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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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重点:
1、使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2、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30%。
3、对国有财政投融资项目或省、市重点项目,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50%。
4、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5、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
6、本规定(建建2000(211)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0年9月26日)。
7、一个单位工程原则上委托一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建筑材料“五强二比”检测只能委托一家检
测机构检测。
8、砼结构同条件养护试件必须留置在所代表的构件位置上进行同条件养护,不得集中养护。
9、六大水泥品种:硅酸盐水泥P.I\P.II、普通硅酸盐水泥P.O、矿渣硅酸盐水泥P.S、火山灰质硅
酸盐水泥P.P、粉煤灰硅酸盐水泥P.F及复合硅酸盐水泥P.C。
10、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等级。
11、水泥组批原则: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包装方式进行组批,每一批为一编号,每一
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2、水泥的取样频率以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
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经混合均匀后组成,总量至少12kg。
13、凡化学指标和物理指标中凝结时间、安定性及强度的检验结果符合GB175-2007技术要
求标准规定时为合格品。反之……..为不合格
14、水泥的包装及标志:硅酸盐和普通硅酸盐:红色;矿渣:绿色;粉煤灰、火山灰、复合:
黑色或蓝色。
15、骨料组批原则:使用单位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运输工具(如火车、货船
或者汽车)运输的,应以400 m3或者600t为一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应以200 m3或者300t为一验收批。
16、碎石或者卵石的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m。单颗粒或者最大粒径不得超过20mm的连续粒
径,可增加到10m。
17、骨料的取样方法:1、从料堆上取样时候,取样部位应该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应将取
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石子为16份,组成各一组样品;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候,应该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石8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3、从火车、汽车、轮船上取样时候,应该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18、砂样品的缩分方法:用分料器缩分、人工四分法缩分。
19、常规检验项目:1、砂石: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2、碎石或者卵石:针片状颗
粒含量;3、海砂:氯离子含量(含有氯离子污染的砂)、贝壳含量;4、人工砂以及混合砂:石粉含量。
20、混凝土外加剂是在拌制混凝土过程中加入,用以改善混凝土性能的物质。掺量一般≤
5%。
21、普通减水剂:在混凝土坍落度基本相同的条件下,能减少拌合用水量的外加剂。
22、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高效减
水剂、缓凝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引气剂(9种外加剂);
23、混凝土外加剂的两个技术要求:匀质性指标和性能指标。
24、混凝土外加剂组批: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 t,掺量小
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 t。
25、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 t水泥所需的外加剂量。取得的试样应充分均
匀,分两等份。一份进行试验,一份密封保存至有效期结束,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26、砂浆、混凝土防水剂:年产不小于500 t的每50 t为一批;年产500 t以下,每30 t为一
批。
27、混凝土膨胀剂:日产量超过200t时,以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不足200t时,应以不超
过日产量为一编号。
28、混凝土拌合物主要性能为和易性,和易性是指混凝土拌合物的施工操作难易程度和抵抗
离析作用程度的性质,是个综合性的技术指标,它包括流动性、粘聚性、保水性等三个主要方面。
29、粘聚性判定方法:用捣捧在已坍落的砼锥体侧面轻轻敲打,此时如锥体逐渐下沉,则表
示粘聚性良好,如锥体倒塌、部分崩裂或出现离析现象,则表示粘聚性不好;
2、保水性判定方法:以砼拌合物稀浆析出的程度来评定,坍落度筒提起后如有较多的稀浆从底部析出,锥体部分的砼也因失浆而骨料外露,则表明此砼拌合物的保水性能不好;如坍落度筒提起后无稀浆或仅有少量稀浆自底部析出,则表示此砼拌合物保水性良好。
30、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3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
件,按规定确定。
32、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温度为(20±2)℃、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
在温度为20±2℃的不流动的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
33、建筑砂浆取样方法:1、应从同一盘砂浆或同一车砂浆中取样。取样量不应少于试验所
需量的4倍;2、当施工过程中进行砂浆试验时,应在现场搅拌点或预拌卸料点的至少3个不同部位及时取样。试验前应经人工搅拌;3、从取样完毕到开始进行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15min。
34、建筑砂浆取样频率: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砌体
工程砂浆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或湿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应制作一组(一组为3个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2)每一检测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
35、按供应形式分:可分为直条钢筋和盘条钢筋。
36、钢材的机械性能:拉伸性能、弯曲性能。
37、衡量钢材品质的几个重要技术指标:屈服点(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
38、拉伸的四个阶段:弹性阶段、屈服阶段、强化阶段、颈缩阶段。
39、GB 1499.1-2008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用热轧直条、盘卷光圆钢筋;GB 1499.2-2007适用于
钢筋混凝土用普通热轧带肋钢筋和细晶粒热轧带肋钢筋。
40、拉伸、弯曲其中一项不符合,可以对其中一项进行复检。
41、热轧钢筋组批: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 t,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
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42、热轧光圆/带肋钢筋取样:每批应任取4个试样,2个做拉伸检验,2个做弯曲检验。
43、型钢取样:每批应取2个试样,1个做拉伸检验,1个做弯曲检验。
44、型钢和钢棒取纵向试样,钢板和钢带取横向试样。
45、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组批: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46、钢筋闪光对焊接头取样:每批取6个接头,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其
他接头都是取3个,仅做拉伸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