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诈骗罪如何认定
刑法266条的诈骗罪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266条的诈骗罪是怎么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是指完全隐瞒事情真相而实施的一种行为,而诈骗罪就是指用诈骗的行为来进行犯罪的一种行为。
诈骗的形式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电信诈骗了,除此之外还有传销、冒充募捐诈骗、公私财务诈骗等都属于诈骗行为。
那么,刑法266条的诈骗罪是怎么规定呢?下面就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法条文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司法解释(一)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髙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賑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及认定是怎样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及认定是怎样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自始至终无任何履约行为,而以欺骗手段让对方当事人单方履行合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基于合同的诈骗犯罪,而且涉及到的数额一般都是很大的。
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是与诈骗的数额挂钩的,但在实践中我们该如何来对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进行认定呢?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及认定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的数额是否较大,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必要条件,即合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行为所骗取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其行为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而合同诈骗的数额是否巨大、特别巨大,则是对合同诈骗犯罪分子判处较重刑罚的必要条件之一。
对合同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刑法未作明确规定,目前也没有明确司法解释。
各地在审理合同诈骗案件中,常遇到定罪量刑数额或者具体犯罪情节如何掌握的问题。
目前我省公、检、法会同有关部门,经调查研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针对合同诈骗的犯罪数额、情节,提出如下意见:合同诈骗罪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为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数额巨大”为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5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较大”为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巨大”为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200万元以上。
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目前市场主体及整个社会的经济条件已经发生巨大变化,这个规定的意见是否与形势发展的客观现实相符合?因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应对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尽快作出明确、具体的司法解释。
工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工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工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环节,通过编造虚假的施工、设计、材料等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对于工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实施行为的构成。
工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首先要求对犯罪嫌疑人的实施行为进行认定。
具体来说,就是要查清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编造虚假信息、欺骗他人的行为。
这包括了虚假的施工计划、工程设计、材料报价等,以及通过这些虚假信息来获取他人的财物。
只有在实施行为构成了工程诈骗罪的情形下,才能进行立案。
二、数额巨大的要求。
在确定工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时,数额巨大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工程诈骗的数额达到了一定标准,就可以构成数额巨大的情形。
因此,在立案时需要对涉案数额进行认真核实,只有在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况下,才能构成工程诈骗罪。
三、明知虚假的主观故意。
工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还要求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进行认定。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必须是明知所编造的信息是虚假的情况下,才能构成工程诈骗罪。
因此,在立案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进行深入调查,只有在其明知虚假的情况下,才能构成工程诈骗罪。
四、社会危害性的考量。
最后,工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还要考虑其对社会的危害性。
如果一起工程诈骗案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导致了恶劣的社会后果,那么就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因此,在立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其社会危害性,只有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的情况下,才能构成工程诈骗罪。
综上所述,工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实施行为、涉案数额、主观故意以及社会危害性进行全面分析。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构成工程诈骗罪,进而进行立案。
对于工程诈骗罪的打击,需要依法严惩,以维护建设领域的正常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合同诈骗是以虚构合同事实等为手段,诈骗合同对方钱财的一种行为。
司法实务中,对合同诈骗行为无论是定罪还是处罚,都必须要知道诈骗所得的财物数额是多少。
那么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3、“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4、“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
5、“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4)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5)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内容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内容诈骗罪是隐瞒真相,欺骗对方处分财物的非法占有型的犯罪,在生活中发生率极高,这跟我们的生活经验有关,希望大家可以加强防范诈骗手段,防止财物丢失。
现在赢了网的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介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问题。
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根据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诈骗罪金额如何认定
诈骗罪的数额如何认定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类犯罪在刑事犯罪中的比重在不断提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1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5.6万件,判处罪犯171.5万人。
排名靠前的五个罪名仍然是危险驾驶、盗窃、毒品、故意伤害、诈骗等罪名。
对于诈骗罪,我们应该都不陌生。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几乎天天能听到“某某某被骗了多少多少钱”的消息,甚至我们自己就曾经上过当,被骗过钱。
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量刑轻重都跟诈骗数额有密切的关系。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诈骗罪的数额是如何认定的呢?案发前退还的数额能否认定为诈骗数额呢?在了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看几个相关的司法解释。
1991年4月23日最高法研究室《关于申付强诈骗案如何认定诈骗数额问题的电话答复》(下称《电话答复》),该答复内容是:在具体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应把案发前已被追回的被骗款额扣除,按最后实际诈骗所得数额计算。
但在处罚时,对于这种情况应当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1996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96解释》)第9条规定,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2011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对案发前退还数额应不应该认定位诈骗数额再行规定。
2022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2022年非法集资解释》)第八条规定,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在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
根据最高法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各类司法依据文件”的答复中,针对来信要求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有关某股权确认纠纷一案中涉及法律问题的请示答复[2013]执他字第12号文件明确提到,“该答复属于具体个案的请示答复,其法律约束力仅限于个案本身,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在其他案件中法官不能将上述答复直接作为裁判依据”。
欺诈罪的立案标准
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欺诈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一、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是判断欺诈罪立案与否的关键指标。
一般而言,当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时,即构成欺诈罪。
具体数额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实践有所不同,通常由当地司法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划定。
二、诈骗未遂的处理即使诈骗行为未能成功,但已实施了欺诈行为,并且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也应认定为欺诈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根据其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是决定欺诈罪立案与否的重要因素。
对于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欺诈行为,应依法从严惩处。
四、特定诈骗情形的严惩针对一些特定类型的欺诈行为,如利用互联网、电信等手段实施的诈骗,以及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诈骗,应依法予以严惩。
这些行为往往社会危害性更大,对受害人的损害更为严重。
五、诈骗手段与方式诈骗手段与方式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也是判断欺诈罪立案与否的考量因素。
使用高科技手段、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因其危害性和欺骗性更强,应予以重点关注。
六、受害人特征考量在立案过程中,还需考虑受害人的特征,如年龄、性别、经济状况等。
对于弱势群体受害的案件,应予以更多的关注和保护。
七、危害后果的评估危害后果的评估是判断欺诈罪立案与否的重要依据。
危害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越大,越应予以严惩。
八、法律规定的适用最后,欺诈罪的立案还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立案标准的统一性和公正性。
在司法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项因素,依法作出立案决定。
综上所述,欺诈罪的立案标准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进行判断和处理,确保公正、公平、有效地打击欺诈犯罪行为。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隐瞒、恐吓等手段,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导致他人财产损失,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首先,立案标准要求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欺骗,即使他人产生了错误认识。
欺骗的方式可以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文件、提供虚假证据等手段,以达到误导他人之目的。
被告人的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欺骗性,否则无法构成诈骗罪。
比如,简单的撒谎不一定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其次,立案标准要求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非法占有是指以取得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并占有为目的的行为。
被告人的行为必须具备明显的占有目的,而非仅仅是满足个人的幻想、虚荣心或者艳羡欲望。
此外,非法占有的方式可以包括将财产据为己有、将财产出售获取金钱等手段。
再次,立案标准要求被告人的行为导致了他人财产损失。
被告人的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结果性,即其行为导致了他人财产的实际损失。
被告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得他人财物,并将其据为己有,或以其他方式使他人损失财产,才能被认定为构成诈骗罪。
如果他人没有因被告人的欺骗行为而产生财产损失,虽然被告人的行为可能存在违法行为,但无法构成诈骗罪。
最后,立案标准还要求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权益。
诈骗罪是一种侵财犯罪,即被告人通过欺骗他人获得财物,导致他人财产权益受到侵犯。
被告人的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危险性,以侵害他人财产权益为目的和结果。
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没有对他人财产权益造成实质性侵害,也不能构成诈骗罪。
综上所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欺骗、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损失和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等多个方面。
只有当被告人的行为满足以上标准,才能被认定为构成诈骗罪,并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合同诈骗罪界别认定
合同诈骗罪界别认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虚假的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签订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进行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行为。
因此,对于合同诈骗罪,需要进行界别认定。
下面将对合同诈骗罪的界别认定进行分析。
罪名界别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合同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在认定合同诈骗罪的界别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骗取数额在刑事界别的认定中,骗取数额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骗取数额在5万元以下的,属于轻罪;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属于普通罪;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重罪。
因此,在判定合同诈骗罪的界别时,需要考虑被诈骗人的损失金额。
2. 合同的内容在判定合同诈骗罪的界别时,还需要考虑合同的内容。
如果诈骗行为只是对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虚假陈述或隐瞒了某些情况,那么属于合同纠纷。
但如果虚假的陈述或隐瞒情况涉及到合同的核心内容,使对方在签订合同时产生了重大误解,进而产生财务损失,那么就涉及到合同诈骗罪。
3. 恶意程度在判定合同诈骗罪的界别时,还需要考虑骗取人的恶意程度。
被告人是否存在对被害人有恶意的故意犯罪行为,如是否存在串谋、胁迫等恶意手段,是判定罪名界别的重要因素。
具体案例以下是两个合同诈骗罪案例,通过这些案例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诈骗罪的具体认定。
案例一某公司在签订一份合同时,对合同的某项条款作了虚假陈述,致使对方在签订合同时产生了误解,随后又未能履行合同规定,导致对方产生了20万的经济损失。
对于这个案例,可以判定为“普通的合同诈骗罪”。
因为骗取数额在20万以下,但是虚假陈述涉及到了合同的关键内容,导致对方产生了经济损失,属于合同诈骗罪。
案例二某公司为了获得技术合作,采用虚假陈述的方式,骗取了对方公司的信任,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
随后,该公司却违反合同协议,使对方公司遭到了500万的损失。
对于这个案例,可以判定为“重大的合同诈骗罪”。
诈骗罪定罪的三个要件是什么呢
诈骗罪定罪的三个要件是什么呢一、认定诈骗罪的五个条件是什么?一、认定诈骗罪的五个条件是什么(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二)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五)《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如何定性(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
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基本要素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基本要素⼤家都知道,合同诈骗罪,是以⾮法占有为⽬的,在签订、履⾏合同过程中,骗取对⽅当事⼈财物,数额较⼤的⾏为。
那么,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基本要素是什么呢?今天,店铺⼩编就来给⼤家详细的说⼀说合同诈骗罪基本要素,希望可以帮助到⼤家,为⼤家答疑解惑。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基本要素(⼀)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的财产所有权。
(⼆)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为⼈在签订或履⾏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当事⼈数额较⼤的财物的⾏为。
这⾥的虚构事实指⾏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信任,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假冒订⽴合同必需的⾝份;盗窃、骗取、伪造、变造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法律⽂件、⽂书、制造“合法⾝份”、“履⾏能⼒”的假相;虚构不存在的基本事实;虚构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等等。
隐瞒事实真相是指⾏为⼈对被害⼈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
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隐瞒⾃⼰实际上不可能履⾏合同的事实,隐瞒⾃⼰不履⾏合同的犯罪意图;隐瞒合同中⾃⼰有义务告知对⽅的其他事实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他⼈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能⼒,以先履⾏⼩额合同或者部分履⾏合同⽅法,诈骗对⽅当事⼈继续签订和履⾏合同。
4、收受对⽅当事⼈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法骗取当事⼈财物。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然⼈和单位。
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区分⾃然⼈利⽤合同诈骗与单位利⽤合同诈骗。
下列⼏种情形应属于个⼈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1、个⼈为进⾏违法犯罪活动⽽设⽴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后,以实施合同诈骗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应认定为个⼈犯罪2、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租赁给个⼈经营的企业,承租⼈利⽤企业名义诈骗的,应认定为个⼈诈骗。
3、国有或者集体企业为个⼈提供营业执照,名为集体实为个⼈的企业,企业⼈员以企业名义进⾏合同诈骗的,应以个⼈诈骗论。
诈骗罪最低金额是多少?
诈骗罪最低金额是多少?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来看,关于诈骗罪的说法,一些人可能不太理解,多少金额才能构成诈骗罪?那么我们就一起来讨论一下诈骗罪最低金额是多少?依照法律内容,诈骗罪最低金额包括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来看,关于诈骗罪的说法,一些人可能不太理解,多少金额才能构成诈骗罪?那么我们就一起来讨论一下诈骗罪最低金额是多少?依照法律内容,诈骗罪最低金额包括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量刑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如何认定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如何认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诈骗二字相信大家在生活中也听说过不少,所谓诈骗罪就是通过欺骗、隐瞒事实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的财财物等。
诈骗罪一定要是行为人故意而为之的,那么下面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如何认定吧。
▲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
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
刑法关于诈骗罪是怎么定义的?
Three people save effort, four people more relaxed, everyone is united, Pepsi can succeed.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刑法关于诈骗罪是怎么定义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随着现代信息的日益发达,经济力量在上涨的同时很多罪恶也在萌生,诈骗就是其中的一种。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欺骗他人,刑法上对这些欺骗他人的行为都有明确的定义。
诈骗罪是这些欺骗行为中最为严重的一种,那么刑法关于诈骗罪是怎么定义的呢?(一)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髙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賑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2016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2016诈骗罪是我国刑法体系中的一项严重罪行,对于如何认定和立案诈骗罪,我国有一定的法定标准。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本文将围绕这一标准展开阐述。
首先,根据《解释》,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是指利用互联网、无线电通讯、电视、电话等信息网络,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承诺利益等手段,骗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物的行为。
这就意味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之一是要求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诈骗行为。
其次,根据《解释》,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还包括两个要素,即数额巨大和情节严重。
数额巨大是指骗取的财物数额较大,达到一定的标准;情节严重是指骗取财物的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
这两个要素的存在,是诈骗罪立案的重要依据。
此外,《解释》还明确了对于特定情形下的诈骗罪立案标准。
比如,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承诺利益等手段,骗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诈骗罪。
总的来说,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诈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是立案的重要依据。
同时,对于特定情形下的诈骗行为也有明确的规定。
在办理诈骗案件时,应当严格按照这一解释的规定进行,确保依法公正地处理诈骗案件。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的明确,有利于规范办案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同时,也提醒广大公民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避免成为诈骗犯罪的受害者。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诈骗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和谐。
综上所述,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这一标准对于规范办案程序、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诈骗案立案标准
诈骗案立案标准诈骗案件在当今社会中十分普遍,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和危害。
为了加强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各地公安机关已经制定了相关的诈骗案立案标准,针对不同的情况和类型制定了相应的办案流程和政策措施。
下面我们将分步骤详细介绍一下诈骗案立案标准。
第一步:认定诈骗行为在受害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后,办案人员需要调查取证,确认是否存在诈骗行为。
一般来说,诈骗行为应满足以下条件:1.欺骗行为:即通过虚构身份、职务、关系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承诺等手段欺骗受害人;2.非法占有:即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受害人财物后,将其非法占有,达到牟利目的。
第二步:确认涉案金额如果确认存在诈骗行为,办案人员需要确认涉案金额。
一般来说,涉案金额的多少将直接影响诈骗案的认定和立案情况。
具体标准如下:1.涉案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一般不立案,但需明确记入统计情况;2.涉案金额在1000元至1万元之间的,一般属于轻微案件,将酌情处置;3.涉案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较为严重的诈骗案,需立案侦查。
第三步:取证和调查在确认诈骗行为和涉案金额后,办案人员需要进行取证和调查。
可能的措施包括:调取视频监控,查看交易记录和电话通话记录、审讯嫌疑人等等。
在寻找证据的同时,还需要逐步完善案件侦办和处理的相关文件,确保案件得到有力支持和保障。
第四步:立案侦查和处理在取证和调查取得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将对嫌疑人立案侦查和处理。
一般来说,立案侦查和处理的措施包括:1.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2.进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不拘留强制措施;3.根据情节轻重,对嫌疑人进行法制教育。
第五步:案件结案和反诈宣传在最终确认犯罪行为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理后,办案人员需要对案件进行结案。
结案前需要对涉案人员进行公开通报,同时进行反诈宣传和教育,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总之,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为了保护公众的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而制定的。
在办案过程中,公安部门需要科学合理地运用法律武器,以确保案件侦办的公正、透明和有力。
单位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单位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什么是单位合同诈骗罪?单位合同诈骗罪是指在单位的业务活动中,通过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财物的行为。
如果单位的代表人员、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负有主要责任,则应追究其个人刑事责任。
执行该罪行的主体是谁?单位合同诈骗罪执行主体包括以法人身份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商业、经济活动的工作人员。
如何认定单位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如果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使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诈骗对方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应该以单位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诈骗行为必须包括虚构或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
例如,在合同签订前假借某个公司的名义虚构资产情况,隐瞒产权等详细信息,达到骗取对方签署合同并支付款项,从而实现诈骗借贷等行为。
还需要骗取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该罪行。
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诈骗数额达到50000元以上或达到某个具体合同总值的比例,即构成“数额较大”。
单位合同诈骗罪的判罚标准单位合同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财产犯罪,其判罚标准主要取决于诈骗数额大小。
如果诈骗数额较大,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诈骗数额巨大,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以下几个判决条款:•未骗得财物或者骗得财物的情节较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及时查证,给付被骗赔偿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单位合同诈骗罪的预防措施和防范方法要防范单位合同诈骗罪,公司、机关、团体等组织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例如,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详细了解对方情况(如资产情况、产权所有人、商业信誉等),并且确定各项责任和义务。
另外,还需要加强财务审计和风险控制。
如果恶意行为被及时发现并且严肃打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单位合同诈骗罪的发生。
总结单位合同诈骗罪是通过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刑事律师张智勇
张智勇律师释义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张智勇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刑事律师网首席律师、创始人,1994年通过全国律师考试后就开始潜心研究刑事辩护领域,并长期从事刑事辩护律师业务。
1999年初,张智勇领衔创办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带头放弃高收入的经济官司而专做刑案,也成为西部数万律师敢吃螃蟹的第一人,一支真正专业化刑事辩护的高素质刑辩队伍就此形成;据悉,这也是西南地区第一家专做刑事辩护的重庆律师事务所。
张智勇大律师以无罪辩护成功而著称。
在多年的刑事辩护生涯中,他一次次力挽狂澜,拨云见日,帮助身陷绝境的当事人重获新生。
张智勇律师称,刑辩律师业务是律师业界最有价值也最具挑战性的律师业务。
因为刑事辩护关系到人的自由和生命,刑事辩护律师作为刀尖上的舞者,在刑事辩护率屡创新低环境下,要全面放弃报酬丰厚的民商事业务而转向不来钱的刑事辩护,确实需要太多勇气。
为专注刑事辩护张智勇律师曾舍弃50万律师费。
就是凭着一种近乎殉道者的赤诚和执着,张智勇大律师演绎着自己精彩又波澜壮阔的刑辩人生之路。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诈骗罪如何认定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在我国《刑法》当中是没有公司诈骗罪这个具体的罪名的,但是公司可以作为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然后受到相应的处罚。
实践中对公司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是比较难的,下面,小编就来为您具体介绍一下。
在认定单位合同诈骗中应分别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主要有三种情况:
1、法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且犯罪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单位合同诈骗;假冒法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
诈骗行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事后不追认的,属个人合同诈骗。
2、法人或单位组织内的自然人在职务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且犯罪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法人或单位合同诈骗;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非职务行为、非授权行为,法人或单位事后不追认的,属个人合同诈骗。
3、自然人经法人或单位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或者无代理权的自然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后经法人或单位追认,且犯罪所得归法人或单位所有的,属法人或单位合同诈骗;盗用、冒用、伪造法人、单位公文、证件、印章,或以终止后的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属个人合同诈骗。
对于法人或单位合同诈骗案件的处理,在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对法人或单位也应作必要的刑事处罚,并让其承担行政的和民事的或经济的责任。
因为这种犯罪是以法人或单位整体意志进行的活动,非法所得也全部或基本归法人或单位所有,理应对法人或单位进行惩罚。
从实践情况看,大多数合同诈骗犯罪案件都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犯罪都以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公司作为合同诈骗犯罪的主体时,我国采取的是双罚制。
即既要处罚公司,也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这点不
同于自然人犯罪。
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随时为你解答法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