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实际应用(1)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促进医疗废物科学分类、科学处置,我院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制定本目录。
一、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详见附表1(表中黑体部分为与2003版医废目录相比变动的部分,应重点关注)。
二、在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鼓励科室逐步减少使用含汞血压计和体温计,鼓励使用可复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替代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以实现源头减量。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分类与处置,按照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四、患者截肢的肢体以及引产的死亡胎儿,纳入殡葬管理。
五、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可分别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3类和HW49类进行处置。
六、列入本目录附表2《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应的条件时,可以在其所列的环节按照豁免内容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七、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可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
八、本目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院感科2022年10月18日附表1类别及特征常见组分或废物名称收集方式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2.使用后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透析器等;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其他实验室及科室废弃的血液、血清、分泌物等标本和容器;4.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废弃物。
1.收集于符合标准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中;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应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使用其他方式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3.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盛装。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精选文档】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精选文档】一、医疗废物概述1. 医疗废物的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血液中心、科研机构、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等在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 医疗废物的分类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试行)》(环办固体函[2019]461号),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感染性废物(2)病理性废物(3)损伤性废物(4)药物性废物(5)化学性废物3. 医疗废物的管理原则(1)分类收集、分类包装(2)安全、有效、简便、经济(3)减少产生、降低危害(4)防止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二、感染性废物1. 定义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体,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
2. 分类(1)感染性废物一类: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的物品,如:1) 使用过的棉签、棉球、纱布、口罩、手套等一次性医用物品;2) 传染病患者使用过的生活用品;3)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污泥;4) 其他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
(2)感染性废物二类:与感染性疾病患者直接接触的物品,如:1) 病房内患者使用过的餐具、便器等生活用品;2) 病房内患者使用过的床上用品;3) 病房内患者使用过的医疗器械;4) 其他与感染性疾病患者直接接触的物品。
3. 管理措施(1)收集:使用黄色垃圾袋,标注“感染性废物”;(2)包装:密封包装,避免泄漏;(3)运输:专用运输车辆,避免交叉污染;(4)处置:高温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三、病理性废物1. 定义病理性废物,是指因疾病或手术产生的、具有病理学意义的废物。
2. 分类(1)病理性废物一类:手术切除的器官、组织、肿瘤等;(2)病理性废物二类:病理诊断后废弃的标本,如:1) 组织切片;2) 细胞学涂片;3) 病理蜡块;4) 其他病理诊断废弃物。
3. 管理措施(1)收集:使用黄色垃圾袋,标注“病理性废物”;(2)包装:密封包装,避免泄漏;(3)运输:专用运输车辆,避免交叉污染;(4)处置:高温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最新医疗废品分类目录(2023年版)
最新医疗废品分类目录(2023年版)一、介绍本文档旨在提供最新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以便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正确处理和处置医疗废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医疗废物应根据其特性进行正确分类和处理,以确保环境和公共健康的安全。
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1. 传染性医疗废物传染性医疗废物是指带有病原体的废弃物,包括以下类别:- 带有病原菌或病毒的废弃物- 用于病人诊疗的带有体液或分泌物的废弃物- 带有血液、血制品或血液制品的废弃物2. 化学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是指含有化学物质的废弃物,包括以下类别:- 用于病人诊疗的化学药品废弃物- 化学试剂或药剂的废弃物- 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3. 创伤性医疗废物创伤性医疗废物是指具有尖锐或锐利边缘特征的废弃物,包括以下类别:- 针头、注射器、手术刀片等尖锐废弃物- 破损的玻璃等锐利废弃物4. 药物废物药物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内过期、损坏或不需要的药物,包括以下类别:- 过期药品- 损坏药品- 未使用完的药品5. 常规医疗废物常规医疗废物是指除以上分类之外的一般医疗废物,包括以下类别:- 废纸、废塑料等非传染性、非化学性、非创伤性、非药物的废弃物- 病房、手术室等使用过的一次性设备和用品三、处理和处置要求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机构应采取相应的处理和处置措施,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具体要求如下:1. 传染性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要求- 传染性医疗废物应经过专门包装,使用标有传染性标识的进行收集和储存。
- 应采取适当的灭菌或消毒措施,确保传染性物质被有效处理。
- 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专门焚烧处理。
2. 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要求- 化学性医疗废物应经过专门包装,使用标有化学性标识的进行收集和储存。
- 应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化学物质的中和或稀释,确保其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 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专门焚烧处理。
3. 创伤性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要求- 创伤性医疗废物应经过专门包装,使用防刺扎的进行收集和储存。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
1.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 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医疗废物 包装袋中; 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 、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应 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使用其 他方式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 理; 3.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 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 袋盛装。
玻片、玻璃安瓿等;
流程运送、贮存。
3.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
1.手术及其他医学服务过程中产生的
病 理 性 废 物
诊疗过程中 产生的人体 废弃物和医 学实验动物 尸体等。
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 2.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 蜡块; 3.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和尸 体; 4.16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500克的 胚胎组织等; 5.确诊、疑似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
1.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针头、缝合
损 伤 性 废 物
能够刺伤或 者割伤人体 的废弃的医 用锐器。
针、针灸针、探针、穿刺针、解剖刀 1.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
、手术刀、手术锯、备皮刀、钢钉和 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利器盒
导丝等;
中;
2.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 2.利器盒达到3/4满时,应当封闭严密按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
类 别
特征
常见组分或废物名称
收集方式
感 染 性 废 物
携带病原微 生物具有引 发感染性疾 病传播危险 的医疗废物
1.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 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 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 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 容器;其他实验室及科室废弃的血液 、血清、分泌物等标本和容器; 4.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 者产生的废弃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一)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一)一、感染性废物1.1 医疗机构废弃物废弃针筒、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导管等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过的医用敷料、纱布、棉花、手套、口罩、帽子等患者使用过的衣物、床单、被套等纺织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包装物1.2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医疗卫生机构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废弃药品、消毒剂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诊断产生的废弃样本、培养基、试剂等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1.3 病理废物病理组织样本、尸体解剖产生的废物废弃的病理切片、染色剂、显微镜载玻片等1.4 血液、血清、血浆等生物制品废弃物使用过的血液、血清、血浆等生物制品废弃的采血管、输血袋等二、病理性废物2.1 肿瘤、坏死组织、胎盘等手术过程中产生的肿瘤、坏死组织、胎盘等医疗机构病理科产生的相关废物2.2 良性病组织、结石等手术过程中产生的良性病组织、结石等医疗机构病理科产生的相关废物2.3 医疗美容、整形产生的组织废物医疗美容、整形手术中产生的废弃组织、皮肤等三、药物性废物3.1 废弃药品过期、变质、淘汰的药品医疗机构药房、药库产生的废弃药品3.2 废弃中药过期、变质、淘汰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等3.3 废弃化学试剂医疗机构实验室、检验科产生的废弃化学试剂、实验室废弃物四、化学性废物4.1 医疗器械清洗、消毒产生的废物医疗器械清洗、消毒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消毒剂、洗涤剂等医疗器械灭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蒸汽、环氧乙烷等4.2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产生的废物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化学药品、活性炭、离子交换树脂等4.3 医疗机构放射科产生的废物X射线、CT等放射性诊断检查产生的废弃胶片、显影剂、定影剂等五、损伤性废物5.1 玻璃制品废弃物破损的玻璃仪器、试管、烧杯等使用过的一次性玻璃注射器、输液瓶等5.2 金属制品废弃物废弃的金属医疗器械、手术器械、牙科器械等使用过的一次性金属注射器、输液器等5.3 塑料制品废弃物破损的塑料容器、器械包装等使用过的一次性塑料注射器、输液器、导管等5.4 陶瓷制品废弃物破损的陶瓷容器、器械等六、基因毒性废物6.1 医疗机构实验室产生的基因毒性废弃物基因测序、分子生物学实验产生的废弃试剂、样本等6.2 医疗机构放射性诊断产生的基因毒性废弃物放射性同位素诊断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放射性物质、放射性废物本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一)旨在帮助医疗机构、卫生部门及相关企业对医疗废物进行科学、合理、安全的分类和处置,以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篇)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篇)一、感染性废物1.1 一次性使用后废弃的医疗器械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导管等手术器械、检查器械、治疗器械等检验试剂、实验室废弃物等1.2 患者产生的废弃物病床用品、衣物、敷料等便器、尿壶、呕吐盆等生理盐水、营养液、透析液等1.3 医疗卫生机构其他感染性废弃物医疗垃圾袋、手套、口罩等医疗废物专用容器、转运工具等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感染控制废弃物二、病理性废物2.1 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肢体等肿瘤、坏死的组织等异常胎儿、胎盘等手术过程中废弃的人体组织2.2 医学实验、解剖尸体产生的废弃物医学实验后的动物尸体、器官等解剖尸体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细胞培养、细胞毒性实验废弃物2.3 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病理性废弃物病理切片、病理检查废弃物医学影像胶片、打印纸等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试剂、滤材等三、化学性废物3.1 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化学废弃物化学消毒剂、消毒液等医疗器械清洗剂、润滑剂等实验室化学试剂、废弃化学药品3.2 药品废弃物过期药品、废弃药品、不合格药品等抗肿瘤药物、抗生素、精神类药物等医疗机构内部药品调剂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3.3 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化学性废弃物医疗器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化学物质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化学物质医疗机构其他化学性废弃物品四、药物性废物4.1 抗生素类药物废弃物注射用抗生素、口服抗生素等抗生素原液、抗生素配制液等4.2 激素类药物废弃物口服避孕药、胰岛素等激素类药物配制液、原液等4.3 精神类药物废弃物抗抑郁药、抗焦虑药等精神类药物配制液、原液等4.4 其他药物性废弃物中药煎药残渣、中药配方颗粒等医疗机构内部药物调剂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五、放射性废物5.1 医疗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同位素诊断、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放射性药物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放射性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5.2 放射性废物包装容器放射性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等放射性废物暂存、转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5.3 放射性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放射性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等六、损伤性废物6.1 玻璃制品废弃物玻璃注射器、玻璃试管等玻璃安瓿、玻璃瓶等6.2 金属制品废弃物金属注射器、输液器等金属手术器械、检查器械等6.3 塑料制品废弃物塑料注射器、输液器等塑料手术器械、检查器械等6.4 其他损伤性废物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损伤性废弃物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损伤性废弃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二)一、废药品容器1.1 药品原装容器药瓶、药盒、药膏管等医疗机构内部药品调剂过程中产生的废药品容器1.2 一次性使用药品容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一次性药物包装袋、包装盒等1.3 医疗器械包装容器医疗器械包装盒、包装袋等医疗器械使用后废弃的包装容器二、废包装材料2.1 医疗器械废包装材料纸箱、塑料袋、泡沫盒等医疗器械包装内衬、缓冲材料等2.2 药品废包装材料药品铝箔、泡罩、说明书等药品包装纸箱、塑料袋等2.3 医疗废物处理废包装材料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等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三、废水处理污泥3.1 医疗机构废水处理污泥医疗机构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滤料、活性炭等3.2 医疗废物处理废水处理污泥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医疗废物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滤料、活性炭等3.3 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废水处理污泥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滤料、活性炭等四、废弃卫生用品4.1 一次性卫生用品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等一次性床单、被套、手术衣等4.2 可重复使用卫生用品可重复使用手套、口罩、帽子等可重复使用床单、被套、手术衣等4.3 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废弃卫生用品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卫生用品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其他废弃卫生用品五、医疗废物处理设备废弃物5.1 医疗废物焚烧设备废弃物焚烧炉灰、炉渣等焚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滤材、活性炭等5.2 医疗废物高压蒸汽灭菌设备废弃物高压蒸汽灭菌后的废弃包装材料、器械等高压蒸汽灭菌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滤材、活性炭等5.3 医疗废物化学消毒设备废弃物化学消毒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化学物质化学消毒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滤材、活性炭等六、其他医疗废物6.1 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弃物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试剂、滤材等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等6.2 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其他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其他未分类的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
1.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并入感染性废物中,但应在标签中注明;
2.批量废弃的药物性废物,收集后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进行处置。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如甲醛、二甲苯等;非特定行业来源的危险废物,如含汞血压计、含汞体温计,废弃的牙科汞合金材料及其残余物等。
1.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中;
2.确诊、疑似传染病产妇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应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盛装;
3.可进行防腐或者低温保存。
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物。
1.废弃的一般性药物;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和遗传毒性药物;
2.利器盒达到3/4满时,应当封闭严密,按流程运送、贮存。
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医学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
2.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
3.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和尸体;
4.16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500克的胚胎组织等;
5. 确诊、疑似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刺针、解剖刀、手术刀、手术锯、备皮刀、钢钉和导丝等;
2.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玻片、玻璃安瓿等;
3.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
1.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利器盒中;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推荐】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推荐】一、医疗废物的定义及分类意义1. 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等危害特性的废物。
2. 分类意义:医疗废物的合理分类、处置和管理,有利于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
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1. 感染性废物(1)分类:包括病理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等。
(2)具体内容:① 病理性废物:包括手术切除的器官、组织、病理切片、尸体、胎盘等。
② 感染性废物:包括传染病患者所产生的废物、疑似传染病患者所产生的废物、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等。
③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针头、刀片、玻璃试管、安瓿等。
④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变质、淘汰的药品及其包装物,废弃的化学试剂等。
2. 毒性废物(1)分类:包括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细胞毒性废物等。
(2)具体内容:① 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化学药品等。
②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变质、淘汰的药品及其包装物,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抗生素等。
③ 细胞毒性废物:包括细胞培养废弃物、生物制剂废弃物等。
3. 腐蚀性废物(1)分类:包括酸碱性废物、有机溶剂废物等。
(2)具体内容:① 酸碱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酸、碱、盐等。
② 有机溶剂废物:包括废弃的有机溶剂、清洗剂、消毒剂等。
4. 放射性废物(1)分类: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废物、放射性药物废物、放射性废物容器等。
(2)具体内容:① 放射性同位素废物:包括废弃的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标记的化合物等。
② 放射性药物废物:包括废弃的放射性药物、放射性药物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等。
③ 放射性废物容器:包括废弃的放射性废物包装容器、放射性废物处理设备等。
5. 病理废物(1)分类:包括手术切除的器官、组织、病理切片、尸体、胎盘等。
(2)具体内容:同感染性废物中的病理性废物。
6. 医疗器械废物(1)分类:包括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废弃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等。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3篇)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3篇)一、感染性废物1.1 床位用品(1)被褥、床单、枕套等床上用品(2)患者衣物、毛巾、浴巾等(3)患者餐具、便器等1.2 伤口敷料(1)创可贴、纱布、绷带等(2)一次性使用无菌敷料(3)废弃的伤口护理用品1.3 医疗器械(1)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2)引流管、导尿管、呼吸机管道等(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1.4 检验样品(1)血液、尿液、粪便等生物样本(2)培养皿、试管、玻片等实验室用品(3)废弃的检验试剂1.5 其他(1)废弃的口罩、帽子、手套等防护用品(2)医疗废物包装袋(3)医患沟通记录、处方等纸质文件二、病理性废物2.1 人体组织、器官(1)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2)流产、引产胎儿(3)遗体捐赠遗体2.2 医学标本(1)病理切片、细胞学涂片等(2)实验室培养的细菌、病毒等(3)动物实验遗体2.3 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1)焚烧炉灰(2)化学消毒残留物(3)高压蒸汽灭菌残留物三、药物性废物3.1 废弃药物(1)过期药物(2)损坏药物(3)退货药物3.2 药物包装(1)废弃的药品包装盒(2)废弃的药品说明书(3)废弃的药品瓶3.3 药物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物(1)制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原材料(2)制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中间体(3)制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四、化学性废物4.1 实验室化学品(1)废弃的化学试剂(2)实验室废弃的化学溶液(3)化学实验残留物4.2 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品(1)废弃的消毒剂(2)废弃的润滑剂(3)废弃的清洗剂4.3 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品(1)化学消毒剂残留物(2)化学稳定剂残留物(3)化学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五、放射性废物5.1 放射性同位素(1)废弃的放射性药品(2)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废弃物(3)放射性同位素诊断、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物5.2 放射性设备(1)废弃的放射性设备(2)放射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物(3)放射性设备报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5.3 放射性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1)放射性废水(2)放射性废气(3)放射性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二)一、感染性废物1.1 床位用品(1)被褥、床单、枕套等床上用品(2)患者衣物、毛巾、浴巾等(3)患者餐具、便器等1.2 伤口敷料(1)创可贴、纱布、绷带等(2)一次性使用无菌敷料(3)废弃的伤口护理用品1.3 医疗器械(1)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2)引流管、导尿管、呼吸机管道等(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1.4 检验样品(1)血液、尿液、粪便等生物样本(2)培养皿、试管、玻片等实验室用品(3)废弃的检验试剂1.5 其他(1)废弃的口罩、帽子、手套等防护用品(2)医疗废物包装袋(3)医患沟通记录、处方等纸质文件二、病理性废物2.1 人体组织、器官(1)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2)流产、引产胎儿(3)遗体捐赠遗体2.2 医学标本(1)病理切片、细胞学涂片等(2)实验室培养的细菌、病毒等(3)动物实验遗体2.3 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1)焚烧炉灰(2)化学消毒残留物(3)高压蒸汽灭菌残留物三、药物性废物3.1 废弃药物(1)过期药物(2)损坏药物(3)退货药物3.2 药物包装(1)废弃的药品包装盒(2)废弃的药品说明书(3)废弃的药品瓶3.3 药物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物(1)制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原材料(2)制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中间体(3)制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四、化学性废物4.1 实验室化学品(1)废弃的化学试剂(2)实验室废弃的化学溶液(3)化学实验残留物4.2 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品(1)废弃的消毒剂(2)废弃的润滑剂(3)废弃的清洗剂4.3 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品(1)化学消毒剂残留物(2)化学稳定剂残留物(3)化学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五、放射性废物5.1 放射性同位素(1)废弃的放射性药品(2)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废弃物(3)放射性同位素诊断、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物5.2 放射性设备(1)废弃的放射性设备(2)放射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物(3)放射性设备报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5.3 放射性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1)放射性废水(2)放射性废气(3)放射性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三)一、感染性废物1.1 床位用品(1)被褥、床单、枕套等床上用品(2)患者衣物、毛巾、浴巾等(3)患者餐具、便器等1.2 伤口敷料(1)创可贴、纱布、绷带等(2)一次性使用无菌敷料(3)废弃的伤口护理用品1.3 医疗器械(1)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2)引流管、导尿管、呼吸机管道等(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1.4 检验样品(1)血液、尿液、粪便等生物样本(2)培养皿、试管、玻片等实验室用品(3)废弃的检验试剂1.5 其他(1)废弃的口罩、帽子、手套等防护用品(2)医疗废物包装袋(3)医患沟通记录、处方等纸质文件二、病理性废物2.1 人体组织、器官(1)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2)流产、引产胎儿(3)遗体捐赠遗体2.2 医学标本(1)病理切片、细胞学涂片等(2)实验室培养的细菌、病毒等(3)动物实验遗体2.3 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1)焚烧炉灰(2)化学消毒残留物(3)高压蒸汽灭菌残留物三、药物性废物3.1 废弃药物(1)过期药物(2)损坏药物(3)退货药物3.2 药物包装(1)废弃的药品包装盒(2)废弃的药品说明书(3)废弃的药品瓶3.3 药物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物(1)制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原材料(2)制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中间体(3)制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产品四、化学性废物4.1 实验室化学品(1)废弃的化学试剂(2)实验室废弃的化学溶液(3)化学实验残留物4.2 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品(1)废弃的消毒剂(2)废弃的润滑剂(3)废弃的清洗剂4.3 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品(1)化学消毒剂残留物(2)化学稳定剂残留物(3)化学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五、放射性废物5.1 放射性同位素(1)废弃的放射性药品(2)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废弃物(3)放射性同位素诊断、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物5.2 放射性设备(1)废弃的放射性设备(2)放射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物(3)放射性设备报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5.3 放射性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1)放射性废水(2)放射性废气(3)放射性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目录分类
类别
特 征
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1.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3.废弃的被服;
4.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免疫抑制剂。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说明:1、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2、一次性作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3、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4、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物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2、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盖帽,如需盖帽只能用单手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手术中传递锐器建议使用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人员。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中,以防刺伤。
5、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进行手消毒。
6、在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或面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7、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手伸入到垃圾袋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8、所有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废弃物均焚烧处理。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局部处理措施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轻轻挤压(由近心向远处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最新版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2021年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本目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应当根据其特性和处置方式进行,并与当地医疗废物处置的方式相衔接。
在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减少使用含汞血压计和体温计,鼓励使用可复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替代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以实现源头减量。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表1。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分类与处置,按照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四、患者截肢的肢体以及引产的死亡胎儿,纳入殡葬管理。
五、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可分别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3类和HW49类进行处置。
六、列入本目录附表2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应的条件时,可以在其所列的环节按照豁免内容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七、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可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
八、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3 年10月10日原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同时废止。
附表1说明:因以下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故未列入此表中。
如: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毒剂、透析液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等。
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一次性口罩不属于医疗废物。
附表2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说明:本附表收录的豁免清单为符合医疗废物定义、但无风险或者风险较低,在满足相关条件时,在部分环节或全部环节可不按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的废弃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备注:医院污物主要为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通常设置黑黄红三种颜色的污物袋分类收集,要求黑色垃圾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红色袋装放射垃圾,损伤性废物置于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锐器盒内。
说明: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器、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
定、标准执行。
医疗废弃物分类目录
损
伤
性
废
物
能够扎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锐器
1.所有的针头、缝合针;
绿色
2.各种刀,锯,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药
物
性
废
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污染的废弃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抗生素、OTC类药品等:
红色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特征废弃物名称包装袋颜色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医疗废弃物分类目录
类别
特征
废弃物名称
包装袋颜色
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换药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可疑致癌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本巴比妥等;
—免疫抑制剂。
化
学
性
废
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药品
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试剂、胶片冲洗液等;废弃的含汞血压计、温度计。
黄色
黄色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红色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夜;
红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红色
5.废弃的疫苗、血清、血液及血制品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本目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应当根据其特性和处置方式进行,并与当地医疗废物处置的方式相衔接。
在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减少使用含汞血压计和体温计,鼓励使用可复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替代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以实现源头减量。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表1。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分类与处置,按照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四、患者截肢的肢体以及引产的死亡胎儿,纳入殡葬管理。
五、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可分别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3类和HW49类进行处置。
六、列入本目录附表2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应的条件时,可以在其所列的环节按照豁免内容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七、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可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
八、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3 年10月10日原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同时废止。
附表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说明:因以下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故未列入此表中。
如: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毒剂、透析液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等。
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一次性口罩不属于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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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本目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应当根据其特性和处置方式进行,并与当地医疗废物处置的方式相衔接。
在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减少使用含汞血压计和体温计,鼓励使用可复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替代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以实现源头减量。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表1。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分类与处置,按照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四、患者截肢的肢体以及引产的死亡胎儿,纳入殡葬管理。
五、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可分别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3类和HW49类进行处置。
六、列入本目录附表2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应的条件时,可以在其所列的环节按照豁免内容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七、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可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方案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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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10月10日原卫生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同时废止。
附表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说明:因以下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故未列入此表中。
如: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毒剂、透析液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等。
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一次性口罩不属于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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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
新版
现行的
新版
按类别根据材质不同进行分组,以便于 按材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和处臵。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
各地按照当地的处臵方法制定适合自己的分 类收集清单--环保、处臵中心共同制定
医 疗 废 物 分 类 收 集 清 单 ( 试 点 单 位 试 行 稿 )
正确 理解
关于植入物的处理
灭菌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进入人体组织,无菌、无热源、无溶血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2000年第 应和无异常毒性,检验合格、出厂前必须 24号 经无(灭)菌处理,可直接使用的一次性 使用医疗用品,如注射器、输液器、采血 器、输血器、注射针、输液针、血袋等。 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 与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同义。 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港澳医疗废物分类由特区统一规定,分类方法 基本一致 原则是对人体可能造成危害的废物被视为医疗 废物 感染性废物的定义强调被大量血液、体液(滴 血或有血凝块)污染的一次性物品 从而减少了医疗废物的产生量,降低有害物质 对人体、环境的影响 港澳医院放入黑色胶袋的一般性废物均不再分 类、也不回收再利用
家属做法医鉴定,但想不到被告未经我同 意就把婴儿的尸体给私自处理了,致使我 追究私人诊所责任的证据丢失。 医院称,已告知原告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 ,但未提供充足证据佐证,故其辩解理由 不能成立。 本案中产出的死胎已经足月,完全具有了 人形,其虽因未取得过独立的人格而未能 与母体形成法律上的身份关系,但生命孕 育过程中的血肉联系使其与特定的主体又 具有不可否认的事实上的身份关系。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
各地按照当地的处臵方法制定适合自己的分 类收集清单--环保、处臵中心共同制定
如: 焚烧:感染性废物不需要分那么多类别 压力灭菌:塑胶类--回收利用
有回收利用的方法了就可以按材质分类!
危险废物处臵中心
危险废物处臵中心必须取得省环保厅颁布 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令 第408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 理办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 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实际应用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项目培训基地 湖北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熊薇
主要内容
分类目录修订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现行目录分析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经验 分类的修订原则和方法 新老目录的比较 分类收集清单 目录的实际应用
危险废物 处臵中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 问题的复函
卫办医函„2004‟338号 对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 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 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
玻璃安瓿
医疗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
消毒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接触皮肤粘膜, 注射器、输液器、采血器、 无毒害,检验合格、出厂前必须经消毒处 输血器、注射针、输液针、 理,可直接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呼 血袋 吸机及麻醉机螺纹管、氧气面罩、雾化管 、胃管、吸氮管等。
现行的
放入纸盒 (箱)
新版
减量化
现行的
新版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臵工程建设 技术规范HJ/T177-2005
3、资源化--回收利用 未被 污染的用品的回收利用 轻度污染的用品的回收利用 4、开发新型高分子材料和更加先进的处臵方 法
我国目前的分类目录分析
五类:按照危害性将医疗废物分为五类 主要考虑废物对人体的直接危害 没有考虑在废物处臵过程中,有些材质的 废物用不恰当的方法处臵后产生的危害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济宁医学院附属 医疗机构丢弃婴儿遗体事件的通报》(卫办医 政发„2010‟60号)指出医疗机构必须将胎儿 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 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臵。严禁将 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臵。
《Emotions as bio-cultural processes》 一书指出:在德国,一般而言,死胎体重 大于1kg时,可视为尸体来处理并埋葬;当 然,如果死胎的父母提出相关要求,体重 大于500g、低于1kg的死胎也是可以被允许 视为尸体来处理;体重低于500g的胎儿不 应被视为尸体处理,可视为病理性医疗废 物来处理。
存在的问题
扩大了医疗废物范围。分类目录中对一次 性使用医疗废物界定过于宽泛,扩大了医 疗废物范围; 因处臵不当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现行医疗 废物分类主要是从医疗废物对人体危害的 特性进行分类,忽略了其理化特性,将不 同材质的废物混合收集进行处臵,导致大 量有害物质如二噁英的产生,与BAT/BEP 要求不符。
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与处臵
按照医疗废物的特性、危害性、材质及处 臵方法分为五大类。 重点讲解对2003版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的修改。
现行的
感 染 性 废 物
扩大化
新版
按材质 分组
减量化
GB15980-1995一次性使用医疗 用品卫生标准的有关定义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深入人体组织或 与皮肤粘膜表面接触并为治疗或诊断目的 而使用的各种用品,分为灭菌的医疗用品 与消毒的医疗用品。
多氯二苯并对二恶英( PCDFD)
金属物质
塑胶 含氯制剂 多氯二苯并呋喃( 含氯药物 PCDF)
非理想条件焚烧
氯元素
水分
六氯代苯(HCB)
多氯联苯(PC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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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减少医疗废物产生POPs的关键
1、减量化--源头减量 减少一次性塑胶材料医疗用品的使用 制定严格的分类标准,减少生活垃圾混入 医疗废物 减少包装用品用量 减少含氯消毒剂的使用 2、无害化--合理分类、规范处臵 减少含汞、含氯、水分、金属材料和有机 塑胶材料的不适当处理和处臵 减少塑胶类废物的不达标的焚烧处臵
4.3 医疗废物焚烧处臵适用范围 4.3.1 医疗废物焚烧厂接收并处臵经分类收集 的医疗废物,手术或尸检后能辨认的人体组 织、器官及死胎宜送火葬场焚烧处理。
死胎的处臵
我国《殡葬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条 例》均没有关于死胎的界定和处臵方法。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死胎不具有法律人格, 不享有民事权利,故死胎不属于尸体。但其 具有物的属性,死胎应归娩出死胎的产妇所 有,产妇享有对死胎的合法处臵权。多以胎龄、重量或生命体征界定。胎 龄在20-24周,体重在350-1000g,无生命 体征。 台湾将胎龄16周以上者视为死胎(胎儿遗 体)。 确定为死胎的就不能按病理性废物处理。
胎龄在16周以下及胎重不足500克的死亡胎儿
依据
胎儿发育到第16周时已完全成形,可分辨性 签知情 同意书 别,大脑发育趋于完善。 结合国外及台湾澳门等地法规经验,建议 确定为16周以上、胎重大于500g的死产 胎儿须以火葬处理;16周以下、胎重小于5 00g的死产胎儿划为病理性废物。
不符合废物利用原则。现行医疗废物分类 将未直接接触血液、体液的物品当作感染 性废物进行销毁;如大量使用的一次性鞋 套、口罩等是否应归入感染性废物? 有些废物的归属不明确。 死胎、胎盘的归类不明确,导致处臵方法 不一致,甚至存在丢弃和买卖的现象。
港澳台及国外分类情况
--考察、查阅资料
港澳考察
输液袋(瓶) 未污染的:医用石膏、垫巾、尿垫、尿不 湿、卫生巾、耦合剂擦拭纸、手纸、鞋套 、帽子、口罩、手套、隔离衣、床单、被 套、枕套、塑料或纸类外包装物品等 非传染病人、感染病人的呼吸管路、氧气 面罩、雾化管? 没有污染的棉球、棉签?
按类别根据材质不同进行分组,以便于 按材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和处臵。
相关条例、规范
内固定钢板是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为医 疗废物
新目录规定
作为金属性感染性废物 有利于回收利用(作为原材料) 为防止医患关系,建议: 制定医院的处理流程 短暂存放 向病人解释 知情同意?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 (2009年修订版)6.2“艾滋病实验室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包 括不再需要的样品、培养物和其它物品,均应视为感染性废弃 物,应臵于专用的密封防漏容器中,安全运至消毒室,经高压 消毒后再进行处理或废弃。”
胎盘的处臵
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 (卫政法发„2005‟123号)指出产妇分娩后胎盘应 当归产妇所有。 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 处臵。 签知情同意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 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 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 照医疗废物进行处臵。 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及突发原因 不明的传染病病人的胎盘;产妇放弃的胎盘
产妇对死胎是否享有所有权 作者: 王晓艳 邢丽华 2006-04-10 19:16:13
[案情]: 一诊断为“先兆子宫破裂,相对头盆不称 ,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孕4产3孕40+2 周临产,巨大儿,胎死宫内”。该医院急诊 行剖宫产术,娩出一男死婴全身高度浮肿 ,呈青紫色,似唐氏儿外貌。该医院将死 胎按照医疗废物自行处理。
台湾资料
分有害医疗废物和普通医疗废物 每一类分的很细,每一类都有相应的处臵 方法 回收利用做的很好,回收种类多
英、德国共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