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事民事责任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中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中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中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标题,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个话题。
作为一家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在申请过程中,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所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指医疗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对患者或其他相关方的损害行为,需要自行承担责任,并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是一个需要经过严格审核的过程。
在申请中,医疗机构需要提交一系列资料,包括机构的法人资质、医疗设备、人员配置等等。
而对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方面,医疗机构需要提供的是其规章制度、责任保险等相关材料。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项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这些规章制度应当包括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定、医务人员执业规范、患者权益保护措施等内容。
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医疗机构的运作,减少不当行为的发生,并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依据。
医疗机构还需要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医疗机构承担独立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
医疗机构可以购买医疗责任险、职业责任险等保险产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并为受损方提供相应的赔偿。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及时缴纳保险费用,并保持保险的有效性,以确保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赔付。
在医疗机构的执业过程中,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义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时刻保持高度的职业操守和医德医风,确保诊疗过程的安全和准确性。
同时,医务人员还应当密切关注患者的需求和意见,并及时进行沟通和解释,以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一项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它不仅是医疗机构获得执业资格的必要条件,也是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建立信任的基础。
只有通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医疗机构才能真正履行好自己的社会责任,为患者提供安全、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中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并时刻保持高度的职业操守和医德医风。
论医疗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
3 . 患者 的损 害事 实与 医疗机 构及 医务人 员 的过错之 间具有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医务人 员的 行为而给 患者所造 成 的利 益减 少的不 良后果 , 具体表 因果关 系 。 医疗损 害 必须与 医疗行 为之 间存 在必然 的 因果关 系, 现 为患者 的死 亡 、 残疾 、 增加病 痛 、 延 长治疗 时间等 并 由此所 造成 否则 医疗行 为便 不存 在损 害事 实 。因果 关系 是确定 医疗损 害 民 的财产 上 的减损 及患 者和 家属精 神上 的焦虑 、 忧愁 、 苦 恼等 实 际 事责任 的必要条件 之 一, 如果 患者 的损 害事实 与医疗 机构及 医务
I . 患者 损害 事实 的存 在 。 民法上 所指 的损 害, 不仅 包 括物质 定 ; ( 二) 隐匿或 者拒绝 提供与 纠纷有 关的病历 资料 ; ( 三) 伪造 、 篡 上 的损 失 , 也 包括精 神上 的损 失, 即“ 民事 权益受 到侵 害” 。作为 改或者 销毁 病历 资料 。 ” 医疗损 害是指 患者在 医疗机 构的诊疗 护理 过程 中, 因医疗 机构及
机 构不 承担 赔偿 责任” 的规定 , 显 然该规 定显 得过 于苛 刻 。因为 然 是有 失公平 的。因 为尽 管间接 原 因只是 对结 果 的发生具 有某 我国《 民法通则》 规定, 只要 行为人 的过 错造成 他 人的人 身损 害 , 种 可能性 , 但其本 身仍 然属 于造成 结果 发生 的原 因之一 , 并非完 就 需要承 担 民事 责任 , 并未 限定 这种伤 害必 须是“ 明显” ; 此外 , 有 全 没有关联 , 况且直 接原 因与 间接 原 因在 一定条件 与环 境下还可 时患者遭 受 了死 亡 、 残疾 以及器 官组织 损伤导 致功能障 碍之外 的 以相互转化。事实上,因果关系中既存在一因一果的的简单情 其 他人身 损害 的 , 虽然此 种损害 非常严 重但需 经过一定 的 时间才 形 , 更 大量 存在 一因 多果 、 多 因一 果或多 因多果 等 复杂情 形。医 能显现 出来 , 而 依《 医疗 事故处 理条例》 却可 能构不成 医疗事 故从 疗损害本身就是患者自身体质、 医学技术水平、 医疗机构及医务 而 得不 到相 应赔 偿 。 而《 侵权 责任 法》 将 其修正 为只 要“ 患者在 诊 人 员的行 为 、 法律 的适 用等 多项 复杂 因素交错 其 中 的问题 , 简单 疗 活动 中受到损 害” , 在 医疗机 构及其 医务人员 有过错 的前提 下, 地依据原因力去区分所谓的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很难做到。因 医疗机 构就 将承 担赔偿 责任 。 很 明显 , 《 侵权责 任法》 的规 定对 患 此 , 只 要医疗 机构及 医务人 员 的过 失行为 与患者 的损害 结果之间
浅谈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
民主与法制
(七)时效规定 就民事救济 之时 效可 参考 我国《 专 利 法》的 有关 规定: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 时效为 两年,自专 利权人 或利 害关 系人 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 行为之 日起 计算。”笔 者认 为对 商业 秘密的时效规定也可为两年,这对维护商业 秘密权利人 和公 众利益是极为有益的。!
中,医生因过 失造成病人的伤害和死亡,既是一 种侵权行为, 也是一种违反了事先存在的医疗合同上义务的违约行 为。
但是,笔 者认为固然 从理 论上应 当看 作竞合,但 在实 践
中从保护受害人利益出发,应以侵权责 任为准。因为 首先医
疗事故必有死伤发生,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受 到侵害是 其最直 接、最 根本的 表现,再者,医疗 行为具 有特殊 性,医疗事 故的
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性质
对于医疗事故 的性 质,历 来有 三种 学说:( !)契 约责 任 说。该学说认为医疗 机构 或者医 生与 患者之 间是 依彼 此合
意形成的合同关系,当医方未尽谨慎治疗义 务而致医疗 事故 发生时,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说。该学
发生不仅会给患者及其家属造成身体 损害,而且会造 成巨大 的精神损害,但理论上 违约责 任不 存在 精神损 害赔 偿,显然
不利于对受 害人 利益 的全 面保 护。我 国《 医 疗 事故 处理 条 例》已经明确了医 疗事故争议为侵权争议。这一点在 最高人
民法院颁布《民事 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也得到了印证。 二、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构成
疗事故时出现了很多矛盾。因此从立法、学理和司法实践上进行认真地梳理分析 ,无疑 对于医疗 事故民事纠 纷的认定 和解决 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医疗纠纷过错责任责任原则都有哪些方面呢
医疗纠纷过错责任责任原则都有哪些方面呢当今社会医疗纠纷频发,国家为了使此方面的事情得到更好的解决,也制度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医疗纠纷过错责任责任原则就是其中的一种。
但是很多人都不了解医疗纠纷过错责任责任原则都有哪些。
所以,今天小编就此问题,为大家搜索了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一、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对于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免责原则,国内外都存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主张:一种是过错责任原则,即认定医疗事件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必须以存在过错为基础。
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另一种就是并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为只要存有侵害事实出现,就当官当事医生与否存有过失便轻易确认民事责任。
抱持这种观点的人将医疗服务投影高度危险作业,指出医疗服务的对象就是人的生命身心健康,由人的生命身心健康的极端珍贵性同意,医疗服务就是高风险的职业,这种职业性质本身就同意了从业者应当应负特别注意义务。
因此,只要违反这项义务,给病员导致损失,不管其存在过错与否,都要承担责任。
后者是实践中惯用的。
二、医疗事故谁去抗辩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制度,就是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方说自己享有某项权利,如赔偿请求权,就要提供证据论证自己确实享有该享权利的充分理由;另一方要否定对方的主张,就要用证据证明对方不应该享有该项权利。
可以说诉讼的过程,就是一方用证据“立论”,另一方用相反的证据“驳论”,循环往复,直到把事实弄清的过程。
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自身的特殊性却并使主张权利的病员一方在抗辩上存有很大障碍。
首先,医疗服务具备专业性弱,技术性低的特点,在通常情况下,病员及家属不可能将具有足够多的医学知识,对医疗单位的规章制度及用药护理常规等也容易存有较窄介绍。
因此无法明确提出证据证明医务人员在用药护理中的过错犯罪行为。
其次,用药护理都存有病历记述,病历就是判定医疗过错的重要依据。
但是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病员及家属无权调取病历材料。
什么是医事法律责任
什么是医事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那么你听说过医事法律责任吗?下面由店铺为你香溪街介绍医事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
什么是医事法律责任?1、什么是医事法律责任?医事法律责任具备哪些特点?所谓法律责任,是指违反行为人法律规定后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
它来自行为人对法律规定的违反,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必然产生的法律后果。
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违法行为是产生法律责任的根据。
由此可见,医事法律责任应具备以下特点:一、医事法律责任必须由医学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具体规定只有医学法律、法规、规章在设定权限范围内做了某些明确规定,行为人才承担某种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医事法律责任是违反医学法律规范的后果只有在构成医事违法的前提下,才能会行为人承担相应的医事法律责任;不构成医事违法,也就无须承担医事法律责任。
三、医事法律责任只能由法定机关追究追究程序按法定程序进行,当事人对追究其医事法律责任不服时,一般应向上一级机关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医事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综上所述,医事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医学法律规范而应当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责任。
2、医学法中规定的法律责任有哪几种?按照行为人违反医学法律规范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的不同,我国医学法中确定了三种医事法律责任,即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一、医事刑事责任医事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了刑法在医药卫生方面的规定,构成了犯罪,所必须承担的受刑罚处罚的法律责任。
其主要特征是:(一)刑事责任是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
(二)刑事责任具有不可转移性。
即刑事责任的承担者只能是犯罪行为人。
这与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可以转移、发生变化不同。
(三)医事刑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一种医事法律责任,是对医事违法行为最严厉的惩罚。
(四)刑事责任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予以追究,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都无权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的责任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的责任包括哪些?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
2.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性质,历来有不同看法,归结起来有二种,即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
要是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此时除了需要及时对患者做出救治,减少损害程度外,同时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那具体而言,医疗事故的责任包括哪些呢?大致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但具体的责任是怎样的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包括哪些?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下面分别加以介绍。
(一)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新的《条例》第六章罚则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规定了具体的行政处罚方法。
(二)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性质,历来有不同看法,归结起来有二种,即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
主张合同责任者认为,病人到医院就诊,首先办理挂号,并由医院受理挂号,这样一个过程就是一个医疗契约的成立,病人按要求交纳费用,医生则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这是双方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医生的义务在于尽可能地为病人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医生并非对未能治愈病人负责,而是对他在治疗过程中采取的方法,提供医疗服务的谨慎程度负责,因此,医生如果违背了注意义务,由于自己的粗心而造成病人人身伤害,说明他违反了合同义务,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
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是以合同关系追究医疗责任的,如德国,瑞典,奥地利,希腊,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等国。
(三)刑事责任新《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第335条规定了医疗责任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医疗行为的民事责任研究
相同的 . 不能 简单 地 归 结 为 是 违 约 责 任 或 从 医务人员 由于 过失 造成 患 者身 体上 的 2 医疗 行 为 的 违 约 责 任 与 侵 权 责 任 的 竞
损害构成侵权 行为 , 而产生 侵权之债 的 台 从 违 约责 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 是指 同
一
1 医疗行为的 民事责 任与医患关 系的法 角度去界定 的 , 是一种 事后的认定 。在 我
了正 常的医疗秩序 。对于造成 医疗事故 的行 为 , 《医疗事 故处理 条例 》 已做 出专门 的规 定 , 明确 了 医方 应承担 的民事责 任。 但对 于其他 的医疗行 为则做 出 了排除 医方损害赔偿责任 的规 定。其 实, 只要 医疗机 构及 工作 人 员违反 了民事 义务 ,
损 害 了惠者或其家属的 民事权益 , 就应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
时甚 至 出 现对 患 者 不 利 的后 果 , 致 医疗 下 , 以把 它归 人合 同关 系 中 , 导 可 医患关 系 务 , 于医疗 机 构及 其工 作人 员来 说 , 对 积
纠纷的频 繁发生 , 不仅给 患者及其家属带 的 建 立 源 于 患 者去 医疗 机 构 挂 号 , 医疗 机 极 的 救 治 义 务 更 是 其 履 行 医 疗 合 同 的 主
【 键 词 ] 违 约 责 任 ; 权 责 任 ; 任 竟 合 关 侵 责
[ 中图分类号 ] D904 2 .
[ 文献标 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0 . 6 (06 0 0 5 0 044 320 )3— 16— 3 6
义 务 。 即 只 要 不 去 做 法 律 禁 止 做 的 行 也
即构成侵 权行 为。 众 所 周 知 , 疗 行 业 是 高 风 险 行 业 , 患者身体上的损害 , 医 由于医疗 机构 及其 工作 人员 医疗水 平 的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第一节医疗法律行为与医疗法律关系一、医疗法律行为1.狭义的医疗法律行为是指以治疗、矫正或预防人体疾病、伤害残缺为直接目的所做的诊察、诊断及治疗行为。
2.广义的医疗法律行为包括:诊疗目的性医疗法律行为。
即上述狭义的医疗法律行为;不具治疗性医疗法律行为,如整形手术、变性手术、非治疗性堕胎手术;实验性医疗法律行为(指使用危险与疗效均属未知的新药物、医疗器械或新技术,且实施主要目的是为了医学进步,而诊疗目的居于次要地位)。
二、医疗法律关系医疗法律关系,是指医务人员受患者的委托或其他原因,对患者实施诊断、治疗等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一般而言,医疗法律关系均为平等民事主体间发生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一)医疗合同关系一般而言,医疗法律关系是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之间的合同关系,该关系经由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而成立,即医疗合同或医疗契约。
医疗合同的成立与一般的合同一样,经过要约和承诺达成合意而成立,即患者提出医疗的要约,医务人员接受要约即承诺,医疗合同便得以成立。
(二)无因管理关系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就是无因管理。
医疗事务的无因管理,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没有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情况下,为避免患者的生命健康利益受到损害,自愿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行为,该医疗行为也使医患之间产生了医疗法律关系。
(三)强制诊疗关系国家基于医疗的特殊性和对国民生命和身体健康的维护,在法律上赋予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以强制诊疗权利和患者的强制受诊义务。
此为特殊情况下公权力的行使,如《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甲类、部分乙类传染病人进行强制性隔离与治疗。
第二节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患者的权利(一)生命健康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1.生命权。
生命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
公民的生命非经司法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
2.健康权。
是指自然人以其器官乃至整体功能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它的客体是人体器官及各系统乃至身心整体的安全运行,以及功能的正常发挥。
医疗纠纷责任比例是怎样的
The monotonous and dull air suffocated my young heart and wrapped my flying wing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医疗纠纷责任比例是怎样的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医疗纠纷是发生在患者与医院之间的纠纷,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当事人会申请相关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进行鉴定,以确定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那医疗纠纷责任比例应该是怎样的?将为您进行介绍。
一、医疗纠纷责任比例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1、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
调节方式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民事案例-医疗事故案例
[案情介绍]被告某医院在原告贾某住院期间为其输血。
被告使用的血液中携带艾滋病病毒,致使原告贾某感染艾滋病。
原告在出院后、发现被艾滋病病毒感染之前,与其妻子修某(本案第二原告)同居,致使修某也感染艾滋病病毒。
于是,贾某和修某共同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评论认为,原告贾某请求被告承担损害赔偿,有医疗服务合同的基础,依据医疗事故责任或者违约责任都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但是,原告修某与被告之间没有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作为基础,无法请求损害赔偿,起诉无正当的诉讼理由,其请求难以得到支持。
[案情分析][点评]医疗机构为患者输血,致使第三人感染艾滋病,应当承担何种民事责任,是一个为很多人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患者输血感染艾滋病医院承担责任的理论不能作为第三人请求赔偿的基础医院在患者治疗期间为其输血致使患者感染艾滋病,医院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个结论是学界的通说,在司法实践上也得到了判例的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第一百九十条也对此作了规定。
这一条文虽然不是正式的法律规定,但是其中概括的对这个问题的处理规则,是可行的,也是实践所遵循的基本做法。
但是,输血致第三人感染艾滋病,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是否应当支持,没有明确的理论主张,也缺少实际的经验。
前述认为其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支持的评论意见,背离了民法保护弱者的基本立场,不值得采用。
然而,究竟采用什么理论来支持其诉讼主张,确实值得研究。
先来看一看输血致患者感染艾滋病承担责任的依据,是否值得借鉴。
确定输血致患者感染艾滋病承担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有以下几种:第一,违约责任说。
患者与医院有医疗服务合同作为基础,医院在接受患者的医疗请求和患者提供的医疗价金后,就应按照合同履行医疗义务,为患者精心治疗,解除患者病痛。
输血致患者感染艾滋病,违反了合同约定,医院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加害给付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损害债权人固有利益的,既是违约行为,也是侵权行为,构成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赵某1、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赵某1、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8.05【案件字号】(2021)冀02民终384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沈军许永委李宝峰【审理法官】沈军许永委李宝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赵某1;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当事人】赵某1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当事人-个人】赵某1【当事人-公司】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代理律师/律所】李丽河北三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丽河北三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丽【代理律所】河北三汇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被告】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本院观点】上诉人赵某1的病情,唐山市医学会和河北省医学会分别作出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结论为:本病例属于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权责关键词】撤销法定代理合同过错法定代理人新证据关联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认定事实相同。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赵某1的病情,唐山市医学会和河北省医学会分别作出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结论为:本病例属于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对患儿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继续康复治疗。
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唐山市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之间,因上诉人在康复治疗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形成了诉讼。
本案中,虽然上诉人对于一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给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不予认可。
但是一审法院依据本案的实际情况、结合双方当事人在其他诉讼中对相关费用的认定,对上诉人在本案中所产生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予以综合认定,并无不妥。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民事纠纷中的医疗事故与赔偿责任
民事纠纷中的医疗事故与赔偿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医疗事故是一种常见的民事纠纷类型,而对于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涉及到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涉及医生、患者、医院等多方利益关系,因此在处理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本文将就民事纠纷中的医疗事故与赔偿责任展开探讨。
一、医疗事故认定标准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的原因,导致患者受到不良影响或者健康受到威胁的事件。
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是否存在医务人员的过失或者疏忽行为。
2. 是否存在医疗行为符合医疗标准。
3. 患者是否存在损害后果。
4. 患者的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只有在以上标准都得到确认后,医疗事故才能够被认定为有效,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也才会产生。
二、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在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中,主要涉及到以下主体:1. 医务人员: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是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因为医疗事故通常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或者疏忽所致。
2. 医院: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主要是对医务人员的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3. 患者:作为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受益方,患者有权要求医疗事故赔偿,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医疗事故的发生和损害的存在。
三、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范围和方式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用:包括患者因医疗事故而产生的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
2. 误工费:如果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还可以要求医疗事故责任方支付相应的误工费。
3. 智力损害费:对于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智力受损的情况,责任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智力损害费用。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方式可以通过医疗事故调解、协商或者医疗事故诉讼来解决。
在选择赔偿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意见,以达到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四、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程序和证据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赔偿请求: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医院或者医生提出医疗事故赔偿请求。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医疗纠纷要怎么处理法律常识:出现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出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一、出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
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
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1、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浅谈医疗事故中的民事责任
工 企 医 刊
・5 2 9・
我 国医 药企 业 的 发 展 提 供 有 力 支 持 。 比如 : 著 名 的B O L A R条 款 , 就是 专 门为 获得 药 品专 利 与 医疗 器械 专 利 的行 政 审 批 。有 了这 条 法 律 条 款 , 医 药 企业 制 造 、 进 口或 者 销 售 专 利 药 品 、 医疗器械等 , 都不 应 该视 为侵 犯专 利 权 。 随着 我 国制 药 产 业 的 崛起 , 自主研 发 的新药 必 将 会 取代 现 行 的 仿 制药 , 引领 药 品行业 的发 展 , 所以 , 现 阶段 我 国推 行 药 品 的例 外 条款 是 最 明智 的 选 择 。此 外 , 还 可 以参 照 国际知识 产 权 公 约 的规 定 , 适 当 修 改 我 国 的 知识 产权 保 护法 , 遵 守 国 际 知识 产 权 保 护 中 的最 低 利 益保 护 、 公共 利益 等最 基 本 的 原则 , 实施 医药 国际 发展 战 略 , 进 而提 高我 国医药企 业 的 国际竞争 力 。 2 . 3建立 统 一 的法律保 护 措施 医药 行业 属 于 一 种 非 常 特 殊 的行 业 , 单 单 依 靠一 种法 律 保 护 其 合 法 权 利 是 远 远 不 够 的 , 需 要 国家 相关 部 门进 行 统 一 规 划 , 制 定 出相 关 法 律 进 行大 力保 护 。 比如 : 有 关 中药 的法律 , 在《 专利 法 》 中规 定 了对 化 学 药 品 的保 护 , 然 而 中药 制 剂 和化 学药 品 在许 多 方 面 都 存 在 明显 的 差 异 , 仅 仅 凭 借 《 专利 法 》 很难对 中药进 行全 面完 善 的保 护 。另 外, 《 中药 品种 保 护 条 例 》 中排 除 了对 中药 品种 的 专利 保护 , 这 非常 不利 于 中 药行 业 的长 远 发展 ; 因 此, 目前 最重 要 的工 作 就 是 尽 快 促 使 各 个 部 门法 律 的统一 , 使 法 律 制 度 和行 政 法 规 之 间进 行 有 机
民事纠纷中的医疗事故与赔偿问题
民事纠纷中的医疗事故与赔偿问题近年来,医疗领域的事故频频发生,引起了广泛关注。
医疗事故不仅给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巨大的身体和精神痛苦,还对医疗机构、医生和整个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在民事纠纷中,医疗事故与赔偿问题成为备受争议的焦点。
本文将就医疗事故的定义、责任的划分和赔偿的原则进行论述,以期对这一问题有更加清晰的认识。
一、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因疏忽、失误或者违法行为导致患者身体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医疗事故可以包括手术错误、药物过敏、诊断错误等多种情况。
要判断一个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从医务人员的责任、行为的结果和损害后果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二、责任的划分在医疗事故中,责任的划分主要涉及到医疗机构、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承担主要的责任,而医生则负有次要的责任。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医生的疏忽或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医疗机构难以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患者而言,如果其存在过错或者未能按照医嘱进行合理治疗,也可能会对责任的划分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赔偿的原则医疗事故的赔偿原则是以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为目标。
赔偿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全面补偿原则: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当得到全面补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等。
2. 事故责任原则: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应当以实际情况为依据,有明确责任的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协商解决原则:赔偿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方式达成一致,减少司法机构的介入,节省时间和资源。
4. 公正公平原则:赔偿应当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同时要考虑医务人员的职业风险和医疗机构的合理利益。
四、完善医疗事故赔偿机制的建议针对当前医疗事故与赔偿问题,有一些措施可以采取以完善医疗事故赔偿机制,包括:1. 加强医务人员的基础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论医疗行为民事责任的认定
25 5
维普资讯
一
般侵权行为,这在 《 条例 》师 、高速公路管
维普资讯
第2 1卷 第 3期 20 年 6 07 月
卫 生 软 科 学
S f S in eo at o ce c f t He l h
V. . O. 0 2lN 3 1
Jn .0 7 u e, 0 2
论 医 疗 行 为 民 事 责 任 的 认 定
疗损害 ,应根据 非医疗行 为本身的法律关 系,由相应
近年来 ,医疗损 害赔偿 纠纷逐年上升 ,而我 国现 的法律法规加 以调整 规范,如药品或医疗器械质量 问 。 有的法律 、 行政法规 中, 只有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以 题所致 医疗损 害应 由产 品质 量法规 引 ( 下简称 《 条例》 中直接规定 了医方 因医疗事故 向患者 ) 承担损 害赔偿责任 。在实践 中,医方在 医疗活动 中, 过错造成 患者合法权益损害却不构成 医疗事故 的还有 无论是医疗行 为或是非医疗行为, 过错造成患者损
害的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条例》 4 条第 2款规定 : 《 第 9 “ 不属于医疗事故 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应
很多,如 医方 多收医药 费或少给药 ,如药 品或 医疗器 当理解、解释为医疗行 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 械质量 问题致 患者人身损害等等 ,医疗事故损害显然 承担医疗行为民事赔偿责任。需要注意是,按照现在医 也不能涵盖所有 的医疗 损害 。然而 , 由于 《 例 》第 疗事故的定义 ,医疗行为没有造成患者 明显的人身损害 条
医事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探析
Ab s t r a c t :T h e a l l o c a t i o n o f b u r d e n f o p r o o f i s t h e c o r e i s s u e i n me d i c l a c i v i l p r o c e d u r e .S i n c e h e lt a h c a r e a c t i v i t i e s a r e h i g h l y p r o f e s s i o n a l ,p a r t i a l e v i d e n c e a n d o t h e r i s s u e s e x i s t i n me d i c l a c i v i l e v i d e n c e , a n d t h e b u r - d e n f o p r o o f i n me d i c a l c i v i l p r o c e d u r e i s e s p e c i a l l y c o mp l i c a t e d . Ba s e d o n t h e a n a l y s i s o n t h e ll a o c a t i o n o f b u r - d e n o f p r o o f i n me d i c a l c i v i l p r o c e d u r e h o me a n d a b r o a d , t h i s p a p e r p u t s f o r w a r d t h e f o l l o wi n g s u g g e s t i o n s: ma k — i n g t h e v a l u e g o l a o f t h e ll a o c a t i o n f o b u r d e n o f p r o o f i n me d i c a l c i v i l p r o c e d u r e mo r e c l e a r ; a d h e r i n g t o t h e ll a o — c a t i o n p in r c i p l e o f b u r d e n f o p r o o f” w h o a d v o c a t e s w h o b u r d e n s ’ ’ ; i n s o me s p e c i a l me d i c a l c i v i l l a w s u i t s , r e l i e v i n g o r e a s i n g p a t i e n t s b u r d e n o f p r o o f a n d i n t r o d u c i n g” t h e t h i n g s p e a k s f o r i t s e l f ' ’ r u l e i n l a ws f o t o t r i n B it r a i n a n d
中医诊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范文
中医诊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范文一、承诺书标题:中医诊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二、承诺书正文:鉴于中医诊所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可预测的意外事件,为了更好地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本中医诊所郑重承诺:1. 本中医诊所立足国家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恪尽职守的原则,将患者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独立承担因医疗服务不当导致的民事责任。
2. 本中医诊所承诺,在医疗服务中,将严格按照中医医疗规范和伦理规范开展诊治工作,严禁虚假宣传、夸大疗效,保障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3. 本中医诊所承诺,将尊重、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严格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4. 本中医诊所承诺,在医疗服务中遵循“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提供优质、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 本中医诊所承诺,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减轻和消除医疗纠纷。
6. 本中医诊所承诺,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医疗质量评估,接受社会和患者的监督,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三、承诺人签章:(单位名称):_______(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四、见证人签字:1. 尊称: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2. 尊称: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五、承诺书附件:1. 中医诊所资质证书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唯一识别信息复印件3. 相关负责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是我撰写的中医诊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范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在制定和签署任何承诺书时,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可行性和有效性。
承诺书不仅是中医诊所对患者的一种保障,也是中医行业规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诊所出现医疗事故法人什么责任
诊所出现医疗事故法⼈什么责任在现实⽣活中,有很多诊所的,特别是⼀些社区。
⽽诊所的医⽣需要具有执业资格才能从事执业活动。
⽽诊所也会经常产⽣医疗事故的,那么诊所出现医疗事故法⼈要承担哪些责任?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诊所出现医疗事故法⼈什么责任诊所出现医疗事故的,如果是诊所过错造成的,诊所法⼈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可能也需要承担⾏政处罚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五条医疗机构发⽣医疗事故的,由卫⽣⾏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出现医疗事故怎么处理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当事⼈⾃愿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当事⼈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当事⼈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且双⽅当事⼈在协议书上签名。
2、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并且当事⼈与医疗机构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向卫⽣⾏政部门申请调解的,卫⽣⾏政部门可以进⾏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当事⼈⾃愿原则,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
经调解,双⽅当事⼈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当事⼈应当履⾏;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卫⽣⾏政部门不再调解。
3、向⼈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发⽣医疗事故后,当事⼈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不经卫⽣⾏政部门调解,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维护⾃⼰的合法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事民事责任
一、概述
医事民事责任:指医疗纠纷中医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而承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违约责任。
医疗合同较于一般合同具有特殊性
1
合同的义务主要是法定的义务
2合同的内容不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20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
竞合: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权利冲突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2条
二、医事民事责任的特点
违反医事法律规范是承担医事民事责任的前提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是为了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违反医事法的民事责任往往与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同时发生
具有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性质
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三、医疗损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12345责任前提不同诉讼管辖不同免责事由不同
归责原则和举证
责任原则不同承担责任的范围和方式不同。