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全面负责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成员由科研副院长、副书记、教学科、科研科、学生科、各专业负责人担任,具体工作由教学科负责。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第三章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四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生;“免试”的涵义是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的涵义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
第五条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体质健康要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平均达到 50 分及以上(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除外)。
三、学业成绩要求1、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良,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学业成绩评价以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推免学生的综合评分排名在本专业前 20%(含 20%)。
综合评分由“学习成绩分”、“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加总获得。
“学习成绩分”以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推免工作,更加充分地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健全多种录取方式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发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开展推免工作的核心。
要不断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加强推免工作制度建设,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和完善推免工作办法,明确推荐、接收条件和程序,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所在高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
二、加强推免生校际交流。
推免工作提倡不同高校学生交流融合,激发学生创新活力,鼓励学科交叉,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
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所有推免生名额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的留校数量不得高于教育部下达的留校限额。
北京交通大学 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北京交通大学考研网
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报考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不含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即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②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③在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ISSN刊号)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当于硕士论文水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考生,须满足下列四个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即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②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③需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三篇高水平的论文,其中一篇为外文撰写;④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个人证书。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信。
(五)现役军人报考要求及办法,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说明:(1)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2)国(境)外所获得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获得书面认证报告。
二、招生方式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考核、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四种招生方式,取得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一)申请考核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一”中(一)、(二)(1)或(二)(2)、(三)、(四)、(五)各项要求且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可通过“申请考核”的招生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重要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2011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推免生名额确定有关高等学校要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
在教育部确定的名额(见附件1)内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推免生名额的分配,积极配合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本校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加强推免生的校际交流各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和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不得干预推免生合理流动。
被多个接收单位接收的推免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去向。
2011年学术型推免生留本校最高比例不得高于我部文件的有关要求,各高校在发放推荐免试生表格时要做留校、外推的标记,以便省级招办检查核实。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各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三、关于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的确定最近,我司组织了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确定中央戏剧学院等50所高校(名单及名额方案见附件2)从2011年起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请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对本省有关高校进行政策和业务专项培训,指导这些高校规范、有序地开展推免生工作。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招生计划与注册年限计算,下同)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照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生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二章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招生办、考试中心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推免生工作的操作细则。
学院自定的细则应在本学院内公布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未经教务处审核、备案的细则无效。
第三章推免生名额分配第六条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将名额分配至当前推免年度具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
第七条学校在分配推免生名额时,将综合考察以下方面的因素: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以及年度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各学院上一年度完成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的实际情况;各学院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的数量和水平,以及本科教学改质量的情况。
第八条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指标由计划单列,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在名额分配时,由学校统筹安排,不直接下达到具体学院。
第四章推免生条件第九条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初审,在预定学制年限能正常毕业,在参加推免当年(截止为推免生工作报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模板】
**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为加强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提高博士生的生源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决定在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中实施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工作。
包括选拔一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及选拔二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两项内容。
相关事项如下:一、申请条件1.硕博连读(1)一年级注册在校的硕士研究生;(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3)修完硕士阶段课程,且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原则上在本专业前25%);或研究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入学后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或录用)一篇与硕士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2.提前攻博(1)二年级注册在校的硕士研究生;(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3)修完硕士阶段课程,且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原则上在本专业前50%),已完成硕士各培养环节,并基本完成硕士论文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入学后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或录用)一篇与硕士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资格确认(1)本人提出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填写“**大学硕博连读(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2)申请人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3)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接收;(4)由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综合考试,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大部分,一般为口试形式。
考试小组由5~7名招收博士学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成员组成,其中应有2名以上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考试小组审议该生是否具有提前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给出考试成绩及综合评语,填写相应资格认定考核表。
(5)各学院根据择优以及切实保证质量的原则,确定硕博连读(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人选,资格认定考核表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审批。
三、培养方式1.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学习年限为4-6年(自硕士入学起),其中第一年为硕士学籍,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第二年转为博士研究生学籍,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北京交通大学保研—北交大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保研(推荐免试)完成免试推荐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北京交通大学保研—北交大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保研(推荐免试)顺利完成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经过一个月多的努力工作,机电学院2015年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经顺利完成。
今年我院12个专业共接收推免生63人。
其中,学术型硕士生40人、专业型硕士生20人和直博生3人。
北交大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保研(推荐免试)今年学院各专业推免生招生情况普遍好于往年,共接收推免生63人,其中本科直博生3人、推免硕士生60人。
较去年已录取的推免硕士生45人,共增加了15人,增幅达到33%。
北交大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保研(推荐免试)在时间紧、任务重和难度大的情况下,学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和《北京交通大学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成立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了《机电学院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组织实施了我院的推免生招生工作。
为进一步吸引优秀生源,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我院采取“简化流程,快速反应”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顺利完成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
北交大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保研(推荐免试)对于教育部推免相关政策的变化,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推免生招生工作,做到了招生工作简化流程、快速反应,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应对挑战:1.大力开展前期宣传工作,分别面向本校本科生和学院研究生导师开展动员工作;2.针对参加我院2014年暑期夏令营并获得创新能力认定证书的同学,逐一通过电话告知、QQ群公告等方式,将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流程及复试安排通知到每位营员;3.学院组织动员全院通力做好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各位导师联系并推荐优秀本科生,充分利用学院重点学科与优势团队的引领作用,积极广泛吸引和接收推免生,努力扩大推免生接收规模,多措并举保证推免生生源质量。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对硕士生培养制订以下规定(专业学位培养的有关规定将另行发文):一、培养目标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其做到: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身心健康;2.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3.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
二、学习年限全日制(含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在此基础上实行2至3年的弹性学制。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全日制硕士生在校时间不得少于2年。
三、培养方式硕士生的培养方式为导师负责制,提倡集体培养。
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可以相互交叉。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要求在申请答辩之前修满所要求的学分。
既要使硕士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培养硕士生掌握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设计、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能力。
对于入学后因特殊原因需更换导师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更换导师申请表》,经原导师、拟更换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批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
拟更换的导师与原导师的研究生方向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
四、学科培养方案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应制定本学科的硕士生培养方案。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可以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修订,对于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提倡按一级学科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利于学科交叉和培养复合型人才。
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与学分、学术活动、论文安排等。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博生名额方案
单位名称推免生和直博生名额学术型推免名额学术型留校限额北京市北京大学160012000中国人民大学680510332清华大学170511950北京交通大学595415270北京工业大学19513512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25505379北京理工大学655460345北京科技大学590415268北方工业大学25150北京化工大学270190171北京工商大学80600北京邮电大学580405263中国农业大学705525394北京林业大学510380285北京协和医学院1050首都医科大学80550北京中医药大学1007063北京师范大学670470314首都师范大学105750北京外国语大学1057569北京语言大学50350中国传媒大学15511099中央财经大学1501059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30908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90650外交学院25250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50国际关系学院10100北京体育大学14010596中央音乐学院30200中国音乐学院1050中央美术学院1050中央戏剧学院1050北京电影学院15100中央民族大学270200181中国政法大学205155140华北电力大学410285257北京信息科技大学15100中国矿业大学(北205145109中国石油大学(北270190144中国地质大学(北405285215天津市南开大学795595390天津大学790555364天津科技大学115800天津工业大学105750天津医科大学1007064天津中医药大学15100天津师范大学125850天津外国语学院25150天津体育学院1050河北省河北大学220165149河北工程大学85600河北工业大学255180162河北联合大学50350河北农业大学120850河北医科大学55400河北师范大学95650燕山大学130900山西省山西大学220165149太原科技大学25150中北大学1501050太原理工大学385270244山西农业大学35250山西医科大学80550山西师范大学35250山西财经大学25150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大学270200181内蒙古工业大学115800内蒙古农业大学1601100内蒙古师范大学70500辽宁省辽宁大学380265239大连理工大学840590384沈阳工业大学110750东北大学810565368辽宁科技大学55400辽宁工程技术大学115800大连交通大学40300大连海事大学300210190大连工业大学25150沈阳建筑大学25150沈阳农业大学80550中国医科大学60400大连医科大学50350辽宁中医药大学20200沈阳药科大学80550辽宁师范大学90650沈阳师范大学30200大连外国语学院30200东北财经大学120900吉林省延边大学300225203长春理工大学90650东北电力大学40300吉林农业大学65450长春中医药大学1050东北师范大学610425276延边大学300225203黑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1300910683哈尔滨理工大学130900哈尔滨工程大学660470353东北石油大学105750黑龙江八一农垦大20150东北农业大学345240216东北林业大学430300271哈尔滨医科大学70500黑龙江中医药大学35250哈尔滨师范大学60400哈尔滨商业大学55400上海市复旦大学910710462同济大学980685445上海交通大学1075750487华东理工大学720505329上海理工大学1401000上海海事大学65450东华大学245170154上海海洋大学90650上海中医药大学55400华东师范大学630440286上海师范大学1401000上海外国语大学956559上海财经大学15010595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5150华东政法大学65500上海体育学院20150上海音乐学院1050上海大学365275248江苏省南京大学885665429苏州大学370275248东南大学72554535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650455342南京理工大学645450337江苏科技大学90650中国矿业大学1020740555南京工业大学110750南京邮电大学105750河海大学750525394江南大学430320289南京林业大学120850江苏大学11075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85850南通大学120900南京农业大学640460345南京医科大学100700徐州医学院15100南京中医药大学50350中国药科大学270270243南京师范大学400280252徐州师范大学40300扬州大学1551150浙江省浙江大学137********浙江工业大学330230207浙江理工大学35250温州医学院20150浙江中医药大学35250浙江师范大学85600浙江工商大学40300中国美术学院45350宁波大学45350安徽省安徽大学415310280中国科学技术大学605425276合肥工业大学505355320安徽工业大学50350安徽理工大学105750安徽农业大学135950安徽医科大学55400安徽中医学院30200安徽师范大学130900安徽财经大学90650福建省厦门大学960720468华侨大学105750福州大学335235213福建农林大学1901350福建医科大学60400福建中医学院55400福建师范大学1601100江西省南昌大学870650585华东交通大学50350南昌航空大学45300江西理工大学40300江西农业大学120850江西师范大学1501050江西财经大学85600山东省山东大学155********中国海洋大学445310279山东科技大学1651150中国石油大学(华760560420青岛科技大学65450济南大学55400青岛理工大学50350山东农业大学1951350山东中医药大学55400山东师范大学1451000曲阜师范大学110750山东艺术学院35250青岛大学1651250河南省郑州大学775580523河南理工大学60400河南科技大学80600河南农业大学85600河南大学460345311河南师范大学135950湖北省武汉大学153********华中科技大学17901340871武汉科技大学110750长江大学85600中国地质大学(武745545409武汉理工大学760530478华中农业大学555390352湖北中医学院25150华中师范大学375260234湖北大学8565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380265239武汉体育学院20150中南民族大学55400三峡大学1401050湖南省湘潭大学330245221湖南大学860645419中南大学1285965676长沙理工大学55400湖南农业大学75500中南林业科技大学70500湖南中医药大学15100湖南师范大学495345311南华大学55400广东省中山大学14201065692暨南大学260195176汕头大学20150华南理工大学1030720471华南农业大学3102150广州医学院15100广州中医药大学60400华南师范大学380265239深圳大学65500广州大学50350广东工业大学110750广东外语外贸大学55400南方医科大学70500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大学340255230桂林工学院30200广西医科大学35250广西师范大学95650广西艺术学院1050海南省海南大学355265239重庆大学1195835626重庆邮电大学90650重庆交通大学55400重庆医科大学90650西南大学730545491四川外语学院45300西南政法大学80600四川省四川大学178********西南交通大学1185830623电子科技大学755530397西南石油大学105750成都理工大学110750西南科技大学125850西华大学60400四川农业大学395275248成都中医药大学70500四川师范大学2201550西华师范大学1401000西南财经大学340240216成都体育学院45350西南民族大学100750贵州省贵州大学400300270贵阳医学院45300遵义医学院15100贵州师范大学55400云南省云南大学310230208昆明理工大学1451000云南农业大学45300昆明医学院30200云南师范大学85600云南民族大学25200西藏自治区西藏大学957063陕西省西北大学355265239西安交通大学900675507西北工业大学750525394西安理工大学135950西安电子科技大学905635476西安建筑科技大学80550西安科技大学100700西安石油大学35250陕西科技大学90650西安工程大学95650长安大学48033530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820620465陕西师范大学340240217西安外国语大学80550西北政法大学35250西安美术学院15100兰州大学870650520兰州理工大学50350兰州交通大学110750甘肃农业大学100700甘肃中医学院1050西北师范大学210145132西北民族大学50350青海省青海大学13510090青海师范大学25150青海民族学院20150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大学235175158宁夏医科大学151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大学315235212新疆农业大学75500石河子大学270200180新疆医科大学30200新疆师范大学35250专业学位推免名额4001705101806022019517510802017518013052530200303015454540255351055557050125560801202002353530305401055 25 75 15 35 15 30 4055 10 45 115 10 25 10 1070 35 50 20 115 250 35 245 15 35 10 90 10 10 25 20 15 0 25 25 10 10 3075 25 10 205 185 7540 190 30 5 105 130 20 10 20 15200 295 325 215 40 20 75 25 15 190 40 30 45 10 15 5 5 90220 95 180 195 195 25 280 35 30 225 110 35 35 0 30 180 305 150 120 10100 10 5 10 25 10 10 10105 180 150 15 30 40 15 10 40 25240 30 100 55 20 15 50 220 15 15 10 35 45 25390 135 50 200 20 15 15 60 15 45 35 10 40 2525 115 40385 450 35 25 200 230 165 10 115 20 115 5 15 3585 215 320 15 25 20 5 150 15 355 65 5 310 95 5 20 115 15 15 35 15 2085 10 10 3059025 185 15 20445 355 225 30 35 40 20 120 20 65 40 100 10 25100 15 5 15 80 45 15 10 25 52590 225 225 40 270 25 30 10 25 30 145 200 100 25 10530 5 65 1535 10 560 5 80 25 70 10 10。
(教学厅〔2017〕8号附件)新增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确认工作实施
新增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确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新增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 ··简称“新增推免高校”)申报确认工作,保证新增推免高校质量和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根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增推免高校申报确认工作要全面贯彻国家教
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高
校办学行为是否规范为重要依据,以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
量为核心指标,以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水平、学校管理和社
会服务能力等为基本要素,引导高校不断巩固人才培养中心
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
究生招生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第三条新增推免高校申报确认工作坚持“综合评价、
择优选拔、统筹兼顾、公平公正”的原则,着力构建保证推
免质量、激发高校活力、强化省级统筹、服务改革发展的常
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1。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XX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优秀应届本科生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免试是指被推荐人不需要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接收是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团委、纪委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具体负责全校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过程监督和结果审核。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录取两个环节,推荐环节工作由教务处牵头,接收录取环节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校纪委监察处、学生事务处、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及相关学院共同参与。
第三章推荐原则与范围第六条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学校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 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开展青年人才选拔新机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本科毕业生选择攻读硕士学位,以提高自身知识水平和竞争力。
然而,目前硕士研究生招生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复试环节的冗杂,选拔机制的单一等。
为了更好地挖掘优秀人才,推动高等教育改革,我们有必要推行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政策,特别是对应届本科毕业生。
本文将从具体实施、推行的意义以及相关政策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具体实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一项重要的选拔措施,旨在发现并培养潜力出众的青年人才,尤其是那些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毕业生。
具体实施该政策时,可采取以下步骤:1.设立推荐通道:各高校应设立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通道,以便毕业生和学校能够方便地进行推荐和申请。
2.选拔标准:制定详细的选拔标准,包括学术成绩、科研能力、竞赛获奖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以确保选拔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3.专家评审:通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团队,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的录取名单。
4.公示结果:将最终录取名单在学校的官方网站上公示,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推行的意义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行对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整个高等教育系统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对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能够让他们直接进入硕士阶段的学习,免去了繁琐的复试环节,更好地发展自己的学术能力和科研潜力。
其次,推行该政策有助于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通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能够更好地发挥本科阶段的人才培养作用,有效利用资源,强化学术氛围,提升学术水平,为培养更多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后,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行对于优化招生机制、推动高等教育改革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北京交通大学保研—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工作实施办法
10.9 上午 10:00-12:00
10.9 下午 2:00-5:00
导师
专业 课笔 试
综合 面试
地点 见理 学院 二楼 公示 栏 地点 见理 学院 二楼 公示 栏
请提前 15 分钟到达考场,考试科目如通知 请提前 15 分钟到达考场,携带面试登记表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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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保研—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工作实施办法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北京交通大学 2015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 (/cms/item/1911/),为选拔优秀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并使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公开”,制订本程序和办法。 一、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学院招收推免生的专业及人数 学院招收推免生的专业及计划人数,以北京交通大学公布的理学院 2015 年推免生招生目录为准。具体网址: /cms/item/1922/ ,最终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二、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复试专业课笔试部分(总分 150 分) 1.数学类:数学分析+高等代数综合卷 2.物理学类、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激光原理综合卷 3.化学类: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综合卷 4.生物类:分子生物学或生物物理学任选其一 三、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资格审核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 10 月 8 日全天-10 月 9 日上午 11:00 前到理学院 7208 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携带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 1 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北京交通大学 2015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 1); 4.如果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着等)、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 和复印件; 5.直接申请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还须提供《个人陈述表》(附件 2)、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 副教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家推荐信》(附件 3); 6. 申请硕士研究生且有意继续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者(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在申请表中确认后签署《硕博一体化 人才培养协议》,最终录取后协议生效。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 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注:由于资格审核时需要填报导师,建议各位考生复试前与导师联系。 四、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复试综合面试部分(总分 200 分) 1.综合面试按学科专业组织,由该学科的教授、副教授组成综合面试小组。 2.综合面试包括英语水平考核(50 分),专业综合考核(150 分),重点考核考生英语水平及对本学科的专业理论知 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 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面试小组面试后,经组内讨论,给出综合面试成绩。 五、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拟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择优进行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推免资格最终确认 学院对复试合格的考生会在研招网上通知考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通过系统进行确认“待录取”后,确定 接收。,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者,学院将不给予该考生保留接收资格。 七、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体检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推免生在拟录取前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拟录取。考生参加复试前后可北京交通大学校 医院(每周一、三、四早 8:00-9:00 空腹到保健科办理,容量有限!)或北京市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 时间较长,为不耽误待录取,考生可在复试前自行去体检。考生将体检报告交回学院,且体检合格者方可拟录取。体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为了提高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充分调动本科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一)推荐对象推免生对象为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遴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勤奋学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前3学年已获得学分不少于120,平均学分绩点居本专业年级前40%。
(三)优先推免条件符合上述遴选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免:1.在三类以上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2.获得国家级学术科技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第一、二完成人)。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并合格结题。
前40%内的具体排名方式由院(系)自行制定,并公布实施。
专项计划的推免方案由相关部门或定向委培的单位制定。
二、推荐程序学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有关领导任组长,教务处、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室、学生处、校团委、教授代表等为小组成员。
各院系推荐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1.院系制定推免实施细则(包括院系遴选领导小组、遴选条件、专业分配指标和排名方法及优先推免项目、各项目优先等次等),推免实施细则公示,并报学校审核通过后执行。
2.院系公布学生排名。
3.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先向院、系提出申请;各院、系推荐小组(由院长或系主任、主管教学院长或系主任、本科生导师,书记和辅导员等人员组成,凡与被考核者有直系亲属关系者,必须回避)依据公布的排名等额确定推荐名单、公示名单,并报学校。
3.学校公示,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名单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
4.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报名、志愿填报等工作。
三、推荐的名额学校推荐的名额不得超过国家教育部下达的限额数,各院系具体分配名额见当年的推荐文件。
01(2011)46号关于印发《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学校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用于从 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免试攻读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免 试攻读研究生的选拔条件、程序等由学生处另行发文公布。
六、取消推荐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 (一)大学期间受到行政警告(含)以上处分者或政审不合格 者; (二)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者;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优良者; (四)体检不合格者; (五)有其他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 七、附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工业大学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三)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北京工业大学文件
工大发〔2011〕46 号 ———————————————————————————
关于印发《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为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处、直属单位,后勤集团、投资公司: 现印发《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研究生
的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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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荐办法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志愿(学科及研究方向), 班主任初审后提交书面意见; (二)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根据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进行复 审,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学生所在学院组织院级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研 究生名单,经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公示后报学校批准 并公布。 五、其他推荐 (一)对于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科技竞赛前三名(或特等奖、 一等奖)的学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指《中国科技期刊引证 报告》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和国外学术刊物) 上发表论文的学生(已被正式录用,署名单位为北京工业大学)、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学生(专利权人 为北京工业大学),如按智育积分排序未能获得所在学院推荐、但 已完成前三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前四学年)教学计划规 定的学分,则可经学生本人申请、3 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所在学院批准后向教务处直接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校将从 当年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总名额中拿出 5%左右的名额,经专家评 审,单独择优选拔。
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
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
1、我校设置的基本奖助学金由助学金和奖学金两部分组成。
对于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基本奖助学金。
(1)助学金包括基本助学金和助研津贴,用于补助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
(2)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2、奖助年限:本科毕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最长为五年。
其他博士研究生最长为四年。
3、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1)国家助学金拨款范围内的每生每月1750元;国家助学金拨款范围外的每生每月1500元。
(2)助研津贴由导师承担。
享受奖助学金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应完成导师规定的助研工作,具体要求及管理办法由导师确定。
导师承担助研津贴的最低标准见表1。
对于直博生、本硕博连读学生,导师提供2至5年级的助研津贴。
4、奖学金奖励标准如表2所示。
表2 博士奖学金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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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
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为规范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工作,更好地激励学生开拓进取、奋发成才,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特制定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学校每年按一定比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本校或外校免试攻读硕士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具体分为:攻读本校或外校硕士学位、专项攻读本校硕士学位(其中包括“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和“专长人才”三种)、直接攻读本校或外校博士学位三类。
申请各类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要满足下面的基本条件,同时还要满足各学院提出的具体要求。
各学院的具体要求由各学院公布。
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满足以下要求:(1)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的学生);(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3)品行表现优良,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2.已经取得的学分满足所学专业培养计划正常学制规定的要求,已修的必修课和专业基础及专业选修课程(统称为限选课,下同)成绩合格且不得有因不及格出现的补考或重修记录,全校
性任选课程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1门次;
3.课程成绩(指必修课和限选课的成绩,下同)专业排名入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0%;外语水平满足所在学院确定的具体要求;
4.专业综合排名前50%;
5.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必须经过原定向培养单位的批准;
6.对于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后参加国际交流项目且在国外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学院参照以上条款的精神,考虑在我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国外学习情况确定基本条件。
二、申请专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一)申请“保留学籍任辅导员”或“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的基本条件
1.除课程成绩排名要求为前50%外,其他条件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相同。
2.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并符合学校的相关要求。
(二)申请“专长人才”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除课程成绩排名要求为前50%外,其他条件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相同。
有SCI、EI检索论文或在国家级、国际级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基本条件可酌情放宽。
2.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一类学术刊物(以校科技处认定的刊物为准)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或在
制作类或方案设计类学科竞赛中获市(部)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申报国家创造发明专利获得批准;或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成果学分一次性获得4学分及以上。
(三)按“专长人才”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1.按培养计划的要求所修必修课成绩合格。
2.在国际级学科竞赛中取得一等奖或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成果学分一次性获得7学分及以上者。
三、申请推荐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1.必须符合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2.课程成绩进入专业排名前10%;
3.本科阶段各门课程成绩合格,按专业培养计划所修的各类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
4.本科阶段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且表现突出或获得奖励或在本专业的学科竞赛中取得市(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
5.申请外校者所申请的学校应为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
6.申请者所学外语语种须符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外语语种。
四、工作流程
1.成立校、院两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免试攻读本校或外校硕士学位和专项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的组织工作;推荐直接攻读本校或外校博士学位的组织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实施操作。
2.符合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研究生院和学院推免领导小组优先选拔。
3.符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学生按攻读本校或外校硕士学位、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和专长人才分类提出申请。
4.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具体操作办法在满足基本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学生中分类确定初步入围人选,并在全院学生中公布。
5.各学院在确定初步入围人选后,首先将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保留学籍任辅导员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和审核意见统一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参加面试答辩人选。
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对以上学生组织面试答辩,优先确认推荐资格,并在全校学生中公示。
没有获得专项推荐资格若条件满足仍可继续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校或外校硕士学位。
6.各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对每一个初选入围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特别考查学生的创新意识、科研动手能力以及在课外科技活动和学科竞赛中取得的成绩,结合基本条件和综合面试成绩择优选拔。
7.各学院按学校分配名额确定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和后备推荐学生名单,并在本院学生中公示,同时,获得攻读外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学生联系接收学校(要有接收学校出具的正式接收函)。
8.获得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专项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必须按研究生院的规定参加推荐免试研究生的
复试和体检,获得攻读外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学生按接收学校要求办理。
9.各学院根据复试和体检的结果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名单,经汇总后上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受理申诉。
10.公示结束没有异议的学生即最终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11.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必须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报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所报学校和专业必须与已经确定的录取学校、专业一致,否则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12.已经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但在其后学习过程中出现不及格或毕业设计没达到优或良的,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1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14.已经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又报考其它院校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规定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