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为建立健全净月街道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抓薄弱环节,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定如下制度:
(一)领导责任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
2、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要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从讲政治的高度、从讲经济的角度,正确处理好安全综合管理和执法监督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3、各社区主要领导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考核工作、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和向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4、基层各级安全生产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和检查评估活动。
(二)检查制度
1、办事处采取集中检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每季度对企业进行一次抽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大检查。并由专职安监员负责对企业进行督察整改。
2、企业每天搞好安全自查,做好检查记录,按照已签订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逐项逐条落实,责任到人,自查过程中,应实事求是,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并对自身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3、检查时,应认真负责,积极查找隐患,并制订相应整改措施,提出可行意见,从严要求,从严落实。确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坚决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安全检查实行“销号”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5、检查结果上报办事处,由办事处统一归档。对不按检查组意见做出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坚决勒令停产,真正做�讲话踩簧�
(三)教育制度
1、以建设“平安净月街道”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教育,注重安全生产队伍建设。
2、办事处及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学校、企业、事业、机关的“五进”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该项活动要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
3、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督促辖区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辖区内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4、办事处应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企业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职工厂籍调动后,必须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厂内工作调动,干部顶岗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辖区内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
5、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恶性未遂安全事故时,街道安全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四)责任追究制度
1、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主管负责人对本辖区火灾、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设备等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负责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辖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决议、有检查、有落实;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超出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4、街道办事处对重点企事业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应有完整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性质特别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6、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五)例会制度
1、办事处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单位、企业第一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基层单位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办事处、基层单位在重大节日,如:“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即“两节”、“两会”期间,要召开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