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签订说明
一、大、中型水利工程按照本责任书签订。小型水利工程可参照本责任书签订。
二、责任书的防汛责任人由工程所属一级(或当地)的党政领导担任。
三、本责任书中的责任人如无变动,责任书无需每年签订,但三防指挥部汛前必须发文予以明确。
四、针对具体工程,如本责任书所列条款不足,可在增补条款项补充。
五、上级三防指挥部有权对玩忽职守,酿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
广东省
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书
(工程名称:)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编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防汛责任人应必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组织每年汛前工程安全大检查,经常亲临现场摸清工程现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组织制订和完善工程防洪预案,认真做好防汛的思想、机构、队伍、物资、措施等“五落实”工作。
三、当可能遭受热带气旋或较大的暴雨洪水袭击时,防汛责任人要亲临前线,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指挥抗洪抢险。
四、遇工程现场达标准内洪水时,确保工程安全;如遇超标准洪水或工程出险时,组织人员全力抢险,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做好下游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避免人员伤亡,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五、要落实技术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应做好各项防汛抗洪技术工作,当好参谋。
六、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接受政府和三防指挥部的检查监督。对尽职尽责,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如因玩忽职守,指挥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严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七、本责任书一式五份。防汛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本级人民政府及三防指挥部、上级三防指挥部各一份。
八、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增补条款:
人民政府(盖章):
年月日
防汛责任人(签名):技术责任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