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紫园项目地块电梯轿厢装修施工及电梯空调采购安装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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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紫园项目地块电梯轿厢装修施工及电梯空调采购安装合同协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名门紫园项目123地块电梯轿厢装修施工及电梯空调采购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2016年月日

名门紫园项目123地块电梯轿厢装修施工及电梯空调采购安装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名门紫园项目123地块电梯轿厢装修施工及电梯空调采购安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范围

名门紫园项目123地块电梯轿厢装修施工及电梯空调采购安装工程:本项目装饰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装工程各功能区的墙面、地面、天棚、相关的电气等工程。本承包范围不包括:室内家具、饰品。材料材质及技术参数见本合同附件四,效果图见本

合同附件五。

根据国家规范需要实施的隐蔽工程、根据规范要求进行的装饰材料复测复验、室内已完项目的成品保护。

以上约定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

第三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二次运输、包施工机械、包施工措施、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和工程保修等所有费用的承包方式。

第四条工期

合同工期: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25日历天内材料设备运输到场,1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记载的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单位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已考虑法定节假日及农忙期间的施工组织,不以此为理由而影响工程进度与劳动力的上工量,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劳动力不够、机械设备数量

不足,材料供应不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可能造成工期延误时,发包人有权采取劳动力支援、机械设备支援、管理人员支援等补救措施来保证本工程工期控制点的完成,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并在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合同价款

全费用综合单价是承包人按照图纸、现场条件以及工程承包范围、质量要求、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工期等要求的投标价格,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施工用水用电、包装运输、施工技术、管理、质量检查试验、验收费用、利润、税金、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及所有税费等因素。该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量清单列项所有工程成本、措施项目成本、其他项目成本、规费、税金;

承包人企业运营及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利润、风险等;

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施工过程中的图纸深化设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细部节点深化设计等);

缺陷修复和保修费用;

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或劳务费、政府收费、税率、汇率或调价文件的变动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同时充分考虑了停电、停水、材料二次搬运、建筑垃圾暂放清运、施工场地不足、施工水电的连接点、半成品及成品保护、施工配合等所需措施、垃圾清运费、及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和工期;

综合考虑了原结构基层的平整度及其它因素,并将其费用计入相应的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中。

认价材料时间约定和关于认价的争议处理:

承包人应综合考虑材料的定货时间、加工周期、到场时间及发包人认质认价时间周期等因素,提报认价材料清单,认价的材料需明确材料的唯一性并由发包人签字认可的材料选型定版实物小样,发包人认价的时间为收到承包人需认价材料清单(成品材

料为3个工作日内,加工定制类材料且需提供发包人签字版大样图后7个工作日内)后完成认价。在主材认价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发承包双方可以共同到市场询价,价格以双方共同确认的价格为准,如不能达成一致,则:

在2个工作日内,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确认的价格向指定供应商购买,或承包人、发包人、供应商可签三方协议。如承包人付款后,指定的材料供应商未按承诺的供货周期供货而影响施工工期的,发包人指定的材料供应商需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有义务对发包人指定的材料供应商追责;如果承包人不及时付款或以利润少、占用大量资金等为理由,由此导致的工期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若承包人未在2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则材料改为发包人供应,此材料价格不再上浮,材保费不计取,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甲供材的材料到场卸货、搬运、保管、施工和成品保护等落地指令。并且发包人有权从进度工程款中扣除发包人供应材料价款的15%作为相应处罚,由此导致的工期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本合同中装饰面层材料按经发包人已确认封样材料进行购买(栏杆扶手、壁灯、吊灯主材为暂定价格,后期认质认价),其它装饰面层材料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实行认质认价。

第七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合同暂定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发货前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80%,安装调试完毕三方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结算价的3%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承包人在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须提供税率为11%的建筑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结算款时提供含质保金在内的结算价全额建筑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税收规定接受项目地税务机关管理,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发包人采用除现金、委托付款以外的方式进行付款,以支票支付时,承包人须由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指定收款人收款。承包人提供的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上海华美电梯装潢有限公司

账户账号:3100 1592 8200 5000 0553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市航华支行

发包人因承包人提供的发票被税务机关调查,承包人应协助配合发包人向税务机关做好调查、解释、说明等工作的义务。

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退货退款等事项,承包人应提供相关证明(该证明需加盖承包人印章)和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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