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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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报资料编写指南(试行)》的通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报资料编写指南(试行)》的通告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报资料编写指南(试行)》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8.03•【字号】2020年第15号•【施行日期】2020.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报资料编写指南(试行)》的通告2020年第15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上海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沪药监规〔2020〕2号)规定的创新医疗器械申报资料编写和技术审查工作,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上海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报资料编写指南(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上海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报资料编写指南(试行)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8月3日附件上海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报资料编写指南(试行)为规范本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提高申报资料质量,促进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上海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沪药监规〔2020〕2号)要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对申请本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的申报资料准备和撰写要求进行了规范,旨在使申请人明确在申报过程中应予关注的重点内容。

一、申报资料内容(一)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表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等文件相关规定。

性能结构及组成、主要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机理、预期用途部分填写的内容应当可反映产品特性的全部重要信息,简明扼要,用语规范、专业,不易产生歧义,申请表信息(包括备注)应当完整真实。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科委关于青浦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科委关于青浦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科委关于青浦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4.06.15•【字号】•【施行日期】2004.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科委关于青浦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浦工业园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科委《关于青浦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四年六月十五日青浦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的实施意见为了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科教兴区战略,加快我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应用,逐步形成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增强企业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提高企业自身发展与核心竞争力,决定在全区开展青浦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的认定管理活动。

一、区研发中心的认定条件1、注册并落户在青浦区范围内的实业型、规模型、科技型企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在120万元以上。

2、研发中心是企业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实体或组织,有开展研究开发的办公和试验场所,有较先进的实验基础条件和工程技术试验条件,有必备的实验、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

3、研发中心的研发经费要达到当年企业销售总收入的5%以上,对自主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要及时申请专利,每年申请专利不少于3件。

4、有一支精干、高素质、专业配置合理、8名以上科技人员组成的科研队伍,其中大学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达到60%以上。

5、研发中心内部组织管理合理、高效,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有明确的中长期开发目标。

二、申报认定程序1、提出申请。

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办法

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办法

《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促进创新产品市场化和产业化,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 推动研发活动产业化,支撑上海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创新产品是指本市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研制的,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产权明晰,质量可靠,节能环保,具有市场潜力的产品。

第三条(编制原则)《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编制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组织机构)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科创办(以下简称牵头单位)牵头负责《推荐目录》编制工作。

市创新产品编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审委员会),负责《推荐目录》的编审。

编审委员会成员由牵头单位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药品监管局组成。

第五条(政策支持)《推荐目录》中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具体指在申报年度截止日的前一年内首次实现销售或尚未实现销售的产品,可以按照《上海市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办法》实施政府首购。

列入《推荐目录》产品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可根据相关市级专项资金的规定予以支持。

相关企业在申请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认定、验收以及授予发明专利评估时可以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加分。

鼓励各区对列入《推荐目录》的产品和企业给予相应的支持。

《推荐目录》可以作为政府采购、企事业单位采购、资金资助,以及投融资机构投资决策等参考。

第六条(基本条件)申请列入《推荐目录》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单位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二)产品由申请单位研制,符合国家和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

(三)产品在三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三年)被授予发明专利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类产品、高端装备产品在五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五年),被授予发明专利,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

附件上海市重点新产品方案申报指南〔2021年度网上申报版〕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开展方案处二○○八年二月编写说明为了加强对上海市重点新产品方案〔简称“新产品方案〞〕工程网上申报及评审的管理工作的指导,便于本市有关委、局、集团公司、中科院上海分院、上科院、区、县科委等主管科技部门和申报企业了解新产品方案工程支持重点和范围、立项原那么以及对工程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等要求,以提高工程申报的质量。

特编写?上海市重点新产品方案申报指南〔2021年度网上申报版〕?,供有关单位在申报新产品方案工程时遵照执行。

本申报指南及相关文件,可在上海科技网站: 的相关栏目浏览和下载。

目录一、方案概述¨¨¨¨¨¨¨¨¨¨¨¨¨¨¨¨¨¨¨¨¨¨¨¨¨1(一)有关概念¨¨¨¨¨¨¨¨¨¨¨¨¨¨¨¨¨¨¨¨¨¨¨1(二)支持重点¨¨¨¨¨¨¨¨¨¨¨¨¨¨¨¨¨¨¨¨¨¨¨1(三)支持领域及范围¨¨¨¨¨¨¨¨¨¨¨¨¨¨¨¨¨¨¨¨2(四)立项原那么¨¨¨¨¨¨¨¨¨¨¨¨¨¨¨¨¨¨¨¨¨¨¨3(五)组织管理¨¨¨¨¨¨¨¨¨¨¨¨¨¨¨¨¨¨¨¨¨¨¨4 二、工程申报¨¨¨¨¨¨¨¨¨¨¨¨¨¨¨¨¨¨¨¨¨¨¨¨¨5(一)申报单位¨¨¨¨¨¨¨¨¨¨¨¨¨¨¨¨¨¨¨¨¨¨¨5(二)申报材料¨¨¨¨¨¨¨¨¨¨¨¨¨¨¨¨¨¨¨¨¨¨¨5(三)申报方式和渠道¨¨¨¨¨¨¨¨¨¨¨¨¨¨¨¨¨¨¨¨7(四)申报时间¨¨¨¨¨¨¨¨¨¨¨¨¨¨¨¨¨¨¨¨¨¨¨7(五)申报要求¨¨¨¨¨¨¨¨¨¨¨¨¨¨¨¨¨¨¨¨¨¨¨8(六)考前须知¨¨¨¨¨¨¨¨¨¨¨¨¨¨¨¨¨¨¨¨¨¨¨9附件1申报表¨¨¨¨¨¨¨¨¨¨¨¨¨¨¨¨¨¨¨¨¨¨¨¨10附件2产品研制技术总结报告〔参考提纲〕¨¨¨¨¨¨¨¨¨¨¨17附件3工程产业化前景分析〔参考提纲〕¨¨¨¨¨¨¨¨¨¨¨¨19 附件4精选扫描文件清单¨¨¨¨¨¨¨¨¨¨¨¨¨¨¨¨¨¨¨20附件5申报材料清单¨¨¨¨¨¨¨¨¨¨¨¨¨¨¨¨¨¨¨¨¨21附件6申报材料〔封页〕¨¨¨¨¨¨¨¨¨¨¨¨¨¨¨¨¨¨¨22附件7工程初审表¨¨¨¨¨¨¨¨¨¨¨¨¨¨¨¨¨¨¨¨¨¨23附件8工程初审要点¨¨¨¨¨¨¨¨¨¨¨¨¨¨¨¨¨¨¨¨24附件9产品类别代码¨¨¨¨¨¨¨¨¨¨¨¨¨¨¨¨¨¨¨¨25附件10申报工程按技术领域分类表 (27)附件11申报工程汇总表¨¨¨¨¨¨¨¨¨¨¨¨¨¨¨¨¨¨¨28一、方案概述上海市重点新产品方案〔简称“新产品方案〞〕是一项鼓励企业产品创新、品牌创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为宗旨的政策引导类方案,是本市科技方案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

上海市2024年数字化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2024年数字化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2024年数字化项目申报指南一、申报背景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化项目已经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引擎。

上海市在推动数字化转型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为了进一步加快数字化建设步伐,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特制定本指南,面向各单位和个人,征集2024年度数字化项目申报。

二、申报范围本次申报的数字化项目范围涵盖但不限于以下领域:1.智慧城市建设:包括智能交通、智能安防、智能环保等项目;2.数字经济发展:包括电子商务、物联网、大数据等项目;3.教育数字化:包括远程教育、在线教育、教育信息化等项目;4.医疗健康数字化:包括数字化医疗记录、远程医疗、智能医疗设备等项目;5.企业数字化转型:包括智能制造、数字营销、数字化管理等项目。

三、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在上海市注册或常驻,并具备相关项目实施的能力和资质;2.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并未受到任何法律纠纷或质疑;3.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能够有效提升上海市数字化水平和经济发展。

四、申报流程1.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填写《2024年度上海市数字化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2.申报截止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逾期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3.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获得资金支持和政府扶持,并纳入年度数字化建设计划。

五、申报评审标准1.项目的创新性和前瞻性:是否具备技术创新和市场前景;2.项目的实施可行性:是否能够有效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3.项目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是否能够提升城市数字化水平和促进经济发展。

六、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申报指南,请联系上海市经信委数字化办公室,联系方式为XXX-XXXXXXX。

七、结语本次数字化项目申报旨在促进上海市数字化建设,推动城市智慧化发展,希望各单位和个人积极响应,共同推动数字化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上海市的发展贡献力量。

谢谢!。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实施上海市科研和教学购用特殊药品等3项申请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实施上海市科研和教学购用特殊药品等3项申请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实施上海市科研和教学购用特殊药品等3项申请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5.08.08•【字号】沪食药监药安[2005]482号•【施行日期】2005.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实施上海市科研和教学购用特殊药品等3项申请事项的通知(沪食药监药安[2005]482号)各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现将上海市科研和教学购用特殊药品申请须知、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批发、零售)申请须知、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经营(批发、零售)申请须知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予以公布,并于2005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通知附件:1、上海市科研和教学购用特殊药品申请须知2、上海市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批发、零售)申请须知3、上海市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经营(批发、零售)申请须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0五年八月八日附件1:上海市科研和教学购用特殊药品申请须知一、办事项目:科研和教学所需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黄素)购用审批。

二、办事依据:《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国发[1987]103号)《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号)《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2号)三、申请范围:本市辖区内使用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黄素)的科研和教学单位四、办理程序:(一)申请科研和教学单位购用特殊药品须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报告(包括用途、品种、规格、数量等)2、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3、特殊药品合法用途的证明性文件4、购用数量的依据和详细核算、实验方案5、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购进、保管、发放、使用、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6、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7、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二)受理和审批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完整的书面申请资料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上海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7.19•【字号】沪商外资[2012]490号•【施行日期】2012.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上海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商外资〔2012〕49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精神,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外资研发活动健康、有序发展,市商务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上海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外资研发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鼓励外国投资者在本市投资设立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外资研发中心”)的意见。

第二条(定义)外资研发中心是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商投资设立的投资性公司)依法设立的、从事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的机构,研发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开发等方面,但不得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项目,也不得从事非本研发成果的其他技术贸易和除中试外的生产活动,研发方向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

外资研发中心的形式包括外国投资者以合资、合作、独资方式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或是设在外商投资企业内部的非独立法人的独立研发部门或分支机构。

上海市及各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概述

上海市及各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概述

上海市及各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概述引言上海市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以保持竞争力并提升城市的整体发展水平。

为了支持上海市及各区的技术改造项目,政府设立了相关申报机制和政策支持,旨在鼓励各区域内的企业和组织积极投入科技创新活动,推动技术改造的推进。

本文将概述上海市及各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的基本流程、要求和政策支持,帮助申请人了解申报流程,提高项目申请成功率。

申报流程项目策划 1.:申请人需先明确技术改造项目的目标、规模和预期效果,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书。

申报材料准备2.:根据申报要求,准备齐全相关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企业信息证明、资金报表等。

填写申报表格3.: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申报表格,并确保准确无误。

提交申报材料4.: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格和相关申报材料提交给上海市或各区的相关部门。

初审与评估5.:申报材料将进行初步审核和评估,以评判项目的可行性和质量。

答辩与评审6.:初审通过的项目将被邀请参加答辩,通过专家评审后确定最终资助项目。

项目监督和评估7.:资助项目需按照约定实施,并接受监督和评估,以确保资金利用的合理性和效果。

申报要求项目类型1.:申报项目必须是与技术改造相关的,涵盖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等领域。

申报条件2.:申报企业或组织必须在上海市或各区注册,且具备相关实施能力和经济实力。

资金支持3.:上海市及各区会根据项目的实施效果和经费需求,提供资金支持和奖励政策。

技术创新4.:项目需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性,能够促进企业或组织的技术进步和竞争力提升。

政策支持资金支持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将获得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用于项目实施和技术改造。

税收优惠2.:上海市及各区为技术改造项目提供相关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专家评审3.:申请人将得到专家团队的评审和指导,提高项目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

宣传推广4.:上海市及各区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推广优秀技术改造项目,提升企业影响力。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15•【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专题一、公共安全方向1、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处置研究目标:围绕本市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形成上海及周边城市群极端天气事件的智能精准观测与应对措施;搭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动态监测与寻迹溯源一体化平台,实现对事件传播空间分布预测、精准溯源;构建上海供排水系统病原微生物检测技术体系与风险控制平台,为城市供排水系统应对重大疫情提供技术保障。

研究内容:(1)上海及周边城市群极端天气事件智能精准观测与影响、应对研究及应用;(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事态的动态监测与寻迹溯源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3)城市供排水系统病原微生物特征与风险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经费额度:为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执行期限:2020年06月30日到2023年06月30日。

方向2、城市消防救援风险防控研究目标:围绕特大城市消防救援和安全防控需求,以火灾调查专业人员实训为导向,完成火灾现场3D重构,构建虚拟现实相结合的专业实训保障技术系统,形成专业实训应用指南并示范;构建无人机高效绿色清洁消防灭火液和消防装备技术体系;开展替代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环境安全型环保阻燃剂应用示范。

解读国家和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相关支持政策

解读国家和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相关支持政策

解读国家和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相关支持政策作者:暂无来源:《华东科技》 2013年第1期一、重点新产品界定(1)新产品:新产品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和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任一方面比老产品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改进型产品。

(2)重点新产品界定:(一般均为高新技术产品)1.符合重点支持领域: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战略性创新产品;战略性创新产品是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

战略性创新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特别是符合当前国家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方向;②产品整体技术水平或某项核心技术水平居国际领先,在本行业或领域中能代表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产品;拥有核心发明专利,权益清晰明确;具有先进、绿色的生产工艺流程;拥有符合国际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质量可靠;③产品已进入市场销售,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或潜力,产业化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良好;承担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产品品牌核心价值高;④企业具有较强实力的研发机构(中心)和稳定的新产品研发团队,在创新投入、研发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具备良好基础和较强优势。

2.符合支持领域:电子与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与资源利用、航空航天、现代交通、地球空间及海洋工程、核技术应用。

详细内容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2013)》。

3.符合优先支持范围:①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国家863、科技支撑和本市科技计划等成果转化的新产品;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新产品;②利用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升级的新产品;有利于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的新产品;③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汽车、建材等行业开发的节能减排和低碳环保的新产品;④环境保护、人口健康、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特别是重大自然灾害预测、应急和防治,灾后修复和重建等民生领域的新产品;⑤对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以及促进农村产业结构重大调整和升级开发的新产品;⑥本市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工程企业、高新技术园区等企业开发的新产品,产学研联合、部市合作、市区联动,资金匹配开发的新产品。

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分类

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分类

上海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分类科技政策⼀般是上海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这些部门出台和管理的政策,就⽬前出台的政策,将上海市的科技政策⼤致分为以下⼏块:第⼀类:科技投⼊类1. 市级财政科技专项:上海市重⼤科技项⽬、上海市创新⾏动计划、科技兴市计重⼤产业科技攻关;2. 区县财政科技专项:⾼新技术成果转化、科技型中⼩企业发展专项资⾦。

第⼆类:⾼科成果转化类1. 产业专项资⾦: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资⾦、促进整机业与集成电路设计业专项资⾦、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科技兴农项⽬;2. 科技产业化计划:上海重点新产品项⽬、上海技术创新种⼦资⾦、上海⽕炬计划;3. 成果转化:⾼新技术成果转化项⽬认定、财政专项资⾦扶持、贷款贴息;4. 软件产品:软件产品认定、对软件设计⼈员的奖励免征个税。

第三类:技术引进类1. 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2. 消化吸收⾃主研发资助;3. 重⼤技术和装备引进笑话再创新;第四类:知识产权类1. 专利新产品:专利新产品认定、研发费资助;2. 专利资助:专利费资助、专项资助(包括:专利培育企业认定、专利试点企业、专利⽰范企业);3. 知识产权⽰范企业:专利资⾦资助;4. ⾃主品牌建设专项资⾦:最具市场竞争⼒品牌、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上海名牌、上海市著名商标、中国世界名牌产品;5. 标准化推进专项资⾦:⽆偿资助、贷款贴息。

第五类:融资类1. 权益融资:创业投资(包括创业投资机构备案、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资⾦)、创业板上市;2. 债权融资:⼩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包括⽆形资产质押融资、中投保担保、贷款担保损失补偿)3. 科技信⽤:信⽤产品使⽤、信⽤评级、信⽤征集与信⽤信息共享。

第六类:科技⼈才类1. ⼈才引进:穿⼼⼈才户⼝迁移(包括⾼新技术企业、⾼新技术成果转化项⽬)、创新⼈才居住证;2. ⽀持评审:7类⼈才的破格评审、成果转化实绩可作评审依据、企业退休专业技术⼈员专家养⽼⾦;3. ⼈才开发:⼈才发展基⾦、领军⼈才资助计划、重点领域⼈才开发、⼤学⽣创业资助、启明星计划(B类)、科技杰出⼈才培养计划(学科带头⼈计划、技术带头⼈计划);4. ⼈才激励:科技奖励(上海技术发明奖、上海科技进步奖、上海科技功⾂)、发明创造(权益归属、职务发明创造奖酬⾦)、科研课题科技⼈员劳务费⽐例(⼀般课题20%以内,软件开发、软科学类50%以内);5. 海外⼈才:个税加计扣除、浦江⼈才计划、聘⽤外籍专家薪⾦列⼊成本。

上海市 科技创新资金 申报指南

上海市 科技创新资金 申报指南

上海市科技创新资金申报指南科技创新资金是指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项目的资金,旨在提高企业和机构的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拥有丰富的科技创新资源和创新需求,为了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推出了一系列科技创新资金支持政策。

本文将介绍上海市科技创新资金的申报指南。

一、申报资格1.企业:在上海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均可申请科技创新资金。

2.项目:申请项目必须符合上海市的相关产业政策和创新需求,并具备科技创新的可行性和技术先进性。

3.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研发能力和经验,并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项目信息和资料。

二、申报流程1.资金公告:上海市科技创新资金的申报会在各大媒体、官方网站等平台上发布公告,申请单位可以关注相应渠道获取资金申报的相关信息。

2.项目筛选:申请单位需要根据资金公告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并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的内容一般包括企业信息、项目简介、技术方案、市场前景及经济效益等。

3.评审过程:资金申报后,相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评估项目的科技含量、创新价值、商业可行性等指标,最终确定资金的拨付情况。

4.审批结果:申请单位将在一定时间内收到资金申报的审批结果,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将会获得相应的科技创新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1.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产业类别、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2.项目简介:对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进行概述,包括项目名称、研究目标、项目周期、预期效益等。

3.技术方案:详细介绍项目的技术内容、创新点、技术路线和关键技术等。

4.市场前景及经济效益:评估项目的市场需求、项目前景,以及预计的经济效益和创新价值。

5.项目预算:列出项目的预算和资金需求,包括研发经费、设备购置费用、人员费用等。

6.其他证明材料:根据资金公告的要求,申请单位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项目合作协议、知识产权证书等。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推荐编号说明和代码表附件6【VIP专享】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推荐编号说明和代码表附件6【VIP专享】

附件6项目推荐编号说明和代码表一、推荐编号说明1.推荐编号组成推荐编号由12位数字及字母组成。

各数码含义如下:位数123456789101112含义立项年度计划推荐申报渠道代码流水号表示数字字母数字数字2.编制方法●第1、2、3、4位是立项年度,填写申报计划的年度。

如申报2013年的计划,应填“2013”。

●第5、6位是计划类别推荐识别,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填写“TJ”。

●第7~9位是申报渠道代码。

●第10~12位是流水号,应在评估(评审)后,按报送科技部时的项目报送排序来填写。

二、申报渠道代码表1.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代码地方名称代码地方名称代码北京市科委A00青岛市科技局C62天津市科委A10河南省科技厅D00河北省科技厅A20湖北省科技厅D10山西省科技厅A30武汉市科技局D11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A40湖南省科技厅D20辽宁省科技厅B00广东省科技厅E00沈阳市科技局B01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E01大连市科技局B0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E02吉林省科技厅B10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E10长春市科技局B11海南省科技厅E20黑龙江省科技厅B20四川省科技厅F00哈尔滨市科技局B21成都市科技局F01上海市科委C00重庆市科委F10江苏省科技厅C10贵州省科技厅F20南京市科委C11云南省科技厅F30浙江省科技厅C20西藏自治区科技厅F40杭州市科技局C21陕西省科技厅G00宁波市科技局C22西安市科技局G01安徽省科技厅C30甘肃省科技厅G10福建省科技厅C40青海省科技厅G20厦门市科技局C41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G30江西省科技厅C5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G40山东省科技厅C6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G41济南市科技局C612.部分国务院直属部门代码部门名称代码部门名称代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30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424公安部312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425国家安全部31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442民政部31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48司法部315国家粮食局449财政部31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0农业部32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64水利部33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46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33中国工程院482国土资源部334中国科学院491工业和信息化部339中国钢铁工业协会605铁道部347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606交通运输部348中国轻工业联合会607文化部357中国纺织工业协会608教育部360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609卫生部36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610环境保护部365中国科学技术协会731商务部366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J00国家海洋局418中国地震局419国家邮政总局443中国人民银行320三、所在行政区划代码表地区名称代码地区名称代码北京市110000青岛市370200天津市120000河南省410000河北省130000湖北省420000山西省140000武汉市420100内蒙古自治区150000湖南省430000辽宁省210000广东省440000沈阳市210100广州市440100大连市210200深圳市440300吉林省220000广西壮族自治区450000长春市220100海南省460000黑龙江省230000四川省510000哈尔滨市230100重庆市500000上海市310000成都市510100江苏省320000贵州省520000南京市320100云南省530000浙江省330000西藏自治区540000宁波市330200陕西省610000安徽省340000西安市610100福建省350000甘肃省620000厦门市350200青海省630000江西省360000宁夏回族自治区640000山东省3700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50000四、产品类别代码(参见国家标准GB/T7635.1-2002)产品类别代码产品类别代码种植业产品01谷物碾磨加工品、淀粉和淀粉制品;豆制品;其他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23活的动物和动物产品02饮料24森林产品和森林采伐产品03烟草制品25鱼和其他渔业产品04纱、线和丝;机织物和蔟绒织物等26中药06服装以外的机织、针织、钩编的纺织制品27无烟煤、烟煤和褐煤等煤;泥炭11针织和钩编的织物(或品);服装及衣着附件28原油和天然气等12天然皮革、再生革和皮革制品及非皮革材料的同类制品;鞋29铀和钍矿13木(材)和木制品、软木制品,稻草、麦秆和缏条材料制品31金属矿14纸浆、纸和纸制品;印刷品和相关物品32石、沙和粘土等非金属矿及其采选品15炼焦产品;炼油产品;核燃料33其他矿物16基础化学品——基础有机化学品——基础无机化学品——肥料和农药34341342346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17其他化学产品;化学纤维——色漆或清漆等涂料及相关产品;绘画颜料;油墨及助剂;化学试剂——医药品——化学纤维35351352355水18橡胶和塑料制品36肉、水产品、水果、蔬菜、油脂等类加工品21乳制品22玻璃和玻璃制品及其他非金属制品——玻璃和玻璃制品——非建筑用陶瓷制品——耐火材料制品和建筑用非耐火粘土制品——混凝土、水泥和石膏制品——建筑用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37371372373375377家具;其他不另分类的可运输物品38广播、电视和通信设备等电子产47产品类别代码产品类别代码旧物、废弃物和残渣39主要金属材料——轧制钢铁产品——其他非铁金属及制品;金属陶瓷及其制品;含有金属或金属化合物的和残剩物等41 412416除机械设备外的金属制品——结构体用金属制品及其零部件——铁、钢和铝等金属的罐、桶和容器——蒸汽发生器及其零件42421422423品——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及零件——广播、电视制作、播出、发射和传输覆盖设备及有线电话、电报和传真用的设备;有关零件和附件——广播和电视接收设备、录音和录像及重放设备;传声器、扬声器、放大器等,无线电话、电报接受设备;其他通信设备——4721至4733和4822类物品的零件;广播电视配套设备及维修部件——声像录制和磁带等媒体——磁(纹)卡和集成卡471472473474475476通用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43专用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44办公、会计和计算机械——办公和会计机械及其零件和附件——计算机械及其零件和附件——模拟式或混合式自动数据处理机——通用数字计算机——专用数字计算机——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网络及其设备——其他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器454514524521452314523245241452424525医疗器械;精密和光学等仪器仪表及其元器件和器材,计量标准器具与标准物质;钟表——医疗器械——分析、测量、检察、实验、导航和其他用途的仪器和装置;工业过程控制设备;零件和附件——光学仪器、摄影设备及其专用零件和附件——钟表及其零件——专用仪器仪表——仪器仪表元器件;仪器仪表用结构装置48481482483484485486电气设备和器材——电动机、发电机、发电成套设备和变压器零件——配电和控制设备及其零件——绝缘电线、电缆和光缆——蓄电池、原电池、原电池组和其他电池及其零件——照明设备及其附件46461462463464465交通运输设备——机动车辆及其零部件和附件——汽车的车身;挂车;汽车列车等及其零部件和附件——船舶及其设备、装置及航海保障设施——游艇、赛艇;划艇和独木舟——轨道机车、车辆及其零部件——航空器、航天器和运载火箭及其零部件49491492493494495496。

上海市科委可申报的项目

上海市科委可申报的项目

上海市科委可申报的项目上海市科委是上海市政府下属的专门负责科技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管理上海市的科技创新工作。

作为上海市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上海市科委每年都会开展一系列的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来支持和促进上海市的科技创新发展。

上海市科委可申报的项目包括许多方面,涵盖了科技创新的各个领域。

其中,一些重要的项目如下:1.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这类项目旨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例如,可以申报开发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或者申报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项目。

2. 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科技创新基金是为了支持和鼓励科技创新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上海市科委每年都会拨款给科技创新基金,用于支持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项目。

申报这类项目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市场前景。

3.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上海市科委每年都会组织开展一些重点研发计划,旨在支持和推动一些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的实施。

这类项目通常需要在特定领域或行业具备一定的科研实力和技术条件。

4. 科技人才培养项目:上海市科委非常重视科技人才培养工作,因此每年都会开展一些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这些项目可以是科研人员的培训和进修项目,也可以是科技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项目。

5. 国际合作项目:上海市科委非常重视国际科技合作,因此每年都会开展一些国际合作项目。

这些项目可以是与国外科研机构的合作研究项目,也可以是与国外企业的技术合作项目。

上海市科委可申报的项目种类繁多,涵盖了科技创新的各个方面。

无论是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基金,还是重点研发计划、科技人才培养或国际合作,都为上海市的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同时,这些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也推动了上海市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科委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非常注重科技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

申报者需要详细说明项目的技术方案、市场需求和预期效益,并提供充分的技术和经济分析。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种子计划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种子计划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种子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9.28•【字号】沪卫科教〔2024〕25号•【施行日期】2024.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种子计划项目的通知沪卫科教〔2024〕25号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有关医疗机构,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10号)和《关于推进上海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1〕31号)相关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医学新技术研究与转化种子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与目标在前期研究基础上,开展临床医学新方法、新技术,以及院内制剂技术改进的开发及转化应用研究,拓展诊疗方法和手段。

药物、医疗器械的注册临床试验不在本次资助范围。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主要资助45周岁以下中青年研究人员(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前期有一定工作基础,具有一定转化前景的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前期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目前处于成果转化关键环节中的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请单位条件1.项目申请单位须为本市卫生健康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事业单位。

鼓励与企业联合申报,参与企业需对项目提供技术、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原则上企业资金投入不少于1:1配套。

2.项目申请单位在项目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前期工作基础,并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3.如有多家单位参与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先行组合形成项目研究团队,签署项目合作研究协议,明确规定各方负责的研究内容和责任,由项目申请单位负责项目申报及管理,并对参与各方的资格进行审核。

国家和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

国家和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

国家和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一、重点新产品界定:1、产品:产品是能够提供给市场,以引起用户注意、使用或消费的具有有形和无形属性的集合体。

2、新产品:新产品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和生产的全新型(原创型)产品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比原有产品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

3、重点新产品界定:(一般均为高新技术产品)①符合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自主创新的基本原则;②符合新产品核心技术领域:电子与信息、航空、航天及交通、光机电一体化、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效节能、环境与资源利用、地球空间及海洋工程、核技术应用、医药与医学工程、农业等技术领域。

③符合应用领域:人口与健康、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材料、制造业、能源、资源、环境、农业、交通运输、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等应用领域。

二、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和优先支持范围:1、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在国内首次研制生产的或在同类产品中性能突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和行业政策,经科技部、商务部、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认定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的新产品项目。

2、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在国内或本市首次研制生产的或在同类产品中性能突出、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技术和行业政策,经上海市科委认定列入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的新产品项目。

3、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优先支持范围:①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并按照国际产品质量、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执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标准生产的新产品;②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的新产品;③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的新产品;④支持装备制造业、先进制造业,以高新技术提升改造传统制造业的新产品;⑤支持对环境保护,在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开辟新渠道,具有明显节能和减排的新产品;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产品;⑦支持促进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城镇化和城市发展的公益类新产品;⑧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的科技计划,特别是国家重大专项、“863”、科技支撑等计划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新产品。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单位:为促进创新产品的市场化、产业化,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推动研发活动产业化,全力打响“上海制造”品牌,支撑上海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上海科创办关于印发〈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办法〉的通知》(沪经信规范〔2023〕13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请列入《推荐目录》的产品,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单位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二)产品由申请单位研制,符合国家和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导向。

(三)产品在三年内(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7日)取得发明专利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类产品、高端装备产品在五年内(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7日)取得发明专利权,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

(四)软件类产品应具有软件著作权,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

(五)产品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类产品的申请单位应具有该产品的药品注册证书或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

(六)申请单位信用良好,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重点领域(一)集成电路。

重点为高端芯片,包括全系列处理器芯片、存储器芯片、通信芯片、模拟或数模混合芯片等;高端集成电路装备,包括光刻设备、刻蚀设备、薄膜设备、湿法设备、扩散设备、离子注入设备、抛光设备、检测量测设备等;高端集成电路材料,包括大硅片、光刻胶、掩膜版、抛光液、其他电子级高纯试剂、电子特气等;集成电路EDA工具,包括数字电路设计EDA工具、模拟及混合电路设计EDA工具、晶圆制造EDA工具、先进封装测试EDA工具等。

(二)生物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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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电子数据申报表:一律采用市科委提供的《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录入,申报单位在取得项目申报号后,将最终确认的电子数据,通过上海科技网站()相关栏目中进行申报,经系统校对确认录入无误后,网上提交。
(2)产品研制技术总结报告:以WORD格式网上提交。
(3)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以WORD格式网上传提交。
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
二份以上(含二份)的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
(4)辅助附加材料(若有,应在申报材料目录清单上依次编号填写)
国家和本市相关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或相关证明、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证书等;
其它相关材料(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品牌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产品出口合同、产品的图片、照片等)。
(五)组织管理
新产品计划管理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部分:
1.项目材料书面及网上申报;2.项目网上评审;3.项目审核、认定;4.项目立项、下达计划,并对其重点项目安排补助经费;5.项目跟踪管理。(其管理流程图,如下页所示):
注:1.主管部门:指本市有关委、局、集团公司、中科院上海
分院、上科院、区、县科委等有关主管科技部门
(三)申报方式和渠道 ¨¨¨¨¨¨¨¨¨¨¨¨¨¨¨¨¨¨¨¨7
(四)申报时间 ¨¨¨¨¨¨¨¨¨¨¨¨¨¨¨¨¨¨¨¨¨¨¨7
(五)申报要求 ¨¨¨¨¨¨¨¨¨¨¨¨¨¨¨¨¨¨¨¨¨¨¨8
(六)注意事项¨¨¨¨¨¨¨¨¨¨¨¨¨¨¨¨¨¨¨¨¨¨¨9
附件1 申报表¨¨¨¨¨¨¨¨¨¨¨¨¨¨¨¨¨¨¨¨¨¨¨¨10
★加强对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应用、绿色制造,以及重点产业关键装备、关键材料与关键零部件的支持,促进制造业信息化,推进传统产业的改造与升级;
★加强对环境保护与治理、有效提高资源与能源综合利用率、具有明显的节能减排的新产品、新装备的支持,缓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资源、环境瓶颈问题;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和现代农业建设领域新产品的支持;
(4)精选项目(必备材料、必备附加材料和辅助附加材料)扫描文件:经扫描后按规定格式(.jpg)网上提交。
上述4项电子数据需拷贝光盘一张。
2.书面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按录入的电子数据申报表,采用申报系统提供的打印功能,用A4纸打印带有水印标记的书面申报表,提交的纸质申报表若无相关标记,则视为无效。申报表需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复印章无效;
一、计划概述
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简称“新产品计划”)是一项激励企业产品创新、品牌创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为宗旨的政策引导类计划,是本市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新产品计划按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要求,密切与相关科技计划衔接,着力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激励企业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培育和聚焦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提高产业竞争力,增强国家和本市自主创新能力。
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
申报指南
(2008年度网上申报版)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展计划处
二○○八年二月
编写说明
为了加强对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简称“新产品计划”)项目网上申报及评审的管理工作的指导,便于本市有关委、局、集团公司、中科院上海分院、上科院、区、县科委等主管科技部门和申报企业了解新产品计划项目支持重点和范围、立项原则以及对项目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等要求,以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特编写《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2008年度网上申报版)》,供有关单位在申报新产品计划项目时遵照执行。
(三)支持领域及范围
1.支持领域:
人口与健康、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材料、制造业、能源、资源、环境、农业、交通运输、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等。
2.支持范围:
“新产品计划”优先支持范围:
★加强对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以及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国际知名品牌产品的支持;
★加强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生产的新产品的支持,并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推动以我为主技术标准的形成;
本申报指南及相关文件,可在上海科技网站:的相关栏目浏览和下载。
一、计划概述¨¨¨¨¨¨¨¨¨¨¨¨¨¨¨¨¨¨¨¨¨¨¨¨¨1
(一)有关概念 ¨¨¨¨¨¨¨¨¨¨¨¨¨¨¨¨¨¨¨¨¨¨¨1
(二)支持重点¨¨¨¨¨¨¨¨¨¨¨¨¨¨¨¨¨¨¨¨¨¨¨1
(三)支持领域及范围¨¨¨¨¨¨¨¨¨¨¨¨¨¨¨¨¨¨¨¨2
产品技术标准,如制订企业标准的,该标准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盖章才有效,如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注明采用的标准号,如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必须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认可证明;
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抽检或现场检测(验)报告;
市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科技查新、咨询报告或水平查新(检索)报告;
(四)立项原则 ¨¨¨¨¨¨¨¨¨¨¨¨¨¨¨¨¨¨¨¨¨¨¨3
(五)组织管理¨¨¨¨¨¨¨¨¨¨¨¨¨¨¨¨¨¨¨¨¨¨¨4
二、项目申报¨¨¨¨¨¨¨¨¨¨¨¨¨¨¨¨¨¨¨¨¨¨¨¨¨5
(一)申报单位 ¨¨¨¨¨¨¨¨¨¨¨¨¨¨¨¨¨¨¨¨¨¨¨5
(二)申报材料 ¨¨¨¨¨¨¨¨¨¨¨¨¨¨¨¨¨¨¨¨¨¨¨5
2008年度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生产的新产品;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增强企业国内、国际竞争力的新产品;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的新产品;支持装备制造业、先进制造业、以高新技术提升改造传统制造业的新产品;支持对环境保护、在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开辟新渠道,具有明显的节能减排的新产品;支持推动现代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产品;支持促进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城镇化和城市发展的公益类新产品;属于国家及本市重点发展领域的新产品。
★ 竞争力强、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的新产品;
★ 满足国家及本市迫切需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大的新产品;
★ 科技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国家重大专项、“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科技计划及本市相关科技计划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
★ 本市区、县等主管部门实施配套政策,给予匹配支持的新产品。
★加强对新药、医疗设备及健康与安全防护用品等新产品、新装备的支持,提高公共健康与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对能够促进区域新兴产业带向更高层次发展,以及能够解决区域发展所急需的新产品的支持,促进重大共性技术在这些区域的转移扩散,发挥技术创新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
★加强与国家及本市科技计划和重大工程的衔接,加强对国家及本市科技计划成果,特别是国家重大专项、“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科技计划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支持;
★新产品计划重点项目:是从新产品计划项目中择优选出的,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好、属于国家及本市重点发展领域、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对国家及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大的新产品。重点项目给予新产品研发补助经费。
(二)支持重点
2008年度新产品计划将继续采取引导和支持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试制及产业化工作,营造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环境。同时,2009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将重点从本年度新产品计划项目中遴选推荐。
★本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技术标准”专项、技术的再创新与产学研联盟专项等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科技小巨人工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孵化器企业和高新技术园区等企业开发的新产品;以及部市合作、市区县联动资金匹配开发的新产品。
新产品计划原则上不支持范围:
★常规食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主要专利证书要附说明书摘要和附图,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专利证书必须与该项目相关。若申报单位以前申报过同类产品,只是型号不同,则应提供该型号所采用的新的专利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具有新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必备附加材料(提交复印件,交主管部门初审时,须提交原件)
为了对申报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内容作进一步阐述,帮助评审专家和市科委掌握情况,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必备附加材料:
产品研制技术总结报告:按录入的word格式的电子数据,用A4纸打印,并编好页码;
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按录入的word格式的电子数据,用A4纸打印,并编好页码;
(一)有关概念
★ 新产品: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并销售的全新型产品,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任一方面比老产品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改进型产品。
★新产品计划项目:在国内及本市首次研制生产并销售或在同类产品中性能突出,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技术和相关行业政策,经上海市科委认定列入“新产品计划”的项目。
附件2 产品研制技术总结报告(参考提纲)¨¨¨¨¨¨¨¨¨¨¨17
附件3 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参考提纲)¨¨¨¨¨¨¨¨¨¨¨¨19
附件4 精选扫描文件清单¨¨¨¨¨¨¨¨¨¨¨¨¨¨¨¨¨¨¨20
附件5 申报材料清单¨¨¨¨¨¨¨¨¨¨¨¨¨¨¨¨¨¨¨¨¨21
附件6 申报材料(封页)¨¨¨¨¨¨¨¨¨¨¨¨¨¨¨¨¨¨¨22
★化妆品、服装、家具、小家电等日用产品;
★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消化吸收国产化率较低的产品;
★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传统手工艺品;
★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动、植物品种资源;
★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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