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38第八章第三节成本法的基本公式及第四节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新版汇总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理论与方法》:成本法基本公式
1.成本法最基本的公式成本法最基本的公式为:积算价格=重新购建价格一折旧2.适用于新开发土地的基本公式新开发土地包括填海造地、开山造地、征用农地后进行“三通一平”等开发的土地,在旧城区中拆除旧建筑物等开发的土地。
在这些情况下,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新开发土地价格=取得待开发土地的成本+土地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费用十销售税费+开发利润上式中:开发完成后可转让土地面积的比率=开发完成后可转让土地面积的总面积/开发区用地总面积×100%实际测算时通常分为下列3大步骤进行:(1)计算开发区全部土地的平均价格。
(2)计算开发区可转让土地的平均价格。
用第一步计算出的平均价格除以可转让土地面积的比率即是。
(3)计算开发区某宗土地的价格。
将第二步计算出的平均价格,根据宗地的规、划用途、具体位置、使用年限、容积率等做适当的增减调整即是。
对新开发区土地的分宗估价,成本法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因为新开发区在初期,房地产市场一般还未形成,土地收益也还没有。
在新建房地的情况下,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新建房地价格=土地得成本+土地开发成本+建筑物建造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费用+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在新建建筑物的情况下,上述公式中不含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开发成本及应归属于土地的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费用、销售税费和开发利润,即:新建建筑物价格=建筑物建造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费用+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在实际估价中应根据估价对象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上述公式进行具体化。
3.适用于旧房地产的基本公式在旧房地的情况下,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旧房地价格=土地的重新取得价格或重新开发成本+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在上式中,必要时还应扣除由于旧建筑物的存在而导致的土地价值减损。
在旧建筑物的情况下,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旧建筑物价格=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的折旧。
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
1)国外运费可按设备的重量、体积及海运公司的收费标准计算或是按一定比例计取
海运价=货价×海运费率 费率:远洋一般取5%-8%,近洋一般取3%-4%
2)国外运输保险费的取费基数:货价+海运价
国外运输保险费=(货价+海运价)×保险费率 费率可按保险公司费率确定,一般在4%左右
3)关税的取费基数为设备到岸价: 关税=到岸价×关税税率
三、建筑物经济性贬值的估算:经济性贬值=建筑物年收益净损失额÷正常资产收益率
或:经济性贬值=
Ri----第i年的建筑物年收益净损失额;r—折现率;n—预计建筑物收益损失持续是时间,通常已年为单位
㈤市场法:评估值= (交易实例i×交易行为的修正系数×交易日期的修正系数×区域因素的修正系数×个别因素的修正系数)/n
进口设备现值=站面原值(人民币)中支付外汇部分÷设备进口时的外汇汇率×(1+设备生产国从设备出口到评估时点的价格变化率)
三、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法
x指统计得到的数据,称为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法
当x=1时,被评估及其设备的价格与生产能力呈线性关系;当x›1时,机器设备的生产能力与价格呈非线性关系;当x‹1时,机器设备的生产能力与价格呈非线性关系
人工费调整数=工日时×价差额/工时; 价差额/工
易实例同等环境成熟程度所需要的年度
四.残余估价法B=a-Lr1/(r2+d)=a2/(r2+d)
a---建筑物及其基地所产生纯收益;L—土地价格;r1---土地的还原利率;r2---建筑物的还原利率
B---建筑物的收益价格;d—建筑物的折旧率;a2—建筑物的纯收益
4)消费税的计税基数:关税完税价+关税
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税率)
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
利息=(地价+建筑费+专业费)r(r为利息率)
利润=(地价+建筑费+专业费)×P’(P’正常利润率);税费=地价×t (t为税费)
二.建筑物评估方法
1.成本法:建筑物评估值=建筑物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2.建筑物重置成本的估算:(1)预决算调整法:地材价差额=定额直接费×地价价格指数
(6).车辆重置成本
国内购置车辆重置成本=车辆价格+购置附加税+证照及其他费用
进口车辆重置成本=车辆价格(CIF)+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证照及其他费用
其中:进口关税=车辆价格(CIF)×进口关税
消费税=【车辆价格(CIF)+进口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进口增值税=【车辆价格(CIF)+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率
、无形资产评估中收益法的应用形式
1)无形资产评估值 无形资产
要外购件费)
Km---不含主演外购件费的成本主材费率Cm2----主要外购件费Kp---成本利润率
Kt---销售税金率Kd---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n-----非标准设备产量
Cm1=Σ[(某主材净消耗量÷该主材利用率)]×含税市场价格÷(1+增值税率)]
一、机器设备评估的成本法:机器设备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1、重置核算法:(1)外购单台不需安装的国内设备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全新设备基准日的公开市场交易价格+运杂费
或=全新设备基准日的公开市场交易价格×(1+运杂费率)
(2). 外购单台需安装的国内设备重置成本:
第八章成本法及其运用
开发期间税费
如,绿化建设费、人防工程费等 14
第二节 房地产价格构成
三、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开发商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 动的必要支出 通常按土地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之和的一定比例来测算
四、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预售未来开发完成的房地产或销售已经 开发完成的房地产的必要支出 包括广告费、销售资料制作费、样板房建设费、售楼处 建设费、销售人员费用或销售代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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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房地产价格构成
五、投资利息
(一)投资利息的含义 是指在房地产开发完成或实现销售之前发生的所有必要费用应计算
的利息 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和销售费,无论是借款还是自有资金
,都应计算利息 (二)投资利息的计算 1. 应计息项目 2. 计息周期 3. 计息期 4. 计息方式 5. 利率
供大于求时,在客观成本的基础上调低评估价;
供小于求时,在客观成本的基础上调高评估价
评估价值等于客观成本减去功能折旧、外部折旧 8
第一节 成本法概述
四、成本法估价的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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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方式下的房地产价格构 成(七大项)
土地取得成本 开发成本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投资利息
销售税费 利润
第二节 房地产价格构成
成本法及其运用
目
录
第一节 成本法概述
一、成本法的含义
含义: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 和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来求取估价 对象价值的方法。
重新购建价格:是指假设在估价时点重新取得全新 状况的估价对象的必要支出,或者重新开发建设全 新状况的估价对象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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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成本法概述
38第八章第三节成本法的基本公式及第四节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2013新版)
第三节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一、成本法最基本的公式把房地产作为一个整体采用成本法估价的基本的公式为:房地产价值=房地产重新购建价格-房地产折旧例如,求取某旧房的价值,通过比较法得到同类新房的价值(即房地产重新购建价格,通常称为单价),然后减去旧房的土地使用期限缩短、建筑物陈旧等造成的价值减损(即房地产折旧)。
但如前所述,这种成本法本质上是比较法。
(史记:既然是比较法就不能作为成本法的公式了吧)把房地产分解为土地和建筑物两个组成部分采用成本法估价的基本公式为:上述公式可以根据以下两类估价对象而具体化:房地产价值=土地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折旧把土地当作“原材料”模拟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采用成本法估价的基本公式为:房地产价值=土地取得成本+建设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建筑物折旧上述公式可根据以下两类估价对象而具体化:①新开发的房地产;②旧的房地产。
二、适用于新开发的房地产的基本公式新开发的房地产可以分为新开发的房地、新开发的土地和新建成的建筑物三种情况。
在实际运用成本法评估新开发的房地产价值时,一般是模拟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在本章第二节房地产价格构成的基础上,根据估价对象及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价值测算。
(一)适用于新开发的房地的基本公式在新开发的房地(如新建的商品房)的情况下,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新开发的房地价值=土地取得成本+建设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史家解读:新开发的房地价值=新开发房地产重新购建价格。
具体是根据本章第二节的房地产价格构成,先分别求取各个构成部分,然后将它们相加。
其中,土地是从熟地开始还是从生地、毛地开始,要根据估价对象所在地相似的房地产开发在价值时点时取得土地的情况来考虑。
(二)适用于新开发的土地的基本公式新开发的土地包括征收集体土地并进行“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场地平整后的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并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和场地平整后的土地,填海造地,开山造地等,在这些情况下,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上述适用于新开发的土地基本公式,在具体情况下还会有具体形式,其中成片开发完成后的某宗熟地,如新开发区中某宗土地的估价公式如下:新开发区某宗土地的单价=(开发区用地取得总成本+土地开发总成本+总管理费用+总销售费用+总投资利息+总销售税费+总开发利润)÷(开发区用地总面积×开发完成后可转让土地面积的比率)×区位、用途等因素调整系数上式中实际测算时通常分为以下3个步骤:①计算开发区全部土地的平均价格。
第八章成本法
• 此外,从估价的角度来看,房地产开发商自有资 金应得的利息也要与其应获得的利润分开,不能 算作利润。
第八章成本法
建筑物折旧=建筑物重新购置价格-建筑物市场价格
2.建筑物折旧的原因
(1)物质折旧
①自然经过的老化
②正常使用的磨损
③意外破坏的损毁
④延迟维修的损坏残存
(2)功能折旧
(3)经济折旧
第八章成本法
(1)物质折旧
• ①自然经过的老化主要是由自然力作用引起的,如风 吹、日晒、雨淋等引起的建筑物腐朽、生锈、风化、 基础沉降等,
折旧
第八章成本法
第二节 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
一、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 二、建筑物的折旧
第八章成本法
一、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
1. 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的概念 重新购建价格又称重新购建成本,是指假设在估价时
点重新取得全新状况的估价对象所必需的支出,或者重 新开发建设全新状况的估价对象所必需的支出和应获得 的利润。在上述重新购建价格的概念中,重新取得可以 简单地理解为重新购买,重新开发建设可以简单地理解 为重新生产。 (1)重新购建价格是估价时点的价格。 (2)重新购建价格是客观的价格。 (3)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是全新状况下的价格,土地 的重新购建价格是估价时点状况下的价格。
第八章 成本法
第八章成本法
第八章 成本法
第一节 成本法的基本原理 第二节 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 第三节 成本法的操作步骤 第四节 成本法的应用举例
第八章成本法
成本法
• 1、成本法的基本原理 • 2、房地产价格的构成 • 3、基本公式 • 4、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
•
1
第一节 成本法的基本原理
1.1 成本法的概念
成本法是先分别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 成本法 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 去折旧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 成本法也可以说是以房地产价格各个构成 部分的累加为基础来求取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指各种原因造成的建筑物价值损 即先把房地产价格分解为各个构成部分,然后 失,其金额为建筑物在估价时点 分别求取各个构成部分,再将各个构成部分相 的市场价值与在估价时点的重新 购建价格之差 加。因此,成本法也被称为积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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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房地产价格构成
土地取得成本 一、征用农 地取得的 土地 1、农地征用费:(1)征用补偿安置费用; (2)征地管理费;(3)耕地占用税; (4)耕地开垦费;(5)新菜地开发建设 基金;(6)政府规定的其他税费。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房屋拆迁费用:(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 用;(2)房屋拆迁估价服务费;(3)房 屋拆迁服务费;(4)房屋拆迁管理费; (5)政府规定的其他有关税费。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地价款 9 2、买方缴纳的税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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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成本法的基本原理
1.3 成本法适用的对象和条件 适用的条件: 适用的条件:
1、要区分实际成本和客观成本。实际成本是某个具体的开发商 、要区分实际成本和客观成本。 的实际花费, 的实际花费,客观成本是假设开发建设时大多数开发商的正 常花费。在估价中应采用客观成本,而不是实际成本。 常花费。在估价中应采用客观成本,而不是实际成本。 2、要结合市场供求分析来确定评估价值。当市场供大于求时, 、要结合市场供求分析来确定评估价值。当市场供大于求时, 价值应向下调整,当求大于供时,价值应向上调整。 价值应向下调整,当求大于供时,价值应向上调整。在后面 我们将会看到, 我们将会看到,折旧中之所以有经济折旧也是出于这方面的 考虑 3、成本法估价比较费时费力,测算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也有一 、成本法估价比较费时费力, 定的难度,尤其是那些过于旧的建筑物, 定的难度,尤其是那些过于旧的建筑物,往往需要估价人员 针对建筑物进行实地勘察,依靠其主观判断。因此, 针对建筑物进行实地勘察,依靠其主观判断。因此,成本法 主要适用于比较新的建筑物的估价, 主要适用于比较新的建筑物的估价,不大适用于过于旧的建 筑物的估价。 筑物的估价。 4、成本法估价还要求估价人员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特别 、成本法估价还要求估价人员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是要具有良好的建筑、建筑材料、 是要具有良好的建筑、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和工程造价等方 面的专业知识。 面的专业知识。 5
房产估价师《经营与管理》习题班课件讲义.doc
第八章成本法及其运用考题所占分值大,2010年考试甚至达到20分,理论性强,技术含量高,计算题多,难度大一、单选题1.下列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属于基础设施建设费的是()。
A.围墙工程费B.电力设施工程费C.居委会用房建设费D.人防工程费『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基础设施主要指水电路之类。
围墙是附属工程,在建筑安装费中;居委会用房属于公共配套;人防工程属于开发期间费用。
2.在成本法估价中,关于合理确定开发用地取得途径的说法,正确的是()。
A.开发用地取得途径应为估价对象土地的原始取得途径B.开发用地取得途径应为估价时点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类似土地的主要取得途径C.开发用地取得途径应为估价时点收集的取得成本最高的土地取得途径D.开发用地取得途径应为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土地取得途径『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274。
3.某写字楼的土地取得成本8000万元,建设成本6000万元,管理费用800万元,销售费用600万元,投资利息720万元,销售税费为售价的6%,销售利润率为16%。
该写字楼的价值为()万元。
A.17087.20B.18699.20C.19666.40D.20666.67『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8000+6000+800+600+720+X×6%+X×16%=XX=20666.674.某成片荒地面积1km2,进行“七通一平”的开发后分块有偿转让,开发成本及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为3亿元,年贷款利率为7.2%,开发经营期为1年,上述费用均匀投入,可转让土地面积比率为65%。
该地块可转让土地的应计成本是()元/ m2.A.310.61B.321.60C.477.87D.494.77『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281。
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3亿投资利息3×【(1+7.2%)0.5-1】=1061.23万元总成本=31061.23万元单位成本为310.61可转让地块单位成本=310.61/65%=477.875.某宗熟地的原生地取得费为540元/m2,土地开发期为2年,土地开发费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别为90元/m2和60元/m2,贷款年利率为8%。
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
三、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法
x指统计得到的数据,称为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法
当x=1时,被评估及其设备的价格与生产能力呈线性关系;当x?1时,机器设备的生产能力与价格呈非线性关系;当x?1时,机器设备的生产能力与价格呈非线性关系
四.机器设备的实体性贬值机器估算:
实体性贬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率=重置成本×(1-成新率)
1.使用年新率:成新率=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已使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年限)×100%
2.机器设备已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名义已使用年限×设备利用率
成新率=设备尚可使用年限/(加权投资年限+设备尚可使用年限)×100%
专业费=建筑费×i(i为一定的百分率)
利息=(地价+建筑费+专业费)r(r为利息率)
利润=(地价+建筑费+专业费)×P’(P’正常利润率);税费=地价×t (t为税费)
二.建筑物评估方法
1.成本法:建筑物评估值=建筑物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2.建筑物重置成本的估算:(1)预决算调整法:地材价差额=定额直接费×地价价格指数
其中FOB价格为离岸价,指装运港船上交价格;CIF为到岸价,指离岸价加途中保险费和国外运杂费
(4). 外购单台需安装进口设备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单台未安装进口设备重置成本+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其他
(5).外购成套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单台未安装进口设备重置成本总和+单台未安装国产设备重置成本总和+工器具重置成本+安装工程费+工程监理费+软件重置成本+设计费+贷款利息
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
—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x成新率
二、重置成本的估算:
1重置核算法:
(1)按人工成本比例法计算:
间接成本=人工成本总额x成本分配率
成本分配率=间接成本额/人工成本额x100%
(2)单位价格法:
间接成本=工作量(按工日或工时)x
单位价格/按工日或工时
(3)直接成本百分率法:
间接成本=直接成本
x间接成本占直接成本百分率
2.物价指数法:
资产重置成本=资产历史成本x资产评估
时物价指数/资产购建时物价指数
或:资产重置成本=资产历史成本
x(1+物价变动指数)
X表示是一个经验数据,称为规模经济效益指数
统计分析法:K=R’/R
K---资产重置成本与历史
我国现行免税、保税设备的海关监管手续费费率为3%
9)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取费基数为:到岸价人民币数+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车辆购置附加费=(到岸价人民币数+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费率
2.非标准设备重置成本:
P=(Cm1÷Km+Cm2)×(1+Kp)×(1+Kt)×(1+Kd÷n)
P—非标准设备重置成本Cm1----主材费(不含主
(超额投资成本可视为功能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复原重置成本-更新重置成本
四、经济性贬值及其估算:
:
五、成新率及其估算
1.使用年限法:成新率=(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预计尚可使用年限)×100%
2.修复费用法:成新率=1—修复费用/重置成本×100%
最新8第八章 (成本法)
通常按照土地取得成本与建设成本之和的 一定比例来测算。(4%)
2020/10/14
4.销售费用
通常按照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的一定 比例来测算。(3%)
8
成本法
基本原理 价格构成 计算公式 重置价格 建筑物折旧 运用举例
2020/10/14
二、房地产价格的构成
5.投资利息
是指开发商开发完成或者实现销售之 前发生的所有必要费用应计算的利息。
下开发商所能获得的平均利率,而不是个别开发
商最终实际获得的利润,也不是个别开发商期望
获得的利率。
(3)开发利润通常按照一定的基数乘以相应的利
润率来估算。
开发利润的计算基数和相应的利润率主要有以下
几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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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地产价格的构成
7.开发利润(平均利润)
根据不同的基数,有不同的利润率指标 直接成本利润率(计算基数:土地取得成本+建设成本)
8第八章 (成本法)
成本法
基本原理
+ 概念 + 理论依据 + 适用对象 + 使用条件 + 估价步骤
价格构成 计算公式 重置价格 建筑物折旧 运用举例
卖方的 底线
2020/10/14
一、成本法的基本原理
(一)概念:成本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
价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然后将
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以此估算估价
对象的价值的方法。 以房地产重新开
(二)理论依据:
发成本为导向求
从卖方的角度来看: 房地产价值
销售价格≥成本=各项费用及正常的利润和税金
从买方的角度来看:替代原理
支付的最高价格≤他所预计的重新开发建造该房地 产所需花费的代价
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
1.在收益永续,各因素不变的条件下算式:P=A/r
2.在收益年期有限,资本化率大于零的条件下算式:
P—土地使用权评估值;A—土地收益;r---还原利率;n----土地收益年限;
当n→∞,P=A/r.即为土地所有权价值
㈢,成本法
评估值(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成本的调整系数
R’-----某类抽样资产的重置成本
R----某类抽样资产的历史成本
三、实体性贬值及其估算:
1.观察法(成新率法):
资产的实体性贬值=重置成本x(1-实体性成新率)
2.公式计算法:
总使用年限=实际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名义已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
三、功能性贬值及其估算
资产的功能性贬值测算方法:
或=全新设备基准日的公开市场交易价格×(1+运杂费率+安装调试费)
(3).外购单台不需安装进口设备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FOB价格+途中保护费+国外运杂费)×基准日外汇汇率+进口关税+增值税+银行及其他手续费+国内运杂费
或=CIF价格×基准日外汇汇率+进口关税+增值税+银行及其他手续费+国内运杂费
K---年限修正系数;n----比较案例秃顶使用权剩余年限;m---待估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r---折现率
若容积率修正:容积率修正系数=待估土地容积率与低价相关系数/比较案例容积率与地价相关系数
2.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K=(1+r)N-n×[(1+r)n-1]/](1+r)N1]
K---年限修正系数; N---最高出让年限; n—实际出让或转让年限;r—还原利率
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
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税率)
5)增值税的取费基数: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
增值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率 注:减免关税,同时减免增值税
6)银行财务费的取费基数为货价人民币数
银行财务费用=货价×费率 我国现行银行财务费率一般为4‰-5‰
Ri---未来第i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收益期有限时,Ri-中还包括期末资产剩余净额。
n----收益年期r-----折现率
2.资产未来收益无限期情况:
(1)未来收益年金化情况:资产评估值(收益限值)=年收益额/资本化率
年等值收益额:评估值=
2. 未来收益不等额情形: 资产评估值(预期收益现值)=Σ前若干年各年收益额×各年折现系数+以后各年的年金化收益/资本化率×前若干年最后一年的折现系数
7)外贸手续费称公司手续费,取费基数为到岸价人民币数
外贸手续费=到岸价×外贸手续费率 我国进出口公司的进口费率在1%-1.5%
8)海关监管手续费仅对减税、免税、保税货物征收,取费基数为到岸价人民币
对于免税设备:海关监管手续费=到岸价人民币数×费率
对于减税设备:海关监管手续费=到岸价人民币数×费率×减税百分率
(超额投资成本可视为功能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复原重置成本-更新重置成本
四、经济性贬值及其估算:
:
五、成新率及其估算
1. 使用年限法:成新率=(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预计尚可使用年限)×100%
2. 修复费用法:成新率=1—修复费用/重置成本×100%
六、收益法: 1.资产未来收益期有限情况: 评估值=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重点内容:成本法的基本公式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重点内容:成本法的基本公式成本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时的重新购建价格,然后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重点内容:成本法的基本公式,欢迎大家阅读!把房地产作为一个整体采用成本法估价的基本公式为:房地产价值一房地产重新购建价格一房地产折旧例如,求取某旧房的价值,通过市场法得到同类新房的价值(即房地产重新购建价格,通常为单价),然后减去旧房的土地使用期限缩短、建筑物陈旧等造成的价值减损(即房地产折旧)。
但如前所述,这种成本法本质上是市场法。
把房地产分解为土地和建筑物两个组成部分采用成本法估价的基本公式为:房地产价值=土地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一建筑物折旧把土地当作“原材料”模拟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采用成本法估价的基本公式为:上述公式可根据以下两类估价对象而具体化:①新开发的房地产;②旧的房地产。
适用于新开发的房地产的基本公式:新开发的房地产可分为新开发的房地、新开发的土地和新建成的建筑物三种情况。
在实际运用成本法评估新开发的房地产价值时,一般是模拟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在本章第二节房地产价格构成的基础上,根据估价对象及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价值测算。
(一)适用于新开发的房地的基本公式(二)适用于新开发的土地的基本公式新开发的土地包括征收集体土地并进行三通一平、五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场地平整后的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并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和场地平整后的土地,填海造地,开山造地等。
(三)适用于新建成的建筑物的基本公式新建成的建筑物价值为建筑物建设成本及与该建设成本相应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和开发利润,不包含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开发成本以及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开发成本相应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和开发利润。
适用于旧的房地产的基本公式:成本法的典型估价对象是旧的房地产。
旧的房地产可分为旧的房地和旧建筑物两种情况。
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
—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x成新率
二、重置成本的估算:
1重置核算法:
(1)按人工成本比例法计算:
间接成本=人工成本总额x成本分配率
成本分配率=间接成本额/人工成本额x100%
(2)单位价格法:
间接成本=工作量(按工日或工时)x
进口设备×(1+设备生产国从设备出口到评估时点的价格变化率)
三、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法
x指统计得到的数据,称为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法
当x=1时,被评估及其设备的价格与生产能力呈线性关系;当x›1时,机器设备的生产能力与价格呈非线性关系;当x‹1时,机器设备的生产能力与价格呈非线性关系
国内购置车辆重置成本=车辆价格+购置附加税+证照及其他费用
进口车辆重置成本=车辆价格(CIF)+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证照及其他费用
其中:进口关税=车辆价格(CIF)×进口关税
消费税=【车辆价格(CIF)+进口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进口增值税=【车辆价格(CIF)+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率
成本的调整系数
R’-----某类抽样资产的重置成本
R----某类抽样资产的历史成本
三、实体性贬值及其估算:
1.观察法(成新率法):
资产的实体性贬值=重置成本x(1-实体性成新率)
2.公式计算法:
总使用年限=实际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名义已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
三、功能性贬值及其估算
资产的功能性贬值测算方法:
(4).外购单台需安装进口设备重置成本:
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
2)环境成熟度修正法:房地产价格=调整系数×交易实例价格
调整系数=1/(1+r)nr---折现率;n—达到与交
评估值
Q1—不使用专利权技术产品的销售量;
P—产品的价格;C—产品的单位成本;T---所得税率
费用节约型无形资产,是指无形资产的应用,使得生产产
一、机器设备评估的成本法:机器设备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1、重置核算法:(1)外购单台不需安装的国内设备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全新设备基准日的公开市场交易价格+运杂费
或=全新设备基准日的公开市场交易价格×(1+运杂费率)
(2).外购单台需安装的国内设备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全新设备基准日的公开市场交易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
专业费=建筑费×i(i为一定的百分率)
利息=(地价+建筑费+专业费)r(r为利息率)
利润=(地价+建筑费+专业费)×P’(P’正常利润率);税费=地价×t(t为税费)
二.建筑物评估方法
1.成本法:建筑物评估值=建筑物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2.建筑物重置成本的估算:(1)预决算调整法:地材价差额=定额直接费×地价价格指数
Cm2=Σ[某主要外购件数量×含税市场价格÷(1+增值税率)]
二.物价指数法
设备重置成本=设备历史成本×
测算进口设备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账面原值中的到岸价格×评估基准日外汇汇率/进口时的外汇汇率×(1+进口设备生产国同类资产价格变动指数)×(1+现行进口关税税率)×(1+其他水费率)+账面原值中支付人民币部分价格×(1+国内同类资产价格变动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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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第八章第三节成本法的基本公式及第四节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2013新版第三节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一、成本法最基本的公式把房地产作为一个整体采用成本法估价的基本的公式为:房地产价值=房地产重新购建价格-房地产折旧例如,求取某旧房的价值,通过比较法得到同类新房的价值(即房地产重新购建价格,通常称为单价),然后减去旧房的土地使用期限缩短、建筑物陈旧等造成的价值减损(即房地产折旧)。
但如前所述,这种成本法本质上是比较法。
(史记:既然是比较法就不能作为成本法的公式了吧)把房地产分解为土地和建筑物两个组成部分采用成本法估价的基本公式为:上述公式可以根据以下两类估价对象而具体化:房地产价值=土地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折旧把土地当作“原材料”模拟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采用成本法估价的基本公式为:房地产价值=土地取得成本+建设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建筑物折旧上述公式可根据以下两类估价对象而具体化:①新开发的房地产;②旧的房地产。
二、适用于新开发的房地产的基本公式新开发的房地产可以分为新开发的房地、新开发的土地和新建成的建筑物三种情况。
在实际运用成本法评估新开发的房地产价值时,一般是模拟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在本章第二节房地产价格构成的基础上,根据估价对象及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价值测算。
(一)适用于新开发的房地的基本公式在新开发的房地(如新建的商品房)的情况下,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新开发的房地价值=土地取得成本+建设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史家解读:新开发的房地价值=新开发房地产重新购建价格。
具体是根据本章第二节的房地产价格构成,先分别求取各个构成部分,然后将它们相加。
其中,土地是从熟地开始还是从生地、毛地开始,要根据估价对象所在地相似的房地产开发在价值时点时取得土地的情况来考虑。
(二)适用于新开发的土地的基本公式新开发的土地包括征收集体土地并进行“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场地平整后的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并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和场地平整后的土地,填海造地,开山造地等,在这些情况下,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上述适用于新开发的土地基本公式,在具体情况下还会有具体形式,其中成片开发完成后的某宗熟地,如新开发区中某宗土地的估价公式如下:新开发区某宗土地的单价=(开发区用地取得总成本+土地开发总成本+总管理费用+总销售费用+总投资利息+总销售税费+总开发利润)÷(开发区用地总面积×开发完成后可转让土地面积的比率)×区位、用途等因素调整系数上式中实际测算时通常分为以下3个步骤:①计算开发区全部土地的平均价格。
②计算开发区可转让土地的平均价格。
这是将第一步测算出的平均价格除以可转让土地面积的比率。
③测算开发区某宗土地的价格。
这是将第二步测算出的平均价格,根据宗地的区位、用途、使用期限、容积率等做适当的增减价调整。
新开发区土地的分宗估价,成本法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因为新开发区在初期,房地产市场一般还未形成,土地收益也还没有。
[例8-1]某成片荒地面积2k㎡,取得该荒地的代价为1.2亿元,将其开发成“五通一平”熟地的开发成本和管理费用为2.5亿元,建设期为3年,贷款年利率为8%,销售费用、销售税费和开发利润分别为可转让熟地价格的2%、5.5%和10%,开发完成后可转让土地面积的比率为60%。
请求取该荒地开发完成后可转让熟地的平均单价(假设开发成本和管理费用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开发完成时即开始销售,销售费用在开发完成时投入)。
[解]求取该荒地开发完成后可转让熟地平均单价的过程如下:史家解读:1.据题意,利润率10%是指销售利润率。
2.销售费用在开发完成时一次投入,这样销售费用就不必参与投资利息的计算。
(三)适用于新建成的建筑物的基本公式新建成的建筑物价值为建筑物建设成本及与该建设成本相应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和开发利润,不包含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开发成本以及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开发成本相应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和开发利润。
因此,测算新建成的建筑物价值的基本公式为:史家解读:公式中新建成的建筑物价值=新建成的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
新开发的房地产虽然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折旧,但应根据其选址是否适当、规划设计是否合理、工程施工质量优劣以及该类房地产的市场供求状况等,考虑其可能的减值因素和增值因素,予以适当的减价或增价调整。
三、适用于旧的房地产的基本公式成本法的典型估价对象是旧的房地产。
旧的房地产可分为旧的房地和旧的建筑物两种情况。
(一)适用于旧的房地的基本公式在旧的房地的情况下,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旧的房地价格=房地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折旧或者旧的房地价值=土地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折旧上述两个公式分别对应的是求取房地重新购建价格的第一个路径和第二个路径,具体见本章第四节中的房地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思路。
(二)适用于旧的建筑物的基本公式旧的建筑物价值=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折旧第四节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一、重新购建价格的内涵(重要考点)重新购建价格也称为重新购建成本,是指假设在价值时点重新取得全新状况的估价对象的必要支出,或者重新开发全新状况的估价对象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
其中,重新取得可简单地理解为重新购买,重新开发可简单地理解为重新生产。
把握重新购建价格的含义需要注意下列3点:(1)重新购建价格是价值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
例如,在重新开发的情况下,重新购建价格是在价值时点的国家财税制度和市场价格体系下,按照价值时点的房地产价格构成来测算的价格。
但应注意的是,价值时点并非总是现在,也可能为过去或未来。
此点已在本书第五章第四节“价值时点原则”中作过说明。
(2)重新购建价格是客观的重新购建价格。
具体地说,重新取得的必要支出或重新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不是个别单位或个人的实际支出和实际利润,而是必须付出的成本、费用、税金和应当获得的利润,并且为相似的房地产开发活动的平均水平,即为客观成本而非实际成本。
如果实际支出超出了平均水平,则超出的部分不仅不能构成价格,而且是一种浪费;反之,实际支出低于平均水平的部分,不会降低价格,只会形成个别单位或个人的超额利润。
(3)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是全新状况的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土地的重新购建价格是价值时点状况的土地的重新购建价格。
因此,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中未扣除建筑物折旧,而土地的减价和增价因素一般已考虑在土地的重新购建价格中。
例如,估价对象中的土地是10年前取得的商业用途法定最高年限40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求取其重新购建价格,不是求取目前40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格,而是求取目前剩余30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格。
再如,如果该土地目前的交通条件比其10年前有了很大改善,求取其重新购建价格,不是求取其在10年前交通条件下的价格,而是求取其在目前交通条件下的价格。
二、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思路(一)房地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思路求取房地重新购建价格有两大路径:一是不将该房地分解为土地和建筑物两个组成部分,而是模拟现实中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在本章第二节房地产价格构成的基础上,采用成本法求取。
这种求取重新购建价格的路径,称为“房地合估”路径;二是将该房地分解为土地和建筑物两个组成部分,先求取土地重新购建价格,再求取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然后将两者相加。
这种求取重新购建价格的路径,称为“房地分估”路径。
实际估价中,应根据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普遍开发建设方式,选用求取重新购建价格的路径。
适用“房地合估”求取的,应采用“房地合估”求取。
(史记:首选“房地合估”路径)第二种路径主要适用于土地市场上以能直接在其上进行房屋建设的小块熟地交易为主的情况,或者有关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较容易在土地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的情况。
(二)土地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思路求取土地重新购建价格,通常是假设该土地上没有建筑物,除此之外的状况均维持不变,然后采用比较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方法求取该土地的重新购置价格。
这种求取思路特别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难以求取重新开发成本的土地。
求取土地重新购建价格,也可以采用成本法求取其重新开发成本,即在价值时点重新开发土地的必要支出和应得利润。
因此,土地重新购建价格可进一步分为重新购置价格和重新开发成本。
在求取旧的房地特别是其中建筑物破旧的土地重新购建价格时应注意,有时需要考虑土地上已有的旧建筑物导致的土地价值减损,即此时空地的价值大于有旧建筑物的土地价值,甚至大于有旧建筑物的房地价值。
史家解读:1.城市建成区内一块空地不适用于用成本法求取其土地重新开发成本,简单说,就是不适用于成本法估价。
2.城市建成区内一块空地适用于比较法、基准地价修正法求得其土地重新购置价格(即在价值时点的空地市场价格)。
3.城市建成区内一块空地不适用土地剩余技术估价,因为土地剩余技术不适用于单纯的土地或单纯的建筑物,它只适用于房地合一的估价对象,参见教材262页。
4.附有破旧建筑物的土地估价,适用于用土地剩余技术估价(教材262页),用成本法和比较法估价均不合适。
(三)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思路求取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是假设该建筑物占用的土地已经取得,并且该土地为没有该建筑物的空地,但除了没有该建筑物之外,其他状况均维持不变,然后在该土地上建造与该建筑物相同或者具有同等效用的全新建筑物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也可以设想将该全新建筑物发包给建筑承包商(建筑施工企业)建造,由建筑承包商将能直接使用的全新建筑物移交给发包人,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应支付给建筑承包商的全部费用(即建设工程价款或工程承发包价格),再加上发包人的其他必要支出(如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等)及发包人的应得利润。
三、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方式按照建筑物重新建造方式的不同,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分为重建价格和重置价格。
这两种重新购建价格也可以说是两种重新购建价格基准,分别称为重建价格基准和重置价格基准。
重建价格也称为重建成本(reproductioncost)、重建价值,是指采用与估价对象建筑物相同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建筑设备及建筑技术和工艺等,在价值时点的国家财税制度和市场价格体系下,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建筑物相同的全新建筑物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
这种重新建造方式可形象地理解为“复制”。
因此,进一步地说,重建价格是在原址,按照原有规格和建筑形式,使用与原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建筑设备相同的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建筑设备,采用原有建筑技术和工艺等,在价值时点的国家财税制度和市场价格体系下,重新建造与原有建筑物相同的全新建筑物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