏法律保护,注册人数较少
执业药师与医护人员参与医疗诊治,但二者的法律地位不一样
。《执业医师法》规定执业医师必须经注册后才能执业;而执
业药师从业的依据为《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目前,
未见关于执业药师的法律正式公布,也没有法律要求药学技术
人员进行强制资格认证,医疗机构的涉药人员只是拥有了《执
业药师资格证书》,有些并没有进行注册后执业[2]。因此,执
业药师制度的法律不健全,导致有无执业药师一个样的现象,
严重损害了广大执业药师报考及工作的积极性,导致了我国执业药师严重不足。
1.3执业药师的职称和待遇没有落实我国《执业药师资格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药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而现实上药学人员的职称晋升不管是否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均必须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药学专业考试,因此,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执业药师纯属个人行为,与医院无关,执业药师在技术职称聘任方面没有优先权,待遇与一
般药师一样,医疗机构执业药师的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也影响了执业药师工作的积极性。
1.4医院执业药师缺乏临床知识和临床药学专业知识执业药师在大学所受的教育主要是药学基础知识和化学知识,对临床知识
了解甚少,只能简单地按处方进行调配,不能准确对处方中的药物进行评价。因受
"重医轻药"观念的影响,医院领导不够重视药学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学习,加上药学技术人员参加工作后对新知识的自主学
习愿望不强,导致药学技术人员知识落后老化,难以承担起临床药学方面的任务。
1.5医院执业药师存在"人证分离"现象《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指出:"2015年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目前我国执业药师紧缺,加上缺乏对医疗机构执业药师管理的具体规定,给医疗机构执业药师在药企、零售药店"空挂"留下了空间,出现"人证分离"现象。
2展望
2.1更新观念,转变服务模式,参与临床治疗工作随着医学服务
模式和医疗制度改革的改变,执业药师应从以往的单纯从事药
品调配转到以患者为中心转变,为患者提供更好的药学服务上
来。执业药师应积极主动下临床,开展血药浓度监测,优化药
物治疗方案,对新药进行有效性、安全性评价,整理和收集最
新药品信息和药学资料,为医护人员提供合理化建议,用安全
、有效、经济的治疗方法,使患者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3]。
2.2确立执业药师的法律地位,更好地发挥临床药学作用应尽快
颁布《执业药师法》,用法律形式明确考试注册的程序,明确
执业药师的法律地位,规定医院药学部门的关键岗位必须配备
执业药师,据医院等级不同强制规定配备一定比例的执业药师
,只有这样才能提升执业药师的地位,从而提高其工作热情和
积极性,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更好地发挥临床药学作用。
2.3将执业资格准入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关系合二为一目前执业药
师考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X X局,XX局主管,而专业技术职称考
试由卫生部主管,两者的报名条件、报名考试时间也各不相同
。笔者认为应该将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合二为一,统
一由卫生部进行管理,可采取2种方式:①执业药师和专业技术职称中的主管药师等同,增加和初级职称(药师)等同的执业助理药师;②和执业护士、执业医师一样,药学技术人员只有首先取得执业药师资格才能参加初、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
评定。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执业药师报考的积极性,提高执业药师在药学技术人员中的比例。
2.4加大对执业药师的监管力度目前医院药学技术人员报考执业药师纯属个人行为,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存在"人证分离"现象。医院应对医师和护士一样,对执业证都统一保管、统一注册,要求持证上岗,没有执业证,一律不能单独值班。各部门应互相协调,加强执业药师监管部门的建设,应用现代网络信息化技术如电子远程监控技术规范各项行政行为,对执业药
师的日常执业行为加强监管,杜绝在岗不履职、脱岗、一人多岗等现象。
2.5改变药学教育模式,加强继续教育学习,提高执业水平长期以来,我国药学教育在课程设置方面以化学和药学知识为主,临床经验和临床专业知识缺乏,忽略了药物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与医护人员沟通和交流少,提供药学咨询服务的能力较薄弱。药学教育应由传统的化学模式转向生物医学模型,药学课程的设置应做到宽专业、厚基础、增适应面,应增加生物医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