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标准
研究生科研分评价标准
研究生科研分评价标准
一、发表论文(单位:分/篇)
1、全国性学术会议、一般期刊——3分
2、国际学术会议——5分
3、中文核心期刊——7分
4、SCI收录(期刊论文),有录用证明——20分
5、EI收录(期刊论文),有录用证明——14分
原则上学生为第一作者;当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学生必须是第二作者;其他排名在第二及以后均不计分。
同一篇文章,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二、专利
1、拥有专利证书(单位:分)(学校产权)
2、申请专利,以拥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为准(单位:分)
同一项专利,只计最高分,不能重复计分。
三、学术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1、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单位:分)
2、省级比赛奖项地方赛区奖项(单位:分)
以团体形式参赛,最多取项目参与获奖人的前五名有效。
四、科研成果获奖
通常是学校科研团队以已完成的科研项目为核心,以单位名义向对应主管评奖机构提出申请,需要一定的周期。
以省部级奖励为例(单位:分):。
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
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为了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激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学术活动,根据学院要求,我们制定了以下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
一、评选内容1. 学术成果评选:包括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研项目等方面的成果。
2. 学术竞赛评选:包括参与学术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1. 学术成果评选:- 论文发表:根据刊物级别和影响因子评定,不同级别的刊物对应不同的分值。
- 专利获得:根据专利的技术创新度和实际应用价值评定,优先考虑国家级专利。
- 科研项目参与:根据科研项目的经费投入、研究难度和成果影响评定。
2. 学术竞赛评选:- 参与学术竞赛:须是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竞赛活动。
- 优异成绩:根据获得的奖项和竞赛的难度评定。
三、评选流程1. 提名阶段:学院教师可以提名有优秀学术表现的研究生。
2. 评审阶段:学院设立评审团队,对提名研究生进行评审,评委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打分。
3. 公示阶段: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接受对评审结果的质询。
4. 奖励发布:按照评审结果,学院将对评选出来的优秀研究生给予奖励。
四、奖励方式1. 学术成果评选:- 论文发表:优秀论文作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 专利获得:优秀专利获得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 科研项目参与:优秀参与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2. 学术竞赛评选:- 优异成绩:获奖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奖励发放1. 奖金和证书将在评选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发放。
2. 奖励将直接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奖金金额将根据学院的财力情况确定。
六、奖励效力1. 奖励对研究生学业评价和继续深造有积极影响。
2.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将有机会得到更好的研究项目和科研机会。
经过以上的研究生评优奖励方案制定,希望能够激励研究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方法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方法为进一步激发我校研究生的科研潜能,鼓励研究生多出优秀科研成果,参照《AA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法(试行)的通知》(浙师科研字﹝xx﹞2 号),特制定本方法。
一、奖励对象本校各类研究生。
SCI Ⅳ区期刊收录论文、EI Compendex(期刊论文) 300 元/篇《AA 师范大学理工科类期刊定级标准》中的二级期刊论文 200 元/篇说明:(1)单位署名和第一作者不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都必须为“AA 师范大学”。
申请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戒通讯作者,戒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2)同一作者在同一刊物的同一期发表多篇论文的,按 1 篇奖励;同一作者在同一刊物同一年度内发表多篇论文的,按 2 篇奖励;同一篇文章分上下篇发表在同一刊物丌同期次上的,按 1 篇奖励。
(3)同一篇论文被 SCI、EI、SSCI、A&HCI 等重复收录的,戒同一篇论文发表后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的,按最高档奖励 1 次。
其中同时被 SSCI、SCI 收录的论文按 SCI 收录论文计。
(4)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3000 字以上的按权威期刊全额奖励,3000 字以下的每少 1000 字奖励递减30%,丌足 1000 字的按 1000 字计。
《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要)按一级期刊奖励。
(5)SCI 收录论文的 JCR 分区以大类为准,未列入分区表按Ⅳ区处理;JCR 分区表以学校科研部门提供的最新分区表为准。
(6)与刊(戒增刊)论文、论文摘要、书评、会议综述等丌在奖励之列。
(二)与著、编著、译著和教材 1.以第一作者出版 10 万字以上学术与著,奖励 2000 元/本。
2.参不编著、译著、古籍(注释)、高校教材,个人完成 5 万字以上的,奖励300 元/本。
(三)与利成果 1.获授权的国家创造与利、植物新品种登记,1000 元/项。
研究室奖励制度范本
研究室奖励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室成员积极投身研究工作,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二条本奖励制度适用于研究室所有在职研究人员、研究生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奖励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创新。
第四条奖励范围:研究室成员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奖励类别和标准第五条奖励类别:1. 科研成果奖励:根据研究成果的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 科技进步奖:根据科技进步的贡献,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 优秀论文奖:根据发表的论文质量和影响力,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 优秀研究生奖:根据研究生的学术表现和研究成果,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5. 优秀工作者奖: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和对研究室的贡献,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六条奖励标准:1. 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
2. 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
3. 优秀论文奖:一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
4. 优秀研究生奖:一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
5. 优秀工作者奖: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500元。
三、奖励条件和程序第七条奖励条件:1. 科研成果奖励:研究成果须通过专家鉴定或发表在国内外公认的高水平期刊上。
2. 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须应用于实际生产或科研中,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 优秀论文奖:论文须发表在国内外公认的高水平期刊上,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4. 优秀研究生奖:研究生须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具有良好的学术潜质。
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为建立研究生科研创新激励机制,营造创新氛围,强化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调动我校研究生参与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推动高水平学术成果的不断涌现,促进学校办学水XX核心竞争力提升,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研究生在读期间和毕业后一年内,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优秀科技成果,依据本办法予以奖励。
二、优秀科技成果奖设优秀学位论文奖和优秀学术论文奖。
(一)优秀学位论文奖
用于奖励我校研究生撰写的被评为校级(含)以上的优秀学位论文。
其中,对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含提名奖)的学生及指导教师均予奖励,其余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对象为学生。
具体奖励标准见附件1。
(二)优秀学术论文奖
用于奖励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任何形式的会议论文集、报刊等。
1.特等奖
自然科学在《Nature》《Science》等世界顶尖学术期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由学校根据学术论文的贡献和影响给予特等奖,奖励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人文社会科学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给予特等奖,奖励额度为人民币5万元。
2.其他奖励
研究生在SCI三区(含)以上、SSCI三区(含)以上、A1(含)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采取积分或单篇奖励的方式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见附件2。
奖励计算方法:当年拨付预算/学校学术论文总积分=每分奖励金额,每分奖励金额*个人积分=个人积分奖励金额,当积分奖励金额高于单篇最高奖励金额时,按单篇最高金额进行奖励。
3.学术论文署名要求:研究生为成果第一完成人且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导师与学生排名不分先后。
共同作者只对排名第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一、奖学金评定标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优秀的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科学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就而设立的荣誉奖励。
根据奖学金评定标准,研究生的综合表现将以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1.学术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一定等级要求;–重点课程成绩排名在班级或专业前百分之几名;–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及影响因子等指标。
2.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参与科研项目或课题,取得显著研究成果;–科研成果被学术界或行业内认可,给予高度评价。
3.学术竞赛和荣誉称号–在学术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荣获学术或业界知名奖项。
二、奖学金金额分级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的等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金额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1.特等奖学金:最高等级,奖励金额最高,仅授予极少数在学业和科研方面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研究生。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高,并授予在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方面表现出色的研究生。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适中,授予在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方面有显著突破的研究生。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较低,授予在学业和科研方面有一定表现的研究生。
5.哥德巴赫奖学金:为了鼓励科研潜力尚未完全展现的学生,金额较低,授予在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方面有一定潜力的研究生。
三、奖学金评选程序为了公平、公正地评选出符合国家奖学金标准的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程序如下:1.评选条件公示:每年开始前,学校将公示奖学金评选的条件和程序,以确保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与公开性。
2.申请与推荐:研究生可根据条件申请,也可由导师或学院推荐。
同时,学校将征集学生的学术成果、科技创新和荣誉称号等材料。
3.综合评定: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研究生的学术成绩、科技创新和荣誉称号等进行全面综合评定。
4.公示与审议:评定结果将在校园内公示,受到师生的监督和审议。
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提出申诉。
5.最终确定:评定委员会根据公示和审议结果,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将结果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等待批准。
研究生科研成果分级计分标准
研究生科研成果分级计分标准(暂行)
(1)申请人参评的所有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署名单位应为“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或“北京化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所有参与计分的科研成果须是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并已经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不含书评、笔谈、报道、文学作品,也不含内刊中的文章。
(3)同一成果只能参评一次,不累加;同一成果参加不同级别竞赛只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加。
(4)省部级奖励主要指省委省政府(或同级行政机关)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
(5)团队合作取得的科研成果按如下比例分配该项得分:
a)二人合写:第一作者为60%,第二作者为40%;
b)三人合写:第一作者为50%,第二作者为30%,第三作者为20%;
c)三人以上的,第一作者为40%,其余作者平均分配该项余下得分;
d)团队中含有申请人导师的,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的研究生可按上述a\b\c中第一作者加分比例基础上的
90%计分,依次类推;第一作者不是申请人导师的,参照上述a\b\c相应比例计分。
除申请人导师以外,团队中的其他成员均视为一般合作者。
(6)申请人参编的成果(教材等),须出具出版方所提供的编写任务分割单。
(7)申请人的翻译成果按相应级别的20%计分。
1。
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标准
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标准一、研究生发表高层次水平论文奖励标准1.2020届毕业生且发表论文未用于学业奖学金评选:学生本人一作或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的署名单位为浙江工商大学,奖励额度标准根据《浙江工商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以及其补充规定中的科研计分*1000元所得。
学生本人二作,导师一作的情况,奖励额度减半。
2.非2020届毕业生的在校生:由于非毕业生的科研成果会用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故符合统计要求的论文发放200元的申报津贴。
3.经审查,若论文期刊级别、申报者排名、第一导师的姓名等信息填错,则视为弄虚作假,取消奖励。
二、研究生发明专利奖励标准1.2020届毕业生已授权发明专利且未用于学业奖学金评选:学生本人为第一发明人,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工商大学的国内、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成果,奖励额度奖励额度标准根据《浙江工商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以及其补充规定中的科研计分*1000元所得。
学生本人为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的情况,奖励额度减半。
2.非2020届毕业生的在校生:由于非毕业生的科研成果会用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故符合统计要求的已授权专利发放200元的申报津贴。
3.经审查,若申报者排名、第一导师姓名等信息故意填错等弄虚作假情况,则取消奖励。
三、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标准浙江工商大学A类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奖励标准单位:元注: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7〕377号)进行奖励。
参赛学生团队奖是按参赛队发放,3人及以上的参赛队按上述标准计发,3人以下参赛队的按3人标准参赛人数折算后计发。
其中,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三个竞赛项目由校内其他归口部门发放奖励。
附:2019年研究生A类学科竞赛清单。
体育学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体育学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鼓励我部体育学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提高学术成果质量,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整体提升,推动体育学一级学科建设与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成果必须是主题与体育高度相关,奖励范围限正式取得的中外文学术成果。
第三条已获得学校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成果在卓越奖学金、国家级奖学金等评定中已使用过的成果,不再计入本奖励办法之列。
第四条本办法奖励对象包括在读研究生,研究生新生(含推免生、保研等学生)在拟录取后至入学报到前,获得学位后半年内的研究生。
要求研究生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武汉理工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取得的高水平科研成果。
第二章科研成果奖励及标准第五条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含社会科学、教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奖励30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0元。
第六条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二等奖奖励5000元,三等奖奖励3000元。
第七条获得发明专利,奖励2000元(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
第三章课题奖励及标准第八条申报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含一般、青年、重点、重大项目),立项后给予10000元奖励。
第九条申报获得省部级课题(含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题后给予3000元奖励。
第四章专著教材奖励及标准第十条出版独立撰写的学术专著一部,奖励3000元。
第十一条以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教材一部,奖励1000元。
第五章学术论文奖励及标准第十二条学术论文按同年度我校教师系列体育学科教授职称评审条件的A区、B区、C区论文进行奖励:A区奖励5000元,B区奖励2000元,C区奖励1000元(涉及检索相关的需提供正式检束报告)。
其他未进入我校职称评审论文分区的中文体育类核心期刊每篇奖励800元。
第十三条上述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人文引文索引)的收录的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中国社会科学文献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被EI(工程索引)收录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标准(1)
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标准(1)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标准一、研究生发表高层次水平论文奖励标准1.2020 届毕业生且发表论文未用于学业奖学金评选:学生本人一作或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的署名单位为 AA 工商大学,奖励额度标准根据《AA 工商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以及其补充规定中的科研计分*1000 元所得。
学生本人二作,导师一作的情况,奖励额度减半。
2.非 2020 届毕业生的在校生:由于非毕业生的科研成果会用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故符合统计要求的论文发放200 元的申报津贴。
3.经审查,若论文期刊级别、申报者排名、第一导师的姓名等信息填错,则视为弄虚作假,取消奖励。
二、研究生发明专利奖励标准 1.2020 届毕业生已授权发明专利且未用于学业奖学金评选:学生本人为第一发明人,且第一署名单位为 AA 工商大学的国内、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成果,奖励额度奖励额度标准根据《AA 工商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以及其补充规定中的科研计分*1000 元所得。
学生本人为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的情况,奖励额度减半。
2.非 2020 届毕业生的在校生:由于非毕业生的科研成果会用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故符合统计要求的已授权专利发放 200 元的申报津贴。
3.经审查,若申报者排名、第一导师姓名等信息故意填错等弄虚作假情况,则取消奖励。
三、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标准 AA 工商大学 A 类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奖励标准单位:元获奖等级比赛类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参赛学生团队 10000 5000 3000 1500 省级参赛学生团队 3000 1500 1000 600 注: 根据《AA 工商大学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7〕377 号)进行奖励。
参赛学生团队奖是按参赛队发放,3 人及以上的参赛队按上述标准计发,3 人以下参赛队的按 3 人标准参赛人数折算后计发。
其中,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三个竞赛项目由校内其他归口部门发放奖励。
厦门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试行)
附件:厦门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试行)设立厦门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是为了激励我校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开拓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创新素质。
本办法适用于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的评审,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的获得者应是我校研究生中品学兼优、业绩突出者。
一、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的申请者必备的基本条件1、厦门大学注册研究生。
2、爱国爱校,品行端正,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3、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强。
4、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者,纳入教师评奖体系,不参加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评选。
5、一年级研究生原则上不参评,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经评审秘书组同意方可申报。
二、评分办法申请评奖的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厦门大学。
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未取得公开号和的发明专利和未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申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应具有第一署名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人文与社科类一类核心以上论文、理工与管理类JCR3区以上论文等),其中,特等奖及一等奖申请者,人文与社科类还应具有较高的科研成果分数,理工与管理类应有JCR2区以上的论文、获得发明专利等。
1、科研论文计分方法(1)论文,包括评奖期间发表的各类科研论文(评奖期间一般指某个自然年度)。
(2)权重因子计算方法:人文、社科类(管理类除外)论文权重因子的数值为:SSCI收录的学术刊物每篇80,一类核心刊物每篇40,二类核心刊物每篇20。
国内一类、二类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见厦门大学人事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
理工、管理类论文权重因子的数值为:依据“JCR期刊影响因子和分区情况”表(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在1区刊物发表论文的,每篇权重因子为160;在2区发表的,每篇为80;在3区发表的,每篇为40;在4区发表的,每篇为20。
在交叉学科或跨学科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以按照学术刊物的学科属性计分。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山东师大研字〔2018〕38号)为进一步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鼓励研究生在高层次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高水平实践成果,经研究决定,对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一、奖励原则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以奖励高水平和高层次的成果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二、奖励对象1.我校在册的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2.在职攻读研究生的本校教职工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三、奖励条件论文类成果应为以山东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级别应为学校论文类成果等级所认定的E级以上,每篇论文按一项计。
自然科学类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共同一作,人文社科类可以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其中自然科学类研究生为共同一作第二位的,或人文社科类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奖励总额度的50%;自然科学类其他情况,奖励总额度的30%。
实践类成果限定在省部级以上,必须是研究生自主完成的成果或业绩。
对以下论文类成果按照学校教职工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进行奖励:1.论文成果完全由研究生署名。
2.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成果虽有教师署名但教师未享受学校科研业绩奖励。
四、奖励等级及额度(一)论文类成果** EI 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检索为准。
(二)实践类成果奖励范围是在本学科领域公认的高层次专业展演、成果评选或技能比赛中的获奖。
以主办单位的政府机构级别、学术团体级别,展演或比赛活动设定的长期化、规范化程度,展演或比赛活动的公开性、评委会组成的权威性等因素为认定依据。
认定前五名;金奖、银奖、铜奖按一、二、三等奖计,高于金奖的特别奖奖励金额在一等奖的基础上增加50%。
不设三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计,其他奖次依次递减。
五、成果受理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每年一次,成果受理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受理一般为下一年度1月份。
首先由本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的“毕业与学位”栏目中“科研情况登记(含发表论文、获奖和专利等)”中进行网上录入;然后由所在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在系统中审核、导出并打印汇总表后报送研究生院;最后由研究生院组织复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进行奖励。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介绍【模板】
**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介绍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获奖比例2.5%左右。
2.学业奖学金。
对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
奖励标准:一年级博士研究生12000元/生·年,比例为100%;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分两档:一等奖18000元/生·年,比例不超过30%;二等奖12000元/生·年,比例不少于70%;一年级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比例为的100%;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分两档:一等奖15000元/生·年,比例不超过30%;二等奖8000元/生·年,比例不少于70%。
3.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4.学术创新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可参评学术创新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获奖人数为每年40人。
5.启航奖学金。
资助优秀研究生赴全球前百的一流大学、学科交流访学、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资助研究生参加重要的国内外学术会议,A档资助6万元,B档资助3万元。
6.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和就学地助学贷款,学校所在地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
7.“三助”津贴。
完善三助政策,设立助研、助管、助教岗位。
(1)助研岗位由导师根据需要设置,每年按5个月计。
博士研究生助研岗位助学金标准为:导师支付每生每月800元,学校补贴每生每月800元;导师在每生每月800元的基础上支付每增加每生每月200元,学校增补每生每月100元。
学校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1000元。
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助学金标准为:导师支付每生每月300元,学校补贴每生每月300元;导师在每生每月300元的基础上支付每增加每生每月100元,学校增补每生每月50元。
某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制度
某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制度某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制度一、前言科技创新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使命之一,大学研究生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
为了激励研究生积极投入科研工作,提高科技创新水平,某大学制定了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制度。
二、奖励标准1. 科技成果类别分为以下五个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和团队级。
2. 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要求成果具有独创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可以在国家级期刊发表,并通过国家专利局的审查获得专利。
3. 省级科技成果奖励:要求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可以在省级期刊发表,并通过省级专利局的审查获得专利。
4. 校级科技成果奖励:要求成果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可以在学校内部的期刊发表,并通过学校专利局的审查获得专利。
5. 院级科技成果奖励:要求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可以在院内部的期刊发表,并通过院内专利局的审查获得专利。
6. 团队级科技成果奖励:要求成果具有团队协作性,可以在学校或省级期刊发表,并通过学校或省级专利局的审查获得专利。
三、奖励办法1. 奖励金额: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
省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
校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
院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团队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2. 奖励证书:获奖个人或团队将获得相应级别的科技成果奖励证书。
证书将加盖学校、院系和科技创新管理中心公章,并由校长或院系首长签署。
3. 奖励资金的使用:获奖个人或团队可以自主决定奖金的使用途径,可用于购买科研设备、参加学术会议和完成科研项目等。
4. 奖励公示:通过学校或院系网站、科技创新管理中心的公告栏等平台对获奖个人或团队进行公示,以便广大师生了解和表彰。
四、奖励评选1. 评选流程:(1)申请和报送:研究生完成科技成果后,填写申请材料,包括创新性说明、实施方案和成果陈述。
研究人员表彰奖励制度
研究人员表彰奖励制度引言:研究人员的辛勤工作和创新贡献是推动科学进步的重要力量。
为了鼓励和奖励杰出的研究人员,本文介绍了我们组织的研究人员表彰奖励制度。
奖励类型及条件:1.优秀科研成果奖:根据研究人员在科学研究中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包括发表的高水平论文、专利等,评选并奖励优秀科研成果。
2.学术创新奖:对于在科研项目中具有独特创新贡献的研究人员,评选并奖励学术创新奖。
3.团队协作奖:对于在团队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项目进展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研究人员,评选并奖励团队协作奖。
评选流程:1.提名阶段:通过内部推荐和自荐,研究人员被提名为候选人。
2.评审阶段: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获奖人员。
评审标准包括科研能力、创新性和贡献度等。
3.公示阶段:公示评审结果并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4.正式确认:根据评审结果和公众反馈,最终确定获奖人员,并进行正式公告。
奖励措施:1.荣誉证书:获奖人员将获得由本组织颁发的荣誉证书,表彰其杰出贡献。
2.奖金或奖励金:为了进一步激励研究人员,获奖人员将获得一笔奖金或奖励金,作为对其卓越成就的认可和鼓励。
3.媒体宣传:获奖人员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参与资格:本奖励制度适用于本组织的所有研究人员,包括研究员、博士生、硕士生等。
无论职称或学历,只要研究人员在科研项目中做出杰出贡献,就有机会获得表彰和奖励。
总结:通过建立研究人员表彰奖励制度,我们旨在激励和鼓励研究人员在科学研究中继续努力,培养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精神。
这将有助于提高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推动科学进步。
以上是我们组织的研究人员表彰奖励制度,希望通过该制度的实施,不断激发研究人员的热情与创造力,为科学研究做出更大的贡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标准
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标准一、研究生发表高层次水平论文奖励标准1.2020 届毕业生且发表论文未用于学业奖学金评选:
学生本人一作或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的署名单位为浙江工商大学,奖励额度标准根据《浙江工商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以及其补充规定中的科研计分*1000 元所得。
学生本人二作,导师一作的情况,奖励额度减半。
2.非 2020 届毕业生的在校生:
由于非毕业生的科研成果会用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故符合统计要求的论文发放200 元的申报津贴。
3.经审查,若论文期刊级别、申报者排名、第一导师的姓名等信息填错,则视为弄虚作假,取消奖励。
二、研究生发明专利奖励标准 1.2020 届毕业生已授权发明专利且未用于学业奖学金评选:
学生本人为第一发明人,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工商大学的国内、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成果,奖励额度奖励额度标准根据《浙江工商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以及其补充规定中的科研计分*1000 元所得。
学生本人为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的情况,奖励额度减半。
2.非 2020 届毕业生的在校生:
由于非毕业生的科研成果会用于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故符合统计要求的已授权专利发放 200 元的申报津贴。
3.经审查,若申报者排名、第一导师姓名等信息故意填错等弄虚作假情况,则取消奖励。
三、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标准浙江工商大学 A 类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奖励标准
单位:元获奖等级比赛类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参赛学生团队 10000 5000 3000 1500 省级参赛学生团队 3000 1500 1000 600 注: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17〕377 号)进行奖励。
参赛学生团队奖是按参赛队发放,3 人及以上的参赛队按上述标准计发,3 人以下参赛队的按 3 人标准参赛人数折算后计发。
其中,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三个竞赛项目由校内其他归口部门发放奖励。
附:2019 年研究生 A 类学科竞赛清单序号竞赛名称主办方 1 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2 中国 MPAcc 学生案例大赛 3 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 4 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
5 中国研究生智慧城市与创意设计大赛
6 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7 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
8 全国管理案例精英赛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9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文书书写大赛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备注:教务处认可的某个 A 类学科竞赛若设有研究生组,则亦可纳入此次研究生 A类学科竞赛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