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教育改造的困境与出路(一)
监狱中的教育机会平等法学视角下的挑战与解决
监狱中的教育机会平等法学视角下的挑战与解决监狱中的教育机会平等:法学视角下的挑战与解决在当今社会,监狱系统的重要目标之一是通过提供教育机会来实现受刑人的康复和再教育。
然而,要真正实现监狱中的教育机会平等存在一些挑战。
本文将从法学视角出发,探讨监狱中教育机会平等的挑战以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监狱中的教育机会平等挑战1.1 缺乏资源和机会不均衡监狱中的资源分配不均会导致不同受刑人面临不同的教育机会。
某些监狱可能缺乏足够的教育资源,如图书馆、电脑和教育设备,这会严重限制受刑人接受高质量的教育。
1.2 面临心理和情感挑战监狱环境本身就是一种剥夺自由、严苛的环境,这对受刑人的心理和情感造成了负面影响。
这可能导致他们对教育的渴望和积极性下降,从而限制了他们参与教育的机会。
1.3 刑期限制和监管体制受刑人的刑期限制和监管体制也对教育机会造成挑战。
监狱中的教育机会通常依赖于受刑人的判刑时间,这意味着短期服刑的受刑人可能无法充分受益于教育资源。
同时,刑期限制、严格的监管和监控也可能限制了受刑人接受外部教育的机会。
二、解决监狱中的教育机会平等挑战的法学视角2.1 法律保障和政策制定为了确保监狱中的教育机会平等,需要制定清晰的法律和政策,并对其执行进行监督。
法律应规定受刑人在监狱中有平等的教育权利,并明确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
政策制定者和监狱管理者应确保这些法律和政策得到切实的执行。
2.2 提供基础教育机会监狱应提供充足的基础教育机会,包括识字、算术、科学等基础知识的学习。
这有助于提升受刑人的学习能力和文化素养,为他们未来的学习提供坚实的基础。
2.3 强化职业教育培训为了帮助受刑人在出狱后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监狱应提供多样化的职业教育培训。
通过培养实际技能和专业知识,受刑人可以增加就业机会,提高自己的经济独立性。
2.4 支持高等教育机会监狱中也应该提供高等教育的机会,如大学课程和学位项目。
这可以帮助那些有志于追求更高学历的受刑人实现自己的梦想,并为他们在释放后找到更好的工作打下基础。
以质量管理的方法来看服刑人员教育改造
以质量管理的方法来看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管理的方法在任何领域中都是至关重要的。
服刑人员教育改造作为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环节,也离不开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方法。
本文将以质量管理的角度来探讨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质量管理的概念与意义质量管理是一种系统性的方法,通过有效的策划、组织、控制和改善,以实现目标并满足顾客需求的要求。
在服刑人员教育改造中,质量管理的目标是帮助服刑人员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使他们能够重新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益的公民。
二、现有问题分析1. 教育方式单一目前,服刑人员教育改造主要依靠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缺乏多元化的教育方式。
这种单一的方式可能会限制服刑人员的学习和发展,无法满足他们个性差异的需求。
2. 教育资源不足在一些监狱中,教育资源有限,无法提供充分的教育机会和资源,导致教育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这使得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效果不佳,难以顺利融入社会。
3. 教育评估不科学目前的教育评估主要以定性评价为主,缺乏科学的评估指标和方法。
这使得教育改造的效果难以量化和衡量,无法准确指导教育改进和提高。
三、质量管理方法在服刑人员教育改造中的应用1. 引入个性化教育模式针对不同服刑人员的个性需求,可以推行个性化教育模式,包括兴趣培养、技能训练等。
通过了解他们的特点和潜力,找到适合他们的教育方案,提高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加强教育资源投入加大投入,增加监狱的教育资源,提供更多样化的教育机会和资源,为服刑人员提供广泛的学习和发展空间。
同时,建立与外部社会资源的合作,拓宽教育渠道,提高教育质量和效果。
3. 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估体系,制定明确的评估指标和方法。
通过严密的数据收集和分析,量化评估结果,并及时反馈给教育改造工作人员,为改进和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依据。
四、质量管理对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的意义1. 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质量管理的方法有助于优化教育改造的流程和方式,从而提高教育改造的质量。
浅析当前教育改造特点及对策 文档
当前押犯特点及改造对策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标准、价值取向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社会治安形势日趋恶化,犯罪逐年呈持续性增长态势,特别是重特大案件、涉黑涉恶、涉爆、涉毒案件增长迅猛,监狱在押犯中“80后”“90后”逐年增多,罪犯构成也较以往更加趋于复杂化,使得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难度不断加大,改造质量明显下滑。
如何根据当前监狱押犯的新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做好对罪犯的个别教育工作,稳定监管秩序,提高改造质量,已成为我们从事一线管教工作的干警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多元化个别教育犯罪亚文化长效机制一当前押犯的新特点就现状来讲,当前在押罪犯中出现了以下几个新的变化:(一)罪犯构成多元化。
以往,监狱在押犯以强奸、盗窃、流氓等类型居多。
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社会犯罪的不断升级,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经济类犯罪等不同类型罪犯被不断投入监狱服刑改造,使监狱成了一个与外界直接相似的特殊社会群。
过去社会上存在的,监狱不一定有,现在社会上有的,监狱几乎都出现了,各种类型的罪犯五花八门,使监狱成了一个相对隔离的小社会群体。
(二)罪犯的价值观念由单一型转向多元化。
与以往相比,当前在押犯自我意识普遍增强。
过去的罪犯要求比较简单,能吃上饭,早回家,能见家人就行,现在在押犯的要求多了,价值观念也变了。
他们在生活上不再仅仅满足于吃饱,而是一味的追求享受,追求高消费;在改造上,不再满足于获得减刑,而是专注于如何多减刑,如何用最少的改造来换取最大限度的减刑;在思想上,不再以积极靠拢政府为荣,而是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明哲保身思想,甚至对一些积极靠拢政府的罪犯进行热潮冷讽、打击报复。
(三)罪犯在改造过程中普遍具有改造的投机性和维权的恶意性。
当前,在押罪犯对于改造普遍存在着投机取巧的思想,他们不是严格要求自己很好的踏踏实实的改造,而是千方百计的“拉关系、找门子”希望得到关照。
监狱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和问题
监狱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和问题引言:监狱作为社会的一部分,承担着对罪犯进行惩处和改造的责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监狱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本文将探讨监狱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法。
一、过度拥挤的监狱环境1.1 先进设施匮乏:很多监狱未能配备充足和先进的设施,如舒适的寝室、健康卫生条件等。
这导致了封闭式空间中人员拥挤,给罪犯带来长期身心压力。
1.2 人员过剩:某些地区由于罪案率上升或其他原因,导致监狱人满为患。
这不仅影响了罪犯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还增加了管理者在安全与秩序方面的责任。
解决方法:首先,政府应投资于改善现有设施并建造新的监狱。
其次,可通过减少非暴力罪行种类,并推行替代性惩罚方式来缓解人员过剩问题。
二、缺乏有效的囚犯康复和再教育计划2.1 缺乏职业技能培训:很多罪犯进入监狱时缺乏职业技能,而监狱未提供足够的机会来培训他们。
这增加了他们出狱后重新融入社会的难度。
2.2 心理健康问题:犯罪行为背后往往存在心理健康问题,而监狱极少提供适当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
这使得罪犯回归社会后容易再次陷入犯罪行为。
解决方法:监狱应设立职业培训课程,并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实践机会。
同时,配备合格的心理医生,为罪犯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治疗。
三、高发的暴力事件和不当待遇3.1 罪犯内部争斗:某些囚区因个人差异、地域纠纷或帮派势力等原因,频发暴力事件。
这不仅危及囚警安全,还使监管变得更加困难。
3.2 不当的对待与虐待:据报道,有些监狱存在对囚犯不当对待的问题,包括虐待、歧视和人权侵害。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囚犯的尊严,还削弱了整个监狱体系的公信力。
解决方法:首先,针对高发暴力事件地区,应加强安全措施、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并加大巡逻力度。
其次,建立有效的投诉和监督机制,严惩滥用职权和虐待囚犯行为。
四、缺乏完善的社会再融入计划4.1 没有合适的工作机会:在罪犯释放后,由于缺乏技能和社会认同感,很难找到稳定就业机会。
服刑人员再教育过程中的困难及解决途径
服刑人员再教育过程中的困难及解决途径1 服刑人员再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我国当前的刑罚观念及其执行的最终目的是把犯罪的公民教育改造成为有益于社会的守法公民,由此,服刑人员再教育过程中的最大困难就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据统计,刑释人员的平均再犯罪率为5.74%。
预防刑释人员再犯罪,抓好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要求国家行刑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反省传统的再教育模式,充分并合理使用国家赋予的刑事执法权,提高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的质量,从而达到实现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的最终目的。
1.1 传统再教育方式存在弊端(1)刑罚被作为报复罪犯的工具,缺乏人性关怀。
刑罚存在和运作的根本目的是确认和保护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利和自由,是以限制或剥夺他们的某些权利和自由为代价的,是一种合理的、必要的恶。
它以自身的恶来追求和实现社会整体的善。
传统的教育改造模式就是以报应正当理论为基础,把刑罚作为对犯罪的一种回报。
犯罪使社会遭受损失,适用刑罚的意义在于通过对犯罪的惩罚而恢复社会常态,弥补社会损失,对犯罪行为及犯罪者进行惩罚、报复。
这种教育改造模式完全抹杀了刑罚教育感化的功能,一味突出国家行刑机关的惩戒监督作用,否定了服刑人员作为平等公民所应有的权利,忽视了他们作为一个人的尊严及主观能动性,打击了他们的改造积极性。
(2)刑罚执行封闭性,再社会化效果不佳。
传统的行刑方式,只是简单地将罪犯与社会相分离,排除了影响社会秩序形成和稳定的因素,使社会恢复到被损害以前的状态。
这样的刑罚执行过程,关注的是行刑给社会及其成员带来的直接的眼前的利益,而忽略了个体罪犯的发展和社会的长期利益。
在监狱极其闭塞的环境中,服刑人员的交往空间受限、交往对象单一、人际关系简单,不利于培养和提高其社会交往能力、融入社会团体的能力。
(3)自由刑纯化,导致社会资源的闲置浪费。
自由刑纯化是指将自由刑的内容仅仅局限在剥夺或限制人在社会中的行动等自由上,尽量减少对受刑人的干预,是一种消极的行刑方式。
监狱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和问题
监狱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和问题监狱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和运作,是为了惩罚犯罪行为、改造罪犯、保障社会安全。
但事实上,监狱一直存在着问题和困难,这些问题和困难不仅对罪犯造成了负面影响,也对社会和国家带来了许多隐患。
一、监狱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人权问题监狱中的犯人仍然是人,他们应该受到一定的尊重和保护。
然而,一些监狱却存在虐待和非人性待遇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侵犯了犯人的人权,导致其心理和身体上的创伤。
2.罪犯改造问题监狱本质上是为了罪犯的改造和挽救。
但是,监狱改造往往效果不佳,导致罪犯难以真正改过自新。
改造机制和手段不尽完善,缺乏针对个体的定制化方案,只依靠机械的惩罚和奖励,很难真正激发罪犯的内在动力,使其愿意主动改变自己的行为。
3.过度关注安全监狱对安全的关注程度很高,但过度关注安全也会带来问题。
监狱对监控和监管的频繁性、广泛性,使得犯人的人权无法保障。
另外,许多犯人在监狱中遭遇意外或疾病,但往往由于治疗、送医等方面无法得到及时的帮助,甚至有死亡事件发生。
4.联合办公和人员不足监狱的联合办公制度使得犯人间的相互联系比较密切,但也带来一些问题。
例如,监狱中犯人之间的暴力事件、同性恋以及贩毒等都十分常见。
同时,监狱人员的数量也严重不足,导致对犯人的管理不够完善、不够及时,有些犯人可以逍遥法外。
5.普及教育的问题监狱的教育应该包括职业培训、素质教育、人文教育等多方面内容。
但很多监狱的教育模式单一,只注重罪犯的基本学习和读书,忽略了更实用、更有意义的职业技能教育。
由于缺乏这些能力,很多犯人无法适应社会工作的需要,增加重新犯罪的风险。
二、解决监狱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重视研究和人才培养监狱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财力去解决犯人改造和提升人员素质的问题。
建立监狱教育培训体系、整修监狱设施、打造现代化教育资源等都是必须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2.强化对犯人的监管加强犯人的监管、限制管理再气氛中,严格执行相关的制度和法律会显著降低犯人之间的暴力行为,有效控制犯人的恶劣倾向和道德水平。
监狱关于教育改造工作相关内容的调研报告
监狱关于教育改造工作相关内容的调研报告一、引言监狱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环节,其主要任务是社会治安的维护和罪犯的改造。
教育改造是监狱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通过教育,帮助罪犯重新认识自我,改变思想和行为,最终达到重新融入社会的目标。
本报告将围绕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相关内容展开调研,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二、监狱教育改造的现状1.教育改造的内容目前,监狱教育改造主要分为职业技能教育、文化教育和心理教育三个方面。
职业技能教育通过培训,使罪犯掌握一定的就业技能,增强其重新就业的能力。
文化教育注重罪犯的知识储备和思想道德素养的培养。
心理教育致力于帮助罪犯调整心态,改变消极行为。
2.教育改造的方法监狱教育改造主要采用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
课堂教学通过专门的教师团队,为罪犯提供专业的知识与技能培训。
实践教学则通过实际工作任务的安排,锻炼和提升罪犯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监狱教育改造存在的问题1.教育资源不足由于监狱教育改造的特殊性,需要专业的师资力量和教育资源的支持,但目前监狱教育改造中仍然存在教师数量不足、教材资源匮乏等问题。
2.培养模式单一目前的教育改造主要集中在职业技能培训上,忽视了罪犯思想品德的培养,限制了其综合素质的提升。
3.教育效果不理想部分罪犯在教育改造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对教育内容和师生关系缺乏充分的认同,导致教育效果不够明显。
四、改进建议1.加大教育资源的投入通过增加教师队伍和教材资源,提高监狱教育改造的教育质量和水平。
2.丰富教育内容,提升教育效果在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强对罪犯心理健康和道德素养的关注,全面提升其综合素质。
3.建立积极互动的教育关系监狱教育改造中,应营造公平、公正和民主的氛围,建立积极互动的师生关系,激发罪犯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
4.关注教育后的跟踪和辅导教育不仅仅是监狱期间的工作,更应关注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后的生活和工作。
监狱应加强教育后的跟踪和辅导,为罪犯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浅谈服刑人员的教育现状与解决方案
浅谈服刑人员的教育现状与解决方案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治安形式有了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直接影响到狱内,导致服刑人员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服刑人员认罪服法的意识淡化,对改造有抵触情绪;人生观错位,政治观偏激者增多;普遍缺乏悔改意念,负罪感淡化;道德观念进一步衰退,再社会化过程倍加困难。
同时,在对服刑人员思想教育的难度,加大在新时期,监狱必须坚持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正确的法治理念,必须坚持正确的刑罚观,强化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改造。
教育改造是我国监狱机关对在押罪犯进行的转变思想、矫正恶习的系统的教育影响活动。
服刑人员改造心理特征是其价值观取向研究的一个重要途径和组成部分,从理论上说,是了解罪犯个性特点和结构的重要手段;从实践上看,对查明具体犯罪原因、提高教育改造水平、增强对服刑人员内心了解、以及在刑事侦查过程中选择正确的策略方法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键字:服刑人员、罪犯教育、解决对策、改造质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治安形式有了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直接影响到狱内,导致服刑人员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在对服刑人员思想教育的难度加大、关押的危险性增强的情况下,一些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由重点变为“弱点”,由核心地位渐趋边缘化。
从整体而言,全国监狱行刑正常、状况良好、狱情稳定。
但是,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相继出现,而且有些问题表现突出。
一、服刑人员文化教育的发展(一)、服刑人员文化教育的起源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罪犯教育主要以法律教育和政治教育为主。
1989年,刘奉光任校长的私立孔子函授大学就在山东省第三监狱(今潍坊监狱)创办了育新分校,招收了第一批服刑人员,用中国传统文化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
这批学员出狱后,重新犯罪率为零。
当时这新华社、人民日报、香港明报、日本贡同社等多家媒体报道了这一创举,称这是“中国第一所监狱大学”。
这是我国监狱系统最草的用传统文化教育改造罪犯。
①(二)、服刑人员文化教育的发展服刑人员文化教育随后发展缓慢,主要在山东省的几所监狱有些试点,并未在全国甚至全省大范围推广,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6年。
新形势下推进教育改造教学工作创新的几点思考和对策
新形势下推进教育改造教学工作创新的几点思考和对策目前,我国改革进入到攻坚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到新阶段,同时也进入到社会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特殊时期,作为国家的刑法执行机关,监狱应当适应形势要求,在监狱管理工作中取得新突破,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2008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提出,要把“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这是新时期做好监狱工作最为重要的命题,在推进监狱工作创新发展的进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首要标准”的提出体现了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凸显了我国监狱工作的方针将以“改造人作为最终价值追求的宗旨性要求,至此我国监狱工作就面临新的观念转变,思路调整,方法创新,教育改造工作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凸显的特点,也进一步凸显了教育改造工作方法、方式创新的现实性与紧迫性。
一、目前我国监狱教育改造教学工作所面临的客观因素(一)、教育改造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1、监狱民警队伍建设不能适应社会形式的发展和教育改造工作的需要,从事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专业型人才缺乏,部分监狱民警知识老化,且综合素质较低,在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中处于被动状态,难以胜任本职工作。
监狱对从事教育改造工作的民警缺乏一个系统的考核标准,使教育改造工作流于形式。
2、在实际工作中,监狱及担负着刑罚执行的国家机器职能,又要像社会企业一样完成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经济上的压力使得监狱机关难于将全部精力集中于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个别监狱甚至处于应付了事局面,罪犯教育改造教学质量差,监狱职能严重丧失。
3、教育改造手段单一,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罪犯思想改造,监狱实行多年的减刑、假释考核办法,容易造成一些罪犯在改造中投机取巧,处心积虑的使自己能得到减刑假释的机会,但其内心的劣根性往往没有得到彻底有效地改造。
4、教育改造功能没有较好的发挥,警力不足、监管压力大。
监狱管理的注意力大部分放在了监管安全上,监狱分类、分管、分教存在弊端,分类关押不彻底,罪犯之间交叉感染难于避免,分教形式过于笼统,罪犯学习积极性不高等等,也都困扰着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淡化了运用教育管理来促使罪犯教育改造的功能。
2024年监狱教育改造科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监狱教育改造科年终工作总结范文又一年转眼即逝,2024年,作为监狱教育改造科的一员,我在这里进行年终工作总结。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在监狱教育改造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但也面临了一些挑战和问题。
下面就来具体总结一下。
首先,我要着重强调我们在教育改造方面取得的成果。
今年,我们积极推进监狱内的教育改革,注重提高服刑人员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
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教育培训活动,包括文化教育课程、技能培训和职业规划等。
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帮助更多的服刑人员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就业能力。
同时,我们也注重对服刑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帮助。
这些工作的开展,为监狱内的改造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其次,我们在改善教育设施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果。
今年,我们在监狱内修建了更多的教育场所和设施,确保了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我们还引进了一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教材,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这些措施的实施,提供了更好的学习环境和资源,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提供了更好的条件。
然而,我们也面临了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人员不足是我们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
监狱教育改造科的人员配置相对不足,难以满足监狱内大量服刑人员的需求。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加大人员招聘和培训的力度,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和效率。
另外,教育改造工作的推进也面临着一定的困难。
监狱环境的特殊性和服刑人员的心理压力,使得教育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阻力。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与监狱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教育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针对上述问题,在未来一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
首先,加大人员招聘和培训力度,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团队的精神凝聚力和配合能力,形成紧密的团队合作关系,更好地推进工作。
其次,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教育改造的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强与监狱管理部门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合作,形成教育改造的合力。
监狱中的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
监狱中的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近年来,随着社会问题的增多,监狱中的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针对这一问题,各地监狱系统不断探索创新,努力为年轻罪犯提供更好的教育和改造机会,帮助他们重拾信心、回归社会。
本文将就监狱中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的重要性、现实困境以及解决方案进行探讨。
一、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的重要性在监狱中,年轻罪犯正处于迷茫的阶段。
对于他们而言,强制性的惩罚并不足以彻底改变他们的行为问题。
因此,从根本上解决年轻罪犯的问题,实现他们的教育与改造显得至关重要。
首先,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能帮助他们认识错误。
通过教育的方式,年轻罪犯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与罪责,从而引发内心的悔过之情。
在监狱中开设各类教育课程和活动,如心理辅导、法律常识教育以及职业技能培训,为他们提供多种改正错误的机会。
其次,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有助于提高他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
这些年轻人的犯罪行为常常与丧失了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有关。
通过系统性的教育,年轻罪犯有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并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培养积极的人生态度。
最后,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有助于他们适应社会。
监狱中的年轻罪犯通常因为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等原因,在适应社会方面存在困难。
为了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监狱中应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具备更好的就业能力,提高他们重返社会成功的机会。
二、监狱中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的现实困境然而,监狱中年轻罪犯教育与改造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
首先,资源不足是制约工作展开的重要原因之一。
监狱系统通常面临着资金、场地和人力等方面的限制,导致无法为年轻罪犯提供更充分的教育与改造机会。
其次,对于年轻罪犯的社会化需求和阶段特点的认识不足。
年轻罪犯特点鲜明,其需要的教育与改造方式与成年罪犯有所不同。
然而,监狱系统在理解年轻罪犯的特点和需求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盲区,导致教育与改造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最后,监狱中的教育与改造工作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
调研报告-关于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调研报告-关于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关于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为适应新形势下监管改造工作的发展,结合大庆监狱工作实际,几年来,笔者通过对监狱监管改造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对大庆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有了较深刻的认识,现对监管改造工作谈几点粗浅体会:一、存在的问题(一)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这一主业未能充分体现教育、监管和劳动改造被监狱法确定为改造罪犯的三大基本手段,教育改造手段这一主业以法律的形式被确定之后,由于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和注重经济效益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教育改造工作被其它工作所削弱,在调查中发现,罪犯的“三课”教育只是流于形式,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没有真正地起到教育、改造罪犯的作用。
现在随着监企的分离,仍然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二)教育观念滞后,对押犯构成的新情况缺乏足够的认识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而相应变化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领导和部分****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思想上墨守陈规,不思进取,工作上创新意识不强,仍习惯用多年的传统教育模式来开展工作,尤其是对“涉黑、涉毒、涉枪”和“******”类罪犯增多的趋势认识不足,抱守多年传统的教育经验,致使教育方式、方法、手段和应对措施缺乏针对性,教育效果不佳。
比如:“******”类罪犯的教育与管理只是停留在防止其不****即可,至于怎样使其在思想上、行为上真正服从监狱的教育管理,并安心改造,目前还没有好的办法。
这就要求个别领导和部分****尽快从传统经验型的教育模式中解脱出来,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创新教育工作理念,以应对押犯构成的新情况,全面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三)重入监教育,轻出监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对罪犯进行入监教育和出监教育是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两道程序,二者的侧重点各不相同。
实际工作中,一般对新收押犯的入监教育重视程度较高,认为把好“入口”是稳定监管秩序的有力措施。
结合当前教育现状谈谈你对牢狱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的理解
结合当前教育现状谈谈你对牢狱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的理解一、存在的问题1.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的矛盾罪犯劳动改造时,不接受教育改造;主管教育改造的民警,很少综合考虑罪犯的劳动改造表现;罪犯的教育改造表现不好,不影响劳动改造的积分;罪犯只要劳动改造表现好,照样可以获得应有的表扬与奖励。
2.功利主义思想充斥忽视教育改造工作的长效治本的作用。
重点表现为片面追求入学率、到课率和及格率的量化效果,盲目完成任务与应付检查。
一些罪犯接受教育的目的也不明确。
服刑人员对于教育改造目标认识不清,多数改造动机和目的不端正。
他们接受教育不是以矫正恶习为目的,而更多关心考核、评审、奖惩制度、减刑等眼前功利,摩自己得什么样的分级处遇,刑期可能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单纯追求早刑释,一切都是以自己是否有实惠来权衡,功利性显著。
3.社会参与度不高当前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主要靠监狱民警的日常管理教育,而社会其他成员对帮教罪犯社会化这一问题上的参与度并不高,例如鲜有专业教师参与监狱“三课”教育的选聘、社会教育场所不接待罪犯参观等。
二、改进建议1.增强教育改造工作加大对各监狱、各主管教育民警的监督考核,降低监狱安全在考核标准中的比重,促使一部分工作重心向教育方面的转移。
对于罪犯,我们应加强监狱主流思想文化建设,加大对他们的思想教育,也要注意榜样的力量,应在他们人群中树立典型,通过引导、灌输、陶等措施消解功利思想对他们的影响。
2.动员社会力量,加强社会文化的引导借助社会力量,在精神力量、道德力量、物质力量的感召下,教育改造的成效得到进一步深化,这些曾经迷失的人们再次获得重生的希望。
教育方式的不断丰富是监狱逐步现代化的突出体现。
监狱教育改造的困境与出路(一)
监狱教育改造的困境与出路(一)教育改造作为改造罪犯的三大手段之一,在维护监狱工作长治久安、努力打造平安监狱,持续推进监狱质量全面建设战略,更好服务于创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社会的变迁和监狱体制的深入变革,教育改造自身暴露出不少问题,也面临着种种障碍,在困境中求发展。
所以必须理清思路,拨云去雾,打开出路,使得其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实现监狱工作宗旨。
一、教育改造在监狱工作实践中存在的若干问题:1、劳动改造的强化与教育改造的弱化劳动改造的强化与教育改造的弱化在经济社会中不是个别事例而是普遍现象。
由于我国建国之初就确立了监企合一的制度,监狱既是国家刑罚的执行机构,又承担着企业生产的功能,更甚者还担负着建立一个小社会的责任。
在当今社会,这一体制尚未改变,监企仍旧是一体,监狱仍旧承担着刑罚执行的职能和经济功能。
这样一来,监狱除获得国家的部分财政支持外,还需由自己想办法解决另外一部分资金。
而且在经济社会中,监狱企业还要上交一部分税收或利润。
因此在这种直接利益的驱使下,监狱必然会重视监狱企业的效益,也就是注重罪犯的劳动成果。
同时,由于监狱要向上级单位上交部分利润,上级单位对监狱的考核直接与此有关并且占大比例。
那么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一个追求经济效益的氛围。
这样就必须强化罪犯的劳动,并且在对罪犯的考核时,同样以其创造多少劳动成果为重要依据。
如此一来,劳动改造就被追求经济利益的目的所异化,劳动较强地发挥创造物质的功能,而改造的目的由此被冲淡,甚至于造成罪犯厌恶劳动的后遗症。
可以认为强化劳动创造物质的功能,冲淡改造的作用,实际是在强化劳动的惩罚,也就是实现劳动的报应。
根本上这与劳动改造的现代目的相冲突。
2、重视监管,轻视教育,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一方面对教育与监管的定位不准。
辨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影响事件有两大因素:内因和外因,内因决定事件的发展方向,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监狱宗旨是“挽救人、改造人、造就人”,从这方面讲,教育改造矫正灵魂、攻心治本,是内因,监管改造重看硬守、规范行为,为外因。
当前社会形势下监狱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中面临的一些新问题
当前社会形势下监狱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中面临的一些新问题摘要:自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国的公安、检察、监察、法院、司法机关加大了对社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
特别是从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开始,到2020年年底结束。
我们的政法机关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迅雷出击,积极打掉了一批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分子和社会日常生活中的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了一批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这就给我们监狱押犯成分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变化,监狱关押进了一批职务犯罪分子和黑恶势力的罪犯,以及他们的“雨伞”被关押在监狱里。
,这给监狱罪犯的教育改革带来了新的问题。
我们监狱过去那些单一的罪犯教育改造模式与现在的押犯成分已经显得格格不入,我们的监狱管教民警必须从当前的监狱押犯出发,重新认识监狱押犯的构成情况和犯罪特点,积极学习和掌握与现有的押犯情况相适应的罪犯教育改造知识和技能。
关键词:监狱罪犯;教育改造一、监狱中关押的职务犯比以前相对增多,监狱民警要时刻掌握监狱押犯成分的新变化和新特点(一)、职务犯罪的特点1、职务罪犯中犯贪污、受贿罪的居多在当前职务犯罪中,腐败和贿赂是主要表现形式。
据相关数据统计,2018年审结的贪污、贿赂案占同期总数的76%;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
2、职务犯罪涉及的社会领域广在我国现阶段,职务犯罪多发生在社会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上。
在人民生活领域,职务犯罪逐年增多。
3、职务犯罪中资金数额巨大的案件层出不群在我国现阶段,涉及巨额犯罪资金的犯罪活动仍在继续。
这些案件往往涉及数千万元,甚至数亿元,涉及面广。
4、职务犯罪的高科技手段和方法目前,我国许多职务犯罪都采用了隐蔽的高科技手段。
他们通过虚假交易、虚假投资和分红接受贿赂,成为我国现阶段职务犯罪的主要犯罪模式,增加了我国司法机关对他们进行查办惩处的难度。
(二)、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1、渎职侵权犯罪的主要表现。
当前教育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教育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实习任务我在刑罚执行科的工作主要是承担着全监在押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呈报和在押、刑满释放罪犯档案管理、罪犯入监、离监信息录入及发送、路费发送、假释社调函寄送等工作任务。
二、实习单位云南省五华监狱三、当前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中面临的困境1、目前相关制度不够完善(1)教育改造的内容和形式设计不够合理根据《监狱法》的规定,监狱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
技术教育。
思想教育应当被确认为最重要的任务,因为很多罪犯走上犯罪的道路,不是因为没有技术,也不是没有文化,而是在思担上出了问题。
但思想教育是三课教育中最难的教育,而实践中关于思想教育的内容的设计普遍较少,教育改造内容设计不够合理,与改造人、转化人的宗旨相差其远(2)教育改造考核评估制度不健全衡量一项工作做得好与不好,需要一套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
而教育改造工作的质量评估确实要难于秋政管理和劳动改造。
从目前教育改造工作的实践来看,考核评估的方法缺乏科学性,一些评估方式过于形式化。
例如,正如一些民警所言:教育改造工作就是“做台账”。
“做好做坏靠台账,年终评审补台账”。
教育改造工作的考核也多见于台账的形式,对于改造罪犯的实效内容缺乏评估依据与方法。
另外,一北省区的监狱管理局,将罪犯刑满释放时,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的合格率及职业技术获证率等作为对监狱进行教育改造工作考核的标准,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与考核,追求“指标要求”。
其至出现极少数监狱民警在组织考试中“放水”等现象的出现,诚然,用考核果犯的教育改造指标来衡量监狱监狱改造工作质量是有必要的,但过分单一追求形式面忽略教育改造的实效是不可取的。
(3)对民警激励机制不完善除了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在奖無方面的制度也不够完善,奖無的力度不大,甚至有些部门把监狱改造工作的奖励当成一种额外的“红利”,各单位之间形成一种“轮流授奖”的怪象,与奖德制度设计初衷相悖。
监狱教育整改方案范文
监狱教育整改方案范文监狱教育整改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监狱教育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监狱是法律规定的对罪犯进行刑罚的场所,同时也是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机会。
然而,在实践中,监狱教育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整改。
二、问题分析1. 教育方式陈旧:传统的监狱教育方式主要通过传统的教育课堂进行,缺乏个性化的教育模式,无法满足不同罪犯的个性化需求。
2. 资源匮乏:监狱资源有限,无法为罪犯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很多监狱缺乏必要的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导致教育质量低下。
3. 教育目标不明确:监狱教育的目标应该是让罪犯改正错误、重塑人格、培养职业技能,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监狱没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导致教育效果不明显。
三、整改方案1. 创新教育方式: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推行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虚拟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
针对不同罪犯的特点,推行个性化教育,为罪犯提供适合他们的教育方式。
2. 完善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增加教育设施投入,提供现代化的教育设备和环境。
同时,增加专业教师的配备,提高教育师资水平,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3. 明确教育目标:制定明确的教育目标,让罪犯明确自己的改造方向。
通过量化的教育目标考核和评估机制,对罪犯的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调整和优化教育方案。
四、实施计划1. 第一年:确定整改方案,完善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进行教育方式改革试点。
2. 第二年:推行个性化教育,建设网络教育平台,引入现代信息技术。
3. 第三年:加强教育目标的考核和评估,建立教育目标实效评估机制。
五、预期效果1. 教育方式创新,提高教育质量:通过个性化教育和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效果,提高罪犯的教育质量。
2. 资源投入增加,提升教育水平:增加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提高监狱教育的水平。
3. 教育目标明确,改造效果显著:通过明确教育目标、考核和评估机制,提高教育目标的实效性,使罪犯在改造方面取得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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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教育改造的困境与出路(一)
教育改造作为改造罪犯的三大手段之一,在维护监狱工作长治久安、努力打造平安监狱,持续推进监狱质量全面建设战略,更好服务于创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社会的变迁和监狱体制的深入变革,教育改造自身暴露出不少问题,也面临着种种障碍,在困境中求发展。
所以必须理清思路,拨云去雾,打开出路,使得其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实现监狱工作宗旨。
一、教育改造在监狱工作实践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1、劳动改造的强化与教育改造的弱化
劳动改造的强化与教育改造的弱化在经济社会中不是个别事例而是普遍现象。
由于我国建国之初就确立了监企合一的制度,监狱既是国家刑罚的执行机构,又承担着企业生产的功能,更甚者还担负着建立一个小社会的责任。
在当今社会,这一体制尚未改变,监企仍旧是一体,监狱仍旧承担着刑罚执行的职能和经济功能。
这样一来,监狱除获得国家的部分财政支持外,还需由自己想办法解决另外一部分资金。
而且在经济社会中,监狱企业还要上交一部分税收或利润。
因此在这种直接利益的驱使下,监狱必然会重视监狱企业的效益,也就是注重罪犯的劳动成果。
同时,由于监狱要向上级单位上交部分利润,上级单位对监狱的考核直接与此有关并且占大比例。
那么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一个追求经济效益的氛围。
这样就必须强化罪犯的劳动,并且在对罪犯的考核时,同样以其创造多少劳动成果为重要依据。
如此一来,劳动改造就被追求经济利益的目的所异化,劳动较强地发挥创造物质的功能,而改造的目的由此被冲淡,甚至于造成罪犯厌恶劳动的后遗症。
可以认为强化劳动创造物质的功能,冲淡改造的作用,实际是在强化劳动的惩罚,也就是实现劳动的报应。
根本上这与劳动改造的现代目的相冲突。
2、重视监管,轻视教育,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一方面对教育与监管的定位不准。
辨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影响事件有两大因素:内因和外因,内因决定事件的发展方向,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监狱宗旨是“挽救人、改造人、造就人”,从这方面讲,教育改造矫正灵魂、攻心治本,是内因,监管改造重看硬守、规范行为,为外因。
但部分人民警察在治标与治本的问题上思路不清,不能正确地处理好监管稳定与教育改造的关系,认为只要监管不出现事故,教育改造工作只是监管工作的配角。
为了稳定抓监管,忽视了教育工作的长效治本功能,因此,分析研究监管安全多,制定针对性施教措施少,使短期的稳定蒙蔽了人民警察的视线,导致狱内犯情动态复杂,长此以往,给狱内秩序稳定埋下了潜在的隐患。
标本兼治才是确保监管秩序稳定、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治本之策。
另一方面民警的观念跟不上教育改造本身的步伐。
实际工作中,个别领导和部分人民警察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思想上墨守陈规,不思进取,工作上创新意识不强,习惯用多年的传统教育模式开展教育工作,对涉黑、涉毒、涉枪和“法**功”类罪犯增多的趋势认识不足,对“80后”罪犯改造中出现的问题不予重视,对近几年出现的“同性恋”、心理失调、心理障碍和心理变态的罪犯准备不足,致使教育方式、方法、手段和应对措施缺乏针对性,教育效果不佳。
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干警从传统型的教育模式中解脱出来,应对押犯构成的新情况,在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上下功夫。
3、人民警察素质与提高改造质量不相适应的矛盾
一方面,部分民警的能力、素质确实有待加强。
以江苏监狱为例,现在少数罪犯已达到本科、研究生学历,民警总体上也就是大专、本科,在苏北监狱个别民警还是中专,再囤于工作性质和场所的限制,疏于学习教育业务,视野不如罪犯开阔,思想不及罪犯新潮,往往在教育中“说”不过罪犯。
(2)监狱教育力量相对薄弱。
部分监狱还是“大机关、小基层”模式,基层民警配备不足;监区、分监区各配备一名教育干事(兼职),对于目前的改造形势,已是远远不够。
(3)民警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当前受监狱住房城市化的影响,民警的住房压力、子
女受教育的压力比较大。
缺少学习,常产生本能危机。
严格的工作要求使民警不胜负荷,不少民警处于亚健康状态,甚至有轻微的心理障碍。
这些均影响了对罪犯的教育效果。
4、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存在误区。
(1)、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
不少监狱领导及普通民警分不清教育与心理矫治的区别,认为心理矫治同教育一样都是面对面开展工作,换汤不换药。
部分基层民警对“大机关”有抵触心理,对心理矫治人员来监开展工作不主动配合。
2、人员配置上存在误区。
心理矫治是一项专业型很强的工作,其人员配备必须专业化、社会化,实际上不少监狱的心理矫治人员都是由其他科室抽调过来的民警担任的,缺少专业知识,且无实际经验。
3、使用上存在误区。
罪犯心理矫治又是一项实用性很强的工作,如用韦氏成人智力测验量表(WAIS-RC)可以测知不同罪犯的智商、操作能力、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等,利于罪犯调配工种;用艾森克人格问卷(EPQ)可测得罪犯的气质类型,予以不同的施教;用90项症状清单(SCL-90)可以排摸罪犯的精神状况;用应对方式问卷可以测骨干犯、事务犯的责任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必须融入基层,方能发挥作用。
但少数监狱却让心理矫治人员搞一些理论工作,甚至放在应付领导检查上,再不,用行政命令指导心理矫治工作,明确提出期限和效果,让其发挥“万能”作用,严重制约了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健康快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