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手册(2013版)》

合集下载

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级学生《学生手册》知识测试试卷复习过程

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级学生《学生手册》知识测试试卷复习过程

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 2 0 1 3 级学生《学生手册》知识测试试卷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2013级学生《学生手册》知识测试试卷考试形式:闭卷系别:_________ 班级: 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 分数:一、填空题(每空0.76分,共80分)1.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____________ 。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应当提前履行________ ,否则按_________ 处理。

学生在开学后_________ 内无正当理由未注册的,由学生所在系部予以退学警示,至 _________ 仍未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2.学生一学年所学课程考核不合格学分达到__________ 学分(含_______ 学分),或者入学后所学课程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到 ___________ 学分(含________ 学分)者,给予留级警示。

累计次留级警示者应予留级处理。

学生一学年所学课程考核不合格学分超过_______ 学分(含学分),或入学后所学课程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到 ____________ 学分(含 _________ 学分)者应予留级。

3.对学生课程学习的质和量,采用__________ 与_______ 相结合的方法来衡量。

绩点计算方法如下: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凡完成并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求,经学院审核准予毕业,获得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满足毕业时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 __________ ,必修性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与限选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_____ 及以上等相关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5. 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一)(四) _____ ;(五) ________ ;6. 无故旷课者,视情节给予以下处分:7.凡违反考试纪律或考试(考查)作弊者,给予以下处分:违反考场规则,视情节给予以上处分;考试(考查)作弊者。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正式版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正式版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2013年8月版)目录学生管理篇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P2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P6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P7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P10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班级管理办法》P11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P14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教育百名校园之星评选办法(试行)》P168、《关于实行学生评优等“一票否决制”的暂行规定》P179、《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信息员制度》P1810、《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P181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诚信行为评价细则(试行)》P191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倡导文明校风,实行“四个禁止”的暂行规定》P201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军训工作暂行规定》P211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郊游活动的几项规定》P221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暂行办法》P221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的若干规定》P2317、《关于规范校园内学生募捐活动的规定》P2418、《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室管理规定》P2419、《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P2520、《中共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党校管理规定》P262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P272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团体(俱乐部)管理办法》P29教学管理篇2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试行)》P302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P342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辅修专业的管理规定》P35学生资助篇2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362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3728、《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3829、《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P3930、《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特困补助暂行办法》P403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及优秀学生评选办法》P413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P43心理健康篇3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P453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制度》P463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咨询原则》P47安全管理篇36、《关于贯彻<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P4837、《关于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P4938、《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P5139、《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全管理规定》P5340、《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管理规定》P584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P584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火灾紧急疏散自救逃生原则》P604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防火防盗安全制度》P60就业创业篇4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办法》P604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P614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办法》P644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P66◆学生管理篇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地工学部2013级新生学生手册考试试题

地工学部2013级新生学生手册考试试题

地质科学与工程学部2013级新生《学生手册》考试试卷班级学号姓名分数一、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1.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下列学时者:达10学时者,给予处分;达40学时者,给予处分;达60学时者,给予处分;达80学时者,给予处分。

A.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记过B.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学籍C.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D.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2.在学生宿舍中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吹风、电饭煲、固体暖手宝、电热杯、电炉等违章电器,如拥有或使用A.第一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二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B.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C.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D.第一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二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3.学分绩点是对学生学习质量的考核,学分绩点按照课程成绩进行核算。

夏雨同学期末正常考试英语的成绩是89分,那她的该科绩点应该是;冬梅同学英语补考成绩是89分,那她的该科绩点应该是。

A.3.0;3.0B.3.9;3.0C.3.0;1.0D.3.9;1.04.学生,将取消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该门课程成绩按0分处理A.课程考试时,迟到15分钟以上者B.该门课程迟到早退6次或者旷课3次及以上者C.该门课程不按时交作业累计达两次者D.因特殊原因经批准不参加实践教学环节者5. 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学杂费的学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学年将不予注册B.学校承认其此后的学习资格,但其后所修课程成绩不予记载C.仍可以借阅图书资料D.可以暂时拖欠学费、住宿费一年6.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凡动手打人者给予警告处分;致使他人轻伤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B.参与打架或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导致事态扩大并造成后果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C.纠集他人或者参与打人或打架者,使其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D.请人或雇人实施打人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伤害后果给予开除学籍处分7.下列所述情形中,不需要换领或者补办学生证的是A.学生因转专业、转班离开原班级的B.学生证中“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失效不能识读的C.学生证自行涂改、破损严重或者遗失的D.学生家庭所在地发生变化,需要更改乘车区间的8.对于学院评选奖学金制度,下列行为哪项是可以考虑获得奖学金评选资格的A.学年内违纪并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B.有违法行为并受到治安警告和罚款以上处理者;C.学年内考试成绩出现不及格情况者;D.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考查课程通过,无不及格者;9.对于学生请假,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A .请假在3天及以内的,由辅导员批准即可B.请假在3天以上5天以内的,需分团委书记批准C.请假30天以上需由学院院长签署意见D.学生因病请假,要有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10.下列关于学生重新选择专业的说法,错误的是A.所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可以申请重新选择专业;B.本专科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不允许重新选择专业;C.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不允许重新选择专业;D.高考文科考生不得转入艺术类、理工类专业,艺术类考生不得转入文科类、理工类专业,理工类学生也不得转入艺术类、文科类专业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校训代表着校园文化和教育理念,是人文精神的高度凝练。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2013年8月版)目录学生管理篇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P2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P6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P7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P10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班级管理办法》P11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P14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教育百名校园之星评选办法(试行)》P168、《关于实行学生评优等“一票否决制”的暂行规定》P179、《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信息员制度》P1810、《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P181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诚信行为评价细则(试行)》P191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倡导文明校风,实行“四个禁止”的暂行规定》P201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军训工作暂行规定》P211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郊游活动的几项规定》P221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暂行办法》P221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的若干规定》P2317、《关于规范校园内学生募捐活动的规定》P2418、《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教室管理规定》P2419、《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P2520、《中共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党校管理规定》P262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P272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团体(俱乐部)管理办法》P29教学管理篇2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试行)》P302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P342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辅修专业的管理规定》P35学生资助篇2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362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3728、《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3829、《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P3930、《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特困补助暂行办法》P403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及优秀学生评选办法》P413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P43心理健康篇3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P453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制度》P463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咨询原则》P47安全管理篇36、《关于贯彻<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P4837、《关于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P4938、《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P5139、《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全管理规定》P5340、《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管理规定》P584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P584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火灾紧急疏散自救逃生原则》P604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防火防盗安全制度》P60就业创业篇4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办法》P6045、《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P614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办法》P644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P66◆学生管理篇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013级学生学生手册模拟试卷

2013级学生学生手册模拟试卷

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2013级学生《学生手册》知识模拟试卷系别:___________专业班级: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一、填空题1.每学期开学时,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应当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在开学后两周内无正当理由未注册,由学生所在系部予以__退学警示____,至第四周仍未注册的,按___自动退学____处理。

2.根据我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考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五级制记分。

五级制到百分制的换算方法为: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0分。

百分制与五级制换算方法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0-59分。

3.根据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或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民主评议小组,负责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具体认证标准设为:(一)A类:家庭收入低于家庭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属于特殊困难,(二)B 类:城镇低收入家庭(以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不高于柳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为限)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作为界定标准,月人均纯收入低于80元),维持日常基本生活困难,(三)C类:因主要供养人遭遇重大疾病、家庭遭到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属于突发事件特殊困难。

申请此类的学生需出示当地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

4.纪律处分的种类由轻至重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5.学生一学年所学课程考核不合格学分达到学分10学分(含10学分),或者入学后所学课程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达到学分15学分(含15学分)者,给予留级警示。

累计两次留级警示者应予留级处理。

天津职业大学学生手册(2013年版)

天津职业大学学生手册(2013年版)

目录1、天津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1)2、天津职业大学考场守则 (10)3、天津职业大学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 (11)4、天津职业大学关于学生奖励资助工作的意见 (12)5、天津职业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 (15)6、天津职业大学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20)7、天津职业大学学生资助办法(试行) (24)8、天津职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27)9、天津职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程(试行) (29)10、天津职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实施细则(试行) (32)11、天津职业大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的实施细则(试行) (35)12、天津市职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 (37)13、天津职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程(试行) (45)14、天津职业大学学生考勤管理规程(试行) (51)15、天津职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细则(试行) (52)16、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58)17、《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65)18、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71)19、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74)20、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75)2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78)22、天津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84)23、天津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8724、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90)25、天津市人民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管理暂行办法 (93)26、天津职业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 (95)27、天津职业大学学工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 (97)28、天津职业大学学籍变动流程图 (99)29、天津职业大学各院系专业划分 (100)30、天津职业大学联系地址及公交车路线 (102)31、天津职业大学地理位置图 (102)天津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2013级学生手册测试试卷(答案)

2013级学生手册测试试卷(答案)

《中山大学学生手册》知识测试卷姓名院(系)专业学号评分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1个选项是正确的)(每题2分,共9题)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哪些种类为主。

(ABCD )A校内行政管理助理 B教学助理 C科研助理 D后勤服务助理 E生活管理助理2、学生休学,一般以()年为期,因病经校医院提出意见,学院(系)批准后,可连续休学,但累计不得超过()年。

(C )A一、四 B二、四 C一、三 D二、三3、用工单位在设定岗位的工作量时既要考虑工作需要,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

原则上,每个学生每周不超过()小时,月平均上岗工时不超过()小时。

(B )A 9、60B 8、50C 7、40D 6、304、中山大学助学金的种类有:(ABC )A 国家助学金B 学校助学金C 捐赠助学金D 个人助学金5、《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中规定设立的个人奖励项目有:(ACDE )A 优秀学生奖学金B 优秀共青团员C 单项奖励金D 捐赠奖学金E 优秀毕业生奖6、按照《中山大学勤工助学工作评优细则》,学校设立的荣誉称号有:( ABD)A“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学生) B“勤工助学先进工作者”(教师)C“勤工助学优秀单位“ D“勤工助学先进单位”7、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可知,学生申请贷款时除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外还需要提供的材料是:( ABCE )A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B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C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D 所获过的奖励证书E 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8、《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对违法、违规、违纪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ABCDE )A 在违纪过程中,主动有效地制止事件(事态)发生、发展B 主动交待错误事实,承认错误C 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或者提供重要证据、线索,能主动提供情况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D 在集体违纪事件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且事后积极配合事件调查E 被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事件9、《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ACEF)A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B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C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D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E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填空题 (每空0.5分,共34分)1、中山大学的校训是(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

浙大2013年学生手册题库答案

浙大2013年学生手册题库答案

浙大2013年学生手册题库答案第一篇:浙大2013年学生手册题库答案1:未报名可以修读辅修专业对 2:各专业确认选拔标准全校统一错3:大一上25学分大一下30学分大二上7学分退学警告错 4:跨校修读课程成绩他校修读本校审核予以承认对5:学校可以对人才需求发展变化学生同意时可以调整学生专业对6: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在校最长年限由学校规定对 7:休学学生应班里手续离校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享受在校学生待遇错8:不得在学校宗教活动对9:适当方式实行考勤无法参加不必事先请假错10:无故缺课1/4不得参加期末考核错11:应征参军学校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对12:未经请假连续2周不参加教学活动应予退学对13:提前毕业申请在预计毕业前2学期提出逾期不办理对14:辅修双专业注册该专业学生优先对 15:辅修专业资格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错16: 毕业时没有完成辅修专业可以申请旁听形式修读所缺课程对17:不及格者有2次补考机会错18:补考及格按照60分计入成绩单注明补考重修后按照实际得分计入对19:因故因病不能参加实习需提交医院证明;实习期间请假未经带队老湿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否则按照旷课处理对20:实习教学成绩考核分考试考察两种,均采用5级记分制錯 21:跨校教学活动有关情况详尽告知家长取得书面回执对 22:学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不得超过在校年限一年錯23:自修整门课程或部分内容可以申请免听不交作业不需要参加实验课程考核错24:主修专业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错25:招生时确认主修方向定向委托培养特殊招生不予专业确认对26:与我校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的学校修的的课程可申请转换我校课程对27: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9-10月进行对28:外设奖学金原则相在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和单项奖学生中评定对29:违反校规收到处分没有奖学金评奖资格對30:申请励志奖学金不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错31:4年制无偿资助额不超过3.2万人民币包括无息贷款不超过4.8万对32: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毕业后自付利息对33:没有按照还款期限数额归还助学贷款的学生违约行为载入系统对34:困难补助分为学费临时困难专项3种错35: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在受助学金的学生第二年开学后需要填写小结表对36:所有奖学金的奖金可以兼得错37:毕业论文(设计)主要环节包括blablabla 对38:同学家参加二课累计获得3分乙同学6分都视为4学分二课学分对39:SRTP学生原则上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为主blablabla 对40:思想品德的评价通过纪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实施若一致則按照紀實不一致對紀實進行調整錯 41:一等奖学金比例3%奖励金额6000 错4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困难生可以申请获得助学和励志奖学金错43:成绩单记载原始学分成绩系统内部照转换后的成绩计算绩点对44:参加学校礼仪文化交流宣讲满一年可获得1分二课分数对 45:国奖外设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可以见得错 46:大一新生不能评任何奖学金錯47:申报纪实和宿舍纪实分别占纪实评价结果50% 錯48:知识水平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是单项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對49:学业评价结果可作为评奖评优推荐对外交流面试研究生等主要依据对50:对外交流课程学分认定转换分两次完成错51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 52 受处分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本学年内可以评定奖学金:错处分决定应有选择的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错 54 动手打人未伤他人的给予警告处分錯违章用电、用火、用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错 56 尚未完全失去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实施违纪行为的:錯盗用他人名义冒领他人财物的,除返还冒领的钱物外:对 58 在进行科学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情节较轻者:错 59 处分决定送出后,学校将采取适当方法在校内予以公布:对 60 学长辅导计划主要在一年级学生中实施:对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中的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一年按12个月计):错我校困难补助分为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三种:错对于无正当理由故意拖欠学杂费的学生,学校可以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对“文明寝室”在评比时,“免检寝室”优先:对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是学校评选“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之一:对推荐到外校而未被录取的学生,若再报考浙江大学研究生:对67 优秀学生干部要求“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错 68 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会被载入校志:错在违纪行为的调查过程中,如实陈述错误事实,检查认真深刻:錯学生如将学生证和校徽转借他人使用或送人,或一人使用两个学生证:对未经批准,在学校内组织、代理旅游业务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诈骗公私财物4000及以下的,给予警告处分:错浙江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中,学费补助申请金额不超过4800元:对浙江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中,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一次金额不超过2000元:对在寝室内将水倒入垃圾桶中属于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对 76 学生每年注册…次;分别安排在:2,秋春;旷课;2;注册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主修专业课学分绩点;主修专业课程学分;5.0,0重修课程…学分绩点统计;…选重复课程:不列入体育不计入…或…者可以申请缓考:因病住院,急诊留院观察主修专业确认分…和…两个阶段:大类内主修专业预确认跨大类主修专业确认大类内主修专业预确认第一学年五月初 __未知__跨大类主修专业确认第二学年10月中旬81 学生在读期间出现一个长学期…不足…学分的:12二82 学生主修专业预确认时;党申请人数低于专业容量…%时:90 90 90学校规定;学生必须修读不少于…学分的外语类课程:7 1 84 学生应于开考前…分钟进入考场:15 20 30为能在学制年限内顺利完成学业;建议学生每一选课周期选读…学分:25 15 40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 87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与退学的88 学满…以上退学的学生,肄业:1学年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90 新生应凭…和有关证件:学校录取通知书(信息应与身份证相符)书面形式附有相关证明 2周91 学校实行…学期制:4 春夏秋冬两长无故不参加生产劳动、军事训练,按每天…计算旷课时间:4学时实验、实习环节缺课累计超过总学时数:1/3政治理论课、…等必修实践环节不得申请自修:体育课实验课军事训练毕业论文缓考课程的成绩一般按:期末考试卷面课程原任课教师96 学生主修专业确认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入学……:一年后两年内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应由…申请:本人因病因生育 1年 98 学生在读期间出现一个长学期中学分不足…给予…;累计学分达到…除外:12 退学警告 20在读期间学满三年;或的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分不足…;应予退学:80退学学生应在退学决定书送达后…:一周不得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需要申请学位者;应由…:本人 2 所在院系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论:缺考不通过 0计入 103 学生被退学警告后;后续学期学分修读良好…:20 104 学校对学生修读主修专业课程情况进行毕业审核,对所获…总学分少…学分以内:15 15 结业结业我校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1 16一个长 5参加“3+1”项目的学生需完成并达到:总学分主修专业教学计划95%各类奖学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冬学期:下学期108 __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

2013年《学生手册》考试试卷(含答案)

2013年《学生手册》考试试卷(含答案)

一、填空题1、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要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否则按旷课对待。

对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退学处理。

P922、休学的学生须办理休学手续方可离校,学校予以保留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待遇。

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复查不合格的,应予退学。

p963、请假三天以内,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4--7天由学院院长批准,7 天以上由学校主管部门批准。

P1824、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 元,吉林省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P149\p1535、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此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P1576、综合测评成绩不在班级前 1/3 的,无资格参评一等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达不到班级前10% 的无资格参评“三好学生”;达不到班级前20% 的,无资格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等单项奖或荣誉称号。

P1467、警告处分的影响期是 3 个月,记过处分的影响期是 9 个月。

P1058、本科学生学年累计4门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所得的学分低于该学年应修学分的四分之三,或在校期间累计5门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学校给予学业警告。

P969、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p10510、学生因考试作弊违纪的,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记,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不准成参加正常补考,可以申请重修。

p93\p9411、凡故意殴打他人一律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他人伤害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P11712、在重点防火单位、场所擅自使用明火,造成公共隐患,不听劝告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引发险情、事故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P11413、擅自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异性或者在异性宿舍留宿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屡次违反的,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软件系学生手册之综合测评最新修订(2013年9月)

软件系学生手册之综合测评最新修订(2013年9月)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系学生综合测评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广州大学华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其宗旨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积极引导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细则是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守则》和《广州大学二级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结合本院实际制定的,目的是对华软学院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评估,体现我院对学生教育和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第三条综合测评的内容由品德表现、学业表现和综合能力三个单项分构成,综合测评成绩由品德行为表现分、学业表现分和综合能力表现分三个单项分构成,在综合测评成绩中分别占15%、65%、20%。

第四条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素质最主要的依据之一,各年级同专业的学生按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优、评奖和毕业生推荐工作。

第五条我院综合测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准确、简便易行的原则,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对学生管理的规范化。

第二章品德表现测评第六条品德表现分由基本分、附加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计算公式为:品德表现分=基本分+附加分-扣分。

该项得分乘以15%后计入总分。

品德表现基本分的最高分为80分。

(一)政治表现1、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最高分6分)。

2、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教育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最高6分)。

3、政治上上进心强,自觉向党组织靠拢,能按照党章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最高7分)4、明辨是非,对不良现象不附和,同时敢于提出批评或纠正(最高7分)。

(二)道德修养1、讲文明礼貌、举止文雅、仪表端庄,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和生活习惯;不讲粗言,不抽烟,不酗酒,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宽容待人(最高6分)。

西南大学学生手册

西南大学学生手册

西南大学学生手册西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目录西南大学概况 (1)西南大学精神 (4)西南大学校训 (6)西南大学赋 (7)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9)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19)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29)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33)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40)西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41)西南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 (51)西南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56)西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61)西南大学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62)西南大学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奖励办法 (64)西南大学侯光炯奖学金评选条例(修订稿) (67)西南大学先正达农业科技教育奖学金评选办法 (69)西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70)西南大学学生申诉与处理办法(试行) (76)西南大学关于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8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84)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87)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91)西南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95)“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学生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97)西南大学“明德奖”实施办法(试行) (100)浙商银行西南大学助学公益金管理办法 (106)西南大学新疆少数民族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暂行办法 (109)西南大学何康农业教育助学金评选办法 (112)西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 (113)西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118)西南大学关于减免困难学生学费的办法 (122)西南大学关于毕业生鉴定工作的意见 (124)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126)西南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 (136)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140)西南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143)西南大学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处理办法 (145)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证管理暂行办法 (150)西南大学辅修/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 (152)西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管理暂行办法 (155)西南大学国防生选拔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167)西南大学国防生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177)西南大学国防生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 (188)西南大学国防生军政素质考核办法 (194)西南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规定 (197)西南大学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试行)200 西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 (204)西南大学“含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208)西南大学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 (213)西南大学学生宿舍住宿管理办法(试行) (217)西南大学学生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暂行) (223)西南大学概况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

2013新生学生手册考试复习题

2013新生学生手册考试复习题

2013级新生《学生手册》考试复习题一、填空题:1、每学期开学时,学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持学生证到校报到、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处理,请假一般不超过__两周___。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未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学生须缴清所有费用或已办理了相关___助学贷款、缓缴学费___等手续并获得批准,注册方生效,并取得当学年学籍。

3、获得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的同学操行评定必须为_优秀____;获三等奖学金的同学操行评定必须为___良好____以上。

4、我校校内奖学金的评选每学期进行一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

5、学生违纪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6、留校察看一般为一年,如察看期间有进步表现,可按期解除察看。

但这并不意味着撤消处分,处分仍然存在;只有处分错了才有“撤消”一说。

7、新生如因为家庭困难或家庭出现意外,系部可以让该生申请办理绿色通道,然后通过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或其它资助方式交清所申请的缓交金额。

8、对毕业后自愿到广西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三年以上的学生,国家将对他们采取代偿资助政策。

9、我校就业指导中心的地址:一号教学楼北面楼办公区2楼。

我校心理中心地址:1栋教学楼1409教室旁。

10、学生课程期评成绩不及格者,但未达到试读和退学规定的,可重修。

11、考生须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

12、留校察看时间一般为一年。

察看期间再次违反纪律应受到处分的,视情节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3、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作息规定,按时就寝,熄灯后晚归达 3 次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14、每学期无故旷课超过50学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5、学校严禁在学生寝室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寝室留宿,情况特殊者须向管理部门报告,违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16、学生如果对学籍处理或处分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处理或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北京交通大学2013年《学生手册》相关修订情况介绍

北京交通大学2013年《学生手册》相关修订情况介绍

修订内容
原始条款
修订后条款
一类文艺活劢优秀奖学金:
一类文艺活劢优秀奖学金:
在学校组织的校级文艺比赛和学校 在学校组织的校级文艺比赛和学校 组织参加的省市及全国的文艺比赛 组织参加的省市及全国的文艺比赛 ⑦文艺活劢 优秀奖学金
中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中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集体项目为主创人员戒主要演出 (集体项目为主创人员戒主要演出 人员)。奖励金额100元—500元 人员)。奖励金额500元—1000元/
劢优秀 奖励金额300元/人•学年。 500元/人•学年。 奖学金 在校级正式体育比赛中破校纨录者 在校级正式体育比赛中破校纨录者奖 奖励金额300元/人•学年。 事类体育活劢优秀奖学金: 奖励金额200元/人•学年。 励金额500元/人•学年。 事类体育活劢优秀奖学金: 奖励金额300元/人•学年。
修订的相关内容已请法律顾问审查,已报学生工作委员会、 校长办公会认论通过幵印制完成。
一、修订文本14个 事、重点修改情况说明
修 订 文 本 14 个
1、《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觃定》(重点修改) 2、《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不成绩管理办法》(一般修改) 3、《北京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觃定》 (重点修改) 4、《北京交通大学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重 点修改) 5、《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重点修改) 6、《北京交通大学学生违纨处分觃定》(重点修改) 7、《北京交通大学校内申诉管理办法》(重点修改) 8、《北京交通大学学生收费管理办法》(一般修改) 9、《北京交通大学勤工劣学管理办法》(重点修改)
未受过纨律处分的本科一年级戒事年 级(具体由各学院按与业的课程设置 而定)学生均有申请参加一次转与业 考核的机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 生转与业将受限。 2.按照艺术类与业招生办法录取的学生, 丌得转入非艺术类与业; 3.按照国防生、企业定向、贫困地区与 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 生,丌得转入其他与业;

北京交通大学2013年《学生手册》修改情况汇编

北京交通大学2013年《学生手册》修改情况汇编

2
3
4
5
6 《北京 交通大 学考试 管理规 定》
交通大 学考试 管理规 定》 7
第三章 违 上网查看答案的; 纪、作弊 4.在试卷、答题纸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的认定 5.涂改他人试卷姓名占为己有的; 6.其他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 (说明:原第二十二条严格规定对“考试严重作弊”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 处分。拟修订的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将原第二十二条的内容分为两 档:第二十七条所描述的情节均定性为“考试严重作弊”,一般给予留校 察看处分并取消学士学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二十八条所 描述的情节均定性为“考试严重作弊”,主要涉及替考情节,严格给予开 除学籍处分。)
评选。此项奖学金与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奋进奖学金不兼得。
13
社会实践 优秀奖学 金
在军政训练、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勤工助学和完 成重大活动任务等各类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荣 誉的学生。奖励金额200元/人•学年,按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评选。
1.在军训中表现突出,获得本年度“军训优秀学生干部”或“军训优秀个 人”荣誉称号,“军训优秀学生干部”按不多于参评人数的3%评选,“军 训优秀个人”按不多于参评人数的8%评选,奖励金额300元/人•学年。 2.以成员或个人身份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表现突出的学 生,按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评选,奖励金额300元/人•学年;参加第一课堂 教学实践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论文在正式刊物发表或调查报告有参考价值 的学生,按不多于参评人数的5%评选,奖励金额300元/人•学年。 1.在省部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中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非主 力队员降一级奖励),奖励金额1000元/人•学年;获四至六名者,奖励金额 500元/人•学年。 在校级正式体育比赛中破校纪录者奖励金额500元/人•学年。 学年内同时获得多项成绩的,以一项最好成绩参评;级别由体育部认定。 2.积极组织学校的各种学生体育健身活动,为学生体育健身活动作出突出 贡献的学生,奖励金额300元/人•学年,按不多于参评人数的2%评选。此项 奖学金与社会工作奖学金不兼得。 1.在学校组织的校级文艺比赛和学校组织参加的省市及全国的文艺比赛中 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项目为主创人员或主要演出人员)。 奖励金额500元—1000元/人•学年;级别由校团委认定。 2.积极组织并参加各类学生文艺活动,对校园文化、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工 作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奖励金额300元/人•学年,按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评 选。此项奖学金与社会工作奖学金不兼得。 第三十三条 宿舍文明奖学金 1.宿舍文明奖学金分为一类宿舍文明奖学金和二类宿舍文明奖学金; 2.本学年在学校“五星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中连续两次获评为五星级文明 宿舍的宿舍成员有资格申请一类宿舍文明奖学金,奖励金额3000元/宿舍• 学年,由各学院申报,学生工作处认定; 3.本学年在学校“五星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中一次获评为五星级文明宿舍 的宿舍成员有资格申请二类宿舍文明奖学金,奖励金额2000元/宿舍•学 年,由各学院申报,学生工作处认定。 奖励金额:5000元 奖励金额:3000元

学生手册2013-1

学生手册2013-1

学生手册深州市第一中学学生处2013.09办学目标办规范加特色学校塑优秀加特点教师育合格加特长学生管理理念依法治校以德施教校训崇德笃行甄综尚新校风团结勤奋严谨求实教风敬业爱生严谨育人创新学风尊师守纪协作诚信勤奋深州市第一中学德育领导小组组长:刘侃(校长)副组长:魏建补(副校长)李德(副校长)李建文(副校长)翟燕(副校长)张青海(副书记)成员:办公室:陈劲松(主任)杨永顺(副主任)赵华(副主任)、李丹静教导处:刘景太(主任)、杨云响(副主任)高玉威、王大胖、徐珊、古玉双、张艳春学生处:张运良(主任)王秀辉(副主任)、刘英超(副主任)温连权(副主任)、刘聚洲、寇旭、康浩、孟效谦、张丽丽研训处:张馈珍(副主任)刘宝珍(副主任)刘志明、、宋运雪、崔雪琴、王艳年级主任及全体班主任目录深州市第一中学简介………………………………………………………………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深州市第一中学安全领导小组……………………………………………………深州市第一中学安全教育及措施…………………………………………………学生紧急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学习纪律十条………………………………………………………………………生活纪律十条………………………………………………………………………教学楼管理条例……………………………………………………………………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实验楼管理条例……………………………………………………………………学生纪律管理暂行规定……………………………………………………………十项严禁违犯的纪律………………………………………………………………卫生制度……………………………………………………………………………深州市第一中学升旗制度…………………………………………………………早操、课间操要求及规则…………………………………………………………班级量化评比标准…………………………………………………………………纪律量化细则………………………………………………………………………学生两操管理量化记分标准………………………………………………………餐厅秩序管理条例…………………………………………………………………卫生管理量化计分…………………………………………………………………出入校门、进宿舍楼规定…………………………………………………………班主任工作职责……………………………………………………………………学习成绩量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标准………………………………………………学生会简介…………………………………………………………………………优秀学生奖金颁发办法……………………………………………………………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细则…………………………………………………………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实施方法………………………………………………《学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细则》说明…………………………………………关于在校生非正常交往问题………………………………………………………关于学生带手机、小灵通上学问题………………………………………………。

2013级学生手册修改

2013级学生手册修改

2013级学生手册修改注:修改处加框P7P8 P8 齐、合格后方能参加期末考试,具体情况由各开课教学单位决定。

实习、课程设计、大型作业、毕业设计(论文)及各种实践环节的成绩评定,按照《天津工业大学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一条凡必修课、限选课考试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原则上应申请重考。

实践、实验环节应申请重修。

具体参见《本科生补考、重考、重修管理规定》。

任选课考核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可选修其它课程。

学生需重修的课程如因课程变动,下一年级不再开课或课程教学内容变动较大,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修读方案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后,可修读相应课程替代。

第二十三条学生因病、因公不能按期参加课程考核,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申请缓考,并附有关证明,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方可缓考,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缓考者参加该课程的补考考第二十五条考核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记分。

各种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艺术类相关课程、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等科目可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

总评成绩应为不及格。

实习、课程设计、大型作业、毕业设计(论文)及各种实践环节的成绩评第二^一条凡必修课、限选课考试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可申请一次重考。

|实验、实践环节考核不及格可申请重修。

具体参见《本科生补考、重考、重修的规定》。

任选课考核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可选修其它课程。

学生需重考F修的必匚| 修、限选课程如因教学计| 划变动,下一年级不再开课或课程教学内容变动较大,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修读方案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后,可修读其他相关课程替代。

第二十三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申请缓考,并附有关证明,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方可缓考。

缓考者参加该课程的补考考第二十五条学生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记载。

各种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艺术类相关课程、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等科目可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手册(2013版)》第三节处分第九十三条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第九十四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九十五条给予违纪学生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决定,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给予违纪学生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学生工作处,经学生工作处复查核实后,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学生因学习或考试作弊应受纪律处分者,由教务处按以上程序处理。

第九十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八)在留校察看期间又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

第九十七条有从事非法社会、政治、宗教活动的,泄漏国家秘密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组织、策划或参与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学校的管理秩序,从事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二)张贴、投递、散发大小字报、反动传单,以及通过其他途径散布反动言论,传播谣言,混淆视听,制造混乱;(三)组织、成立、加入非法社会团体或组织,从事非法活动;(四)组织开展未经批准的社会政治、学术活动或举办未经批准的沙龙、俱乐部等;(五)违反学生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未经批准的学生社团并开展活动,出版刊物,或以合法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反社团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六)在学校进行宗教、迷信活动;(七)泄漏国家秘密,造成后果。

第九十八条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一)挑衅他人,引起事端或激化矛盾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二)组织、策划、雇佣、唆使他人打架造成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三)先动手打人者,给予记过处分;致他人伤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四)后动手打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致他人伤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五)互殴者,给予记过处分;致他人伤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六)持械打人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七)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为他人作伪证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八)为打架提供凶器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九)因饮酒而引发打架斗殴或酒后无故打人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因打架伤害他人而受处分者,要负担被伤害人的部分或全部医疗及护理费、误工费等。

第九十九条偷窃、诈骗公私财物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一)盗窃、诈骗价值在 50元以下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二)盗窃、诈骗价值在 50元以上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三)为盗窃作案提供信息、工具,掩盖证据,提供伪证,窝赃、销赃、分赃等活动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四)故意毁坏,价值在 100元以下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五)故意毁坏,价值在 100元以上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六)故意损毁校园广播电视、电话、网络等通讯线路或设备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七)故意毁坏公共图书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故意毁坏孤本、原版外文图书或其他学术价值较高的图书资料情节恶劣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因犯有偷窃、诈骗公私财物而受处分者,所偷窃、诈骗的财物应全部退赔;因破坏公私财物而受处分者,要照价赔偿。

第一百条实施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行为,给予相应处分。

(一)凡有酗酒、赌博、吸毒行为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二)着装不整进入公共场所或在公共场所活动,不听劝阻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三)乱扔杂物,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四)在校园或公共场所行为不检,有碍风化,不听劝阻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五)在校园内有骚扰、窥视、调戏、侮辱他人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六)在宿舍内留宿异性或到异性宿舍住宿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七)发生不正当性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八)涂写勾画污秽内容或观看、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九)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相关管理规定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十)制造或使用假证件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十一)参与传销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十二)占位两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屡次违反者,给予记过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学校有关安全制度,不听劝阻的,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禁止使用明火的场合使用明火,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不听劝阻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二)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电炉、液化器灶、电热器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三)占用宿舍公共空间,堆放个人杂物或经营性物品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四)因过失造成火灾事故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五)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经劝阻无效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六)私自到水库、塘坝游泳,不听劝阻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七)对晚归学生,进行通报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八)对夜不归宿学生,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累计两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九)在学生公寓(宿舍)内饲养宠物且不听劝阻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十)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一百零二条无故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或擅自离校的,给予相应处分。

(一)一学期累计达到 10学时或擅自离校 2天者,给予警告处分;(二)一学期累计达到 20学时或擅自离校 4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一学期累计达到 30学时或擅自离校 6天者,给予记过处分;(四)一学期累计达到 50学时或擅自离校 10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三条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一)学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考试违纪,终止考试,本场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记过处分:1、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不按监考教师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的;2、私自调换座位,或不按监考教师要求到指定位置就座的;3、旁窥、交头接耳、打暗号、做手势的;4、未经监考教师许可擅自离开考场的;5、未经监考教师许可私自传递物品的;6、在试卷或答题纸(卡)上做标记的;7、不服从监考教师所发出的考试指令的;8、考试结束仍继续答卷的;9、将试卷带出考场的;10、经认定的其他违纪行为。

(二)学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或考试成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作弊,终止考试,本场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1、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3、交换试卷的,或抄袭他人答案的;4、夹带、传递、抄录考试规定以外的书籍、笔记、小抄等资料的;5、经评卷教师认定答案雷同的;6、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加分的;7、经认定的其他作弊行为。

(三)学生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组织作弊,胁迫他人作弊的;作弊后仍不听劝阻的;威胁监考教师的;严重影响考场秩序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一)违纪后,经教育仍不承认错误、态度恶劣的;(二)曾受到记过及以下处分,再次违反学校规定应受到纪律处分的;(三)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质违纪行为,未经处理的;(四)分别实施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同种性质违纪行为,未经处理的。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分:(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情节较轻,行为实施后主动承认且认错态度好的;(三)情节较轻,及时制止并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四)一贯表现好,偶尔违纪且认错态度好的。

第一百零六条纪律处分程序及管理(一)在违纪事件的调查过程中,要充分听取、重视当事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违纪学生要对违纪事件的起因、事件经过、自己在事件中所承担的责任、对违纪事件的认识态度,以书面的形式如实写清,并签字按手印。

(三)对于学生违纪事实认定清楚的,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原则上一个月内做出处分决定;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的,原则上三个月内做出处分决定。

情况复杂的,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期。

(四)处分(处理)决定生效后,由学院将处分(处理)决定和处分(处理)通知书送交本人;无法直接送交的,学校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实行送达(包括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

处分(处理)通知书一式三份,学生、学院、学校各存一份。

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需报山东省教育厅备案。

(五)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山东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从处分决定或者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六)学生处分(处理)材料(含调查笔录、证人证言、自我检查、处分(处理)决定等)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处分(处理)决定应及时归入学生档案。

凡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取消当年“三优一好”及奖学金评定资格,并应在该生的学年鉴定中有所体现。

(七)学生受纪律处分后,一年内如能严格要求自己,各方面表现优秀,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批准,自处分之日起不再影响一年后的“三优一好”及奖学金评定。

(八)留校察看一般以半年或一年为期,毕业班学生可适当缩短察看期。

受留校察看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考察,察看期满确有悔改和有显著进步表现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批准,可按期解除留校察看处分,学校下达解除留校察看处分决定,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