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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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处罚细则

公司处罚细则

篇一:《公司行政处罚细则》公司行政处罚细则情节描述及处罚金额一、轻度过失:犯有下列之一过失的,按处罚金额处理,情节严重的或未特别注明处罚金额的,可按所犯过失的轻重并处警告或记小过的处罚。

(50-200元)1、上班时间未按规定佩戴统一胸卡,商务人员未着正装,,穿背心拖鞋、过于暴露的衣裤及不合形象的奇装异服,仪表不整者;10元/次2、不按规定,交接班或交接工作,未造成后果者;10元/次3、上班时间看报或阅读与业务无关的书集;或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打瞌睡、聊天、聚众闲谈,高声喧哗、吵架等影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10元/次4、擅离岗位,懈怠工作,情节较轻微;10元/次5、服务态度欠佳,经常受投诉;10元/次6、未经组织人同意,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课程/会议/集体活动;20元/次7、上班时长时间(5分钟以上)接听/拨打私人电话;10元/次8、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长途50元/次9、以工作之名外出办理私人事务50元/次10、值班时睡觉20元/次11、代打卡,代他人打卡及被人代打卡者。

50元/次/人12、探听或谈论他人收入,或将自己的收入泄露与他人;100元/次13、未经允许私自外借或浪费公司物品;20元/次14、无特殊原因或未经许可,在非进餐时间用餐;10元/次15、自用电脑未设置有效的保密的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10元/次16、自用电脑及相关设备未按公司规定,下班后关闭电源10元/次17、在办公室内利用电脑玩游戏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20元/次18、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专用设备挪作他用,或将公司物品作其他不正确用途未酿成后果; 50元/次19、违反公司规定,私自更改公司数据或设备信息等,情节与后果较轻微。

10元/次20、不按公司规定的相关制度或流程处理业务,情节与后果较轻微;10元/次21、因粗心大意或工作散漫,影响工作进程或造成失误,情节较轻微;10元/次22、对自己不良行为的改正建议置之不理,或以沉默行为抵制劝告;10元/次23、对抗上司的工作安排,工作消极怠工,造成不良影响;10元/次24、拒绝公司授权的有关人员的检查;10元/次25、其他相类似的过失,经管理部门或总经理认定为轻度过失者。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政处罚工作,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处罚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员工受到合理、合法的处罚,并确保处罚的决定和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政策。

第三条公司行政处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行政处罚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示、书面警告、罚款、停职、降职、辞退等。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记录和档案,包括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申诉和复核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程序第六条公司行政处罚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公正性和合法性。

第七条对于涉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通过调查取证、听证、调解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

第八条对于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员工,应当依法采取调查取证的方式收集相关证据,如有需要可以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九条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明确处罚的事实、依据、方式、期限和权责。

第十条被处罚员工有权进行申诉和复核,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申诉和复核机制,及时处理员工的申诉请求。

第三章各种处罚措施的适用第十一条口头警示:对于轻微违规的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示方式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书面警告: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以采取书面警告方式进行处罚,并将警告内容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第十三条罚款: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行为,可以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应当合理、公正,并及时告知被处罚员工。

第十四条停职:对于严重违规的行为,可以采取停职处罚措施,并根据情况确定停职的期限和待遇。

停职期间,员工不得参与公司的任何工作活动。

第十五条降职:对于严重违规的行为,可以采取降职处罚措施,并根据情况确定调整后的职位及待遇。

公司处罚制度

公司处罚制度

公司处罚制度公司处罚制度1一、目的: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障集团公司工作秩序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执法公正严明。

2、奖惩适当:执行奖罚中,要做到功奖相称,处罚相当。

3、注重时效:奖励和惩罚必须及时有效;奖励的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激励一批人;惩罚的目的是通过严肃纪律,教育一批人。

三、范围:1、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范围。

2、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直属职能部门、子公司及所属部门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四、管理职责: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考核和过程统计汇总。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责本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3、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过程管理。

五、奖励:1、奖励类别:一般性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加薪、晋升职位等。

(1)嘉奖与一般性奖励:员工在本职工作岗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在本部门内有一定影响。

(2)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按其敬业贡献的影响程度确定嘉奖类别。

(3)授予先进工作者:授与先进工作者属于年终综合评比范畴,按年终评比与奖励规定办理。

2、奖励方式:通令嘉奖,当月奖励1000-2500元;记大功,当月奖励500-1000元或加薪一级;记小功,当月奖励300-500元;嘉奖,当月10-100元;一般性奖励,当月奖励100-300元。

3、奖励原则:以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注重平时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时工作应被记小功一次以上。

4、奖励条件: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由直接主管部门和子公司总经理酌情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予以奖励:(1)、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效的;(2)、积极研究和改进业务流程与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有特殊功效的;(3)、对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或对突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而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减少或免受损失的;(4)、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工作勤奋、本职工作出色的;(7)、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迅速有显著收效的;(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9)、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处罚管理条例

员工处罚管理条例

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三条公司违反本条例的员工实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采用罚款方法,行政处罚分为停止工作(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开除厂籍和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

第四条开除厂籍留厂察看时间为一年,留厂察看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公司所在地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章经济处罚第五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处罚20-50元;1.上班迟到,工作时间提前吃饭、买饭、打瞌睡、串岗、听收(录)音机、看电视、打游戏、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工作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不按规定进行巡检(主要指:生产技术科、材料供应科、安全科);3。

进入工地或安装现场不戴安全帽、未按规定穿戴劳动护具、不系安全带(项目安装、家装);4.车间生产期间,女工未将长发放入工作帽内或穿戴不整齐的;5。

进出厂门拒绝出示证件、骑自行车不下车推行,出厂不按规定办理出门证,携带物品出厂拒绝接受检查,在厂区自行车乱停乱放、二人共乘,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入厂,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擅自入厂;6.未经管理部门批准,带非本公司人员在宿舍住宿;7.早退、迟到、睡岗者(第一次发现);8.损坏花草树木(首次);9.工作时间打闹、大声喧哗,经提醒后仍不注意改正者;10.拾遗不报的;第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罚款100-200元;1.工作时间擅自从事文体娱乐活动(首次);2.因保管不善造成原始记录、台账以及各种原始凭证丢失或损坏(首次);3。

登高或进入缺氧危险场所作业,未办理安全作业票(证)、无人监护、未落实安全措施先作业;4.擅自使用电炉子、电饭煲、电热器等(首次);5.机动车强行闯入厂门。

在厂区无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乱停乱放,违章行驶,擅自进入进行区域;6.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首次违反交通法律相关管理规定的,(如闯红灯、道路逆行、不按规定停车、等等);7。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解读四讲(证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解读四讲(证据)

《工商行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解读(四)行政处罚的证据一、证据的概念和意义二、行政处罚证据的基本特征三、行政处罚证据的分类四、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五、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六、行政处罚证据的审查七、行政处罚办案中询问笔录的制作方法八、在制作询问笔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两个实际问题九、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的收集方法十、复制件的收集方法十一、域外证据的收集方法十二、视听资料和计算机数据的收集方法十三、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方法十四、抽样取证十五、鉴定十六、行政处罚中证据收集存在的问题十七、证据的先登记保存在对证据这部份内容进行解读前,我先讲一个我们直属局前几年的办一的宗案。

这个案子经检科的部份老同事应该都知道。

就是施永淮经销无合法来源商品案。

【案情】二00二年十月八日,分局接群众举报某仓库存放大量走私进口显示屏,即对某仓库检查,现场查获HITACHI、NEC、LG、APTSTAT、SHARP、HOSIDEN、三菱、三星液晶显示屏1901片,SOSIDEN光驱110个,货主为台湾商人施某,现场未能提供该批货物合法来源证明。

分局于同日对该批货物采取强制措施并经立案调查。

经查证认为:施某虽声称该批货物是A 开发区工商分局拍卖物资,但其提交的相关材料显示A开发区分局委托B拍卖拍卖汽车配件一批,清单中未见液晶显示屏和光驱,施某提供的资料与该批货物不符,且无法提供其它合法有效的来源证明。

因此,某工商局认定施某销售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于二00三年四月九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为:“经查明,当事人于2002年4月购进无合法来源证明的HITACHI、NEC、LG、APTSTAT、SHARP、HOSIDEN、三菱、三星等进口液晶显示屏1901片,SOSIDEN光驱110个,准备销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所指的行为,比照《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没收无合法来源进口液晶显示屏1901片、光驱110个。

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仅对违反行政管理制度作出;对公司所有员工适用;
第二条员工违反行政管理制度,由总裁办公室负责处罚;
第三条处罚种类:禁行、书面警告、公司通报、提请解聘;
第四条禁行:员工未按制度规定执行,即可对员工请求事项不予办理;未按制度执行的员工对工作的延误负责;
第五条书面警告:员工违反制度中的规定,由总裁办公室主任签发书面警告;书面警告需送达员工本人;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若员工拒绝
签字,送达人应在书面警告中注明;
第六条公司通报:
1.自员工首次接到书面警告六个月内,累计被书面警告三次,总裁办
公室将对违纪员予以公司通报;通报书将公布员工每次违纪的具体
行为;
2.违反制度,已造成严重的影响或后果;总裁办公室将对违纪员工予
以公司通报;
第七条提请解聘:
1.自员工首次被公司通报一年内,累计二次公司通报,总裁办公室将
提请人力资源部对该员工做解聘处理;
2.严重违反制度并造成恶劣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后果;给公司造成巨大
损失,总裁办公室将提请人力资源部对该员工做解聘处理;
第八条总裁办公室作出的各种处罚文件需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员工调换部门不影响累计;
第十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权、废止权在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

公司对员工处罚的依据

公司对员工处罚的依据

企业是否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相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目前的情形下,如果企业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哪么企业如何处理员工日常工作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且不构成解除合同的行为?企业如何以合法的行为达到罚款的同样目的?对于用人单位能否对劳动者进行罚款在业界是个颇有争议的话题,基本有二种观点:第一种观点:罚款属于公权力,公权力的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只有国家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可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罚款,即体现“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授予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处罚的权利,但此条例已于2008年1月15日废止。

也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处分;即用人单位处罚劳动者于法无据,处罚不具合法性。

第二种观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能否对劳动者进行罚款没有作出禁止,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用人单位可以依据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合法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处理,只要不超过《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各省的《工资支付条例》中当月工资的20%即可。

业界支持第一种观点的居多,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如果无权对员工进行行政处分和罚款,大部分企业的奖惩制度在处罚部分将变为一纸空文;中国现阶段员工职业素养并不高,完全依靠员工的个人操守和自律来维系企业良好的工作秩序是很难办到的。

而且,如果在出现坏事苗头时如果企业不及时进行处置,以示惩戒,其他人就会群起而效之,企业就很难管理。

因此作为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改变原有的思路找到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必然的选择。

基本思路为: 1.避免罚款字眼的出现,罚款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显然用人单位不是合格主体,故不宜适用。

2.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其合法性为《劳动合同法》第四条,除了规章制度所要求的三个要点,处罚时的要点是金额的合理性(所谓合理性是指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与被扣金额的合理对应),且这部分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否则无法被仲裁或法院所支持;如果处罚的金额超出大众理解的合理度时,仲裁或诉讼环节出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对用人单位的行为多持否定态度。

管理制度处罚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处罚管理规定

1 2 3 4 56 7 8 91011 口头告诫员工初次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且未给公司、客户或者他人造成损失的在公司经营场所或者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或者乱扔垃圾,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的办公区内衣着不整、不佩戴工牌的工作时间内玩游戏的存在失职行为,情节轻微且未造成损失的未经上级允许,不参加公司安排的集体活动的违反卫生、消防等管理条例,情节轻微的偷看别人信件、工资条,不经允许私拿别人物品的开会和学习时交头接耳、玩手机、手机铃响,扰乱会场秩序的对客户轻微失礼的虚假报销金额在 100 元以内的罚款 100 元罚款 200 元罚款 100 元罚款 100 元罚款 100 元罚款 100 元罚款 200 元罚款 100 元罚款 200 元罚款 200 元不予报销,另罚款 100 元/12131415161718黄灯192021222324 违反《家园网资金安全管理规定》,未造成损失的受到口头告诫后,再次浮现可受口头告诫的违纪行为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工作流程,但尚未造成严重影响,无人员伤亡及公司或者个人经济财产损失的在公司内部传播不真实或者错误信息,给其他员工造成不良影响,破坏团结的由于疏忽或者非故意行为而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或者其他员工造成伤害的不及时汇报产生的问题、异常情况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造成公司伤害或者事故的过错行为,给公司造成人民币 2000 元以下损失的对待客户不礼貌、不热情受到客户投诉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未经公司允许将公司财物带出工作场所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滥用职权报复处罚员工,或者包庇有违纪行为的员工的旷工一日的或者公司各条例中认定等同于旷工一日的迟到赦免权以外,员工年度累计迟到 10 次以上的在公司范围内争执、调拨离间、造谣生事、辱骂他人的、粗暴对待同事或者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人员的罚款 100 元扣除月度绩效工资扣除月度绩效工资扣除月度绩效工资扣除月度绩效工资扣除月度绩效工资扣除月度绩效工资扣除月度绩效工资扣除月度绩效工资扣除月度绩效工资扣除月度绩效工资扣除月度绩效工资扣除月度绩效工资亮黄灯的员工,一次性核减 1 个月的绩效奖金,并且常委会及各用人部门负责人可以对被亮黄灯的员工进行降职、降级、或者减薪处理,减薪幅度最多 50%252627282930313233343536 红灯员工月度或者季度绩效考核成绩为 C 的,或者对考核分数无故拒不签字的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的员工浮现可亮红灯(解除劳动关系)的错误,公司认为可以减轻处罚的私自篡改已审核定稿的合同文本并提交 OA 审批的合同承办人未将合同提交合同审核部门审核,直接签约虚假报销金额在 100—2000 元以内的虚假报销金额在 2000-3000 元以内的违反《家园网资金安全管理规定》 ,造成损失的从第一次被亮黄灯后一年内再次被亮黄灯(累计 2 次及以上书面告诫)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包括不能胜任工作、有任何违纪行为、入职前患有慢性疾病、传染性疾病、重病绝症、精神疾病而影响正常工作的,或者在求职过程中采取任何欺骗行为的工作态度不认真、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经济损失在人民币 2000 元以上的存在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欺骗、欺诈行为的,如出具假学历、假病假条、提供个人虚假信息等扣除月度绩效工资扣除月度绩效工资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罚款 300 元,并内部通报一次罚款 100 元不予报销,罚款 2000 元不予报销,罚款 3000 元通报批评,罚款 2000 元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被亮红灯的员工或者被亮两次黄灯的员工,公司扣发该员工全年全部绩效奖金,并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373839404142434445464748 连续旷工 2 日(含)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 2 日(含)以上的浮现脱岗行为的迟到赦免权以外,员工年度累计迟到 12 次以上的在公司内无理取闹、打架、要挟他人、有暴力、吓唬、侮辱、诽谤等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以及性骚扰行为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期内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时间在工作区或者办公室内睡觉、吸烟、喝酒、打牌等虚填、虚报人事资料或者业务报表,影响公司做出正确决定或者影响公司业务拒绝签订公司正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任务考核指标变更的,或者拒绝在月/季考核表上签字的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和调动(包括但不限于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不能胜任工作被调换工作岗位等)利用虚假报销材料或者任何财务凭证,获不当利益的盗窃公司或者其他员工财产或者物品的行为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495051525354555657585960 使用公司或者客户的资产牟取私利的违反公司的保密规定,将公司或者与其相关的任何实体的相关信息资料、图纸、备忘录、客户清单、财务报告以及其他所有的书籍文字及实物等商业秘密泄露的未经公司允许受聘于其他任何一家经济组织或者兼职于此外一家经济组织的任何其他故意的,有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或者其他员工财产、利益及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或者与上述行为性质、后果类似的行为的伤害公司或者公司人员、董事、股东及合作火伴声誉的,或者造成经济利益的损失的不按照工作岗位职责描述或者指令履行工作职责、拒绝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领导安排工作,经沟通仍不能完成的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情节严重的拒绝与同事合作,未及时向同事提供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未经公司及本人允许擅自开启同事的私人箱柜、电脑等或者侵占、盗窃公司或者他人财物的因个人过错给其他员工财产或者人身造成伤害的在工作时间摄入毒品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6162636465666768697071 在公司经营场所内销售或者分发酒品或者毒品的在公司内赌博、传播淫秽制品、性骚扰等丢失重要文件,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自行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的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时,拒绝交接工作,或者未按公司要求办结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未交清公司的各类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及财物等员工被亮黄灯后,一年内月度或者季度绩效考核成绩为 C 的利用工作关系收受钱物包括收取他人现金、卡票、有价证券、礼品、吃喝、旅游等,利用职权贪污、收受贿赂、侵占公司财产、私设小金库,以公司资产(资金)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将公司资产(资金)私立账户,侵占、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带客户到其他公司成交不提报业绩不上交佣金(做私单、飞单)私自更改分佣比例、低报佣金、虚构分佣环节骗取分佣佣金等私分佣金行为虚报业绩、虚做考勤考核,骗取工资、奖金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从事伤害公司利益的活动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1、辞退处理,永不录用;2、扣罚当年度全部绩效工资。

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公司行政管理规定》第X条第X款的规定,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调查
核实,对以下员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被处罚人员:XXX(员工编号:XXX)
违规行为:XXX(具体描述违规行为,包括时间、地点、相关证据等)
经调查发现,被处罚人员在上述违规行为中存在明显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和员工的工作环境。

根据公司行政管理规定第
X条第X款的规定,我公司决定对被处罚人员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 处罚内容:XXX(具体处罚措施,如警告、罚款、停职等)
2. 处罚期限:XXX(具体处罚期限,如停职期限、罚款缴纳期限等)
3. 处理依据:XXX(列明相关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的条款)
被处罚人员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应严格按照上述处罚内容和期限执行,如
不服从处罚决定,将依据公司规定予以进一步处理。

同时,我公司将对被处罚
人员的行为进行记录,作为日后考核和评价的依据。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XXX
公司章程:XXX
公司地址:XXX
公司联系电话:XXX
日期:XXX。

公司罚款制度怎么做公司处罚制度如何制定

公司罚款制度怎么做公司处罚制度如何制定

公司罚款制度怎么做公司处罚制度如何制定公司罚款制度怎么做根据国务院《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员工违纪罚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员工月工资的25%劳动法关于公司罚款的最新规定关于公司“罚款”制度,原先作为“惩罚”依据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于2008年1月15日被废止,公司实际上已经失去处罚权,只能通过绩效考核制度的扣分机制达到“处罚”的效果。

因为“处罚权”相当于一种行政权力,需要法律的授权,否则企业不得行使。

具体建议如下:(1)人事制度中不宜出现“处罚”、“惩罚”、“罚款”的条款,无法律依据。

(2)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区分违约、经济损失赔偿和绩效考核减分的不同情形,具体做法如下:a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违反“公司提供培训费用而约定服务期约定”以及“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的员工,要求其承担违约金。

b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员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金额,在每月工资20%的范围内予以扣减。

c 除上述两款外,员工若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的,公司根据不同的情形,予以绩效考核减分,最终根据考核分数核发工资。

初步建议如下:公司将员工每月工资的20%作为考核工资,若考核满分,将核发全额考核工资;若有考核减分,将考核工资按照一定考核分数予以核发工资,最多可扣减全额的考核工资。

企业能实行罚款制度吗,企业如何制定规章制度可以呀,你只需要列明因为什么罚款和罚款具体金额就行但是注意,项目别太多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是否可以对其员工罚款?不可以对其罚款,因为企业无权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实施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的机关,才能依法定程序和权限,对违法者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

而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废止后,企业行使处罚权的依据不复存在,如果企业仍将罚款作为对员工的惩处办法,可能面临相关条款被认定无效,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或者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一系列风险。

公司管理制度罚款合法么

公司管理制度罚款合法么

公司管理制度罚款合法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公司管理制度中的罚款条款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除或者无理由扣发员工的工资。

因此,公司在制定罚款规则时,必须确保其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罚款的金额应当合理。

如果罚款金额过高,超出了员工的承受能力,或者与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不成比例,那么这样的罚款条款可能会被认为是不合理的。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应当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设定相应的罚款标准,并且这一标准应当在员工入职时明确告知,并得到员工的认可。

罚款的程序也应当公正透明。

公司在执行罚款时,应当有明确的证据支持违规行为的存在,并且给予员工足够的申辩机会。

任何罚款决定都应当经过公正的审查程序,并有书面记录留存,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制度中的罚款条款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在特殊情况下,如员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违规,公司应当酌情考虑是否适用罚款。

同时,对于屡次违规的员工,公司可以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如警告、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执行罚款时,应当避免一刀切的做法。

对于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员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同的罚款标准。

例如,对于基层员工而言,小额罚款可能已经构成较大负担;而对于高层管理人员,相同的罚款金额可能并不能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

公司在制定和执行罚款制度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企业文化和员工心理。

过于严苛的罚款制度可能会导致员工的不满和抵触情绪,从而影响团队的凝聚力和工作效率。

因此,公司在制定罚款条款时,应当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取得广泛的共识。

公司管理制度中的罚款条款在合法的前提下,还需要考虑合理性、程序公正、灵活性以及与企业文化的契合度。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罚款制度既能有效维护企业的管理秩序,又能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和谐共赢。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的行政处罚管理。

第三条公司行政处罚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公司行政处罚应依法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违规行为人。

第五条公司行政处罚委员会是公司最高行政处罚决定机构,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审议、决定行政处罚,确保处罚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违纪处罚第六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的员工,将被给予相应的违纪处罚。

第七条违纪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记过、降职、解职等措施。

第八条在违纪调查过程中,应进行听证,将调查结果和相关证据材料交由违纪人员本人进行认证,并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作出相应的违纪处罚决定。

第九条违纪处罚决定应当依法书面通知违纪行为人,并告知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条违纪行为人对违纪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违法处罚第十一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员工,将被给予相应的违法处罚。

第十二条违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行政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第十三条违法处罚决定应当依法书面通知违法行为人,并告知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违法行为人对违法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第十五条违规行为人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六条违规行为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公司行政复议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

第十七条公司行政复议委员会应在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行政复议申请人。

第十八条违规行为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公司应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开展复议和诉讼工作,并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和协助调查等。

第五章处罚程序保障第二十条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经过审议并记载审议情况,确保决定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对员工罚款合法吗

公司对员工罚款合法吗

公司对员⼯罚款合法吗在我们现实⽣活当中,有很多⽤⼈单位都有奖惩制度、考勤制度,这其中当然也有关于罚款的规定。

那么公司对员⼯罚款合法吗?下⾯店铺⼩编为⼤家整理了这⽅⾯的知识,欢迎阅读!⽤⼈单位⽆权对员⼯做罚款处理。

⼀、公司对员⼯罚款合法吗1、罚款是否合法,⼀看公司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看规章制度是否合法。

如果公司没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作出处罚是没有依据的,是违法的。

2、公司不是⾏政执法机关,没有罚款权限。

所谓的罚款其实是对⼯资的扣除,如果公司有明确制度规范,员⼯违反了公司的制度,⽤⼈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为进⾏⼀定的处罚。

3、按照我国《⾏政处罚法》规定,劳动法上的⽤⼈单位不是⾏政执法机关,⽆权对职⼯的违法⾏为进⾏罚款。

所以,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进⾏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4、根据《⾏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罚款是⾏政处罚的种类之⼀,只能由⾏使国家⾏政权⼒的⾏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使⾏政权⼒的机构⾏使。

⼆、我国法律上的罚款规定(1)罚款的主体是⾏政主体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个⼈都有罚款的权⼒,也不是所有的⾏政主体都有罚款的权⼒,只有那些经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政主体才有罚款的权⼒。

⽽我们现实中的很多不具备上述特征的组织⾏使罚款的权⼒的就是在违反法律规定。

(2)罚款的对象只能是⾏政管理相对⼈特定的⾏政主体⾏使罚款的权⼒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其只能对⾏政管理相对⼈进⾏,任何组织都不能对其所属的成员进⾏罚款,具有罚款权⼒的特定⾏政主体也不例外。

(3)罚款的原因只能是针对违反⾏政管理法规的⾏为罚款的本质是⼀种⾏政处罚,这⼀性质决定了罚款只能是针对违反⾏政管理法规的⾏为。

⽽对其他⾏为,即使是违法⾏为也不能进⾏罚款。

在我们的现实⽣活中出现的名⽬繁多的罚款,⼤多数是针对⾮违反⾏政管理法规的⾏为⽽实施的罚款。

⽤⼈单位违反规定罚款这么办个⼈的罚款是劳动法明令禁⽌的⾏为,如果真遇到要求罚款的公司,职⼯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公司处罚制度(最新)

公司处罚制度(最新)

公司处罚制度(最新)处罚分为警告、留用察看、开除三种。

1、警告对有下列行为但不足以辞退的员工分别给予警告处分:(1)违反劳动纪律,月计迟到、早退在4次以上,年计20次以上的;月计旷工在2次以上,累计5-15天的;一年内出现2次无病请病假的;无理取闹、吵架、打架、消极怠工、弄虚作假等影响生产、工作、经营和社会秩序较严重的;(2)不听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荣誉损失,使他人生命遭受危害或经济财产遭受1000元以上损失的;(3)工作不负责任,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经常达不到标准要求,完不成任务,经常浪费原材料、能源,损坏工具设备,对公司管理造成较大影响或对公司信誉和经济造成较大损失的;(4)不讲信用,不执行规定,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恶意串通,骗取公司或他人利益,使公司或本部门经营管理、声誉、经济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大损失、损害的;(5)犯有其他在公司或社会上影响较大错误的。

(6)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

员工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所在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研究决定后,给予警告处分,处分记入公司档案,同时根据影响轻重和经济损失大小给予500元以上经济罚款。

2、留用察看对有下列行为但不足以开除的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半年至二年的处分:(1)对受警告处分二次以上(包括二次);(2)聚众打架或打架过程中首先动手打人或引起事端或用凶器类器具打人,情节较严重的;(3)故意破坏生产、工作秩序,侵害或损坏公司财物等,情节严重的;(4)贪污、受贿、赌博、诱导或逼迫下属或他人代交罚款等,任何一项价值在500元以下第一次的;(5)利用职权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6)对领导的批评处理进行打击报复的;(7)阻碍公司重要工作、活动顺利进行的;(8)其它违法乱纪情节重于警告处分,但不够开除条件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相关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写出留用察看的处理报告报公司总经理研究批准后,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行政处罚,是指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四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 警告;2. 记过;3. 记大过;4. 留职察看;5. 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1. 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依法依规进行;2. 严肃认真,宽严相济,注重教育;3. 事前预防,事后纠正,强化管理。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执行第六条对员工的行政处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七条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1. 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违规事实;2. 对违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3. 拟定行政处罚决定,并告知被处罚员工;4. 被处罚员工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5. 人力资源部作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并通知被处罚员工;6.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核。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期限:1. 警告:不超过6个月;2. 记过:不超过12个月;3. 记大过:不超过18个月;4. 留职察看:不超过24个月;5. 解除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解除与终止第九条行政处罚期间,员工表现良好,可提前解除或终止行政处罚。

第十条行政处罚期间,员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前解除或终止行政处罚:1. 主动承认错误,积极改正;2. 在行政处罚期间内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3. 对公司作出突出贡献。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企业罚款管理制度

企业罚款管理制度

企业罚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运作效率,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的要求和制度制定。

第三条企业进行罚款管理必须保证合法合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严禁以违法违规手段进行管理操作。

第四条公司须建立健全罚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进行落实。

第五条公司对罚款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修正和完善。

第二章罚款管理基本原则第六条公司罚款管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合法合规经营。

第七条罚款管理应以预防为主,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八条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不得有人情特权干扰。

第九条对罚款处理工作要建立健全完整的档案和记录,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十条公司应加强员工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第三章罚款管理范围及标准第十一条公司罚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违法违规经营等。

第十二条罚款标准应依据具体违规行为的轻重和员工个人情况综合考虑。

第十三条罚款处理应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不能随意扩大或减轻处罚力度。

第十四条对于涉及到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公司必须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罚款管理程序第十五条罚款管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认定、处罚方式选择、处罚决定落实、处罚结果通知等。

第十六条违规行为发现应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和认定。

第十七条违规行为认定应有具体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据。

第十八条处罚方式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不能随意扩大或减轻处罚力度。

第十九条处罚决定落实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及时通知被处罚人。

第二十条处罚结果通知应做到明确、具体、合理。

第五章罚款管理监督与评估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罚款管理的监督机制,推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对罚款管理工作进行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修正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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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明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实力,使公司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特制定《公司行政处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1. 公司视主观恶性程度、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对员工
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犯有下列行为以外的过失而受到处罚);
2. 处罚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3. 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
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罚;
4. 本规定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一、处罚种类
依据过失情节轻重,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记过、辞退等(以上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

2、 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

对于出现下列情
形者,公
司将依据本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口头警告处罚:
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窜岗或做工作范围以外的事情;
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工作期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在非吸烟区吸烟,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从事娱乐活动;
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损失的;
对收到的请示、报告无故一日不答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若故意超期不答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给予行政记过处
罚;
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待办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若故意拖延完
成待办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行政记过处罚;
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直接主管人员或上级领导
的工作安排的;
对公司其他人员或外部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服务
的;
公开谈论薪资收入或询问他人薪资收入的;
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给予警告处罚;
其他应给予警告处罚的行为。

注:累计两次及以上口头警告处罚将给予行政记过处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行政记过处罚
过失损耗、毁坏公司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故意损耗、毁坏
公司公共财物的,给予辞退处罚;
制造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恶意中伤同事或公司其它部门员工
的;
月累计旷工一天(含)以上三天以下的,给予记过处理;
发现其他员工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
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的;
一年内受到3次及以上警告处罚的;
不搞好工作团结,结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或者谋取小团体利益
的;
直接主管对下属人员营私舞弊等行为隐瞒、包庇或不举报的;
因操作失误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员工工伤的;若蓄意导致
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员工工伤的;
公司认为其他应该予以记过处罚的行为。

注:累计两次及以上行政记过处罚给予辞退处罚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辞退处罚:
玩忽职守,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给公司造
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伤亡事故的;
渎职或因其它原因,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过失泄露公司商业、管理及其他机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或
故意窃取公司商业、管理及其他机密信息的;
煽动罢工、怠工或挑拨劳资关系的;
应聘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的;
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包括回扣或馈
赠);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或具有习惯性违章行为的;
凡旷工连续超过3天(含)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天(含)的;
盗窃公司或同事财务,经查明属实的;
未经授权泄漏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利用公司名义的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发生任何刑事案件;
虚报冒领、隐瞒事故实情、谎报情报、诬陷他人的;
依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可接受
(<60分);
其他公司认为应予以辞退的行为。

三、经济处罚标准:
1、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取消年度绩效奖金。

2、违反本规定者应当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处罚程序规定
1、处罚程序
由公司行政部提出处罚意见,经其部门领导确认、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向受处罚人员送达处罚通知单,纳入人力资源部留档,记过(含)以上的处罚3日后在公司OA系统上公布处罚结果。

2、救济途径
在公司行政部提出处罚意见后、公司公布处罚结果前,受处罚人员有权向公司申请调解,调节不成或调解超过15日的,仍按原决定执行。

备注:1、本制度自颁布或修改后公示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附录I 员工违纪罚款条例
序号违纪事项处罚金额
1着装、仪表不符合规定;50元/次
2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内的;1元/分钟
3未在指定区域吸烟者;50元/次
4乱扔垃圾不爱护公共卫生者,未将垃圾放至公共垃圾
堆放处;
20元/次
5未保持个人办公区域整洁、卫生(含公共值日区域卫
生);
20-200元/次
6不按统一化文件标准收发邮件、打印文件者;20元/次7在上班时间食用早餐,零食等;50元/次8办公电话用于私事者;50元/次9未经允许,登陆他人邮箱,复制他人电脑中资料;50元/次10浪费办公用品、日常耗材(如:打印纸、垃圾袋);20元/次11私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20元/次12在工作时间利用聊天、玩游戏、微信代购;50元/次13工作时间饮酒或喝含酒精饮料;50元/次14未经核准,擅入仓库、机房或其他禁区者;50元/次15在办公场所喧哗、跑动、吵架、动手打人者;100元/次16私自拆装电脑软硬件;100元/次17私自转借、复制公司钥匙;500元/次18侵占、浪费公司资产、公物者;1000元/次
19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传播虚假信息;
1000元/次 情节严重者应承担相关法律
责任
20泄露公司及客户业务信息,违反有关信息安全规定;
1000元/次 情节严重者应承担相关法律
责任
2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及员工利益造成较大损
失;
200-2000元/次
情节严重者应承担相关法律
责任
22在网络上观看、下载、发布、传播有损国家利益或不
健康内容;
200-5000元/次
情节严重者应承担相关法律
责任
23部门主管分配文字性工作,从网页上直接下载简单修
改,未经思考者;
1000元/次
情节严重者应承担相关法律
责任
24由于部门或员工之间沟通不到位,导致工作未能按时
完成;
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惩罚金
额视情况而定
25其他违反公司日常办公秩序或规章制度行为。

视情况而定
行政处罚单编号:日期:年月日部门:
姓名职位
罚款原因
罚款金额
备注
部门主管签字行政部主管
签字
总经理签字
注:1、经济处罚将计入当月工资中。

2、如对处罚有异议,请于处罚单下发三个工作日内向人事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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