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十六押解车辆发生交通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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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十六:押解车辆发生交通堵塞、交通事故事件预防与处置简要说明
根据司法警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要求,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
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规定,采用模拟实训及顶岗实习,对在押解过程中押解车辆发生交通堵塞、交通事故事件预防与处置的演练,掌握对押解车辆发生交通堵塞、交通事故事件的有效
预防及其处置要领。
【案例背景】
2008年6月26日北京市E区法院对毒贩杨某等16人罪犯公开宣判,共派出6辆警车进行押解,在押解至某路口时,因一辆大货车违章闯红灯与其中的一辆押解囚车相撞,致使被告宋某受伤,法警王某受伤,驾驶员魏某受伤,囚
车毁损严重。
【案例描述】
面对突发情况,担任押解任务带队领导沉着冷静,严格按照平时演练的押解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严密控制被告人,防止脱逃。同时向法警大队立即汇报交通事故的详细情况。
由于被告人受伤,根据大队领导指令,拨打120,用应急预备押解车辆将将受伤的法警、驾驶员、被告人其送往附近医院治疗。
拨打110请求附近民警协助看押被告人。其他押解车辆则按处置预案押送回看守所。
同时安排一名法警留在现场与对方交涉处理交通事故。
【案例分析】
警车押解是押解中,最常用的押解方式,也往往被认为是最安全的押解方
式。但实际工作中存在“警车押解有囚车,铁门很牢靠,途中戴手铐,押解对象就如笼中鸟,逃不出,飞不掉”,这样的麻痹思想,长此以往,必将引发事故。
一、在押解过程中,遇有交通堵塞情形的处置措施
1、带队法警逐级上报;
2、主押法警严密控制被告人,派员与现场交通警察联系,争取押解车先;
3、确认道路不能通行时,迅速采取备用路线。
二、在押解过程中,押解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置措施
1、带队法警逐级上报;
2、如车辆轻微受损,则指派一名法警留在现场与对方交涉处理,车辆继续行驶;
3、如车辆严重受损或人员轻伤,无法正常行驶,则采用“车辆故障应急处理方法”。
4、如押解车辆驾驶员重伤,则法警严密控制被告人,警备车法警原地设置警戒,原地等待车辆及人员增援。同时,征用地方车辆或者拨打120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往附近医院。等待增援过程中,拨打110请求附近民警协助看押被告人。
5、如被告人受伤,迅速报告大队领导,根据指令采取相应措施。如被告人重伤,押解车辆直接将其送往附近医院,同时报告大队领导。注意严密控制被告人,防止脱逃。
【知识链接】
途中押解的组织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所提押
监所提押是途中押解的第一步,担任此项任务的司法警察要做以下几点:(一)司法警察应持有盖有法院公章、法官签名手续完备的提押票、有关的诉讼文书和司法警察的警官证一同出示给看守所的值班警察,方可办理提押
手续,在看守所中遵守监所相关规定。
(二)按照提押票,逐人核对提押对象的姓名、年龄、案由、籍贯和住址等,一次提押多人的,离开监所前一定要认真核对人数。
(三)根据押解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适用不同的械具。
二、徒步押解
徒步押解应严格限制在路程较短、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车辆无法通行、不具备其他押解条件情况下使用,具体要求是:
(一)徒步押解必须对押解沿线情况熟悉,有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押解途中的安全。
(二)徒步押解必须使用械具,必要时可以手铐和警绳并用。
(三)徒步押解一名押解对象时不得少于两名司法警察、押解多名押解对象时应配备足够的警力。在人行路上押解要位于人行路的一侧,路过桥路时要位于桥的中央。
(四)徒步押解时押解人应位于押解对象的侧后,手抓押解对象手臂,与押解对象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可只抓押解对象的衣领,防止途中押解对象挣开衣扣,脱掉上衣,摆脱押解而逃跑。
(五)徒步押解时司法警察必须配带武器、配备通讯器材。
三、警车押解
警车押解是目前司法警察押解中,最常用的方式,其实施的方法是:
(一)使用性能良好的警用囚车,车上应装有警灯、警报、囚笼和通讯设备。押解前一定要清除车上的全部杂物,选用驾驶技术好的司法警察担任驾驶员。
(二)对押解对象进行认罪服法、配合押解工作的教育,严密监视押解对象的行为动态。为防止押解对象行凶、脱逃,对押解对象应一律使用械具。使用械具时可以根据押解对象的不同情况使用不同的械具,以确保安全为原则。
(三)使用汽车进行多名押解时,指定一名司法警察先上车,站于车辆的
前面左或右角,然后令押解对象有序地上车,押解对象坐位不能靠窗或车窗口,押解对象安置在便于监视和控制之处,司法警察位于押解对象的后方或对面,押解对象一律加戴械具。要控制上车、下车、停、开四个环节,关好车窗,控制车门,防止跳车、用手铐撞击车玻璃和攻击其他押解对象等行为的发生。
(四)同案被告人尽量分车押解,避免相互之间串供,诱发新的犯罪。押解多名押解对象时,要勤查看、勤点数,禁止押解对象之间谈话。
(五)使用多台囚车实施押解时,应配备指挥车和开道车。多车押解时,要确定车辆编组,规定行车速度、距离和联络信号,并预留机动车辆,以替换途中发生故障的车辆。编组通常分为指挥组、警戒组、押解组和机动组,路途远时,还应有生活保障组。警戒组先头前进,负责线路引导,排除障碍。指挥组随后,负责指挥。押解组乘坐押解车,负责监视押解对象。机动组随后,负责应付突发情况的处理。车辆在行驶中,如道路宽直、视线良好,车距可保持在30至50米,通过城镇、拐弯、上下坡和复杂地形时,要缩短车距,减低车速。
(六)押解途中遇有交通障碍应及时疏通道路或绕道行驶,以最快的速度开辟行车路线。遇有押解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时,司法警察应及时组织警戒,劝阻围观群众,确保押解对象的安全。车辆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及时更换备用车辆和调用其他车辆。不论采用何种办法,都应尽量减少途中停留的时间,保障对押解对象的绝对控制,以安全到达押解地为原则。
(七)执行押解任务的囚车,严禁搭乘与执行押解任务无关的人员。
四、乘公用交通工具押解的组织实施
乘公用交通工具押解是押解方式的补充,其具体组织实施方法是:
(一)乘公用交通工具押解事先与车(船)公安执勤人员取得联系,以取得对工作的支持,确保押解工作的安全。
(二)乘公用交通工具押解时间长,工作环节多,以及处理车(船)上的生活事宜等,故应适当增加警力,以确保有足够的警力完成押解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