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鸡养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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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片区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加快全县扶贫开发进程,根据《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汾西县2011年片区扶贫开发肉鸡养殖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晋开发办〔2011〕216号)和《关于印发全省片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农〔2011〕106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围绕
建设“一县一业”肉鸡养殖大县的发展目标,以贫困群众为主体,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整合使用扶贫资金、部门资金和自筹资金,按照政府组织、农户参与、连片开发、规模发展的原则,加快肉鸡养殖产业基地和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带动项目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促进县域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二、建设任务
(一)肉鸡产业基地建设
1、肉鸡养殖场。投资2393.7万元,扶持永安镇、僧念镇23个贫困村建设肉鸡养殖场23个。其中:建设5000只规模的标准化鸡棚79栋,购买鸡苗39.5万只,新建鸡场附属设施23处。
2、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76.5万元,绿化场院10507平方米,铺设鸡场沙砾路61383平方米,配套建设电力设施 23处(架设输电线路27000米),配套建设水利设施23处(铺设输水管道20520米)。
(二)龙头企业和市场服务体系建设
1、龙头企业。投资5009万元,扶持洪昌养殖有限公司完善配套冷冻、屠宰、饲料加工、污水处理及化验检验设备。其中:土方回填2.8万方;新建冷库1500平方米,购置设备24台/套;新建屠宰车间2500平方米,购置传输设备81台/套、设备配件15550个、平板车100辆;新建饲料加工车间3000平方米,购置设备13台/套;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土建工程2500平方米,购置设备499台/套;安装设备618台(套)。
2、专业合作组织。投资154万元,扶持专业合作社新建饲料、消毒车间,配套检验检疫室及相关设备。其中:投资45万元,扶持汾西县金玉康农牧专业合作社新建饲料加工车间、存储库、药品室、消毒室、育成鸡舍各1间,购置运输车1辆;投资41万元,扶持汾西县宏盛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化验室1间,配套化验设备、检验检疫设备各1套,购置运输车1辆;投资38万元,扶持汾西县宏昌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饲料库房、消毒室、检验检疫室各1间,配套检验检疫设备1套;投资30万元,扶持汾西县鸿雨农林牧专业合作社新建饲料库房、消毒室各1间,配套检验检疫设备1套。
(三)培训工程
投资110.5万元,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和肉鸡养殖培训10000人次,其中:项目管理人员150人次、乡村干部105人次、致富带头人168人次、农民群众9577人次。集中培训分50期进行,每期200人。
(四)其它
投资10万元,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由省扶贫办聘请第三方实施。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953.7万元,其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5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276.5万元(县林业局79万元,县交通局79万元,县电业局79万元,县水利局39.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4600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116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011.2万元。
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及培训工程。其中:肉鸡养殖基地建设补助1343万元(主要用于肉鸡养殖鸡舍和附属设施建设补助。
其中:新建标准化鸡舍79个,平均补助15万元/栋,共计1185万元;新建鸡场附属设施23处,平均补助6.87万元/处,共计158万元),龙头企业市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509 万元,专业合作社市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38万元,培训工程补助100万元,其它10万元。在肉鸡养殖基地建设中,各村应按照扶贫低保户、扶贫户及一般户人均5:4:1的比例分配使用片区补助资金。
四、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年,自2011年11月启动实施,2013年10月底全部完工。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片区扶贫开发项目领导组,组长由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项目乡镇乡镇长、企业及专业合作社法人组成。领导组负责对片区扶贫开发项目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领导组下设片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局,主任由扶贫局局长兼任。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项目方案审批、任务落实、沟通协调、监督检查、验收评估、档案管理及进展情况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
项目乡镇和涉及企业、专业合作社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分别由项目乡镇乡镇长、企业及合作社法人任组长,项目实施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企业、合作社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驻村干部、贫困户代表、妇女代表、致富带头人为成员。项目实施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
(二)明确工作责任
项目实施之前,县片区开发领导组与项目乡镇、企业及合作社签订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由项目乡镇、企业及合作社等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并承担项目法人责任。其中:肉鸡养殖基地项目分别由永安镇、僧念镇政府负责实施;龙头企业市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由汾西县洪昌养殖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专业合作组织市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分别由汾西县金玉康农牧专业合作社、宏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宏昌养殖专业合作社、鸿雨农林牧专业合作社负责实施;农民技术培训工程由项目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并承担项目法人责任;乡村干部、项目管理人员及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由县扶贫局负责实施;项目验收工作由县扶贫、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协助省、市扶贫部门及验收单位组织实施。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参与片区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扶贫、农委、林业、畜牧等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引进推广农作物及畜禽优良品种,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发展种养产业。发改、国土、财政、城建、环保等部门要在项目立项审批、土地利用、资金配套和项目建设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交通、水利、电力、林业等部门要整合资金,大力支持贫困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三)认真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要详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地点、时间、资金、管理等主要内容。实施方案需上报县片区扶贫开发项目领导组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方案批准后,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严格筛选项目施工单位,积极推行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制度,加快项目进度,严把建设质量,全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任务。特别是项目乡镇、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项目扎实有序推进。
项目乡镇、村委、企业要认真落实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对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计划、实施地点、资金分配等相关内容,都要通过公示栏、宣传板面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告,建设任务及资金分解落实要逐级签字盖章,逐级审核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项目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