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站加臭剂安全管理制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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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臭管理制度

加臭管理制度

乌鲁木齐甘泉堡新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加臭管理制度为加强加臭剂的日常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水平,防止因臭剂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制定本制度。

一、加臭剂选用国际上主要应用的四氢噻吩,加臭剂供应商产品选用符合国家《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燃气臭剂产品标准。

二、四氢噻吩属于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三、加臭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注意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存地点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在储存区域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四、按照安全使用和运输规程,加臭剂包装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

标识通常包括:1、加臭剂生产厂商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2、加臭剂的名称和组成;3、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和处理指南(如危险品等级)五、对于爆炸下限为5%的天然气,取加臭剂用量不宜小于20mg/m3。

六、严格按照加臭操作规程添加臭剂和切换流程,操作过程中避免臭剂泄漏。

七、加臭装置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八、加臭装置需重点检查和维护内容:1、定期更换加臭泵机油,防止臭剂混入机油内时间过长损坏机件。

2检查储臭罐、连接管、高压管道之间连接处密封是否完好,对泄露处进行紧固密封处理。

3、当臭剂储罐液面计液面过低时,应及时添加四氢噻吩,保证正常运营。

4、定期更换易损件,如膜片、密封垫、保险丝等。

门站加臭剂安全管理制度2.0

门站加臭剂安全管理制度2.0

天然气加臭剂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天然气加臭剂属于危险化学品,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群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社会环境,另外,加臭剂含量是燃气供应安全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技术指标,为了加强监督管理,有效监控天然气的加臭量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确保安全供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 148-2010等相关规范标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采购、贮存、使用中的天然气加臭剂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3.1安质科:参与编制和完善天然气加臭剂安全管理制度及运行管理过程监督。

3.2采购部门:负责加臭剂的采购过程的安全管理。

3.3场站:负责天然气加臭剂在装卸、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管理。

4加臭剂类别及相关基础知识目前公司按国际标准要求使用四氢噻吩作为城镇燃气的赋臭剂即警告剂。

4.1化学品名称化学品中文名称:四氢噻吩化学品英文名称:TetrahydrothiopheneCSA号:110-01-0分子式:C4H8S4.2危险性概述4.2.1健康危害:本品具有麻醉作用,对皮肤有弱刺激性。

4.2.2环境危害:对水体可造成严重污染。

4.2.3燃爆危险:四氢噻吩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爆炸极限为1.1%~12.1%。

5防护措施5.1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较高时,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5.2眼睛防护:佩戴安全防护眼镜。

5.3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5.4 手防护:佩戴橡胶耐油手套。

5.5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6急救措施6.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并立即就医。

6.2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立即就医。

6.2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天然气加臭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天然气加臭技术

• 3.2.4 加臭量的检测应采用仪器检测法,检测仪器可采用 气相色谱分析仪和加臭剂检测仪。

本条规定了加臭量的检测方法。与手持式和便携式加臭剂检测仪相
比,气相色谱分析仪具有更高的检测精度,参照GB/T19206--2003《
天然气用有机硫化合物加臭剂的要求和测试方法》中规定,硫化合物
或非硫化合物可用非硫专用型检测器进行测定,如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器集测量,采集,打印数据于一体。
2020/11/24
• 3.2.2 加臭剂浓度检测点应根据管网和用户情况确定,并 宜靠近用户端。
• 3.2.3 应保证用户端加臭剂最小检测值符合本规程第3.1.4 条的规定。

本条要求生产企业做好燃气的加臭工作,并强调燃气管网末端加
臭剂的含量应当符合3.1.4条中的最小检测值(THT 8 ㎎/m3)。
• 4.1.3 加臭装置的工作环境温度宜为-30~+50℃,通风 应良好,且不得有强磁场干扰。在特殊环境工作的加臭装 置,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稳定工作。

本条给出了加臭装置的正常工作范围,-30~+50℃主要是为了防
止加臭剂结晶或蒸发。设在室外的加臭装置应采取防晒和保温措施。
2020/11/24

有毒燃气一般指含CO的可燃气体。CO对人体毒性极大,一旦漏
入空气中,尚未达到爆炸下限20%时,人体早就中毒,故对有毒燃气
,应该按其在空气中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之时能被察觉到。因
此,根据研究将0.02%(体积分数)作为燃气加臭理论的“允许的有
害浓度”标准。
• 3.2 加臭量的检测
• 3.2.1 应定期对城镇燃气管道内的加臭剂浓度进行检测, 并应做好记录。

气体店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气体店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气体店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范文1. 安全管理制度1.1. 法律法规遵守1) 气体店要严格依照国家、地方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

2) 必须办理并持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且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非法经营。

3) 熟悉国家、地方相关的气体安全规定,并确保业务活动符合安全标准。

1.2. 安全责任制1) 气体店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2) 气体店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全体员工掌握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3) 气体店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3. 安全设施1) 气体店要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泄漏报警装置等,确保气体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2) 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气体的储存和使用要设立专门的安全区域,并进行有效的防护措施。

2. 安全操作规程2.1. 气体储存操作规程1) 气体店要设置专门的储存设施,对于不同种类的气体要分类储存,避免混用。

2) 储存气体要按照规定的储存压力,存放在防火、防爆的仓库或储罐内。

3) 对于易燃、有毒气体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隔离存放、防漏等。

2.2. 气体运输操作规程1) 运输气体要使用专门的运输工具,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 气体运输车辆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及相关设备的安全性能。

3) 运输过程中要注意定期检查气体瓶体的完整性,防止泄漏和损坏。

2.3. 气体使用操作规程1) 使用气体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安全检查,确保气体瓶体完好,并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使用。

2) 使用气体时要佩戴必要的防护设备,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3) 使用气体后要彻底清理现场,防止气体残留造成安全隐患。

2.4. 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规程1) 气体店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和措施。

2) 发生突发情况时,要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一、背景燃气作为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其安全使用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识别燃气泄漏,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燃气一般都会被加臭。

然而,如果加臭不当,同样会带来安全隐患。

为了进一步规范燃气加臭管理,确保燃气使用安全,需要制定燃气加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燃气的单位。

三、管理要求3.1 加臭管理为确保燃气加臭的准确度和及时性,需要严格使用燃气加臭剂,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1.加臭剂存放:加臭剂应该存放在干燥、通风、无明火的地方。

存放位置应该避免阳光直射和与其他化学品混合存放;2.加臭剂使用:使用加臭剂时应按照厂家规定的使用比例添加,并应该在专门的加臭设备内进行混合;3.加臭剂检测:每批加臭剂都应该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加臭计量:每立方米燃气中加臭剂的用量应不少于3mg/m³,并应该定期检查加臭剂用量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3.2 泄漏管理燃气泄漏是燃气使用安全中的重大隐患,需要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泄漏检测:使用燃气的单位应该配备燃气泄漏检测设备,并应该定期维护和检测;2.泄漏报警:当检测到燃气泄漏时,应该立刻启动报警系统,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3.泄漏处置: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应该立即采取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3.3 人员培训为了确保燃气加臭的准确性和泄漏管理的可靠性,需要对使用燃气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如下:1.培训内容:燃气加臭原理、加臭剂使用和管理、泄漏检测和处置等方面;2.培训形式:可以通过课堂讲授、实地操作等形式进行培训;3.培训周期:定期开展培训,并安排不定期的复训。

四、建立与完善制度以上内容构成了燃气加臭管理制度的基础规定,对于使用燃气的单位,需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相应的制度和管理体系,以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

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强对燃气安全的理解和管理工作,始终做到安全可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天然气门站操作规程完整

天然气门站操作规程完整

目录SCADA系统操作规程 (2)CNG站巡检操作规程 (4)减压撬排污操作规程 (6)放空操作规程 (8)调压器操作规程 (9)切断阀操作规程 (11)燃气自动加臭装置操作规程 (13)过滤器更换滤芯操作规程 (15)流量计注油操作规程 (17)更换阀门盘根操作规程 (18)阀门井操作规程 (19)阀门开关操作规程 (21)电动阀门操作规程 (22)更换压力表操作规程 (24)灭火器检查操作规程 (26)水软化处理器操作规程 (28)正压式呼吸器操作规程 (30)电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32)低压配电控制柜操作规程 (34)发电机启停操作规程 (36)SCADA系统操作规程一、作业前准备1、检查电脑防病毒、木马软件更新升级情况2、本系统应由SCADA系统管理员进行操作二、操作步骤1.登录站控系统1.1启动工程软件1.2 启动工作站1.3 选择用户名.输入密码2.工艺流程巡查2.1与巡检一次仪表数值进行比对。

对数值不一致时查明原因.上报处理进行记录。

2.2对系统显示各数值与历史数值进行比对.对变化量进行分析。

有问题及上报记录3.报警列表查询3.1 点击“报警列表”按钮3.2 选择报警时间范围内.点击确定。

3.3如有报警情况需进行查明报警原因.排除故障3.4填写SCADA系统报警记录4.报警设置4.1点击“报警设置”按钮.点击“报警开关”按钮.处于选择状态。

4.2根据运行情况.分另设置“低限”、“高限”、“低低限”、“高高限“.并确保“高限”大于“低限”.“低限”大于“低低限”.“高高限”大于“高限”。

5.趋势曲线查询5.1点击“趋势曲线”按钮.选择曲线1-6中的一个。

5.2 选择变量值.点击确认。

5.3 分别选择曲线设置中的起启时间、时间范围、时间间隔、量程范围的变量并确认.读取数值。

三、注意事项1.不在工作站设备附近使用油脂类、污物、液体.以免损坏设备2.操作工作站进行硬件及周边设备检查时应带防静电手环3. 报警设置需经过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4.严禁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强磁场物品;未经许可.严禁携带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存储设备与实时系统连接CNG站巡检操作规程一、作业前准备1、按要求劳保着装2、准备巡检工具:抹布、防爆扳手、嗅敏仪3、携带巡检记录和碳素笔.巡检一项及时纪录二、操作步骤1.巡检行至拨牌表时.按时进行拨牌.确保巡检无遗漏。

剧毒化学品(加臭剂)安全管理制度

剧毒化学品(加臭剂)安全管理制度

剧毒化学品(加臭剂)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严格剧毒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群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社会环境,根据《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2002年),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剧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贮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环科。

组织编制和完善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剧毒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相关部门:行政办公室;负责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工作。

采购部;负责剧毒化学品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仓管;负责剧毒化学品在装卸、贮存中的安全管理。

生产部、各车间。

负责剧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 内容与要求4.1 在生产过程中,因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4.2 在剧毒化学品储存期间,应设臵单独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收发、记帐、保管、定期检查。

4.3 存储地点、数量、管理人员,应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4 储存管理条件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4.5 在生产过程中,实行双人领料,双人使用,相互监督,直至物料用完;当班未使用完的剧毒化学品,必须及时退库,严禁存留作业现场。

4.6 领用剧毒化学品使用原包装或专用工具,当物料使用完后,应及时将原包装和专用工具退库。

4.7 保管、领用和使用人员,在领取和使用的过程中,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8 剧毒化学品的包装物和过期失效的剧毒化学品,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应将数量和重量上报备案的公安部门按规定处理或退回原生产厂家。

4.9 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等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10 加强对剧毒化学品仓库保管人员管理,对仓库保管进行必要的岗位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四氢噻吩主要用作城市煤气、天然气等气体燃料的赋臭剂即警告剂。

目前,按国际标准要求,城市煤气、天然气等气体的赋臭剂必须使用四氢噻吩,取缔了原来使用的乙硫醇等赋臭剂。

加臭剂检测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加臭剂检测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加臭剂检测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确保加臭剂检测作业的安全有序进行,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天然气、人工煤气及其他可燃气体管道系统中加臭剂检测作业。

2. 作业准备
2.1 熟悉设备情况,制定作业方案。

2.2 准备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

2.3 现场准备足够的通风设备。

2.4 准备应急救援器材,如氧气呼吸器、急救箱等。

3. 作业要求
3.1 严格遵守作业程序,服从现场监护人员的指挥。

3.2 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维护好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

3.3 保持作业区域通风良好,防止有毒有害气体聚集。

3.4 严禁在作业区域吸烟、使用明火等违章行为。

3.5 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警并撤离现场。

4. 事故应急处理
4.1 立即切断气源,加大通风量,疏散现场人员。

4.2 根据事故类型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如中毒者进行人工呼吸等。

4.3 及时请求专业救援队伍支援。

4.4 事故原因调查,总结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 其他要求
5.1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5.2 定期检查维护防护用品和应急装备。

5.3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模版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模版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燃气加臭作业管理行为,确保燃气加臭操作的安全和可靠性。

适用于所有从事燃气加臭作业的人员。

二、术语和定义1. 燃气加臭:指向无色、无臭的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等燃气中加入一种有异味的化学物质,以便能够在燃气泄漏时产生明显的气味,提醒用户或相关人员及时采取对策。

2. 加臭剂:指用于燃气加臭的化学物质,能够使燃气产生明显的气味。

三、责任与义务1. 监察部门职责:(1)制定燃气加臭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

(2)对燃气加臭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3)组织对燃气加臭设备和加臭剂的质量进行抽查和检测,确保符合要求。

2. 燃气公司职责:(1)组织开展燃气加臭作业,并确保加臭设备和加臭剂的供应和运行正常。

(2)为从事燃气加臭作业的人员提供安全培训,并落实安全责任。

(3)定期检查燃气加臭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3. 燃气加臭作业人员职责:(1)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燃气加臭作业,并确保加臭剂的正确使用。

(2)及时报告燃气加臭设备的异常情况,如泄漏、故障等。

(3)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燃气加臭设备管理要求1. 加臭设备的安装和运行(1)加臭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加臭设备的使用和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标准。

(3)定期检查加臭设备的运行情况,如泄漏、故障等,及时修复或更换。

2. 加臭剂的采购和存储(1)加臭剂的采购应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要求提供质量合格证明。

(2)加臭剂的存储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标准,防止泄漏和污染。

(3)加臭剂的存放地点应标明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存放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3. 加臭设备和加臭剂的抽查和检测(1)定期对加臭设备和加臭剂进行抽查和检测,确保符合要求。

(2)抽查和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并制定相应的抽查和检测计划。

五、燃气加臭作业管理要求1. 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1)燃气加臭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救援方法。

燃气企业加臭剂使用风险分析

燃气企业加臭剂使用风险分析

doi:10.3969/j.issn.1671-5152.2021.04.007燃气企业加臭剂使用风险分析黄铋淞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摘 要:整理近年来和加臭剂相关的标准规范,通过对四氢噻吩相关事件进行梳理,分析加臭剂在采购、使用、废弃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提出管理建议:>关键词:燃气企业;加臭剂;风险1引言加臭剂是一种具有强烈气味的有机化合物或混 合物,通过添加到燃气中使燃气泄漏易于被人察觉。

1937年,美国德克萨斯州新伦敦学校天然气爆炸事件 使美国各州政府纷纷开始立法要求在燃气中加人加臭 剂,以便及时发现燃气泄漏。

此后雪佛龙菲利普斯化 工公司成功研发乙硫醇加臭剂,加臭剂得到广泛推广 应用。

目前,国内燃气企业使用加臭剂主要有四氢噻 吩、乙硫醇、无硫加臭剂等。

四氢噻吩是燃气企业应 用最广的加臭剂,具有化学性质稳定、腐蚀性小、抗 氧化性强及衰减量小等特点。

加臭剂还具有一定危险 性。

四氢噻吩有麻醉作用,对人体的肝脏和皮肤有伤害作用,持续吸人可产生噻吩类化学物质中毒反应1产生头昏、头痛、恶心、胸闷及全身乏力等中毒症状四氢噻吩在加注过程中可能溢出污染土壤,并随着降 雨进人地表水中,最后污染地下水[31。

近年来,关于加臭剂泄漏的事件不断发生,造成 居民身体受到损害和环境污染。

燃气企业有必要辨识 加臭剂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并采取措施规范管理,做 好风险管控。

2 与加臭剂相关政策和标准现梳理近年来有关燃气加臭的法律、法规、标准 等,具体如下:表1与加臭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重点条款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2016年2月6日修订第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 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二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住建部,2006年11月1日实施3.2.3城镇燃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燃气中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 的20%时,应能察觉:2有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时,应能察觉。

臭味剂使用管理制度

臭味剂使用管理制度

臭味剂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臭味剂的日常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水平,防止因臭味剂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臭味剂的选型、运输、储存、加注、监护的安全要求,适用于燃气站场臭味剂的管理。

第一条臭味剂选用国际上主要应用的四氢噻吩,臭味剂的选用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燃气臭味剂产品标准。

第二条四氢噻吩属于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三条臭味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注意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存地点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在储存区域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四条按照安全使用和运输规程,臭味剂包装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

标识通常包括:a) 臭味剂生产厂商的名称以及注册商标;b) 臭味剂的名称和组成;c)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和处理指南(如危险品等级)第五条臭味剂用量应按规范要求执行,定期对用户端进行监测,确保臭味剂含量符合要求。

(四氢噻吩加臭的标准量约为16~24mg/m3 。

)第六条严格按照加臭操作规程添臭味剂和切换流程,操作过程中避免臭味剂泄漏。

第七条加臭装置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加臭装置需重点检查和维护内容如下:(一)定期更换加臭泵机油,防止臭味剂混入机油内时间过长损坏机件。

(二)检查储臭罐、连接管、高压管道之间连接处密封是否完好,对泄露处进行紧固密封处理。

加臭剂环保管理制度

加臭剂环保管理制度

加臭剂环保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加臭剂的使用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涉及加臭剂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理的部门和个人。

三、责任部门环保部门负责加臭剂环保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和执行。

四、管理制度内容1. 加臭剂采购- 采购的加臭剂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 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性和产品质量。

2. 加臭剂储存- 加臭剂应储存在专用的、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并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仓库中。

- 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限制非授权人员进入。

3. 加臭剂使用- 使用加臭剂前,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 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泄漏和人员中毒。

4. 加臭剂运输- 运输加臭剂的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运输标准,并配备必要的防护和应急设备。

- 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运输安全。

5. 加臭剂废弃处理- 废弃的加臭剂容器和残留物必须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 建立废弃加臭剂回收和处理流程,确保无害化处理。

6. 应急预案- 制定加臭剂泄漏和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流程、事故处理和事后恢复等。

-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7. 监督检查- 定期对加臭剂的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纠正。

8. 培训与宣传- 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加臭剂安全管理的培训。

- 加强对加臭剂环保管理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五、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变更,应及时修订本制度。

六、生效日期本管理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天然气加臭管理办法

天然气加臭管理办法

天然气加臭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加强对天然气加臭设备和加臭量的管理,城市输配管线及用户端加臭剂浓度检测,明确管理职责,确保燃气管网加臭剂浓度含量达标,燃气泄漏能及时被人发现察觉,保障用户安全用气,特制定本办法。

二、加臭设备管理1 加臭装置的设计与布置1.1一般规定1.1.1对气源进气口较多的燃气输配系统,可从多个地点进行加臭。

1.1.2加臭装置应根据工作环境要求布置,设置在调压站、门站等处。

1.1.3加臭装置的工作环境温度宜为-30℃~+50℃,通风良好,且不得有强磁场干扰。

在特殊环境工作的加臭装置,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稳定工作。

1.1.4加臭装置符合下列规定:(1)满足加臭过程连续运行的要求;(2)能对加臭剂输出量进行检测和标定;(3)加臭精度在±5%之间;(4)与加臭剂直接接触的部分由不低于含17%Cr和9%Ni的不锈钢材料制造;(5)密封材料宜用聚四氟乙烯;1.1.5加臭剂注入喷嘴设置在燃气成分分析仪、调压器、流量计后的水平钢质燃气管道上。

1.1.6加臭装置的供电系统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中“二级负荷”的要求。

1.1.7加臭装置的电气防爆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中对门站、储配站电气防爆设计的要求。

防爆标志明显。

1.1.8加臭剂储罐或外箱体上标有危险警示标志。

1.1.9加臭剂储罐及管线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设备进场时提交相关资料。

1.1.10防爆现场设置加臭装置的紧急停机开关。

三、加臭量1 天然气中加臭剂的最小量规定天然气中加臭剂的含量应达到警示效果,当天然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能察觉。

门站工艺操作规程

门站工艺操作规程

门站减压撬工艺操作规程生产技术管理部审核:澄城分公司审核:澄城分公司编制:1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澄城门站正常输配气、停气流程、排污、计量支路切换等工艺操作。

2工艺参数进站设计压力:2.0MPa进站运行压力:1.6MPa调压后运行压力:0.2-0.4MPa环境温度:T9〜+70℃排污放空压力:0.1MPa停用放空压力:OMPa天然气出站温度:≥0o C调压前安全阀排放压力:1.98MPa调压前安全阀整定压力:1.8MPa调压后一二支路安全阀排放压力:0.539MPa调压后三四支路安全阀排放压力:0.54MPa调压后安全阀整定压力:0.49MPa气体探测报警值:≥20%LEL压差计的范围:若压损超过50OnIbar,对滤芯进行清洗或更换。

过滤器的排污周期:1周过滤精度:20μm3减压撬输配气、停气工艺操作3.1供气工艺操作(以三支路为例)3.1.1确认工艺系统阀门处于正确状态(除安全阀、压力变送器、压力表前球阀开启外、其余全部关闭),各仪器仪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电伴热工作正常、检查加臭剂液位处于正常范围之内。

3.1.2 1.2缓慢打开进站电动球阀02102、02105o3.1.3待汇管H02101压力稳定、无气流声时,打开三支路进口球阀02115。

3.1.4 1.4调节三支路调压阀PCV02103后压力位0.2-0.4MPa o3.1.5调节切断阀压力为调压后压力的1.5倍(不得超过0.4MPa),或将切断值设定值为0.4MPa1.1.6压力稳定后缓慢打开球阀02117。

1.1.7待汇管H02102压力稳定、无气流声时,缓慢开启球阀02111并观察流量计瞬时流量在计量范围内。

1.1.8按照加臭剂操作规程根据供气量进行加臭。

1.1.9每开启一个阀门用检漏液、可燃气体检测仪器检测各接口是否泄露。

3.1.10再次检查确认各工艺参数处于正常状态。

4.1.11向下游用户供气,并做好运行供气记录。

备注:四支路操作步骤同理。

加臭装置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加臭装置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加臭装置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加臭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场站值班人员(检修和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练掌握加臭设备操作规程和检修维护技能后方可上岗,并且每年进行一次业务技术再教育培训。

二、加臭设备管理实行值班站长和值班人员安全责任制,值班站长为加臭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的设备安全负责,与站场设备同时纳入交接班管理。

三、对加臭设备添加药量时,由站长负责组织当班人员完成。

加药时间宜选择在风小的时间进行,由俩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劳保防护服,使用护目眼镜、特殊防护手套,将吸附剂运至操作现场备用。

四、加臭药剂的存放安全管理。

加臭药剂不宜长期存放,如需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一次存药量控制在200公斤,临时存放点为麻柳河储配站库房,按照易燃易爆物品规定管理,药品存放期间实行日巡查监管并记录。

建立药品进出库房登记管理台帐,实行严格领用管理制度。

药品添加完后的空桶由储配站负责人负责运至弃土场内深埋或者烧毁,严禁用作它用。

严禁将开桶后的药品存放和抛弃。

五、加臭装置的避雷与静电接地系统相连接,且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每年应定期将加臭设备与场站避雷、静电接地系统同时纳入法定检测。

加臭装置的压力表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

六、场站值班人员对加臭设备坚持每天巡检,重点检查加臭设备各泵、各阀门的运行状态,各部件、接头是否有渗漏现象。

若有渗漏应立即及时处置,严禁加臭装置带病运行,防发生止设备事故。

每次巡检后应当做好记录。

七、每日运行输气高峰期间,场站值班人员必须查看加臭装置的控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八、若遇雷雨天气,必须提前按照《加臭装置的设备操作规程》停止设备运行程序或做紧急停机处置,防止雷击的强电流对设备的破坏;雷雨天气后,按正常运行程序恢复加臭设备运行。

每次关停设备操作应当做好记录。

九、根据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3.2.3条款及《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5.3.2条款之规定,启动运行加臭装置,控制器设置的各项控制参数应与设备实际动作的参数一致;加臭剂实际输出量与控制设定量误差在±5%之内为合格。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范本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范本

燃气加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燃气加臭管理工作,保障公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及其所属加臭站的燃气加臭管理工作。

第三条燃气加臭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燃气加臭管理应依法、合规、透明,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五条加臭站负责人应对本制度负有直接责任,保证燃气加臭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燃气加臭管理责任第六条加臭站负责人应做好燃气加臭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保证燃气加臭工作的安全和有效。

第七条加臭站应当建立健全加臭站管理机构,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八条加臭站负责人应确保加臭站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进行维护和检修,并定期进行漏气监测和安全管道检查。

第九条加臭站负责人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加臭站运行日常事务,并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十条加臭站负责人应制定并实施燃气加臭管理计划,确保加臭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第三章燃气加臭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加臭站应建立燃气加臭工作流程,包括加臭计量、调整加臭浓度、记录加臭数据等环节。

第十二条加臭站应配备专业的加臭设备,确保燃气加臭的质量和一致性。

第十三条加臭站应每天对加臭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设备。

第十四条加臭站应保证加臭剂处于充足的供应状态,及时采购和更新加臭剂。

第十五条加臭站应定期对加臭设备进行标定和校验,确保加臭浓度的准确性。

第四章燃气加臭数据记录第十六条加臭站应建立完整的加臭数据记录系统,包括加臭浓度、加臭设备运行状况、维修记录等。

第十七条加臭站应每日对加臭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并按月形成加臭设备运行报告。

第十八条加臭站应按照规定将加臭数据报送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公开加臭数据信息。

第十九条加臭站应保存加臭数据记录及相关资料,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

第五章燃气加臭安全保障第二十条加臭站应遵循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燃气加臭工作的安全性。

16 加臭管理制度

16 加臭管理制度

加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为保障燃气泄漏能够被及时发现,结合储配气站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场站加臭作业和管理。

第三条加臭剂选用:四氢噻吩。

第四条加臭范围:门站后端所有管线及用户。

第二章加臭剂量控制及加臭剂管理第五条管网首端加臭剂含量应≧20mg/立方,保证末端加臭剂含量在天然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应能察觉,且剂量应≧8mg/立方。

第六条管网末端加臭剂含量由技术管理部每半年选择不少于3处管网末端点进行一次抽样检测,末端点宜相对固定。

第七条技术管理部检测完后,将检测结果反馈至运行管理部,作为前端加臭量调整依据,由运行管理部调整管网首端加臭剂量。

第三章加臭装置的安装与验收第八条加臭装置的设备选型应满足压力等级和气流量的要求。

第九条当加臭装置设置于工作间内时:1、宜单独设立加臭装置的工作间;2、工作间地面应对加臭剂具有耐腐蚀性,且不得渗漏;3、加臭装置工作间的门应向外开,开启后应能保持全敞开状态,关闭后应能从内、外侧手动开启。

第十条当加臭装置设置于室外时:1、露天设置的加臭装置应采取遮阳、避雨等保护措施;2、加臭装置应牢固地设置在基础上,加臭装置的基础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其高度不应低于地面标高;3、加臭装置应与场站的防雷和防静电接地系统相连接,且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第十一条加臭储罐应设置意外泄漏集液池,集液池应采取防渗漏措施,容积应大于加臭装置储罐的容积。

第十二条投运前应进行压力试验和整体泄漏性试验,并形成记录。

第十三条场站需配备相应的加臭剂泄漏应急处理物资,设置危险源告知牌(包括加臭剂的理化性质及应急处置措施)、防火防爆等警示标识,加臭剂储罐或外箱体上应标有危险警示标志。

第四章加臭装置运行、检查与维修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加臭设备的日常性检查和专项性检查,定期开展使用人员的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加臭剂泄漏应急演练。

城市门站

城市门站

加臭剂的添加
(1)进入场区,触摸防静电球,查看周围环境; (2)检查设备运转及状态是否合规; (3)将灭火器放置于操作区域5米内; (4)将THT臭液桶缓慢移至加臭机附近;
(5)用加臭工具将臭液桶与储液罐连接好,检查无误后开始加臭;
(6)加臭过程中时刻监视加臭压力计液面上升,防止臭液漏出; (7)储液罐液面达到最高限时停止加臭,拆除加臭工具;
涡轮流量计现场安装示意图
3. 旋进旋涡流量计
旋进旋涡流量计结构紧凑,主要由壳体、旋涡发生体、传感器(温度、
压力、流量)、整流器、支架和转换器构成。 适合于流量较大、比较稳定的流量状态的计量。
计量原理:
当流体进入流量传感器时,在旋涡发生体的作用 下,被强制围绕中心线旋转,产生旋涡流,旋涡流在文 丘里管中旋进,达到收缩段时突然节流后,使漩涡流加 速,当通过扩散段后,因回流作用强迫进行旋进式二次 旋转,此时,旋涡流的旋转频率与流体流速成正比。由 压电传感器测到旋涡流进动频率信号经前置放大器放大、 滤波、整形转换为与流速成正比的脉冲信号,然后再与 温度、压力等检测信号一起被送往微处理器进行积算处 理,然后在液晶显示屏上显示出测量结果(瞬时流量、 累积流量及温度、压力数据)。
一、门站的作用
门站是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的重要设施,是输配气系统的 起点和总枢纽。其作用是接受长输管道(或气源厂)来气, 并根据需要进行除尘、调压、计量、加臭、质量检测后,送 入城镇燃气输配管网分配给各级用户或直接送大用户。
二、门站的组成
净化系统 调压系统 计量系统 加臭系统 质量检测
计量设备 常用燃气流量计量仪表的分类
1.罗茨流量计(罗茨表或腰轮表)---容积式流量计
计量精度高,稳定性好,量程比宽(可达1:200以上);多适用于燃气终 端的计量,广泛应用于工商用气领域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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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加臭剂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天然气加臭剂属于危险化学品,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群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社会环境,另外,加臭剂含量是燃气供应安全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技术指标,为了加强监督管理,有效监控天然气的加臭量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确保安全供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 148-2010等相关规范标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采购、贮存、使用中的天然气加臭剂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3.1安质科:参与编制和完善天然气加臭剂安全管理制度及运行管理过程监督。

3.2采购部门:负责加臭剂的采购过程的安全管理。

3.3场站:负责天然气加臭剂在装卸、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管理。

4加臭剂类别及相关基础知识
目前公司按国际标准要求使用四氢噻吩作为城镇燃气的赋臭剂即警告剂。

4.1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四氢噻吩
化学品英文名称:Tetrahydrothiophene
CSA号:110-01-0
分子式:C4H8S
4.2危险性概述
4.2.1健康危害:本品具有麻醉作用,对皮肤有弱刺激性。

4.2.2环境危害:对水体可造成严重污染。

4.2.3燃爆危险:四氢噻吩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爆炸极限为1.1%~12.1%。

5防护措施
5.1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较高时,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5.2眼睛防护:佩戴安全防护眼镜。

5.3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5.4 手防护:佩戴橡胶耐油手套。

5.5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6急救措施
6.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并立即就医。

6.2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立即就医。

6.2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
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

6.3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并立即就医。

7消防措施
7.1装有药剂的容器着火后,采用喷水方法对容器进行冷却,条件允许将容器从火场移
至安全空旷处。

7.2可使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进行灭火。

8运行管理要求
8.1当班人员必须按时对加臭系统的机泵、阀门、仪器仪表、运行数据、系统泄漏情况、
储罐药量等进行细致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妥善处理,排除设备故障和隐患,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8.2当储罐药剂液位低于下限时,应及时补加药量,每次按照添加标准添加药剂。

药剂
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8.3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火种、热源,并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
急处理设备。

8.4 根据每个月的供气量和加臭剂投放量,核算单位加臭剂量,随时掌握加臭系统运行
状况、单位加臭量的异常变化、加臭剂库存量等情况。

8.5 按规定每周一检测燃气加臭剂的含量,随机选择3个有代表性的管网末端,委派经
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到现场,采用可靠的检测方法,检测燃气加臭剂投放是否达到要求(燃气加臭剂四氢噻吩含量不宜小于20mg/m3),收集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

检测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指引进行操作,所收集报告的数据必须准确可靠,确保检测数据具有权威性。

用于检测燃气加臭剂的仪器指定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对其进行维护保养,掌握仪器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完好有效。

根据在管网末端的加臭剂含量检测结果,验证是否符合≥20mg/m3的正常范围,如有不符,则要分析原因和采取纠正措施,及时调整气站的加臭剂投放量。

8.6 对燃气加臭系统的操作、维护保养,指定由专人负责,严格按计划定期进行,保证
其完好有效。

操作人员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加臭装置检修时,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除臭剂、消除臭剂的稀释液和吸附剂等。

8.7加臭剂的使用、储存、运输要符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装加臭剂应储存在阴凉、干燥且通风良好的房间,储库温不宜超过30℃,加臭剂严禁同易燃物品共同存放,保持容器密封。

储库须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8.8 当发生加臭剂意外泄漏时,应急处理人员须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尽可
能切断泄漏源;同时将泄漏污染区内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对污染区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当泄漏量较大时,应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并应采取措施防止泄漏的加臭剂流入下水道、排水沟等;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产生的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

小量泄漏使用活性炭等吸附剂或消除剂及时消除加臭剂造成的污染(由于四氢噻吩消除剂的氧化性较强,为避免反应过于剧烈导致起火,严禁用消除剂直接接触四氢噻吩,要求使用四氢噻吩消除剂的稀释液进行处理),吸附后的废弃物应放入封闭的容器中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8.9 相关作业检查记录资料要妥善存档备查,随时接受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验。

8.10 设备及配件的检查周期如下,并做好维护记录。

⑴每月进行一次加臭泵的加臭量标定。

⑵每半年将过滤器拆洗一次,必要时更换滤芯。

⑶每半年应检查清洗单向阀、回流阀以及检查加臭泵头的阀件膜片是否损坏。

⑷每半年检查电路的绝缘情况,测试其绝缘电阻。

⑸每三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大修,更换易损及密封件。

9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当前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残留液体、废液禁止直接排入下水道、排水沟,应使用玻璃容器或塑料容器收集,收集的废液要求送到有资质的废物处理厂焚烧处理。

10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
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2 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11附录
《加臭泵安检维护保养记录》
加臭泵安检维护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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