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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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下称“《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侵权责任法》主要解决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所引发的责任承担问题,它对包括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专利权、继承权等一系列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提供全方位保护,其中许多内容是法律上第一次做出明确规定,对保障人权,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侵权责任法》作为在调整权利或利益被侵害后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其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哪些权利或利益应当受到保护。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该条关于“民事权益”的规定有多层含义,以下对其中的重点部分予以详解:一、民事权益是指公民或者法人在民事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下称“权利”、“利益”)。

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利益有两层含义,首先是指权利的具体内容,其次是指独立于权利但仍然受到民事法律保护的财产或人身利益(利益的第一层含义与权利无明显区别,本文不分别讨论,本文中利益指第二层含义)。

二者的联系在于权利是利益的基础和前提,利益是权利行使的结果。

区别在于权利由法律明确承认,利益未必有法律的明文承认,对于利益的保护通常需要根据不同的案情予以分别处理。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了其保护的是“民事权益”,则表明《侵权责任法》突破了权利的界限,将利益也纳入了保护范围,有利于在当今纷繁复杂的社会发展中,为民事主体提供全面的法律适用依据,将“有法可依”方针落到实处。

二、《侵权责任法》第二条列明了十八项民事权利,基本囊括了民事部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正式承认并具有对世性特点的绝对权。

高中政治选修二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高中政治选修二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 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 俗。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5.人身权
(4)共有关系: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8.他物权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1)用益物权 ①含义: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②种类: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 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名称 名誉权
权利内涵
名誉权是自然人、法人 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其 名誉享有的人身权利
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 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 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 人的荣誉。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 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③著作权的保护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 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 侵权。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 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 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著作权保 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 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我国民事权利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事权利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事权利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引言我国民事权利制度是指保障公民和法人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法律体系。

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我国民事权利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财产权利保护1. 财产权的性质财产权是公民和法人依法享有并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了财产权的种类和内容,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

2. 所有权保护所有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利,它包括对自己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面的权力。

我国通过建立健全土地所有制制度、房屋所有制制度等来保护公民和法人的所有权。

3. 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公民和法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可以通过订立合同来约定自己财产权的行使方式和限制条件。

我国《合同法》对合同自由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在科学、文化、技术创造等方面享有的权利。

我国通过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三、人身权利保护1. 生命权保护生命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之一,它包括生存权、健康权和身体完整权等。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并通过刑法等法律来惩治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

2. 健康权保护健康是公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条件之一,我国通过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体系,提供医疗服务,加强公共卫生工作,保障公民的健康权。

3. 人格尊严保护人格尊严是公民享有平等自由的基本前提,我国通过加强法律保护,打击人身侮辱、诽谤和侵犯隐私等行为,维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4. 婚姻家庭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是社会基本单位,我国通过建立婚姻法、家庭法等法律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幸福。

四、争议解决机制1. 法院审判我国设立了各级人民法院来审理民事案件,并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

简述民事权利的基本内容

简述民事权利的基本内容

民事权利的基本内容
一、权利人享有权利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一种利益或资格。

权利人享有权利,就意味着他可以依法享受权利带来的利益或好处。

例如,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知识产权人对自己的智力成果享有著作权、专利权等。

二、权利人行使权利
权利人行使权利,是指权利人通过一定行为来实现自己的权利。

例如,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式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债权人可以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来行使自己的权利。

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权利人履行义务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相互关联,权利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例如,所有权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应当依法纳税、支付费用等;知识产权人在行使自己的著作权、专利权等时,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如果权利人不履行义务,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权利人承担责任
如果权利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如果所有权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侵
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知识产权人在行使自己的著作权、专利权等时,如果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民事权利的分类简答题

民事权利的分类简答题

民事权利的分类简答题
民事权利的分类是指根据不同的内容、性质和法律规定,将民事权利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个人的权利和
财产的权利两大类。

首先是个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人身权利,即个人享有的与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荣誉等相关的权利,如生存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

第二,人格权利,即个人享有的与人格尊严、自由、隐私等相关的权利,如自由权、隐私权、婚姻自由权等。

第三,人身自由权利,即个人享有的与人身自由相关的权利,如人身自由权、人身安全权、迁徙自由权等。

第四,人民幸福追求权,即个人享有的通过合法途径追求幸福的权利,如婚姻、家庭、子女教育权等。

其次是财产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财产权,即个人依法享有的与财产、财产利益相关的权利,如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

其次是债权,即个人享有的依法获得其他主体给付义务的权利,如合同债权、侵权债权等。

还包括知识产权,即个人享有的知识创造和创新成果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或法律保护,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除了个人的权利和财产的权利之外,还有一些特殊权利,如公益诉讼权、继承权、人身损害赔偿权等,这些权利因其特殊性而独立存在。

总而言之,民事权利的分类是根据内容、性质和法律规定将其划分为个人的权利和财产的权利两大类。

个人的权利涵盖了人身权利、人格权利、人身自由权利和人民幸福追求权等方面;而财产的权利包括了财产权、债权及知识产权等方面。

除此之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权利。

这样的分类有助于明确和保护公民的权利,并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摘要:一、民事权利概述二、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1.财产权2.人身权3.知识产权4.婚姻家庭权5.继承权正文:一、民事权利概述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权、继承权等。

我国民法规定,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1.财产权财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财产利益的权利。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股权等。

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物的直接支配权,如所有权、用益物权等。

债权是指权利人依法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股权是指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

2.人身权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

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人身权是人格权的一部分,旨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尊严和名誉。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相关的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旨在鼓励创新,促进科技和文化发展。

4.婚姻家庭权婚姻家庭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

婚姻家庭权包括婚姻自主权、生育权、监护权、抚养权、赡养权等。

婚姻家庭权的保护旨在维护家庭和睦、稳定,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爱。

5.继承权继承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包括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

继承权的保护旨在实现财产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公平分配,保障继承人的基本生活。

综上所述,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权、继承权等。

民事权利的三种分类

民事权利的三种分类

民事权利的三种分类一、民事权利有哪些一、民事权利有哪些1、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债权: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

3、人身权: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与其生命和身份延续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4、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工商业生产经营标记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5、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承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民事责任都有哪些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种类包括:停止侵害、履行扶养义务。

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赔偿损失、返还原物、赔礼道歉等。

上述民事责任,根据侵权的性质。

程度,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法典》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三、民事权利包括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所得实施行为的界限。

权利在本质上是行为的限度,民事权利是权利人意思自由的范围,在此范围内,有充分的自由,可实施任何行为,法律对此给予充分的保障。

反之,行为超出法律划定的界限,不仅得不到保障,反而要被追究责任。

权利的具体作用样态,谓之权能;法律所确认的当事人的意思作用范围,谓之权限。

权能、权限是与民事权利相邻近的概念。

其中自然人拥有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个人信息、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第一部分 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一部分 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

基于认识问题的逻辑顺序,我们先从民事权利及其基本的分类开始讲起
一、民事权利及分类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法律赋予主体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实际上是确定人们享有利益和实现某种利益行为的范围或限度。在法定限度内,权利主体可以依自己的意志享有某种利益,或者依自己的意志去实现某种利益,由此表现出权利的意志因素,反映出权利人的行为自由。
④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2)根据不同的标准,抗辩权可以分为不同类别:
①实体法上的抗辩权与程序法上的抗辩权:
㈤.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以民事权利与主体之间是否存在专属关系为标准,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权是指专属于某特定民事主体的权利。如人格权、身份权均为专属权。专属权的性质决定了专属权不得让与、抛弃和继承,但也有例外,例如企业的名称权可以转让。非专属权,是指不属于某特定民事主体专有的权利。非专属权可以让与、抛弃和继承。一般,财产权多属非专属权。但依《宪法》第9~10条的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等自然资源以及城市的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为专属权。
(1)物权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2)债权的请求权:合同履行的请求权,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缔约过失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侵权的请求权、不当得利所产生的请求权;
(3)占有保护的请求权:占有返还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抗辩权又称为消灭性抗辩权,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例如:诉讼时效已届满,债权人甲请求债务人乙给付、乙提出诉讼时效己届满的证据这就是行使永久性辩权的行为,抗辩权可永久行使。又如,若存在合同请求权时,合同履行、代物清偿、提存、抵消、免除、解除合同等都构成永久性抗辩。延期性抗辩权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一定条件下可以提抗辩权,而非永久可以抗辩。合同法上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担保法上的先诉抗辩权,均属于延期性抗辩权。

结合实际谈谈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的内容和意义

结合实际谈谈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的内容和意义

结合实际谈谈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的内容和意义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它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财产继承权五类。

民事权利是公民在社会上存在和生活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与公民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项权利。

一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公民对其所有财产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占有是指所有人对物的实际控制的事实状态。

占有权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

使用权是指依照物的属性及用途对物进行利用从而实现权利人利益的权利。

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收取物所生的物质利益。

收益权即民事主体收取物所生利益的权利。

在民法上,物所生利益主要指物的孳息。

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类。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

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是决定物之命运的一项权能。

在实际生活中,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能够且经常地与所有人发生分离,而所有人仍不丧失对于财产的所有权。

案例7月21日下午,王侠率人到工地找到正在拉砖的王强,向其讨要欠款。

王强称手头暂时没钱,请求再宽限几日。

为使王强主动还钱,王侠遂强行将王强用于营运的北京JB2310P8型货车扣押。

王强几次托人交涉,要求王侠返还车辆,但王侠拒不返还。

王强无奈,遂将王侠诉至法庭。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王侠无合法依据,私自扣押王强用于营运的货车,侵犯了王强的合法财产权,应立即停止侵权,对所扣货车予以返还。

因王侠的侵权行为给王强造成损失,王侠应酌情予以赔偿。

二债权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

(1)合同之债。

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之债。

(3)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

公共基础知识 民事权利

公共基础知识 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

一、物权(一)物(二)物权1.概念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属于绝对权。

知识拓展交付的类型交付通常指现实交付,即直接占有的移转。

观念交付是与现实交付相对应的交付形态。

观念交付也称替代交付,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成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知识拓展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关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录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奉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居住权一、居住权的分类居住权分为意定居住权和法定居住权两种。

(一)意定居住权意定居住权是指根据房屋所有权人的意愿而设定的居住权,设立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其他人不得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之上设定居住权。

1.依据遣嘱继承的方式设定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在遗嘱中对其死后房屋作为遗产的使用问题作出安排,为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设定居住权,但须留出适当房屋由其配偶终身居住。

解读《民法典》总则编——民事权利

解读《民法典》总则编——民事权利

解读《民法典》总则编——民事权利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条文要义本条是对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权的规定。

本条至第111条规定的都是人格权。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专属享有,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固有民事权利。

本条规定的“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

由于民法典第990条也规定了一般人格权,这里只对一般人格权作概括性解释。

一般人格权的性质是抽象人格权。

其与民法典第130条规定的自我决定权和第993条规定的公开权一道,构成抽象人格权的体系。

一般人格权更为抽象和具有概括性,不同于各项具体人格权,而是个人的基本权利。

一般人格权属于抽象人格权,不是一种主观权利,不具有独立的权利地位,主要是一种权能性的权利,但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一般人格权的范围极其广泛,在内容上不可能列举穷尽,因而需要采用高度概括的方式,阐释一般人格权的具体内容。

一般人格权的内容是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

一般人格权的这三项基本内容,是一般人格权客体的三大法益,可以概括一般人格权的所有内容。

一般人格权的功能,是指一般人格权在人格权体系中所发挥的基本作用,包括解释功能、创造功能和补充功能。

这些功能分为两种,一种是抽象功能,包括解释功能和创造功能,发挥的是一般人格权的母权利和渊源权的作用;另一种是具体功能即补充功能,为对具体人格权无法提供保护的其他人格利益提供保护。

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人身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权利。

其客体人身自由,是自由中的一种表现形式,指人的身体和思维的不受约束、不受控制和不受限制的状态,包括身体自由和思维自由。

人格权法研究的自由,是人身自由,而不是一般的自由。

人身自由权的内容包括身体自由权和思维自由权。

民法典第791条规定的是身体自由权。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民事权利的四项基本内容

民事权利的四项基本内容

遇到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民事权利的四项基本内容民事权利的四项基本内容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这是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的分类,这一分类,不仅是民事权利最基本的分类,其各自的体系汇总起来也支撑起整个民法的框架体系,因为民法本身就是一部权利法。

此外,这四个权利体系本身也囊括了很多基本的民法理论,是每年司考的必考对象。

这里以我国现行民法规定为中心,系统总结一下四大权利体系,以求融会贯通。

(一)支配权支配权,是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物、人身利益与智力成果)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主要包括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

其特点是:1.客体是特定的,包括物、智力成果、身份利益、人格利益;2.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如张三拥有一栋房子,则该房屋所有权人就是张三一人。

;3.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是针对这个世界上除权利主体以外的任何其他主体的,故又称对世权、绝对权;4.实现权利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作为,义务人只负担消极不作为义务;5.具有排他效力,故又称绝对权。

6.支配权常常是确认之诉的对象。

比如两个人就一栋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产生争议的,就需要其中提起确认之诉来确定法律上的归属。

支配权受侵害的,也会产生给付之诉,如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受侵害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权利人提起给付之诉请求赔偿。

此时,支配权就是该请求权的基础性权利(《物权法》第33条、第37条)。

(二)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其特点是:1.具有相对性,权利人与义务人都是特定的,其效力仅仅及于当事人之间。

2.具有非公示性;如合同债权是私密的。

3.客体为行为(作为、不作为),如买卖之债的客体就是交付行为,运输之债的客体就是运输行为;标的(标的物)为物等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如彩电买卖合同之债的标的(物)就是彩电本身。

4.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

请求权作为独立的实体权利,连接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权利,民事诉讼分为三种即确认、给付、变更之诉。

王利明《民法》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民法总论-民事权利)

王利明《民法》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民法总论-民事权利)

第七章民事权利7.1 复习笔记一﹑民事权利的概念关于权利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四种学说:(1)客观说,又称利益说。

该说由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认为权利的本质就是法律保护的利益。

这种观点强调,权利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某种利益的,但它本身并不是这种利益,只是一种法律的形式,可以依此形式主张利益。

(2)主观说,认为权利的本质是意思自由,即人的意思能够自由活动或能够任意支配的范围。

意思是权利的基础,没有意思就没有权利。

(3)法力说,该说由德国学者梅克尔提出,他认为权利的本质为法律上之力。

“法律上之力”,系由法律所赋予的一种力量,凭借此力量,既可以支配标的物,也可以支配他人。

(4)框架概念说,该说由德国学者拉伦茨提出。

本书认为可以提出一个有关权利的框架性概念。

即权利的内容,为法律上的自由;权利的外形,为法律上之力;权利的目标,是服务于权利人特定利益的实现或维持。

权利就是服务于民事主体特定利益的实现或维持,由法律上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

二﹑民事权利的分类1.人格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社员权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权利区分为人格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社员权。

(1)人格权人格权是民事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是以权利人的人格利益为客体(保护对象)的民事权利。

(2)财产权财产权是通过对有体物和权利的直接支配,或者通过对他人请求为一定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而享受生活中的利益的权利。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以对于人的智力成果、商业标志等的独占排他的利用从而取得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这个定义包括三层含义:①知识产权的客体首先包括人的智力成果,有人称为精神的(智慧的)产出物。

②权利主体对智力成果或商业标志为独占的排他的利用,类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③权利人从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

知识产权中的一些主要类型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

注意: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特点。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

什么是民事权利包括哪几种类型民事权利指的是个人或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核心内容。

民事权利的种类较为复杂,可以分为财产权利、人格权利、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权利以及其他权利。

以下是对这些权利类型的详细介绍。

1.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指个人或组织对自己拥有的财产享有的利益、支配权和处分权。

财产权利的基础是个人或组织对自己合法获得的财产享有的支配权。

财产权利包括不动产权利(如土地、房屋的所有权)、动产权利(如汽车、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债权债务权利、合同权利等。

2.人格权利:人格权利是个人享有的与其人身、名誉、声誉以及个人尊严相关的权利。

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人格权利是人们追求尊严和自由的基本权利,也是保护个体在社会生活中不受非法侵犯的重要法律保障。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在创造的智力成果上享有的权利。

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旨在鼓励创新和发明,并确保创造者享有其创作的经济利益和声誉。

4.婚姻家庭权利:婚姻家庭权利是指个人在婚姻和家庭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

婚姻家庭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家庭的平等权利、财产权益、离婚权利、抚养子女的权利、继承权等。

它的保护旨在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和谐,保障家庭成员的基本权益。

5.其他权利:除了上述基本权利外,民事权利还包括许多其他权利,如人身安全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劳动权、消费者权益等。

这些权利的保护旨在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以及社会经济关系中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民事权利是社会生活的基本保障,它确保了社会成员的个人尊严、平等自由和财产权益的维护。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权利,并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寻求法律保护和救济。

民法典民事权利主要包括哪些权利

民法典民事权利主要包括哪些权利

民法典民事权利主要包括哪些权利在和其他⼈相处的时候,⼀定要注意对⽅所享受得到的民事权利,不要侵犯他⼈的权利,否则会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较轻的就是会赔礼道歉。

那么民事权利主要包括哪些权利呢,店铺⼩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家做法律参考。

⼀、民法典民事权利主要包括哪些权利1、⾃然⼈的⼈⾝⾃由、⼈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2、⾃然⼈享有⽣命权、⾝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主权等权利。

法⼈、⾮法⼈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3、⾃然⼈的个⼈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需要获取他⼈个⼈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法收集、使⽤、加⼯、传输他⼈个⼈信息,不得⾮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个⼈信息。

4、⾃然⼈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5、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6、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享受民事权利依据《民法典》第⼀百零九条【⼈⾝⾃由、⼈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然⼈的⼈⾝⾃由、⼈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百⼀⼗条【民事主体的⼈格权】⾃然⼈享有⽣命权、⾝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主权等权利。

法⼈、⾮法⼈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百⼀⼗⼀条【个⼈信息受法律保护】⾃然⼈的个⼈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需要获取他⼈个⼈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法收集、使⽤、加⼯、传输他⼈个⼈信息,不得⾮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个⼈信息。

第⼀百⼀⼗⼆条【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的⼈⾝权利受保护】⾃然⼈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百⼀⼗三条【财产权利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每⼀个⼈享受的民事权利还是⽐较多的,⽐较常见的就是⽣命权,⾝体权,⼈格尊严,名誉,肖像,隐私权等等。

在侵犯了他⼈的民事权利之后,⼀定要和对⽅赔礼道歉。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店铺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民事权利的分类和体系

民事权利的分类和体系

民法.总论作业郭都8.试述民事权利的分类及体系。

答:一、民事权利的分类如下:(一)人身权、财产权与综合性权利所谓综合性权利是指由财产权与人身权结合所产生的一类权利,其内容既包括财产利益也包括人身利益,专属性也不十分强烈。

这类权利有三个: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与人身权双重性质)、继承权(就其内容属财产权,但通常基于身份关系而取得)和社员权(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合作社的社员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业主权等)。

(二)绝对权与相对权这是以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以及权利的特点所作的分类。

绝对权是指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并可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如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等。

由于绝对权的义务主体不特定,故又称对世权。

相对权是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并只能对抗特定人的权利,最典型者莫过于债权。

由于相对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故又称对人权。

(三)既得权与期待权这是以是否已经取得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既得权是指权利人已经取得且可以实现的权利,期待权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

一般的民事权利都是既得权。

(四)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是从权利的基础与前提,从权利依附于主权利而存在。

所以,从权利随主权利成立而成立、生效而生效、变更而变更、转让而转让、消灭而消灭(可参见《担保法》第52、73、88条)。

权利人不能在转让主权利的情况下而单独保留从权利,也不能在抛弃主权利的情况下而单独享有从权利。

(五)专属权与非专属权(六)原权利(合法事实引起的权利)与救济权(责任请求权)原权利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存在的权利。

救济权是在原权利受到侵害或有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时的权利。

救济权是基于原权利而派生出的权利,其目的在于救济被侵害的原权利。

(七)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1.支配权是典型的绝对权。

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物、人身利益与智力成果)并实现其利益的权利,典型者如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

―――所谓的侵权,就是指侵犯支配权2.请求权是典型的相对权。

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几种

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几种

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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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公民自出生在这个世上起,他就享有法律赋予的一些权利,我们称之为民事权利。

这些权利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若有人侵犯的话,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大家知道这个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些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财产权与人身权
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

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分权。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物权、人身权、知识。

民法笔记整理——民事权利

民法笔记整理——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的概念、特点和分类(一)民事权利的概念、特点一般认为,民事权利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实现一定利益的可能性。

民事权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民事权利由民法所确认;2.民事权利以民事主体的利益为核心;3.民事权利体现为民事主体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4.民事权利都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5.民事权利具有平等性(二)民事权利的分类1.财产权与非财产权(以权利保护的利益是否具有财产属性为标准进行的划分)(1)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物权: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债权:特定的债权人一方请求债务人一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2)非财产权利(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以人身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与权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包括亲属权、配偶权、荣誉权。

(3)综合性权利:财产权和人身权结合所产生的一类权利①知识产权:以对于人的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志的独占排他的利用为内容的权利,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②社员权:在某个团体中的成员依据法律规定和团体的章程而对团体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称③继承权:继承人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2.绝对权与相对权(以权利的效力所及的范围为标准进行的划分)(1)绝对权也叫对世权,是指权利人的权利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以实现,并能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

如财产所有权、人格权等。

(2)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权利人的权利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权利人的权利只能对抗特定的义务人。

相对权的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其权利。

债权就是一种相对权。

3.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进行的划分)(1)支配权:是指直接支配客体,并享有一定利益的权利。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原创版)目录1.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概述2.民事权利的种类及解释3.民事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4.保护民事权利的重要性正文一、我国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概述在我国,民事权利是指个人或法人依据民法规定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民事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和人身权等。

这些权利是民法体系中保障个人和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民事权利的种类及解释1.财产所有权: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具有自物权、独占权、原始物权、完全物权和具有弹性力、回归力的特征。

2.债权:指债权人依法享有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债权种类包括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侵权行为之债。

3.知识产权:指权利人依法对其所创作的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邻接权和商业秘密等。

4.继承权:指自然人依据法律规定,在继承人死亡时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权利。

5.人身权: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婚姻自主权等。

三、民事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民事权利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1.财产所有权:购买房产、车辆等财产时,财产所有权确保了购买者对财产的合法占有和使用。

2.债权:当借款给他人时,债权保障了债权人追回借款的权利。

3.知识产权:创作作品时,知识产权保护了作者的创作成果,防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

4.继承权:家庭成员去世后,继承权确保了合法继承人对逝者财产的继承。

5.人身权:在遭遇他人侵犯姓名权、肖像权等权益时,人身权为受害者提供了维权的依据。

四、保护民事权利的重要性保护民事权利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民法体系对民事权利的保障,有助于维护个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交往和社会发展。

民事权利能力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权利能力包括哪些内容

遇到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民事权利能力包括哪些内容核心内容: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下面由赢了网小编为您介绍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包括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民的民事权利包括】一、人身权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可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种:1、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一种民事权利。

这种权利为民事主体人身所固有并为法律所承认。

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

(1)生命权是自然人维持生命和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利。

健康权是自然人保持身体机能正常和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自然人人身权中最重要的权利。

(2)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名称权是指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依法享有的使用、转让自己名称的权利。

法律赋予自然人有姓名权,法人等有名称权,一方面是确认他们能够保持自己独有的权利主体名义,另一方面是为了明确民事权利义务的归属者。

(3)肖像权。

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制作和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本人的肖像。

(4)名誉权。

它是指自然人、法人依法享有的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自然人、法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说毁他人的名誉,否则,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5)隐私权。

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6)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因某一特定的身份而产生的权利。

主要包括:荣誉权、署名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以及公民在家庭中的身份权。

(7)荣誉权。

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就有关国家机关或有关组织授予的荣誉称号或嘉奖获得利益而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

荣誉权既不能转让,也不能被非法剥夺。

2、其他身份权。

身份权包括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份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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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案例:陈某与彭某间因摩托车买卖而设立了
民事法律关系,陈某拖欠车款不还,彭向法院起诉。 该案中民事主体是谁?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关系表现 为什么关系? 民事主体陈某与彭某因买卖摩托车而形成典型 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中,彭某享有债权。
Hale Waihona Puke 1、人们通常所理解的债,总是指欠别人的钱或者东西的 事实。 2、民法上所说的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 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3、债权:请求特定人作出特定的行为的民事权利。如还 钱、交租金、履行合同
第四:侵权行为之债 1、侵权行为: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权 利的行为。 2、侵权行为之债:当事人一方的违法行为使 另一方遭受损害,因而在造成损害的人和遭 受损害的人之间发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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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练习: 简述债的发生根据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 C )构成无因管理。 A、在加工合同中,承揽人管理定做人提供的原材料 B、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卖方交付的货物,卖方对该货物进行管理。 C、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积极找寻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管理。
多选题:债的发生的根据是指产生债法律事实,主要有如下几 类( ABCD ) A、合同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判断题:某甲外出前将家养鸡鸭交邻居乙看管,邻居乙的看管 行为是无因管理行为。( × )
第一:合同之债。(最主要的一种债)
合同又称为契约,它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 的协议。 订立合同,就意味着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债的关系。 例如:木器厂A与家具公司B签订加工500套沙发合同,每套 150元,12月31日前交货。签订合同后A与B产生了债的关系。
第二: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害而自己获得利益。 例如:营业员因一时疏忽多找钱给顾客、邮差误将A的包裹交给 B等等 不当得利之债:因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不当得 利之债。 注意:不当得利者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利益受损失人
一、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二、人身权( 生命健康权、姓名权、 肖像权及法人的名称权等)
复习:民事权利、物权
要点:1、权利在本质上是行为的限度
2、民事权利是民法规范赋予当事人为实现其 利益可以实施的行为范围。 3、物权是权利人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排 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是其他财产权的前提和归 宿)物权的客体是物(动产和不动产)
第三:无因管理之债。
某日刚开始下雨时,张见邻居李买的10吨水泥放在院外, 有被雨淋的危险,就请搬运工将之运到李家空房,运费200 元。使得李免受损失。张的这种行为就是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主动为他 人管理某项事务或服务的行为。民法通则规定:无法定或约 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的管理或服务,有权要 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付的费用。 因无因管理行为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称为无 因管理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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