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企业法作业
经济法第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经济法(2016)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课后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B.国有企业C.上市公司D.自然人张某2.甲、乙、丙三人成立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在执行合伙事务时,由于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200万元债务,此时合伙企业的财产为150万元。
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应当先用合伙企业的150万元,清偿债务B.甲、乙、丙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甲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无限责任D.乙、丙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的部分不再承担责任3.甲、乙、丙、丁拟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3﹕3﹕2﹕2。
下列关于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按3﹕3﹕2﹕2的比例分配损益B.按3﹕4﹕2﹕1的比例分配损益C.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亏损D.亏损按照3﹕4﹕2﹕1的比例分担,利润由甲、乙平均分配4.甲、乙、丙、丁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如果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经全体合伙人2/3以上同意才可以。
现欲聘任戊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可以B.应当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才可以C.应当经全体合伙人2/3以上同意才可以D.应当经全体合伙人1/2以上同意才可以5.甲合伙企业为生产电动车的企业,欲与生产电动车电池的乙企业达成协议进行合作,合伙企业对此事项无特殊约定。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B.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额行使表决权,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C.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额行使表决权,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D.全体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6.甲、乙、丙、丁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选举甲执行合伙事务,同时约定甲对外签订合同金额在8000元以上的,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可以,否则合同无效,甲在执行合伙事务期间,未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与不知情的第三人戊签订了一份合同价款为10000元的合同。
第五章___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习题

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习题一、概念题1、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在破产中为使债务人的共同债务而产生的债务,如为增加债务人财产而履行双务合同等。
2、破产破产是债务人的实有资产不足以抵偿债务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满足债权人的正当清偿要求,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下,就债务人的总财产实行的以分配为目的的清算程序。
3、重整制度重整制度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4、和解制度和解制度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申请的破产案件后的法定期间内,债务人为避免破产宣告,提出和解申请,与债权人会议达成清偿债务协议的活动。
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我国新《破产法》适用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D)。
A.仅适用于国有企业B.可以适用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C.只适用于三资企业和国有企业D.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企业法人2、破产案件由(A)人民法院管辖。
A.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B.债务人住所地的中级C.债务人主管部门所在地D.债权人所在地的基层3、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依法在我国开始的破产程序,(C)发生效力。
A.仅对债务人国内的财产B.仅对债务人国外的财产C.对债务人国内和国外的财产D.仅对债务人管理的境内财产4、下列人员或组织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B)。
A.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代表B.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C.破产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D.曾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会计师5、新《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的报酬,(A)。
A.由人民法院确定B.由债权人会议确定C.在支付破产费用后优先支付D.在支付破产费用前支付6、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为(C)。
A.一律解除合同B.一律继续履行合同C.决定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7、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时,申请人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的期限为(C)。
注会经济法科目考点解读第05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02

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二)第一单元普通合伙企业【考点4】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P124)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2003年多选题)(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须由合伙人分担责任。
下列有关亏损分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3年)A.合伙协议有约定比例的,按约定比例分担B.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C.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协商确定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答案】AC【考点5】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P127)1.对外代表权的效力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07年案例分析题)【相关链接1】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相关链接2】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企业的债务清偿(2001年单选题、2005年多选题)(1)先企业后个人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3)内部追偿如果某一合伙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依照既定比例所应承担的数额,该合伙人有权就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马兆瑞 注册会计师 经济法 习题班 第5章(1)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普通合伙企业考点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例题1·多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成立时,下列人员可以成为合伙人的有()。
A.甲声明对企业的债务最多只承担3万元B.乙是国家公务员,以自己7岁的儿子的名义入伙C.丙是被开除的警察D.丁于1个月前刚被刑满释放【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人的资格。
(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普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例题2·多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合伙人乙是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B. 合伙人甲是执业医生,以劳务出资C.合伙人丙是上市公司,以场地出资D.合伙人丁是当地人民医院,以现金出资【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考点二:合伙企业财产【例题1·多选题】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答案】ABD【解析】(1)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A 正确),这是《合伙企业法》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得作出与此相矛盾的约定(选项C 错误);(2)有限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选项D正确),没有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其财产份额出质(选项B正确)。
【例题2·多选题】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他们共同出资20万元,一年后获得经营利润2万元,还获赠一台机器设备。
大学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练习题

大学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练习题经济法课后练习第五章合伙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普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A、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B、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C、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D、对内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2、关于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B、由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则不具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C、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D、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亏损由该合伙人承担3、甲、乙、丙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4:4:2。
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按4∶4∶2的比例分配损益B、在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损益C、按3∶3∶4的比例分配损益D、利润按3∶3∶4的比例分配,亏损由丙承担4、下列事项中,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A、改变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主要经营场所B、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C、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D、合伙人以房屋等不动产进行出资5、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是合伙人B、除合伙协议约定以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担任经营管理人员C、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合伙人的资格D、非合伙人的管理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6、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是()。
A、某从事餐饮业务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企业的食品材料不足的,可以由合伙人为企业供应”,某日,企业生意兴隆,导致原料不足,合伙人张某从其设立的商贸公司供货给合伙企业,张某的行为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B、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应该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C、甲向乙借款10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3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
高教社2023(李克桥)税法教材答案第5章- 企业所得税课后习题答案

企业所得税复习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B 2.D 3.A 4.C 5.A 6.C 7.D 8.B 9.D 10.C11.A 12.D 13.A 14.B 15.D 16.C 17.A 18.C 19.A 20.C二、多项选择题1.ABD2.BCD3.ACD4.ABCD5.AD 6.AB 7.CD 8.ABD 9.BCD 10.AB11.ABCD 12.ABCD 13. ACD 14.BCD 17.ABC 18.ABC 19.CD 20.ABCD21.AC 22.ABCD 23.ABD 24.AC 25.BC 26.ABC 27.ABCD三、判断题1.对2. 错3.对4.对5. 错6.对7. 对8.错9.对10.对11.对12.错13.对14.对15.错四、名词解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并调节其收益水平的一个关键性税种,体现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
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
五、简述题1.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什么?答: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统一税法,公平税负,规范国家和企业分配方式,理顺分配关系,强化企业所得税调控经济和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促进整个国家经济运行机制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完善,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05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经营企业法律规定,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 )万美元。(2002年)
A、500
B、480
C、450
D、400
A
服务性行业、从事土地开发和经营房 地产的、从事资源开发 的、国家规 定限制开发的
合
有的行业必 1、期限:一般项目10---30年
营
须约定期限
2、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用
企
四、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 2.设立条件和法律程序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 理
4.外商先行回收投资的规定 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五外资企业法 1.外资企业的特点 2.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和法律程序 3.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4.外资企业的期限、终止和清算
率低以及由外国合营者提供先进技术
业
或者关键技术生产尖端产品项目;或
期 限
有的行业 可以约定
者在国际上有竞争能力的产品的项目 可延长到50年
3、经国务院批准的,可在50年以上
延长
应当在距合营期满6个月前提出申请
2002年2月1日--2002年8月1日,应当在2002年2月1日前提出申 请
香港甲公司收购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并以该部分资 产作为出资与境内丙公司于1998年3月1日成立一家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部分资产的价款为120万 美圆。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价款支付方式 是:
CD
2.双方于是对合同作了相应的改正,合营企业于1997年1月领 取了营业执照。同年3月,HB公司出资的机器设备全部运抵,经 我国商检部门认定,这批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比HB公司的报价 低80万美元。对此,双方在磋商过程中提出了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其中哪些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A.HB公司的这部分实物出资改为现金出资,于2个月内一次缴清 B.这80万美元算作HB公司欠合营企业的债务,从今后的利润分 配中扣除 C.HB公司的出资额减至220万美元,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相应地 减少20% D.HB公司将80万美元的出资份额转给第三方,由第三方以现金 投入并取得相应的投资权益
管理学原理第五章课后习题

管理学作业第五章某企业决定生产一批产品.基建与机器设备投资等总固定成本为380000元;单位产品售价26元;单位变动成本为18元。
1.生产该产品的盈亏平衡点产量是多少?2.产量是多少时能实现60000元利润?3.盈亏平衡点销售额是多少?4.销售额为多少时可实现利润80000元?1、盈亏平衡点产量=固定成本总额/(单位产品售价—单位变动成本)=60000/(3—1.8)ﻫ=50000ﻫ2、假设产量为Q,则Q*(3-1.8)—60000=60000ﻫ所以Q=120000/1。
2ﻫ=100000ﻫ3、产量为10万件时,利润=100000*(3—1.8)-60000 =600001.如何理解决策的含义?决策的原则与依据各是什么?[首都师范大学2011年研,北京科技大学2011年研,北京邮电大学2008年研]决策,是指为了达到一定的目标,采用一定的科学方法和手段,从两个以上的可行方案中选择一个满意方案的分析判断过程。
准确理解决策需要把握以下问题:(1)决策要有明确的目标;(2)决策要有可供挑选的可行方案;(3)决策要作分析评价;(4)决策要具有科学性;(5)决策要遵循满意原则.决策遵循的是满意原则,而不是最优原则.对决策者来说,要想使决策达到最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①容易获得与决策有关的全部信息;②真实了解全部信息的价值所在,并据此拟定出所有可能的方案;③准确预测每个方案在未来的执行结果. 但现实中,上述这些条件往往得不到满足。
具体来说原因有:①组织内外的很多因素都会对组织的运行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决策者很难收集到反映这些因素的一切信息;②对于收集到的有限信息,决策者的利用能力也是有限的,从而决策者只能拟定数量有限的方案;③任何方案都要在未来实施,而未来是不确定的,从而决策时所预测的未来状况可能与实际的未来状况不一致。
现实中的上述状况决定了决策者难以做出最优决策,只能做出相对满意的决策.2.决策的过程包括哪些步骤?每一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论述题,中国媒大学2009年研]先提出问题;根据问题做大量的调查、分析、预测工作(做信息收集);然后在既定目标的基础上拟定各种备选方案,对这些方案从可行性、合理性、满意度和可能后果等多方面进行分析,从中选择最优方案;实施最优方案,对其实践验证,并及时收集回馈信息。
第五章-企业破产法

• 2001年12月2日,安然申请破产保护。
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第一节 企业破产法概述
一、破产的概念 二、破产法适用范围
第一节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概述
一、破产的概念 (书P49)
破产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
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
况下,由法院主持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
受理期限、裁定期限(掌握)书P51
5日内送达申请人 5日内送达债务人 15日内 提交财产报告等 债权人 不 服 裁 定 日 内 债 权 人 可 上 诉 10 破产 宣告 前发 现不 符合 条件 裁定 受理 驳回 申请 不受理
人民法院
提 出 申 请
5日内
债务人
有 异 议
无异议
裁定
7日内提出
异议期满10日内
儿时经历
• 出生平凡:1962年,史玉柱出生在安徽省北部怀远 县城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 • 平凡少年痴迷小人书。 • 从《十万个为什么》得到的启示(自制收音机 、 制造炸药 ) • “请称呼我‘史大胆’!”(只要有胆子,敢干 ,就有成功的可能!)
学生时代
• 上中学后,“改邪归正”,想考个好大学。 • 极具数学天赋、发愤图强的史玉柱成为老师重点 培养的对象 • 整个人彻底脱胎换骨了,学习刻苦不说,还变得非 常有礼貌和懂事 • 史玉柱成为了当年怀远县的浙江理科状元。
初入职场
• 1984年,大学毕业后的史玉柱被分配到了在当时看 来专业非常对口的安徽省统计局工作 • 史玉柱使用计算机进行编程后,过去需要20人甚至 更多人干的统计活,现在只需要两个录入员,花一 两天就干完了 • 出类拔萃的工作业绩引起了有关领导的关注和重 视 • 1989年史玉柱研究生毕业的时候,年仅27岁。在这 个年龄当上处级干部,再加上有高学历、领导的赏 识,如果史玉柱继续留在统计局,未来的仕途的确 是“不可限量”。
经济法基础教程(第五版)课后习题5第五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六章个人独资企业法【阶段测试】一、名词解释(略)个人独资企业清算二、单项选择题1.《个人独资企业法》自(B )起施行。
A.1999 年12 月31 日B.2000年1月1日C.2003年1月1日D.2018 年12 月31 日2.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C)承担。
A.分支机构独立承担设立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其投资人共同承担设立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设立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何种责任?(C )A.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责任C.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D.以其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A )A.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口期B.个人独资企业开业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C.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D.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登记的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5.登记机关应当在受到谁了申请文件之日起(D )内,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A.3日B.5日C.10 日D.15 日三、判断题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投资设立的企业。
(x)2.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x )3.个人独资企业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x )4.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必须由投资人亲自管理(x)5.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可以决定解散企业。
(寸)四、案例分析1.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
2019年8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家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远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投资额为人民币1元。
营业形势看好,收益甚丰。
于是,后来黄某与刘某协议参加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经营,并注入投资5万元人民币。
经营过程中先后共聘用工作人员10名,对此刘某认为自己开办的是私人企业,并不需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因此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法律学》作业4满分答案

《企业法律学》作业4满分答案企业法律学作业4满分答案企业法律学作业4要求对公司法进行深入研究,并回答相关问题。
以下是该作业的满分答案:问题一:公司法的定义及其作用公司法是以规范和管理公司组织形式、运营和治理的法律规则为内容的法律体系。
它的作用是确保公司在合法、公平和透明的基础上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问题二:公司的法人地位和责任公司作为法人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具有权利和义务。
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其股东和管理人员,可以与他们进行独立的法律往来。
同时,公司作为法人应承担特定的责任,包括履行合同、承担债务、保护股东权益等。
问题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股东的权利包括参与公司决策、分享盈利、行使投票权等。
股东的义务包括履行股东协议、按时缴纳股东义务、保护公司利益等。
问题四:公司治理机制及其作用公司治理机制是指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组织和运作的制度和程序。
它的作用是确保公司的决策和运营符合法律要求和公司利益,保护股东权益,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效率,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正。
问题五:公司内部分权与有效治理的关系公司内部分权是指将权力和决策分配给适当的管理层和部门。
有效治理是指公司内部组织和运作的规范和透明程度。
公司内部分权可以促进有效治理,通过分工和专业化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决策质量。
以上是对公司法相关问题的简要回答,希望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请记住,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解决。
《公司法》第五章--股东、股权-和股份

五、股份转让 (一)股份转让的限制 1、场地限制——《公司法》138 《证券法》39 2、对发起人的限制——《公司法》141 3、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的限制——《公司法》141 4、其他限制——《公司法》139
牢记法条:
(*****)141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 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 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 得转让。
4.上市公司具有特别的权利能力。 例如,我国《公司法》第161条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
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5.上市公司的内部职位设置有特别规定。 例如,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要设独立董事和董事
会秘书。
6、上市公司的内部决策机制有特别规定。
这些特别规定包括两个方面:
(1)处理重大资产现定。《公司法》第121条规定,上 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0日注销)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6个月转让 或注销)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1年转让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6个月转让或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 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二)股份的转让方式
1、记名股的转让 背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登记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 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 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139条)
经济法基础第5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课后作业参考答案及解析

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答案】C【解析】金融企业的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3.【答案】D【解析】选项ABC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答案】A【解析】选项AB:“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选项CD:不得计算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答案】C【解析】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300+90〕×25%×90/〔300+90〕=22.5〔万元〕,实际在A国已缴纳税款20万元,未超过抵免限额,其已纳税款可以全部抵免。
该企业2021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0+90〕×25%-20=77.5〔万元〕。
6.【答案】D【解析】选项ABC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工程。
7.【答案】B【解析】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缺乏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8.【答案】C【解析】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该企业202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200-500×70%〕×25%=212.5〔万元〕。
9.【答案】D【解析】选项A: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选项B:加收利息率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选项C: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答案】C【解析】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及其类型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形式有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两种合伙企业法及其适用范围单项选择题2017年,甲有限合伙企业实现利润300万元。
2018年初,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乙、丙及有限合伙人丁各分配利润100万元。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就上述可分配利润应缴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点评】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是法人的,该合伙人分得的合伙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是个人的,该合伙人分得的合伙企业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设立条件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据此可知,各合伙人可以以劳务作为出资,选项A错误;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选项B正确。
我国法律未禁止或限制将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合伙企业的商号或字号。
选项C错误;所有普通合伙人均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D错误。
【点评】针对合伙人的出资方式,需要关注的是,无论是在有限合伙企业还是在普通合伙企业中,能使用劳务出资的都是普通合伙人。
在进一步拓展,无论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还是公司中的股东,除了普通合伙人外,都不可以用劳务出资。
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上述四个选项均是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
其中选项D指的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商法(二)第四章公司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参考答案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11/12学年第一学期专接本商法(二)章节试题第四章公司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可以作为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合法出资的是(A)A.机器设备B.著作权C.劳务D.债权2.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其根本目的是(A)A.实现营利最大化B.保持公司持续发展C.扩大企业发展规模D.占有较大市场份额3.公司的成立行为不同于公司的设立行为,以下属于公司成立行为的是(D)A.草拟公司章程B.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C.出资人订立出资协议D.登记管理部门登记4.破产财产是用于破产清算时分配给破产债权人的财产,以下属于破产财产的是(C)A.债务人享有使用权的财产B.设定了担保物权的财产C.设定了担保物权,但担保物权价款超过了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财产D.破产企业的债权,但破产财产分配时未收回的财产5.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以转让,以下关于股票转让表述正确的是(C)A.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转让B.任何持有人都可以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自由转让C.公司负债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公司任职期内不得转让D.公司职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发行股票上市时可以同时上市转让6. 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决定分立时,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决议必须由(D)A.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B.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C.全体股东一致通过D.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A.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性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被分成等额股份C.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一定高于有限责任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审批程序一般要严于有限责任公司8. 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权是(C)A.负责召集董事会B.执行股东会的决议C.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9. 以下属于在美国上市的股票是(B)A.B股B.N股C.S股D.T股10.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的方式主要是( B )A.核准设立B.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C.特许设立D.登记设立11.由外国公司向中国政府提出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组织中,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B )A.分公司B.子公司C.分支机构D.办事机构12.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应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每年年检的截止时间是( D )A.1月30日B.2月30日C.3月30日D.4月30日13.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表述正确的是( D )A.以自由转让为前提,因此任何持有者都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股份B.发起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C.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3年内不得转让D.公司不能充当本公司股票的受让人14.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有( C )A.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B.过半数的股东通过C.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D.过半数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5.以下关于公司表述正确的是(C)A.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法人B.公司的目的是偶然性营利C.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D.公司是由股东投资成立的,股东投资行为所形成的权利是债权16.以下属于公司分立行为的是(D)A.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一个新公司B.某一公司将一部分财产分离出去成立一个合资子公司,并不作为合资子公司的唯一股东C.公司将某一部分资产投入一个已经存在的公司D.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成两份或两份以上,以此作为出资,分别组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随新公司成立终止17.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重要机构,其主要职能是(B)A.提请股东大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B.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C.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D.决定董事的报酬18.以下关于破产制度表述正确的是(D)A.按债权的先后顺序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是破产制度的宗旨B.只要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都享有表决权C.债权人会议作出的决定,一般须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同意,且所代表的债权总额须占所代表的债权总额三分之二以上D.债权人会议作出的决定,一般须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同意,且所代表的债权总额须占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二分之一以上19.以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表述正确的是(C)A.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B.章程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即生效C.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般采取准则主义D.有限责任公司自申请之日起成立20.下列债权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D)A.破产宣告后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B.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C.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费用D.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21.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与依附关系,公司可以分为(B)A.总公司和分公司B.母公司和子公司C.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D.中国公司和外国公司22.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表述正确的是(D)A.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B.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C.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D.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无须提取公益金23.下列关于公司表述正确的是(B)A.股东对公司的投资行为形成的权利是债权B.公司必须有自己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设立公司必须有五个以上的发起人D.公司必须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只要超越经营范围,该行为就无效24.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表述正确的是(D)A.股东会不是常设机构,但对外代表公司B.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和独立董事C.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2/3D.董事会有权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召集股东大会25.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表述正确的是(D)A.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其它股东有优先受让权B.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性,所以股东转让出资没有任何限制C.股东向外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通过D.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16. 按股权行使的目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益可以分为(C)A.固定权与非固定权B.控股权与非控制权C.共益权与自益权D.一般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17.公司因达到解散条件决定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该期限为(A)A.15日B.20日C.30日D.45日18.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东共益权的是(D)A.股份转让权B.股利分配请求权C.新股认购优先权D.表决权19.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的(B)A.利润B.资本公积金C.盈余公积金D.法定公益金20.企业破产清算期间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是(C)A.债权人会议B.企业上级主管部门C.清算组D.最大债权人21. 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正确的是(D)A.股东人数不得超过30人B.可以通过募集方式设立C.其股份可以自由转让D.具有资合性与人合性22.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依法有权决定公司的事项是(C)A.合并B.分立C.投资计划D.发行公司债券23.公司下列人员依法可以兼任公司监事的是(A)A.技术人员B.财务负责人C.总经理D.董事24.下列主体所持股票的转让不受限制的是(C)A.公司董事B.公司经理C.公司流通股小股东D.公司发起人25. 下列不属于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是( C )A.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的B.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的C.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的D.公司解散或被宣告破产的26.2008年7月15日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件破产申请案,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是( C )A.2007年7月14日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B.2007年2月1日债务人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理其财产的行为C.2007年7月20日,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D.2007年6月1日债务人宣布放弃对他人的债权的行为27.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债权清偿的顺序应该是( A )A.职工债权→国家债权→普通债权B.国家债权→职工债权→普通债权C.国家债权→普通债权→职工债权D.职工债权→普通债权→国家债权28.共益债务不包括的内容是( B )A.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B.因债务人违约所产生的债务C.因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D.因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29. 下列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是( B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C.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30.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的原则是( D )A.自由主义B.特许主义C.行政许可主义D.准则主义为主,行政许可主义为辅31.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设立条件的是( D ) A.股东符合法定人数B.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C.有公司名称D.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32.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说法错误的是( B )A.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B.公司财务负责人可以兼任监事C.监事会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D.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33.下列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是( C )A.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时C.董事长认为确有必要时D.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34.下列有关我国企业破产管理人的表述不准确的是( A )A.管理人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派员组成B.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C.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管理人予以更换D.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债权人会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35.下列不属于破产费用范围的是( D )A.破产案件诉讼费用B.管理、变价债务人财产的费用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D.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6.下列关于破产宣告表述正确的是( B )A.破产宣告是债权人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实施清算的行为B.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实施清算的行为C.破产宣告后,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的财产享有普通债权人的权利D.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在一定情况下,破产人仍可以对破产财产进行支配37.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B )A.3万元B.10万元C.50万元D.500万元38.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但允许股东或发起人分期缴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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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教学案例(学生用)一、设立案情简介12004年4月,我与王紫藤、李靖等3个朋友计划共同出资合伙经营一家酒吧,合伙协议决定使用王紫藤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并决定:我与王紫藤各出资50 00元,李靖1万元。
利润分配为25%比25%比50%。
王紫藤向朋友借款4000元,购买酒吧办公用品。
后王紫藤提出,这4000元债务应该按照25%比25%比50%的利润分配比例承担。
我与李靖都不同意。
发生争议。
请问:1、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2、本案之酒吧设立,符合法律规定么?3、4000元借款如何处理?二、入伙案情简介2朱某与甲、乙两人商议合伙开办一小食品加工厂,三人商定各出资2万元,订立了书面协议。
在准备生产过程中,发现资金仍然不够,朱某于是动员胞弟朱丙支持他们2万元。
朱丙表示出资可以,但要参加合伙的盈余分配。
经朱某与甲乙两合伙人商议,对朱丙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朱丙不得参与合伙的经营活动,正式写下书面协议。
小食品加工厂成立1年后,朱丙了解到该厂经营情况不景气,就以父亲生病缺钱为由,要求抽回他的2万元。
朱某不答应。
某日,朱某外出,朱丙遂找到甲、乙两位合伙人,以同样理由要求还钱,并声称朱某已经同意,碍于朱某与朱丙的关系,两合伙人便将该小食品加工厂当时仅有的12000元现金交给了朱丙。
朱某回来后对此表示十分不满。
又过了半年,朱某告知朱丙,小食品加工厂现已累计亏损32000元,小食品加工场的债权人正在追讨债务。
朱丙的8 000元应当用来还债,不予归还。
问:1、朱某找其胞弟朱丙支持他们时,该合伙企业是否已经成立?2、朱丙的出资行为能否视为新加入合伙企业?3、对朱丙抽走12000元的行为应如何认定?他是否有权再要求抽回剩下的8 000元?4、朱丙对小食品加工厂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三、分支机构案情简介31998年元月我与王某等3个朋友合伙共同出资经营一家酒店。
由于我们注意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价格又比较低廉,因而生意非常兴隆,现营业面积明显不足。
为了进一步扩大酒店的营业面积,我们3名合伙人经研究,决定在本市的另一地点开设一间分店。
如果你是一个律师,请问,设立这间分店应当办理哪些登记手续?四、债务责任案情简介4康乐民与农效忠签约合伙经营金房子工艺品商店。
合同规定:康乐民出资15万元。
农效忠出资10万元。
利润按6:4分成。
营业期5年。
后,金房子工艺品商店与远洋培训中心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价款为5万元。
签约后,远洋培训中将货款汇入金房子工艺品商店账户。
金房子工艺品商店即不能供货,又借口不予退款。
金房子工艺品商店暂时停业。
远洋培训中心要求康乐民退款5万元,遭到拒绝。
远洋培训中心又要求农效忠退款5万元,也遭到拒绝。
远洋培训中心又要求农效忠与康乐民各退款2.5万元,也遭到拒绝。
遂起诉于法院。
问:1、远洋培训中心要求康乐民退款5万元,要求农效忠退款5万元,要求农效忠与康乐民各退款2.5万元,那种要求符合法律规定?2、金房子工艺品商店、康乐民、农效忠如何承担债务责任?为什么?3、金房子工艺品商店属于哪种合伙?4、合伙有哪些形式?5、竞业禁止案情简介5李某与郝某于各出资5万,设立了福顺昌挂面厂。
挂面厂建好后,经营状况相当好,每月利润有2万元。
郝某见有利可图,又与刘某各出资15万元,兴建了瑞芙祥挂面厂,该厂与永兴厂相距一条街。
由于瑞芙祥挂面厂规模大,流水线生产,成本很低,不久就占领了大部分当地市场份额,福顺昌挂面厂几乎处于半停产状态,给李某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而纪某却从瑞芙祥挂面厂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李某与郝某交涉未果。
请问:1、纪某的做法合法吗?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什么规定?2、对此,依合伙企业法应该任何处理?3、李某该怎么办?六、抵押案情简介6三义和是一家合伙企业,合伙人黎明因家人住院,急需一笔钱,向他人借款,并为此与债权人约定,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作为质押。
事后,黎明还征求了其他合伙人的意见。
合伙人张芝仲认为:“合伙出资份额是合伙企业的财产,是大家的财产,为个人借款抵押不妥,该质押约定当然无效。
”合伙人李亚平认为:“我信任借款人,同意这项质押约定。
”合伙人康迎建认为:“既然有合伙人不同意,这项质押就不能生效。
”合伙人朱鹤翔认为:“既然如此,甲可以退伙,但必须对合伙企业以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意见不一致,他们请来新世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立权咨询。
问:如果你是律师,应该如何回答?七、内部与外部关系案情简介7合宜服务中心是一家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协议约定,余得利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约的责任权限是10万元以下的合同。
2004年4月,合伙企业要与天利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项合同。
由于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合同,同时,合同标的大约70万元。
合伙企业内部规定,余得利须将合同交全体合伙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签字。
为了慎重起见,专门出具了一份函件交给天利有限责任公司,声明该合伙人只有在持有全体合伙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才能代表合伙企业在合同上签署。
2004年4月12日,谈判十分顺利,双方对达成的协议非常满意,尤其是对于合伙企业一方,合同结果远远高于预计的最低标准。
余得利认为这个结果是很好的,其他合伙人一定会同意,而且担心夜长梦多,经过与其他个别合伙人电话联系,提议马上签字。
天利有限责任公司见此情况,也认为不会有变,于是,双方在合同上签了字。
2004年4月20日双方开始执行合同。
几乎与此同时,余得利由与利民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一份合同,从利民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购进一批计算机配件,价值15万元。
2004年10月供货。
后,利民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
合宜服务中心无法支付货款。
利民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合宜服务中心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支付货款。
合宜服务中心的合伙人认为,在合伙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余得利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约的责任权限是10万元以下的合同。
余得利违反合伙企业约定,合同无效,合伙企业不承担责任。
同时决定撤销余得利为合伙企业负责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约定。
2004年11月时,天利有限责任公司发现市场变化,情况不利。
认为如果能终止执行合同,可以减少部分损失。
有人说,合同签字时,对方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现在我们手中还有天利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函件为证,具此可以证明合同无效,从而达到终止合同的目的。
问:1、余得利违反伙企合业约定,与利民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的合同是否无效?合伙企业是否应该承担责任?2、天利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合同没有成立,有理吗?八、清算案情简介8瑞蚨祥是一个合伙企业,在清算时,其企业财产加上各合伙人的可执行财产,共计有50万元现金和价值150万元的实物。
其负债为:职工工资10万元,银行贷款40万元和其他债务160万元,欠缴税款60万元。
问:1、如果你是清算人,该如何清算和清偿?2、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时,应该如何处理?九、双重优先权原则案情简介92002年12月赵乾、孙犁、周悟三人达成协议,赵乾出资10万元,孙犁出资15万元,周悟出资25万元,共筹集资金50万元,共同开设一个饭店。
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盈利,分摊亏损。
2003年12月,年终结算,略有盈利,三人按协议进行了分配。
2004年4月开始,三人发生了意见分歧。
2004年6月,赵乾个人贷款投资经营的个体小卖部,损失5万元。
赵乾变卖了他的小卖部财产,还清了贷款,但仍欠他人2万元。
2004年9月,赵乾未与孙犁、周悟商量,私自宣布退伙,并取走了自己的出资10万元。
同年年终结算,该合伙饭店共亏损30万元,这时,孙犁也要求退伙,合伙难以维持。
2004年底,饭店散伙。
孙犁、周悟商定分摊饭店的亏损,赵乾以已退伙为由,拒绝分摊。
孙犁周悟商定按进货价格计算,分别分得价值3万元、5万元的商品,但对合伙债务未做处理。
2005年初,与该饭店有业务往来的蔬菜公司获悉饭店散伙以后,即找到周悟,要求周悟清偿该店的陈欠货款9万元。
周悟认为按合伙协议他只承担债务的5 0%,并且要以实物折价清偿。
蔬菜公司又找到孙犁,孙犁避而不见,找赵乾偿还,赵乾则以已退伙为由,拒绝清偿。
为此,该厂起诉于人民法院。
同时,由于赵乾欠他人2万元债务久欠不还,也被诉诸法院,要求偿还债务。
本案存在的问题是:在合伙债务中,如果同时存在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当合伙人与合伙都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下,怎样决定这两种债务的清偿顺序。
十、综合案情简介10中国进入WTO后,给中小企业创造了许多机会。
甲、乙、丙、丁计划成立一个合伙企业。
他们在草拟合伙协议时,甲说出资为现金12万元,并参与日常工作,按劳务作价5000元;乙出资为现金30万元,由于手中现金紧张,声明其中50%,即15万元,在合伙企业成立半年后才能缴付,并且他不同意甲日常工作,按劳务作价5000元;丙出资汽车一辆,不办理过户,仅以使用权出资,作价9万元;丁提供经营场所,以2所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作价10万元。
约定经营期3年。
合伙企业于2007年4月1日成立,并且经营顺利。
半年以后,丙在为合伙企业运货的归途中翻车,车毁人亡。
其子要求赔偿汽车价款25万元,并代替其父成为合伙人。
甲、乙、丁仅仅知道丙之子刚刚刑满出狱,对其不甚了解,不同意其成为合伙人,但不知汽车是否该赔。
又过了2个月,乙的债权人张某,也是合伙企业的客户,向合伙企业主张:乙拖欠他15万元,至今不还,所以,他欠合伙企业的14万5千元货款也不还了,相互抵消,5千元的差额也不要了。
2008年春天,合伙企业失火,将1所房屋烧毁。
丁要求赔偿其损失。
甲认为合伙企业已经没有什么前途,提出退火,其他几个合伙人不同意。
在一次会上,甲又提出转让其出资份额,将其出资份额转让给李某,丁不同意。
会后,甲单独与丁协商,将其出资份额转让给丁,丁同意了。
事后乙知道了,坚决反对。
合伙企业解散已是不可避免。
于是,请万事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国静咨询解散清算事宜。
请问:1、甲以劳务作价5000元出资,是否可以?2、如何选任清算人?3、在清算期间,如果全体合伙人以个人财产承担清算责任后,仍不能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处理。
4、财产按照什么顺序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